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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唐贼兮兮地看着我笑,“十句话八句离不开你啊。”
    “哦,肯定是组织派他来暗杀我了。”我无情地扼杀了老唐的八卦小苗头。
    大概从那时候起我们形成了一个山寨F4组合,周末有时一起组团写作业,有时组队去公园瞎晃荡,即使在学业的压力下苟延残喘也要揪住时间的空隙来潇洒。每天都是普通青少年的平淡生活,夏天的那件事从占据整个脑袋到渐渐缩进一个小角落,我不知道几时可以彻底释怀,但总算向前迈进了一步。我像换季的服装一样从人们的焦点范围里下架,如愿过回小透明的日子。
    只是想起丁煜的时候左心房总是传来一阵抽痛,有时会纠结自己在他那里曾经属于一个怎样的位置,想着想着都恨不得揪朵菊花来扯花瓣问问花王他到底有没喜欢过我。
    高一冬天我的脚意外骨裂了,伤情虽然不严重,但医生还是嘱咐我能走就别跑,能站就别走,能坐就别站,总之就是静养,于是姨妈大题小做地帮向老师申请让我每天早操请假不出席。
    我借机怂恿老唐早上帮我打早餐,没想老唐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你不是不能走,你压根就是想睡懒觉,哥哥我早看透你了。”
    老唐说的确实没错,他看透我了,我却没有看透他,依然对他怀揣着一颗滚烫的期待之心,只不过这颗心在接下来几天我的细心观察中就彻底凉透了。老唐懒觉睡得比我还专业,连早操都翘了,每天顶着鸟巢踩着点来上课。可是他有小周这个好基友帮着逃过早操点名和打早餐,才睡得那么有恃无恐。我转眼看看宋宋,她每天早上随心所欲,吃早餐都是心血来潮的事,看来是指望不上了。
    我顺口问小周一句,“你是什么座的?”对男人都能这么体贴,我赌一根油条他是巨蟹座的。
    他愣了一下,脸上疑云飘过,似乎对他而言这是道高深的难题,斟词酌句了半天才回我,“我是血和肉做的啊。”
    他语气一本正经得像给我讲物理题,旁边的宋宋听了忍不住扑哧一笑,我白了他一眼,懒得跟他再解释。
    第二天习惯性晚起,却发现书桌上比往常多了油条、鸡蛋和一杯豆浆,我回头看看后桌行好事不留名的周雷锋,不由得想给他鞠躬,简直就是再生父母啊。
    “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我换上真诚得可以感化上苍的语调。
    “不谢,反正刷的是唐昊的卡。”他看着课本头也不抬,手里转着笔。
    “哈哈,你以后的吕朋友一定超级幸福。”我啃着油条含糊不清地喃喃,壮哉我大中华的传统早点。
    他的笔好像被我吓掉了。
    第二年秋天,学校拆了两个班做文科班,我和宋宋选了文科搬到了楼上的教室。原来的班级变成了理科班,老唐和小周还在原班,不过是插^进了一些被拆分掉班级的选理科的学生。
    文科班女人多是非也多,尤其像我这种有“黑历史”的人,更是被翻出来津津乐道了一段时间。那段时间过得并不惬意,周围除了宋宋和几个原来班的同学,其他是敌是友分不清,慢热如我不敢敞开心怀,过得小心翼翼又压抑。
    那段时间经常跑到楼下找老同学聊天,好几次见着小周和一个女生在座位上有说有笑,同学告诉我那是班里的女版小周,学霸来着。
    每次小周和女学霸讨论问题各抒己见很激烈的样子,想到以前他都是给我讲解题目,我和他的思维不在一个频道,一道物理题都要劳烦他重复上几遍才能理解那个物理情景,我在一旁乖乖地全盘接受,这么一对比心里落差就啪啦一下出来了。果然学霸和学霸才有共鸣,当学霸不幸遭遇学渣,那就是对牛弹琴了。
    思及此处不觉心里泛酸,又有些莫名的气愤,连小周这么闷骚的人都可以那么快找到“新欢”,我这个跟着老唐混了十几年的脱线少女竟然还圈囿在自己的小世界里,简直有辱老唐对我的言传身教。
    从那之后我身边的新朋友开始多了起来,可是心里总有一块不太舒服的地方,尤其每次下楼我看到小周和女学霸在一起的时候。
    我开始装作不经意向老唐问起小周和女学霸的情况。
    “哦,小周挺欣赏她的。”说话的时候老唐半躺他床上用电子词典玩贪吃蛇,眼皮都懒得抬,好似当我不存在一般。
    “她也挺欣赏小周的吧?”问这话的时候感觉嘴巴有点干涩,发音都艰难起来。
    “那必须,我们家小周长得一表人才又才华横溢,性格温柔又专一,哪个女生不喜欢,连我妹妹都被迷倒了不是。”
    “哪、哪有,你妹妹我喜欢的可是、可是丁煜……这类型的。”我挪开了黏在老唐身上等待答案的目光。
    “啊,我操,死了。”听到老唐鬼吼我不由得又看向他,他将电子词典随手扔一边,跳坐起来盯着我道,“丁煜都走了两年了,要喜欢你早就给你吱一声了。这两年你简直就跟小周形影不离啊,看人家小周对你多好,周末又来陪你看书,又帮你打了半个学期的早餐,要我是女生我都心动了。”
    “说得小周没周末和你一起看书没给你打过早餐一样。”我有点底气不足地揶揄他道。
    和小周在一起的时间不短,期间也没有什么不快,但我一直不认为我喜欢他。在我的定义里,喜欢一个人应该像当初喜欢上丁煜一样,某一瞬间的电光火石让我觉察到,“啊,惨了,我喜欢上这个人了”。那时我还不懂喜欢上一个人可以这么无声无息,直到他身边出现另外一个人的时候,疼痛才会代替电光火石告诉你答案。 ↑返回顶部↑
    老唐贼兮兮地看着我笑,“十句话八句离不开你啊。”
    “哦,肯定是组织派他来暗杀我了。”我无情地扼杀了老唐的八卦小苗头。
    大概从那时候起我们形成了一个山寨F4组合,周末有时一起组团写作业,有时组队去公园瞎晃荡,即使在学业的压力下苟延残喘也要揪住时间的空隙来潇洒。每天都是普通青少年的平淡生活,夏天的那件事从占据整个脑袋到渐渐缩进一个小角落,我不知道几时可以彻底释怀,但总算向前迈进了一步。我像换季的服装一样从人们的焦点范围里下架,如愿过回小透明的日子。
    只是想起丁煜的时候左心房总是传来一阵抽痛,有时会纠结自己在他那里曾经属于一个怎样的位置,想着想着都恨不得揪朵菊花来扯花瓣问问花王他到底有没喜欢过我。
    高一冬天我的脚意外骨裂了,伤情虽然不严重,但医生还是嘱咐我能走就别跑,能站就别走,能坐就别站,总之就是静养,于是姨妈大题小做地帮向老师申请让我每天早操请假不出席。
    我借机怂恿老唐早上帮我打早餐,没想老唐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你不是不能走,你压根就是想睡懒觉,哥哥我早看透你了。”
    老唐说的确实没错,他看透我了,我却没有看透他,依然对他怀揣着一颗滚烫的期待之心,只不过这颗心在接下来几天我的细心观察中就彻底凉透了。老唐懒觉睡得比我还专业,连早操都翘了,每天顶着鸟巢踩着点来上课。可是他有小周这个好基友帮着逃过早操点名和打早餐,才睡得那么有恃无恐。我转眼看看宋宋,她每天早上随心所欲,吃早餐都是心血来潮的事,看来是指望不上了。
    我顺口问小周一句,“你是什么座的?”对男人都能这么体贴,我赌一根油条他是巨蟹座的。
    他愣了一下,脸上疑云飘过,似乎对他而言这是道高深的难题,斟词酌句了半天才回我,“我是血和肉做的啊。”
    他语气一本正经得像给我讲物理题,旁边的宋宋听了忍不住扑哧一笑,我白了他一眼,懒得跟他再解释。
    第二天习惯性晚起,却发现书桌上比往常多了油条、鸡蛋和一杯豆浆,我回头看看后桌行好事不留名的周雷锋,不由得想给他鞠躬,简直就是再生父母啊。
    “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我换上真诚得可以感化上苍的语调。
    “不谢,反正刷的是唐昊的卡。”他看着课本头也不抬,手里转着笔。
    “哈哈,你以后的吕朋友一定超级幸福。”我啃着油条含糊不清地喃喃,壮哉我大中华的传统早点。
    他的笔好像被我吓掉了。
    第二年秋天,学校拆了两个班做文科班,我和宋宋选了文科搬到了楼上的教室。原来的班级变成了理科班,老唐和小周还在原班,不过是插^进了一些被拆分掉班级的选理科的学生。
    文科班女人多是非也多,尤其像我这种有“黑历史”的人,更是被翻出来津津乐道了一段时间。那段时间过得并不惬意,周围除了宋宋和几个原来班的同学,其他是敌是友分不清,慢热如我不敢敞开心怀,过得小心翼翼又压抑。
    那段时间经常跑到楼下找老同学聊天,好几次见着小周和一个女生在座位上有说有笑,同学告诉我那是班里的女版小周,学霸来着。
    每次小周和女学霸讨论问题各抒己见很激烈的样子,想到以前他都是给我讲解题目,我和他的思维不在一个频道,一道物理题都要劳烦他重复上几遍才能理解那个物理情景,我在一旁乖乖地全盘接受,这么一对比心里落差就啪啦一下出来了。果然学霸和学霸才有共鸣,当学霸不幸遭遇学渣,那就是对牛弹琴了。
    思及此处不觉心里泛酸,又有些莫名的气愤,连小周这么闷骚的人都可以那么快找到“新欢”,我这个跟着老唐混了十几年的脱线少女竟然还圈囿在自己的小世界里,简直有辱老唐对我的言传身教。
    从那之后我身边的新朋友开始多了起来,可是心里总有一块不太舒服的地方,尤其每次下楼我看到小周和女学霸在一起的时候。
    我开始装作不经意向老唐问起小周和女学霸的情况。
    “哦,小周挺欣赏她的。”说话的时候老唐半躺他床上用电子词典玩贪吃蛇,眼皮都懒得抬,好似当我不存在一般。
    “她也挺欣赏小周的吧?”问这话的时候感觉嘴巴有点干涩,发音都艰难起来。
    “那必须,我们家小周长得一表人才又才华横溢,性格温柔又专一,哪个女生不喜欢,连我妹妹都被迷倒了不是。”
    “哪、哪有,你妹妹我喜欢的可是、可是丁煜……这类型的。”我挪开了黏在老唐身上等待答案的目光。
    “啊,我操,死了。”听到老唐鬼吼我不由得又看向他,他将电子词典随手扔一边,跳坐起来盯着我道,“丁煜都走了两年了,要喜欢你早就给你吱一声了。这两年你简直就跟小周形影不离啊,看人家小周对你多好,周末又来陪你看书,又帮你打了半个学期的早餐,要我是女生我都心动了。”
    “说得小周没周末和你一起看书没给你打过早餐一样。”我有点底气不足地揶揄他道。
    和小周在一起的时间不短,期间也没有什么不快,但我一直不认为我喜欢他。在我的定义里,喜欢一个人应该像当初喜欢上丁煜一样,某一瞬间的电光火石让我觉察到,“啊,惨了,我喜欢上这个人了”。那时我还不懂喜欢上一个人可以这么无声无息,直到他身边出现另外一个人的时候,疼痛才会代替电光火石告诉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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