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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少扬叹气“一般我们这样出身的家庭,谁会送孩子去学医?高尚的理想是一回事,苦和累又是一回事。我不知道那谭七小姐到底怎么想的,所以我说佩服她啊,也许人家真有颗救死扶伤的天使心呢!对了,一年前医疗事故之后就没见过她出现在锦城,你说她怎么会在南津城?”
    江彦丞手里的刀叉已经停下,再美味的食物也不能一次全部塞下,他说不了话,只是忽然看起来心事重重。
    慕少扬突然用力一拍手,恍然大悟,想起了很重要的事情“哦,对了,我知道谭小七为什么会出现在南津城了,谭家六小姐谭菲快结婚了,回来参加堂姐的婚礼很正常,你们家那天估计也要出席婚礼,到时候就可以见见那位七小姐了。”
    ……
    酒店的柔软大床上,谭璇睡得并不安稳,梦境一个接一个,都是过去的碎片。
    无论她怎样自我放逐,这一年来,梦里出现最多的还是陆翊,她怎么能忘了陆翊?
    谭璇看见二十岁的陆翊穿着白衬衫坐在公园的草地上看书,厚厚的病理学专业书籍,他微微低着头看得那么专注仔细。
    三月的阳光打在他的脸上,一片片的海棠花瓣飘落,落在他的短发上、肩膀上,他的眉头微微地皱着,唇也轻轻抿着,那脸部轮廓干净美好得像一场梦。
    十七岁的谭璇看得呆了,端起相机“卡擦”一声按了快门。
    听见声响,陆翊抬起头朝她看过来,没有苛责,没有追问,那双淡然干净的眼睛让谭璇彻底沦陷,心扑通扑通乱跳。那一刻,她听见了爱情敲门的声音。
    将门世家,大院子弟男生堆里厮混长大的谭璇第一次感受到喜欢一个人的滋味,开始只是拍拍他的全身,偷拍、抓拍、跟拍,后来越来越得寸进尺,离得越来越近,想要拍他的脸部特写、胸部特写、手部特写,连他的每一根头发丝都觉得那么好看。
    终于,这越来越逼近的距离将陆翊惹恼,他伸手挡住她靠近的镜头,让她适可而止地走开。
    那时候谭璇多大胆啊,她从来大胆,直截了当地问道“以前我第一喜欢摄影,现在我第一喜欢你,你可以做我的男朋友吗?”
    陆翊微微惊讶地转头看着她那身高中校服,摇头道“不可以,我不喜欢高中生。你走吧。不要打扰我看书。”
    被拒绝了,她不死心,仍是每天都去公园找陆翊。
    十七岁的喜欢没有特别重的功利心,喜欢就是喜欢,能看到他,近也好,远也好,只看一个背影也好。白衬衫,黑头发,专注的表情,微微皱着的眉头,每一个特点都是他的专属。干净美好,比她所见过的任何男孩子都要美好,她真想牵他的手。
    她盯着他手上的书,笑问道“陆翊,你学医的啊,我妈妈以前是护士,不过我喜欢摄影,你以后做了医生,我可以给你拍穿白大褂的样子、手术台上的样子……”
    她不懂手术室里的情况,不懂学医的严谨,她真想和他说话,趁他看完书起身离开时追过去,没话找话地谈着他和她的未来。
    在陆翊还不是她的男朋友时,她已经在思考他们的未来,她一帆风顺的人生中,从未如此认真地想过一件事。
    陆翊还是那么冷傲,头也不回地走开,他的腿长,迈步快,很快就将她远远甩开,根本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上。
    大院里长大,谭璇的发小基本都是男孩,即便管教再严,宋世航、叶锦天几个十六七岁之后什么地方都敢去,混夜店喝酒、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也是常有的事。
    知道她表白被拒,宋世航带上好几个发小,一水的大院子弟仗势欺人惯了,在路上将陆翊拦住,逼着要陆翊承认谭璇是他女朋友。
    陆翊的气质从来和他的人一样,倔强,清傲,越是逼迫,他越是不肯屈服,拒绝得非常干脆。
    结果换来宋世航等人没轻没重的一顿揍。
    宋世航这些发小的帮忙不仅未能让谭璇如愿,反而让陆翊对她更排斥,他顶着一脸的伤和嘴角的乌青,神情冷漠,清傲不减,告诫道“像你这样的大小姐,不要再拿我开玩笑,你可以去找别人玩个够,只是别再来找我!”
    “我不是开玩笑,我是认真的……”谭璇解释,她从未喜欢一个人像喜欢陆翊那样认真,她已经规划好了以后的生活,她要一直一直都跟着陆翊啊!
    “我的朋友做得不对,我会去教训他们,是我错了。”谭璇试图挽回,急道,“他们多管闲事!”
    陆翊冷笑“离我远一点,我也是认真的。”
    “你要怎么样才肯相信我真的喜欢你?”她被逼得直想哭,平生第一次和女孩一样哭鼻子,最喜欢的那个人不相信她的喜欢。
    陆翊看了一眼她脖子上挂着的相机,将自己手里的医学书籍合上,郑重其事点头道“好,如果你能考上海城医学院,考进我的学校我的专业,放弃摄影,学临床医学,我就相信你。”
    一个学艺术、以摄影为平生最大爱好的女孩,让她去学临床医学,这是一条太艰难的路,是个正常人都不会去选择。
    见她睁着眼睛惊讶不已,陆翊反而微笑了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嘲讽道“你不是说你第一喜欢我,第二喜欢摄影吗?怎么,你的第一喜欢只是随口说说?话我也会说,你做得到吗?” ↑返回顶部↑
    慕少扬叹气“一般我们这样出身的家庭,谁会送孩子去学医?高尚的理想是一回事,苦和累又是一回事。我不知道那谭七小姐到底怎么想的,所以我说佩服她啊,也许人家真有颗救死扶伤的天使心呢!对了,一年前医疗事故之后就没见过她出现在锦城,你说她怎么会在南津城?”
    江彦丞手里的刀叉已经停下,再美味的食物也不能一次全部塞下,他说不了话,只是忽然看起来心事重重。
    慕少扬突然用力一拍手,恍然大悟,想起了很重要的事情“哦,对了,我知道谭小七为什么会出现在南津城了,谭家六小姐谭菲快结婚了,回来参加堂姐的婚礼很正常,你们家那天估计也要出席婚礼,到时候就可以见见那位七小姐了。”
    ……
    酒店的柔软大床上,谭璇睡得并不安稳,梦境一个接一个,都是过去的碎片。
    无论她怎样自我放逐,这一年来,梦里出现最多的还是陆翊,她怎么能忘了陆翊?
    谭璇看见二十岁的陆翊穿着白衬衫坐在公园的草地上看书,厚厚的病理学专业书籍,他微微低着头看得那么专注仔细。
    三月的阳光打在他的脸上,一片片的海棠花瓣飘落,落在他的短发上、肩膀上,他的眉头微微地皱着,唇也轻轻抿着,那脸部轮廓干净美好得像一场梦。
    十七岁的谭璇看得呆了,端起相机“卡擦”一声按了快门。
    听见声响,陆翊抬起头朝她看过来,没有苛责,没有追问,那双淡然干净的眼睛让谭璇彻底沦陷,心扑通扑通乱跳。那一刻,她听见了爱情敲门的声音。
    将门世家,大院子弟男生堆里厮混长大的谭璇第一次感受到喜欢一个人的滋味,开始只是拍拍他的全身,偷拍、抓拍、跟拍,后来越来越得寸进尺,离得越来越近,想要拍他的脸部特写、胸部特写、手部特写,连他的每一根头发丝都觉得那么好看。
    终于,这越来越逼近的距离将陆翊惹恼,他伸手挡住她靠近的镜头,让她适可而止地走开。
    那时候谭璇多大胆啊,她从来大胆,直截了当地问道“以前我第一喜欢摄影,现在我第一喜欢你,你可以做我的男朋友吗?”
    陆翊微微惊讶地转头看着她那身高中校服,摇头道“不可以,我不喜欢高中生。你走吧。不要打扰我看书。”
    被拒绝了,她不死心,仍是每天都去公园找陆翊。
    十七岁的喜欢没有特别重的功利心,喜欢就是喜欢,能看到他,近也好,远也好,只看一个背影也好。白衬衫,黑头发,专注的表情,微微皱着的眉头,每一个特点都是他的专属。干净美好,比她所见过的任何男孩子都要美好,她真想牵他的手。
    她盯着他手上的书,笑问道“陆翊,你学医的啊,我妈妈以前是护士,不过我喜欢摄影,你以后做了医生,我可以给你拍穿白大褂的样子、手术台上的样子……”
    她不懂手术室里的情况,不懂学医的严谨,她真想和他说话,趁他看完书起身离开时追过去,没话找话地谈着他和她的未来。
    在陆翊还不是她的男朋友时,她已经在思考他们的未来,她一帆风顺的人生中,从未如此认真地想过一件事。
    陆翊还是那么冷傲,头也不回地走开,他的腿长,迈步快,很快就将她远远甩开,根本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上。
    大院里长大,谭璇的发小基本都是男孩,即便管教再严,宋世航、叶锦天几个十六七岁之后什么地方都敢去,混夜店喝酒、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也是常有的事。
    知道她表白被拒,宋世航带上好几个发小,一水的大院子弟仗势欺人惯了,在路上将陆翊拦住,逼着要陆翊承认谭璇是他女朋友。
    陆翊的气质从来和他的人一样,倔强,清傲,越是逼迫,他越是不肯屈服,拒绝得非常干脆。
    结果换来宋世航等人没轻没重的一顿揍。
    宋世航这些发小的帮忙不仅未能让谭璇如愿,反而让陆翊对她更排斥,他顶着一脸的伤和嘴角的乌青,神情冷漠,清傲不减,告诫道“像你这样的大小姐,不要再拿我开玩笑,你可以去找别人玩个够,只是别再来找我!”
    “我不是开玩笑,我是认真的……”谭璇解释,她从未喜欢一个人像喜欢陆翊那样认真,她已经规划好了以后的生活,她要一直一直都跟着陆翊啊!
    “我的朋友做得不对,我会去教训他们,是我错了。”谭璇试图挽回,急道,“他们多管闲事!”
    陆翊冷笑“离我远一点,我也是认真的。”
    “你要怎么样才肯相信我真的喜欢你?”她被逼得直想哭,平生第一次和女孩一样哭鼻子,最喜欢的那个人不相信她的喜欢。
    陆翊看了一眼她脖子上挂着的相机,将自己手里的医学书籍合上,郑重其事点头道“好,如果你能考上海城医学院,考进我的学校我的专业,放弃摄影,学临床医学,我就相信你。”
    一个学艺术、以摄影为平生最大爱好的女孩,让她去学临床医学,这是一条太艰难的路,是个正常人都不会去选择。
    见她睁着眼睛惊讶不已,陆翊反而微笑了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嘲讽道“你不是说你第一喜欢我,第二喜欢摄影吗?怎么,你的第一喜欢只是随口说说?话我也会说,你做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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