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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站在那里,什么都没做,已经是锋芒毕露。
    这两年围在江予身边的女人不少,不管是娇小可爱的,还是性感张扬的,在面对江予的时候都有种出人意料的柔顺与乖巧。然而,凭方煜辰的直觉,面前的女生,和柔顺与乖巧哪个词都没关系。
    就算有,那也是装的。
    见到江予这让人耳目一新的猎物类型,方煜辰舔舔嘴唇,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了。
    你找江予干什么?
    我有东西给他。
    方煜辰听完,注意到面前的人身后背着个鼓鼓囊囊的背包,他勾起嘴角:想给他送东西的女生多了去。你要送他什么,要么哥哥我替你把个关?
    面对这回答,程若绪显然没有领情:他不在这儿?
    方煜辰笑而不语。
    那你知道他公寓的地址吗?
    知道啊。方煜辰一脸促狭,但我不能告诉你。
    他低下头,故意压低了声音:我怕他,如果让他知道我敢随便告诉女人他家在哪儿,我就玩完了。
    程若绪没接话。
    别看江予哄你们小姑娘的时候好说话,生起气来,可恐怖了。是会把人按在地上摩擦的那种。
    按照方煜辰以前的经历,小姑娘总是会跟他软磨硬泡好一会儿,试图从他口中套出蛛丝马迹。他虽然一贯没什么底线,此时却会异常坚持原则,原因无他,江予这人他惹不起,他认识的人里也没几个想惹。
    出乎意料地,眼前的人特别通情达理。她哦了一声:那我晚上再来。
    撂下这句后,人转身便走了。
    方煜辰有些懵怔,眼睁睁看着女生和她那硕大的书包一同消失在了门口。过了一会儿,他才注意到身边站了个人。白洲双手插在口袋里,望着程若绪离开的方向。
    她又来找江予?
    方煜辰表情意外:稀饭哥,你认识?
    就昨天,拿酒泼江予一脸的那位。
    方煜辰一愣,看着白洲,语塞了好半天,才挤出两个字。
    卧槽!
    此时的程若绪还不知道,经过昨天的事,自己在苏荷酒吧已是声名大噪。
    她跟江予起冲突那会儿,除了同桌的人,附近卡座也有不少认识江予的朋友。大家对江予是怎样的人保持着一致的认知:皮相好,性格和气,不端架子,对谁都没冷眼,但如果惹他不高兴,绝没有好下场。
    说白了,就是看着像好人,其实骨子里冷漠傲慢又爱记仇。
    当程若绪把那杯水泼向江予,气氛在那一瞬间僵持住,周围的看客甚至怀疑起江予会打女人。可当事人却波澜不惊地拿起另一杯酒,问:继续泼吗?
    不在场的方煜辰听说这事后,感觉自己的世界观都快被震碎了。
    晚上七点半,程若绪再次出现在酒吧。年轻光鲜的男女三五成群地坐在一起,肆虐的笑闹被巨大的音乐声盖过。
    程若绪穿着浅蓝色的牛仔铅笔裤,宽松的白色T恤,头发扎起马尾,简单的装扮与周围的声色犬马显得格格不入。左肩还挎了个和体格不相称的运动书包,让人有种她来酒吧写作业的错觉。
    找到靠角落的位置坐下后,若绪目光探视着周围,连江予的人影也没见到。
    人群的喧哗声混合着摇滚的节奏,震得人耳朵疼。若绪不太喜欢这种吵闹。她看了眼手机,时间才刚过半小时,虽然整个人如坐针毡,心里却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今晚无论如何,她也要等到江予。
    大厅里的人越来越多,气氛已经达到沸点。若绪试着适应这股陌生的热情。突然间,眼前黑了下来。五彩斑斓的灯光同时熄灭,仿佛有块布从天而降,盖住了人群喧闹的火。
    四周安静了几秒,紧接着,大厅正前方的舞台上,黄色的灯光亮了起来。吉他手、键盘手和鼓手已就位,乐队正中央站了个人,抱着立式麦克风,是江予。
    吉他轻柔的前奏声响起,像是一针迷幻剂,让人群不约而同地屏息以待。
    然后,清冷中带着野性的少年嗓音传来。
    Look at the stars,
    Look how they shine for you,
    And everything you do,
    Yeah, they were all Yellow.
    I came along,
    I wrote a song for you,
    And all the things you do,
    And it was called Yellow.
    声音缓缓道来,是咬字很准的英式唱腔,磨砂的质感中似带着隐忍的深情。虽然对他这样无所顾忌的人来说,隐忍和深情四个字,也许从未存在于他的字典里。
    台上的人一共唱了三首,演唱结束后,江予跟一旁的吉他手交谈了几句,便将麦克风归还到对方的手中。然后,他大步走到舞台左边,一跃而下,彻底隐没在了黑暗里。
    程若绪有些恍惚,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是来找人的。
    绕了小半圈,最终在舞台后的走廊堵到了江予。
    男生细碎的刘海梳到了脑后,露出浓眉和深邃的桃花眼。眼神平静,带着股肆意的嚣张。
    见到程若绪,他勾起薄唇,低下头来。两人的距离又拉近了一点,昏黄的灯光下,程若绪看见了他眉宇之间那颗很浅很浅的痣。 ↑返回顶部↑
    她站在那里,什么都没做,已经是锋芒毕露。
    这两年围在江予身边的女人不少,不管是娇小可爱的,还是性感张扬的,在面对江予的时候都有种出人意料的柔顺与乖巧。然而,凭方煜辰的直觉,面前的女生,和柔顺与乖巧哪个词都没关系。
    就算有,那也是装的。
    见到江予这让人耳目一新的猎物类型,方煜辰舔舔嘴唇,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了。
    你找江予干什么?
    我有东西给他。
    方煜辰听完,注意到面前的人身后背着个鼓鼓囊囊的背包,他勾起嘴角:想给他送东西的女生多了去。你要送他什么,要么哥哥我替你把个关?
    面对这回答,程若绪显然没有领情:他不在这儿?
    方煜辰笑而不语。
    那你知道他公寓的地址吗?
    知道啊。方煜辰一脸促狭,但我不能告诉你。
    他低下头,故意压低了声音:我怕他,如果让他知道我敢随便告诉女人他家在哪儿,我就玩完了。
    程若绪没接话。
    别看江予哄你们小姑娘的时候好说话,生起气来,可恐怖了。是会把人按在地上摩擦的那种。
    按照方煜辰以前的经历,小姑娘总是会跟他软磨硬泡好一会儿,试图从他口中套出蛛丝马迹。他虽然一贯没什么底线,此时却会异常坚持原则,原因无他,江予这人他惹不起,他认识的人里也没几个想惹。
    出乎意料地,眼前的人特别通情达理。她哦了一声:那我晚上再来。
    撂下这句后,人转身便走了。
    方煜辰有些懵怔,眼睁睁看着女生和她那硕大的书包一同消失在了门口。过了一会儿,他才注意到身边站了个人。白洲双手插在口袋里,望着程若绪离开的方向。
    她又来找江予?
    方煜辰表情意外:稀饭哥,你认识?
    就昨天,拿酒泼江予一脸的那位。
    方煜辰一愣,看着白洲,语塞了好半天,才挤出两个字。
    卧槽!
    此时的程若绪还不知道,经过昨天的事,自己在苏荷酒吧已是声名大噪。
    她跟江予起冲突那会儿,除了同桌的人,附近卡座也有不少认识江予的朋友。大家对江予是怎样的人保持着一致的认知:皮相好,性格和气,不端架子,对谁都没冷眼,但如果惹他不高兴,绝没有好下场。
    说白了,就是看着像好人,其实骨子里冷漠傲慢又爱记仇。
    当程若绪把那杯水泼向江予,气氛在那一瞬间僵持住,周围的看客甚至怀疑起江予会打女人。可当事人却波澜不惊地拿起另一杯酒,问:继续泼吗?
    不在场的方煜辰听说这事后,感觉自己的世界观都快被震碎了。
    晚上七点半,程若绪再次出现在酒吧。年轻光鲜的男女三五成群地坐在一起,肆虐的笑闹被巨大的音乐声盖过。
    程若绪穿着浅蓝色的牛仔铅笔裤,宽松的白色T恤,头发扎起马尾,简单的装扮与周围的声色犬马显得格格不入。左肩还挎了个和体格不相称的运动书包,让人有种她来酒吧写作业的错觉。
    找到靠角落的位置坐下后,若绪目光探视着周围,连江予的人影也没见到。
    人群的喧哗声混合着摇滚的节奏,震得人耳朵疼。若绪不太喜欢这种吵闹。她看了眼手机,时间才刚过半小时,虽然整个人如坐针毡,心里却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今晚无论如何,她也要等到江予。
    大厅里的人越来越多,气氛已经达到沸点。若绪试着适应这股陌生的热情。突然间,眼前黑了下来。五彩斑斓的灯光同时熄灭,仿佛有块布从天而降,盖住了人群喧闹的火。
    四周安静了几秒,紧接着,大厅正前方的舞台上,黄色的灯光亮了起来。吉他手、键盘手和鼓手已就位,乐队正中央站了个人,抱着立式麦克风,是江予。
    吉他轻柔的前奏声响起,像是一针迷幻剂,让人群不约而同地屏息以待。
    然后,清冷中带着野性的少年嗓音传来。
    Look at the stars,
    Look how they shine for you,
    And everything you do,
    Yeah, they were all Yellow.
    I came along,
    I wrote a song for you,
    And all the things you do,
    And it was called Yellow.
    声音缓缓道来,是咬字很准的英式唱腔,磨砂的质感中似带着隐忍的深情。虽然对他这样无所顾忌的人来说,隐忍和深情四个字,也许从未存在于他的字典里。
    台上的人一共唱了三首,演唱结束后,江予跟一旁的吉他手交谈了几句,便将麦克风归还到对方的手中。然后,他大步走到舞台左边,一跃而下,彻底隐没在了黑暗里。
    程若绪有些恍惚,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是来找人的。
    绕了小半圈,最终在舞台后的走廊堵到了江予。
    男生细碎的刘海梳到了脑后,露出浓眉和深邃的桃花眼。眼神平静,带着股肆意的嚣张。
    见到程若绪,他勾起薄唇,低下头来。两人的距离又拉近了一点,昏黄的灯光下,程若绪看见了他眉宇之间那颗很浅很浅的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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