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页
奇了怪了,她就在沙发上睡了一觉而已,这些大人、小人、小猫怎么就不能找别的地方玩儿去?沙发和地毯比较舒服?江彦丞是香饽饽还是怎么着?小人儿、小猫儿都喜欢绕着他转?
谭璇也不想吵醒他们,把江彦丞放在桌子上的笔电拿起来,看了眼上面花花绿绿的曲线,看不太明白,她没兴趣研究,又给放了回去。
半个小时后。
谭璇的手机忽然响了,不大不小的铃声在这个安安静静的家里显得特别吵。
江彦丞醒了。发现身上盖着一半毯子,另一半搭在路遥和小丢的身上,一条毯子三个人盖,还真是不浪费,而这毯子原本是盖在江太太身上的。
江彦丞一扭头,就看到了江太太……的脚。
她腿架在沙发上看地理杂志,戴着她的框架眼镜儿。
莹白的脚,大小合适,指甲剪得很干净,脚趾圆润修长,近在咫尺。
江彦丞鬼使神差的,伸手握住了谭璇的脚,在她的脚背上吻了一下。
谭璇正在接电话,司思打来的,问她“小动物”的情况,脚上忽然一湿热,她吓了一大跳,扭头叫道“江彦丞,你要死啊!”
遥遥看到了这一幕,从毯子里爬出来,往江彦丞的腿上爬,没睡醒的奶音道“江叔叔,小姨的脚好吃吗?比猪脚还好吃吗?我也想吃。”
谭璇“……路遥!”
“年年,什么情况?你刚刚叫谁?你和江总在一起?小动物也和你们在一起?难道你和江总真的在交往中?谭璇你有事瞒着我对不对?!啊啊啊啊!我要疯了,我好像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上次我给你打电话,也是江总接的啊,江总说你发烧了……”司思在电话那边已经炸了,谭璇叫的那一声,刚好就在话筒边,司思听得清清楚楚,不可能听错。
“并没有!司令你赶紧住口!我以后再和你说!再见!”谭璇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只好强硬地把电话给挂了。
接下来,就是兴师问罪的时候了。
江彦丞发-骚吻她的嘴啊脸啊搂搂抱抱啊她可以忍受,可是他刚才亲了她的脚!并不是她眼花或者是错觉,因为路遥也看见了!
他是有恋足癖是吗!
谭璇正想找个借口把路遥给支走,当着孩子的面多少会留下心理阴影,江彦丞居然无比镇定地回答路遥的问题“遥遥,刚才江叔叔试过了,还是猪脚更好吃。”
谭璇“!!!!”
江彦丞,我x你大爷!
谭璇整个人都不好了,气得肝都疼,他怎么说得出口这种话?
路遥眨了眨眼,道“哦,那就算了吧,我就不吃了。江叔叔,小姨的脚难道不臭吗?你好勇敢哦。”
“路遥!”谭璇炸了。
江彦丞这个罪魁祸首!
“江彦丞你、你、你……”谭璇从沙发上坐起来,想一脚把他踹回801,她迟早要跟江彦丞打一架,太欺负人了!
江彦丞哪儿还敢留在案发现场,忙把遥遥和小丢都抱起来,一手抱一个,道“遥遥,江叔叔给你做晚饭吃去,你来厨房看看想吃什么……”
他知道江太太以为他有恋足癖,以为他有毛病,可是怎么告诉他的大宝贝呢,他只是得了一种病——恋江太太癖,多少年也没能痊愈。
何止是脚,如果能,他哪儿都想吻,吻个遍。人果然在刚刚醒来的那一刻最情难自禁,根本就忍不住……
第224章 电灯泡路遥
江彦丞被江太太瞪了一个晚餐时间,做的好吃的都没能挽回亲她脚、还说风凉话的罪行。
四岁的路遥什么都忘了,一边吃饭一边摇头晃脑的,还很高兴地跟江彦丞说话“江叔叔,你多大呀?”
江彦丞笑答“遥遥和小姨加起来,就是江叔叔这么大。”
路遥转而去问谭璇“小姨,我四岁,你多大啊?”
谭璇没好气道“我一百岁。”
路遥眨巴了一下眼睛,对江彦丞道“那江叔叔你一百零四岁了,好老啊。”
江彦丞给江太太盛了汤来,小心翼翼地伺候着“是,是,是,我一百零四岁,宝宝说多少就是多少。”
吃完饭,看了会儿电视,玩了会儿,谭璇就去给路遥洗澡了,江彦丞在收拾厨房,两个人在浴室里吵吵闹闹的,江彦丞听着,比电视里的节目精彩多了。
期间,司思发来消息询问江彦丞“江先生,你是不是和谭璇交往啦?我怎么觉得她有点不对劲?求真相啊!”
作为江太太那边的内应,江彦丞不好得罪,回复道“还在考察期,等她和你说,她说的就是真的。”
司思在那边叹为观止,好一个谭璇啊,到底用了什么手段,把江总给弄得服服帖帖的,谈恋爱也不让说,开直播刷花儿刷上了首页,这是要虐死她这只单身狗?!
既然江彦丞都这么说了,司思也不好再追问她,只等机会去逼问谭璇。
“走吧,小家伙,我们去玩儿。”谭璇把穿好了睡裙的遥遥抱去客厅,江彦丞正在拖地,看到她们,道“宝宝,先别动,我在拖地呢。你们在沙发上玩会儿。”
发现谭璇又没穿鞋,江彦丞的脸色一变“地板才拖的,有点滑,你给我把拖鞋穿上,摔了算谁的?!”
“算你的!谁让你吃饱了没事干,一吃完饭就拖地!?”谭璇倒打一耙,她就不愿意顺着江彦丞的话,凭什么听他的! ↑返回顶部↑
谭璇也不想吵醒他们,把江彦丞放在桌子上的笔电拿起来,看了眼上面花花绿绿的曲线,看不太明白,她没兴趣研究,又给放了回去。
半个小时后。
谭璇的手机忽然响了,不大不小的铃声在这个安安静静的家里显得特别吵。
江彦丞醒了。发现身上盖着一半毯子,另一半搭在路遥和小丢的身上,一条毯子三个人盖,还真是不浪费,而这毯子原本是盖在江太太身上的。
江彦丞一扭头,就看到了江太太……的脚。
她腿架在沙发上看地理杂志,戴着她的框架眼镜儿。
莹白的脚,大小合适,指甲剪得很干净,脚趾圆润修长,近在咫尺。
江彦丞鬼使神差的,伸手握住了谭璇的脚,在她的脚背上吻了一下。
谭璇正在接电话,司思打来的,问她“小动物”的情况,脚上忽然一湿热,她吓了一大跳,扭头叫道“江彦丞,你要死啊!”
遥遥看到了这一幕,从毯子里爬出来,往江彦丞的腿上爬,没睡醒的奶音道“江叔叔,小姨的脚好吃吗?比猪脚还好吃吗?我也想吃。”
谭璇“……路遥!”
“年年,什么情况?你刚刚叫谁?你和江总在一起?小动物也和你们在一起?难道你和江总真的在交往中?谭璇你有事瞒着我对不对?!啊啊啊啊!我要疯了,我好像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上次我给你打电话,也是江总接的啊,江总说你发烧了……”司思在电话那边已经炸了,谭璇叫的那一声,刚好就在话筒边,司思听得清清楚楚,不可能听错。
“并没有!司令你赶紧住口!我以后再和你说!再见!”谭璇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只好强硬地把电话给挂了。
接下来,就是兴师问罪的时候了。
江彦丞发-骚吻她的嘴啊脸啊搂搂抱抱啊她可以忍受,可是他刚才亲了她的脚!并不是她眼花或者是错觉,因为路遥也看见了!
他是有恋足癖是吗!
谭璇正想找个借口把路遥给支走,当着孩子的面多少会留下心理阴影,江彦丞居然无比镇定地回答路遥的问题“遥遥,刚才江叔叔试过了,还是猪脚更好吃。”
谭璇“!!!!”
江彦丞,我x你大爷!
谭璇整个人都不好了,气得肝都疼,他怎么说得出口这种话?
路遥眨了眨眼,道“哦,那就算了吧,我就不吃了。江叔叔,小姨的脚难道不臭吗?你好勇敢哦。”
“路遥!”谭璇炸了。
江彦丞这个罪魁祸首!
“江彦丞你、你、你……”谭璇从沙发上坐起来,想一脚把他踹回801,她迟早要跟江彦丞打一架,太欺负人了!
江彦丞哪儿还敢留在案发现场,忙把遥遥和小丢都抱起来,一手抱一个,道“遥遥,江叔叔给你做晚饭吃去,你来厨房看看想吃什么……”
他知道江太太以为他有恋足癖,以为他有毛病,可是怎么告诉他的大宝贝呢,他只是得了一种病——恋江太太癖,多少年也没能痊愈。
何止是脚,如果能,他哪儿都想吻,吻个遍。人果然在刚刚醒来的那一刻最情难自禁,根本就忍不住……
第224章 电灯泡路遥
江彦丞被江太太瞪了一个晚餐时间,做的好吃的都没能挽回亲她脚、还说风凉话的罪行。
四岁的路遥什么都忘了,一边吃饭一边摇头晃脑的,还很高兴地跟江彦丞说话“江叔叔,你多大呀?”
江彦丞笑答“遥遥和小姨加起来,就是江叔叔这么大。”
路遥转而去问谭璇“小姨,我四岁,你多大啊?”
谭璇没好气道“我一百岁。”
路遥眨巴了一下眼睛,对江彦丞道“那江叔叔你一百零四岁了,好老啊。”
江彦丞给江太太盛了汤来,小心翼翼地伺候着“是,是,是,我一百零四岁,宝宝说多少就是多少。”
吃完饭,看了会儿电视,玩了会儿,谭璇就去给路遥洗澡了,江彦丞在收拾厨房,两个人在浴室里吵吵闹闹的,江彦丞听着,比电视里的节目精彩多了。
期间,司思发来消息询问江彦丞“江先生,你是不是和谭璇交往啦?我怎么觉得她有点不对劲?求真相啊!”
作为江太太那边的内应,江彦丞不好得罪,回复道“还在考察期,等她和你说,她说的就是真的。”
司思在那边叹为观止,好一个谭璇啊,到底用了什么手段,把江总给弄得服服帖帖的,谈恋爱也不让说,开直播刷花儿刷上了首页,这是要虐死她这只单身狗?!
既然江彦丞都这么说了,司思也不好再追问她,只等机会去逼问谭璇。
“走吧,小家伙,我们去玩儿。”谭璇把穿好了睡裙的遥遥抱去客厅,江彦丞正在拖地,看到她们,道“宝宝,先别动,我在拖地呢。你们在沙发上玩会儿。”
发现谭璇又没穿鞋,江彦丞的脸色一变“地板才拖的,有点滑,你给我把拖鞋穿上,摔了算谁的?!”
“算你的!谁让你吃饱了没事干,一吃完饭就拖地!?”谭璇倒打一耙,她就不愿意顺着江彦丞的话,凭什么听他的! ↑返回顶部↑
奇了怪了,她就在沙发上睡了一觉而已,这些大人、小人、小猫怎么就不能找别的地方玩儿去?沙发和地毯比较舒服?江彦丞是香饽饽还是怎么着?小人儿、小猫儿都喜欢绕着他转?
谭璇也不想吵醒他们,把江彦丞放在桌子上的笔电拿起来,看了眼上面花花绿绿的曲线,看不太明白,她没兴趣研究,又给放了回去。
半个小时后。
谭璇的手机忽然响了,不大不小的铃声在这个安安静静的家里显得特别吵。
江彦丞醒了。发现身上盖着一半毯子,另一半搭在路遥和小丢的身上,一条毯子三个人盖,还真是不浪费,而这毯子原本是盖在江太太身上的。
江彦丞一扭头,就看到了江太太……的脚。
她腿架在沙发上看地理杂志,戴着她的框架眼镜儿。
莹白的脚,大小合适,指甲剪得很干净,脚趾圆润修长,近在咫尺。
江彦丞鬼使神差的,伸手握住了谭璇的脚,在她的脚背上吻了一下。
谭璇正在接电话,司思打来的,问她“小动物”的情况,脚上忽然一湿热,她吓了一大跳,扭头叫道“江彦丞,你要死啊!”
遥遥看到了这一幕,从毯子里爬出来,往江彦丞的腿上爬,没睡醒的奶音道“江叔叔,小姨的脚好吃吗?比猪脚还好吃吗?我也想吃。”
谭璇“……路遥!”
“年年,什么情况?你刚刚叫谁?你和江总在一起?小动物也和你们在一起?难道你和江总真的在交往中?谭璇你有事瞒着我对不对?!啊啊啊啊!我要疯了,我好像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上次我给你打电话,也是江总接的啊,江总说你发烧了……”司思在电话那边已经炸了,谭璇叫的那一声,刚好就在话筒边,司思听得清清楚楚,不可能听错。
“并没有!司令你赶紧住口!我以后再和你说!再见!”谭璇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只好强硬地把电话给挂了。
接下来,就是兴师问罪的时候了。
江彦丞发-骚吻她的嘴啊脸啊搂搂抱抱啊她可以忍受,可是他刚才亲了她的脚!并不是她眼花或者是错觉,因为路遥也看见了!
他是有恋足癖是吗!
谭璇正想找个借口把路遥给支走,当着孩子的面多少会留下心理阴影,江彦丞居然无比镇定地回答路遥的问题“遥遥,刚才江叔叔试过了,还是猪脚更好吃。”
谭璇“!!!!”
江彦丞,我x你大爷!
谭璇整个人都不好了,气得肝都疼,他怎么说得出口这种话?
路遥眨了眨眼,道“哦,那就算了吧,我就不吃了。江叔叔,小姨的脚难道不臭吗?你好勇敢哦。”
“路遥!”谭璇炸了。
江彦丞这个罪魁祸首!
“江彦丞你、你、你……”谭璇从沙发上坐起来,想一脚把他踹回801,她迟早要跟江彦丞打一架,太欺负人了!
江彦丞哪儿还敢留在案发现场,忙把遥遥和小丢都抱起来,一手抱一个,道“遥遥,江叔叔给你做晚饭吃去,你来厨房看看想吃什么……”
他知道江太太以为他有恋足癖,以为他有毛病,可是怎么告诉他的大宝贝呢,他只是得了一种病——恋江太太癖,多少年也没能痊愈。
何止是脚,如果能,他哪儿都想吻,吻个遍。人果然在刚刚醒来的那一刻最情难自禁,根本就忍不住……
第224章 电灯泡路遥
江彦丞被江太太瞪了一个晚餐时间,做的好吃的都没能挽回亲她脚、还说风凉话的罪行。
四岁的路遥什么都忘了,一边吃饭一边摇头晃脑的,还很高兴地跟江彦丞说话“江叔叔,你多大呀?”
江彦丞笑答“遥遥和小姨加起来,就是江叔叔这么大。”
路遥转而去问谭璇“小姨,我四岁,你多大啊?”
谭璇没好气道“我一百岁。”
路遥眨巴了一下眼睛,对江彦丞道“那江叔叔你一百零四岁了,好老啊。”
江彦丞给江太太盛了汤来,小心翼翼地伺候着“是,是,是,我一百零四岁,宝宝说多少就是多少。”
吃完饭,看了会儿电视,玩了会儿,谭璇就去给路遥洗澡了,江彦丞在收拾厨房,两个人在浴室里吵吵闹闹的,江彦丞听着,比电视里的节目精彩多了。
期间,司思发来消息询问江彦丞“江先生,你是不是和谭璇交往啦?我怎么觉得她有点不对劲?求真相啊!”
作为江太太那边的内应,江彦丞不好得罪,回复道“还在考察期,等她和你说,她说的就是真的。”
司思在那边叹为观止,好一个谭璇啊,到底用了什么手段,把江总给弄得服服帖帖的,谈恋爱也不让说,开直播刷花儿刷上了首页,这是要虐死她这只单身狗?!
既然江彦丞都这么说了,司思也不好再追问她,只等机会去逼问谭璇。
“走吧,小家伙,我们去玩儿。”谭璇把穿好了睡裙的遥遥抱去客厅,江彦丞正在拖地,看到她们,道“宝宝,先别动,我在拖地呢。你们在沙发上玩会儿。”
发现谭璇又没穿鞋,江彦丞的脸色一变“地板才拖的,有点滑,你给我把拖鞋穿上,摔了算谁的?!”
“算你的!谁让你吃饱了没事干,一吃完饭就拖地!?”谭璇倒打一耙,她就不愿意顺着江彦丞的话,凭什么听他的!
谭璇也不想吵醒他们,把江彦丞放在桌子上的笔电拿起来,看了眼上面花花绿绿的曲线,看不太明白,她没兴趣研究,又给放了回去。
半个小时后。
谭璇的手机忽然响了,不大不小的铃声在这个安安静静的家里显得特别吵。
江彦丞醒了。发现身上盖着一半毯子,另一半搭在路遥和小丢的身上,一条毯子三个人盖,还真是不浪费,而这毯子原本是盖在江太太身上的。
江彦丞一扭头,就看到了江太太……的脚。
她腿架在沙发上看地理杂志,戴着她的框架眼镜儿。
莹白的脚,大小合适,指甲剪得很干净,脚趾圆润修长,近在咫尺。
江彦丞鬼使神差的,伸手握住了谭璇的脚,在她的脚背上吻了一下。
谭璇正在接电话,司思打来的,问她“小动物”的情况,脚上忽然一湿热,她吓了一大跳,扭头叫道“江彦丞,你要死啊!”
遥遥看到了这一幕,从毯子里爬出来,往江彦丞的腿上爬,没睡醒的奶音道“江叔叔,小姨的脚好吃吗?比猪脚还好吃吗?我也想吃。”
谭璇“……路遥!”
“年年,什么情况?你刚刚叫谁?你和江总在一起?小动物也和你们在一起?难道你和江总真的在交往中?谭璇你有事瞒着我对不对?!啊啊啊啊!我要疯了,我好像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上次我给你打电话,也是江总接的啊,江总说你发烧了……”司思在电话那边已经炸了,谭璇叫的那一声,刚好就在话筒边,司思听得清清楚楚,不可能听错。
“并没有!司令你赶紧住口!我以后再和你说!再见!”谭璇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只好强硬地把电话给挂了。
接下来,就是兴师问罪的时候了。
江彦丞发-骚吻她的嘴啊脸啊搂搂抱抱啊她可以忍受,可是他刚才亲了她的脚!并不是她眼花或者是错觉,因为路遥也看见了!
他是有恋足癖是吗!
谭璇正想找个借口把路遥给支走,当着孩子的面多少会留下心理阴影,江彦丞居然无比镇定地回答路遥的问题“遥遥,刚才江叔叔试过了,还是猪脚更好吃。”
谭璇“!!!!”
江彦丞,我x你大爷!
谭璇整个人都不好了,气得肝都疼,他怎么说得出口这种话?
路遥眨了眨眼,道“哦,那就算了吧,我就不吃了。江叔叔,小姨的脚难道不臭吗?你好勇敢哦。”
“路遥!”谭璇炸了。
江彦丞这个罪魁祸首!
“江彦丞你、你、你……”谭璇从沙发上坐起来,想一脚把他踹回801,她迟早要跟江彦丞打一架,太欺负人了!
江彦丞哪儿还敢留在案发现场,忙把遥遥和小丢都抱起来,一手抱一个,道“遥遥,江叔叔给你做晚饭吃去,你来厨房看看想吃什么……”
他知道江太太以为他有恋足癖,以为他有毛病,可是怎么告诉他的大宝贝呢,他只是得了一种病——恋江太太癖,多少年也没能痊愈。
何止是脚,如果能,他哪儿都想吻,吻个遍。人果然在刚刚醒来的那一刻最情难自禁,根本就忍不住……
第224章 电灯泡路遥
江彦丞被江太太瞪了一个晚餐时间,做的好吃的都没能挽回亲她脚、还说风凉话的罪行。
四岁的路遥什么都忘了,一边吃饭一边摇头晃脑的,还很高兴地跟江彦丞说话“江叔叔,你多大呀?”
江彦丞笑答“遥遥和小姨加起来,就是江叔叔这么大。”
路遥转而去问谭璇“小姨,我四岁,你多大啊?”
谭璇没好气道“我一百岁。”
路遥眨巴了一下眼睛,对江彦丞道“那江叔叔你一百零四岁了,好老啊。”
江彦丞给江太太盛了汤来,小心翼翼地伺候着“是,是,是,我一百零四岁,宝宝说多少就是多少。”
吃完饭,看了会儿电视,玩了会儿,谭璇就去给路遥洗澡了,江彦丞在收拾厨房,两个人在浴室里吵吵闹闹的,江彦丞听着,比电视里的节目精彩多了。
期间,司思发来消息询问江彦丞“江先生,你是不是和谭璇交往啦?我怎么觉得她有点不对劲?求真相啊!”
作为江太太那边的内应,江彦丞不好得罪,回复道“还在考察期,等她和你说,她说的就是真的。”
司思在那边叹为观止,好一个谭璇啊,到底用了什么手段,把江总给弄得服服帖帖的,谈恋爱也不让说,开直播刷花儿刷上了首页,这是要虐死她这只单身狗?!
既然江彦丞都这么说了,司思也不好再追问她,只等机会去逼问谭璇。
“走吧,小家伙,我们去玩儿。”谭璇把穿好了睡裙的遥遥抱去客厅,江彦丞正在拖地,看到她们,道“宝宝,先别动,我在拖地呢。你们在沙发上玩会儿。”
发现谭璇又没穿鞋,江彦丞的脸色一变“地板才拖的,有点滑,你给我把拖鞋穿上,摔了算谁的?!”
“算你的!谁让你吃饱了没事干,一吃完饭就拖地!?”谭璇倒打一耙,她就不愿意顺着江彦丞的话,凭什么听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