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页
“什么事?”
她并未回答,伸手抢过他手里书扔到地上。
“捡起来。”她对他说。
“你干什么?”
“捡起来。”她重复。
他当真笑出来,转身就要走,她一把抓住他的手腕。他的手似乎颤了一下,停下脚步,回身看着她,而后慢慢弯曲右腿去捡那本书,突然就好像无力支撑那样单腿跪倒。她来不及反应,眼看着他膝盖磕在石板上,却还是捡起那本书,再伸手扶着旁边的窗台站起来。
“是不是车祸留下的?伤在哪条腿?”她眼泪立刻就下来了,蹲下身就要掀他的裤腿。
他倒笑了,拉起她来,伸手替她擦眼泪:“哪有什么伤,你才是我的伤口。”
她躲开他的手,背过身想把眼泪擦了,却越擦越多.
“你哭什么啊?”他笑她,“只不过是跟腱断裂,贝克汉姆也断过,给人家看见还当我得了绝症。”
她好半天才稍稍恢复平静,问他:“什么时候出的事?”
“三年多之前吧,逸栈还没建起来,我带人进山看工地,”他慢慢告诉她,就好像在安抚一个小孩子,“第一次手术是在德清县医院做的,恢复不太好,也不是没办法补救,就是一直抽不出空,也没什么大妨碍,走路什么的都没问题,所以不想把时间耗在医院里……”
她虽然不懂,但也知道新伤和陈旧伤肯定是不一样的,他这样一拖三年,怎么会没有妨碍?怪不得说不骑车了,那个时候,她还以为是故意跟她疏远。
“不行,你让我看看,哪条腿?”她拉他到廊檐下,试图把他按倒在椅子上。
他既不回答,也不让她看。她倔劲儿上来了,非要看到不可。他想挡开她,却又不敢下重手,只能伸手抓她胳膊,混乱中就将她搂在怀里了。熟悉的温度与气息猝然而至,两个人几乎同时僵在那里。
身上穿的都还是夏天的衣服,隔着薄软的棉布,她感觉到他的心跳,重而急。也是那一瞬,她不得不承认,一样是一具皮囊,这个还是那个却终究是不同的。天井里种着几株早桂,悄无声息的开了又谢了,细密的花瓣落得一地金黄,风吹过来,便是一阵微甜的香,就连那味道也像极了记忆里的那个秋天。
一时间,她沉迷其中,他还是比她清醒,很快就放开她了。
“我带你到处走一圈吧,既然来了。”他还是一贯淡然的语气,转身进屋,换了双方便走路的鞋子,坐在椅子上俯身系鞋带。
她站在原地看着他,随着他双手的动作,又看到他无名指上那枚婚戒。
“什么时候结的婚?”她问。
“大概一年前。”他回答。
“你太太是哪里人?”这个问题比上一个要好,已全然是寻常聊天的口气。
他似乎停了一下,而后才说:“你认识她的,是沈拓。”
她愣在那里,好像听不懂他那句话的意思。
他抬起头看着她,重复:“司南,我跟沈拓结婚了。”
11
司南一直觉得自己很勇敢,这辈子无论怎样都挺过来了,直到这时才知道自己还差得很远,连这样一句话都咽不下去,脑子里一片混乱,许许多多往事瞬间涌现,撞在一堵看不见的墙上,碎成无数脉络不明的片段,一切的一切都纷乱不清。
她做不到若无其事的跟着他去参观逸栈,转身就跑出穿云坞,沿着溪流一路往山上走。程致研没有追出来,或许是因为他的腿伤,或许是因为不想,无论是哪个理由都足够叫她难过到死。
一口气上到半山的凉亭,她几乎喘不过气,弯下腰双手撑着膝盖,等着那种窒息剧痛渐渐过去,很久才直起身来。
从那个位置看下去,整个逸栈尽收眼底。临近傍晚,山谷间缭绕着淡淡的清雾,她看到程致研站在穿云坞门口朝山上眺望,隔得这么远也看不清是否与她目光相对。片刻之后,他跨过门槛,从房子里出来,顺着青石板路朝主楼走过去,只留给她一个背影,虽然小,却看得很清楚,他右腿脚踝处根本使不上力,平地步行没有什么异样,但只要遇到高一些的台阶,就得扶着路边的树或是栏杆才能过去。
她还是不争气,看见他这样就莫名的想哭,尽管她很清楚,如今他们之间只能是PE和被投资企业的关系,至于他私人的一切都与她无关。但是,方才听到沈拓的名字之后,就有个近乎残酷的念头在她意识深处闪烁,反反复复扑也扑不灭——她曾有过他的孩子,沈拓是知道的,而他很可能也知道,却还是丢下她走了,并且这么多年都没找过她,直到现在,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告诉她:我结婚了。
视线所及更远的地方,当地人在下游清冽的溪水里洗衣服,孩子们站在大块的圆石上嬉戏,年纪小一些的赤身裸体在水里洗头洗澡,竹林,稻田,远远近近,一切都没有变化,只是他们已不似从前了。
当晚,他们还是坐在一起吃饭。一开始,席间的对话几乎都靠吴世杰撑着,以他特有的方式,向司南介绍逸栈的光荣历史。每在一个地方建分栈,都要请咨询公司做调研,费用相当可观。吴妈觉得这笔钱花的实在冤枉,他去当地小镇上的发廊走一圈,就能得出同样的结论,比如在上海发廊妹的最低消费是两百,而在滁州山区,十七岁的妞儿只要七十,这个所谓的“发廊妹指数”放逐四海皆准。 ↑返回顶部↑
她并未回答,伸手抢过他手里书扔到地上。
“捡起来。”她对他说。
“你干什么?”
“捡起来。”她重复。
他当真笑出来,转身就要走,她一把抓住他的手腕。他的手似乎颤了一下,停下脚步,回身看着她,而后慢慢弯曲右腿去捡那本书,突然就好像无力支撑那样单腿跪倒。她来不及反应,眼看着他膝盖磕在石板上,却还是捡起那本书,再伸手扶着旁边的窗台站起来。
“是不是车祸留下的?伤在哪条腿?”她眼泪立刻就下来了,蹲下身就要掀他的裤腿。
他倒笑了,拉起她来,伸手替她擦眼泪:“哪有什么伤,你才是我的伤口。”
她躲开他的手,背过身想把眼泪擦了,却越擦越多.
“你哭什么啊?”他笑她,“只不过是跟腱断裂,贝克汉姆也断过,给人家看见还当我得了绝症。”
她好半天才稍稍恢复平静,问他:“什么时候出的事?”
“三年多之前吧,逸栈还没建起来,我带人进山看工地,”他慢慢告诉她,就好像在安抚一个小孩子,“第一次手术是在德清县医院做的,恢复不太好,也不是没办法补救,就是一直抽不出空,也没什么大妨碍,走路什么的都没问题,所以不想把时间耗在医院里……”
她虽然不懂,但也知道新伤和陈旧伤肯定是不一样的,他这样一拖三年,怎么会没有妨碍?怪不得说不骑车了,那个时候,她还以为是故意跟她疏远。
“不行,你让我看看,哪条腿?”她拉他到廊檐下,试图把他按倒在椅子上。
他既不回答,也不让她看。她倔劲儿上来了,非要看到不可。他想挡开她,却又不敢下重手,只能伸手抓她胳膊,混乱中就将她搂在怀里了。熟悉的温度与气息猝然而至,两个人几乎同时僵在那里。
身上穿的都还是夏天的衣服,隔着薄软的棉布,她感觉到他的心跳,重而急。也是那一瞬,她不得不承认,一样是一具皮囊,这个还是那个却终究是不同的。天井里种着几株早桂,悄无声息的开了又谢了,细密的花瓣落得一地金黄,风吹过来,便是一阵微甜的香,就连那味道也像极了记忆里的那个秋天。
一时间,她沉迷其中,他还是比她清醒,很快就放开她了。
“我带你到处走一圈吧,既然来了。”他还是一贯淡然的语气,转身进屋,换了双方便走路的鞋子,坐在椅子上俯身系鞋带。
她站在原地看着他,随着他双手的动作,又看到他无名指上那枚婚戒。
“什么时候结的婚?”她问。
“大概一年前。”他回答。
“你太太是哪里人?”这个问题比上一个要好,已全然是寻常聊天的口气。
他似乎停了一下,而后才说:“你认识她的,是沈拓。”
她愣在那里,好像听不懂他那句话的意思。
他抬起头看着她,重复:“司南,我跟沈拓结婚了。”
11
司南一直觉得自己很勇敢,这辈子无论怎样都挺过来了,直到这时才知道自己还差得很远,连这样一句话都咽不下去,脑子里一片混乱,许许多多往事瞬间涌现,撞在一堵看不见的墙上,碎成无数脉络不明的片段,一切的一切都纷乱不清。
她做不到若无其事的跟着他去参观逸栈,转身就跑出穿云坞,沿着溪流一路往山上走。程致研没有追出来,或许是因为他的腿伤,或许是因为不想,无论是哪个理由都足够叫她难过到死。
一口气上到半山的凉亭,她几乎喘不过气,弯下腰双手撑着膝盖,等着那种窒息剧痛渐渐过去,很久才直起身来。
从那个位置看下去,整个逸栈尽收眼底。临近傍晚,山谷间缭绕着淡淡的清雾,她看到程致研站在穿云坞门口朝山上眺望,隔得这么远也看不清是否与她目光相对。片刻之后,他跨过门槛,从房子里出来,顺着青石板路朝主楼走过去,只留给她一个背影,虽然小,却看得很清楚,他右腿脚踝处根本使不上力,平地步行没有什么异样,但只要遇到高一些的台阶,就得扶着路边的树或是栏杆才能过去。
她还是不争气,看见他这样就莫名的想哭,尽管她很清楚,如今他们之间只能是PE和被投资企业的关系,至于他私人的一切都与她无关。但是,方才听到沈拓的名字之后,就有个近乎残酷的念头在她意识深处闪烁,反反复复扑也扑不灭——她曾有过他的孩子,沈拓是知道的,而他很可能也知道,却还是丢下她走了,并且这么多年都没找过她,直到现在,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告诉她:我结婚了。
视线所及更远的地方,当地人在下游清冽的溪水里洗衣服,孩子们站在大块的圆石上嬉戏,年纪小一些的赤身裸体在水里洗头洗澡,竹林,稻田,远远近近,一切都没有变化,只是他们已不似从前了。
当晚,他们还是坐在一起吃饭。一开始,席间的对话几乎都靠吴世杰撑着,以他特有的方式,向司南介绍逸栈的光荣历史。每在一个地方建分栈,都要请咨询公司做调研,费用相当可观。吴妈觉得这笔钱花的实在冤枉,他去当地小镇上的发廊走一圈,就能得出同样的结论,比如在上海发廊妹的最低消费是两百,而在滁州山区,十七岁的妞儿只要七十,这个所谓的“发廊妹指数”放逐四海皆准。 ↑返回顶部↑
“什么事?”
她并未回答,伸手抢过他手里书扔到地上。
“捡起来。”她对他说。
“你干什么?”
“捡起来。”她重复。
他当真笑出来,转身就要走,她一把抓住他的手腕。他的手似乎颤了一下,停下脚步,回身看着她,而后慢慢弯曲右腿去捡那本书,突然就好像无力支撑那样单腿跪倒。她来不及反应,眼看着他膝盖磕在石板上,却还是捡起那本书,再伸手扶着旁边的窗台站起来。
“是不是车祸留下的?伤在哪条腿?”她眼泪立刻就下来了,蹲下身就要掀他的裤腿。
他倒笑了,拉起她来,伸手替她擦眼泪:“哪有什么伤,你才是我的伤口。”
她躲开他的手,背过身想把眼泪擦了,却越擦越多.
“你哭什么啊?”他笑她,“只不过是跟腱断裂,贝克汉姆也断过,给人家看见还当我得了绝症。”
她好半天才稍稍恢复平静,问他:“什么时候出的事?”
“三年多之前吧,逸栈还没建起来,我带人进山看工地,”他慢慢告诉她,就好像在安抚一个小孩子,“第一次手术是在德清县医院做的,恢复不太好,也不是没办法补救,就是一直抽不出空,也没什么大妨碍,走路什么的都没问题,所以不想把时间耗在医院里……”
她虽然不懂,但也知道新伤和陈旧伤肯定是不一样的,他这样一拖三年,怎么会没有妨碍?怪不得说不骑车了,那个时候,她还以为是故意跟她疏远。
“不行,你让我看看,哪条腿?”她拉他到廊檐下,试图把他按倒在椅子上。
他既不回答,也不让她看。她倔劲儿上来了,非要看到不可。他想挡开她,却又不敢下重手,只能伸手抓她胳膊,混乱中就将她搂在怀里了。熟悉的温度与气息猝然而至,两个人几乎同时僵在那里。
身上穿的都还是夏天的衣服,隔着薄软的棉布,她感觉到他的心跳,重而急。也是那一瞬,她不得不承认,一样是一具皮囊,这个还是那个却终究是不同的。天井里种着几株早桂,悄无声息的开了又谢了,细密的花瓣落得一地金黄,风吹过来,便是一阵微甜的香,就连那味道也像极了记忆里的那个秋天。
一时间,她沉迷其中,他还是比她清醒,很快就放开她了。
“我带你到处走一圈吧,既然来了。”他还是一贯淡然的语气,转身进屋,换了双方便走路的鞋子,坐在椅子上俯身系鞋带。
她站在原地看着他,随着他双手的动作,又看到他无名指上那枚婚戒。
“什么时候结的婚?”她问。
“大概一年前。”他回答。
“你太太是哪里人?”这个问题比上一个要好,已全然是寻常聊天的口气。
他似乎停了一下,而后才说:“你认识她的,是沈拓。”
她愣在那里,好像听不懂他那句话的意思。
他抬起头看着她,重复:“司南,我跟沈拓结婚了。”
11
司南一直觉得自己很勇敢,这辈子无论怎样都挺过来了,直到这时才知道自己还差得很远,连这样一句话都咽不下去,脑子里一片混乱,许许多多往事瞬间涌现,撞在一堵看不见的墙上,碎成无数脉络不明的片段,一切的一切都纷乱不清。
她做不到若无其事的跟着他去参观逸栈,转身就跑出穿云坞,沿着溪流一路往山上走。程致研没有追出来,或许是因为他的腿伤,或许是因为不想,无论是哪个理由都足够叫她难过到死。
一口气上到半山的凉亭,她几乎喘不过气,弯下腰双手撑着膝盖,等着那种窒息剧痛渐渐过去,很久才直起身来。
从那个位置看下去,整个逸栈尽收眼底。临近傍晚,山谷间缭绕着淡淡的清雾,她看到程致研站在穿云坞门口朝山上眺望,隔得这么远也看不清是否与她目光相对。片刻之后,他跨过门槛,从房子里出来,顺着青石板路朝主楼走过去,只留给她一个背影,虽然小,却看得很清楚,他右腿脚踝处根本使不上力,平地步行没有什么异样,但只要遇到高一些的台阶,就得扶着路边的树或是栏杆才能过去。
她还是不争气,看见他这样就莫名的想哭,尽管她很清楚,如今他们之间只能是PE和被投资企业的关系,至于他私人的一切都与她无关。但是,方才听到沈拓的名字之后,就有个近乎残酷的念头在她意识深处闪烁,反反复复扑也扑不灭——她曾有过他的孩子,沈拓是知道的,而他很可能也知道,却还是丢下她走了,并且这么多年都没找过她,直到现在,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告诉她:我结婚了。
视线所及更远的地方,当地人在下游清冽的溪水里洗衣服,孩子们站在大块的圆石上嬉戏,年纪小一些的赤身裸体在水里洗头洗澡,竹林,稻田,远远近近,一切都没有变化,只是他们已不似从前了。
当晚,他们还是坐在一起吃饭。一开始,席间的对话几乎都靠吴世杰撑着,以他特有的方式,向司南介绍逸栈的光荣历史。每在一个地方建分栈,都要请咨询公司做调研,费用相当可观。吴妈觉得这笔钱花的实在冤枉,他去当地小镇上的发廊走一圈,就能得出同样的结论,比如在上海发廊妹的最低消费是两百,而在滁州山区,十七岁的妞儿只要七十,这个所谓的“发廊妹指数”放逐四海皆准。
她并未回答,伸手抢过他手里书扔到地上。
“捡起来。”她对他说。
“你干什么?”
“捡起来。”她重复。
他当真笑出来,转身就要走,她一把抓住他的手腕。他的手似乎颤了一下,停下脚步,回身看着她,而后慢慢弯曲右腿去捡那本书,突然就好像无力支撑那样单腿跪倒。她来不及反应,眼看着他膝盖磕在石板上,却还是捡起那本书,再伸手扶着旁边的窗台站起来。
“是不是车祸留下的?伤在哪条腿?”她眼泪立刻就下来了,蹲下身就要掀他的裤腿。
他倒笑了,拉起她来,伸手替她擦眼泪:“哪有什么伤,你才是我的伤口。”
她躲开他的手,背过身想把眼泪擦了,却越擦越多.
“你哭什么啊?”他笑她,“只不过是跟腱断裂,贝克汉姆也断过,给人家看见还当我得了绝症。”
她好半天才稍稍恢复平静,问他:“什么时候出的事?”
“三年多之前吧,逸栈还没建起来,我带人进山看工地,”他慢慢告诉她,就好像在安抚一个小孩子,“第一次手术是在德清县医院做的,恢复不太好,也不是没办法补救,就是一直抽不出空,也没什么大妨碍,走路什么的都没问题,所以不想把时间耗在医院里……”
她虽然不懂,但也知道新伤和陈旧伤肯定是不一样的,他这样一拖三年,怎么会没有妨碍?怪不得说不骑车了,那个时候,她还以为是故意跟她疏远。
“不行,你让我看看,哪条腿?”她拉他到廊檐下,试图把他按倒在椅子上。
他既不回答,也不让她看。她倔劲儿上来了,非要看到不可。他想挡开她,却又不敢下重手,只能伸手抓她胳膊,混乱中就将她搂在怀里了。熟悉的温度与气息猝然而至,两个人几乎同时僵在那里。
身上穿的都还是夏天的衣服,隔着薄软的棉布,她感觉到他的心跳,重而急。也是那一瞬,她不得不承认,一样是一具皮囊,这个还是那个却终究是不同的。天井里种着几株早桂,悄无声息的开了又谢了,细密的花瓣落得一地金黄,风吹过来,便是一阵微甜的香,就连那味道也像极了记忆里的那个秋天。
一时间,她沉迷其中,他还是比她清醒,很快就放开她了。
“我带你到处走一圈吧,既然来了。”他还是一贯淡然的语气,转身进屋,换了双方便走路的鞋子,坐在椅子上俯身系鞋带。
她站在原地看着他,随着他双手的动作,又看到他无名指上那枚婚戒。
“什么时候结的婚?”她问。
“大概一年前。”他回答。
“你太太是哪里人?”这个问题比上一个要好,已全然是寻常聊天的口气。
他似乎停了一下,而后才说:“你认识她的,是沈拓。”
她愣在那里,好像听不懂他那句话的意思。
他抬起头看着她,重复:“司南,我跟沈拓结婚了。”
11
司南一直觉得自己很勇敢,这辈子无论怎样都挺过来了,直到这时才知道自己还差得很远,连这样一句话都咽不下去,脑子里一片混乱,许许多多往事瞬间涌现,撞在一堵看不见的墙上,碎成无数脉络不明的片段,一切的一切都纷乱不清。
她做不到若无其事的跟着他去参观逸栈,转身就跑出穿云坞,沿着溪流一路往山上走。程致研没有追出来,或许是因为他的腿伤,或许是因为不想,无论是哪个理由都足够叫她难过到死。
一口气上到半山的凉亭,她几乎喘不过气,弯下腰双手撑着膝盖,等着那种窒息剧痛渐渐过去,很久才直起身来。
从那个位置看下去,整个逸栈尽收眼底。临近傍晚,山谷间缭绕着淡淡的清雾,她看到程致研站在穿云坞门口朝山上眺望,隔得这么远也看不清是否与她目光相对。片刻之后,他跨过门槛,从房子里出来,顺着青石板路朝主楼走过去,只留给她一个背影,虽然小,却看得很清楚,他右腿脚踝处根本使不上力,平地步行没有什么异样,但只要遇到高一些的台阶,就得扶着路边的树或是栏杆才能过去。
她还是不争气,看见他这样就莫名的想哭,尽管她很清楚,如今他们之间只能是PE和被投资企业的关系,至于他私人的一切都与她无关。但是,方才听到沈拓的名字之后,就有个近乎残酷的念头在她意识深处闪烁,反反复复扑也扑不灭——她曾有过他的孩子,沈拓是知道的,而他很可能也知道,却还是丢下她走了,并且这么多年都没找过她,直到现在,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告诉她:我结婚了。
视线所及更远的地方,当地人在下游清冽的溪水里洗衣服,孩子们站在大块的圆石上嬉戏,年纪小一些的赤身裸体在水里洗头洗澡,竹林,稻田,远远近近,一切都没有变化,只是他们已不似从前了。
当晚,他们还是坐在一起吃饭。一开始,席间的对话几乎都靠吴世杰撑着,以他特有的方式,向司南介绍逸栈的光荣历史。每在一个地方建分栈,都要请咨询公司做调研,费用相当可观。吴妈觉得这笔钱花的实在冤枉,他去当地小镇上的发廊走一圈,就能得出同样的结论,比如在上海发廊妹的最低消费是两百,而在滁州山区,十七岁的妞儿只要七十,这个所谓的“发廊妹指数”放逐四海皆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