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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评分10分,听力正常……”她继续说下去。
直到他打断她,问:“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找不到你。”她回答,理由充分。
那次半途而废的堕胎手术之后,她的肚子已经挺明显的了,在外面还可以遮掩,家里人自然是瞒不住了。司历勤把她送进医院,美其名曰要她考虑清楚,其实就是要她把孩子引产引掉。以他的身份,无风都要起三尺浪的,更不用说独生女出了这样的事情,而他又是那么骄傲那么要面子的,尽管她不完美,也总是当掌上明珠那样宠着,怎容得人家说那些闲话。
在医院里,她开始拒绝进食,医生给她用了静脉营养补充,针戳在右侧颈静脉上,她趁护士不注意把针头拔了,血慢慢地流出来,浸透半张床单。那次之后,她总算赢了,司历勤同意她把孩子留下来,条件是好好照顾自己,绝对不可以再做出这样的举动。她答应了,逼着自己好好睡觉,好好吃饭,一有机会出去,就到他住过的公寓去找他。
见过吴世杰之后,她以为他回美国了,就跟家里提出来要去美国生孩子。司历勤正是求之不得,通过查尔斯申请了W酒店的海外培训,立刻把她送过去了。不久之后,全家都搬去香港。
“我还去过你念高中的学校,好笑吧。”她回过头,当真对着他笑了笑。
AP Academy的体育馆门口有历届冰球队的照片,她问人借了一张椅子,站在上面一张一张的看过来,终于找到有他的那一张,他和吴世杰并肩站在队伍里,身上穿着队服,手里捧着头盔。其他人都对着镜头笑,只有他们俩不笑,表情桀骜。她觉得他们俩小时候特傻,看着看着就笑起来,路过的老师学生都当她是神经病。
孕期过半,她终于放弃了找他,在康州一个海滨小镇住下来。那段日子,她不戴助听器,也不再说话,渐渐觉得这样也很好,或许她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不必掩饰,也没那么辛苦。许久不用,唇部的肌肉是会退化的,慢慢的她觉得自己真得不能开口了。
司历勤过去看她,跟她说话,她不回答,在手机上打字给他看。
他气急了,对她大喊:“司南,说话!”
我不会说。她用手语比回去。
他打掉她的手,继续朝她喊:“说话!”
我听不到。她也继续。
“助听器呢?!”
在海里。她回答。
他举起手要打她,手停在半空,就像小时候的无数次那样,只是吓唬吓唬她罢了,最后还是颓然落下。
她会的英语手语其实很有限,在那个临海的小镇住着,几乎等于与世隔绝。平常就是在自家院子里种菜,傍晚出去散散步,偶尔步行到最近的一家小餐馆吃饭,唯一的社交活动是去当地社区中心的聋人沙龙。那里定期举行讲座,有一个古怪的狂热分子在台上笔画:你们一定要记住,聋人是最强的,比听人都要强!她心里觉得好笑,却还是每次都去。
她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和她差不多年纪的男孩子,重度耳聋,只能用手语交流。
他约她出去,告诉她:我自己做生意,一年总有五万块收入,好的时候有七万。
嗯,她点点头,不知道他为什么跟她提起这些。
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等孩子生下来,不管男女,我照顾你们。他问她。
她看着他笑,摇头。
是因为我听不到,还是因为我没钱?他问。
不是不愿意,是我不能,我心里有一个地方坏了,从前爱的太用力,所以就坏了,我再也不能爱别人了。她回答。
他丧气地走了,后来又在聋人沙龙碰到,他说自己恋爱了。
是相亲认识的,她在银行工作,跟你一样会读唇语。他告诉司南。
谁跟你说我会读唇语。她笑问。
你会的,我看得出来。他回答。
他把照片给她看,一个长发披肩的姑娘,面目清秀。
好好待她,你们会幸福的。她对他说。
你也是,无论哪里坏了,早晚会长好的。他伸手拥抱她。
他是对的。
两个月之后,预产期临近。某个傍晚,她感觉到第一阵疼痛,而后越来越密集。当天夜里,她在小镇医院生下一个女孩子,过程很顺利。孩子出来之后,她觉得自己简直无敌了,心里坏了的地方也迅速的恢复,几乎可以听到密密的织补的声音。她又开始戴助听器,不错过那个小小的柔软的身体发出的任何一点动静,重新学着讲话,念故事给孩子听。
“孩子跟我姓,大名叫司默,今年上K2了。”她最后对他说,心想,好了,都说完了。
18
天适时地暗下来,他们看不清彼此的神色,只可惜离得这么近,呼吸相闻,什么都遮掩不了。
“小孩现在在香港?”程致研问司南,突然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念出那个名字。
“对。”司南回答。
“我想看看她。”短短几个字的句子,他说得很艰难。
司南点点头,顿了一顿,问程致研:“我就跟她说,你是我从前的朋友,可以吗?”
他没理睬那个问题,径直问她:“你什么时候回香港?”
“明天一早。”她回答。
他几乎立刻说:“我跟你一起走。”
司南微蹙了下眉头。 ↑返回顶部↑
直到他打断她,问:“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找不到你。”她回答,理由充分。
那次半途而废的堕胎手术之后,她的肚子已经挺明显的了,在外面还可以遮掩,家里人自然是瞒不住了。司历勤把她送进医院,美其名曰要她考虑清楚,其实就是要她把孩子引产引掉。以他的身份,无风都要起三尺浪的,更不用说独生女出了这样的事情,而他又是那么骄傲那么要面子的,尽管她不完美,也总是当掌上明珠那样宠着,怎容得人家说那些闲话。
在医院里,她开始拒绝进食,医生给她用了静脉营养补充,针戳在右侧颈静脉上,她趁护士不注意把针头拔了,血慢慢地流出来,浸透半张床单。那次之后,她总算赢了,司历勤同意她把孩子留下来,条件是好好照顾自己,绝对不可以再做出这样的举动。她答应了,逼着自己好好睡觉,好好吃饭,一有机会出去,就到他住过的公寓去找他。
见过吴世杰之后,她以为他回美国了,就跟家里提出来要去美国生孩子。司历勤正是求之不得,通过查尔斯申请了W酒店的海外培训,立刻把她送过去了。不久之后,全家都搬去香港。
“我还去过你念高中的学校,好笑吧。”她回过头,当真对着他笑了笑。
AP Academy的体育馆门口有历届冰球队的照片,她问人借了一张椅子,站在上面一张一张的看过来,终于找到有他的那一张,他和吴世杰并肩站在队伍里,身上穿着队服,手里捧着头盔。其他人都对着镜头笑,只有他们俩不笑,表情桀骜。她觉得他们俩小时候特傻,看着看着就笑起来,路过的老师学生都当她是神经病。
孕期过半,她终于放弃了找他,在康州一个海滨小镇住下来。那段日子,她不戴助听器,也不再说话,渐渐觉得这样也很好,或许她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不必掩饰,也没那么辛苦。许久不用,唇部的肌肉是会退化的,慢慢的她觉得自己真得不能开口了。
司历勤过去看她,跟她说话,她不回答,在手机上打字给他看。
他气急了,对她大喊:“司南,说话!”
我不会说。她用手语比回去。
他打掉她的手,继续朝她喊:“说话!”
我听不到。她也继续。
“助听器呢?!”
在海里。她回答。
他举起手要打她,手停在半空,就像小时候的无数次那样,只是吓唬吓唬她罢了,最后还是颓然落下。
她会的英语手语其实很有限,在那个临海的小镇住着,几乎等于与世隔绝。平常就是在自家院子里种菜,傍晚出去散散步,偶尔步行到最近的一家小餐馆吃饭,唯一的社交活动是去当地社区中心的聋人沙龙。那里定期举行讲座,有一个古怪的狂热分子在台上笔画:你们一定要记住,聋人是最强的,比听人都要强!她心里觉得好笑,却还是每次都去。
她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和她差不多年纪的男孩子,重度耳聋,只能用手语交流。
他约她出去,告诉她:我自己做生意,一年总有五万块收入,好的时候有七万。
嗯,她点点头,不知道他为什么跟她提起这些。
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等孩子生下来,不管男女,我照顾你们。他问她。
她看着他笑,摇头。
是因为我听不到,还是因为我没钱?他问。
不是不愿意,是我不能,我心里有一个地方坏了,从前爱的太用力,所以就坏了,我再也不能爱别人了。她回答。
他丧气地走了,后来又在聋人沙龙碰到,他说自己恋爱了。
是相亲认识的,她在银行工作,跟你一样会读唇语。他告诉司南。
谁跟你说我会读唇语。她笑问。
你会的,我看得出来。他回答。
他把照片给她看,一个长发披肩的姑娘,面目清秀。
好好待她,你们会幸福的。她对他说。
你也是,无论哪里坏了,早晚会长好的。他伸手拥抱她。
他是对的。
两个月之后,预产期临近。某个傍晚,她感觉到第一阵疼痛,而后越来越密集。当天夜里,她在小镇医院生下一个女孩子,过程很顺利。孩子出来之后,她觉得自己简直无敌了,心里坏了的地方也迅速的恢复,几乎可以听到密密的织补的声音。她又开始戴助听器,不错过那个小小的柔软的身体发出的任何一点动静,重新学着讲话,念故事给孩子听。
“孩子跟我姓,大名叫司默,今年上K2了。”她最后对他说,心想,好了,都说完了。
18
天适时地暗下来,他们看不清彼此的神色,只可惜离得这么近,呼吸相闻,什么都遮掩不了。
“小孩现在在香港?”程致研问司南,突然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念出那个名字。
“对。”司南回答。
“我想看看她。”短短几个字的句子,他说得很艰难。
司南点点头,顿了一顿,问程致研:“我就跟她说,你是我从前的朋友,可以吗?”
他没理睬那个问题,径直问她:“你什么时候回香港?”
“明天一早。”她回答。
他几乎立刻说:“我跟你一起走。”
司南微蹙了下眉头。 ↑返回顶部↑
“……新生儿评分10分,听力正常……”她继续说下去。
直到他打断她,问:“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找不到你。”她回答,理由充分。
那次半途而废的堕胎手术之后,她的肚子已经挺明显的了,在外面还可以遮掩,家里人自然是瞒不住了。司历勤把她送进医院,美其名曰要她考虑清楚,其实就是要她把孩子引产引掉。以他的身份,无风都要起三尺浪的,更不用说独生女出了这样的事情,而他又是那么骄傲那么要面子的,尽管她不完美,也总是当掌上明珠那样宠着,怎容得人家说那些闲话。
在医院里,她开始拒绝进食,医生给她用了静脉营养补充,针戳在右侧颈静脉上,她趁护士不注意把针头拔了,血慢慢地流出来,浸透半张床单。那次之后,她总算赢了,司历勤同意她把孩子留下来,条件是好好照顾自己,绝对不可以再做出这样的举动。她答应了,逼着自己好好睡觉,好好吃饭,一有机会出去,就到他住过的公寓去找他。
见过吴世杰之后,她以为他回美国了,就跟家里提出来要去美国生孩子。司历勤正是求之不得,通过查尔斯申请了W酒店的海外培训,立刻把她送过去了。不久之后,全家都搬去香港。
“我还去过你念高中的学校,好笑吧。”她回过头,当真对着他笑了笑。
AP Academy的体育馆门口有历届冰球队的照片,她问人借了一张椅子,站在上面一张一张的看过来,终于找到有他的那一张,他和吴世杰并肩站在队伍里,身上穿着队服,手里捧着头盔。其他人都对着镜头笑,只有他们俩不笑,表情桀骜。她觉得他们俩小时候特傻,看着看着就笑起来,路过的老师学生都当她是神经病。
孕期过半,她终于放弃了找他,在康州一个海滨小镇住下来。那段日子,她不戴助听器,也不再说话,渐渐觉得这样也很好,或许她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不必掩饰,也没那么辛苦。许久不用,唇部的肌肉是会退化的,慢慢的她觉得自己真得不能开口了。
司历勤过去看她,跟她说话,她不回答,在手机上打字给他看。
他气急了,对她大喊:“司南,说话!”
我不会说。她用手语比回去。
他打掉她的手,继续朝她喊:“说话!”
我听不到。她也继续。
“助听器呢?!”
在海里。她回答。
他举起手要打她,手停在半空,就像小时候的无数次那样,只是吓唬吓唬她罢了,最后还是颓然落下。
她会的英语手语其实很有限,在那个临海的小镇住着,几乎等于与世隔绝。平常就是在自家院子里种菜,傍晚出去散散步,偶尔步行到最近的一家小餐馆吃饭,唯一的社交活动是去当地社区中心的聋人沙龙。那里定期举行讲座,有一个古怪的狂热分子在台上笔画:你们一定要记住,聋人是最强的,比听人都要强!她心里觉得好笑,却还是每次都去。
她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和她差不多年纪的男孩子,重度耳聋,只能用手语交流。
他约她出去,告诉她:我自己做生意,一年总有五万块收入,好的时候有七万。
嗯,她点点头,不知道他为什么跟她提起这些。
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等孩子生下来,不管男女,我照顾你们。他问她。
她看着他笑,摇头。
是因为我听不到,还是因为我没钱?他问。
不是不愿意,是我不能,我心里有一个地方坏了,从前爱的太用力,所以就坏了,我再也不能爱别人了。她回答。
他丧气地走了,后来又在聋人沙龙碰到,他说自己恋爱了。
是相亲认识的,她在银行工作,跟你一样会读唇语。他告诉司南。
谁跟你说我会读唇语。她笑问。
你会的,我看得出来。他回答。
他把照片给她看,一个长发披肩的姑娘,面目清秀。
好好待她,你们会幸福的。她对他说。
你也是,无论哪里坏了,早晚会长好的。他伸手拥抱她。
他是对的。
两个月之后,预产期临近。某个傍晚,她感觉到第一阵疼痛,而后越来越密集。当天夜里,她在小镇医院生下一个女孩子,过程很顺利。孩子出来之后,她觉得自己简直无敌了,心里坏了的地方也迅速的恢复,几乎可以听到密密的织补的声音。她又开始戴助听器,不错过那个小小的柔软的身体发出的任何一点动静,重新学着讲话,念故事给孩子听。
“孩子跟我姓,大名叫司默,今年上K2了。”她最后对他说,心想,好了,都说完了。
18
天适时地暗下来,他们看不清彼此的神色,只可惜离得这么近,呼吸相闻,什么都遮掩不了。
“小孩现在在香港?”程致研问司南,突然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念出那个名字。
“对。”司南回答。
“我想看看她。”短短几个字的句子,他说得很艰难。
司南点点头,顿了一顿,问程致研:“我就跟她说,你是我从前的朋友,可以吗?”
他没理睬那个问题,径直问她:“你什么时候回香港?”
“明天一早。”她回答。
他几乎立刻说:“我跟你一起走。”
司南微蹙了下眉头。
直到他打断她,问:“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找不到你。”她回答,理由充分。
那次半途而废的堕胎手术之后,她的肚子已经挺明显的了,在外面还可以遮掩,家里人自然是瞒不住了。司历勤把她送进医院,美其名曰要她考虑清楚,其实就是要她把孩子引产引掉。以他的身份,无风都要起三尺浪的,更不用说独生女出了这样的事情,而他又是那么骄傲那么要面子的,尽管她不完美,也总是当掌上明珠那样宠着,怎容得人家说那些闲话。
在医院里,她开始拒绝进食,医生给她用了静脉营养补充,针戳在右侧颈静脉上,她趁护士不注意把针头拔了,血慢慢地流出来,浸透半张床单。那次之后,她总算赢了,司历勤同意她把孩子留下来,条件是好好照顾自己,绝对不可以再做出这样的举动。她答应了,逼着自己好好睡觉,好好吃饭,一有机会出去,就到他住过的公寓去找他。
见过吴世杰之后,她以为他回美国了,就跟家里提出来要去美国生孩子。司历勤正是求之不得,通过查尔斯申请了W酒店的海外培训,立刻把她送过去了。不久之后,全家都搬去香港。
“我还去过你念高中的学校,好笑吧。”她回过头,当真对着他笑了笑。
AP Academy的体育馆门口有历届冰球队的照片,她问人借了一张椅子,站在上面一张一张的看过来,终于找到有他的那一张,他和吴世杰并肩站在队伍里,身上穿着队服,手里捧着头盔。其他人都对着镜头笑,只有他们俩不笑,表情桀骜。她觉得他们俩小时候特傻,看着看着就笑起来,路过的老师学生都当她是神经病。
孕期过半,她终于放弃了找他,在康州一个海滨小镇住下来。那段日子,她不戴助听器,也不再说话,渐渐觉得这样也很好,或许她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不必掩饰,也没那么辛苦。许久不用,唇部的肌肉是会退化的,慢慢的她觉得自己真得不能开口了。
司历勤过去看她,跟她说话,她不回答,在手机上打字给他看。
他气急了,对她大喊:“司南,说话!”
我不会说。她用手语比回去。
他打掉她的手,继续朝她喊:“说话!”
我听不到。她也继续。
“助听器呢?!”
在海里。她回答。
他举起手要打她,手停在半空,就像小时候的无数次那样,只是吓唬吓唬她罢了,最后还是颓然落下。
她会的英语手语其实很有限,在那个临海的小镇住着,几乎等于与世隔绝。平常就是在自家院子里种菜,傍晚出去散散步,偶尔步行到最近的一家小餐馆吃饭,唯一的社交活动是去当地社区中心的聋人沙龙。那里定期举行讲座,有一个古怪的狂热分子在台上笔画:你们一定要记住,聋人是最强的,比听人都要强!她心里觉得好笑,却还是每次都去。
她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和她差不多年纪的男孩子,重度耳聋,只能用手语交流。
他约她出去,告诉她:我自己做生意,一年总有五万块收入,好的时候有七万。
嗯,她点点头,不知道他为什么跟她提起这些。
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等孩子生下来,不管男女,我照顾你们。他问她。
她看着他笑,摇头。
是因为我听不到,还是因为我没钱?他问。
不是不愿意,是我不能,我心里有一个地方坏了,从前爱的太用力,所以就坏了,我再也不能爱别人了。她回答。
他丧气地走了,后来又在聋人沙龙碰到,他说自己恋爱了。
是相亲认识的,她在银行工作,跟你一样会读唇语。他告诉司南。
谁跟你说我会读唇语。她笑问。
你会的,我看得出来。他回答。
他把照片给她看,一个长发披肩的姑娘,面目清秀。
好好待她,你们会幸福的。她对他说。
你也是,无论哪里坏了,早晚会长好的。他伸手拥抱她。
他是对的。
两个月之后,预产期临近。某个傍晚,她感觉到第一阵疼痛,而后越来越密集。当天夜里,她在小镇医院生下一个女孩子,过程很顺利。孩子出来之后,她觉得自己简直无敌了,心里坏了的地方也迅速的恢复,几乎可以听到密密的织补的声音。她又开始戴助听器,不错过那个小小的柔软的身体发出的任何一点动静,重新学着讲话,念故事给孩子听。
“孩子跟我姓,大名叫司默,今年上K2了。”她最后对他说,心想,好了,都说完了。
18
天适时地暗下来,他们看不清彼此的神色,只可惜离得这么近,呼吸相闻,什么都遮掩不了。
“小孩现在在香港?”程致研问司南,突然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念出那个名字。
“对。”司南回答。
“我想看看她。”短短几个字的句子,他说得很艰难。
司南点点头,顿了一顿,问程致研:“我就跟她说,你是我从前的朋友,可以吗?”
他没理睬那个问题,径直问她:“你什么时候回香港?”
“明天一早。”她回答。
他几乎立刻说:“我跟你一起走。”
司南微蹙了下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