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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侯厂公在金千岁常用的香室等候,一般接见外客,金玉贤都是用这里。
    老太监一进来,先把外裳摘了,略显佝偻的身形便露了出来,不过他腿脚倒是很利索,稳稳进了香室,便开始燃香。
    这是金玉贤的习惯,他似乎对香薰有着超乎常理的痴迷,不管在哪里,总要把浑身从头到脚都染得香香的才行。
    “说吧,见本公,有何事?”金千岁一边点燃香炉,一边问道。
    “属下是来向公公禀报一件有趣儿的事。”侯于然长话短说,把今日上午在刑部旁的深巷子里发生的事,绘声绘色的讲了出来。
    还不忘调笑许暮舟可怜,被「借了种」又弃之不顾,这放在天下哪个男人身上,不是奇耻大辱,“我若是他呀,怕要找个没人的地方一头撞死。”
    “免得活在这世上也是受辱。”
    “哦?”金千岁也来了些兴致,“看来这摄政王,还真是没心肝的。沾了这皇家的血脉,大抵都会无情吧。”
    侯于然笑:“谁说不是呢?大人,这许暮舟痴心错付,只怕是要恨死沈毅了,那咱们以后可以放心用他了。”
    “先前还怕他和沈毅藕断丝连,这会子,该死心塌地的为红花会做事了。”
    “只是可惜他的利用价值,似乎也减损了大半呢。”
    金玉贤执起烹好的茶炉,给自己倒了口清茶,也给新提拔的厂公添上一杯,嘴里问:“此话怎讲?”
    侯于然理所当然道:“这许暮舟在沈毅眼中,连一粒砂灰都比不上,只怕沈毅为了自己的声誉,还巴不得他早死呢。如此,我们不就无法用许暮舟牵制他了么?”
    “愚蠢。”金千岁无奈地啐骂了一声,“本公让这许暮舟来做红花会的堂主,谁说是为了牵制沈毅?这沈庄白比他爹还疯,本公本就没指望什么能牵制他。”
    “选许暮舟,自是为了别的事。”
    侯于然聪明的不多追问,只注重眼下之事:“那大人,许暮舟都到京城这么久了,您为何一直放着他不管,还任由他几次三番去找沈毅呢?”
    第三十七章 用意
    苦命小情侣..
    金千岁脸颊两端都是褶子, 又抹了粉,一笑起来,便有一种森然的诡异:“这痴男怨子的戏码,不瞒你说, 本公也爱看。”
    “沈庄白在那夏梁郡时, 是与许暮舟定了亲的, 难道你不好奇, 这许暮舟在咱们摄政王心中, 究竟占几斤几两?”
    金玉贤这人恶毒而扭曲, 最见不得旁人神仙眷侣、和和美美,若是一对恩爱伴侣落到他手里, 他不会一把子给人拆散, 而是把其中一人逼到死角, 再以此要挟和折磨另外一个。
    若是能叫他们互相背叛、出卖, 那便是他最喜闻乐见的了。
    难得这许暮舟和沈庄白看对了眼, 他当然要猫戏耗子一般将人放养, 看看这两个人究竟会互相折磨到哪一步。
    不过, 看戏只是一方面, 金千岁做大到今天这个地位,可不是看戏看来的。
    “自然了, 这也决定了许暮舟此人, 本公, 究竟是留他,还是去除他。”金千岁慢条斯理的又说。
    其实,许暮舟这个许家的病弱庶子, 在金千岁眼里, 可算得是老熟人了。从他被家里放弃, 迁居夏梁郡开始,金千岁便有意无意的关注着这孩子。
    从前许暮舟就是条病得半死不活的废柴,直到近几年,他才突然变了个人似的,在那夏梁郡里把生意做得像模像样。
    这叫金玉贤生出了招揽之心。
    有意思的是,金玉贤尚未找到合适的时机安排人手,这许二公子自己先招惹上了红花会。
    更有意思的,是他自己惹上了还不算,竟还搭上了一个沈庄白。
    当时夏梁郡那头的人传回口信,说是疑似找到了失离的摄政王,金千岁还不信,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于这老家伙而言,当真是天助我也。
    然而这白送到手里的一步妙棋,还未等金千岁想好如何物尽其用,沈庄白又回到了他原本的位置。
    再然后许暮舟也跟着进京城来了,金玉贤正好看一看这人到底能不能用。
    虽然根据他这几年来的观察,许暮舟算得上是个可用之才,但若他与沈毅纠缠不清,甚至倒向沈王府,对付红花会。
    那即便此人再如何可用,金玉贤也留不得他。必是手起刀落,把人宰了。
    好在就目前的形势看来,许暮舟的命还可以留着,只不过金千岁这老东西是不会这么轻易放下戒心的。
    他寻思着,要给许暮舟安排些事做。
    “小猴子,你刚才不是说我一直放着许暮舟不管许久了么?事到如今,我想我可以去见见他了。”
    金玉贤从香炉里挖了一小匙香薰,放在鼻端底下,深深闻了一闻,对侯于然道:“你且着人去安排吧。”
    再说沈毅这头。
    在那刑部旁的深巷子里,他虽是风风光光的把前来跟他讨要情债的「前夫」打发羞辱了一顿,登上轿撵时也是一派不可一世的无谓。
    好像是在昭告世人,不过是一介草民的痴心而已,他摄政王沈毅,想玩弄便玩弄了,想糟蹋也就糟蹋了。
    谁耐他何呢?
    结果回到沈王府,甫一迈进大门的门槛,沈毅就撑不住了。腿软得根本踩不住地,若不是景和紧紧跟在后面,眼疾手快的扶住了他,非一头栽地上不可。 ↑返回顶部↑
    这侯厂公在金千岁常用的香室等候,一般接见外客,金玉贤都是用这里。
    老太监一进来,先把外裳摘了,略显佝偻的身形便露了出来,不过他腿脚倒是很利索,稳稳进了香室,便开始燃香。
    这是金玉贤的习惯,他似乎对香薰有着超乎常理的痴迷,不管在哪里,总要把浑身从头到脚都染得香香的才行。
    “说吧,见本公,有何事?”金千岁一边点燃香炉,一边问道。
    “属下是来向公公禀报一件有趣儿的事。”侯于然长话短说,把今日上午在刑部旁的深巷子里发生的事,绘声绘色的讲了出来。
    还不忘调笑许暮舟可怜,被「借了种」又弃之不顾,这放在天下哪个男人身上,不是奇耻大辱,“我若是他呀,怕要找个没人的地方一头撞死。”
    “免得活在这世上也是受辱。”
    “哦?”金千岁也来了些兴致,“看来这摄政王,还真是没心肝的。沾了这皇家的血脉,大抵都会无情吧。”
    侯于然笑:“谁说不是呢?大人,这许暮舟痴心错付,只怕是要恨死沈毅了,那咱们以后可以放心用他了。”
    “先前还怕他和沈毅藕断丝连,这会子,该死心塌地的为红花会做事了。”
    “只是可惜他的利用价值,似乎也减损了大半呢。”
    金玉贤执起烹好的茶炉,给自己倒了口清茶,也给新提拔的厂公添上一杯,嘴里问:“此话怎讲?”
    侯于然理所当然道:“这许暮舟在沈毅眼中,连一粒砂灰都比不上,只怕沈毅为了自己的声誉,还巴不得他早死呢。如此,我们不就无法用许暮舟牵制他了么?”
    “愚蠢。”金千岁无奈地啐骂了一声,“本公让这许暮舟来做红花会的堂主,谁说是为了牵制沈毅?这沈庄白比他爹还疯,本公本就没指望什么能牵制他。”
    “选许暮舟,自是为了别的事。”
    侯于然聪明的不多追问,只注重眼下之事:“那大人,许暮舟都到京城这么久了,您为何一直放着他不管,还任由他几次三番去找沈毅呢?”
    第三十七章 用意
    苦命小情侣..
    金千岁脸颊两端都是褶子, 又抹了粉,一笑起来,便有一种森然的诡异:“这痴男怨子的戏码,不瞒你说, 本公也爱看。”
    “沈庄白在那夏梁郡时, 是与许暮舟定了亲的, 难道你不好奇, 这许暮舟在咱们摄政王心中, 究竟占几斤几两?”
    金玉贤这人恶毒而扭曲, 最见不得旁人神仙眷侣、和和美美,若是一对恩爱伴侣落到他手里, 他不会一把子给人拆散, 而是把其中一人逼到死角, 再以此要挟和折磨另外一个。
    若是能叫他们互相背叛、出卖, 那便是他最喜闻乐见的了。
    难得这许暮舟和沈庄白看对了眼, 他当然要猫戏耗子一般将人放养, 看看这两个人究竟会互相折磨到哪一步。
    不过, 看戏只是一方面, 金千岁做大到今天这个地位,可不是看戏看来的。
    “自然了, 这也决定了许暮舟此人, 本公, 究竟是留他,还是去除他。”金千岁慢条斯理的又说。
    其实,许暮舟这个许家的病弱庶子, 在金千岁眼里, 可算得是老熟人了。从他被家里放弃, 迁居夏梁郡开始,金千岁便有意无意的关注着这孩子。
    从前许暮舟就是条病得半死不活的废柴,直到近几年,他才突然变了个人似的,在那夏梁郡里把生意做得像模像样。
    这叫金玉贤生出了招揽之心。
    有意思的是,金玉贤尚未找到合适的时机安排人手,这许二公子自己先招惹上了红花会。
    更有意思的,是他自己惹上了还不算,竟还搭上了一个沈庄白。
    当时夏梁郡那头的人传回口信,说是疑似找到了失离的摄政王,金千岁还不信,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于这老家伙而言,当真是天助我也。
    然而这白送到手里的一步妙棋,还未等金千岁想好如何物尽其用,沈庄白又回到了他原本的位置。
    再然后许暮舟也跟着进京城来了,金玉贤正好看一看这人到底能不能用。
    虽然根据他这几年来的观察,许暮舟算得上是个可用之才,但若他与沈毅纠缠不清,甚至倒向沈王府,对付红花会。
    那即便此人再如何可用,金玉贤也留不得他。必是手起刀落,把人宰了。
    好在就目前的形势看来,许暮舟的命还可以留着,只不过金千岁这老东西是不会这么轻易放下戒心的。
    他寻思着,要给许暮舟安排些事做。
    “小猴子,你刚才不是说我一直放着许暮舟不管许久了么?事到如今,我想我可以去见见他了。”
    金玉贤从香炉里挖了一小匙香薰,放在鼻端底下,深深闻了一闻,对侯于然道:“你且着人去安排吧。”
    再说沈毅这头。
    在那刑部旁的深巷子里,他虽是风风光光的把前来跟他讨要情债的「前夫」打发羞辱了一顿,登上轿撵时也是一派不可一世的无谓。
    好像是在昭告世人,不过是一介草民的痴心而已,他摄政王沈毅,想玩弄便玩弄了,想糟蹋也就糟蹋了。
    谁耐他何呢?
    结果回到沈王府,甫一迈进大门的门槛,沈毅就撑不住了。腿软得根本踩不住地,若不是景和紧紧跟在后面,眼疾手快的扶住了他,非一头栽地上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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