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页
所以老家的山洞对她来说是能带给她安全感的地方。赵尤还在摸着下巴,冷不防提起,我和你说了吗?延明明的尸体是在老家的山洞发现的。
王威廉听到尸体二字,不由扼腕慨叹:葛俊华生来就拥有多少让人羡慕嫉妒的东西啊,结果他却没有走正道
赵尤问道:当时大家听了延明明的话都是什么反应啊?
有些尴尬,尤其是王达诚。
王达诚?
嗯,延明明特意指出了,当年她父亲在打工的地方失踪,她就去了那里的派出所报案,她记得很清楚,当时接待她的就是王达诚,她说,王达诚不单没有立案,她问了两句就很不耐烦地把她打发回她父亲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了。
那王达诚记得这回事吗?
王威廉摇了摇头,赵尤陷入了沉思。
林舍前用树枝又刨了几下,看着已经完全暴露在泥土外的那一副完整的人体骨架,倒抽了口凉气,道:这人,这么深,埋得这么深,一定是被人特意埋起来的,要是自己死在这里,早就被动物给吃得干干净净了。
筱满单膝跪地,查看那副骨架的手脚和骨盆,目测了下骨架的身高,说:应该是没生育过的女孩儿,身高一米六五左右,死因他摸索到了骨架头盖骨的位置,拿起她的头颅,指着后脑勺上的一道裂痕说,颅骨遭遇重击。
林舍前道:身体其余部位没有骨折的痕迹。他指着他们走下来的那坡道:应该不是被人从上面推下来的吧?
他问筱满:你觉得死了得有多少年了?
筱满在土里挖了挖:不好说,没看到衣服。
林舍前在骨架脚部的位置挖掘了起来,道:这里的土壤这么湿润,很适合细菌生长,人死了,埋在这里,不到一个月肉就都烂了吧。
筱满搓了搓周边的泥土,土壤湿度确实很高,尤其是不远处的一些草地上还能看到些菌菇,他道:衣服的话,要看质地,比较容易腐烂的要属棉布亚麻了。
林舍前本在低头挖土,手上的动作一顿,抬起胳膊擦了擦脸,干脆跪在了地上,丢开树枝,用手挖土。
笼罩在岛屿上方的乌云彻底散开了,太阳出来了,先前那暴虐的风雨仿佛从未出现过,这天气仿佛一开始就是这么晴朗,这么阳光灿烂,又这么异常潮热的。没一会儿功夫,林舍前已是汗如雨下,筱满左右四顾,说:这个岛上也没看到什么野狼野狗之类的动物啊。
林舍前埋着头,脸在臂膀上蹭了蹭,道:我和你说过吗?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
筱满一愣。林舍前对他笑了笑,轻快地说着话:我妈跟人跑了之后我爸就经常喝酒,喝多了就打我,打得我半死不活,有一天,我实在受不了了,我就从家里跑了出来,我跑啊跑,跑啊跑,跑进了一片树林里,在树林里迷了路,饿了就摘野果,吃蘑菇,差点把自己吃死了,晚上我就找山洞睡觉,或者爬到很高的树上去睡觉,我不会生火,一点意外生存的技能都没有,在山洞里睡觉冷得直打哆嗦,爬到树上去是因为我一直听到狼在叫林舍前吸了下鼻子:有一匹狼,饿得皮包骨头的狼,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直跟着我。
筱满找了块大石头,过去帮林舍前一起挖掘骨架脚边的土坑。
林舍前继续回忆往昔:有一天,我找到了一间小木屋,森林里的小木屋,不知道谁搭出来的,已经很破了,不过好歹是个能遮风避雨的地方,我就躲进去,那木屋的门关不上,或者说根本没有门,我也找不到能挡门的东西,我真的很害怕,因为那匹狼一直就那么站在外面往屋里看,绿油油的眼睛就那样一直盯着我,我不敢睡觉,不敢闭眼睛,但是我真的很困了,又饿又累又怕,那时候真的是心一横,就想,死就死了吧!我没有妈了,我爸也不喜欢我,我整天挨揍,身上没一块好肉,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还想,我要是能让那匹饿狼填饱肚子,我也算是做了件好事了。我就睡了过去。
筱满道:看来那匹狼没能吃上你这口肉。
林舍前放声大笑,一看天,说:我醒过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人,一个男的,感觉和我爸差不多年纪,我再一看,周围都是穿白大褂的,我后来知道,我人在医院,那个男的去树林里散步,发现我倒在一间木屋前头,把我送去了医院,一直照看着我,我醒了之后,他问我,还好吧,我说,我不好,我好饿!
筱满笑了,他和林舍前挖出了一双鞋子,两人互相看了看,筱满说:大概36码。
那是一双黑色的布鞋。林舍前的眼皮一跳,抱着那双布鞋坐在了地上,道:我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他好像被回忆带去了很远的地方。
他问我,你住在哪里,爸爸妈妈呢?我说我不记得了,我说我没有爸爸妈妈。
他问我,你叫什么?
我说,我不记得了。
警察来了,我还是说什么都不记得,我很不想和警察说话,我怕他们去找我爸,把我送回去。警察走了,男人问我,你是不是不想回家。后来,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男人把我送去了附近的孤儿院,他说,就叫你林舍前吧。我的名字是他给的,他还供我读书,上学,我们一直通信,我知道他还资助了不少其他孤儿院里的孩子,我也想和他一样能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帮助别人,所以我报了警校。 ↑返回顶部↑
王威廉听到尸体二字,不由扼腕慨叹:葛俊华生来就拥有多少让人羡慕嫉妒的东西啊,结果他却没有走正道
赵尤问道:当时大家听了延明明的话都是什么反应啊?
有些尴尬,尤其是王达诚。
王达诚?
嗯,延明明特意指出了,当年她父亲在打工的地方失踪,她就去了那里的派出所报案,她记得很清楚,当时接待她的就是王达诚,她说,王达诚不单没有立案,她问了两句就很不耐烦地把她打发回她父亲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了。
那王达诚记得这回事吗?
王威廉摇了摇头,赵尤陷入了沉思。
林舍前用树枝又刨了几下,看着已经完全暴露在泥土外的那一副完整的人体骨架,倒抽了口凉气,道:这人,这么深,埋得这么深,一定是被人特意埋起来的,要是自己死在这里,早就被动物给吃得干干净净了。
筱满单膝跪地,查看那副骨架的手脚和骨盆,目测了下骨架的身高,说:应该是没生育过的女孩儿,身高一米六五左右,死因他摸索到了骨架头盖骨的位置,拿起她的头颅,指着后脑勺上的一道裂痕说,颅骨遭遇重击。
林舍前道:身体其余部位没有骨折的痕迹。他指着他们走下来的那坡道:应该不是被人从上面推下来的吧?
他问筱满:你觉得死了得有多少年了?
筱满在土里挖了挖:不好说,没看到衣服。
林舍前在骨架脚部的位置挖掘了起来,道:这里的土壤这么湿润,很适合细菌生长,人死了,埋在这里,不到一个月肉就都烂了吧。
筱满搓了搓周边的泥土,土壤湿度确实很高,尤其是不远处的一些草地上还能看到些菌菇,他道:衣服的话,要看质地,比较容易腐烂的要属棉布亚麻了。
林舍前本在低头挖土,手上的动作一顿,抬起胳膊擦了擦脸,干脆跪在了地上,丢开树枝,用手挖土。
笼罩在岛屿上方的乌云彻底散开了,太阳出来了,先前那暴虐的风雨仿佛从未出现过,这天气仿佛一开始就是这么晴朗,这么阳光灿烂,又这么异常潮热的。没一会儿功夫,林舍前已是汗如雨下,筱满左右四顾,说:这个岛上也没看到什么野狼野狗之类的动物啊。
林舍前埋着头,脸在臂膀上蹭了蹭,道:我和你说过吗?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
筱满一愣。林舍前对他笑了笑,轻快地说着话:我妈跟人跑了之后我爸就经常喝酒,喝多了就打我,打得我半死不活,有一天,我实在受不了了,我就从家里跑了出来,我跑啊跑,跑啊跑,跑进了一片树林里,在树林里迷了路,饿了就摘野果,吃蘑菇,差点把自己吃死了,晚上我就找山洞睡觉,或者爬到很高的树上去睡觉,我不会生火,一点意外生存的技能都没有,在山洞里睡觉冷得直打哆嗦,爬到树上去是因为我一直听到狼在叫林舍前吸了下鼻子:有一匹狼,饿得皮包骨头的狼,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直跟着我。
筱满找了块大石头,过去帮林舍前一起挖掘骨架脚边的土坑。
林舍前继续回忆往昔:有一天,我找到了一间小木屋,森林里的小木屋,不知道谁搭出来的,已经很破了,不过好歹是个能遮风避雨的地方,我就躲进去,那木屋的门关不上,或者说根本没有门,我也找不到能挡门的东西,我真的很害怕,因为那匹狼一直就那么站在外面往屋里看,绿油油的眼睛就那样一直盯着我,我不敢睡觉,不敢闭眼睛,但是我真的很困了,又饿又累又怕,那时候真的是心一横,就想,死就死了吧!我没有妈了,我爸也不喜欢我,我整天挨揍,身上没一块好肉,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还想,我要是能让那匹饿狼填饱肚子,我也算是做了件好事了。我就睡了过去。
筱满道:看来那匹狼没能吃上你这口肉。
林舍前放声大笑,一看天,说:我醒过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人,一个男的,感觉和我爸差不多年纪,我再一看,周围都是穿白大褂的,我后来知道,我人在医院,那个男的去树林里散步,发现我倒在一间木屋前头,把我送去了医院,一直照看着我,我醒了之后,他问我,还好吧,我说,我不好,我好饿!
筱满笑了,他和林舍前挖出了一双鞋子,两人互相看了看,筱满说:大概36码。
那是一双黑色的布鞋。林舍前的眼皮一跳,抱着那双布鞋坐在了地上,道:我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他好像被回忆带去了很远的地方。
他问我,你住在哪里,爸爸妈妈呢?我说我不记得了,我说我没有爸爸妈妈。
他问我,你叫什么?
我说,我不记得了。
警察来了,我还是说什么都不记得,我很不想和警察说话,我怕他们去找我爸,把我送回去。警察走了,男人问我,你是不是不想回家。后来,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男人把我送去了附近的孤儿院,他说,就叫你林舍前吧。我的名字是他给的,他还供我读书,上学,我们一直通信,我知道他还资助了不少其他孤儿院里的孩子,我也想和他一样能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帮助别人,所以我报了警校。 ↑返回顶部↑
所以老家的山洞对她来说是能带给她安全感的地方。赵尤还在摸着下巴,冷不防提起,我和你说了吗?延明明的尸体是在老家的山洞发现的。
王威廉听到尸体二字,不由扼腕慨叹:葛俊华生来就拥有多少让人羡慕嫉妒的东西啊,结果他却没有走正道
赵尤问道:当时大家听了延明明的话都是什么反应啊?
有些尴尬,尤其是王达诚。
王达诚?
嗯,延明明特意指出了,当年她父亲在打工的地方失踪,她就去了那里的派出所报案,她记得很清楚,当时接待她的就是王达诚,她说,王达诚不单没有立案,她问了两句就很不耐烦地把她打发回她父亲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了。
那王达诚记得这回事吗?
王威廉摇了摇头,赵尤陷入了沉思。
林舍前用树枝又刨了几下,看着已经完全暴露在泥土外的那一副完整的人体骨架,倒抽了口凉气,道:这人,这么深,埋得这么深,一定是被人特意埋起来的,要是自己死在这里,早就被动物给吃得干干净净了。
筱满单膝跪地,查看那副骨架的手脚和骨盆,目测了下骨架的身高,说:应该是没生育过的女孩儿,身高一米六五左右,死因他摸索到了骨架头盖骨的位置,拿起她的头颅,指着后脑勺上的一道裂痕说,颅骨遭遇重击。
林舍前道:身体其余部位没有骨折的痕迹。他指着他们走下来的那坡道:应该不是被人从上面推下来的吧?
他问筱满:你觉得死了得有多少年了?
筱满在土里挖了挖:不好说,没看到衣服。
林舍前在骨架脚部的位置挖掘了起来,道:这里的土壤这么湿润,很适合细菌生长,人死了,埋在这里,不到一个月肉就都烂了吧。
筱满搓了搓周边的泥土,土壤湿度确实很高,尤其是不远处的一些草地上还能看到些菌菇,他道:衣服的话,要看质地,比较容易腐烂的要属棉布亚麻了。
林舍前本在低头挖土,手上的动作一顿,抬起胳膊擦了擦脸,干脆跪在了地上,丢开树枝,用手挖土。
笼罩在岛屿上方的乌云彻底散开了,太阳出来了,先前那暴虐的风雨仿佛从未出现过,这天气仿佛一开始就是这么晴朗,这么阳光灿烂,又这么异常潮热的。没一会儿功夫,林舍前已是汗如雨下,筱满左右四顾,说:这个岛上也没看到什么野狼野狗之类的动物啊。
林舍前埋着头,脸在臂膀上蹭了蹭,道:我和你说过吗?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
筱满一愣。林舍前对他笑了笑,轻快地说着话:我妈跟人跑了之后我爸就经常喝酒,喝多了就打我,打得我半死不活,有一天,我实在受不了了,我就从家里跑了出来,我跑啊跑,跑啊跑,跑进了一片树林里,在树林里迷了路,饿了就摘野果,吃蘑菇,差点把自己吃死了,晚上我就找山洞睡觉,或者爬到很高的树上去睡觉,我不会生火,一点意外生存的技能都没有,在山洞里睡觉冷得直打哆嗦,爬到树上去是因为我一直听到狼在叫林舍前吸了下鼻子:有一匹狼,饿得皮包骨头的狼,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直跟着我。
筱满找了块大石头,过去帮林舍前一起挖掘骨架脚边的土坑。
林舍前继续回忆往昔:有一天,我找到了一间小木屋,森林里的小木屋,不知道谁搭出来的,已经很破了,不过好歹是个能遮风避雨的地方,我就躲进去,那木屋的门关不上,或者说根本没有门,我也找不到能挡门的东西,我真的很害怕,因为那匹狼一直就那么站在外面往屋里看,绿油油的眼睛就那样一直盯着我,我不敢睡觉,不敢闭眼睛,但是我真的很困了,又饿又累又怕,那时候真的是心一横,就想,死就死了吧!我没有妈了,我爸也不喜欢我,我整天挨揍,身上没一块好肉,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还想,我要是能让那匹饿狼填饱肚子,我也算是做了件好事了。我就睡了过去。
筱满道:看来那匹狼没能吃上你这口肉。
林舍前放声大笑,一看天,说:我醒过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人,一个男的,感觉和我爸差不多年纪,我再一看,周围都是穿白大褂的,我后来知道,我人在医院,那个男的去树林里散步,发现我倒在一间木屋前头,把我送去了医院,一直照看着我,我醒了之后,他问我,还好吧,我说,我不好,我好饿!
筱满笑了,他和林舍前挖出了一双鞋子,两人互相看了看,筱满说:大概36码。
那是一双黑色的布鞋。林舍前的眼皮一跳,抱着那双布鞋坐在了地上,道:我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他好像被回忆带去了很远的地方。
他问我,你住在哪里,爸爸妈妈呢?我说我不记得了,我说我没有爸爸妈妈。
他问我,你叫什么?
我说,我不记得了。
警察来了,我还是说什么都不记得,我很不想和警察说话,我怕他们去找我爸,把我送回去。警察走了,男人问我,你是不是不想回家。后来,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男人把我送去了附近的孤儿院,他说,就叫你林舍前吧。我的名字是他给的,他还供我读书,上学,我们一直通信,我知道他还资助了不少其他孤儿院里的孩子,我也想和他一样能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帮助别人,所以我报了警校。
王威廉听到尸体二字,不由扼腕慨叹:葛俊华生来就拥有多少让人羡慕嫉妒的东西啊,结果他却没有走正道
赵尤问道:当时大家听了延明明的话都是什么反应啊?
有些尴尬,尤其是王达诚。
王达诚?
嗯,延明明特意指出了,当年她父亲在打工的地方失踪,她就去了那里的派出所报案,她记得很清楚,当时接待她的就是王达诚,她说,王达诚不单没有立案,她问了两句就很不耐烦地把她打发回她父亲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了。
那王达诚记得这回事吗?
王威廉摇了摇头,赵尤陷入了沉思。
林舍前用树枝又刨了几下,看着已经完全暴露在泥土外的那一副完整的人体骨架,倒抽了口凉气,道:这人,这么深,埋得这么深,一定是被人特意埋起来的,要是自己死在这里,早就被动物给吃得干干净净了。
筱满单膝跪地,查看那副骨架的手脚和骨盆,目测了下骨架的身高,说:应该是没生育过的女孩儿,身高一米六五左右,死因他摸索到了骨架头盖骨的位置,拿起她的头颅,指着后脑勺上的一道裂痕说,颅骨遭遇重击。
林舍前道:身体其余部位没有骨折的痕迹。他指着他们走下来的那坡道:应该不是被人从上面推下来的吧?
他问筱满:你觉得死了得有多少年了?
筱满在土里挖了挖:不好说,没看到衣服。
林舍前在骨架脚部的位置挖掘了起来,道:这里的土壤这么湿润,很适合细菌生长,人死了,埋在这里,不到一个月肉就都烂了吧。
筱满搓了搓周边的泥土,土壤湿度确实很高,尤其是不远处的一些草地上还能看到些菌菇,他道:衣服的话,要看质地,比较容易腐烂的要属棉布亚麻了。
林舍前本在低头挖土,手上的动作一顿,抬起胳膊擦了擦脸,干脆跪在了地上,丢开树枝,用手挖土。
笼罩在岛屿上方的乌云彻底散开了,太阳出来了,先前那暴虐的风雨仿佛从未出现过,这天气仿佛一开始就是这么晴朗,这么阳光灿烂,又这么异常潮热的。没一会儿功夫,林舍前已是汗如雨下,筱满左右四顾,说:这个岛上也没看到什么野狼野狗之类的动物啊。
林舍前埋着头,脸在臂膀上蹭了蹭,道:我和你说过吗?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
筱满一愣。林舍前对他笑了笑,轻快地说着话:我妈跟人跑了之后我爸就经常喝酒,喝多了就打我,打得我半死不活,有一天,我实在受不了了,我就从家里跑了出来,我跑啊跑,跑啊跑,跑进了一片树林里,在树林里迷了路,饿了就摘野果,吃蘑菇,差点把自己吃死了,晚上我就找山洞睡觉,或者爬到很高的树上去睡觉,我不会生火,一点意外生存的技能都没有,在山洞里睡觉冷得直打哆嗦,爬到树上去是因为我一直听到狼在叫林舍前吸了下鼻子:有一匹狼,饿得皮包骨头的狼,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直跟着我。
筱满找了块大石头,过去帮林舍前一起挖掘骨架脚边的土坑。
林舍前继续回忆往昔:有一天,我找到了一间小木屋,森林里的小木屋,不知道谁搭出来的,已经很破了,不过好歹是个能遮风避雨的地方,我就躲进去,那木屋的门关不上,或者说根本没有门,我也找不到能挡门的东西,我真的很害怕,因为那匹狼一直就那么站在外面往屋里看,绿油油的眼睛就那样一直盯着我,我不敢睡觉,不敢闭眼睛,但是我真的很困了,又饿又累又怕,那时候真的是心一横,就想,死就死了吧!我没有妈了,我爸也不喜欢我,我整天挨揍,身上没一块好肉,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还想,我要是能让那匹饿狼填饱肚子,我也算是做了件好事了。我就睡了过去。
筱满道:看来那匹狼没能吃上你这口肉。
林舍前放声大笑,一看天,说:我醒过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人,一个男的,感觉和我爸差不多年纪,我再一看,周围都是穿白大褂的,我后来知道,我人在医院,那个男的去树林里散步,发现我倒在一间木屋前头,把我送去了医院,一直照看着我,我醒了之后,他问我,还好吧,我说,我不好,我好饿!
筱满笑了,他和林舍前挖出了一双鞋子,两人互相看了看,筱满说:大概36码。
那是一双黑色的布鞋。林舍前的眼皮一跳,抱着那双布鞋坐在了地上,道:我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他好像被回忆带去了很远的地方。
他问我,你住在哪里,爸爸妈妈呢?我说我不记得了,我说我没有爸爸妈妈。
他问我,你叫什么?
我说,我不记得了。
警察来了,我还是说什么都不记得,我很不想和警察说话,我怕他们去找我爸,把我送回去。警察走了,男人问我,你是不是不想回家。后来,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男人把我送去了附近的孤儿院,他说,就叫你林舍前吧。我的名字是他给的,他还供我读书,上学,我们一直通信,我知道他还资助了不少其他孤儿院里的孩子,我也想和他一样能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帮助别人,所以我报了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