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页
星黛露的配色,是宋天晴喜欢的配色。
新娘站在离人群几米远处,笑容清甜,笑眼弯弯:“我要扔咯!”
捧花在空中旋转,跃出一道曲线,在众人的目光里,落在了一个女人的怀里。
她身上穿一件雾霾蓝的飘带衬衫,搭一步裙,衬得气质知性又温柔,怀抱着那束捧花,转身朝男宾群里的某个人晃了晃,用嘴型说了几个字。
看,见,没。
那男人眉眼清隽,看向她的眼神却分外温柔,唇角勾起一抹笑,同样用唇语回应。
我,娶,你。
“宋天晴,怎么样?拿了我俩婚礼的捧花,你跟孟兄什么时候结婚?”方远难得一身西装笔挺,今天更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眉眼都沾染了几分喜庆。
“那要看话剧女神什么时候有空嫁我,这不最近又排新戏。”他拉着她的手,指腹摩挲。
众人:一天吃两顿狗粮可还行?!!
“你们俩这喜酒我们可等得久了,份子钱早就给你俩备下了,就等这请帖一来啊,分分钟给你俩送出去信不信!”方远乐呵呵地说,“诶这么说起来我想起一事儿!大学咱们不是有个什么‘三行情书’比赛嘛,我好像看到你名字了宋天晴,你那情书,嘿嘿,有什么秘密。”
方远这人啥都好,话多且热诚,就是没什么眼力见这点,这么多年都没改。
她皙白的脸浮上红晕,终于坦然承认:“给......他写的。”
她不再是那个只能在身后默默看着他背影的人,也终于可以坦荡地说出来。
越过了九年的时光,翻过生命里一座座山丘,她站到了他的身旁,也并不是借他的光辉,她早已活成了一颗自转的小小星球,发着自己的光芒。
他俯下身,在她额上印上一个吻,笑对众人说:“但...我追的她。”
众人:嗑生嗑死所以今天婚礼的主题是暗恋成真?!!
香槟酒“啵”一声流金,大厅忽地陷入漆黑,黑暗中礼花炮响,彩条四散,化作漫天星河落下。
他再不必惧怕或是厌恶黑夜,只紧紧握着她的手。
因为他的星星,就在他身边。
*
找了个周末,两人回了趟卧龙墨湖。
现在里头住的是孟母和林爸,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孟澄住校,不是每个周末都会回来,今天碰巧没在,孟母正愁闲得慌,见孟雨过带天晴过来,欢喜得直说要帮佣阿姨多做两个菜。
“你们俩有空的话多回来看看,”孟母拉着天晴的手,先叙了一会儿家常,“儿子你看天晴是不是越来越漂亮了?赶紧地,把这媳妇给娶过门。”
自从他们熬过异国那两年,孟母也就默默接纳了他们两人的感情,谁知这两人竟毕业快五年了还不结婚,让她一颗想喝媳妇茶的心,煎熬得很。
他垂眸,像是挺委屈,嘴角却浮笑:“她大约是不想嫁我,看不上你儿子。”
她薄嗔,小声嘀咕:“谁说的。”
他凑近她脸庞:“这么说,是答应了?”
她浅笑:“这怎么能算?”
他扬起眉:“上回去你妈那儿,你妈都叫我女婿了怎么不算。”
她只顾莞尔。
孟母看看孟雨过,又看看天晴,笑道:“蛮好,我这混世魔王儿子,脾气犟得很,终于碰着一个能拿得住他的了。”
又问孟雨过,要不要上楼去看看林爸,他最近大概是到了男人更年期,整日里看谁都不顺眼,逮谁都来气,关在屋里研究起了什么机械组装,把家里的那台自鸣钟拆了,在那儿拼着呢。
他站在那个老人面前的时候,才发觉多张狂跋扈的人,都有衰朽老态的一天。
老到两鬓都斑白,老到视力减退了,只能戴着老花镜,眼睛眯成一条缝,凑近了去看那些小部件。老到,那只曾经拿着棍子打他的手,也布了些老年斑,像斑驳的玳瑁,颤抖地拿着小镊子。
老人抬头看他,那双轻轻一瞥就能给人震慑力的眼睛也老了,眼皮堆在一起,像塌方的建筑,浑浊的眼中早就没了锐气。
看起来可恨又可怜。
那仅有的一点点可怜,还是看在他数十年对孟母关怀体贴的份上。
“雨过回来啦?”老人伸出手想拉他,却被他轻闪,避开。
“我和你之间,没什么好说的,但我妈让我上来,看看你。”他的声音不缓不急,不带太多情感。
“你妈老说...你跟你亲爸长得,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老人叹了口气,“我爱极了她,但只要看到你这张脸,我就讨厌得不得了...咳咳...我承认,我嫉妒你爸爸...拥有了她那么多年,打小他就样样比我强,优秀,聪明,有人缘...凭什么?!!”
老人没能继续说下去,混浊的声音被剧烈的咳嗽声淹没。
“我爸是比你强,至少,他从不说这种话。”
“我不原谅你。但是,谢谢你给了我妈一世无忧的生活,”他眸间皆是冰冷,“那些事我不会和她提,免得你这些年的戏白演。”
“就让它们,跟着你一起入土吧。您保重。”
说完,他转身从外掩上房门,离开这里。尘灰在空气中被透过窗玻璃的光照着,是无数细小的存在,它们的飞舞没有固定的逻辑,就像有一些积存多年的秘密,掩盖在时光的深处,不一定会被揭开。 ↑返回顶部↑
新娘站在离人群几米远处,笑容清甜,笑眼弯弯:“我要扔咯!”
捧花在空中旋转,跃出一道曲线,在众人的目光里,落在了一个女人的怀里。
她身上穿一件雾霾蓝的飘带衬衫,搭一步裙,衬得气质知性又温柔,怀抱着那束捧花,转身朝男宾群里的某个人晃了晃,用嘴型说了几个字。
看,见,没。
那男人眉眼清隽,看向她的眼神却分外温柔,唇角勾起一抹笑,同样用唇语回应。
我,娶,你。
“宋天晴,怎么样?拿了我俩婚礼的捧花,你跟孟兄什么时候结婚?”方远难得一身西装笔挺,今天更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眉眼都沾染了几分喜庆。
“那要看话剧女神什么时候有空嫁我,这不最近又排新戏。”他拉着她的手,指腹摩挲。
众人:一天吃两顿狗粮可还行?!!
“你们俩这喜酒我们可等得久了,份子钱早就给你俩备下了,就等这请帖一来啊,分分钟给你俩送出去信不信!”方远乐呵呵地说,“诶这么说起来我想起一事儿!大学咱们不是有个什么‘三行情书’比赛嘛,我好像看到你名字了宋天晴,你那情书,嘿嘿,有什么秘密。”
方远这人啥都好,话多且热诚,就是没什么眼力见这点,这么多年都没改。
她皙白的脸浮上红晕,终于坦然承认:“给......他写的。”
她不再是那个只能在身后默默看着他背影的人,也终于可以坦荡地说出来。
越过了九年的时光,翻过生命里一座座山丘,她站到了他的身旁,也并不是借他的光辉,她早已活成了一颗自转的小小星球,发着自己的光芒。
他俯下身,在她额上印上一个吻,笑对众人说:“但...我追的她。”
众人:嗑生嗑死所以今天婚礼的主题是暗恋成真?!!
香槟酒“啵”一声流金,大厅忽地陷入漆黑,黑暗中礼花炮响,彩条四散,化作漫天星河落下。
他再不必惧怕或是厌恶黑夜,只紧紧握着她的手。
因为他的星星,就在他身边。
*
找了个周末,两人回了趟卧龙墨湖。
现在里头住的是孟母和林爸,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孟澄住校,不是每个周末都会回来,今天碰巧没在,孟母正愁闲得慌,见孟雨过带天晴过来,欢喜得直说要帮佣阿姨多做两个菜。
“你们俩有空的话多回来看看,”孟母拉着天晴的手,先叙了一会儿家常,“儿子你看天晴是不是越来越漂亮了?赶紧地,把这媳妇给娶过门。”
自从他们熬过异国那两年,孟母也就默默接纳了他们两人的感情,谁知这两人竟毕业快五年了还不结婚,让她一颗想喝媳妇茶的心,煎熬得很。
他垂眸,像是挺委屈,嘴角却浮笑:“她大约是不想嫁我,看不上你儿子。”
她薄嗔,小声嘀咕:“谁说的。”
他凑近她脸庞:“这么说,是答应了?”
她浅笑:“这怎么能算?”
他扬起眉:“上回去你妈那儿,你妈都叫我女婿了怎么不算。”
她只顾莞尔。
孟母看看孟雨过,又看看天晴,笑道:“蛮好,我这混世魔王儿子,脾气犟得很,终于碰着一个能拿得住他的了。”
又问孟雨过,要不要上楼去看看林爸,他最近大概是到了男人更年期,整日里看谁都不顺眼,逮谁都来气,关在屋里研究起了什么机械组装,把家里的那台自鸣钟拆了,在那儿拼着呢。
他站在那个老人面前的时候,才发觉多张狂跋扈的人,都有衰朽老态的一天。
老到两鬓都斑白,老到视力减退了,只能戴着老花镜,眼睛眯成一条缝,凑近了去看那些小部件。老到,那只曾经拿着棍子打他的手,也布了些老年斑,像斑驳的玳瑁,颤抖地拿着小镊子。
老人抬头看他,那双轻轻一瞥就能给人震慑力的眼睛也老了,眼皮堆在一起,像塌方的建筑,浑浊的眼中早就没了锐气。
看起来可恨又可怜。
那仅有的一点点可怜,还是看在他数十年对孟母关怀体贴的份上。
“雨过回来啦?”老人伸出手想拉他,却被他轻闪,避开。
“我和你之间,没什么好说的,但我妈让我上来,看看你。”他的声音不缓不急,不带太多情感。
“你妈老说...你跟你亲爸长得,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老人叹了口气,“我爱极了她,但只要看到你这张脸,我就讨厌得不得了...咳咳...我承认,我嫉妒你爸爸...拥有了她那么多年,打小他就样样比我强,优秀,聪明,有人缘...凭什么?!!”
老人没能继续说下去,混浊的声音被剧烈的咳嗽声淹没。
“我爸是比你强,至少,他从不说这种话。”
“我不原谅你。但是,谢谢你给了我妈一世无忧的生活,”他眸间皆是冰冷,“那些事我不会和她提,免得你这些年的戏白演。”
“就让它们,跟着你一起入土吧。您保重。”
说完,他转身从外掩上房门,离开这里。尘灰在空气中被透过窗玻璃的光照着,是无数细小的存在,它们的飞舞没有固定的逻辑,就像有一些积存多年的秘密,掩盖在时光的深处,不一定会被揭开。 ↑返回顶部↑
星黛露的配色,是宋天晴喜欢的配色。
新娘站在离人群几米远处,笑容清甜,笑眼弯弯:“我要扔咯!”
捧花在空中旋转,跃出一道曲线,在众人的目光里,落在了一个女人的怀里。
她身上穿一件雾霾蓝的飘带衬衫,搭一步裙,衬得气质知性又温柔,怀抱着那束捧花,转身朝男宾群里的某个人晃了晃,用嘴型说了几个字。
看,见,没。
那男人眉眼清隽,看向她的眼神却分外温柔,唇角勾起一抹笑,同样用唇语回应。
我,娶,你。
“宋天晴,怎么样?拿了我俩婚礼的捧花,你跟孟兄什么时候结婚?”方远难得一身西装笔挺,今天更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眉眼都沾染了几分喜庆。
“那要看话剧女神什么时候有空嫁我,这不最近又排新戏。”他拉着她的手,指腹摩挲。
众人:一天吃两顿狗粮可还行?!!
“你们俩这喜酒我们可等得久了,份子钱早就给你俩备下了,就等这请帖一来啊,分分钟给你俩送出去信不信!”方远乐呵呵地说,“诶这么说起来我想起一事儿!大学咱们不是有个什么‘三行情书’比赛嘛,我好像看到你名字了宋天晴,你那情书,嘿嘿,有什么秘密。”
方远这人啥都好,话多且热诚,就是没什么眼力见这点,这么多年都没改。
她皙白的脸浮上红晕,终于坦然承认:“给......他写的。”
她不再是那个只能在身后默默看着他背影的人,也终于可以坦荡地说出来。
越过了九年的时光,翻过生命里一座座山丘,她站到了他的身旁,也并不是借他的光辉,她早已活成了一颗自转的小小星球,发着自己的光芒。
他俯下身,在她额上印上一个吻,笑对众人说:“但...我追的她。”
众人:嗑生嗑死所以今天婚礼的主题是暗恋成真?!!
香槟酒“啵”一声流金,大厅忽地陷入漆黑,黑暗中礼花炮响,彩条四散,化作漫天星河落下。
他再不必惧怕或是厌恶黑夜,只紧紧握着她的手。
因为他的星星,就在他身边。
*
找了个周末,两人回了趟卧龙墨湖。
现在里头住的是孟母和林爸,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孟澄住校,不是每个周末都会回来,今天碰巧没在,孟母正愁闲得慌,见孟雨过带天晴过来,欢喜得直说要帮佣阿姨多做两个菜。
“你们俩有空的话多回来看看,”孟母拉着天晴的手,先叙了一会儿家常,“儿子你看天晴是不是越来越漂亮了?赶紧地,把这媳妇给娶过门。”
自从他们熬过异国那两年,孟母也就默默接纳了他们两人的感情,谁知这两人竟毕业快五年了还不结婚,让她一颗想喝媳妇茶的心,煎熬得很。
他垂眸,像是挺委屈,嘴角却浮笑:“她大约是不想嫁我,看不上你儿子。”
她薄嗔,小声嘀咕:“谁说的。”
他凑近她脸庞:“这么说,是答应了?”
她浅笑:“这怎么能算?”
他扬起眉:“上回去你妈那儿,你妈都叫我女婿了怎么不算。”
她只顾莞尔。
孟母看看孟雨过,又看看天晴,笑道:“蛮好,我这混世魔王儿子,脾气犟得很,终于碰着一个能拿得住他的了。”
又问孟雨过,要不要上楼去看看林爸,他最近大概是到了男人更年期,整日里看谁都不顺眼,逮谁都来气,关在屋里研究起了什么机械组装,把家里的那台自鸣钟拆了,在那儿拼着呢。
他站在那个老人面前的时候,才发觉多张狂跋扈的人,都有衰朽老态的一天。
老到两鬓都斑白,老到视力减退了,只能戴着老花镜,眼睛眯成一条缝,凑近了去看那些小部件。老到,那只曾经拿着棍子打他的手,也布了些老年斑,像斑驳的玳瑁,颤抖地拿着小镊子。
老人抬头看他,那双轻轻一瞥就能给人震慑力的眼睛也老了,眼皮堆在一起,像塌方的建筑,浑浊的眼中早就没了锐气。
看起来可恨又可怜。
那仅有的一点点可怜,还是看在他数十年对孟母关怀体贴的份上。
“雨过回来啦?”老人伸出手想拉他,却被他轻闪,避开。
“我和你之间,没什么好说的,但我妈让我上来,看看你。”他的声音不缓不急,不带太多情感。
“你妈老说...你跟你亲爸长得,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老人叹了口气,“我爱极了她,但只要看到你这张脸,我就讨厌得不得了...咳咳...我承认,我嫉妒你爸爸...拥有了她那么多年,打小他就样样比我强,优秀,聪明,有人缘...凭什么?!!”
老人没能继续说下去,混浊的声音被剧烈的咳嗽声淹没。
“我爸是比你强,至少,他从不说这种话。”
“我不原谅你。但是,谢谢你给了我妈一世无忧的生活,”他眸间皆是冰冷,“那些事我不会和她提,免得你这些年的戏白演。”
“就让它们,跟着你一起入土吧。您保重。”
说完,他转身从外掩上房门,离开这里。尘灰在空气中被透过窗玻璃的光照着,是无数细小的存在,它们的飞舞没有固定的逻辑,就像有一些积存多年的秘密,掩盖在时光的深处,不一定会被揭开。
新娘站在离人群几米远处,笑容清甜,笑眼弯弯:“我要扔咯!”
捧花在空中旋转,跃出一道曲线,在众人的目光里,落在了一个女人的怀里。
她身上穿一件雾霾蓝的飘带衬衫,搭一步裙,衬得气质知性又温柔,怀抱着那束捧花,转身朝男宾群里的某个人晃了晃,用嘴型说了几个字。
看,见,没。
那男人眉眼清隽,看向她的眼神却分外温柔,唇角勾起一抹笑,同样用唇语回应。
我,娶,你。
“宋天晴,怎么样?拿了我俩婚礼的捧花,你跟孟兄什么时候结婚?”方远难得一身西装笔挺,今天更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眉眼都沾染了几分喜庆。
“那要看话剧女神什么时候有空嫁我,这不最近又排新戏。”他拉着她的手,指腹摩挲。
众人:一天吃两顿狗粮可还行?!!
“你们俩这喜酒我们可等得久了,份子钱早就给你俩备下了,就等这请帖一来啊,分分钟给你俩送出去信不信!”方远乐呵呵地说,“诶这么说起来我想起一事儿!大学咱们不是有个什么‘三行情书’比赛嘛,我好像看到你名字了宋天晴,你那情书,嘿嘿,有什么秘密。”
方远这人啥都好,话多且热诚,就是没什么眼力见这点,这么多年都没改。
她皙白的脸浮上红晕,终于坦然承认:“给......他写的。”
她不再是那个只能在身后默默看着他背影的人,也终于可以坦荡地说出来。
越过了九年的时光,翻过生命里一座座山丘,她站到了他的身旁,也并不是借他的光辉,她早已活成了一颗自转的小小星球,发着自己的光芒。
他俯下身,在她额上印上一个吻,笑对众人说:“但...我追的她。”
众人:嗑生嗑死所以今天婚礼的主题是暗恋成真?!!
香槟酒“啵”一声流金,大厅忽地陷入漆黑,黑暗中礼花炮响,彩条四散,化作漫天星河落下。
他再不必惧怕或是厌恶黑夜,只紧紧握着她的手。
因为他的星星,就在他身边。
*
找了个周末,两人回了趟卧龙墨湖。
现在里头住的是孟母和林爸,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孟澄住校,不是每个周末都会回来,今天碰巧没在,孟母正愁闲得慌,见孟雨过带天晴过来,欢喜得直说要帮佣阿姨多做两个菜。
“你们俩有空的话多回来看看,”孟母拉着天晴的手,先叙了一会儿家常,“儿子你看天晴是不是越来越漂亮了?赶紧地,把这媳妇给娶过门。”
自从他们熬过异国那两年,孟母也就默默接纳了他们两人的感情,谁知这两人竟毕业快五年了还不结婚,让她一颗想喝媳妇茶的心,煎熬得很。
他垂眸,像是挺委屈,嘴角却浮笑:“她大约是不想嫁我,看不上你儿子。”
她薄嗔,小声嘀咕:“谁说的。”
他凑近她脸庞:“这么说,是答应了?”
她浅笑:“这怎么能算?”
他扬起眉:“上回去你妈那儿,你妈都叫我女婿了怎么不算。”
她只顾莞尔。
孟母看看孟雨过,又看看天晴,笑道:“蛮好,我这混世魔王儿子,脾气犟得很,终于碰着一个能拿得住他的了。”
又问孟雨过,要不要上楼去看看林爸,他最近大概是到了男人更年期,整日里看谁都不顺眼,逮谁都来气,关在屋里研究起了什么机械组装,把家里的那台自鸣钟拆了,在那儿拼着呢。
他站在那个老人面前的时候,才发觉多张狂跋扈的人,都有衰朽老态的一天。
老到两鬓都斑白,老到视力减退了,只能戴着老花镜,眼睛眯成一条缝,凑近了去看那些小部件。老到,那只曾经拿着棍子打他的手,也布了些老年斑,像斑驳的玳瑁,颤抖地拿着小镊子。
老人抬头看他,那双轻轻一瞥就能给人震慑力的眼睛也老了,眼皮堆在一起,像塌方的建筑,浑浊的眼中早就没了锐气。
看起来可恨又可怜。
那仅有的一点点可怜,还是看在他数十年对孟母关怀体贴的份上。
“雨过回来啦?”老人伸出手想拉他,却被他轻闪,避开。
“我和你之间,没什么好说的,但我妈让我上来,看看你。”他的声音不缓不急,不带太多情感。
“你妈老说...你跟你亲爸长得,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老人叹了口气,“我爱极了她,但只要看到你这张脸,我就讨厌得不得了...咳咳...我承认,我嫉妒你爸爸...拥有了她那么多年,打小他就样样比我强,优秀,聪明,有人缘...凭什么?!!”
老人没能继续说下去,混浊的声音被剧烈的咳嗽声淹没。
“我爸是比你强,至少,他从不说这种话。”
“我不原谅你。但是,谢谢你给了我妈一世无忧的生活,”他眸间皆是冰冷,“那些事我不会和她提,免得你这些年的戏白演。”
“就让它们,跟着你一起入土吧。您保重。”
说完,他转身从外掩上房门,离开这里。尘灰在空气中被透过窗玻璃的光照着,是无数细小的存在,它们的飞舞没有固定的逻辑,就像有一些积存多年的秘密,掩盖在时光的深处,不一定会被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