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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两只小手,让她跟着自己的节奏一点点地往前滑。
关于爸爸的一切就像昨天一样历历在目,仿佛电影一般可以随时在脑海里回放,永远那么鲜活和清晰。
林贝贝一边回想着往事,一边笨手笨脚地穿上旱冰鞋。她扶着旁边的栏杆,一点一点地向前挪动。就这样磨蹭了好一会儿,她觉得自己跟脚下的鞋子也算是混熟了,于是慢慢地撒手,谁知一往前滑,脚下重心不稳,踉踉跄跄地摔了个大屁股。
“哎呦!”林贝贝好不容易够着栏杆,勉强支撑着站了起来。
还没等屁股上的疼痛消失,林贝贝再次迫不及待地尝试着放开护栏,不过这一次她摸到了一点窍门,她目不转睛地看着脚下,慢慢地向前滑了一小段。
“我还以为是哪里来的麻雀,叽叽歪歪的,吵死了!”
前面忽然响起一个声音,林贝贝正全神贯注的盯着脚下,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吓了一跳,脚上的旱冰鞋当即不受控制地往前溜出去。
她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前面的人是谁,额头已经结结实实地撞上了那个人的胸膛,顿时一股巨大的雄性气息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
“完了,粉碎性骨折,你可得对我负责。”
林贝贝听见一个熟悉的男声冷冷地从脑袋上方飘进耳朵,使她仿佛全身被电击了一般动弹不得。
☆、一千个人心目中的哈姆莱特
“你打算在我胸前筑个巢冬眠吗?”
叶熙言清冷的声线使林贝贝浑身打了个激灵,她赶紧把脑袋从那块“是非之地”上移开。她一慌了神,甚至忘了还穿着旱冰鞋就连连往后退,脚下步子一下子全乱套了,整个人直直地往后仰摔下去。
眼看着差一丁点就要和地面亲密接触,叶熙言一伸手抓住了林贝贝的胳膊,一把将她捞了起来。
叶熙言手劲很大,把林贝贝拉起来的时候,由于旱冰鞋的惯性,林贝贝再一次直冲冲地撞上了他的胸膛。
“嘶——”叶熙言倒吸了一口凉气,“你该不是练过铁头功吧?”
“对……对不起……谢谢。”
林贝贝这次得了教训,慢慢地往后撤退,叶熙言身上一股淡淡的香味悠悠钻进鼻子。
有人说,嗅觉记忆是最长久的。
果然,林贝贝后来每每回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最先记起的不是视野范围内的那块“铜墙铁壁”,也不是额头上的痛觉,而是叶熙言身上那股淡淡的洗衣粉的香味首当其冲地扑面而来。
两个人拉开一段距离,林贝贝背靠着栏杆,揉了揉额头,刚撞上的时候还不觉得多疼,现在揉了几下,痛感瞬间蔓延到四肢百骸。
“你怎么在这?”林贝贝龇牙咧嘴。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个没人的地方来睡觉,刚要见周公,就听到某人在哇哇乱叫。”
叶熙言看林贝贝疼得五官皱缩成一个苦瓜,上前拍掉了她的手,满不在乎地要自己上手帮她揉,“算了,我也有错,就当是给你赔罪。”
林贝贝浑身一凛,赶紧说道:“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
叶熙言按下她抬到半空中的手,盯着她,“你一个女生,怎么活得比我们大老爷们还糙?哪家的姑娘会跟你一样,拿几根手指对着淤血的地方戳来戳去的。”
叶熙言虽然嘴上不饶人,手上的动作却很轻,他用手掌上的软肉一点点地化开林贝贝额头上的淤血,痛感顿时消除了大半。
“好了,手酸死了。”叶熙言扭了扭右手的手腕,抱怨道。说着两个手向后撑着栏杆,身子往上一跃,坐了上去。
“从来没人享受过小爷我的这种VIP服务,所以,之前的账可以一笔勾销了吗?”叶熙言调整好坐姿,眼神中带着点讨好的意味。
林贝贝盯着鞋尖,“看在你手艺还不错的份上,就先放你一马。”
“那成,不过下次可就要收费了。”叶熙言心情好像不错。
“对了,差点忘了问你,你今天在车上唱的哪首歌是在哪听的?”
话题莫名其妙地转到了扯到别的地方,林贝贝的第一反应是不能说实话,于是只好给了个模糊的答案,“我也忘了是在哪听的这首歌了。”
其实她家的杂物间里还有好几盘爸爸他们乐队当年表演时的录像,以及他们自己找棚子录的磁带。当然,这些录像和磁带并没有在市面上出售。
“你还记不记得我上次跟你提到除了张国荣之外,我还有一位特别喜欢的歌手?”
林贝贝点点头。
“就是唱这首歌的那个人。”叶熙言低着头看着地上,不知道在想什么,“这个人的歌让我爱上了音乐,但我甚至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而且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原来这首歌叫《落叶归根》。”叶熙言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林贝贝脑子一热,差点就想告诉他真相,但话到嘴边竟然变成了,“你为什么喜欢那个人?”
叶熙言抬起头,视线落在前面的一大块空地上,“那得说到我八岁的时候了。”
叶熙言的外公是一名音乐教师,小时候经常拉二胡给他听,顺便灌输给他一些基本的乐理知识,偶尔还做一些视唱练耳的训练。那时候,为了应付外公时不时的突击检查,叶熙言勉勉强强地记住了一点乐理,但对二胡始终提不起一点兴趣,二胡发出的绵延悠长的声音让他昏昏欲睡。
有一天,外公带着他 ↑返回顶部↑
关于爸爸的一切就像昨天一样历历在目,仿佛电影一般可以随时在脑海里回放,永远那么鲜活和清晰。
林贝贝一边回想着往事,一边笨手笨脚地穿上旱冰鞋。她扶着旁边的栏杆,一点一点地向前挪动。就这样磨蹭了好一会儿,她觉得自己跟脚下的鞋子也算是混熟了,于是慢慢地撒手,谁知一往前滑,脚下重心不稳,踉踉跄跄地摔了个大屁股。
“哎呦!”林贝贝好不容易够着栏杆,勉强支撑着站了起来。
还没等屁股上的疼痛消失,林贝贝再次迫不及待地尝试着放开护栏,不过这一次她摸到了一点窍门,她目不转睛地看着脚下,慢慢地向前滑了一小段。
“我还以为是哪里来的麻雀,叽叽歪歪的,吵死了!”
前面忽然响起一个声音,林贝贝正全神贯注的盯着脚下,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吓了一跳,脚上的旱冰鞋当即不受控制地往前溜出去。
她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前面的人是谁,额头已经结结实实地撞上了那个人的胸膛,顿时一股巨大的雄性气息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
“完了,粉碎性骨折,你可得对我负责。”
林贝贝听见一个熟悉的男声冷冷地从脑袋上方飘进耳朵,使她仿佛全身被电击了一般动弹不得。
☆、一千个人心目中的哈姆莱特
“你打算在我胸前筑个巢冬眠吗?”
叶熙言清冷的声线使林贝贝浑身打了个激灵,她赶紧把脑袋从那块“是非之地”上移开。她一慌了神,甚至忘了还穿着旱冰鞋就连连往后退,脚下步子一下子全乱套了,整个人直直地往后仰摔下去。
眼看着差一丁点就要和地面亲密接触,叶熙言一伸手抓住了林贝贝的胳膊,一把将她捞了起来。
叶熙言手劲很大,把林贝贝拉起来的时候,由于旱冰鞋的惯性,林贝贝再一次直冲冲地撞上了他的胸膛。
“嘶——”叶熙言倒吸了一口凉气,“你该不是练过铁头功吧?”
“对……对不起……谢谢。”
林贝贝这次得了教训,慢慢地往后撤退,叶熙言身上一股淡淡的香味悠悠钻进鼻子。
有人说,嗅觉记忆是最长久的。
果然,林贝贝后来每每回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最先记起的不是视野范围内的那块“铜墙铁壁”,也不是额头上的痛觉,而是叶熙言身上那股淡淡的洗衣粉的香味首当其冲地扑面而来。
两个人拉开一段距离,林贝贝背靠着栏杆,揉了揉额头,刚撞上的时候还不觉得多疼,现在揉了几下,痛感瞬间蔓延到四肢百骸。
“你怎么在这?”林贝贝龇牙咧嘴。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个没人的地方来睡觉,刚要见周公,就听到某人在哇哇乱叫。”
叶熙言看林贝贝疼得五官皱缩成一个苦瓜,上前拍掉了她的手,满不在乎地要自己上手帮她揉,“算了,我也有错,就当是给你赔罪。”
林贝贝浑身一凛,赶紧说道:“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
叶熙言按下她抬到半空中的手,盯着她,“你一个女生,怎么活得比我们大老爷们还糙?哪家的姑娘会跟你一样,拿几根手指对着淤血的地方戳来戳去的。”
叶熙言虽然嘴上不饶人,手上的动作却很轻,他用手掌上的软肉一点点地化开林贝贝额头上的淤血,痛感顿时消除了大半。
“好了,手酸死了。”叶熙言扭了扭右手的手腕,抱怨道。说着两个手向后撑着栏杆,身子往上一跃,坐了上去。
“从来没人享受过小爷我的这种VIP服务,所以,之前的账可以一笔勾销了吗?”叶熙言调整好坐姿,眼神中带着点讨好的意味。
林贝贝盯着鞋尖,“看在你手艺还不错的份上,就先放你一马。”
“那成,不过下次可就要收费了。”叶熙言心情好像不错。
“对了,差点忘了问你,你今天在车上唱的哪首歌是在哪听的?”
话题莫名其妙地转到了扯到别的地方,林贝贝的第一反应是不能说实话,于是只好给了个模糊的答案,“我也忘了是在哪听的这首歌了。”
其实她家的杂物间里还有好几盘爸爸他们乐队当年表演时的录像,以及他们自己找棚子录的磁带。当然,这些录像和磁带并没有在市面上出售。
“你还记不记得我上次跟你提到除了张国荣之外,我还有一位特别喜欢的歌手?”
林贝贝点点头。
“就是唱这首歌的那个人。”叶熙言低着头看着地上,不知道在想什么,“这个人的歌让我爱上了音乐,但我甚至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而且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原来这首歌叫《落叶归根》。”叶熙言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林贝贝脑子一热,差点就想告诉他真相,但话到嘴边竟然变成了,“你为什么喜欢那个人?”
叶熙言抬起头,视线落在前面的一大块空地上,“那得说到我八岁的时候了。”
叶熙言的外公是一名音乐教师,小时候经常拉二胡给他听,顺便灌输给他一些基本的乐理知识,偶尔还做一些视唱练耳的训练。那时候,为了应付外公时不时的突击检查,叶熙言勉勉强强地记住了一点乐理,但对二胡始终提不起一点兴趣,二胡发出的绵延悠长的声音让他昏昏欲睡。
有一天,外公带着他 ↑返回顶部↑
她的两只小手,让她跟着自己的节奏一点点地往前滑。
关于爸爸的一切就像昨天一样历历在目,仿佛电影一般可以随时在脑海里回放,永远那么鲜活和清晰。
林贝贝一边回想着往事,一边笨手笨脚地穿上旱冰鞋。她扶着旁边的栏杆,一点一点地向前挪动。就这样磨蹭了好一会儿,她觉得自己跟脚下的鞋子也算是混熟了,于是慢慢地撒手,谁知一往前滑,脚下重心不稳,踉踉跄跄地摔了个大屁股。
“哎呦!”林贝贝好不容易够着栏杆,勉强支撑着站了起来。
还没等屁股上的疼痛消失,林贝贝再次迫不及待地尝试着放开护栏,不过这一次她摸到了一点窍门,她目不转睛地看着脚下,慢慢地向前滑了一小段。
“我还以为是哪里来的麻雀,叽叽歪歪的,吵死了!”
前面忽然响起一个声音,林贝贝正全神贯注的盯着脚下,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吓了一跳,脚上的旱冰鞋当即不受控制地往前溜出去。
她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前面的人是谁,额头已经结结实实地撞上了那个人的胸膛,顿时一股巨大的雄性气息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
“完了,粉碎性骨折,你可得对我负责。”
林贝贝听见一个熟悉的男声冷冷地从脑袋上方飘进耳朵,使她仿佛全身被电击了一般动弹不得。
☆、一千个人心目中的哈姆莱特
“你打算在我胸前筑个巢冬眠吗?”
叶熙言清冷的声线使林贝贝浑身打了个激灵,她赶紧把脑袋从那块“是非之地”上移开。她一慌了神,甚至忘了还穿着旱冰鞋就连连往后退,脚下步子一下子全乱套了,整个人直直地往后仰摔下去。
眼看着差一丁点就要和地面亲密接触,叶熙言一伸手抓住了林贝贝的胳膊,一把将她捞了起来。
叶熙言手劲很大,把林贝贝拉起来的时候,由于旱冰鞋的惯性,林贝贝再一次直冲冲地撞上了他的胸膛。
“嘶——”叶熙言倒吸了一口凉气,“你该不是练过铁头功吧?”
“对……对不起……谢谢。”
林贝贝这次得了教训,慢慢地往后撤退,叶熙言身上一股淡淡的香味悠悠钻进鼻子。
有人说,嗅觉记忆是最长久的。
果然,林贝贝后来每每回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最先记起的不是视野范围内的那块“铜墙铁壁”,也不是额头上的痛觉,而是叶熙言身上那股淡淡的洗衣粉的香味首当其冲地扑面而来。
两个人拉开一段距离,林贝贝背靠着栏杆,揉了揉额头,刚撞上的时候还不觉得多疼,现在揉了几下,痛感瞬间蔓延到四肢百骸。
“你怎么在这?”林贝贝龇牙咧嘴。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个没人的地方来睡觉,刚要见周公,就听到某人在哇哇乱叫。”
叶熙言看林贝贝疼得五官皱缩成一个苦瓜,上前拍掉了她的手,满不在乎地要自己上手帮她揉,“算了,我也有错,就当是给你赔罪。”
林贝贝浑身一凛,赶紧说道:“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
叶熙言按下她抬到半空中的手,盯着她,“你一个女生,怎么活得比我们大老爷们还糙?哪家的姑娘会跟你一样,拿几根手指对着淤血的地方戳来戳去的。”
叶熙言虽然嘴上不饶人,手上的动作却很轻,他用手掌上的软肉一点点地化开林贝贝额头上的淤血,痛感顿时消除了大半。
“好了,手酸死了。”叶熙言扭了扭右手的手腕,抱怨道。说着两个手向后撑着栏杆,身子往上一跃,坐了上去。
“从来没人享受过小爷我的这种VIP服务,所以,之前的账可以一笔勾销了吗?”叶熙言调整好坐姿,眼神中带着点讨好的意味。
林贝贝盯着鞋尖,“看在你手艺还不错的份上,就先放你一马。”
“那成,不过下次可就要收费了。”叶熙言心情好像不错。
“对了,差点忘了问你,你今天在车上唱的哪首歌是在哪听的?”
话题莫名其妙地转到了扯到别的地方,林贝贝的第一反应是不能说实话,于是只好给了个模糊的答案,“我也忘了是在哪听的这首歌了。”
其实她家的杂物间里还有好几盘爸爸他们乐队当年表演时的录像,以及他们自己找棚子录的磁带。当然,这些录像和磁带并没有在市面上出售。
“你还记不记得我上次跟你提到除了张国荣之外,我还有一位特别喜欢的歌手?”
林贝贝点点头。
“就是唱这首歌的那个人。”叶熙言低着头看着地上,不知道在想什么,“这个人的歌让我爱上了音乐,但我甚至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而且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原来这首歌叫《落叶归根》。”叶熙言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林贝贝脑子一热,差点就想告诉他真相,但话到嘴边竟然变成了,“你为什么喜欢那个人?”
叶熙言抬起头,视线落在前面的一大块空地上,“那得说到我八岁的时候了。”
叶熙言的外公是一名音乐教师,小时候经常拉二胡给他听,顺便灌输给他一些基本的乐理知识,偶尔还做一些视唱练耳的训练。那时候,为了应付外公时不时的突击检查,叶熙言勉勉强强地记住了一点乐理,但对二胡始终提不起一点兴趣,二胡发出的绵延悠长的声音让他昏昏欲睡。
有一天,外公带着他
关于爸爸的一切就像昨天一样历历在目,仿佛电影一般可以随时在脑海里回放,永远那么鲜活和清晰。
林贝贝一边回想着往事,一边笨手笨脚地穿上旱冰鞋。她扶着旁边的栏杆,一点一点地向前挪动。就这样磨蹭了好一会儿,她觉得自己跟脚下的鞋子也算是混熟了,于是慢慢地撒手,谁知一往前滑,脚下重心不稳,踉踉跄跄地摔了个大屁股。
“哎呦!”林贝贝好不容易够着栏杆,勉强支撑着站了起来。
还没等屁股上的疼痛消失,林贝贝再次迫不及待地尝试着放开护栏,不过这一次她摸到了一点窍门,她目不转睛地看着脚下,慢慢地向前滑了一小段。
“我还以为是哪里来的麻雀,叽叽歪歪的,吵死了!”
前面忽然响起一个声音,林贝贝正全神贯注的盯着脚下,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吓了一跳,脚上的旱冰鞋当即不受控制地往前溜出去。
她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前面的人是谁,额头已经结结实实地撞上了那个人的胸膛,顿时一股巨大的雄性气息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
“完了,粉碎性骨折,你可得对我负责。”
林贝贝听见一个熟悉的男声冷冷地从脑袋上方飘进耳朵,使她仿佛全身被电击了一般动弹不得。
☆、一千个人心目中的哈姆莱特
“你打算在我胸前筑个巢冬眠吗?”
叶熙言清冷的声线使林贝贝浑身打了个激灵,她赶紧把脑袋从那块“是非之地”上移开。她一慌了神,甚至忘了还穿着旱冰鞋就连连往后退,脚下步子一下子全乱套了,整个人直直地往后仰摔下去。
眼看着差一丁点就要和地面亲密接触,叶熙言一伸手抓住了林贝贝的胳膊,一把将她捞了起来。
叶熙言手劲很大,把林贝贝拉起来的时候,由于旱冰鞋的惯性,林贝贝再一次直冲冲地撞上了他的胸膛。
“嘶——”叶熙言倒吸了一口凉气,“你该不是练过铁头功吧?”
“对……对不起……谢谢。”
林贝贝这次得了教训,慢慢地往后撤退,叶熙言身上一股淡淡的香味悠悠钻进鼻子。
有人说,嗅觉记忆是最长久的。
果然,林贝贝后来每每回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最先记起的不是视野范围内的那块“铜墙铁壁”,也不是额头上的痛觉,而是叶熙言身上那股淡淡的洗衣粉的香味首当其冲地扑面而来。
两个人拉开一段距离,林贝贝背靠着栏杆,揉了揉额头,刚撞上的时候还不觉得多疼,现在揉了几下,痛感瞬间蔓延到四肢百骸。
“你怎么在这?”林贝贝龇牙咧嘴。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个没人的地方来睡觉,刚要见周公,就听到某人在哇哇乱叫。”
叶熙言看林贝贝疼得五官皱缩成一个苦瓜,上前拍掉了她的手,满不在乎地要自己上手帮她揉,“算了,我也有错,就当是给你赔罪。”
林贝贝浑身一凛,赶紧说道:“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
叶熙言按下她抬到半空中的手,盯着她,“你一个女生,怎么活得比我们大老爷们还糙?哪家的姑娘会跟你一样,拿几根手指对着淤血的地方戳来戳去的。”
叶熙言虽然嘴上不饶人,手上的动作却很轻,他用手掌上的软肉一点点地化开林贝贝额头上的淤血,痛感顿时消除了大半。
“好了,手酸死了。”叶熙言扭了扭右手的手腕,抱怨道。说着两个手向后撑着栏杆,身子往上一跃,坐了上去。
“从来没人享受过小爷我的这种VIP服务,所以,之前的账可以一笔勾销了吗?”叶熙言调整好坐姿,眼神中带着点讨好的意味。
林贝贝盯着鞋尖,“看在你手艺还不错的份上,就先放你一马。”
“那成,不过下次可就要收费了。”叶熙言心情好像不错。
“对了,差点忘了问你,你今天在车上唱的哪首歌是在哪听的?”
话题莫名其妙地转到了扯到别的地方,林贝贝的第一反应是不能说实话,于是只好给了个模糊的答案,“我也忘了是在哪听的这首歌了。”
其实她家的杂物间里还有好几盘爸爸他们乐队当年表演时的录像,以及他们自己找棚子录的磁带。当然,这些录像和磁带并没有在市面上出售。
“你还记不记得我上次跟你提到除了张国荣之外,我还有一位特别喜欢的歌手?”
林贝贝点点头。
“就是唱这首歌的那个人。”叶熙言低着头看着地上,不知道在想什么,“这个人的歌让我爱上了音乐,但我甚至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而且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原来这首歌叫《落叶归根》。”叶熙言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林贝贝脑子一热,差点就想告诉他真相,但话到嘴边竟然变成了,“你为什么喜欢那个人?”
叶熙言抬起头,视线落在前面的一大块空地上,“那得说到我八岁的时候了。”
叶熙言的外公是一名音乐教师,小时候经常拉二胡给他听,顺便灌输给他一些基本的乐理知识,偶尔还做一些视唱练耳的训练。那时候,为了应付外公时不时的突击检查,叶熙言勉勉强强地记住了一点乐理,但对二胡始终提不起一点兴趣,二胡发出的绵延悠长的声音让他昏昏欲睡。
有一天,外公带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