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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处理完了?”程斯蔚主动开口。
    不出所料,回答他的又是一个简单的嗯,程斯蔚想要爬起来,但腿还是像灌了铅一样沉。
    算了——
    “怎么处理的?”不等沈峭回答,程斯蔚抢在他前面说:“我要听细节。”
    一阵沉默过后,程斯蔚听见头顶响起又轻又低的男声:“打了四个人,把那盆饭塞进领头人的嘴里了。”
    “……全部?”
    “嗯。”
    程斯蔚怔了几秒:“……不会把人弄死吧?”
    “不会。”这次沈峭回答的很快,因为程斯蔚说要听细节,于是沈峭停了一下,接着补充道:“我捶了他的肚子,让他把饭吐出来了,所以不会死。”
    躺不住了,程斯蔚翻身从草坪上坐起来,身上沾着草屑,但他没空管。因为等到坐起来,程斯蔚才看清沈峭的脸,除了颧骨上的淤青,他的右眼眼角高高的肿着,一道很淡的红色一直从人中延伸到嘴角。
    这么一看,第一次在狗场见到的沈峭,已经是最完整干净的了。
    “狗你准备怎么处理。”
    这话问的没头没脑,沈峭平静的脸上罕见地出现了一丝疑惑,程斯蔚的心情变好了一些,他笑了笑,说:“我知道个地方,可以给狗办葬礼。”
    一个有些长的停顿之后,沈峭沉声说:“不用——”
    “那你准备怎么弄?在狗场随便抛个坑埋十几只狗?你还嫌那个地儿不够臭……”程斯蔚噤了声,他知道这话不合适,但也不想再解释,只是偏过头,语速很快地说:“又不用你掏钱,我找人找地方,你不用管。”
    没人说话,因为他坐了起来,没了沈峭的遮挡,灼热再一次落在他的脸上,脸颊已经开始发烫,估计明天就要起疹子了。
    “谢谢。”
    程斯蔚转过头,对上沈峭的眼,这一次,两个人谁也没躲。沈峭掸了掸帽子上的土,然后把帽子递给他。
    第10章
    其实是胡诌的,他压根儿不认识什么给狗办葬礼的人,但是他一时间也说不清到底为什么要说那个话,是为了证明自己还是把其它物种的生命也看得很重吗?程斯蔚踩在柔软的草坪上,微微偏头,偷偷打量跟在他斜后方鼻青脸肿的沈峭。沈峭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格格不入,不管是说话做事,还是总是挂彩的脸,都是不该出现在这里的。
    到了家,程斯蔚什么都没说,回到卧室。
    今天晒太阳的时间有点儿太长,程斯蔚冲完澡,在脸和脖子上都涂了药,裹着浴袍倒在床上。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再醒来的时候天还是一片大亮,程斯蔚怔了怔,捡起掉在地毯上的手机看了眼:1:1。
    程斯蔚从来没觉得时间过得这么慢,他躺在床上,挑了一部时长超过三小时的纪录片,看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垂眼看了好几次表。中途接了林娅迎的电话,电话那头林娅迎的声音娇娇软软,问他晚上要不要去看舞剧。
    “今天不行。”程斯蔚开了免提,“晚上有点儿事。”
    “什么事儿啊,比我还重要?”林娅迎埋怨说:“不是说好了我一回来就陪我的吗,昨天饭都没吃完就走了,今天晚上就又有事。”
    “别生气啊,是真有急事儿,我妈那人你也知道。”
    源城谁不知道程淑然是个什么性格,林娅迎哦了一声:“好吧,那晚上你忙完,记得给我打电话啊。”
    “好。”
    终于熬到天黑,程斯蔚穿好衣服下了楼,准备开门的时候,刚好碰见从地下室上来的沈峭。经过一天时间,他颧骨上的淤青颜色更深,眼角的肿消了一点,结痂的伤口露出来。伤口距离眼球大概也就一两厘米,也就是说,只要下手的人角度偏一点,沈峭很可能就会瞎掉一只眼。
    沈峭看见他,走上台阶,问:“要出门吗?”
    “嗯。”程斯蔚站着说,“今天你不用送我,不方便。”
    有些场合的确不适合他跟着,沈峭对程斯蔚的目的地一点都不好奇,他平静地说了句好,然后接着往前走,最后彻底消失在客厅。
    多他妈称职的保镖啊,一个多余的字都蹦不出来,程斯蔚憋着火推开门,一股气走到小区大门口,伸手拦了辆车。市中心的夜晚繁华,各个酒吧夜店都亮起灯,红红绿绿的LED灯牌重新打亮天空。
    到路西法门口,程斯蔚推开门,倚着柜台聊天的两个酒保抬头瞥了一眼,然后迅速笑着迎上来:“今天来的这么早啊?乐队还在调设备,您得等会儿。”
    “贺莱还没来?”程斯蔚往二楼走,回头问了一句。
    “没有。”酒保笑笑,“他什么时候也没来过这么早啊,这才八点半。”
    在二楼包厢入座,程斯蔚点了个果盘,然后掏出手机拨了个号码,没等太久,对面人接起来。
    “不是晚上路西法吗?你人呢。”
    “……大哥,现在八点半啊。”
    “八点半不是晚上?新闻联播都结束一个小时了你不知道?”程斯蔚心里一阵烦躁,他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语气听起来柔和,“你快点儿吧,我在二楼等你。”
    在等待贺莱到来的期间,程斯蔚吃完了果盘里的所有西瓜,乐队到齐,酒保专门跑上来问他要不要点歌,程斯蔚往门口看了一眼,说:“随便吧,唱个不那么吵得就行。”于是接下来的三首歌都是节奏缓慢的爵士,酒吧里的光线昏暗,暧昧的紫色光斑落在女主唱的身上,摇晃的腰肢显得更软。 ↑返回顶部↑
    “事情处理完了?”程斯蔚主动开口。
    不出所料,回答他的又是一个简单的嗯,程斯蔚想要爬起来,但腿还是像灌了铅一样沉。
    算了——
    “怎么处理的?”不等沈峭回答,程斯蔚抢在他前面说:“我要听细节。”
    一阵沉默过后,程斯蔚听见头顶响起又轻又低的男声:“打了四个人,把那盆饭塞进领头人的嘴里了。”
    “……全部?”
    “嗯。”
    程斯蔚怔了几秒:“……不会把人弄死吧?”
    “不会。”这次沈峭回答的很快,因为程斯蔚说要听细节,于是沈峭停了一下,接着补充道:“我捶了他的肚子,让他把饭吐出来了,所以不会死。”
    躺不住了,程斯蔚翻身从草坪上坐起来,身上沾着草屑,但他没空管。因为等到坐起来,程斯蔚才看清沈峭的脸,除了颧骨上的淤青,他的右眼眼角高高的肿着,一道很淡的红色一直从人中延伸到嘴角。
    这么一看,第一次在狗场见到的沈峭,已经是最完整干净的了。
    “狗你准备怎么处理。”
    这话问的没头没脑,沈峭平静的脸上罕见地出现了一丝疑惑,程斯蔚的心情变好了一些,他笑了笑,说:“我知道个地方,可以给狗办葬礼。”
    一个有些长的停顿之后,沈峭沉声说:“不用——”
    “那你准备怎么弄?在狗场随便抛个坑埋十几只狗?你还嫌那个地儿不够臭……”程斯蔚噤了声,他知道这话不合适,但也不想再解释,只是偏过头,语速很快地说:“又不用你掏钱,我找人找地方,你不用管。”
    没人说话,因为他坐了起来,没了沈峭的遮挡,灼热再一次落在他的脸上,脸颊已经开始发烫,估计明天就要起疹子了。
    “谢谢。”
    程斯蔚转过头,对上沈峭的眼,这一次,两个人谁也没躲。沈峭掸了掸帽子上的土,然后把帽子递给他。
    第10章
    其实是胡诌的,他压根儿不认识什么给狗办葬礼的人,但是他一时间也说不清到底为什么要说那个话,是为了证明自己还是把其它物种的生命也看得很重吗?程斯蔚踩在柔软的草坪上,微微偏头,偷偷打量跟在他斜后方鼻青脸肿的沈峭。沈峭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格格不入,不管是说话做事,还是总是挂彩的脸,都是不该出现在这里的。
    到了家,程斯蔚什么都没说,回到卧室。
    今天晒太阳的时间有点儿太长,程斯蔚冲完澡,在脸和脖子上都涂了药,裹着浴袍倒在床上。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再醒来的时候天还是一片大亮,程斯蔚怔了怔,捡起掉在地毯上的手机看了眼:1:1。
    程斯蔚从来没觉得时间过得这么慢,他躺在床上,挑了一部时长超过三小时的纪录片,看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垂眼看了好几次表。中途接了林娅迎的电话,电话那头林娅迎的声音娇娇软软,问他晚上要不要去看舞剧。
    “今天不行。”程斯蔚开了免提,“晚上有点儿事。”
    “什么事儿啊,比我还重要?”林娅迎埋怨说:“不是说好了我一回来就陪我的吗,昨天饭都没吃完就走了,今天晚上就又有事。”
    “别生气啊,是真有急事儿,我妈那人你也知道。”
    源城谁不知道程淑然是个什么性格,林娅迎哦了一声:“好吧,那晚上你忙完,记得给我打电话啊。”
    “好。”
    终于熬到天黑,程斯蔚穿好衣服下了楼,准备开门的时候,刚好碰见从地下室上来的沈峭。经过一天时间,他颧骨上的淤青颜色更深,眼角的肿消了一点,结痂的伤口露出来。伤口距离眼球大概也就一两厘米,也就是说,只要下手的人角度偏一点,沈峭很可能就会瞎掉一只眼。
    沈峭看见他,走上台阶,问:“要出门吗?”
    “嗯。”程斯蔚站着说,“今天你不用送我,不方便。”
    有些场合的确不适合他跟着,沈峭对程斯蔚的目的地一点都不好奇,他平静地说了句好,然后接着往前走,最后彻底消失在客厅。
    多他妈称职的保镖啊,一个多余的字都蹦不出来,程斯蔚憋着火推开门,一股气走到小区大门口,伸手拦了辆车。市中心的夜晚繁华,各个酒吧夜店都亮起灯,红红绿绿的LED灯牌重新打亮天空。
    到路西法门口,程斯蔚推开门,倚着柜台聊天的两个酒保抬头瞥了一眼,然后迅速笑着迎上来:“今天来的这么早啊?乐队还在调设备,您得等会儿。”
    “贺莱还没来?”程斯蔚往二楼走,回头问了一句。
    “没有。”酒保笑笑,“他什么时候也没来过这么早啊,这才八点半。”
    在二楼包厢入座,程斯蔚点了个果盘,然后掏出手机拨了个号码,没等太久,对面人接起来。
    “不是晚上路西法吗?你人呢。”
    “……大哥,现在八点半啊。”
    “八点半不是晚上?新闻联播都结束一个小时了你不知道?”程斯蔚心里一阵烦躁,他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语气听起来柔和,“你快点儿吧,我在二楼等你。”
    在等待贺莱到来的期间,程斯蔚吃完了果盘里的所有西瓜,乐队到齐,酒保专门跑上来问他要不要点歌,程斯蔚往门口看了一眼,说:“随便吧,唱个不那么吵得就行。”于是接下来的三首歌都是节奏缓慢的爵士,酒吧里的光线昏暗,暧昧的紫色光斑落在女主唱的身上,摇晃的腰肢显得更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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