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6
这给了他极为深刻地教训, 因此,在那以后,每当他杀完一个魔族, 都会耐心地把对方身上的财物搜刮干净,然后跑到最近魔城里的成衣铺大买特买。这么一买,就填满了他的整个储物袋。
不过每当他站在安曦的房门外,心里便会生了怯,这些衣服也就一直都没有送出去。
林翊看着地上的裙子有些心痛,原本要返回魔渊的步伐就这么停了下来。
他给安曦买的小裙子,没了。
先前立刻返回魔渊的计划也发生了改变, 他变了主意。
魔渊只进不出,他这一走,恐怕以后都不会再有重新回到修仙界的机会。
安曦作为一个魔渊诞生的魔族, 从来都没有来过这里, 他曾经还向她许诺过要带她好好在这里玩玩, 如今诺言无法实现,他多为她带些修仙界的东西应该也不错。
想到这里,林翊调转目标, 他朝宋风伸出手来:“这些衣服都找你弄坏了,你得赔我点银子。”
“喂喂喂!不就是沾了点土吗?我给你洗干净……”宋风反抗的话在林翊的面无表情中消弭,显然,他也知道,自己提出的一个大男人给一个陌生姑娘洗衣服的办法是有多么的离谱。
宋风揉了揉自己被揍的脸,对林翊向他要银子也要送裙子的对象饶有兴趣,他认识林翊这么多年,还从来没发现他竟有这样一面:“我看你这是刚从清邑宗出来,怎么,这些衣服不是送给许姑娘的?”
要知道,他从认识林翊起,就发现林翊总跟着许清锦一直形影不离,他都觉得这两个人是注定的一对了。
“不是。”
不是?
哎哎哎?竟然不是吗?
宋风生了好奇,然而不等他多问,林翊要钱的手又伸了过来:“赔钱。”
“钱钱钱,不要总提钱好嘛。”宋风作为一个财迷,可最烦银子掏出去的那一刻了。想到这里,他眼珠子一转,决定就此拐个人进来。
“钱的话,姚知乐身为玄灵宗掌门之子,应该没有比他更有钱的了!”
这姚知乐也是二人共同的好友。昔日林翊初入修仙界,就撞上了个女骗子,碰巧姚知乐路过看了个正着,还以为林翊在欺负人,他跑过去英雄救美,结果被林翊以为是同伙,压在地上打,后来误会解开,几个人就这样有了交情。
林翊计划着赶紧买完赶紧回去,理都不带理他的。
宋风见林翊不曾心动,再次加码:“你可知修仙界最受女修欢迎的俊杰是谁吗?就是姚知乐!那小子走到哪儿,哪儿便欢呼一片。要是给姑娘家送礼物的话,没有人比他更合适的了!”
林翊看向他:“当真?”
“当真!”
而且这么长时间不见,他还挺想问问林翊这几年的经历来着。
……
修仙界,凤溪酒楼内一间包厢里。
成为修士,脱离五谷,不知饥寒。不过这凤溪楼卖的可不是一般的饭菜,里面皆含有微弱灵力,吃了以后既不会在体内留下杂质,还能一饱口福。
三个人坐在餐桌前,林翊刚刚讲完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
“我说最近一段时间怎么没听到你的消息,原来你竟掉入这魔渊里面了吗?”姚知乐一柄折扇握在手中,对林翊这些日子的经历很感兴趣。
“不能吸收灵力,还能在处处是魔的魔渊内活下来,就算成了魔修,神志还能保持清醒,果然不愧是你!”
宋风听完林翊简单讲完这段时间的经历后,也忍不住插话:“说起来你这是有了心上人?是谁?移情别恋了?我一直以为你打心底就喜欢许姑娘,之前还想着你什么时候会和那沈谛玉打上一架呢!”
林翊则敏锐地捕捉到了那个词,做出回答:“没有移情别恋。”
当初他踏入修士一途,身边皆为凡人,他则是异类,他漫无目标,唯一能跟着的也就只有许清锦,也就这么一路走了下来。
直到在魔渊里遇到那个对的人,他才始悟自己的心思。
想到这里,他柔和了神色。他们是自己的兄弟,自己也该正式与他们介绍一下。于是他道:“我确实有一个喜欢的姑娘,她叫安曦,是个魔族。”
魔族?!
宋风和姚知乐惊呆了。
然而还没等两个人反应过来,他就又落下一记重磅炸弹:“她现在还在魔渊,我会回去找她。”
“等等,你是说你还会回去?不至于吧?”宋风忍不住劝导,“虽然你描述你这段时间的经历只是草草带过,但谁都知道在那里面呆的绝不会舒服。前段时间我刚去魔族的地界上卧底过一段时日,那滋味,别提了!你不会真就这么想不开吧?”
这是明知前面就是火坑,还死不悔改地往里面跳啊!
“宋风,你这就不懂了吧?”姚知乐摇着手中的扇子,“情之一字,就是能叫人如此疯狂。”
但是他仍有些担心:“你确认是魔族?那她是真心喜欢你?要知道,魔族欺骗成性,你别是被 ↑返回顶部↑
不过每当他站在安曦的房门外,心里便会生了怯,这些衣服也就一直都没有送出去。
林翊看着地上的裙子有些心痛,原本要返回魔渊的步伐就这么停了下来。
他给安曦买的小裙子,没了。
先前立刻返回魔渊的计划也发生了改变, 他变了主意。
魔渊只进不出,他这一走,恐怕以后都不会再有重新回到修仙界的机会。
安曦作为一个魔渊诞生的魔族, 从来都没有来过这里, 他曾经还向她许诺过要带她好好在这里玩玩, 如今诺言无法实现,他多为她带些修仙界的东西应该也不错。
想到这里,林翊调转目标, 他朝宋风伸出手来:“这些衣服都找你弄坏了,你得赔我点银子。”
“喂喂喂!不就是沾了点土吗?我给你洗干净……”宋风反抗的话在林翊的面无表情中消弭,显然,他也知道,自己提出的一个大男人给一个陌生姑娘洗衣服的办法是有多么的离谱。
宋风揉了揉自己被揍的脸,对林翊向他要银子也要送裙子的对象饶有兴趣,他认识林翊这么多年,还从来没发现他竟有这样一面:“我看你这是刚从清邑宗出来,怎么,这些衣服不是送给许姑娘的?”
要知道,他从认识林翊起,就发现林翊总跟着许清锦一直形影不离,他都觉得这两个人是注定的一对了。
“不是。”
不是?
哎哎哎?竟然不是吗?
宋风生了好奇,然而不等他多问,林翊要钱的手又伸了过来:“赔钱。”
“钱钱钱,不要总提钱好嘛。”宋风作为一个财迷,可最烦银子掏出去的那一刻了。想到这里,他眼珠子一转,决定就此拐个人进来。
“钱的话,姚知乐身为玄灵宗掌门之子,应该没有比他更有钱的了!”
这姚知乐也是二人共同的好友。昔日林翊初入修仙界,就撞上了个女骗子,碰巧姚知乐路过看了个正着,还以为林翊在欺负人,他跑过去英雄救美,结果被林翊以为是同伙,压在地上打,后来误会解开,几个人就这样有了交情。
林翊计划着赶紧买完赶紧回去,理都不带理他的。
宋风见林翊不曾心动,再次加码:“你可知修仙界最受女修欢迎的俊杰是谁吗?就是姚知乐!那小子走到哪儿,哪儿便欢呼一片。要是给姑娘家送礼物的话,没有人比他更合适的了!”
林翊看向他:“当真?”
“当真!”
而且这么长时间不见,他还挺想问问林翊这几年的经历来着。
……
修仙界,凤溪酒楼内一间包厢里。
成为修士,脱离五谷,不知饥寒。不过这凤溪楼卖的可不是一般的饭菜,里面皆含有微弱灵力,吃了以后既不会在体内留下杂质,还能一饱口福。
三个人坐在餐桌前,林翊刚刚讲完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
“我说最近一段时间怎么没听到你的消息,原来你竟掉入这魔渊里面了吗?”姚知乐一柄折扇握在手中,对林翊这些日子的经历很感兴趣。
“不能吸收灵力,还能在处处是魔的魔渊内活下来,就算成了魔修,神志还能保持清醒,果然不愧是你!”
宋风听完林翊简单讲完这段时间的经历后,也忍不住插话:“说起来你这是有了心上人?是谁?移情别恋了?我一直以为你打心底就喜欢许姑娘,之前还想着你什么时候会和那沈谛玉打上一架呢!”
林翊则敏锐地捕捉到了那个词,做出回答:“没有移情别恋。”
当初他踏入修士一途,身边皆为凡人,他则是异类,他漫无目标,唯一能跟着的也就只有许清锦,也就这么一路走了下来。
直到在魔渊里遇到那个对的人,他才始悟自己的心思。
想到这里,他柔和了神色。他们是自己的兄弟,自己也该正式与他们介绍一下。于是他道:“我确实有一个喜欢的姑娘,她叫安曦,是个魔族。”
魔族?!
宋风和姚知乐惊呆了。
然而还没等两个人反应过来,他就又落下一记重磅炸弹:“她现在还在魔渊,我会回去找她。”
“等等,你是说你还会回去?不至于吧?”宋风忍不住劝导,“虽然你描述你这段时间的经历只是草草带过,但谁都知道在那里面呆的绝不会舒服。前段时间我刚去魔族的地界上卧底过一段时日,那滋味,别提了!你不会真就这么想不开吧?”
这是明知前面就是火坑,还死不悔改地往里面跳啊!
“宋风,你这就不懂了吧?”姚知乐摇着手中的扇子,“情之一字,就是能叫人如此疯狂。”
但是他仍有些担心:“你确认是魔族?那她是真心喜欢你?要知道,魔族欺骗成性,你别是被 ↑返回顶部↑
这给了他极为深刻地教训, 因此,在那以后,每当他杀完一个魔族, 都会耐心地把对方身上的财物搜刮干净,然后跑到最近魔城里的成衣铺大买特买。这么一买,就填满了他的整个储物袋。
不过每当他站在安曦的房门外,心里便会生了怯,这些衣服也就一直都没有送出去。
林翊看着地上的裙子有些心痛,原本要返回魔渊的步伐就这么停了下来。
他给安曦买的小裙子,没了。
先前立刻返回魔渊的计划也发生了改变, 他变了主意。
魔渊只进不出,他这一走,恐怕以后都不会再有重新回到修仙界的机会。
安曦作为一个魔渊诞生的魔族, 从来都没有来过这里, 他曾经还向她许诺过要带她好好在这里玩玩, 如今诺言无法实现,他多为她带些修仙界的东西应该也不错。
想到这里,林翊调转目标, 他朝宋风伸出手来:“这些衣服都找你弄坏了,你得赔我点银子。”
“喂喂喂!不就是沾了点土吗?我给你洗干净……”宋风反抗的话在林翊的面无表情中消弭,显然,他也知道,自己提出的一个大男人给一个陌生姑娘洗衣服的办法是有多么的离谱。
宋风揉了揉自己被揍的脸,对林翊向他要银子也要送裙子的对象饶有兴趣,他认识林翊这么多年,还从来没发现他竟有这样一面:“我看你这是刚从清邑宗出来,怎么,这些衣服不是送给许姑娘的?”
要知道,他从认识林翊起,就发现林翊总跟着许清锦一直形影不离,他都觉得这两个人是注定的一对了。
“不是。”
不是?
哎哎哎?竟然不是吗?
宋风生了好奇,然而不等他多问,林翊要钱的手又伸了过来:“赔钱。”
“钱钱钱,不要总提钱好嘛。”宋风作为一个财迷,可最烦银子掏出去的那一刻了。想到这里,他眼珠子一转,决定就此拐个人进来。
“钱的话,姚知乐身为玄灵宗掌门之子,应该没有比他更有钱的了!”
这姚知乐也是二人共同的好友。昔日林翊初入修仙界,就撞上了个女骗子,碰巧姚知乐路过看了个正着,还以为林翊在欺负人,他跑过去英雄救美,结果被林翊以为是同伙,压在地上打,后来误会解开,几个人就这样有了交情。
林翊计划着赶紧买完赶紧回去,理都不带理他的。
宋风见林翊不曾心动,再次加码:“你可知修仙界最受女修欢迎的俊杰是谁吗?就是姚知乐!那小子走到哪儿,哪儿便欢呼一片。要是给姑娘家送礼物的话,没有人比他更合适的了!”
林翊看向他:“当真?”
“当真!”
而且这么长时间不见,他还挺想问问林翊这几年的经历来着。
……
修仙界,凤溪酒楼内一间包厢里。
成为修士,脱离五谷,不知饥寒。不过这凤溪楼卖的可不是一般的饭菜,里面皆含有微弱灵力,吃了以后既不会在体内留下杂质,还能一饱口福。
三个人坐在餐桌前,林翊刚刚讲完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
“我说最近一段时间怎么没听到你的消息,原来你竟掉入这魔渊里面了吗?”姚知乐一柄折扇握在手中,对林翊这些日子的经历很感兴趣。
“不能吸收灵力,还能在处处是魔的魔渊内活下来,就算成了魔修,神志还能保持清醒,果然不愧是你!”
宋风听完林翊简单讲完这段时间的经历后,也忍不住插话:“说起来你这是有了心上人?是谁?移情别恋了?我一直以为你打心底就喜欢许姑娘,之前还想着你什么时候会和那沈谛玉打上一架呢!”
林翊则敏锐地捕捉到了那个词,做出回答:“没有移情别恋。”
当初他踏入修士一途,身边皆为凡人,他则是异类,他漫无目标,唯一能跟着的也就只有许清锦,也就这么一路走了下来。
直到在魔渊里遇到那个对的人,他才始悟自己的心思。
想到这里,他柔和了神色。他们是自己的兄弟,自己也该正式与他们介绍一下。于是他道:“我确实有一个喜欢的姑娘,她叫安曦,是个魔族。”
魔族?!
宋风和姚知乐惊呆了。
然而还没等两个人反应过来,他就又落下一记重磅炸弹:“她现在还在魔渊,我会回去找她。”
“等等,你是说你还会回去?不至于吧?”宋风忍不住劝导,“虽然你描述你这段时间的经历只是草草带过,但谁都知道在那里面呆的绝不会舒服。前段时间我刚去魔族的地界上卧底过一段时日,那滋味,别提了!你不会真就这么想不开吧?”
这是明知前面就是火坑,还死不悔改地往里面跳啊!
“宋风,你这就不懂了吧?”姚知乐摇着手中的扇子,“情之一字,就是能叫人如此疯狂。”
但是他仍有些担心:“你确认是魔族?那她是真心喜欢你?要知道,魔族欺骗成性,你别是被
不过每当他站在安曦的房门外,心里便会生了怯,这些衣服也就一直都没有送出去。
林翊看着地上的裙子有些心痛,原本要返回魔渊的步伐就这么停了下来。
他给安曦买的小裙子,没了。
先前立刻返回魔渊的计划也发生了改变, 他变了主意。
魔渊只进不出,他这一走,恐怕以后都不会再有重新回到修仙界的机会。
安曦作为一个魔渊诞生的魔族, 从来都没有来过这里, 他曾经还向她许诺过要带她好好在这里玩玩, 如今诺言无法实现,他多为她带些修仙界的东西应该也不错。
想到这里,林翊调转目标, 他朝宋风伸出手来:“这些衣服都找你弄坏了,你得赔我点银子。”
“喂喂喂!不就是沾了点土吗?我给你洗干净……”宋风反抗的话在林翊的面无表情中消弭,显然,他也知道,自己提出的一个大男人给一个陌生姑娘洗衣服的办法是有多么的离谱。
宋风揉了揉自己被揍的脸,对林翊向他要银子也要送裙子的对象饶有兴趣,他认识林翊这么多年,还从来没发现他竟有这样一面:“我看你这是刚从清邑宗出来,怎么,这些衣服不是送给许姑娘的?”
要知道,他从认识林翊起,就发现林翊总跟着许清锦一直形影不离,他都觉得这两个人是注定的一对了。
“不是。”
不是?
哎哎哎?竟然不是吗?
宋风生了好奇,然而不等他多问,林翊要钱的手又伸了过来:“赔钱。”
“钱钱钱,不要总提钱好嘛。”宋风作为一个财迷,可最烦银子掏出去的那一刻了。想到这里,他眼珠子一转,决定就此拐个人进来。
“钱的话,姚知乐身为玄灵宗掌门之子,应该没有比他更有钱的了!”
这姚知乐也是二人共同的好友。昔日林翊初入修仙界,就撞上了个女骗子,碰巧姚知乐路过看了个正着,还以为林翊在欺负人,他跑过去英雄救美,结果被林翊以为是同伙,压在地上打,后来误会解开,几个人就这样有了交情。
林翊计划着赶紧买完赶紧回去,理都不带理他的。
宋风见林翊不曾心动,再次加码:“你可知修仙界最受女修欢迎的俊杰是谁吗?就是姚知乐!那小子走到哪儿,哪儿便欢呼一片。要是给姑娘家送礼物的话,没有人比他更合适的了!”
林翊看向他:“当真?”
“当真!”
而且这么长时间不见,他还挺想问问林翊这几年的经历来着。
……
修仙界,凤溪酒楼内一间包厢里。
成为修士,脱离五谷,不知饥寒。不过这凤溪楼卖的可不是一般的饭菜,里面皆含有微弱灵力,吃了以后既不会在体内留下杂质,还能一饱口福。
三个人坐在餐桌前,林翊刚刚讲完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
“我说最近一段时间怎么没听到你的消息,原来你竟掉入这魔渊里面了吗?”姚知乐一柄折扇握在手中,对林翊这些日子的经历很感兴趣。
“不能吸收灵力,还能在处处是魔的魔渊内活下来,就算成了魔修,神志还能保持清醒,果然不愧是你!”
宋风听完林翊简单讲完这段时间的经历后,也忍不住插话:“说起来你这是有了心上人?是谁?移情别恋了?我一直以为你打心底就喜欢许姑娘,之前还想着你什么时候会和那沈谛玉打上一架呢!”
林翊则敏锐地捕捉到了那个词,做出回答:“没有移情别恋。”
当初他踏入修士一途,身边皆为凡人,他则是异类,他漫无目标,唯一能跟着的也就只有许清锦,也就这么一路走了下来。
直到在魔渊里遇到那个对的人,他才始悟自己的心思。
想到这里,他柔和了神色。他们是自己的兄弟,自己也该正式与他们介绍一下。于是他道:“我确实有一个喜欢的姑娘,她叫安曦,是个魔族。”
魔族?!
宋风和姚知乐惊呆了。
然而还没等两个人反应过来,他就又落下一记重磅炸弹:“她现在还在魔渊,我会回去找她。”
“等等,你是说你还会回去?不至于吧?”宋风忍不住劝导,“虽然你描述你这段时间的经历只是草草带过,但谁都知道在那里面呆的绝不会舒服。前段时间我刚去魔族的地界上卧底过一段时日,那滋味,别提了!你不会真就这么想不开吧?”
这是明知前面就是火坑,还死不悔改地往里面跳啊!
“宋风,你这就不懂了吧?”姚知乐摇着手中的扇子,“情之一字,就是能叫人如此疯狂。”
但是他仍有些担心:“你确认是魔族?那她是真心喜欢你?要知道,魔族欺骗成性,你别是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