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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啊,”苏敏接口道,“喝酒有什么好处?难道就是为了出丑?”
    “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怕醉。”方书齐打断她。很随便的一句话,在苏敏听来却好像是存心为那个薇洛辩护。
    “谁说我怕?”她不服气的反问。
    他笑了一下,招手叫过酒保,要了一杯跟他一样的酒,递到她面前,说:“这是波本,喝起来比较顺,不像苏格兰威士忌那么冲,你试一下。”
    她眼睛盯着杯子,却没有伸手去接。
    “你相信我吗?”他看着她问。
    有那么一会儿,她想拒绝,或者开开玩笑,委婉的混过去。但鬼使神差的,她迎着他的目光说:“我相信你。”从他手里接过杯子,把里面的酒一饮而尽。
    明净的琥珀色液体带着些许烧灼般的热度充盈进她的口腔,又如引线上的火星一路烧到胃里。有人为她鼓掌喝彩,方书齐拍拍她的肩膀,说:“嗨,别急。”招手又叫了第二杯。
    这一次,她学乖了,晃动杯子慢慢的啜饮。碎冰块碰撞杯壁,发出轻微润雅的声响,漾起一丝香草香,入口紧实顺滑,略带糖果般的甜味。
    “Quite a quick leaner!”戴维梁难得夸了她一句。
    她含着笑,有些得意。
    那三个人聊起许多从前的事情,苏敏插嘴问他们是怎么凑到一起的?
    “他们俩都是被方书齐□的,只有我是冲着高薪来的。”老王笑道,“Dior首席制版师月薪一万欧,我未来五年的期望收入就是照这个标准定的。老大,你务必帮我完成这个心愿啊。”
    方书齐叫老王放心,又告诉苏敏,孙迪和戴维梁都是他在在伦敦念书时认识的。那时他还在圣马丁,孙迪是他的学妹,戴维梁在伦敦政经学院念金融学硕士。
    “2002年冬天,莱切斯特广场的地铁站,”戴维梁补充道,“我和一个白人从SOHO的酒吧出来,搭地铁回家,方书齐就坐在我们对面。他说中文提醒我,那个白人只有一块‘腹肌’。我反过来问他,那我该怎么办?”
    方书齐紧接着把故事说下去:“在肚子上写个王字,我有笔。”
    所有人哄堂大笑,孙迪推了他一把,说:“你怎么这样啊?”
    “怎么啦,我只是放学回家,”他一脸无辜的表情,“我很少去SOHO混的。”
    “哈,你算了吧,”戴维梁当场戳穿他,“那个时候,薇洛还在摄政街驻唱……”
    酒精就是这样,不知不觉地让人解除顾忌,变得外向。苏敏却恰恰相反,她只是在一旁听着,无意识的喝着手里的酒,隐约觉得有些事不轻不重的压在心上。她以为是因为妈妈和阿尔诺,于是便喝更多的酒,希望把他们暂时忘了。
    时至深夜,一伙人各自回家。苏敏跟着方书齐走出酒吧,去停车场拿车。
    “你还行吧?”他笑着问她。
    她自信自得的点头,心想,喝醉也不过就是这样,心跳有点快,眼睛看出去周围东西稍稍有点变形罢了。冷风吹在她热热的脸上,感觉有些奇怪。
    两人坐进车里,方书齐从仪表板下的抽屉里找出一包烟,拿了一支,把剩下的都给了停车场门口的保安。烟点燃之后,苏敏要过去吸了一口,很神奇的一点都没咳嗽。
    “看,我彻底被你带坏了。”她对他说。
    他笑起来,回答:“这就叫坏?你是没见识过我可以坏到什么地步。”
    “你坏到什么地步?打群架?被警察抓?”她的好奇心被勾起来。
    他浅笑着点头。
    “大麻?”
    他不置可否。
    “一夜情?”她借着几分醉意,不依不饶的追问。
    “我的确曾经很混乱,但还没混乱到这个地步。”他摇头,郑重其事的声明。
    “看不出来,你还挺浪漫的嘛。”她揶揄道。
    他厚着脸皮点头,说:“没错,这是我最大的优点。”
    车窗外雪花飘落,他发动车子,驶上冬夜空旷的马路。苏敏伸手打开CD播放器,里面仍旧是那张碟。
    Don’t tell me where to go, because I won’t follow
    I know the way forward, because it’s my road
    “谁是薇洛?”她开口问,脱口而出的那一瞬,终于知道究竟是什么一整晚横在她心上。
    他似乎停顿了一下才回答:“薇洛是我们在欧洲的PR,你很快就有许多机会跟她打交道了。”
    19
    我不在乎她们的高矮胖瘦,只希望她们变得勇敢而坚强。
    ——Alexander McQueen
    薇洛的全名是薇洛尼卡·林。正如方书齐所说的,薇洛是KEE在欧洲的PR,接下去的几个礼拜,苏敏的许多工作都是跟她有关的。不过,她们之间的联系始终都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
    苏敏假装不经意的问孙迪:“薇洛长什么样子啊?”
    孙迪皱着眉想了想,回答:“这么说吧,薇洛的时尚偶像是奥黛丽·赫本和硬摇滚乐队The Ramones,神奇的是她居然能将这风马牛不相及的两者和谐统一在一起。”
    苏敏听得出其中赞美的意味,却仍旧很难想象这传奇的薇洛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
    好奇归好奇,她们之间工作上的联系一直没断过。薇洛是久居伦敦的华侨,几乎不会讲中文,手下的马仔们也都说英文。苏敏只能迁就他们,但她的英文终究不及法语那样地道,常常词不达意,生出些枝节来。 ↑返回顶部↑
    “所以啊,”苏敏接口道,“喝酒有什么好处?难道就是为了出丑?”
    “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怕醉。”方书齐打断她。很随便的一句话,在苏敏听来却好像是存心为那个薇洛辩护。
    “谁说我怕?”她不服气的反问。
    他笑了一下,招手叫过酒保,要了一杯跟他一样的酒,递到她面前,说:“这是波本,喝起来比较顺,不像苏格兰威士忌那么冲,你试一下。”
    她眼睛盯着杯子,却没有伸手去接。
    “你相信我吗?”他看着她问。
    有那么一会儿,她想拒绝,或者开开玩笑,委婉的混过去。但鬼使神差的,她迎着他的目光说:“我相信你。”从他手里接过杯子,把里面的酒一饮而尽。
    明净的琥珀色液体带着些许烧灼般的热度充盈进她的口腔,又如引线上的火星一路烧到胃里。有人为她鼓掌喝彩,方书齐拍拍她的肩膀,说:“嗨,别急。”招手又叫了第二杯。
    这一次,她学乖了,晃动杯子慢慢的啜饮。碎冰块碰撞杯壁,发出轻微润雅的声响,漾起一丝香草香,入口紧实顺滑,略带糖果般的甜味。
    “Quite a quick leaner!”戴维梁难得夸了她一句。
    她含着笑,有些得意。
    那三个人聊起许多从前的事情,苏敏插嘴问他们是怎么凑到一起的?
    “他们俩都是被方书齐□的,只有我是冲着高薪来的。”老王笑道,“Dior首席制版师月薪一万欧,我未来五年的期望收入就是照这个标准定的。老大,你务必帮我完成这个心愿啊。”
    方书齐叫老王放心,又告诉苏敏,孙迪和戴维梁都是他在在伦敦念书时认识的。那时他还在圣马丁,孙迪是他的学妹,戴维梁在伦敦政经学院念金融学硕士。
    “2002年冬天,莱切斯特广场的地铁站,”戴维梁补充道,“我和一个白人从SOHO的酒吧出来,搭地铁回家,方书齐就坐在我们对面。他说中文提醒我,那个白人只有一块‘腹肌’。我反过来问他,那我该怎么办?”
    方书齐紧接着把故事说下去:“在肚子上写个王字,我有笔。”
    所有人哄堂大笑,孙迪推了他一把,说:“你怎么这样啊?”
    “怎么啦,我只是放学回家,”他一脸无辜的表情,“我很少去SOHO混的。”
    “哈,你算了吧,”戴维梁当场戳穿他,“那个时候,薇洛还在摄政街驻唱……”
    酒精就是这样,不知不觉地让人解除顾忌,变得外向。苏敏却恰恰相反,她只是在一旁听着,无意识的喝着手里的酒,隐约觉得有些事不轻不重的压在心上。她以为是因为妈妈和阿尔诺,于是便喝更多的酒,希望把他们暂时忘了。
    时至深夜,一伙人各自回家。苏敏跟着方书齐走出酒吧,去停车场拿车。
    “你还行吧?”他笑着问她。
    她自信自得的点头,心想,喝醉也不过就是这样,心跳有点快,眼睛看出去周围东西稍稍有点变形罢了。冷风吹在她热热的脸上,感觉有些奇怪。
    两人坐进车里,方书齐从仪表板下的抽屉里找出一包烟,拿了一支,把剩下的都给了停车场门口的保安。烟点燃之后,苏敏要过去吸了一口,很神奇的一点都没咳嗽。
    “看,我彻底被你带坏了。”她对他说。
    他笑起来,回答:“这就叫坏?你是没见识过我可以坏到什么地步。”
    “你坏到什么地步?打群架?被警察抓?”她的好奇心被勾起来。
    他浅笑着点头。
    “大麻?”
    他不置可否。
    “一夜情?”她借着几分醉意,不依不饶的追问。
    “我的确曾经很混乱,但还没混乱到这个地步。”他摇头,郑重其事的声明。
    “看不出来,你还挺浪漫的嘛。”她揶揄道。
    他厚着脸皮点头,说:“没错,这是我最大的优点。”
    车窗外雪花飘落,他发动车子,驶上冬夜空旷的马路。苏敏伸手打开CD播放器,里面仍旧是那张碟。
    Don’t tell me where to go, because I won’t follow
    I know the way forward, because it’s my road
    “谁是薇洛?”她开口问,脱口而出的那一瞬,终于知道究竟是什么一整晚横在她心上。
    他似乎停顿了一下才回答:“薇洛是我们在欧洲的PR,你很快就有许多机会跟她打交道了。”
    19
    我不在乎她们的高矮胖瘦,只希望她们变得勇敢而坚强。
    ——Alexander McQueen
    薇洛的全名是薇洛尼卡·林。正如方书齐所说的,薇洛是KEE在欧洲的PR,接下去的几个礼拜,苏敏的许多工作都是跟她有关的。不过,她们之间的联系始终都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
    苏敏假装不经意的问孙迪:“薇洛长什么样子啊?”
    孙迪皱着眉想了想,回答:“这么说吧,薇洛的时尚偶像是奥黛丽·赫本和硬摇滚乐队The Ramones,神奇的是她居然能将这风马牛不相及的两者和谐统一在一起。”
    苏敏听得出其中赞美的意味,却仍旧很难想象这传奇的薇洛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
    好奇归好奇,她们之间工作上的联系一直没断过。薇洛是久居伦敦的华侨,几乎不会讲中文,手下的马仔们也都说英文。苏敏只能迁就他们,但她的英文终究不及法语那样地道,常常词不达意,生出些枝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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