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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Linda得意的并不是这两张难能可贵的邀请卡,而是邀请卡背后有个男人对自己死心塌地的爱。
    晚上八点,凯悦渥华饭店二楼宴会厅了响起悠扬的古典乐曲,偌大的宴会厅里雍容华贵的牡丹成了这里的主角,绛红色的牡丹弥漫了整个空间,再配以数十盏的豪华水晶灯,大有盛世祥瑞、华堂生辉富丽堂皇之感。凭着这场地的装饰不难知道,这是场官方举办的酒会。
    宴会厅这时早就开始高朋满座,女士们的衣衫鬓影在男士们清一色的黑色礼服中被映衬得更加光彩夺目,大有争奇斗艳之势。和宴会厅里绚丽夺目的色彩不同,叶炯榆一身白色长裙步入宴会厅,这套礼服采用精致华贵的礼服面料,并大面积的手工刺绣复古花纹,造型与剪裁虽然略显简单,但是不失叶炯榆一贯的大气风格。她的纯净白色出现在这番千奇百艳中并未淡然失色,倒如一股清流滑入其中,清爽舒心,引来了在场不少男士的注目礼。
    叶炯榆很少这样夺目的出现,本以为白色应该是最低调的,没想到适得其反。
    跟在叶炯榆身后走进来的是她的贴身秘书Linda,Linda一身红色的低胸性感长礼服,将她模特般完美的身材尽显世人面前。红色之于白色应该是典型的喧宾夺主,尽管在旗舰店的时候,她多么的喜欢,也不敢挑,这点职场礼仪她还是要顾及。最后,这套礼服根本就是叶炯榆帮她选的。可这一现身,身穿白色长裙的叶炯榆如希腊女神般让她的红色黯然失色,不是她担心的闪耀。
    叶炯榆端起服务员递来的香槟,优雅的走在柔软的地毯上,面带微笑地不时和遇见的,或者专程过来打招呼的人举杯寒暄,社交场上她从来都游刃有余。她最厉害的不是社交场上的八面玲珑,而是在这样的场合还能眼观四方,耳听八方,在众人中找到她想要找的那个人。
    从人缝里,叶炯榆看见孙幅员站在靠墙边的位置上举着杯红酒正与人热络的交谈,与他交谈的那个人正巧被挡住,看不到是谁。叶炯榆将空的香槟杯放回服务员的托盘里,换了一杯红酒,朝着孙幅员的位置走去。
    阴魂不散
    在3寸高跟鞋的衬托下,原本高挑的叶炯榆更显得身姿修长,她迈着不紧不慢的优雅步姿,从容淡定的穿过人群,朝着墙边的方向走去。
    终于在几步之后,叶炯榆离开了人们聚集的中心地带,这时的视线是豁然开朗,顺着方向朝前看去,她看见孙幅员的同时,也看清了与他聊天的那个人。
    叶炯榆突然明白这来得有点突然的阻碍到底出在哪里。
    孙幅员对面站着的男人要比孙幅员高出半个头,那人一身正式的黑色礼服,黑色领结里面的白衬衫在黑色礼服的映衬下显得格外雪白,白得有点刺眼。他一手潇洒地插在口袋里,一手握着被红色的液体,习惯性的轻轻摇晃着,浓郁的红酒香气在这样专业的搅拌中,幽幽地上扬,越出杯口,诱惑着他将杯子抬起放在鼻边,轻嗅着红酒的香气,沉醉的样子很帅。他在品酒的同时并不耽误他与孙幅员的热络的交谈,此刻不知道落在什么话题上,两个男人笑了起来。男人的锐利如鹰的眼睛不经意似有若无地从叶炯榆身上掠过,随后落在别处。
    尽管只是那一闪而过的光芒,叶炯榆却能看清里面浓浓的挑衅意味。
    那个男人不是秦振邦还有谁?
    叶炯榆没见过这样的秦振邦,他在她的印象中都是一副“道貌岸然”官员形象,从来与帅字沾不上边儿,但今晚,她得承认,他是帅的。对于在外漂泊多年,见过不少帅哥的她来说,能入她眼,并用上“帅”这个字眼的人,定也算是男人中的高档货了。
    其实,要说五官,他是不如其他几个发小出众,可他有着帅哥中必备的条件,那就是身板。俗话说的好:女人一白遮三丑,男人一高遮百丑。男人只要是有身高,就算是丑,只需要稍稍倒持下,想要出众也并不难。更何况秦振邦并不丑,再加上高大精壮的身材,的确符合很多人心目中帅哥的形象。怪不得他们都说他是今年来组织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中的头号帅哥。看来所言非虚,这样的姿色,在政界里的确难得。
    可光有一块臭皮囊有什么用,心不好这点烦人。叶炯榆几天前才在Q市跟他剑拔弩张的对决一番,这会儿又让她在这遇见他,这男人还真是阴魂不散。
    这回,叶炯榆并未打算退让,踏着步子继续朝前走。
    就在她做好要跟秦振邦来一场暗流涌动的正面交锋的心理准备,他在她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找了个借口,从孙幅员身边洒脱的走开。
    秦振邦背过身子临走时,眼神有意的飘向叶炯榆这边,端着红酒的手还不忘朝她的方向轻举了下,这是社交场上惯用的招呼方式,只是他的这个动作很轻,很小,几乎除了她以外,谁也没看见。
    叶炯榆看见他适时的转身离开,心里默念着:秦振邦,算你识相。她收拾起刚才备战的情绪,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孙幅员身上,并截下了也正要离开的孙幅员。
    “孙副市长,好久不见!”
    “唉哟,这不是叶总吗?哎呀,真是好久没见,好久没见啊!”
    孙幅员果然是个官场老手,应酬的虚情假意做得很足,很到位。嘴上边说着热络的话,也同时很热情地伸出了右手。 ↑返回顶部↑
    至于Linda得意的并不是这两张难能可贵的邀请卡,而是邀请卡背后有个男人对自己死心塌地的爱。
    晚上八点,凯悦渥华饭店二楼宴会厅了响起悠扬的古典乐曲,偌大的宴会厅里雍容华贵的牡丹成了这里的主角,绛红色的牡丹弥漫了整个空间,再配以数十盏的豪华水晶灯,大有盛世祥瑞、华堂生辉富丽堂皇之感。凭着这场地的装饰不难知道,这是场官方举办的酒会。
    宴会厅这时早就开始高朋满座,女士们的衣衫鬓影在男士们清一色的黑色礼服中被映衬得更加光彩夺目,大有争奇斗艳之势。和宴会厅里绚丽夺目的色彩不同,叶炯榆一身白色长裙步入宴会厅,这套礼服采用精致华贵的礼服面料,并大面积的手工刺绣复古花纹,造型与剪裁虽然略显简单,但是不失叶炯榆一贯的大气风格。她的纯净白色出现在这番千奇百艳中并未淡然失色,倒如一股清流滑入其中,清爽舒心,引来了在场不少男士的注目礼。
    叶炯榆很少这样夺目的出现,本以为白色应该是最低调的,没想到适得其反。
    跟在叶炯榆身后走进来的是她的贴身秘书Linda,Linda一身红色的低胸性感长礼服,将她模特般完美的身材尽显世人面前。红色之于白色应该是典型的喧宾夺主,尽管在旗舰店的时候,她多么的喜欢,也不敢挑,这点职场礼仪她还是要顾及。最后,这套礼服根本就是叶炯榆帮她选的。可这一现身,身穿白色长裙的叶炯榆如希腊女神般让她的红色黯然失色,不是她担心的闪耀。
    叶炯榆端起服务员递来的香槟,优雅的走在柔软的地毯上,面带微笑地不时和遇见的,或者专程过来打招呼的人举杯寒暄,社交场上她从来都游刃有余。她最厉害的不是社交场上的八面玲珑,而是在这样的场合还能眼观四方,耳听八方,在众人中找到她想要找的那个人。
    从人缝里,叶炯榆看见孙幅员站在靠墙边的位置上举着杯红酒正与人热络的交谈,与他交谈的那个人正巧被挡住,看不到是谁。叶炯榆将空的香槟杯放回服务员的托盘里,换了一杯红酒,朝着孙幅员的位置走去。
    阴魂不散
    在3寸高跟鞋的衬托下,原本高挑的叶炯榆更显得身姿修长,她迈着不紧不慢的优雅步姿,从容淡定的穿过人群,朝着墙边的方向走去。
    终于在几步之后,叶炯榆离开了人们聚集的中心地带,这时的视线是豁然开朗,顺着方向朝前看去,她看见孙幅员的同时,也看清了与他聊天的那个人。
    叶炯榆突然明白这来得有点突然的阻碍到底出在哪里。
    孙幅员对面站着的男人要比孙幅员高出半个头,那人一身正式的黑色礼服,黑色领结里面的白衬衫在黑色礼服的映衬下显得格外雪白,白得有点刺眼。他一手潇洒地插在口袋里,一手握着被红色的液体,习惯性的轻轻摇晃着,浓郁的红酒香气在这样专业的搅拌中,幽幽地上扬,越出杯口,诱惑着他将杯子抬起放在鼻边,轻嗅着红酒的香气,沉醉的样子很帅。他在品酒的同时并不耽误他与孙幅员的热络的交谈,此刻不知道落在什么话题上,两个男人笑了起来。男人的锐利如鹰的眼睛不经意似有若无地从叶炯榆身上掠过,随后落在别处。
    尽管只是那一闪而过的光芒,叶炯榆却能看清里面浓浓的挑衅意味。
    那个男人不是秦振邦还有谁?
    叶炯榆没见过这样的秦振邦,他在她的印象中都是一副“道貌岸然”官员形象,从来与帅字沾不上边儿,但今晚,她得承认,他是帅的。对于在外漂泊多年,见过不少帅哥的她来说,能入她眼,并用上“帅”这个字眼的人,定也算是男人中的高档货了。
    其实,要说五官,他是不如其他几个发小出众,可他有着帅哥中必备的条件,那就是身板。俗话说的好:女人一白遮三丑,男人一高遮百丑。男人只要是有身高,就算是丑,只需要稍稍倒持下,想要出众也并不难。更何况秦振邦并不丑,再加上高大精壮的身材,的确符合很多人心目中帅哥的形象。怪不得他们都说他是今年来组织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中的头号帅哥。看来所言非虚,这样的姿色,在政界里的确难得。
    可光有一块臭皮囊有什么用,心不好这点烦人。叶炯榆几天前才在Q市跟他剑拔弩张的对决一番,这会儿又让她在这遇见他,这男人还真是阴魂不散。
    这回,叶炯榆并未打算退让,踏着步子继续朝前走。
    就在她做好要跟秦振邦来一场暗流涌动的正面交锋的心理准备,他在她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找了个借口,从孙幅员身边洒脱的走开。
    秦振邦背过身子临走时,眼神有意的飘向叶炯榆这边,端着红酒的手还不忘朝她的方向轻举了下,这是社交场上惯用的招呼方式,只是他的这个动作很轻,很小,几乎除了她以外,谁也没看见。
    叶炯榆看见他适时的转身离开,心里默念着:秦振邦,算你识相。她收拾起刚才备战的情绪,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孙幅员身上,并截下了也正要离开的孙幅员。
    “孙副市长,好久不见!”
    “唉哟,这不是叶总吗?哎呀,真是好久没见,好久没见啊!”
    孙幅员果然是个官场老手,应酬的虚情假意做得很足,很到位。嘴上边说着热络的话,也同时很热情地伸出了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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