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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显得神秘而诡异。
这时,魏知叔又摘下腕间那串黑色佛珠,小心又温柔的套在路人凡的手腕上,“这东西能庇护人,也能抵御外界危机与伤害,是件宝物。”
手腕上的珠子质地细润,不带半点冰凉之感,反而有着细微的暖意,连带着驱散他身上的寒意。
路人凡却马上摘了下来,“魏哥,我看得出来,是这东西在保护你,给了我,你怎么办?你也别小看我,我好歹是个天师,多少还是有法宝保护自己的。”
他没说谎,除了身上那些黄符,他爷爷给他留的东西中,还有不少玄学书籍和一些玄门的法器,总之保命不成问题。
魏知叔听了这话,气道:“让你戴着就戴着,我不需要!”
“魏哥……”
“戴着佛珠只是求方便,离开它,我照样能打,你这么弱鸡,一盆黑狗血都能吓晕,那些鬼啊怪啊出来,你直接能吓死。”
能拿羽毛拍打鬼的路人凡:“……”
上次董宁夏把他打晕塞进灌满黑狗血的棺材,魏知叔就时常拿这话堵他,路人凡心情很复杂,根本无法反驳,毕竟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其实他并不弱,只是相较于厉害的法师天师之类的,弱很多,对付一般的鬼,还是游刃有余,可魏知叔偏偏不信,路人凡很是迷茫,他当初跑来招自己做助理,不就是为了驱鬼么,现在又不相信他的能力,这点让路人凡非常难以理解。
魏知叔没注意路人凡在心里腹诽他,一心都悬在刚才一闪而过的阴邪之气,怨气浓郁,像是冲着他们来的,这让他不由想起诈死逃跑的半缕鬼魂,倘若是那只半鬼,似乎也不可能有那么强的邪气。
这边魏知叔忧心忡忡,路人凡也没好到哪里去,这小区住的都是些老年人,中年人少,老年人居多,老人生气稀薄,最容易被不干净的东西附身,万一来者不善,这里怕是不太平了,必须得消除。
魏知叔也知道只有这么一个办法,但公司那边……怎么可能比小凡的命重要!
这么一想,他立刻拨通助理的电话。
那头像是等在座机边,一打过去,立刻接起。
助理快哭的声音响起:“老板,你啥时候回来啊?”
魏知叔:“不回去了,明天再说。”
助理:“……”
但很快,电话被另一个人拿走,那边传来何东西的声音,似乎在说什么。
魏知叔越听,眉头皱得越厉害,不多时,他挂断电话。
路人凡见他神色难看,也不敢问。
魏知叔倒是自己先开口,“魏明河去我公司了,我……我回去一趟,很快回来,你万事小心,佛珠绝不可以摘下,好好保护自己。”
魏明河,魏知叔那个豪门老爹。
魏知叔说完,就急步离开,脸色阴沉得不行。
路人凡担心他,目送他远去,直到汽车消失在小区门口,他才关上单元门,上楼。
第71章
董建城自曝灵体,保下半截隐藏在别墅的残魂,才得以从困境逃出来,要不是遇见那个戴着佛珠的男人,他也不至于搞得这么狼狈。
他靠着那缕残魂昼伏夜出,四处飘荡,鬼气越来越稀薄,如果不采取措施,将会面临消失,可那个男人的佛珠伤了他的魂,他无法再凝聚完全的身体,也无法附身到谁的身上,简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试过去精神病院找他那个已经疯癫的女儿,她疯疯癫癫得不成样子,根本帮不了他。
他好恨,好恨好恨……
如果不是那个男人,如果不是他,他已经通过献祭借尸还魂,早就成为活人。
恨,好恨,恨不得吃他肉喝他血!
啊——!
凝聚的魂体再一次崩散,他惊慌的搜集,凝神,勉强维持这脆弱的一缕残魂。
他终日躲在阴沟里,怨气一层一层的叠加,越积越浓。
一天,一个男人涉过董建城浓成溪流的怨鬼之气,站在了他的面前,往地上扔了个东西。
是一颗圆滚滚的赤红心脏。
血淋淋的,似乎还在轻微的搏动着,血从断裂的血管缺口丝丝滑出,黏稠,腥臭。
董建城在男人身上嗅到了浓重的血腥气,几乎能盖过他的怨气,男人应该杀了很多人。
男人说:“想活,就吃了它。”
董建城想活,发了疯的想活,他想复仇,想杀了那个叫“魏知叔”的男人,但他聚不了魂,连这片竹林都出不去。
他没有第二条路选。
狼吞虎咽地吃下那颗心脏,他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通体舒畅,残魂在他意念下逐渐凝聚,甚至滋生出新的黑气,代替他失去的那半魂体。
男人问:“感觉怎么样?”
他欣喜若狂,“修补好了,残魂也修补好了!我自由了!”
笑着笑着,董建城扭头,看着眼前这个英俊的年轻男人,“你为什么帮我?”
男人笑着回答,“因为有趣。”
董建城微微蹙眉,“什么意思?”
男人说:“因为帮你,会发生有趣的事。”
董建城没有再问,反而盯着男人看,越看他越觉得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但他能去的地方有限,只能是这个男人去过董家的别墅。
“你是在别墅拍摄……” ↑返回顶部↑
这时,魏知叔又摘下腕间那串黑色佛珠,小心又温柔的套在路人凡的手腕上,“这东西能庇护人,也能抵御外界危机与伤害,是件宝物。”
手腕上的珠子质地细润,不带半点冰凉之感,反而有着细微的暖意,连带着驱散他身上的寒意。
路人凡却马上摘了下来,“魏哥,我看得出来,是这东西在保护你,给了我,你怎么办?你也别小看我,我好歹是个天师,多少还是有法宝保护自己的。”
他没说谎,除了身上那些黄符,他爷爷给他留的东西中,还有不少玄学书籍和一些玄门的法器,总之保命不成问题。
魏知叔听了这话,气道:“让你戴着就戴着,我不需要!”
“魏哥……”
“戴着佛珠只是求方便,离开它,我照样能打,你这么弱鸡,一盆黑狗血都能吓晕,那些鬼啊怪啊出来,你直接能吓死。”
能拿羽毛拍打鬼的路人凡:“……”
上次董宁夏把他打晕塞进灌满黑狗血的棺材,魏知叔就时常拿这话堵他,路人凡心情很复杂,根本无法反驳,毕竟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其实他并不弱,只是相较于厉害的法师天师之类的,弱很多,对付一般的鬼,还是游刃有余,可魏知叔偏偏不信,路人凡很是迷茫,他当初跑来招自己做助理,不就是为了驱鬼么,现在又不相信他的能力,这点让路人凡非常难以理解。
魏知叔没注意路人凡在心里腹诽他,一心都悬在刚才一闪而过的阴邪之气,怨气浓郁,像是冲着他们来的,这让他不由想起诈死逃跑的半缕鬼魂,倘若是那只半鬼,似乎也不可能有那么强的邪气。
这边魏知叔忧心忡忡,路人凡也没好到哪里去,这小区住的都是些老年人,中年人少,老年人居多,老人生气稀薄,最容易被不干净的东西附身,万一来者不善,这里怕是不太平了,必须得消除。
魏知叔也知道只有这么一个办法,但公司那边……怎么可能比小凡的命重要!
这么一想,他立刻拨通助理的电话。
那头像是等在座机边,一打过去,立刻接起。
助理快哭的声音响起:“老板,你啥时候回来啊?”
魏知叔:“不回去了,明天再说。”
助理:“……”
但很快,电话被另一个人拿走,那边传来何东西的声音,似乎在说什么。
魏知叔越听,眉头皱得越厉害,不多时,他挂断电话。
路人凡见他神色难看,也不敢问。
魏知叔倒是自己先开口,“魏明河去我公司了,我……我回去一趟,很快回来,你万事小心,佛珠绝不可以摘下,好好保护自己。”
魏明河,魏知叔那个豪门老爹。
魏知叔说完,就急步离开,脸色阴沉得不行。
路人凡担心他,目送他远去,直到汽车消失在小区门口,他才关上单元门,上楼。
第71章
董建城自曝灵体,保下半截隐藏在别墅的残魂,才得以从困境逃出来,要不是遇见那个戴着佛珠的男人,他也不至于搞得这么狼狈。
他靠着那缕残魂昼伏夜出,四处飘荡,鬼气越来越稀薄,如果不采取措施,将会面临消失,可那个男人的佛珠伤了他的魂,他无法再凝聚完全的身体,也无法附身到谁的身上,简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试过去精神病院找他那个已经疯癫的女儿,她疯疯癫癫得不成样子,根本帮不了他。
他好恨,好恨好恨……
如果不是那个男人,如果不是他,他已经通过献祭借尸还魂,早就成为活人。
恨,好恨,恨不得吃他肉喝他血!
啊——!
凝聚的魂体再一次崩散,他惊慌的搜集,凝神,勉强维持这脆弱的一缕残魂。
他终日躲在阴沟里,怨气一层一层的叠加,越积越浓。
一天,一个男人涉过董建城浓成溪流的怨鬼之气,站在了他的面前,往地上扔了个东西。
是一颗圆滚滚的赤红心脏。
血淋淋的,似乎还在轻微的搏动着,血从断裂的血管缺口丝丝滑出,黏稠,腥臭。
董建城在男人身上嗅到了浓重的血腥气,几乎能盖过他的怨气,男人应该杀了很多人。
男人说:“想活,就吃了它。”
董建城想活,发了疯的想活,他想复仇,想杀了那个叫“魏知叔”的男人,但他聚不了魂,连这片竹林都出不去。
他没有第二条路选。
狼吞虎咽地吃下那颗心脏,他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通体舒畅,残魂在他意念下逐渐凝聚,甚至滋生出新的黑气,代替他失去的那半魂体。
男人问:“感觉怎么样?”
他欣喜若狂,“修补好了,残魂也修补好了!我自由了!”
笑着笑着,董建城扭头,看着眼前这个英俊的年轻男人,“你为什么帮我?”
男人笑着回答,“因为有趣。”
董建城微微蹙眉,“什么意思?”
男人说:“因为帮你,会发生有趣的事。”
董建城没有再问,反而盯着男人看,越看他越觉得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但他能去的地方有限,只能是这个男人去过董家的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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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显得神秘而诡异。
这时,魏知叔又摘下腕间那串黑色佛珠,小心又温柔的套在路人凡的手腕上,“这东西能庇护人,也能抵御外界危机与伤害,是件宝物。”
手腕上的珠子质地细润,不带半点冰凉之感,反而有着细微的暖意,连带着驱散他身上的寒意。
路人凡却马上摘了下来,“魏哥,我看得出来,是这东西在保护你,给了我,你怎么办?你也别小看我,我好歹是个天师,多少还是有法宝保护自己的。”
他没说谎,除了身上那些黄符,他爷爷给他留的东西中,还有不少玄学书籍和一些玄门的法器,总之保命不成问题。
魏知叔听了这话,气道:“让你戴着就戴着,我不需要!”
“魏哥……”
“戴着佛珠只是求方便,离开它,我照样能打,你这么弱鸡,一盆黑狗血都能吓晕,那些鬼啊怪啊出来,你直接能吓死。”
能拿羽毛拍打鬼的路人凡:“……”
上次董宁夏把他打晕塞进灌满黑狗血的棺材,魏知叔就时常拿这话堵他,路人凡心情很复杂,根本无法反驳,毕竟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其实他并不弱,只是相较于厉害的法师天师之类的,弱很多,对付一般的鬼,还是游刃有余,可魏知叔偏偏不信,路人凡很是迷茫,他当初跑来招自己做助理,不就是为了驱鬼么,现在又不相信他的能力,这点让路人凡非常难以理解。
魏知叔没注意路人凡在心里腹诽他,一心都悬在刚才一闪而过的阴邪之气,怨气浓郁,像是冲着他们来的,这让他不由想起诈死逃跑的半缕鬼魂,倘若是那只半鬼,似乎也不可能有那么强的邪气。
这边魏知叔忧心忡忡,路人凡也没好到哪里去,这小区住的都是些老年人,中年人少,老年人居多,老人生气稀薄,最容易被不干净的东西附身,万一来者不善,这里怕是不太平了,必须得消除。
魏知叔也知道只有这么一个办法,但公司那边……怎么可能比小凡的命重要!
这么一想,他立刻拨通助理的电话。
那头像是等在座机边,一打过去,立刻接起。
助理快哭的声音响起:“老板,你啥时候回来啊?”
魏知叔:“不回去了,明天再说。”
助理:“……”
但很快,电话被另一个人拿走,那边传来何东西的声音,似乎在说什么。
魏知叔越听,眉头皱得越厉害,不多时,他挂断电话。
路人凡见他神色难看,也不敢问。
魏知叔倒是自己先开口,“魏明河去我公司了,我……我回去一趟,很快回来,你万事小心,佛珠绝不可以摘下,好好保护自己。”
魏明河,魏知叔那个豪门老爹。
魏知叔说完,就急步离开,脸色阴沉得不行。
路人凡担心他,目送他远去,直到汽车消失在小区门口,他才关上单元门,上楼。
第71章
董建城自曝灵体,保下半截隐藏在别墅的残魂,才得以从困境逃出来,要不是遇见那个戴着佛珠的男人,他也不至于搞得这么狼狈。
他靠着那缕残魂昼伏夜出,四处飘荡,鬼气越来越稀薄,如果不采取措施,将会面临消失,可那个男人的佛珠伤了他的魂,他无法再凝聚完全的身体,也无法附身到谁的身上,简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试过去精神病院找他那个已经疯癫的女儿,她疯疯癫癫得不成样子,根本帮不了他。
他好恨,好恨好恨……
如果不是那个男人,如果不是他,他已经通过献祭借尸还魂,早就成为活人。
恨,好恨,恨不得吃他肉喝他血!
啊——!
凝聚的魂体再一次崩散,他惊慌的搜集,凝神,勉强维持这脆弱的一缕残魂。
他终日躲在阴沟里,怨气一层一层的叠加,越积越浓。
一天,一个男人涉过董建城浓成溪流的怨鬼之气,站在了他的面前,往地上扔了个东西。
是一颗圆滚滚的赤红心脏。
血淋淋的,似乎还在轻微的搏动着,血从断裂的血管缺口丝丝滑出,黏稠,腥臭。
董建城在男人身上嗅到了浓重的血腥气,几乎能盖过他的怨气,男人应该杀了很多人。
男人说:“想活,就吃了它。”
董建城想活,发了疯的想活,他想复仇,想杀了那个叫“魏知叔”的男人,但他聚不了魂,连这片竹林都出不去。
他没有第二条路选。
狼吞虎咽地吃下那颗心脏,他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通体舒畅,残魂在他意念下逐渐凝聚,甚至滋生出新的黑气,代替他失去的那半魂体。
男人问:“感觉怎么样?”
他欣喜若狂,“修补好了,残魂也修补好了!我自由了!”
笑着笑着,董建城扭头,看着眼前这个英俊的年轻男人,“你为什么帮我?”
男人笑着回答,“因为有趣。”
董建城微微蹙眉,“什么意思?”
男人说:“因为帮你,会发生有趣的事。”
董建城没有再问,反而盯着男人看,越看他越觉得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但他能去的地方有限,只能是这个男人去过董家的别墅。
“你是在别墅拍摄……”
这时,魏知叔又摘下腕间那串黑色佛珠,小心又温柔的套在路人凡的手腕上,“这东西能庇护人,也能抵御外界危机与伤害,是件宝物。”
手腕上的珠子质地细润,不带半点冰凉之感,反而有着细微的暖意,连带着驱散他身上的寒意。
路人凡却马上摘了下来,“魏哥,我看得出来,是这东西在保护你,给了我,你怎么办?你也别小看我,我好歹是个天师,多少还是有法宝保护自己的。”
他没说谎,除了身上那些黄符,他爷爷给他留的东西中,还有不少玄学书籍和一些玄门的法器,总之保命不成问题。
魏知叔听了这话,气道:“让你戴着就戴着,我不需要!”
“魏哥……”
“戴着佛珠只是求方便,离开它,我照样能打,你这么弱鸡,一盆黑狗血都能吓晕,那些鬼啊怪啊出来,你直接能吓死。”
能拿羽毛拍打鬼的路人凡:“……”
上次董宁夏把他打晕塞进灌满黑狗血的棺材,魏知叔就时常拿这话堵他,路人凡心情很复杂,根本无法反驳,毕竟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其实他并不弱,只是相较于厉害的法师天师之类的,弱很多,对付一般的鬼,还是游刃有余,可魏知叔偏偏不信,路人凡很是迷茫,他当初跑来招自己做助理,不就是为了驱鬼么,现在又不相信他的能力,这点让路人凡非常难以理解。
魏知叔没注意路人凡在心里腹诽他,一心都悬在刚才一闪而过的阴邪之气,怨气浓郁,像是冲着他们来的,这让他不由想起诈死逃跑的半缕鬼魂,倘若是那只半鬼,似乎也不可能有那么强的邪气。
这边魏知叔忧心忡忡,路人凡也没好到哪里去,这小区住的都是些老年人,中年人少,老年人居多,老人生气稀薄,最容易被不干净的东西附身,万一来者不善,这里怕是不太平了,必须得消除。
魏知叔也知道只有这么一个办法,但公司那边……怎么可能比小凡的命重要!
这么一想,他立刻拨通助理的电话。
那头像是等在座机边,一打过去,立刻接起。
助理快哭的声音响起:“老板,你啥时候回来啊?”
魏知叔:“不回去了,明天再说。”
助理:“……”
但很快,电话被另一个人拿走,那边传来何东西的声音,似乎在说什么。
魏知叔越听,眉头皱得越厉害,不多时,他挂断电话。
路人凡见他神色难看,也不敢问。
魏知叔倒是自己先开口,“魏明河去我公司了,我……我回去一趟,很快回来,你万事小心,佛珠绝不可以摘下,好好保护自己。”
魏明河,魏知叔那个豪门老爹。
魏知叔说完,就急步离开,脸色阴沉得不行。
路人凡担心他,目送他远去,直到汽车消失在小区门口,他才关上单元门,上楼。
第71章
董建城自曝灵体,保下半截隐藏在别墅的残魂,才得以从困境逃出来,要不是遇见那个戴着佛珠的男人,他也不至于搞得这么狼狈。
他靠着那缕残魂昼伏夜出,四处飘荡,鬼气越来越稀薄,如果不采取措施,将会面临消失,可那个男人的佛珠伤了他的魂,他无法再凝聚完全的身体,也无法附身到谁的身上,简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试过去精神病院找他那个已经疯癫的女儿,她疯疯癫癫得不成样子,根本帮不了他。
他好恨,好恨好恨……
如果不是那个男人,如果不是他,他已经通过献祭借尸还魂,早就成为活人。
恨,好恨,恨不得吃他肉喝他血!
啊——!
凝聚的魂体再一次崩散,他惊慌的搜集,凝神,勉强维持这脆弱的一缕残魂。
他终日躲在阴沟里,怨气一层一层的叠加,越积越浓。
一天,一个男人涉过董建城浓成溪流的怨鬼之气,站在了他的面前,往地上扔了个东西。
是一颗圆滚滚的赤红心脏。
血淋淋的,似乎还在轻微的搏动着,血从断裂的血管缺口丝丝滑出,黏稠,腥臭。
董建城在男人身上嗅到了浓重的血腥气,几乎能盖过他的怨气,男人应该杀了很多人。
男人说:“想活,就吃了它。”
董建城想活,发了疯的想活,他想复仇,想杀了那个叫“魏知叔”的男人,但他聚不了魂,连这片竹林都出不去。
他没有第二条路选。
狼吞虎咽地吃下那颗心脏,他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通体舒畅,残魂在他意念下逐渐凝聚,甚至滋生出新的黑气,代替他失去的那半魂体。
男人问:“感觉怎么样?”
他欣喜若狂,“修补好了,残魂也修补好了!我自由了!”
笑着笑着,董建城扭头,看着眼前这个英俊的年轻男人,“你为什么帮我?”
男人笑着回答,“因为有趣。”
董建城微微蹙眉,“什么意思?”
男人说:“因为帮你,会发生有趣的事。”
董建城没有再问,反而盯着男人看,越看他越觉得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但他能去的地方有限,只能是这个男人去过董家的别墅。
“你是在别墅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