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7
关,所以对陈默十分警惕;至于苏唐,则对她一丝怀疑都没有,除了心喜还是心喜。
可惜陈默“针对”的人不是他,不论是暗语还是双关语他全当没听懂,也不理会,胡乱地点了点头,问“孟浩兄是自己来的吗?”他本以为孟浩绝不会独自一人来风花雪月的地方,想借旅伴之名把这个电灯泡支走。可千算万算还是棋差一招,他以为“风花雪夜”的地方,却是他人的“阿鼻地狱”。
孟浩怎不知他意,微微一笑“正如你所料,我恰好一人。既然我们这么有缘,择日不如撞日,我请两位吃顿便饭吧”,他看向正欲开口的苏唐“还请两位不要嫌弃我这小小的东道主,今晚一定赏脸赴会”。
苏唐早就领教过孟浩的待客术,只得把嘴边的“不必”咽了下去,侧头看着陈默。陈默也不是不识抬举的人,寒暄答应下来。他和苏唐已经在金斯敦游玩过两天,今天下午刚到蓝山,准备明天去欣赏蓝山的景色。
他正觉替苏唐答应赴宴有些唐突,忽听她说“我先换件衣服,一会儿一起去吧”。
遇见孟浩十分出乎苏唐的意料,她本意是能不接触就尽量避免见面。可孟浩不按常理出牌,苏唐又不觉自己理亏,只能见招拆招。
“东道主”西装革履地坐在餐桌前翻看菜单,侍应生站在他身侧听他点餐。孟浩抬首间看到二人,遥遥地招了招手。
“我替二位点了几样特色菜,看看合不合你们的胃口”,孟浩说着示意侍应生把点餐卡拿给他们看。陈默伸手接过,发觉都是可口又适合的菜肴,点头道谢。
孟浩侃侃而谈“两位是来游玩的?”
陈默微笑“是的,结伴游玩”。
“哦?牙买加的确风景宜人,非常适合结伴游玩。两位既能相游,一定关系匪浅,恕我冒昧,这位是您的女朋友吧”。
“哈”陈默轻摇头“现在还不是”,他是十分想把苏唐发展成为女朋友的。
孟浩玩味一笑,饶有兴趣的又问,“那二位是如何认识的呢?”,他猜测可能是上次晚宴。
苏唐从坐到餐桌就懒得理会孟浩,听他东拉西扯了半天,原来是想打听她和陈默的相遇过程。苏唐心想其实告诉你也无妨,反正我行得端走得正,不怕别人乱嚼舌根。她正酝酿开口与否,就听陈默说道“我呢,很早就认识苏小姐了”,他尴尬的耸了耸肩,“只不过苏小姐未必记得”。
苏唐一愣,真是意料之外。她扭头看向陈默,迷惑地问“难道慈善晚会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陈默叹气“果然,苏小姐不记得我”。
底线
“如果不介意,愿闻其详,也好让苏小姐解解惑”,孟浩顿时来了兴致。
苏唐本不愿被提及,可一想到两人或许存有误会,索性也竖起耳朵。
陈默微调一下坐姿,找个舒适的位置,缓缓道“不知道苏小姐记不记得自己献过血?”这种从自己身上撸羊毛,自己还没能得到一丝好处的事,苏唐当然记得。
苏唐唯一的一次献血,是在上大学不久。她曾经害怕过坐车,坐飞机,和任何长途交通工具,不过,那都是后天形成的。而她从一出生,骨子里就带着敬畏之心的则是血检,就像有人天生胆小、有人天生恐高一样。她惧怕针头扎透皮肤,扎进血管的瞬间;惧怕血液从血管被无情抽离的从容……她倒不是心疼那点血,而是害怕有那么一刻,血液会被抽干,然后自己被随便扔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死去。
她害怕遗忘,也害怕被遗忘,她只不过是个彻头彻尾的悲观之人。
“献血,我倒是历历在目,可对你……实在没有印象”,苏唐在回忆里搜索了半天,也没想起在哪个环节见到过陈默,无奈的摇摇头。
“那天,你应该是被迫献血吧?”陈默替她回忆,见苏唐点头,继续说“你同学拉着你献血,她大概不知道你晕血吧!”苏唐苦笑“我就是单纯的害怕抽血”,陈默一副恍然的样子“所以当轮到你时,你同学没能按住你胳膊,护士就招呼其他人帮忙”,说到这里,陈默深深的看向苏唐“那个按住你的人就是我”!
“不可能!”苏唐惊呼,“按住我胳膊的明明就是我同学”。
“你同学两只手都按着你肩膀防止你跳起,她哪还有第三只手按住你胳膊!”
苏唐隐隐觉得好像是那么回事。当时她太慌乱了,想当然的以为按住她胳膊的就是她同学,至于护士招呼其他人帮忙,苏唐根本没听见。
听着陈默合情合理的分析,而且他也不至于说这种谎话,苏唐粲笑,“原来,我们还是旧识呢”!
陈默没有做声,他其实还有话没说出口,他不是偶然遇到苏唐去献血,他更早以前就知道她,还偷偷打听过她,甚至还幼稚的跟踪过她。不过,那都是往事了,尘封的旧事早被锁在暗匣里,那里没有光照,也没有异响,或许它再也等不到重见光明的一天,就悄无声息的老死在寂寞里。
孟浩一直等到苏唐起身,才带着洞察的表情问 ↑返回顶部↑
可惜陈默“针对”的人不是他,不论是暗语还是双关语他全当没听懂,也不理会,胡乱地点了点头,问“孟浩兄是自己来的吗?”他本以为孟浩绝不会独自一人来风花雪月的地方,想借旅伴之名把这个电灯泡支走。可千算万算还是棋差一招,他以为“风花雪夜”的地方,却是他人的“阿鼻地狱”。
孟浩怎不知他意,微微一笑“正如你所料,我恰好一人。既然我们这么有缘,择日不如撞日,我请两位吃顿便饭吧”,他看向正欲开口的苏唐“还请两位不要嫌弃我这小小的东道主,今晚一定赏脸赴会”。
苏唐早就领教过孟浩的待客术,只得把嘴边的“不必”咽了下去,侧头看着陈默。陈默也不是不识抬举的人,寒暄答应下来。他和苏唐已经在金斯敦游玩过两天,今天下午刚到蓝山,准备明天去欣赏蓝山的景色。
他正觉替苏唐答应赴宴有些唐突,忽听她说“我先换件衣服,一会儿一起去吧”。
遇见孟浩十分出乎苏唐的意料,她本意是能不接触就尽量避免见面。可孟浩不按常理出牌,苏唐又不觉自己理亏,只能见招拆招。
“东道主”西装革履地坐在餐桌前翻看菜单,侍应生站在他身侧听他点餐。孟浩抬首间看到二人,遥遥地招了招手。
“我替二位点了几样特色菜,看看合不合你们的胃口”,孟浩说着示意侍应生把点餐卡拿给他们看。陈默伸手接过,发觉都是可口又适合的菜肴,点头道谢。
孟浩侃侃而谈“两位是来游玩的?”
陈默微笑“是的,结伴游玩”。
“哦?牙买加的确风景宜人,非常适合结伴游玩。两位既能相游,一定关系匪浅,恕我冒昧,这位是您的女朋友吧”。
“哈”陈默轻摇头“现在还不是”,他是十分想把苏唐发展成为女朋友的。
孟浩玩味一笑,饶有兴趣的又问,“那二位是如何认识的呢?”,他猜测可能是上次晚宴。
苏唐从坐到餐桌就懒得理会孟浩,听他东拉西扯了半天,原来是想打听她和陈默的相遇过程。苏唐心想其实告诉你也无妨,反正我行得端走得正,不怕别人乱嚼舌根。她正酝酿开口与否,就听陈默说道“我呢,很早就认识苏小姐了”,他尴尬的耸了耸肩,“只不过苏小姐未必记得”。
苏唐一愣,真是意料之外。她扭头看向陈默,迷惑地问“难道慈善晚会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陈默叹气“果然,苏小姐不记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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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介意,愿闻其详,也好让苏小姐解解惑”,孟浩顿时来了兴致。
苏唐本不愿被提及,可一想到两人或许存有误会,索性也竖起耳朵。
陈默微调一下坐姿,找个舒适的位置,缓缓道“不知道苏小姐记不记得自己献过血?”这种从自己身上撸羊毛,自己还没能得到一丝好处的事,苏唐当然记得。
苏唐唯一的一次献血,是在上大学不久。她曾经害怕过坐车,坐飞机,和任何长途交通工具,不过,那都是后天形成的。而她从一出生,骨子里就带着敬畏之心的则是血检,就像有人天生胆小、有人天生恐高一样。她惧怕针头扎透皮肤,扎进血管的瞬间;惧怕血液从血管被无情抽离的从容……她倒不是心疼那点血,而是害怕有那么一刻,血液会被抽干,然后自己被随便扔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死去。
她害怕遗忘,也害怕被遗忘,她只不过是个彻头彻尾的悲观之人。
“献血,我倒是历历在目,可对你……实在没有印象”,苏唐在回忆里搜索了半天,也没想起在哪个环节见到过陈默,无奈的摇摇头。
“那天,你应该是被迫献血吧?”陈默替她回忆,见苏唐点头,继续说“你同学拉着你献血,她大概不知道你晕血吧!”苏唐苦笑“我就是单纯的害怕抽血”,陈默一副恍然的样子“所以当轮到你时,你同学没能按住你胳膊,护士就招呼其他人帮忙”,说到这里,陈默深深的看向苏唐“那个按住你的人就是我”!
“不可能!”苏唐惊呼,“按住我胳膊的明明就是我同学”。
“你同学两只手都按着你肩膀防止你跳起,她哪还有第三只手按住你胳膊!”
苏唐隐隐觉得好像是那么回事。当时她太慌乱了,想当然的以为按住她胳膊的就是她同学,至于护士招呼其他人帮忙,苏唐根本没听见。
听着陈默合情合理的分析,而且他也不至于说这种谎话,苏唐粲笑,“原来,我们还是旧识呢”!
陈默没有做声,他其实还有话没说出口,他不是偶然遇到苏唐去献血,他更早以前就知道她,还偷偷打听过她,甚至还幼稚的跟踪过她。不过,那都是往事了,尘封的旧事早被锁在暗匣里,那里没有光照,也没有异响,或许它再也等不到重见光明的一天,就悄无声息的老死在寂寞里。
孟浩一直等到苏唐起身,才带着洞察的表情问 ↑返回顶部↑
关,所以对陈默十分警惕;至于苏唐,则对她一丝怀疑都没有,除了心喜还是心喜。
可惜陈默“针对”的人不是他,不论是暗语还是双关语他全当没听懂,也不理会,胡乱地点了点头,问“孟浩兄是自己来的吗?”他本以为孟浩绝不会独自一人来风花雪月的地方,想借旅伴之名把这个电灯泡支走。可千算万算还是棋差一招,他以为“风花雪夜”的地方,却是他人的“阿鼻地狱”。
孟浩怎不知他意,微微一笑“正如你所料,我恰好一人。既然我们这么有缘,择日不如撞日,我请两位吃顿便饭吧”,他看向正欲开口的苏唐“还请两位不要嫌弃我这小小的东道主,今晚一定赏脸赴会”。
苏唐早就领教过孟浩的待客术,只得把嘴边的“不必”咽了下去,侧头看着陈默。陈默也不是不识抬举的人,寒暄答应下来。他和苏唐已经在金斯敦游玩过两天,今天下午刚到蓝山,准备明天去欣赏蓝山的景色。
他正觉替苏唐答应赴宴有些唐突,忽听她说“我先换件衣服,一会儿一起去吧”。
遇见孟浩十分出乎苏唐的意料,她本意是能不接触就尽量避免见面。可孟浩不按常理出牌,苏唐又不觉自己理亏,只能见招拆招。
“东道主”西装革履地坐在餐桌前翻看菜单,侍应生站在他身侧听他点餐。孟浩抬首间看到二人,遥遥地招了招手。
“我替二位点了几样特色菜,看看合不合你们的胃口”,孟浩说着示意侍应生把点餐卡拿给他们看。陈默伸手接过,发觉都是可口又适合的菜肴,点头道谢。
孟浩侃侃而谈“两位是来游玩的?”
陈默微笑“是的,结伴游玩”。
“哦?牙买加的确风景宜人,非常适合结伴游玩。两位既能相游,一定关系匪浅,恕我冒昧,这位是您的女朋友吧”。
“哈”陈默轻摇头“现在还不是”,他是十分想把苏唐发展成为女朋友的。
孟浩玩味一笑,饶有兴趣的又问,“那二位是如何认识的呢?”,他猜测可能是上次晚宴。
苏唐从坐到餐桌就懒得理会孟浩,听他东拉西扯了半天,原来是想打听她和陈默的相遇过程。苏唐心想其实告诉你也无妨,反正我行得端走得正,不怕别人乱嚼舌根。她正酝酿开口与否,就听陈默说道“我呢,很早就认识苏小姐了”,他尴尬的耸了耸肩,“只不过苏小姐未必记得”。
苏唐一愣,真是意料之外。她扭头看向陈默,迷惑地问“难道慈善晚会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陈默叹气“果然,苏小姐不记得我”。
底线
“如果不介意,愿闻其详,也好让苏小姐解解惑”,孟浩顿时来了兴致。
苏唐本不愿被提及,可一想到两人或许存有误会,索性也竖起耳朵。
陈默微调一下坐姿,找个舒适的位置,缓缓道“不知道苏小姐记不记得自己献过血?”这种从自己身上撸羊毛,自己还没能得到一丝好处的事,苏唐当然记得。
苏唐唯一的一次献血,是在上大学不久。她曾经害怕过坐车,坐飞机,和任何长途交通工具,不过,那都是后天形成的。而她从一出生,骨子里就带着敬畏之心的则是血检,就像有人天生胆小、有人天生恐高一样。她惧怕针头扎透皮肤,扎进血管的瞬间;惧怕血液从血管被无情抽离的从容……她倒不是心疼那点血,而是害怕有那么一刻,血液会被抽干,然后自己被随便扔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死去。
她害怕遗忘,也害怕被遗忘,她只不过是个彻头彻尾的悲观之人。
“献血,我倒是历历在目,可对你……实在没有印象”,苏唐在回忆里搜索了半天,也没想起在哪个环节见到过陈默,无奈的摇摇头。
“那天,你应该是被迫献血吧?”陈默替她回忆,见苏唐点头,继续说“你同学拉着你献血,她大概不知道你晕血吧!”苏唐苦笑“我就是单纯的害怕抽血”,陈默一副恍然的样子“所以当轮到你时,你同学没能按住你胳膊,护士就招呼其他人帮忙”,说到这里,陈默深深的看向苏唐“那个按住你的人就是我”!
“不可能!”苏唐惊呼,“按住我胳膊的明明就是我同学”。
“你同学两只手都按着你肩膀防止你跳起,她哪还有第三只手按住你胳膊!”
苏唐隐隐觉得好像是那么回事。当时她太慌乱了,想当然的以为按住她胳膊的就是她同学,至于护士招呼其他人帮忙,苏唐根本没听见。
听着陈默合情合理的分析,而且他也不至于说这种谎话,苏唐粲笑,“原来,我们还是旧识呢”!
陈默没有做声,他其实还有话没说出口,他不是偶然遇到苏唐去献血,他更早以前就知道她,还偷偷打听过她,甚至还幼稚的跟踪过她。不过,那都是往事了,尘封的旧事早被锁在暗匣里,那里没有光照,也没有异响,或许它再也等不到重见光明的一天,就悄无声息的老死在寂寞里。
孟浩一直等到苏唐起身,才带着洞察的表情问
可惜陈默“针对”的人不是他,不论是暗语还是双关语他全当没听懂,也不理会,胡乱地点了点头,问“孟浩兄是自己来的吗?”他本以为孟浩绝不会独自一人来风花雪月的地方,想借旅伴之名把这个电灯泡支走。可千算万算还是棋差一招,他以为“风花雪夜”的地方,却是他人的“阿鼻地狱”。
孟浩怎不知他意,微微一笑“正如你所料,我恰好一人。既然我们这么有缘,择日不如撞日,我请两位吃顿便饭吧”,他看向正欲开口的苏唐“还请两位不要嫌弃我这小小的东道主,今晚一定赏脸赴会”。
苏唐早就领教过孟浩的待客术,只得把嘴边的“不必”咽了下去,侧头看着陈默。陈默也不是不识抬举的人,寒暄答应下来。他和苏唐已经在金斯敦游玩过两天,今天下午刚到蓝山,准备明天去欣赏蓝山的景色。
他正觉替苏唐答应赴宴有些唐突,忽听她说“我先换件衣服,一会儿一起去吧”。
遇见孟浩十分出乎苏唐的意料,她本意是能不接触就尽量避免见面。可孟浩不按常理出牌,苏唐又不觉自己理亏,只能见招拆招。
“东道主”西装革履地坐在餐桌前翻看菜单,侍应生站在他身侧听他点餐。孟浩抬首间看到二人,遥遥地招了招手。
“我替二位点了几样特色菜,看看合不合你们的胃口”,孟浩说着示意侍应生把点餐卡拿给他们看。陈默伸手接过,发觉都是可口又适合的菜肴,点头道谢。
孟浩侃侃而谈“两位是来游玩的?”
陈默微笑“是的,结伴游玩”。
“哦?牙买加的确风景宜人,非常适合结伴游玩。两位既能相游,一定关系匪浅,恕我冒昧,这位是您的女朋友吧”。
“哈”陈默轻摇头“现在还不是”,他是十分想把苏唐发展成为女朋友的。
孟浩玩味一笑,饶有兴趣的又问,“那二位是如何认识的呢?”,他猜测可能是上次晚宴。
苏唐从坐到餐桌就懒得理会孟浩,听他东拉西扯了半天,原来是想打听她和陈默的相遇过程。苏唐心想其实告诉你也无妨,反正我行得端走得正,不怕别人乱嚼舌根。她正酝酿开口与否,就听陈默说道“我呢,很早就认识苏小姐了”,他尴尬的耸了耸肩,“只不过苏小姐未必记得”。
苏唐一愣,真是意料之外。她扭头看向陈默,迷惑地问“难道慈善晚会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陈默叹气“果然,苏小姐不记得我”。
底线
“如果不介意,愿闻其详,也好让苏小姐解解惑”,孟浩顿时来了兴致。
苏唐本不愿被提及,可一想到两人或许存有误会,索性也竖起耳朵。
陈默微调一下坐姿,找个舒适的位置,缓缓道“不知道苏小姐记不记得自己献过血?”这种从自己身上撸羊毛,自己还没能得到一丝好处的事,苏唐当然记得。
苏唐唯一的一次献血,是在上大学不久。她曾经害怕过坐车,坐飞机,和任何长途交通工具,不过,那都是后天形成的。而她从一出生,骨子里就带着敬畏之心的则是血检,就像有人天生胆小、有人天生恐高一样。她惧怕针头扎透皮肤,扎进血管的瞬间;惧怕血液从血管被无情抽离的从容……她倒不是心疼那点血,而是害怕有那么一刻,血液会被抽干,然后自己被随便扔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死去。
她害怕遗忘,也害怕被遗忘,她只不过是个彻头彻尾的悲观之人。
“献血,我倒是历历在目,可对你……实在没有印象”,苏唐在回忆里搜索了半天,也没想起在哪个环节见到过陈默,无奈的摇摇头。
“那天,你应该是被迫献血吧?”陈默替她回忆,见苏唐点头,继续说“你同学拉着你献血,她大概不知道你晕血吧!”苏唐苦笑“我就是单纯的害怕抽血”,陈默一副恍然的样子“所以当轮到你时,你同学没能按住你胳膊,护士就招呼其他人帮忙”,说到这里,陈默深深的看向苏唐“那个按住你的人就是我”!
“不可能!”苏唐惊呼,“按住我胳膊的明明就是我同学”。
“你同学两只手都按着你肩膀防止你跳起,她哪还有第三只手按住你胳膊!”
苏唐隐隐觉得好像是那么回事。当时她太慌乱了,想当然的以为按住她胳膊的就是她同学,至于护士招呼其他人帮忙,苏唐根本没听见。
听着陈默合情合理的分析,而且他也不至于说这种谎话,苏唐粲笑,“原来,我们还是旧识呢”!
陈默没有做声,他其实还有话没说出口,他不是偶然遇到苏唐去献血,他更早以前就知道她,还偷偷打听过她,甚至还幼稚的跟踪过她。不过,那都是往事了,尘封的旧事早被锁在暗匣里,那里没有光照,也没有异响,或许它再也等不到重见光明的一天,就悄无声息的老死在寂寞里。
孟浩一直等到苏唐起身,才带着洞察的表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