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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顿了顿,转身继续走自己的路,不再管他,就这样一直走到小区大门口。
南城就很无奈,回头看他,“真的不用送了,到这已经可以了,你也赶紧回家吧。”
“我没送你啊。”特别坦然。
南城没好气,“那你一直跟着我干嘛?”别跟她说真的是顺路的。
“因为……我也住在这里啊。”
南城:……
沈北望面上一派纯良无辜,当然如果他能把他眼底的笑意收一收的话,这副模样就更可信了。
南城:“哦。”
所以,真的就是顺路喽?
南城可以确定,一个星期前,沈北望绝对不是住在这边的,至于他是不是突然想搬过来,又为什么要搬过来,她不想去想,因为总觉得结果有些任性。
南城回到家的时候顾筝正在摆弄她新买的花瓶,暗色的古陶古朴厚重,一支支白百合和浅黄色的玫瑰交叉间互的插进花瓶,间或点缀些嫩绿的细长花叶,那份明亮的色彩将古陶的古朴厚重的暗色中和,放在白色的餐桌上显得相得益彰。
顾筝喜欢插花,自己又开了一家花艺工作室,平时并不需要她做什么,所以比起旁人,她的工作时间就更加活泛,大部分时间也都是回归家庭,照顾丈夫和孩子。
“怎么站在那边不过来,看傻了?”顾筝看着南城就笑了,手上收拾着剪落的一些残枝残叶,“让你跟着学点,你还不乐意。”
南城就抱着她的手,讨好的笑了笑。
她对这些花花草草的不感兴趣,但她却十分喜欢看她母亲插花时的样子,她觉得那时候的顾筝特别温柔,浑身都在散发柔光的那种。
“我们家一个人会就行了嘛!”
“就你懒,赶紧去洗手,一会你爸回来该开饭了。”
顾筝就喜欢女儿粘着她的娇样,伸出食指点点她额头,想到什么,一阵笑,“你爸今天出足了风头啊,估计没人不知道他有个才女女儿了。”
“啊?爸又做什么了?”
南城爸爸陆承让年轻的时候是个炫妻狂魔,有了女儿之后又变成了炫女狂魔。明明是一个很成熟内敛的男人,偏偏在妻女的问题上特别不内敛。
当陆爸爸的公司下属和一些合作伙伴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陆爸爸的朋友圈评论就成这样的了:
陆先生好福气啊。女儿漂亮又孝顺。
陆小姐长得真可爱。
陆总真幸福啊,有这么聪明又漂亮的女儿……
诸如此类。
明明他爸都从来没有发过她的正脸照,也不知道那些人从哪里得来的漂亮可爱这个结论。
偏偏陆承让就吃这一套啊,每天都刷朋友圈。南城就觉得他都是为了看点赞的,那些不知几分真假的赞美或羡慕的话看得南城都脸红,陆爸看了却很开心。
不过最近她也没干什么吧?
看着自家闺女茫然的小眼神,顾筝就笑了,“你暑假不是写了一部小说嘛,已经在《艾书》上连载了好几期了,样刊被你爸带去公司炫耀去了。”
顾筝想着自家老公一脸严肃一本正经的炫耀女儿,就止不住想笑,好笑之余又有几分感动。
他还是那样,一直没有变过,明明自己是个极低调内敛的男人,也从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却喜欢极了别人对妻女的赞美,这比直接赞扬他更让他觉得高兴。
南城:“……”她都能想象得到她爸是怎么和别人炫耀自己的了。
公司……
陆承让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一脸严肃的听着自己助理汇报公司的财务状况,时不时的点头示意。
助理汇报完之后,正一脸认真的等着自家老板的下一步指令,就看见自家老板拿着一本书放他跟前,“来,看看。”
一看见这是天文出版社出版的《艾书》杂志,助理对待这本书的态度更加认真了。
他自然是知道《艾书》,在如今网络文学风靡,纸质文学弱势的情况下,《艾书》能稳稳地占据半壁江山,已经极了不起。
老板这是准备发展文娱产业了?
他怀着为自家老板开拓疆土的酬躇壮志,一脸认真的翻开这本书,结果在看到某篇文章上写着“作者南城”这四个字时,身子就是一僵。
他记得老板家宝贝闺女好像就叫南城来着。
他就知道……
助理心里苦啊,但助理不说。
陆承让也不着急,端起咖啡,小嘬了一口,等助理先生看得差不多时,才问:“怎么样?”
助理本来还沉浸在悬疑莫测的剧情中,骤然一惊,懵了一瞬才回神,“嗯……文笔流畅,逻辑合理,剧情紧凑,扣人心弦。”
这可是大实话啊,陆老板最喜欢实诚人了。
陆承让一脸沉肃,矜持的点点头,“我女儿写的。”
“……陆小姐蕙质兰心,才华兼备。”
这年头,助理也不好当啊。
……
沈北望倒也没有唬南城,他和林谨初的东西今早的确已经被搬到御景园来了,不过这两天可能没办法住在这了,他俩得去看望看望外公外婆。
两个老人都是大学老教授,前些年退休后就搬到了香山别苑。那边环境好,空气清新,最重要的是特别清静,适合养老。
老人家在自家小院里养养鱼,种种花,没事喝喝茶会会友,生活闲适惬意,开心自如,儿孙们又不时回去小住两天,热热闹闹的也不会觉得冷清。 ↑返回顶部↑
南城就很无奈,回头看他,“真的不用送了,到这已经可以了,你也赶紧回家吧。”
“我没送你啊。”特别坦然。
南城没好气,“那你一直跟着我干嘛?”别跟她说真的是顺路的。
“因为……我也住在这里啊。”
南城:……
沈北望面上一派纯良无辜,当然如果他能把他眼底的笑意收一收的话,这副模样就更可信了。
南城:“哦。”
所以,真的就是顺路喽?
南城可以确定,一个星期前,沈北望绝对不是住在这边的,至于他是不是突然想搬过来,又为什么要搬过来,她不想去想,因为总觉得结果有些任性。
南城回到家的时候顾筝正在摆弄她新买的花瓶,暗色的古陶古朴厚重,一支支白百合和浅黄色的玫瑰交叉间互的插进花瓶,间或点缀些嫩绿的细长花叶,那份明亮的色彩将古陶的古朴厚重的暗色中和,放在白色的餐桌上显得相得益彰。
顾筝喜欢插花,自己又开了一家花艺工作室,平时并不需要她做什么,所以比起旁人,她的工作时间就更加活泛,大部分时间也都是回归家庭,照顾丈夫和孩子。
“怎么站在那边不过来,看傻了?”顾筝看着南城就笑了,手上收拾着剪落的一些残枝残叶,“让你跟着学点,你还不乐意。”
南城就抱着她的手,讨好的笑了笑。
她对这些花花草草的不感兴趣,但她却十分喜欢看她母亲插花时的样子,她觉得那时候的顾筝特别温柔,浑身都在散发柔光的那种。
“我们家一个人会就行了嘛!”
“就你懒,赶紧去洗手,一会你爸回来该开饭了。”
顾筝就喜欢女儿粘着她的娇样,伸出食指点点她额头,想到什么,一阵笑,“你爸今天出足了风头啊,估计没人不知道他有个才女女儿了。”
“啊?爸又做什么了?”
南城爸爸陆承让年轻的时候是个炫妻狂魔,有了女儿之后又变成了炫女狂魔。明明是一个很成熟内敛的男人,偏偏在妻女的问题上特别不内敛。
当陆爸爸的公司下属和一些合作伙伴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陆爸爸的朋友圈评论就成这样的了:
陆先生好福气啊。女儿漂亮又孝顺。
陆小姐长得真可爱。
陆总真幸福啊,有这么聪明又漂亮的女儿……
诸如此类。
明明他爸都从来没有发过她的正脸照,也不知道那些人从哪里得来的漂亮可爱这个结论。
偏偏陆承让就吃这一套啊,每天都刷朋友圈。南城就觉得他都是为了看点赞的,那些不知几分真假的赞美或羡慕的话看得南城都脸红,陆爸看了却很开心。
不过最近她也没干什么吧?
看着自家闺女茫然的小眼神,顾筝就笑了,“你暑假不是写了一部小说嘛,已经在《艾书》上连载了好几期了,样刊被你爸带去公司炫耀去了。”
顾筝想着自家老公一脸严肃一本正经的炫耀女儿,就止不住想笑,好笑之余又有几分感动。
他还是那样,一直没有变过,明明自己是个极低调内敛的男人,也从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却喜欢极了别人对妻女的赞美,这比直接赞扬他更让他觉得高兴。
南城:“……”她都能想象得到她爸是怎么和别人炫耀自己的了。
公司……
陆承让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一脸严肃的听着自己助理汇报公司的财务状况,时不时的点头示意。
助理汇报完之后,正一脸认真的等着自家老板的下一步指令,就看见自家老板拿着一本书放他跟前,“来,看看。”
一看见这是天文出版社出版的《艾书》杂志,助理对待这本书的态度更加认真了。
他自然是知道《艾书》,在如今网络文学风靡,纸质文学弱势的情况下,《艾书》能稳稳地占据半壁江山,已经极了不起。
老板这是准备发展文娱产业了?
他怀着为自家老板开拓疆土的酬躇壮志,一脸认真的翻开这本书,结果在看到某篇文章上写着“作者南城”这四个字时,身子就是一僵。
他记得老板家宝贝闺女好像就叫南城来着。
他就知道……
助理心里苦啊,但助理不说。
陆承让也不着急,端起咖啡,小嘬了一口,等助理先生看得差不多时,才问:“怎么样?”
助理本来还沉浸在悬疑莫测的剧情中,骤然一惊,懵了一瞬才回神,“嗯……文笔流畅,逻辑合理,剧情紧凑,扣人心弦。”
这可是大实话啊,陆老板最喜欢实诚人了。
陆承让一脸沉肃,矜持的点点头,“我女儿写的。”
“……陆小姐蕙质兰心,才华兼备。”
这年头,助理也不好当啊。
……
沈北望倒也没有唬南城,他和林谨初的东西今早的确已经被搬到御景园来了,不过这两天可能没办法住在这了,他俩得去看望看望外公外婆。
两个老人都是大学老教授,前些年退休后就搬到了香山别苑。那边环境好,空气清新,最重要的是特别清静,适合养老。
老人家在自家小院里养养鱼,种种花,没事喝喝茶会会友,生活闲适惬意,开心自如,儿孙们又不时回去小住两天,热热闹闹的也不会觉得冷清。 ↑返回顶部↑
南城顿了顿,转身继续走自己的路,不再管他,就这样一直走到小区大门口。
南城就很无奈,回头看他,“真的不用送了,到这已经可以了,你也赶紧回家吧。”
“我没送你啊。”特别坦然。
南城没好气,“那你一直跟着我干嘛?”别跟她说真的是顺路的。
“因为……我也住在这里啊。”
南城:……
沈北望面上一派纯良无辜,当然如果他能把他眼底的笑意收一收的话,这副模样就更可信了。
南城:“哦。”
所以,真的就是顺路喽?
南城可以确定,一个星期前,沈北望绝对不是住在这边的,至于他是不是突然想搬过来,又为什么要搬过来,她不想去想,因为总觉得结果有些任性。
南城回到家的时候顾筝正在摆弄她新买的花瓶,暗色的古陶古朴厚重,一支支白百合和浅黄色的玫瑰交叉间互的插进花瓶,间或点缀些嫩绿的细长花叶,那份明亮的色彩将古陶的古朴厚重的暗色中和,放在白色的餐桌上显得相得益彰。
顾筝喜欢插花,自己又开了一家花艺工作室,平时并不需要她做什么,所以比起旁人,她的工作时间就更加活泛,大部分时间也都是回归家庭,照顾丈夫和孩子。
“怎么站在那边不过来,看傻了?”顾筝看着南城就笑了,手上收拾着剪落的一些残枝残叶,“让你跟着学点,你还不乐意。”
南城就抱着她的手,讨好的笑了笑。
她对这些花花草草的不感兴趣,但她却十分喜欢看她母亲插花时的样子,她觉得那时候的顾筝特别温柔,浑身都在散发柔光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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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懒,赶紧去洗手,一会你爸回来该开饭了。”
顾筝就喜欢女儿粘着她的娇样,伸出食指点点她额头,想到什么,一阵笑,“你爸今天出足了风头啊,估计没人不知道他有个才女女儿了。”
“啊?爸又做什么了?”
南城爸爸陆承让年轻的时候是个炫妻狂魔,有了女儿之后又变成了炫女狂魔。明明是一个很成熟内敛的男人,偏偏在妻女的问题上特别不内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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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那样,一直没有变过,明明自己是个极低调内敛的男人,也从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却喜欢极了别人对妻女的赞美,这比直接赞扬他更让他觉得高兴。
南城:“……”她都能想象得到她爸是怎么和别人炫耀自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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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承让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一脸严肃的听着自己助理汇报公司的财务状况,时不时的点头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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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这是准备发展文娱产业了?
他怀着为自家老板开拓疆土的酬躇壮志,一脸认真的翻开这本书,结果在看到某篇文章上写着“作者南城”这四个字时,身子就是一僵。
他记得老板家宝贝闺女好像就叫南城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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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心里苦啊,但助理不说。
陆承让也不着急,端起咖啡,小嘬了一口,等助理先生看得差不多时,才问:“怎么样?”
助理本来还沉浸在悬疑莫测的剧情中,骤然一惊,懵了一瞬才回神,“嗯……文笔流畅,逻辑合理,剧情紧凑,扣人心弦。”
这可是大实话啊,陆老板最喜欢实诚人了。
陆承让一脸沉肃,矜持的点点头,“我女儿写的。”
“……陆小姐蕙质兰心,才华兼备。”
这年头,助理也不好当啊。
……
沈北望倒也没有唬南城,他和林谨初的东西今早的确已经被搬到御景园来了,不过这两天可能没办法住在这了,他俩得去看望看望外公外婆。
两个老人都是大学老教授,前些年退休后就搬到了香山别苑。那边环境好,空气清新,最重要的是特别清静,适合养老。
老人家在自家小院里养养鱼,种种花,没事喝喝茶会会友,生活闲适惬意,开心自如,儿孙们又不时回去小住两天,热热闹闹的也不会觉得冷清。
南城就很无奈,回头看他,“真的不用送了,到这已经可以了,你也赶紧回家吧。”
“我没送你啊。”特别坦然。
南城没好气,“那你一直跟着我干嘛?”别跟她说真的是顺路的。
“因为……我也住在这里啊。”
南城:……
沈北望面上一派纯良无辜,当然如果他能把他眼底的笑意收一收的话,这副模样就更可信了。
南城:“哦。”
所以,真的就是顺路喽?
南城可以确定,一个星期前,沈北望绝对不是住在这边的,至于他是不是突然想搬过来,又为什么要搬过来,她不想去想,因为总觉得结果有些任性。
南城回到家的时候顾筝正在摆弄她新买的花瓶,暗色的古陶古朴厚重,一支支白百合和浅黄色的玫瑰交叉间互的插进花瓶,间或点缀些嫩绿的细长花叶,那份明亮的色彩将古陶的古朴厚重的暗色中和,放在白色的餐桌上显得相得益彰。
顾筝喜欢插花,自己又开了一家花艺工作室,平时并不需要她做什么,所以比起旁人,她的工作时间就更加活泛,大部分时间也都是回归家庭,照顾丈夫和孩子。
“怎么站在那边不过来,看傻了?”顾筝看着南城就笑了,手上收拾着剪落的一些残枝残叶,“让你跟着学点,你还不乐意。”
南城就抱着她的手,讨好的笑了笑。
她对这些花花草草的不感兴趣,但她却十分喜欢看她母亲插花时的样子,她觉得那时候的顾筝特别温柔,浑身都在散发柔光的那种。
“我们家一个人会就行了嘛!”
“就你懒,赶紧去洗手,一会你爸回来该开饭了。”
顾筝就喜欢女儿粘着她的娇样,伸出食指点点她额头,想到什么,一阵笑,“你爸今天出足了风头啊,估计没人不知道他有个才女女儿了。”
“啊?爸又做什么了?”
南城爸爸陆承让年轻的时候是个炫妻狂魔,有了女儿之后又变成了炫女狂魔。明明是一个很成熟内敛的男人,偏偏在妻女的问题上特别不内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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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姐长得真可爱。
陆总真幸福啊,有这么聪明又漂亮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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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陆承让就吃这一套啊,每天都刷朋友圈。南城就觉得他都是为了看点赞的,那些不知几分真假的赞美或羡慕的话看得南城都脸红,陆爸看了却很开心。
不过最近她也没干什么吧?
看着自家闺女茫然的小眼神,顾筝就笑了,“你暑假不是写了一部小说嘛,已经在《艾书》上连载了好几期了,样刊被你爸带去公司炫耀去了。”
顾筝想着自家老公一脸严肃一本正经的炫耀女儿,就止不住想笑,好笑之余又有几分感动。
他还是那样,一直没有变过,明明自己是个极低调内敛的男人,也从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却喜欢极了别人对妻女的赞美,这比直接赞扬他更让他觉得高兴。
南城:“……”她都能想象得到她爸是怎么和别人炫耀自己的了。
公司……
陆承让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一脸严肃的听着自己助理汇报公司的财务状况,时不时的点头示意。
助理汇报完之后,正一脸认真的等着自家老板的下一步指令,就看见自家老板拿着一本书放他跟前,“来,看看。”
一看见这是天文出版社出版的《艾书》杂志,助理对待这本书的态度更加认真了。
他自然是知道《艾书》,在如今网络文学风靡,纸质文学弱势的情况下,《艾书》能稳稳地占据半壁江山,已经极了不起。
老板这是准备发展文娱产业了?
他怀着为自家老板开拓疆土的酬躇壮志,一脸认真的翻开这本书,结果在看到某篇文章上写着“作者南城”这四个字时,身子就是一僵。
他记得老板家宝贝闺女好像就叫南城来着。
他就知道……
助理心里苦啊,但助理不说。
陆承让也不着急,端起咖啡,小嘬了一口,等助理先生看得差不多时,才问:“怎么样?”
助理本来还沉浸在悬疑莫测的剧情中,骤然一惊,懵了一瞬才回神,“嗯……文笔流畅,逻辑合理,剧情紧凑,扣人心弦。”
这可是大实话啊,陆老板最喜欢实诚人了。
陆承让一脸沉肃,矜持的点点头,“我女儿写的。”
“……陆小姐蕙质兰心,才华兼备。”
这年头,助理也不好当啊。
……
沈北望倒也没有唬南城,他和林谨初的东西今早的确已经被搬到御景园来了,不过这两天可能没办法住在这了,他俩得去看望看望外公外婆。
两个老人都是大学老教授,前些年退休后就搬到了香山别苑。那边环境好,空气清新,最重要的是特别清静,适合养老。
老人家在自家小院里养养鱼,种种花,没事喝喝茶会会友,生活闲适惬意,开心自如,儿孙们又不时回去小住两天,热热闹闹的也不会觉得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