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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汇聚在田径场,参加高三的毕业晚会。
本来郁籍还打算让林姝上去伴奏的,但得知林姝学的是古筝之后,就放弃了这个念头,今晚他们楼层唱的歌曲主要是现代风的,得知洛闻会钢琴之后,立马拉他去当劳动力。
林姝窃喜,她和洛闻学的才艺其实都是一样的,但是她学的钢琴要比洛闻差些,不用排练,又多出好多的学习时间。
晚上,晚会结束,两人一起回家,今天放学比较早,程慧这时候还没有回家给两个人做夜宵,两个人直接在王阿婆那里吃。
“阿婆,两碗烫粉,洛闻那碗加肉,不加葱香菜,我的要!”
王阿婆还是慈眉善目,“好勒,你俩先坐着。”
林姝坐下后,双手扶脸,看着西装革履的洛闻,领带已经被他拿下来,天气过于炎热,领口还解开一两颗扣子,露出的锁骨,骨感而精致,再加上洛闻健康的肤色,充满这个年纪少年没有的独特魅力。
有点禁欲风。
叹一口气,林姝开口:“你不知道,今晚好多女生看你呢。”
她捧着脸,脸部的肉有所挤压,说出来的话俏皮中有些埋怨。
听到林姝的话,洛闻轻笑,压住嘴边的笑意,“是吗?”
见有戏,林姝立刻精神,“你不知道,那些女生看你就像是看到一块肉,恨不得上去把你瓜分了!”
洛闻:“那你可要看好了。”
“当然!”林姝自豪地昂起脸。
她一定给洛闻找到他喜欢的。
“哦,对了,”她想起还放在她包里的情书,“我包拿过来一下。”
林姝拿过包,里面的情书今天还没有给洛闻,她拿出情书,放在擦得铮亮干净的桌子上,“这是给你的。”
洛闻怔然,在他说出会继续收情书过后,林姝几天都没有动静,他以为林姝会不会再送了,他心里还有些失落。
天气炎热,灯光暗淡。
他低着头,望着放在他眼前的情书,一双眼睛晦涩不明,“你想好了吗?确定给我?”
林姝歪头,“不然呢,不给你给谁?”
洛闻心里的水溢了出来,滴答滴答,最后哇啦啦地流个不停。
略略矜持地伸手,把桌子上的信拿过来,信很薄,里面的东西有点硬度,纸张没有任何的温度,却把他的心熨得发烫,勾着嘴角,洛闻低声说一句:“谢谢。”
两份烫粉上的很快,两个人吃起来,两个人没有结账,对于这家邻里的街铺,程慧每个月都会提前给王阿婆一定的钱,她没有时间做饭的时候,两个孩子就会到这里吃。
今晚看了一场晚会,还顺利送出情书,林姝心情不错,一蹦一跳的,开心的很。
“要不要去买些毛线。”现在已经是晚上,但还不算特别晚,洛闻开口问林姝。
按照林姝的速度,她的毛线这个时候应该早就已经用完,但是这段时间她迟迟没有去买,一般她买毛线,都会先放在洛闻家里,等到程慧不在家的时候,偷偷从洛闻家拿回来。
今天程慧还没有回家,是个买东西的好时机。
林姝兴奋地蹦到洛闻眼前,“要!”又想到自己口袋里不多的钱,她迟疑:“你给我买。”
“好。”
买毛线的店铺有一段距离,林姝平时不敢再周围买,一买,说不定她妈妈那天和别人唠嗑,马上发现她的不务正业。
街道的两侧是静谧的树影,晚间,偶有几对老人在散步健走,或远或近,或闹或静。
穿着西装的少年和穿着学生制服的少女走在街道上,和老人一起,他们的脚步比老人快一些,男孩背着女孩的包,插着兜,两人说话,有时候说到激动的地方,女孩还走到男孩面前,面对面地后退,又被男孩拉回来,让她注意安全。
风吹过,扬起青丝白发。
回到家的时候,林姝马上拿出自己织的东西,把线接上,开始入迷地投入手工中。
一边,回到家的洛闻,把文件袋放在桌子上,发信封放到文件袋上面,淡褐色的信封与奶白色的文件袋,格外养眼。
洛闻先是去洗了个手,认真擦好手上的水。
没有打开信封,而是把信封藏好,对于里面写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送情书给他的人,恰好是他也喜欢的。
看着盒子里放着的东西,都是他与林姝的回忆。
以前,是林姝没有表露出喜欢他的意思,所以他才能很好地隐藏自己的心里话。
现在林姝既然已经表露,并且,还第二次坚定不移地送给他。
那他想:这辈子,林姝已经没有和别人在一起的可能了。
洛闻自私地想着,他不会放过她了。
作者有话说:
啊啊啊啊啊,后面洛闻闻会逐渐释放自我,咳咳咳,他可没有表面那么嗯,好激动啊〔姨母笑〕
嘻嘻嘻,没有看过上一本书的可能不知道林姝是怎么和洛闻在一起的
◎最新评论:
【好奇,所以怎么在一起的】
完
第11章 十一杯奶茶
◎明目张胆的牵手◎
晚上,林姝在卧室里入迷织围巾,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动手了,却没有丝毫的手生。
林姝家的隔音做得很好,她爸爸妈妈开车回家的声音都没有听到,直到,卧室外响起敲门声。
林姝收的急切,直接把毛线团和编织针藏到书桌下的柜子里,蹦的一声,又随手拿起桌子上新买的理综卷子。
程慧探头进来的时候,就是看到林姝认真学习的样子,不动声色地瞄一眼她的周 ↑返回顶部↑
本来郁籍还打算让林姝上去伴奏的,但得知林姝学的是古筝之后,就放弃了这个念头,今晚他们楼层唱的歌曲主要是现代风的,得知洛闻会钢琴之后,立马拉他去当劳动力。
林姝窃喜,她和洛闻学的才艺其实都是一样的,但是她学的钢琴要比洛闻差些,不用排练,又多出好多的学习时间。
晚上,晚会结束,两人一起回家,今天放学比较早,程慧这时候还没有回家给两个人做夜宵,两个人直接在王阿婆那里吃。
“阿婆,两碗烫粉,洛闻那碗加肉,不加葱香菜,我的要!”
王阿婆还是慈眉善目,“好勒,你俩先坐着。”
林姝坐下后,双手扶脸,看着西装革履的洛闻,领带已经被他拿下来,天气过于炎热,领口还解开一两颗扣子,露出的锁骨,骨感而精致,再加上洛闻健康的肤色,充满这个年纪少年没有的独特魅力。
有点禁欲风。
叹一口气,林姝开口:“你不知道,今晚好多女生看你呢。”
她捧着脸,脸部的肉有所挤压,说出来的话俏皮中有些埋怨。
听到林姝的话,洛闻轻笑,压住嘴边的笑意,“是吗?”
见有戏,林姝立刻精神,“你不知道,那些女生看你就像是看到一块肉,恨不得上去把你瓜分了!”
洛闻:“那你可要看好了。”
“当然!”林姝自豪地昂起脸。
她一定给洛闻找到他喜欢的。
“哦,对了,”她想起还放在她包里的情书,“我包拿过来一下。”
林姝拿过包,里面的情书今天还没有给洛闻,她拿出情书,放在擦得铮亮干净的桌子上,“这是给你的。”
洛闻怔然,在他说出会继续收情书过后,林姝几天都没有动静,他以为林姝会不会再送了,他心里还有些失落。
天气炎热,灯光暗淡。
他低着头,望着放在他眼前的情书,一双眼睛晦涩不明,“你想好了吗?确定给我?”
林姝歪头,“不然呢,不给你给谁?”
洛闻心里的水溢了出来,滴答滴答,最后哇啦啦地流个不停。
略略矜持地伸手,把桌子上的信拿过来,信很薄,里面的东西有点硬度,纸张没有任何的温度,却把他的心熨得发烫,勾着嘴角,洛闻低声说一句:“谢谢。”
两份烫粉上的很快,两个人吃起来,两个人没有结账,对于这家邻里的街铺,程慧每个月都会提前给王阿婆一定的钱,她没有时间做饭的时候,两个孩子就会到这里吃。
今晚看了一场晚会,还顺利送出情书,林姝心情不错,一蹦一跳的,开心的很。
“要不要去买些毛线。”现在已经是晚上,但还不算特别晚,洛闻开口问林姝。
按照林姝的速度,她的毛线这个时候应该早就已经用完,但是这段时间她迟迟没有去买,一般她买毛线,都会先放在洛闻家里,等到程慧不在家的时候,偷偷从洛闻家拿回来。
今天程慧还没有回家,是个买东西的好时机。
林姝兴奋地蹦到洛闻眼前,“要!”又想到自己口袋里不多的钱,她迟疑:“你给我买。”
“好。”
买毛线的店铺有一段距离,林姝平时不敢再周围买,一买,说不定她妈妈那天和别人唠嗑,马上发现她的不务正业。
街道的两侧是静谧的树影,晚间,偶有几对老人在散步健走,或远或近,或闹或静。
穿着西装的少年和穿着学生制服的少女走在街道上,和老人一起,他们的脚步比老人快一些,男孩背着女孩的包,插着兜,两人说话,有时候说到激动的地方,女孩还走到男孩面前,面对面地后退,又被男孩拉回来,让她注意安全。
风吹过,扬起青丝白发。
回到家的时候,林姝马上拿出自己织的东西,把线接上,开始入迷地投入手工中。
一边,回到家的洛闻,把文件袋放在桌子上,发信封放到文件袋上面,淡褐色的信封与奶白色的文件袋,格外养眼。
洛闻先是去洗了个手,认真擦好手上的水。
没有打开信封,而是把信封藏好,对于里面写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送情书给他的人,恰好是他也喜欢的。
看着盒子里放着的东西,都是他与林姝的回忆。
以前,是林姝没有表露出喜欢他的意思,所以他才能很好地隐藏自己的心里话。
现在林姝既然已经表露,并且,还第二次坚定不移地送给他。
那他想:这辈子,林姝已经没有和别人在一起的可能了。
洛闻自私地想着,他不会放过她了。
作者有话说:
啊啊啊啊啊,后面洛闻闻会逐渐释放自我,咳咳咳,他可没有表面那么嗯,好激动啊〔姨母笑〕
嘻嘻嘻,没有看过上一本书的可能不知道林姝是怎么和洛闻在一起的
◎最新评论:
【好奇,所以怎么在一起的】
完
第11章 十一杯奶茶
◎明目张胆的牵手◎
晚上,林姝在卧室里入迷织围巾,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动手了,却没有丝毫的手生。
林姝家的隔音做得很好,她爸爸妈妈开车回家的声音都没有听到,直到,卧室外响起敲门声。
林姝收的急切,直接把毛线团和编织针藏到书桌下的柜子里,蹦的一声,又随手拿起桌子上新买的理综卷子。
程慧探头进来的时候,就是看到林姝认真学习的样子,不动声色地瞄一眼她的周 ↑返回顶部↑
,而是汇聚在田径场,参加高三的毕业晚会。
本来郁籍还打算让林姝上去伴奏的,但得知林姝学的是古筝之后,就放弃了这个念头,今晚他们楼层唱的歌曲主要是现代风的,得知洛闻会钢琴之后,立马拉他去当劳动力。
林姝窃喜,她和洛闻学的才艺其实都是一样的,但是她学的钢琴要比洛闻差些,不用排练,又多出好多的学习时间。
晚上,晚会结束,两人一起回家,今天放学比较早,程慧这时候还没有回家给两个人做夜宵,两个人直接在王阿婆那里吃。
“阿婆,两碗烫粉,洛闻那碗加肉,不加葱香菜,我的要!”
王阿婆还是慈眉善目,“好勒,你俩先坐着。”
林姝坐下后,双手扶脸,看着西装革履的洛闻,领带已经被他拿下来,天气过于炎热,领口还解开一两颗扣子,露出的锁骨,骨感而精致,再加上洛闻健康的肤色,充满这个年纪少年没有的独特魅力。
有点禁欲风。
叹一口气,林姝开口:“你不知道,今晚好多女生看你呢。”
她捧着脸,脸部的肉有所挤压,说出来的话俏皮中有些埋怨。
听到林姝的话,洛闻轻笑,压住嘴边的笑意,“是吗?”
见有戏,林姝立刻精神,“你不知道,那些女生看你就像是看到一块肉,恨不得上去把你瓜分了!”
洛闻:“那你可要看好了。”
“当然!”林姝自豪地昂起脸。
她一定给洛闻找到他喜欢的。
“哦,对了,”她想起还放在她包里的情书,“我包拿过来一下。”
林姝拿过包,里面的情书今天还没有给洛闻,她拿出情书,放在擦得铮亮干净的桌子上,“这是给你的。”
洛闻怔然,在他说出会继续收情书过后,林姝几天都没有动静,他以为林姝会不会再送了,他心里还有些失落。
天气炎热,灯光暗淡。
他低着头,望着放在他眼前的情书,一双眼睛晦涩不明,“你想好了吗?确定给我?”
林姝歪头,“不然呢,不给你给谁?”
洛闻心里的水溢了出来,滴答滴答,最后哇啦啦地流个不停。
略略矜持地伸手,把桌子上的信拿过来,信很薄,里面的东西有点硬度,纸张没有任何的温度,却把他的心熨得发烫,勾着嘴角,洛闻低声说一句:“谢谢。”
两份烫粉上的很快,两个人吃起来,两个人没有结账,对于这家邻里的街铺,程慧每个月都会提前给王阿婆一定的钱,她没有时间做饭的时候,两个孩子就会到这里吃。
今晚看了一场晚会,还顺利送出情书,林姝心情不错,一蹦一跳的,开心的很。
“要不要去买些毛线。”现在已经是晚上,但还不算特别晚,洛闻开口问林姝。
按照林姝的速度,她的毛线这个时候应该早就已经用完,但是这段时间她迟迟没有去买,一般她买毛线,都会先放在洛闻家里,等到程慧不在家的时候,偷偷从洛闻家拿回来。
今天程慧还没有回家,是个买东西的好时机。
林姝兴奋地蹦到洛闻眼前,“要!”又想到自己口袋里不多的钱,她迟疑:“你给我买。”
“好。”
买毛线的店铺有一段距离,林姝平时不敢再周围买,一买,说不定她妈妈那天和别人唠嗑,马上发现她的不务正业。
街道的两侧是静谧的树影,晚间,偶有几对老人在散步健走,或远或近,或闹或静。
穿着西装的少年和穿着学生制服的少女走在街道上,和老人一起,他们的脚步比老人快一些,男孩背着女孩的包,插着兜,两人说话,有时候说到激动的地方,女孩还走到男孩面前,面对面地后退,又被男孩拉回来,让她注意安全。
风吹过,扬起青丝白发。
回到家的时候,林姝马上拿出自己织的东西,把线接上,开始入迷地投入手工中。
一边,回到家的洛闻,把文件袋放在桌子上,发信封放到文件袋上面,淡褐色的信封与奶白色的文件袋,格外养眼。
洛闻先是去洗了个手,认真擦好手上的水。
没有打开信封,而是把信封藏好,对于里面写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送情书给他的人,恰好是他也喜欢的。
看着盒子里放着的东西,都是他与林姝的回忆。
以前,是林姝没有表露出喜欢他的意思,所以他才能很好地隐藏自己的心里话。
现在林姝既然已经表露,并且,还第二次坚定不移地送给他。
那他想:这辈子,林姝已经没有和别人在一起的可能了。
洛闻自私地想着,他不会放过她了。
作者有话说:
啊啊啊啊啊,后面洛闻闻会逐渐释放自我,咳咳咳,他可没有表面那么嗯,好激动啊〔姨母笑〕
嘻嘻嘻,没有看过上一本书的可能不知道林姝是怎么和洛闻在一起的
◎最新评论:
【好奇,所以怎么在一起的】
完
第11章 十一杯奶茶
◎明目张胆的牵手◎
晚上,林姝在卧室里入迷织围巾,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动手了,却没有丝毫的手生。
林姝家的隔音做得很好,她爸爸妈妈开车回家的声音都没有听到,直到,卧室外响起敲门声。
林姝收的急切,直接把毛线团和编织针藏到书桌下的柜子里,蹦的一声,又随手拿起桌子上新买的理综卷子。
程慧探头进来的时候,就是看到林姝认真学习的样子,不动声色地瞄一眼她的周
本来郁籍还打算让林姝上去伴奏的,但得知林姝学的是古筝之后,就放弃了这个念头,今晚他们楼层唱的歌曲主要是现代风的,得知洛闻会钢琴之后,立马拉他去当劳动力。
林姝窃喜,她和洛闻学的才艺其实都是一样的,但是她学的钢琴要比洛闻差些,不用排练,又多出好多的学习时间。
晚上,晚会结束,两人一起回家,今天放学比较早,程慧这时候还没有回家给两个人做夜宵,两个人直接在王阿婆那里吃。
“阿婆,两碗烫粉,洛闻那碗加肉,不加葱香菜,我的要!”
王阿婆还是慈眉善目,“好勒,你俩先坐着。”
林姝坐下后,双手扶脸,看着西装革履的洛闻,领带已经被他拿下来,天气过于炎热,领口还解开一两颗扣子,露出的锁骨,骨感而精致,再加上洛闻健康的肤色,充满这个年纪少年没有的独特魅力。
有点禁欲风。
叹一口气,林姝开口:“你不知道,今晚好多女生看你呢。”
她捧着脸,脸部的肉有所挤压,说出来的话俏皮中有些埋怨。
听到林姝的话,洛闻轻笑,压住嘴边的笑意,“是吗?”
见有戏,林姝立刻精神,“你不知道,那些女生看你就像是看到一块肉,恨不得上去把你瓜分了!”
洛闻:“那你可要看好了。”
“当然!”林姝自豪地昂起脸。
她一定给洛闻找到他喜欢的。
“哦,对了,”她想起还放在她包里的情书,“我包拿过来一下。”
林姝拿过包,里面的情书今天还没有给洛闻,她拿出情书,放在擦得铮亮干净的桌子上,“这是给你的。”
洛闻怔然,在他说出会继续收情书过后,林姝几天都没有动静,他以为林姝会不会再送了,他心里还有些失落。
天气炎热,灯光暗淡。
他低着头,望着放在他眼前的情书,一双眼睛晦涩不明,“你想好了吗?确定给我?”
林姝歪头,“不然呢,不给你给谁?”
洛闻心里的水溢了出来,滴答滴答,最后哇啦啦地流个不停。
略略矜持地伸手,把桌子上的信拿过来,信很薄,里面的东西有点硬度,纸张没有任何的温度,却把他的心熨得发烫,勾着嘴角,洛闻低声说一句:“谢谢。”
两份烫粉上的很快,两个人吃起来,两个人没有结账,对于这家邻里的街铺,程慧每个月都会提前给王阿婆一定的钱,她没有时间做饭的时候,两个孩子就会到这里吃。
今晚看了一场晚会,还顺利送出情书,林姝心情不错,一蹦一跳的,开心的很。
“要不要去买些毛线。”现在已经是晚上,但还不算特别晚,洛闻开口问林姝。
按照林姝的速度,她的毛线这个时候应该早就已经用完,但是这段时间她迟迟没有去买,一般她买毛线,都会先放在洛闻家里,等到程慧不在家的时候,偷偷从洛闻家拿回来。
今天程慧还没有回家,是个买东西的好时机。
林姝兴奋地蹦到洛闻眼前,“要!”又想到自己口袋里不多的钱,她迟疑:“你给我买。”
“好。”
买毛线的店铺有一段距离,林姝平时不敢再周围买,一买,说不定她妈妈那天和别人唠嗑,马上发现她的不务正业。
街道的两侧是静谧的树影,晚间,偶有几对老人在散步健走,或远或近,或闹或静。
穿着西装的少年和穿着学生制服的少女走在街道上,和老人一起,他们的脚步比老人快一些,男孩背着女孩的包,插着兜,两人说话,有时候说到激动的地方,女孩还走到男孩面前,面对面地后退,又被男孩拉回来,让她注意安全。
风吹过,扬起青丝白发。
回到家的时候,林姝马上拿出自己织的东西,把线接上,开始入迷地投入手工中。
一边,回到家的洛闻,把文件袋放在桌子上,发信封放到文件袋上面,淡褐色的信封与奶白色的文件袋,格外养眼。
洛闻先是去洗了个手,认真擦好手上的水。
没有打开信封,而是把信封藏好,对于里面写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送情书给他的人,恰好是他也喜欢的。
看着盒子里放着的东西,都是他与林姝的回忆。
以前,是林姝没有表露出喜欢他的意思,所以他才能很好地隐藏自己的心里话。
现在林姝既然已经表露,并且,还第二次坚定不移地送给他。
那他想:这辈子,林姝已经没有和别人在一起的可能了。
洛闻自私地想着,他不会放过她了。
作者有话说:
啊啊啊啊啊,后面洛闻闻会逐渐释放自我,咳咳咳,他可没有表面那么嗯,好激动啊〔姨母笑〕
嘻嘻嘻,没有看过上一本书的可能不知道林姝是怎么和洛闻在一起的
◎最新评论:
【好奇,所以怎么在一起的】
完
第11章 十一杯奶茶
◎明目张胆的牵手◎
晚上,林姝在卧室里入迷织围巾,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动手了,却没有丝毫的手生。
林姝家的隔音做得很好,她爸爸妈妈开车回家的声音都没有听到,直到,卧室外响起敲门声。
林姝收的急切,直接把毛线团和编织针藏到书桌下的柜子里,蹦的一声,又随手拿起桌子上新买的理综卷子。
程慧探头进来的时候,就是看到林姝认真学习的样子,不动声色地瞄一眼她的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