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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大哥与二哥何时成婚啊?”乐永宁见乐永安与乐永平取笑他,忍不住回敬道:“男大当婚,您二位也该早日成家才是。”
    “啧……”乐永平滋着牙抬手敲了敲乐永宁的额头道:“哥哥的事儿小孩子少管,你好好过你的日子就行。”
    乐永宁揉了揉被敲疼的额角,委屈地说道:“我这也是担心两位哥哥,二哥何必生气。”
    “好了……”乐永安见不得他们吵吵闹啊闹的样子,忍不住出言道:“我们现在在说小弟的事情呢!”
    说完又看向风弄影:“风儿,今年武林大乱,到现在都未能平息,父亲与母亲实在抽不出空来,都说长兄如父,父亲不在我这个做大哥的同样做的了主,便想着同你商议一下婚期……”
    风弄影点了点头,与乐永宁对视了一眼,思索了回答道:“今年乐伯父想必是抽不出空闲来了,莫桑城的初春太寒,不如定在初夏如何?”
    乐永安点头同意:“可以,临出发前父亲交代了一切礼仪皆听从你们的。”
    “谢伯父体恤。”风弄影笑着想了想:“那婚期就定在夏至前一天,明年五月十一如何?”莫桑城的春季比江南要晚一些,若是江南的五月已经开始炎热,但莫桑城五月的却是气候适宜。
    乐永安自然没有意见,便点头同意:“自然可以,到时候也不必邀请旁人,咱们一家人设宴庆贺便可。”
    婚期定下,此行的正事算是已经完全办完,乐永平又开始左顾右盼:“咦……红娟呢?许久未见小妹还特意托我带了一匣子江南的香料给她,怎么没瞧见她人?”
    “红娟在外面呢。”乐永宁拉了拉乐永平的衣摆笑着道:“不过香料倒也不必给红娟了,她如今怀了身孕,用不得香料。”
    “红娟那小丫头成婚了?”乐永平惊讶地问道:“嫁的是哪家?”
    “呃……”乐永宁不知该如何回答,不由地看向风弄影。
    风弄影笑着接过乐永平的话头,回答道:“是莫桑城守将之子,与红娟青梅竹马,也算匹配。”
    “哦哦……”乐永平笑着道:“早些成婚也好,也好……若是等御剑山庄与百花山庄结亲之后成婚我岂不是要多出一份礼。”
    听到乐永平的话,乐永安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你这抠门劲儿在哪儿学的,咱们家是少了你了还是亏了你了?”
    乐永平挠了挠头,讪笑着道:“这不就是孤家寡人,所以才能省则省嘛……”
    闻言,风弄影与乐永宁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就连乐永安也忍不住摇了摇头勾起了嘴角。
    “两位兄长一路奔波想必已经很累了,我先让人带你们下去歇息吧。”风弄影摆了摆手,一旁的侍女走了过来,对着乐永安与乐永平屈膝行礼道:“两位公子请随我来……”
    乐永安与乐永平这一路确实不轻松,押送几百万的聘礼任谁也不敢安心,如今能安心休息当然最好,便对着风弄影拱了拱手道:“这一路确实胆战心惊,那边不多客气了。”
    风弄影起身抱拳回礼道:“两位兄长自便……”
    看着两位兄长的背影,乐永宁不由得松了口气,随即拿起一旁厚厚的礼单感叹道:“我真没想到父亲居然备了这么多聘礼,这是把御剑山庄给掏空了吧。”
    风弄影拍了拍他的肩道:“放心吧,我会给回礼的……”
    第102章
    乐永安与乐永平只在百花山庄待了两日确认乐永宁过得很好便告辞离去,轻车快马要在八月十五之前赶回杭州过中秋节。
    乐永宁与风弄影亲自将他么他们送至莫桑城外,看着乐永宁念念不舍的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风弄影伸手握住他的手指柔声道:“若是舍不得,我便与你随大哥二哥一道去杭州,与同乐伯父他们一起过中秋可好?”
    乐永宁笑了笑收回视线将目光转向风弄影道:“你不是不能随意出封地嘛,还是不要冒险了,一家人只要心中牵挂着对方,即使不能一起共度佳节也无妨。”
    “真的可以!”风弄影看着乐永宁的眼睛认真地说道:“你愿意留在百花山庄陪我,我自然觉得开心,只要你想悄悄离开一两个月也不算什么。”
    “今年便罢了。”乐永宁伸手将风弄影额上垂落的碎发勾到他的耳后,柔声道:“你如今身体不好不宜赶路,等明年再说吧……”如今距中秋只剩下十几日的时间,若是想要在八月十五前赶到杭州必定是日夜兼程,如今风弄影的身体到底如何他也不知道,但修生养性少些疲累总是对的。
    两人回到百花山庄一切如常,但心却更安定了。
    如今红娟怀着身孕,自然不好再跟在风弄影身侧,否则还不知道到底是谁伺候谁呢,就连山庄中的事务海棠夫人也不让她粘手,红娟也曾经惶恐过,以为是百花山庄想要弃她培植他人,日夜寝食难安惶惶不可终日,好在奚元洲时常来山庄陪伴她发现了端倪。
    风弄影看红娟怀着身孕居然日渐消瘦,无奈之下便向她保证只要她在山庄一日,左护法的位置必将由她继承,甚至为了安抚红娟提前从海棠夫人那边讨来左护法腰牌赐予红娟,红娟将冰冷的铜制腰牌握在掌心,心中才安定了下来。
    于是得寸进尺顺势向风弄影提了奚元洲入赘一事,风弄影自然无不可。
    奚元洲得知风弄影应允之后,再入百花山庄之时带着一匹浮光锦的洒金红绸,极正的艳阳红里掺了金丝,不是多名贵的布料,摸上去也不舒适甚至有些喇手,但因为金丝极脆纺织不易,这样的一匹布料于是来之不易,价格更是贵比黄金。唯一的优点便只有好看这一点了,但这一点便胜过其他布料千万。 ↑返回顶部↑
    “那大哥与二哥何时成婚啊?”乐永宁见乐永安与乐永平取笑他,忍不住回敬道:“男大当婚,您二位也该早日成家才是。”
    “啧……”乐永平滋着牙抬手敲了敲乐永宁的额头道:“哥哥的事儿小孩子少管,你好好过你的日子就行。”
    乐永宁揉了揉被敲疼的额角,委屈地说道:“我这也是担心两位哥哥,二哥何必生气。”
    “好了……”乐永安见不得他们吵吵闹啊闹的样子,忍不住出言道:“我们现在在说小弟的事情呢!”
    说完又看向风弄影:“风儿,今年武林大乱,到现在都未能平息,父亲与母亲实在抽不出空来,都说长兄如父,父亲不在我这个做大哥的同样做的了主,便想着同你商议一下婚期……”
    风弄影点了点头,与乐永宁对视了一眼,思索了回答道:“今年乐伯父想必是抽不出空闲来了,莫桑城的初春太寒,不如定在初夏如何?”
    乐永安点头同意:“可以,临出发前父亲交代了一切礼仪皆听从你们的。”
    “谢伯父体恤。”风弄影笑着想了想:“那婚期就定在夏至前一天,明年五月十一如何?”莫桑城的春季比江南要晚一些,若是江南的五月已经开始炎热,但莫桑城五月的却是气候适宜。
    乐永安自然没有意见,便点头同意:“自然可以,到时候也不必邀请旁人,咱们一家人设宴庆贺便可。”
    婚期定下,此行的正事算是已经完全办完,乐永平又开始左顾右盼:“咦……红娟呢?许久未见小妹还特意托我带了一匣子江南的香料给她,怎么没瞧见她人?”
    “红娟在外面呢。”乐永宁拉了拉乐永平的衣摆笑着道:“不过香料倒也不必给红娟了,她如今怀了身孕,用不得香料。”
    “红娟那小丫头成婚了?”乐永平惊讶地问道:“嫁的是哪家?”
    “呃……”乐永宁不知该如何回答,不由地看向风弄影。
    风弄影笑着接过乐永平的话头,回答道:“是莫桑城守将之子,与红娟青梅竹马,也算匹配。”
    “哦哦……”乐永平笑着道:“早些成婚也好,也好……若是等御剑山庄与百花山庄结亲之后成婚我岂不是要多出一份礼。”
    听到乐永平的话,乐永安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你这抠门劲儿在哪儿学的,咱们家是少了你了还是亏了你了?”
    乐永平挠了挠头,讪笑着道:“这不就是孤家寡人,所以才能省则省嘛……”
    闻言,风弄影与乐永宁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就连乐永安也忍不住摇了摇头勾起了嘴角。
    “两位兄长一路奔波想必已经很累了,我先让人带你们下去歇息吧。”风弄影摆了摆手,一旁的侍女走了过来,对着乐永安与乐永平屈膝行礼道:“两位公子请随我来……”
    乐永安与乐永平这一路确实不轻松,押送几百万的聘礼任谁也不敢安心,如今能安心休息当然最好,便对着风弄影拱了拱手道:“这一路确实胆战心惊,那边不多客气了。”
    风弄影起身抱拳回礼道:“两位兄长自便……”
    看着两位兄长的背影,乐永宁不由得松了口气,随即拿起一旁厚厚的礼单感叹道:“我真没想到父亲居然备了这么多聘礼,这是把御剑山庄给掏空了吧。”
    风弄影拍了拍他的肩道:“放心吧,我会给回礼的……”
    第102章
    乐永安与乐永平只在百花山庄待了两日确认乐永宁过得很好便告辞离去,轻车快马要在八月十五之前赶回杭州过中秋节。
    乐永宁与风弄影亲自将他么他们送至莫桑城外,看着乐永宁念念不舍的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风弄影伸手握住他的手指柔声道:“若是舍不得,我便与你随大哥二哥一道去杭州,与同乐伯父他们一起过中秋可好?”
    乐永宁笑了笑收回视线将目光转向风弄影道:“你不是不能随意出封地嘛,还是不要冒险了,一家人只要心中牵挂着对方,即使不能一起共度佳节也无妨。”
    “真的可以!”风弄影看着乐永宁的眼睛认真地说道:“你愿意留在百花山庄陪我,我自然觉得开心,只要你想悄悄离开一两个月也不算什么。”
    “今年便罢了。”乐永宁伸手将风弄影额上垂落的碎发勾到他的耳后,柔声道:“你如今身体不好不宜赶路,等明年再说吧……”如今距中秋只剩下十几日的时间,若是想要在八月十五前赶到杭州必定是日夜兼程,如今风弄影的身体到底如何他也不知道,但修生养性少些疲累总是对的。
    两人回到百花山庄一切如常,但心却更安定了。
    如今红娟怀着身孕,自然不好再跟在风弄影身侧,否则还不知道到底是谁伺候谁呢,就连山庄中的事务海棠夫人也不让她粘手,红娟也曾经惶恐过,以为是百花山庄想要弃她培植他人,日夜寝食难安惶惶不可终日,好在奚元洲时常来山庄陪伴她发现了端倪。
    风弄影看红娟怀着身孕居然日渐消瘦,无奈之下便向她保证只要她在山庄一日,左护法的位置必将由她继承,甚至为了安抚红娟提前从海棠夫人那边讨来左护法腰牌赐予红娟,红娟将冰冷的铜制腰牌握在掌心,心中才安定了下来。
    于是得寸进尺顺势向风弄影提了奚元洲入赘一事,风弄影自然无不可。
    奚元洲得知风弄影应允之后,再入百花山庄之时带着一匹浮光锦的洒金红绸,极正的艳阳红里掺了金丝,不是多名贵的布料,摸上去也不舒适甚至有些喇手,但因为金丝极脆纺织不易,这样的一匹布料于是来之不易,价格更是贵比黄金。唯一的优点便只有好看这一点了,但这一点便胜过其他布料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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