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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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喱饭吧。”
    赵樨和那边接电话的人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挂了电话之后,他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渴了,我去冰箱里拿点儿喝的,你们要不要我带什么?”
    没人要,除了赵樨自己,其他人都不是很爱饮料之类的东西,在进入工作之前,桌子上泡了慢慢一大壶乌龙茶,他们都喝茶。
    路过孟眠的时候,赵樨手痒,揉了一把孟眠头顶的头发,“真奇怪,你年级这么小,怎么和靳崇钰吃的喝的都能碰到一块儿的?”
    “看靳泡泡,”赵樨扬了扬下巴,“纸上啥也没有,奶茶喝了两杯了。”
    他俯身,看了眼孟眠的电脑屏幕,孟眠朝旁边让了点儿给他看。
    半晌,赵樨直起腰,清了清嗓子,问靳崇钰,“你女朋友这写得啥啊这是?”
    每个数字和字母他都认识,但问题是组到一起,他一个都不认识。
    靳崇钰往前坐了一点,他没搭理赵樨,伸手敲了敲桌面,“下午出去逛街,去不去?”
    李墨雨知道这种话,肯定是针对性的,靳崇钰是针对孟眠一个人提问的。
    但这个房子里,有两个没眼力见的人,准确点说,他们俩脑子比较简单。
    一个是靳泡泡。
    一个是赵樨。
    两个都兴高采烈地喊着“去去去去”。
    李墨雨翻了个白眼,要不要脸啊这俩?
    靳崇钰笑了一声,铅笔在手指间转了一圈,他懒洋洋地开口,“没问你们。”
    孟眠落下最后一个字符:“可以啊。”
    饭后就快到四点了,太阳从明晃晃的浅金色变成了橙色,大半边天变成了很深沉的红。
    召南像是被一层淡红色的纱给盖住了,像一个氤氲着梦幻与暧昧的童话世界。
    孟眠穿了一件厚厚的外套,靳崇钰已经在门口等她了。
    走之前,她回了一下头,靳泡泡和赵樨两人用着一模一样的姿势可怜巴巴地看着他们。
    “......”
    靳崇钰伸手握住孟眠的手腕,“走吧。”
    孟眠用另一只手在空中挥了挥,“拜拜。”
    靳泡泡and赵樨:“......”
    在两人离开了一会儿后,靳泡泡嚼着奶茶里的珍珠,含糊不清地说道:“阿水以后肯定会被靳崇钰教坏的。”
    “她以前都会对我心软,现在只会和我说拜拜,过不了多久,她肯定就会和靳崇钰一样,连拜拜都不说了。”
    “靳崇钰是不是和她说我坏话了呀?”
    “靳崇钰不会和阿水说我坏话吧,我上次把阿水买的草莓吃了一大半说是白菜吃的。”
    赵樨把她推开,“靳崇然?”
    靳泡泡头皮一麻,“你干什么突然叫我名字?”
    “你要去上课了吧?”
    “对啊。”
    “到时候送你个礼物。”
    “你自己吗?我不要。”
    “我对你这种小屁孩儿不感兴趣,谢谢。”
    靳泡泡呆了一下,嘀咕了一句什么,扭头去找白菜了。
    他们住的小区隔壁不远是长江,准确来说,这条江会在终点处汇入长江,四舍五入就是长江了。
    被风吹皱的水面,波光粼粼,太阳余晖尽数洒在江面,像被铺上了一层金箔。
    对面,是召南的小山堆,本来是小山来着,但因为高度实在是拿不出手,本地人和熟悉了召南的人都称它们为小山堆。
    元旦假期,又是下午的江边,再加上天气好,下午出来散步的人很多,情侣,姐妹,还有遛狗的。
    大狗,小狗。
    孟眠喜欢大的,视线总是追着那些牵着大狗的人跑。
    “喜欢狗?”靳崇钰注意到了,问她。
    孟眠收回目光,点了点头,“我还在新台的时候,隔壁邻居家养了几条大狗,有时候邻居不在家,就让我陪着它们玩儿,我跟它们感情很好。”
    但之后大学来了召南,再加上她和柳家没了关系与联系,那些陪伴了她整个少女时代的大狗们自然也成为了过去。
    那时候,每次觉得不开心与委屈,她都会去邻居家的后院坐会儿。邻居家主人是个美丽优雅的阿姨,四十来岁,丁克,看着有些不近人情的冷漠,喜欢养狗,也很喜欢孟眠。
    没有和靳崇钰在一起之前,孟眠想象的自己年纪大了之后的样子就是那样的,即使是现在,她也觉得那样的生活状态非常好。
    “想养的话,可以养一只。” ↑返回顶部↑
    ,咖喱饭吧。”
    赵樨和那边接电话的人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挂了电话之后,他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渴了,我去冰箱里拿点儿喝的,你们要不要我带什么?”
    没人要,除了赵樨自己,其他人都不是很爱饮料之类的东西,在进入工作之前,桌子上泡了慢慢一大壶乌龙茶,他们都喝茶。
    路过孟眠的时候,赵樨手痒,揉了一把孟眠头顶的头发,“真奇怪,你年级这么小,怎么和靳崇钰吃的喝的都能碰到一块儿的?”
    “看靳泡泡,”赵樨扬了扬下巴,“纸上啥也没有,奶茶喝了两杯了。”
    他俯身,看了眼孟眠的电脑屏幕,孟眠朝旁边让了点儿给他看。
    半晌,赵樨直起腰,清了清嗓子,问靳崇钰,“你女朋友这写得啥啊这是?”
    每个数字和字母他都认识,但问题是组到一起,他一个都不认识。
    靳崇钰往前坐了一点,他没搭理赵樨,伸手敲了敲桌面,“下午出去逛街,去不去?”
    李墨雨知道这种话,肯定是针对性的,靳崇钰是针对孟眠一个人提问的。
    但这个房子里,有两个没眼力见的人,准确点说,他们俩脑子比较简单。
    一个是靳泡泡。
    一个是赵樨。
    两个都兴高采烈地喊着“去去去去”。
    李墨雨翻了个白眼,要不要脸啊这俩?
    靳崇钰笑了一声,铅笔在手指间转了一圈,他懒洋洋地开口,“没问你们。”
    孟眠落下最后一个字符:“可以啊。”
    饭后就快到四点了,太阳从明晃晃的浅金色变成了橙色,大半边天变成了很深沉的红。
    召南像是被一层淡红色的纱给盖住了,像一个氤氲着梦幻与暧昧的童话世界。
    孟眠穿了一件厚厚的外套,靳崇钰已经在门口等她了。
    走之前,她回了一下头,靳泡泡和赵樨两人用着一模一样的姿势可怜巴巴地看着他们。
    “......”
    靳崇钰伸手握住孟眠的手腕,“走吧。”
    孟眠用另一只手在空中挥了挥,“拜拜。”
    靳泡泡and赵樨:“......”
    在两人离开了一会儿后,靳泡泡嚼着奶茶里的珍珠,含糊不清地说道:“阿水以后肯定会被靳崇钰教坏的。”
    “她以前都会对我心软,现在只会和我说拜拜,过不了多久,她肯定就会和靳崇钰一样,连拜拜都不说了。”
    “靳崇钰是不是和她说我坏话了呀?”
    “靳崇钰不会和阿水说我坏话吧,我上次把阿水买的草莓吃了一大半说是白菜吃的。”
    赵樨把她推开,“靳崇然?”
    靳泡泡头皮一麻,“你干什么突然叫我名字?”
    “你要去上课了吧?”
    “对啊。”
    “到时候送你个礼物。”
    “你自己吗?我不要。”
    “我对你这种小屁孩儿不感兴趣,谢谢。”
    靳泡泡呆了一下,嘀咕了一句什么,扭头去找白菜了。
    他们住的小区隔壁不远是长江,准确来说,这条江会在终点处汇入长江,四舍五入就是长江了。
    被风吹皱的水面,波光粼粼,太阳余晖尽数洒在江面,像被铺上了一层金箔。
    对面,是召南的小山堆,本来是小山来着,但因为高度实在是拿不出手,本地人和熟悉了召南的人都称它们为小山堆。
    元旦假期,又是下午的江边,再加上天气好,下午出来散步的人很多,情侣,姐妹,还有遛狗的。
    大狗,小狗。
    孟眠喜欢大的,视线总是追着那些牵着大狗的人跑。
    “喜欢狗?”靳崇钰注意到了,问她。
    孟眠收回目光,点了点头,“我还在新台的时候,隔壁邻居家养了几条大狗,有时候邻居不在家,就让我陪着它们玩儿,我跟它们感情很好。”
    但之后大学来了召南,再加上她和柳家没了关系与联系,那些陪伴了她整个少女时代的大狗们自然也成为了过去。
    那时候,每次觉得不开心与委屈,她都会去邻居家的后院坐会儿。邻居家主人是个美丽优雅的阿姨,四十来岁,丁克,看着有些不近人情的冷漠,喜欢养狗,也很喜欢孟眠。
    没有和靳崇钰在一起之前,孟眠想象的自己年纪大了之后的样子就是那样的,即使是现在,她也觉得那样的生活状态非常好。
    “想养的话,可以养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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