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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声音懒洋洋的,把人扣在怀里不让起来,幼稚又蛮横。
他抬头轻咬她锁骨,声音暧昧:“是一见钟情,再见,也钟情。”
第57章 五十七口 虽败犹荣(小叔)
正月十五, 他准备好的生日礼物仍旧没有送出去。
Aidan说,今年的正月十五,是她订婚的日子。
黑色的迈巴赫已经在酒店外停了很久, 雪覆盖了一层,男人的面容沉静而又寂寥。司机和助理都陪他在车内坐着, 一如一年前的他刚回国的那个晚上。
窗外飘着小雪, 他看着他的小猫在其他男人怀里撒娇、索吻。说不上什么感觉, 好像理应如此,可是心分明感觉已经被人挖空了,可依然密密麻麻地疼。
季云峥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他的小猫长大了。
她要嫁给别的人。
不会像以前那样,向他要生日礼物。
已经坐了两个多小时了,Aidan回头:“季总,要进去吗?”
怎么应该也要再看一眼。
如果真的选择放手,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她的话。
喉结难忍地滚动了一下,季云峥没有开口。
Aidan看着他放在膝盖上的那本书,他已经看了几个月了。不厚,是本小说,好像是某个作家写的, 人生阅历丰富,写的东西都很有意思, 但并不怎么出名。
以前阿越小姐喜欢看书,季云峥不喜欢, 但还是会时常淘一些冷门又有意思的书给她看。每次阿越小姐缠着他一块儿看, 季云峥都会躲开。
他从小就不爱念书,根本不可能安安静静地坐着去翻一本书。
但是这本书,他已经看了近半年。
结尾的那几页, 他始终没有翻过去。
“Aidan。”
“在,季总。”
“为什么很多小说到了最后,总喜欢回望开头。”季云峥问他。
此时,订婚宴那儿热闹非凡,似乎来了很多人。他的阿越穿着精致的银色鱼尾礼服,正挽着深色西装男人的手。他们那样年轻,站在一块儿那样美好。
Aidan沉默一瞬后回答:“或许是想给人一个圆满的故事。中国人的浪漫,觉得任何事物都有个回应才是完满的。”
这故事的首尾,也应该如此。
季云峥:“有人说,一旦你不断地想念故事的开始时,也意味着你和她已经结束了。”
就连人在死亡的时候,也在开始不断地回忆从前,回忆最初的开始。小说如此,人生如此。
可是没有阿越,他的完满,又在哪里?
Aidan没有再接话。
“Aidan,送过去吧。”他终于屈服,眼神有些疲惫,“就说是小叔的贺礼。”
他指的是那张银行卡。
季家人重情厚礼。即便是薄情如季云峥,也知道订婚是不会薄待了季家的未来媳妇的。
Aidan点头说是,然后开门下车。他把小说的最后几页翻过去,落在最后那句话上的眼神却没有任何聚焦。
如果车窗开着,Aidan能回头看一眼,会发现坐在车内一向冷硬寡情的男人,此时眼角抑制着此生最深沉厚重的涩意。最后不堪重负的,落下了一滴泪。
九年前,洛杉矶。
夜幕降临,雨水扑簌簌地落下来,像要刺穿这浓郁的夜色。季云峥撑开一把雨伞,打算出去抽根烟。
三年前他跑到洛杉矶,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就初步实现了自己的宏图。
离家时,季母就骂过他狠,心也硬。他怎么敢这样忤逆父母,就算是断绝关系也要闯出去。
季云峥当时笑:“可你们都有自己的儿子,不是吗。”
季母愣在原地。但季云峥已经走了。
他的血液滚烫,灵魂不羁,平淡而又稳定的生活根本不是他想要的。他渴望激情、冒险和勇敢。
凭什么用那些冠冕堂皇的爱来禁锢他的一生?如果要选择泡在冰冷又虚伪的爱里,他宁可点燃自己的灵魂。
人生应该行走在路上,看到海水和生命都在迎着日落沸腾。
但是三年过去,好像开始寡淡了。让人更喜欢待在黑夜里,去抚平生命里的褶皱和孤独。
有个女人踩着高跟鞋在他身后跟了上来,季云峥冷冰冰的,头也不回地骂了声“滚”。那是合作方塞过来的女人,期间不知道塞了多少个,他无动于衷,冷到决绝。
令人一度怀疑他是不是不喜欢女人。
甚至有人连男人都送过。
季云峥冷笑,点起的火星在唇边燃烧起微光,黑暗只见他薄唇的轮廓。
像是听到有人在哭,季云峥这才掐灭了烟头,单手抄在裤袋里慢步走了过去,另外一只手将伞的边缘微微抬起。然后视野下露出了一小团东西。
那团小东西淋着雨,缩在墙角呜咽。
像只可怜的小流浪猫。
男人的眼神很冷,并没有多少感情。他一句话也不说,就站在这儿,西装革履,感觉得出来很贵,皮鞋也擦得蹭光瓦亮。身上有点冷冽的烟草香。
“爸爸…”
小东西似乎是被雨淋糊涂了,看到这样的商务人士,居然胡乱地开始叫爸爸了。
季云峥呵笑,不知道谁家孩子被丢到这里。
他刚抬脚要走,却感觉有只小手扯住了他的裤腿,“…爸爸。”
依旧是小声的呼喊。
季云峥有点不耐烦了。
“小东西,我不是你爸爸。”他蹲下来,距离一下子拉近,但锋利的眉眼依然带有强大的压迫感。 ↑返回顶部↑
他抬头轻咬她锁骨,声音暧昧:“是一见钟情,再见,也钟情。”
第57章 五十七口 虽败犹荣(小叔)
正月十五, 他准备好的生日礼物仍旧没有送出去。
Aidan说,今年的正月十五,是她订婚的日子。
黑色的迈巴赫已经在酒店外停了很久, 雪覆盖了一层,男人的面容沉静而又寂寥。司机和助理都陪他在车内坐着, 一如一年前的他刚回国的那个晚上。
窗外飘着小雪, 他看着他的小猫在其他男人怀里撒娇、索吻。说不上什么感觉, 好像理应如此,可是心分明感觉已经被人挖空了,可依然密密麻麻地疼。
季云峥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他的小猫长大了。
她要嫁给别的人。
不会像以前那样,向他要生日礼物。
已经坐了两个多小时了,Aidan回头:“季总,要进去吗?”
怎么应该也要再看一眼。
如果真的选择放手,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她的话。
喉结难忍地滚动了一下,季云峥没有开口。
Aidan看着他放在膝盖上的那本书,他已经看了几个月了。不厚,是本小说,好像是某个作家写的, 人生阅历丰富,写的东西都很有意思, 但并不怎么出名。
以前阿越小姐喜欢看书,季云峥不喜欢, 但还是会时常淘一些冷门又有意思的书给她看。每次阿越小姐缠着他一块儿看, 季云峥都会躲开。
他从小就不爱念书,根本不可能安安静静地坐着去翻一本书。
但是这本书,他已经看了近半年。
结尾的那几页, 他始终没有翻过去。
“Aidan。”
“在,季总。”
“为什么很多小说到了最后,总喜欢回望开头。”季云峥问他。
此时,订婚宴那儿热闹非凡,似乎来了很多人。他的阿越穿着精致的银色鱼尾礼服,正挽着深色西装男人的手。他们那样年轻,站在一块儿那样美好。
Aidan沉默一瞬后回答:“或许是想给人一个圆满的故事。中国人的浪漫,觉得任何事物都有个回应才是完满的。”
这故事的首尾,也应该如此。
季云峥:“有人说,一旦你不断地想念故事的开始时,也意味着你和她已经结束了。”
就连人在死亡的时候,也在开始不断地回忆从前,回忆最初的开始。小说如此,人生如此。
可是没有阿越,他的完满,又在哪里?
Aidan没有再接话。
“Aidan,送过去吧。”他终于屈服,眼神有些疲惫,“就说是小叔的贺礼。”
他指的是那张银行卡。
季家人重情厚礼。即便是薄情如季云峥,也知道订婚是不会薄待了季家的未来媳妇的。
Aidan点头说是,然后开门下车。他把小说的最后几页翻过去,落在最后那句话上的眼神却没有任何聚焦。
如果车窗开着,Aidan能回头看一眼,会发现坐在车内一向冷硬寡情的男人,此时眼角抑制着此生最深沉厚重的涩意。最后不堪重负的,落下了一滴泪。
九年前,洛杉矶。
夜幕降临,雨水扑簌簌地落下来,像要刺穿这浓郁的夜色。季云峥撑开一把雨伞,打算出去抽根烟。
三年前他跑到洛杉矶,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就初步实现了自己的宏图。
离家时,季母就骂过他狠,心也硬。他怎么敢这样忤逆父母,就算是断绝关系也要闯出去。
季云峥当时笑:“可你们都有自己的儿子,不是吗。”
季母愣在原地。但季云峥已经走了。
他的血液滚烫,灵魂不羁,平淡而又稳定的生活根本不是他想要的。他渴望激情、冒险和勇敢。
凭什么用那些冠冕堂皇的爱来禁锢他的一生?如果要选择泡在冰冷又虚伪的爱里,他宁可点燃自己的灵魂。
人生应该行走在路上,看到海水和生命都在迎着日落沸腾。
但是三年过去,好像开始寡淡了。让人更喜欢待在黑夜里,去抚平生命里的褶皱和孤独。
有个女人踩着高跟鞋在他身后跟了上来,季云峥冷冰冰的,头也不回地骂了声“滚”。那是合作方塞过来的女人,期间不知道塞了多少个,他无动于衷,冷到决绝。
令人一度怀疑他是不是不喜欢女人。
甚至有人连男人都送过。
季云峥冷笑,点起的火星在唇边燃烧起微光,黑暗只见他薄唇的轮廓。
像是听到有人在哭,季云峥这才掐灭了烟头,单手抄在裤袋里慢步走了过去,另外一只手将伞的边缘微微抬起。然后视野下露出了一小团东西。
那团小东西淋着雨,缩在墙角呜咽。
像只可怜的小流浪猫。
男人的眼神很冷,并没有多少感情。他一句话也不说,就站在这儿,西装革履,感觉得出来很贵,皮鞋也擦得蹭光瓦亮。身上有点冷冽的烟草香。
“爸爸…”
小东西似乎是被雨淋糊涂了,看到这样的商务人士,居然胡乱地开始叫爸爸了。
季云峥呵笑,不知道谁家孩子被丢到这里。
他刚抬脚要走,却感觉有只小手扯住了他的裤腿,“…爸爸。”
依旧是小声的呼喊。
季云峥有点不耐烦了。
“小东西,我不是你爸爸。”他蹲下来,距离一下子拉近,但锋利的眉眼依然带有强大的压迫感。 ↑返回顶部↑
他声音懒洋洋的,把人扣在怀里不让起来,幼稚又蛮横。
他抬头轻咬她锁骨,声音暧昧:“是一见钟情,再见,也钟情。”
第57章 五十七口 虽败犹荣(小叔)
正月十五, 他准备好的生日礼物仍旧没有送出去。
Aidan说,今年的正月十五,是她订婚的日子。
黑色的迈巴赫已经在酒店外停了很久, 雪覆盖了一层,男人的面容沉静而又寂寥。司机和助理都陪他在车内坐着, 一如一年前的他刚回国的那个晚上。
窗外飘着小雪, 他看着他的小猫在其他男人怀里撒娇、索吻。说不上什么感觉, 好像理应如此,可是心分明感觉已经被人挖空了,可依然密密麻麻地疼。
季云峥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他的小猫长大了。
她要嫁给别的人。
不会像以前那样,向他要生日礼物。
已经坐了两个多小时了,Aidan回头:“季总,要进去吗?”
怎么应该也要再看一眼。
如果真的选择放手,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她的话。
喉结难忍地滚动了一下,季云峥没有开口。
Aidan看着他放在膝盖上的那本书,他已经看了几个月了。不厚,是本小说,好像是某个作家写的, 人生阅历丰富,写的东西都很有意思, 但并不怎么出名。
以前阿越小姐喜欢看书,季云峥不喜欢, 但还是会时常淘一些冷门又有意思的书给她看。每次阿越小姐缠着他一块儿看, 季云峥都会躲开。
他从小就不爱念书,根本不可能安安静静地坐着去翻一本书。
但是这本书,他已经看了近半年。
结尾的那几页, 他始终没有翻过去。
“Aidan。”
“在,季总。”
“为什么很多小说到了最后,总喜欢回望开头。”季云峥问他。
此时,订婚宴那儿热闹非凡,似乎来了很多人。他的阿越穿着精致的银色鱼尾礼服,正挽着深色西装男人的手。他们那样年轻,站在一块儿那样美好。
Aidan沉默一瞬后回答:“或许是想给人一个圆满的故事。中国人的浪漫,觉得任何事物都有个回应才是完满的。”
这故事的首尾,也应该如此。
季云峥:“有人说,一旦你不断地想念故事的开始时,也意味着你和她已经结束了。”
就连人在死亡的时候,也在开始不断地回忆从前,回忆最初的开始。小说如此,人生如此。
可是没有阿越,他的完满,又在哪里?
Aidan没有再接话。
“Aidan,送过去吧。”他终于屈服,眼神有些疲惫,“就说是小叔的贺礼。”
他指的是那张银行卡。
季家人重情厚礼。即便是薄情如季云峥,也知道订婚是不会薄待了季家的未来媳妇的。
Aidan点头说是,然后开门下车。他把小说的最后几页翻过去,落在最后那句话上的眼神却没有任何聚焦。
如果车窗开着,Aidan能回头看一眼,会发现坐在车内一向冷硬寡情的男人,此时眼角抑制着此生最深沉厚重的涩意。最后不堪重负的,落下了一滴泪。
九年前,洛杉矶。
夜幕降临,雨水扑簌簌地落下来,像要刺穿这浓郁的夜色。季云峥撑开一把雨伞,打算出去抽根烟。
三年前他跑到洛杉矶,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就初步实现了自己的宏图。
离家时,季母就骂过他狠,心也硬。他怎么敢这样忤逆父母,就算是断绝关系也要闯出去。
季云峥当时笑:“可你们都有自己的儿子,不是吗。”
季母愣在原地。但季云峥已经走了。
他的血液滚烫,灵魂不羁,平淡而又稳定的生活根本不是他想要的。他渴望激情、冒险和勇敢。
凭什么用那些冠冕堂皇的爱来禁锢他的一生?如果要选择泡在冰冷又虚伪的爱里,他宁可点燃自己的灵魂。
人生应该行走在路上,看到海水和生命都在迎着日落沸腾。
但是三年过去,好像开始寡淡了。让人更喜欢待在黑夜里,去抚平生命里的褶皱和孤独。
有个女人踩着高跟鞋在他身后跟了上来,季云峥冷冰冰的,头也不回地骂了声“滚”。那是合作方塞过来的女人,期间不知道塞了多少个,他无动于衷,冷到决绝。
令人一度怀疑他是不是不喜欢女人。
甚至有人连男人都送过。
季云峥冷笑,点起的火星在唇边燃烧起微光,黑暗只见他薄唇的轮廓。
像是听到有人在哭,季云峥这才掐灭了烟头,单手抄在裤袋里慢步走了过去,另外一只手将伞的边缘微微抬起。然后视野下露出了一小团东西。
那团小东西淋着雨,缩在墙角呜咽。
像只可怜的小流浪猫。
男人的眼神很冷,并没有多少感情。他一句话也不说,就站在这儿,西装革履,感觉得出来很贵,皮鞋也擦得蹭光瓦亮。身上有点冷冽的烟草香。
“爸爸…”
小东西似乎是被雨淋糊涂了,看到这样的商务人士,居然胡乱地开始叫爸爸了。
季云峥呵笑,不知道谁家孩子被丢到这里。
他刚抬脚要走,却感觉有只小手扯住了他的裤腿,“…爸爸。”
依旧是小声的呼喊。
季云峥有点不耐烦了。
“小东西,我不是你爸爸。”他蹲下来,距离一下子拉近,但锋利的眉眼依然带有强大的压迫感。
他抬头轻咬她锁骨,声音暧昧:“是一见钟情,再见,也钟情。”
第57章 五十七口 虽败犹荣(小叔)
正月十五, 他准备好的生日礼物仍旧没有送出去。
Aidan说,今年的正月十五,是她订婚的日子。
黑色的迈巴赫已经在酒店外停了很久, 雪覆盖了一层,男人的面容沉静而又寂寥。司机和助理都陪他在车内坐着, 一如一年前的他刚回国的那个晚上。
窗外飘着小雪, 他看着他的小猫在其他男人怀里撒娇、索吻。说不上什么感觉, 好像理应如此,可是心分明感觉已经被人挖空了,可依然密密麻麻地疼。
季云峥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他的小猫长大了。
她要嫁给别的人。
不会像以前那样,向他要生日礼物。
已经坐了两个多小时了,Aidan回头:“季总,要进去吗?”
怎么应该也要再看一眼。
如果真的选择放手,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她的话。
喉结难忍地滚动了一下,季云峥没有开口。
Aidan看着他放在膝盖上的那本书,他已经看了几个月了。不厚,是本小说,好像是某个作家写的, 人生阅历丰富,写的东西都很有意思, 但并不怎么出名。
以前阿越小姐喜欢看书,季云峥不喜欢, 但还是会时常淘一些冷门又有意思的书给她看。每次阿越小姐缠着他一块儿看, 季云峥都会躲开。
他从小就不爱念书,根本不可能安安静静地坐着去翻一本书。
但是这本书,他已经看了近半年。
结尾的那几页, 他始终没有翻过去。
“Aidan。”
“在,季总。”
“为什么很多小说到了最后,总喜欢回望开头。”季云峥问他。
此时,订婚宴那儿热闹非凡,似乎来了很多人。他的阿越穿着精致的银色鱼尾礼服,正挽着深色西装男人的手。他们那样年轻,站在一块儿那样美好。
Aidan沉默一瞬后回答:“或许是想给人一个圆满的故事。中国人的浪漫,觉得任何事物都有个回应才是完满的。”
这故事的首尾,也应该如此。
季云峥:“有人说,一旦你不断地想念故事的开始时,也意味着你和她已经结束了。”
就连人在死亡的时候,也在开始不断地回忆从前,回忆最初的开始。小说如此,人生如此。
可是没有阿越,他的完满,又在哪里?
Aidan没有再接话。
“Aidan,送过去吧。”他终于屈服,眼神有些疲惫,“就说是小叔的贺礼。”
他指的是那张银行卡。
季家人重情厚礼。即便是薄情如季云峥,也知道订婚是不会薄待了季家的未来媳妇的。
Aidan点头说是,然后开门下车。他把小说的最后几页翻过去,落在最后那句话上的眼神却没有任何聚焦。
如果车窗开着,Aidan能回头看一眼,会发现坐在车内一向冷硬寡情的男人,此时眼角抑制着此生最深沉厚重的涩意。最后不堪重负的,落下了一滴泪。
九年前,洛杉矶。
夜幕降临,雨水扑簌簌地落下来,像要刺穿这浓郁的夜色。季云峥撑开一把雨伞,打算出去抽根烟。
三年前他跑到洛杉矶,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就初步实现了自己的宏图。
离家时,季母就骂过他狠,心也硬。他怎么敢这样忤逆父母,就算是断绝关系也要闯出去。
季云峥当时笑:“可你们都有自己的儿子,不是吗。”
季母愣在原地。但季云峥已经走了。
他的血液滚烫,灵魂不羁,平淡而又稳定的生活根本不是他想要的。他渴望激情、冒险和勇敢。
凭什么用那些冠冕堂皇的爱来禁锢他的一生?如果要选择泡在冰冷又虚伪的爱里,他宁可点燃自己的灵魂。
人生应该行走在路上,看到海水和生命都在迎着日落沸腾。
但是三年过去,好像开始寡淡了。让人更喜欢待在黑夜里,去抚平生命里的褶皱和孤独。
有个女人踩着高跟鞋在他身后跟了上来,季云峥冷冰冰的,头也不回地骂了声“滚”。那是合作方塞过来的女人,期间不知道塞了多少个,他无动于衷,冷到决绝。
令人一度怀疑他是不是不喜欢女人。
甚至有人连男人都送过。
季云峥冷笑,点起的火星在唇边燃烧起微光,黑暗只见他薄唇的轮廓。
像是听到有人在哭,季云峥这才掐灭了烟头,单手抄在裤袋里慢步走了过去,另外一只手将伞的边缘微微抬起。然后视野下露出了一小团东西。
那团小东西淋着雨,缩在墙角呜咽。
像只可怜的小流浪猫。
男人的眼神很冷,并没有多少感情。他一句话也不说,就站在这儿,西装革履,感觉得出来很贵,皮鞋也擦得蹭光瓦亮。身上有点冷冽的烟草香。
“爸爸…”
小东西似乎是被雨淋糊涂了,看到这样的商务人士,居然胡乱地开始叫爸爸了。
季云峥呵笑,不知道谁家孩子被丢到这里。
他刚抬脚要走,却感觉有只小手扯住了他的裤腿,“…爸爸。”
依旧是小声的呼喊。
季云峥有点不耐烦了。
“小东西,我不是你爸爸。”他蹲下来,距离一下子拉近,但锋利的眉眼依然带有强大的压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