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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哪里?”
“熙夕?怎么了?发生什么事儿了?”
面对叶炯榆劈头就来的一句质问,对方不明所以回答得有点避重就轻,而他的不明所以在叶炯榆看来是心虚,是逃避,是敷衍,是虚伪,是所有不负责任的表现。
这只会引来叶炯榆更斩钉折铁的质问,她今天就想知道,他是不是还打算骗他,他打算骗她到什么时候。
“我问你在哪里?”
“我……”
“你跟她在一起对不对?”
“熙夕,我……”
“我问你,你跟凌晓珺在一起对不对?”
说到这里,电话那边是一片沉默。
“我刚才看见你们了,我多希望那是我眼花。”
“熙夕,你听我说……
“听你说?好,好,我听你说,我听你说。”
“熙夕,我是到B市出差来的,正巧遇上她,就……”
“正巧?有那么巧吗?你记不记得,你当年答应过我什么?你记不记得?”
“……我记得。”
“你答应过我,你答应过我跟她不再有来往的。原来,你一直都在骗我,骗了我十年,十年。
说到这里,叶炯榆觉得自己眼睛酸涩得难受,少了眼泪的润湿,痛苦的时候,眼睛徒留这份酸涩。
“那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什么?我会让你后悔的,虽然你不在乎。”
“夕熙,你听我说。”
“我不听,也不会再相信你。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
叶炯榆再不想听到对方任何接口的说辞,十年前,她已经被骗了一次,她不会被再骗一次。他说他们是正巧遇上,可他不知道谎话尚可以编圆了,唯独女人脸上那种幸福的笑容是编不出来,骗不了人的。
他忘了,她再不是十年前那个小女孩了。
挂上电话,叶炯榆将手机紧紧的握在手心里,出尽全身力气,密不透风的握着,她将自己牙关紧紧咬住,几乎要把牙齿咬碎。若真是咬碎了,她也只能往里吞。
叶炯榆没有再回餐厅,也没有回酒店。此刻她的脑海里现在凌乱如麻,装不下任何东西,早没了做任何事情的心情。她手里死死地握着手机,眼神空洞的开始漫无目的的在路上走了起来,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能去哪里?这样的她哪里也去不了,只能找一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躲起来。庆幸,这座城市,没有多少熟人。
但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小,当庆幸没人认识你的时候,其实熟人早将一切尽收眼底。
“邦子,快看,那不是叶炯榆吗?”
他们的车正巧停在十字路口前等红灯,坐在汽车后座的秦振邦把头从文件里抬起来,透过挡风玻璃窗,看到斑马线上,一个垂头丧气的绝望、落寞女子从他们的车前走过。
秦振邦的眉不禁跳动了一下。他没见过这样的她,这样的她让他很陌生。从小到大,她都是个极其好强的女人,落寞、颓废这样消极的词语从来不适合她。
“她看起来很落寞的样子,不知道遇上什么事儿了?”
胡耀华是无意识的关心,准确来说是好奇。他好奇大名鼎鼎的女强人再遇上什么事的时候,来上会出现这样绝望的神情。如一朵凋零的花,没有丝毫生气。
“少管闲事。”秦振邦收回自己的目光,重新低下头回到他的文件里,“绿灯了,还不赶紧走。”
司机发动车子,低速从斑马线上驶过,渐渐提速离开这个十字路口。
这时,秦振邦微抬起头,透过车子的后视镜,还能看见那抹绝望、落寞的身影。他定定的看着,失了神。
B市这座城市很美,它的美美在它的繁华,美在它永不消失的华丽。不论时代怎么变迁,它总是当仁不让的国际大都市。
叶炯榆走在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地段上,却无心去欣赏它的美,只是随着心走着。下一个路口是左拐,或者右拐,她没有既定的计划,想走哪就走哪吧!
她手里握着的手机上有一串数字,一个这一路走来,她无数次输入,又无数次删除的号码。有好几次,她的手指都已经移到了那个绿色按键上,但无论如何就是按不下去。
她一直在掂量着,对比着按下去,和删除这两个动作带来的后果。她无法预计得到按下去后会是什么样的后果,但她隐隐知道会是凶多吉少。可删除的话,一切将不会改变,幸福的人继续幸福,她依旧是唯一承担的人,痛苦的人痛苦不会变得幸福,痛也不会增加,因为已经到了极致。
不知道走了多久,身边的路人开始变少了,不再如之前那么熙攘。
“咚……咚……”
叶炯榆这时候,耳边传来很浑厚的钟声,不是庙里撞钟的钟声,而是教堂的钟声,那是种安静祥和的声音。她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真的发现了一座教堂,准确来说是座天主教堂。
这座教堂是座典型的中世纪哥特式建筑,堂身正中是盘型浮雕,繁复华丽,远看极像罗马钟表的形状。外部结构采用清一色红砖,屋顶铺设石墨瓦,饰以许多圣子、天主的石雕,纯洁而安祥。
她没有信仰问题,她不信神佛,不信基督,不信上帝,不信真主,可是这会儿她累了,只想找个地方坐会儿,安静的坐会儿,不受任何人的打搅,向来以安静祥和著称的教堂应该是最合适不过的地方。 ↑返回顶部↑
“熙夕?怎么了?发生什么事儿了?”
面对叶炯榆劈头就来的一句质问,对方不明所以回答得有点避重就轻,而他的不明所以在叶炯榆看来是心虚,是逃避,是敷衍,是虚伪,是所有不负责任的表现。
这只会引来叶炯榆更斩钉折铁的质问,她今天就想知道,他是不是还打算骗他,他打算骗她到什么时候。
“我问你在哪里?”
“我……”
“你跟她在一起对不对?”
“熙夕,我……”
“我问你,你跟凌晓珺在一起对不对?”
说到这里,电话那边是一片沉默。
“我刚才看见你们了,我多希望那是我眼花。”
“熙夕,你听我说……
“听你说?好,好,我听你说,我听你说。”
“熙夕,我是到B市出差来的,正巧遇上她,就……”
“正巧?有那么巧吗?你记不记得,你当年答应过我什么?你记不记得?”
“……我记得。”
“你答应过我,你答应过我跟她不再有来往的。原来,你一直都在骗我,骗了我十年,十年。
说到这里,叶炯榆觉得自己眼睛酸涩得难受,少了眼泪的润湿,痛苦的时候,眼睛徒留这份酸涩。
“那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什么?我会让你后悔的,虽然你不在乎。”
“夕熙,你听我说。”
“我不听,也不会再相信你。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
叶炯榆再不想听到对方任何接口的说辞,十年前,她已经被骗了一次,她不会被再骗一次。他说他们是正巧遇上,可他不知道谎话尚可以编圆了,唯独女人脸上那种幸福的笑容是编不出来,骗不了人的。
他忘了,她再不是十年前那个小女孩了。
挂上电话,叶炯榆将手机紧紧的握在手心里,出尽全身力气,密不透风的握着,她将自己牙关紧紧咬住,几乎要把牙齿咬碎。若真是咬碎了,她也只能往里吞。
叶炯榆没有再回餐厅,也没有回酒店。此刻她的脑海里现在凌乱如麻,装不下任何东西,早没了做任何事情的心情。她手里死死地握着手机,眼神空洞的开始漫无目的的在路上走了起来,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能去哪里?这样的她哪里也去不了,只能找一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躲起来。庆幸,这座城市,没有多少熟人。
但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小,当庆幸没人认识你的时候,其实熟人早将一切尽收眼底。
“邦子,快看,那不是叶炯榆吗?”
他们的车正巧停在十字路口前等红灯,坐在汽车后座的秦振邦把头从文件里抬起来,透过挡风玻璃窗,看到斑马线上,一个垂头丧气的绝望、落寞女子从他们的车前走过。
秦振邦的眉不禁跳动了一下。他没见过这样的她,这样的她让他很陌生。从小到大,她都是个极其好强的女人,落寞、颓废这样消极的词语从来不适合她。
“她看起来很落寞的样子,不知道遇上什么事儿了?”
胡耀华是无意识的关心,准确来说是好奇。他好奇大名鼎鼎的女强人再遇上什么事的时候,来上会出现这样绝望的神情。如一朵凋零的花,没有丝毫生气。
“少管闲事。”秦振邦收回自己的目光,重新低下头回到他的文件里,“绿灯了,还不赶紧走。”
司机发动车子,低速从斑马线上驶过,渐渐提速离开这个十字路口。
这时,秦振邦微抬起头,透过车子的后视镜,还能看见那抹绝望、落寞的身影。他定定的看着,失了神。
B市这座城市很美,它的美美在它的繁华,美在它永不消失的华丽。不论时代怎么变迁,它总是当仁不让的国际大都市。
叶炯榆走在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地段上,却无心去欣赏它的美,只是随着心走着。下一个路口是左拐,或者右拐,她没有既定的计划,想走哪就走哪吧!
她手里握着的手机上有一串数字,一个这一路走来,她无数次输入,又无数次删除的号码。有好几次,她的手指都已经移到了那个绿色按键上,但无论如何就是按不下去。
她一直在掂量着,对比着按下去,和删除这两个动作带来的后果。她无法预计得到按下去后会是什么样的后果,但她隐隐知道会是凶多吉少。可删除的话,一切将不会改变,幸福的人继续幸福,她依旧是唯一承担的人,痛苦的人痛苦不会变得幸福,痛也不会增加,因为已经到了极致。
不知道走了多久,身边的路人开始变少了,不再如之前那么熙攘。
“咚……咚……”
叶炯榆这时候,耳边传来很浑厚的钟声,不是庙里撞钟的钟声,而是教堂的钟声,那是种安静祥和的声音。她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真的发现了一座教堂,准确来说是座天主教堂。
这座教堂是座典型的中世纪哥特式建筑,堂身正中是盘型浮雕,繁复华丽,远看极像罗马钟表的形状。外部结构采用清一色红砖,屋顶铺设石墨瓦,饰以许多圣子、天主的石雕,纯洁而安祥。
她没有信仰问题,她不信神佛,不信基督,不信上帝,不信真主,可是这会儿她累了,只想找个地方坐会儿,安静的坐会儿,不受任何人的打搅,向来以安静祥和著称的教堂应该是最合适不过的地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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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夕?怎么了?发生什么事儿了?”
面对叶炯榆劈头就来的一句质问,对方不明所以回答得有点避重就轻,而他的不明所以在叶炯榆看来是心虚,是逃避,是敷衍,是虚伪,是所有不负责任的表现。
这只会引来叶炯榆更斩钉折铁的质问,她今天就想知道,他是不是还打算骗他,他打算骗她到什么时候。
“我问你在哪里?”
“我……”
“你跟她在一起对不对?”
“熙夕,我……”
“我问你,你跟凌晓珺在一起对不对?”
说到这里,电话那边是一片沉默。
“我刚才看见你们了,我多希望那是我眼花。”
“熙夕,你听我说……
“听你说?好,好,我听你说,我听你说。”
“熙夕,我是到B市出差来的,正巧遇上她,就……”
“正巧?有那么巧吗?你记不记得,你当年答应过我什么?你记不记得?”
“……我记得。”
“你答应过我,你答应过我跟她不再有来往的。原来,你一直都在骗我,骗了我十年,十年。
说到这里,叶炯榆觉得自己眼睛酸涩得难受,少了眼泪的润湿,痛苦的时候,眼睛徒留这份酸涩。
“那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什么?我会让你后悔的,虽然你不在乎。”
“夕熙,你听我说。”
“我不听,也不会再相信你。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
叶炯榆再不想听到对方任何接口的说辞,十年前,她已经被骗了一次,她不会被再骗一次。他说他们是正巧遇上,可他不知道谎话尚可以编圆了,唯独女人脸上那种幸福的笑容是编不出来,骗不了人的。
他忘了,她再不是十年前那个小女孩了。
挂上电话,叶炯榆将手机紧紧的握在手心里,出尽全身力气,密不透风的握着,她将自己牙关紧紧咬住,几乎要把牙齿咬碎。若真是咬碎了,她也只能往里吞。
叶炯榆没有再回餐厅,也没有回酒店。此刻她的脑海里现在凌乱如麻,装不下任何东西,早没了做任何事情的心情。她手里死死地握着手机,眼神空洞的开始漫无目的的在路上走了起来,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能去哪里?这样的她哪里也去不了,只能找一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躲起来。庆幸,这座城市,没有多少熟人。
但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小,当庆幸没人认识你的时候,其实熟人早将一切尽收眼底。
“邦子,快看,那不是叶炯榆吗?”
他们的车正巧停在十字路口前等红灯,坐在汽车后座的秦振邦把头从文件里抬起来,透过挡风玻璃窗,看到斑马线上,一个垂头丧气的绝望、落寞女子从他们的车前走过。
秦振邦的眉不禁跳动了一下。他没见过这样的她,这样的她让他很陌生。从小到大,她都是个极其好强的女人,落寞、颓废这样消极的词语从来不适合她。
“她看起来很落寞的样子,不知道遇上什么事儿了?”
胡耀华是无意识的关心,准确来说是好奇。他好奇大名鼎鼎的女强人再遇上什么事的时候,来上会出现这样绝望的神情。如一朵凋零的花,没有丝毫生气。
“少管闲事。”秦振邦收回自己的目光,重新低下头回到他的文件里,“绿灯了,还不赶紧走。”
司机发动车子,低速从斑马线上驶过,渐渐提速离开这个十字路口。
这时,秦振邦微抬起头,透过车子的后视镜,还能看见那抹绝望、落寞的身影。他定定的看着,失了神。
B市这座城市很美,它的美美在它的繁华,美在它永不消失的华丽。不论时代怎么变迁,它总是当仁不让的国际大都市。
叶炯榆走在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地段上,却无心去欣赏它的美,只是随着心走着。下一个路口是左拐,或者右拐,她没有既定的计划,想走哪就走哪吧!
她手里握着的手机上有一串数字,一个这一路走来,她无数次输入,又无数次删除的号码。有好几次,她的手指都已经移到了那个绿色按键上,但无论如何就是按不下去。
她一直在掂量着,对比着按下去,和删除这两个动作带来的后果。她无法预计得到按下去后会是什么样的后果,但她隐隐知道会是凶多吉少。可删除的话,一切将不会改变,幸福的人继续幸福,她依旧是唯一承担的人,痛苦的人痛苦不会变得幸福,痛也不会增加,因为已经到了极致。
不知道走了多久,身边的路人开始变少了,不再如之前那么熙攘。
“咚……咚……”
叶炯榆这时候,耳边传来很浑厚的钟声,不是庙里撞钟的钟声,而是教堂的钟声,那是种安静祥和的声音。她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真的发现了一座教堂,准确来说是座天主教堂。
这座教堂是座典型的中世纪哥特式建筑,堂身正中是盘型浮雕,繁复华丽,远看极像罗马钟表的形状。外部结构采用清一色红砖,屋顶铺设石墨瓦,饰以许多圣子、天主的石雕,纯洁而安祥。
她没有信仰问题,她不信神佛,不信基督,不信上帝,不信真主,可是这会儿她累了,只想找个地方坐会儿,安静的坐会儿,不受任何人的打搅,向来以安静祥和著称的教堂应该是最合适不过的地方。
“熙夕?怎么了?发生什么事儿了?”
面对叶炯榆劈头就来的一句质问,对方不明所以回答得有点避重就轻,而他的不明所以在叶炯榆看来是心虚,是逃避,是敷衍,是虚伪,是所有不负责任的表现。
这只会引来叶炯榆更斩钉折铁的质问,她今天就想知道,他是不是还打算骗他,他打算骗她到什么时候。
“我问你在哪里?”
“我……”
“你跟她在一起对不对?”
“熙夕,我……”
“我问你,你跟凌晓珺在一起对不对?”
说到这里,电话那边是一片沉默。
“我刚才看见你们了,我多希望那是我眼花。”
“熙夕,你听我说……
“听你说?好,好,我听你说,我听你说。”
“熙夕,我是到B市出差来的,正巧遇上她,就……”
“正巧?有那么巧吗?你记不记得,你当年答应过我什么?你记不记得?”
“……我记得。”
“你答应过我,你答应过我跟她不再有来往的。原来,你一直都在骗我,骗了我十年,十年。
说到这里,叶炯榆觉得自己眼睛酸涩得难受,少了眼泪的润湿,痛苦的时候,眼睛徒留这份酸涩。
“那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什么?我会让你后悔的,虽然你不在乎。”
“夕熙,你听我说。”
“我不听,也不会再相信你。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
叶炯榆再不想听到对方任何接口的说辞,十年前,她已经被骗了一次,她不会被再骗一次。他说他们是正巧遇上,可他不知道谎话尚可以编圆了,唯独女人脸上那种幸福的笑容是编不出来,骗不了人的。
他忘了,她再不是十年前那个小女孩了。
挂上电话,叶炯榆将手机紧紧的握在手心里,出尽全身力气,密不透风的握着,她将自己牙关紧紧咬住,几乎要把牙齿咬碎。若真是咬碎了,她也只能往里吞。
叶炯榆没有再回餐厅,也没有回酒店。此刻她的脑海里现在凌乱如麻,装不下任何东西,早没了做任何事情的心情。她手里死死地握着手机,眼神空洞的开始漫无目的的在路上走了起来,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能去哪里?这样的她哪里也去不了,只能找一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躲起来。庆幸,这座城市,没有多少熟人。
但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小,当庆幸没人认识你的时候,其实熟人早将一切尽收眼底。
“邦子,快看,那不是叶炯榆吗?”
他们的车正巧停在十字路口前等红灯,坐在汽车后座的秦振邦把头从文件里抬起来,透过挡风玻璃窗,看到斑马线上,一个垂头丧气的绝望、落寞女子从他们的车前走过。
秦振邦的眉不禁跳动了一下。他没见过这样的她,这样的她让他很陌生。从小到大,她都是个极其好强的女人,落寞、颓废这样消极的词语从来不适合她。
“她看起来很落寞的样子,不知道遇上什么事儿了?”
胡耀华是无意识的关心,准确来说是好奇。他好奇大名鼎鼎的女强人再遇上什么事的时候,来上会出现这样绝望的神情。如一朵凋零的花,没有丝毫生气。
“少管闲事。”秦振邦收回自己的目光,重新低下头回到他的文件里,“绿灯了,还不赶紧走。”
司机发动车子,低速从斑马线上驶过,渐渐提速离开这个十字路口。
这时,秦振邦微抬起头,透过车子的后视镜,还能看见那抹绝望、落寞的身影。他定定的看着,失了神。
B市这座城市很美,它的美美在它的繁华,美在它永不消失的华丽。不论时代怎么变迁,它总是当仁不让的国际大都市。
叶炯榆走在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地段上,却无心去欣赏它的美,只是随着心走着。下一个路口是左拐,或者右拐,她没有既定的计划,想走哪就走哪吧!
她手里握着的手机上有一串数字,一个这一路走来,她无数次输入,又无数次删除的号码。有好几次,她的手指都已经移到了那个绿色按键上,但无论如何就是按不下去。
她一直在掂量着,对比着按下去,和删除这两个动作带来的后果。她无法预计得到按下去后会是什么样的后果,但她隐隐知道会是凶多吉少。可删除的话,一切将不会改变,幸福的人继续幸福,她依旧是唯一承担的人,痛苦的人痛苦不会变得幸福,痛也不会增加,因为已经到了极致。
不知道走了多久,身边的路人开始变少了,不再如之前那么熙攘。
“咚……咚……”
叶炯榆这时候,耳边传来很浑厚的钟声,不是庙里撞钟的钟声,而是教堂的钟声,那是种安静祥和的声音。她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真的发现了一座教堂,准确来说是座天主教堂。
这座教堂是座典型的中世纪哥特式建筑,堂身正中是盘型浮雕,繁复华丽,远看极像罗马钟表的形状。外部结构采用清一色红砖,屋顶铺设石墨瓦,饰以许多圣子、天主的石雕,纯洁而安祥。
她没有信仰问题,她不信神佛,不信基督,不信上帝,不信真主,可是这会儿她累了,只想找个地方坐会儿,安静的坐会儿,不受任何人的打搅,向来以安静祥和著称的教堂应该是最合适不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