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番外
-女仆-
艾诺斯很少会后悔跟着简出来周游世界,只有在不得不用自己的宝剑抓鱼并串起来放在火上烤的时候,他才会生出些后悔之意。
虚华的饰物,漂亮的花束,美味的糖果,这些可以骗诱少女之心的东西对简来说完全不起作用,偷不得她的痴情。她只想用眼睛看遍世界,用双脚丈量这片大陆。
于是,公爵的儿子,未来的骑士团团长,国度里最年轻的荣誉骑士,为了得到所爱之人的芳心抛下一切无偿当她的护卫。
在旅行的第五天,艾诺斯买回来一辆马车。
简奇怪地看着他,问:“你不是说自己没有钱了吗?”
她曾说过不会嫌弃自己的爱人,艾诺斯便寻了个借口跟她说自己跟公爵断绝了父子关系,如今是个贫穷的骑士,小心翼翼地问简会不会不要他。
艾诺斯忘了这茬,大脑飞快运转,“嗯……你知道的,对于一个骑士来说赚钱不算什么难事,给我一天时间就能赚到一辆马车钱。”
从这里到最近的酒馆找侍卫买马车也就一天的事。
简:“为什么突然买马车?”
艾诺斯:“有辆马车的话你就可以坐在车里听雨了。”
两天前,他们在路边的酒馆里躲雨,简感叹说如果有辆马车的话就可以到外边去听雨了。
这话说得很轻很快,似有似无的感叹,艾诺斯还未来得及接话就换到了下一个话题。
“我随口说说的,你没必要放在心上。”
艾诺斯拉开车门,行了个礼示意她进去,“我也是随便买买,你无需在意。”
“败家子。”简嘟囔了一句,心底的甜意从压不住的嘴角溢出。
艾诺斯这么说只是不想让简有负担。
他知道简从小就没了亲人,拥有的东西都是自己努力赚来的,突然得到一件以爱为名的东西难免会感到不自在,觉得欠了对方什么。
马车只是一道前菜,艾诺斯在努力让简适应,毕竟以后她会得到更多更好的东西,未来的公爵夫人可不能因为别人送了她一条项链就感动得不行。
-黑白键-
即使是祝愿,偶尔也会因为一场个人音乐会而紧张。
她怕自己会失误,担心得整夜无法安眠,于是久违地生出不想再弹琴的念头。
“如果我出错了怎么办?”
“没事的,你不会出错的。”
“万一呢,万一就是出错了呢?”
陈述抱住她,道:“即使错了,我也爱你。”
“……你爱我有什么用。”祝愿咕哝着,压下嘴角以此掩饰心中莫名的愉悦。
曾经祝愿觉得这种无厘头的对话是不会出现她身上的,她也不觉得这样的话能起到什么安慰的作用。
可当陈述用这种眼神看着她表达爱意时,心里某处地方软的一塌糊涂,像是皑皑枝头的春雪融化,露出了新生的嫩芽。
祝愿不清楚自己是不是枯树,她比较想当一只小鸟。
她看过陈述小时候的作文,上面写着以后要成为一棵大树,为孤儿院的弟弟妹妹们遮风挡雨。
当时祝愿跟他说:那我就变成一只小鸟天天停在你枝头,你肯定会嫌我叽叽喳喳吵得你不得安宁。
陈述:为什么我们两个不能当人?
祝愿:可能是因为我们恋爱了吧。
恋爱中的人,要么是猫要么是狗。
他俩比较特殊,一个是树,一个是鸟。
- 行野-
温芃会做饭,但跟祝司年在一起后就没再做过了。
一是因为家里有负责做饭的阿姨,二是她对厨房很抗拒,除非必要否则不会下厨。
学做饭是因为父母工作忙,她得做饭给弟弟吃。
第一次独自下厨就被油溅到了手臂,起了一个很大的泡,很疼很疼,温芃用冷水泡了几分钟,又掰了段阳台的芦荟涂了好久才感到没那么痛。
妈妈下班后,她本来想跟妈妈讲这件事,可妈妈一回到家就问弟弟今天在学校里过得怎么样,全然没有看见她手臂上的伤。
温芃也很害怕洗碗。
十岁那年洗碗不小心摔碎了盘子,被爸妈揪着耳朵骂了一晚上,此后每次洗碗都小心翼翼,生怕再摔碎一个碗或一个盘子。
一个碗也才四五块钱,温芃却因为这四五块钱,担惊受怕了整个童年。
她厌食最严重的时候,会在跟祝司年推碗的过程里把不小心把碗给砸到地上。
里头的粥全洒了出来,碗碎得七零八落,那声音让温芃想起童年,僵在原地生怕祝司年像她爸妈一样发火。
“吓到了?有被烫到吗?”祝司年难得焦急,蹲下身去看她的腿生怕粥或者碗的碎片伤到了她。
后来温芃才知道,祝家的东西都不便宜。
她砸碎的那个碗比她一个月工资还贵,她生气时摔碎的那个花瓶可以买下她当时工作的公司,这些祝司年从没跟她提过,他只在意她有没有因此受伤。
事实上祝司年并不是如此大方的人。
祝愿曾不小心把他收藏的花瓶给撞到碎了一地,第二天就收到了单子让她还钱并且赔他新的花瓶。
学音乐的能赚多少钱,祝愿含泪从小金库里掏钱,然后再也没去过祝司年和温芃的家。
-狗-
冉瑾其实不怎么爱说话,但跟元序在一起时却像是变了个人似的。
特别是当元序质疑她的解题方法时,她能花上五分钟来证明自己,势必要让他承认她是正确的才肯罢休。
刚认识的时候,冉瑾的话特别少。
除去上课的时候,她讲话基本不超过五个字。
元序曾吐槽她是犯中二病装酷,换来冉瑾懵懂的眼神。
她不知道什么叫中二病,头一回虚心向他求教。
于是,元序花了一个周末带她补完网球王子灌篮高手等热血日漫。
那是冉瑾第一次接触书籍以外的东西。
在最活泼好动的年纪里,冉瑾没有玩伴陪她聊天。她好像天生就没朋友,家里只有一柜子的书。
小时候的冉瑾就是靠着这些书消磨时光,倒不是她有多爱看书,是家里只有这些。
闲下来的时候,元序会打游戏会看电影会玩模型,就是不会学习。他脑子好,考试前随便做两套题也能拿到不错的成绩。
而冉瑾会在晚上坐在茶几前,有时是做题,有时是看书。
他拉着冉瑾打过游戏,本想着秀一下自己高超的技术,最后看着战绩只能沉默。
聪明的人做什么都行,冉瑾刚玩的时候不了解人物和游戏规则,玩了两把后就展现出了较强的游戏天赋。说不上Carry全场,但也不拖后腿。
玩了两把觉得没意思,任凭元序怎么劝都不乐意陪他再玩,找了个洗澡的借口躲过去,换来一时的清静。
但冉瑾心里其实挺感谢元序的,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弥补了她很多的童年遗憾。
起码在未知晓真相前,元序是她晦暗人生里的一束光。
-因为我讨厌你-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简忆南不止一次问过江晏这个问题。
“我长得一般,家世普通,性格也不好。我懦弱,自私,永远都不会全心全意地去爱一个人。你现在能接受这些缺点毫无保留地爱我,十年二十年之后呢?你能保证对我的爱一如既往吗?”
承认缺点对简忆南来讲不是一件很难的事,这些缺点构成了一个真实的她,她接受这样的自己。
但是她有点害怕,怕从他口中听到“哪怕你一点可取之处也没有我也会喜欢你”“我知道你的缺点但是我还是爱你”之类的屁话。
他们在一起纠缠了五年,五年的时间对于人的一生来讲还是过于短暂。这五年里他可以包容所有的缺点,可爱意是会消磨的,会在鸡毛蒜皮的小事里,在歇斯底里的争吵中慢慢消磨。
当情欲所带来的刺激褪去,他还会包容这些缺点吗?
纵然简忆南明白自己对江晏的感情里没有爱意,但她享受了江晏这么久的爱,早已自私地将这些爱划为自己的物品。
江晏垂下眼,手指顺势将她遮挡住视线的发丝移到耳后。他的动作很轻很慢,像是在触碰一件珍宝。
“我不能保证。”
温润的嗓音在安静的空间里响起,这句话重重落在简忆南心上,击得她心口有些发麻。
“就像你之前说过的,未来的事情谁都没办法保证。我只知道我现在非你不可,如果你不在我身边,我会疯掉的。”
江晏俯下身,刻意压低的声音透过耳道传入心脏。
“所以别想着离开好吗?如果你不想被套上链子关在家里,身边只有我一个人,每天只能看的到我的话。”
“你知道的,我做得出来。”
简忆南的大脑已经没法思考,江晏揉捏着她的耳垂,继续说道:
“况且相貌家世根本就不重要,你的性格也没你想的那么糟糕。你接受并直视真实的自己,这并不懦弱,相反还很勇敢。你自身的魅力让你的缺点显得无关紧要,起码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你的缺点构成了真实的你,不能接受爱人的缺点,又怎么配谈爱?”
简忆南打断他的话,一开口是猝不及防的暗哑:“你分得清占有欲和爱吗?”
江晏俯下身吻住她,撬开齿关,双臂紧紧地把人困在怀里。
“那你分得清吗?占有欲和爱。”
在这个七夕,简忆南遇到了一个难题。
占有欲和爱,到底要怎样区分?
-公主与恶龙-
厉栀和裴屿都没有过七夕的习惯,他俩对这些节日不是很在意,甚至七夕当天裴屿还要去邻市出差。
裴屿是个自制力极强的人。
他的生活作息极其规律,十一点准时睡觉,早上七点起床晨跑,八点出门上班。
跟他同居后,厉栀比阎王还阴间的作息都被迫给调了回来,不过早上赖床的毛病还是没能改掉。
她睡眠浅,裴屿起床时的动静再轻都能感觉到。往常他都是闹钟一响就立马关掉起床,今天却一反常态地赖了会床。
厉栀背靠着他的胸膛,不耐烦地推开在脖颈处乱蹭的脑袋,啧了一声以示谴责。他报复性地掐了下她的腰,又亲了口她的脸才掀开被子起身。
谈了几年恋爱,裴屿一直在试图改变厉栀的坏习惯,效果不佳。比如厉栀喜欢一边吃东西一边喝水,他想改了四年都没改掉。
吃个早餐还要被盯着不能边喝酸奶边吃三明治,厉栀嫌烦,打发他道:“你今天不上班吗?”
裴屿皱起眉头:“我今天要出差,你不会忘了吧?”
厉栀沉默了会,自知理亏,在裴屿出门前都乖乖吃饭,还主动攀着他的肩给了一个送别吻。
清冽的气息将她整个人包围,呼吸被掠夺,酸奶的红枣味在唇齿间弥漫。灵活的舌尖肆无忌惮地乱闯,厉栀情不自禁轻哼出声,腰间的手跟着紧了几分。
不知吻了多久,等厉栀重新回到地面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四十五分了。
“一路顺风,我会想你的。”
来自恶龙的祝福,最好的七夕礼物。
-社畜X雏鸟-
社畜是没有七夕的。
肖廷玉跟顾雁白的七夕在周末提前过了,但在七夕这一天,顾雁白还是捧着花出现在了他公司楼下。
年轻人的精力很旺盛,回到家都快十一点了还想着找一部爱情电影来看当做过七夕。
虽然肖廷玉很想洗完澡抱着人睡觉,但心里因为没法在七夕当天出去约会感到愧疚,对他的小女朋友言听计从。
看完后顾雁白随口说了句里头的男主长的跟肖廷玉有点像,他就来了劲,特意从网上搜了那位男星的高清照,仔仔细细看了又看,最后得出长的没他好看的结论。
这样就算了,他还抓着顾雁白让她认同他的结论,并且说出他的三个样貌优点。
肖廷玉一把把人抱到腿上,抓着手腕将脸凑到她的手心里。因为姿势的原因,他微微仰起头,刘海顺势滑到两旁,露出饱满的额头。
明明是再熟悉不过的脸庞,是屋内的白炽灯也在他眼中的缘故吗,不然为什么肖廷玉的眼睛亮晶晶的,好似透亮的琉璃。
顾雁白看得脸有些发热,下意识挪开与他对视的视线,转而看向他的唇。
那晚,顾雁白在冲撞之下被迫夸了他一整宿。
-艺术家X花花公子-
白又夏的父母并不支持她画画。
在尚未准备好前被人推着去面对未知的事物,这是白又夏人生的常态。
她妈妈总是很急切,总是怕慢别人一步,所以经常让白又夏按照她的步调来走。
在白又夏小时候,她妈妈还是挺乐意让她去学艺术陶冶情操的。
钢琴、芭蕾、绘画这些白又夏都有涉猎。
小时候的白又夏很傻,钢琴弹得磕磕绊绊,芭蕾老是进错拍子,唯独绘画能完完整整地画出一份还算不错的画。
只因画画时,没有所谓的固定的节奏,一切都按创作人的想法来。在她画画的时候,妈妈不会在一旁催促指挥,白又夏能按照自己的步调走。
白又夏有个弟弟,拉小提琴的。
弟弟比较惨,小时候总被妈妈拉到客人面前表演拉小提琴。他学的比白又夏好,也不像白又夏因为紧张和没有准备就在外人面前失误。
他好像永远都准备好了,而白又夏永远都在准备中。
当白又夏被叫着去做什么事的时候,例如表演弹钢琴,例如参加芭蕾比赛,她都会说自己没准备好。
确实没准备好。不管是钢琴曲目还是心理建设,白又夏都需要确保自己不会出错了,才算是准备好了。
妈妈不理解,觉得这是她不愿去做的借口。
然后就会很生气地瞪着她,压低声音吼道:“那你什么时候才能准备好?怎么别人都可以就你不行?你比别人差吗?”
是啊,我就是比别人差。
这句话在白又夏心里出现过无数次,从来都没能说出口。
没有机会去说,她妈妈总是直接将她推上去,让她猝不及防地应对一切。
所以当Aaron将要不要跟他过七夕的选择权递到她面前时,白又夏难得没有用嘲讽冷漠的态度去对待他。
外国人不知道从哪得知国内的传统节日,一大早就敲门问她今天能不能跟他约会。
Aaron看着她真挚地发出邀请,好像他的眼里永远只会有她,这个认知如同一座堡垒般令白又夏感到安心。
看在这份安心的面子上,白又夏决定答应他一回。
-阳光小狗X高岭之花-
方淮跟白云的七夕是在他舍友的婚礼上度过的。
这种场合白云向来很吃得开,她仗着酒量好,来者不拒,甚至还帮方淮挡了好几杯酒。
高考后的暑假,白云自己买了一箱酒在家里练酒量。
她喝酒不上脸,到婚礼结束时看起来都跟正常人一样,只在离开酒店时拽住了方淮的衣摆,小声说自己头有点晕。
酒品也好,醉了就睡觉,此刻困意是被晚风吹走了,否则在方淮揽住她的腰让她靠在身上的时候就得睡过去。
婚宴的酒店离他们家很近,方淮怕到时候要喝酒就没开车。他只喝了一杯,没醉,牵着白云的手慢悠悠走回家。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婚礼。”白云踩上街边的石墩,傻乎乎冒出一句话。
方淮担心她摔下来,牵住她另一只手站到面前护着。
八月的夜晚,云团飘走露出皎洁的明月,街边是为了配合节日氛围挂上了些许小灯装饰的大树。
白云突然松开他,一手摘掉头顶不存在的帽子,另一手转了圈放在胸前,学着英国电影里的绅士礼,望着他道:
“这位先生,从今天起,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顺境还是逆境——”
她学着婚礼上神父的话,声音清脆,字句都含着笑。情绪一句一句递进,说到最后尾音都飘了起来,声音也愈来愈大。
公交车驶过带来一阵明亮的光,方淮听见自己的心跳震耳欲聋,视线也没法从她脸上移开。
怦,怦,怦。
“你愿意跟随我,陪伴我,走进一段崭新的生活吗?”
她的话跟神父的话差了很多,语气也不那么正式,更像是随口说出的玩笑。
可随着话语落下,方淮觉得自己世界里所有的石头都被震了起来,麻雀落在石头上跳来跳去,没完没了地尖叫。
所有的声音都在慢慢融合,最终在起伏的心跳声里汇成一句我愿意。
白云笑了,张开双臂往前扑去,被方淮稳稳接住。
第二天,白云忍着宿醉的头痛,问方淮自己昨晚有没有做什么奇怪的事。
“在路边跟我求婚然后扑倒我怀里边喊老婆边把口红印印满全脸最后回到家吵着要吃章鱼小丸子,这样算奇怪吗?”
白云:……啊哈,好困继续睡了。
-青梅竹马-
书本翻页的声音是最治愈的,鱼礼是这么认为的。
放学后她总是会一个人搭18路公交车到学校附近的新华书店,盘腿在地上坐下后,将书压在校服裙摆上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她读得入神,连身边来人了也不知道。
迟珹用纸巾铺在地上才肯坐下,从身后抽了本书翻了几页觉得无聊,就撑着下巴盯着鱼礼想看看她何时会发现自己。
书里的故事要比他的吸引力大,鱼礼愣是没注意到他。如果不是天快黑了,迟珹在她面前打了个轻轻的响指,鱼礼可能直到书读完都发现不了他的存在。
看完书两个小学生手牵手背着书包去搭公交,鱼礼困了靠在他肩上睡觉,到站了被摇醒,边打哈欠边被牵着走回家。
迟珹明知在鱼礼心里书比他要重要,但还是找着机会就要去试一下。
他会在快要将她撞到某个临界点的时候停下来,附在耳边问起半小时前她看的那本书的情节。
鱼礼被撞得支离破碎,捕捉到书名后却被拼了起来,含糊着跟他说:就是男主他发现……唔……
迟珹听不下去,以吻封缄。
怎么就是不长记性。
迟珹暗骂自己,发誓下次再问这种问题自己就是狗。
一个小时后——
迟珹:汪汪汪。
-妹狗-
七夕,游迎夏和检元冬早早约完会回到家,做完该做的事后,她久违地没有立马睡觉,而是翻出护肤品做睡前护肤。
检元冬寸步不离跟在她旁边,在游迎夏坐下后也在桌子旁找了个位置,好奇地看着她。
“这是什么?”
“爽肤水。”
“这个呢?”
“眼霜。”
“这个是什么?”
“面霜。”
“涂那么多东西睡觉不会难受吗?”
游迎夏看了眼他没有一点瑕疵的皮肤,想起最近因为加班而冒出的痘痘,又恨又爱地将手中多余的护肤品抹在他脸上:“你今晚试试就知道了。”
检元冬想躲又不敢躲,象征性地挣扎了一下:“我不配用这些,你别浪费在我脸上了。”
游迎夏皮笑肉不笑:“不浪费,满足你的好奇心比较重要。”
当晚,检元冬悄悄起身去了卫生间。
等他回来后,游迎夏故作翻身他怀里缩,去蹭他的脸,感觉到他脸上带着凉意后,忍不住在心底笑出了声。
游迎夏确认完他刚刚起身是去洗脸这件事后,翻了个身背靠着他,双手握住他搭在腰上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一口。
检元冬察觉到她的动作,又把她翻过来面向自己,在她额前落下一吻。
“吵醒你了?”
“没睡着。”
“你今天还没说爱我。”检元冬声音压得很低,揉捏耳垂的手微微用力,听起来很是委屈。
游迎夏觉得好笑,“天天说不腻吗?”
“我天天都对你说,你觉得腻吗?”
检元冬每天早上出门前都会亲她一下然后说我爱你,出差的时候就发语音,总之每天都要说句爱你。
“游迎夏,我这个人很没安全感的。你今天如果不说爱我,我就会想你是不是在外面有别的狗了。”
游迎夏嘴角上扬的更厉害了:“真把自己当狗了啊?”
“对啊,我被你下咒变成小狗了,快点说爱我给我解咒。”
“行行行,今天我也很爱你。”
“明天呢?明天就不爱了吗?”
“明天更爱你,每天都更爱你一点。”
他哼了一声:“我就没你那么小气。”
“我每天都翻倍爱你,翻十倍。” ↑返回顶部↑
艾诺斯很少会后悔跟着简出来周游世界,只有在不得不用自己的宝剑抓鱼并串起来放在火上烤的时候,他才会生出些后悔之意。
虚华的饰物,漂亮的花束,美味的糖果,这些可以骗诱少女之心的东西对简来说完全不起作用,偷不得她的痴情。她只想用眼睛看遍世界,用双脚丈量这片大陆。
于是,公爵的儿子,未来的骑士团团长,国度里最年轻的荣誉骑士,为了得到所爱之人的芳心抛下一切无偿当她的护卫。
在旅行的第五天,艾诺斯买回来一辆马车。
简奇怪地看着他,问:“你不是说自己没有钱了吗?”
她曾说过不会嫌弃自己的爱人,艾诺斯便寻了个借口跟她说自己跟公爵断绝了父子关系,如今是个贫穷的骑士,小心翼翼地问简会不会不要他。
艾诺斯忘了这茬,大脑飞快运转,“嗯……你知道的,对于一个骑士来说赚钱不算什么难事,给我一天时间就能赚到一辆马车钱。”
从这里到最近的酒馆找侍卫买马车也就一天的事。
简:“为什么突然买马车?”
艾诺斯:“有辆马车的话你就可以坐在车里听雨了。”
两天前,他们在路边的酒馆里躲雨,简感叹说如果有辆马车的话就可以到外边去听雨了。
这话说得很轻很快,似有似无的感叹,艾诺斯还未来得及接话就换到了下一个话题。
“我随口说说的,你没必要放在心上。”
艾诺斯拉开车门,行了个礼示意她进去,“我也是随便买买,你无需在意。”
“败家子。”简嘟囔了一句,心底的甜意从压不住的嘴角溢出。
艾诺斯这么说只是不想让简有负担。
他知道简从小就没了亲人,拥有的东西都是自己努力赚来的,突然得到一件以爱为名的东西难免会感到不自在,觉得欠了对方什么。
马车只是一道前菜,艾诺斯在努力让简适应,毕竟以后她会得到更多更好的东西,未来的公爵夫人可不能因为别人送了她一条项链就感动得不行。
-黑白键-
即使是祝愿,偶尔也会因为一场个人音乐会而紧张。
她怕自己会失误,担心得整夜无法安眠,于是久违地生出不想再弹琴的念头。
“如果我出错了怎么办?”
“没事的,你不会出错的。”
“万一呢,万一就是出错了呢?”
陈述抱住她,道:“即使错了,我也爱你。”
“……你爱我有什么用。”祝愿咕哝着,压下嘴角以此掩饰心中莫名的愉悦。
曾经祝愿觉得这种无厘头的对话是不会出现她身上的,她也不觉得这样的话能起到什么安慰的作用。
可当陈述用这种眼神看着她表达爱意时,心里某处地方软的一塌糊涂,像是皑皑枝头的春雪融化,露出了新生的嫩芽。
祝愿不清楚自己是不是枯树,她比较想当一只小鸟。
她看过陈述小时候的作文,上面写着以后要成为一棵大树,为孤儿院的弟弟妹妹们遮风挡雨。
当时祝愿跟他说:那我就变成一只小鸟天天停在你枝头,你肯定会嫌我叽叽喳喳吵得你不得安宁。
陈述:为什么我们两个不能当人?
祝愿:可能是因为我们恋爱了吧。
恋爱中的人,要么是猫要么是狗。
他俩比较特殊,一个是树,一个是鸟。
- 行野-
温芃会做饭,但跟祝司年在一起后就没再做过了。
一是因为家里有负责做饭的阿姨,二是她对厨房很抗拒,除非必要否则不会下厨。
学做饭是因为父母工作忙,她得做饭给弟弟吃。
第一次独自下厨就被油溅到了手臂,起了一个很大的泡,很疼很疼,温芃用冷水泡了几分钟,又掰了段阳台的芦荟涂了好久才感到没那么痛。
妈妈下班后,她本来想跟妈妈讲这件事,可妈妈一回到家就问弟弟今天在学校里过得怎么样,全然没有看见她手臂上的伤。
温芃也很害怕洗碗。
十岁那年洗碗不小心摔碎了盘子,被爸妈揪着耳朵骂了一晚上,此后每次洗碗都小心翼翼,生怕再摔碎一个碗或一个盘子。
一个碗也才四五块钱,温芃却因为这四五块钱,担惊受怕了整个童年。
她厌食最严重的时候,会在跟祝司年推碗的过程里把不小心把碗给砸到地上。
里头的粥全洒了出来,碗碎得七零八落,那声音让温芃想起童年,僵在原地生怕祝司年像她爸妈一样发火。
“吓到了?有被烫到吗?”祝司年难得焦急,蹲下身去看她的腿生怕粥或者碗的碎片伤到了她。
后来温芃才知道,祝家的东西都不便宜。
她砸碎的那个碗比她一个月工资还贵,她生气时摔碎的那个花瓶可以买下她当时工作的公司,这些祝司年从没跟她提过,他只在意她有没有因此受伤。
事实上祝司年并不是如此大方的人。
祝愿曾不小心把他收藏的花瓶给撞到碎了一地,第二天就收到了单子让她还钱并且赔他新的花瓶。
学音乐的能赚多少钱,祝愿含泪从小金库里掏钱,然后再也没去过祝司年和温芃的家。
-狗-
冉瑾其实不怎么爱说话,但跟元序在一起时却像是变了个人似的。
特别是当元序质疑她的解题方法时,她能花上五分钟来证明自己,势必要让他承认她是正确的才肯罢休。
刚认识的时候,冉瑾的话特别少。
除去上课的时候,她讲话基本不超过五个字。
元序曾吐槽她是犯中二病装酷,换来冉瑾懵懂的眼神。
她不知道什么叫中二病,头一回虚心向他求教。
于是,元序花了一个周末带她补完网球王子灌篮高手等热血日漫。
那是冉瑾第一次接触书籍以外的东西。
在最活泼好动的年纪里,冉瑾没有玩伴陪她聊天。她好像天生就没朋友,家里只有一柜子的书。
小时候的冉瑾就是靠着这些书消磨时光,倒不是她有多爱看书,是家里只有这些。
闲下来的时候,元序会打游戏会看电影会玩模型,就是不会学习。他脑子好,考试前随便做两套题也能拿到不错的成绩。
而冉瑾会在晚上坐在茶几前,有时是做题,有时是看书。
他拉着冉瑾打过游戏,本想着秀一下自己高超的技术,最后看着战绩只能沉默。
聪明的人做什么都行,冉瑾刚玩的时候不了解人物和游戏规则,玩了两把后就展现出了较强的游戏天赋。说不上Carry全场,但也不拖后腿。
玩了两把觉得没意思,任凭元序怎么劝都不乐意陪他再玩,找了个洗澡的借口躲过去,换来一时的清静。
但冉瑾心里其实挺感谢元序的,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弥补了她很多的童年遗憾。
起码在未知晓真相前,元序是她晦暗人生里的一束光。
-因为我讨厌你-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简忆南不止一次问过江晏这个问题。
“我长得一般,家世普通,性格也不好。我懦弱,自私,永远都不会全心全意地去爱一个人。你现在能接受这些缺点毫无保留地爱我,十年二十年之后呢?你能保证对我的爱一如既往吗?”
承认缺点对简忆南来讲不是一件很难的事,这些缺点构成了一个真实的她,她接受这样的自己。
但是她有点害怕,怕从他口中听到“哪怕你一点可取之处也没有我也会喜欢你”“我知道你的缺点但是我还是爱你”之类的屁话。
他们在一起纠缠了五年,五年的时间对于人的一生来讲还是过于短暂。这五年里他可以包容所有的缺点,可爱意是会消磨的,会在鸡毛蒜皮的小事里,在歇斯底里的争吵中慢慢消磨。
当情欲所带来的刺激褪去,他还会包容这些缺点吗?
纵然简忆南明白自己对江晏的感情里没有爱意,但她享受了江晏这么久的爱,早已自私地将这些爱划为自己的物品。
江晏垂下眼,手指顺势将她遮挡住视线的发丝移到耳后。他的动作很轻很慢,像是在触碰一件珍宝。
“我不能保证。”
温润的嗓音在安静的空间里响起,这句话重重落在简忆南心上,击得她心口有些发麻。
“就像你之前说过的,未来的事情谁都没办法保证。我只知道我现在非你不可,如果你不在我身边,我会疯掉的。”
江晏俯下身,刻意压低的声音透过耳道传入心脏。
“所以别想着离开好吗?如果你不想被套上链子关在家里,身边只有我一个人,每天只能看的到我的话。”
“你知道的,我做得出来。”
简忆南的大脑已经没法思考,江晏揉捏着她的耳垂,继续说道:
“况且相貌家世根本就不重要,你的性格也没你想的那么糟糕。你接受并直视真实的自己,这并不懦弱,相反还很勇敢。你自身的魅力让你的缺点显得无关紧要,起码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你的缺点构成了真实的你,不能接受爱人的缺点,又怎么配谈爱?”
简忆南打断他的话,一开口是猝不及防的暗哑:“你分得清占有欲和爱吗?”
江晏俯下身吻住她,撬开齿关,双臂紧紧地把人困在怀里。
“那你分得清吗?占有欲和爱。”
在这个七夕,简忆南遇到了一个难题。
占有欲和爱,到底要怎样区分?
-公主与恶龙-
厉栀和裴屿都没有过七夕的习惯,他俩对这些节日不是很在意,甚至七夕当天裴屿还要去邻市出差。
裴屿是个自制力极强的人。
他的生活作息极其规律,十一点准时睡觉,早上七点起床晨跑,八点出门上班。
跟他同居后,厉栀比阎王还阴间的作息都被迫给调了回来,不过早上赖床的毛病还是没能改掉。
她睡眠浅,裴屿起床时的动静再轻都能感觉到。往常他都是闹钟一响就立马关掉起床,今天却一反常态地赖了会床。
厉栀背靠着他的胸膛,不耐烦地推开在脖颈处乱蹭的脑袋,啧了一声以示谴责。他报复性地掐了下她的腰,又亲了口她的脸才掀开被子起身。
谈了几年恋爱,裴屿一直在试图改变厉栀的坏习惯,效果不佳。比如厉栀喜欢一边吃东西一边喝水,他想改了四年都没改掉。
吃个早餐还要被盯着不能边喝酸奶边吃三明治,厉栀嫌烦,打发他道:“你今天不上班吗?”
裴屿皱起眉头:“我今天要出差,你不会忘了吧?”
厉栀沉默了会,自知理亏,在裴屿出门前都乖乖吃饭,还主动攀着他的肩给了一个送别吻。
清冽的气息将她整个人包围,呼吸被掠夺,酸奶的红枣味在唇齿间弥漫。灵活的舌尖肆无忌惮地乱闯,厉栀情不自禁轻哼出声,腰间的手跟着紧了几分。
不知吻了多久,等厉栀重新回到地面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四十五分了。
“一路顺风,我会想你的。”
来自恶龙的祝福,最好的七夕礼物。
-社畜X雏鸟-
社畜是没有七夕的。
肖廷玉跟顾雁白的七夕在周末提前过了,但在七夕这一天,顾雁白还是捧着花出现在了他公司楼下。
年轻人的精力很旺盛,回到家都快十一点了还想着找一部爱情电影来看当做过七夕。
虽然肖廷玉很想洗完澡抱着人睡觉,但心里因为没法在七夕当天出去约会感到愧疚,对他的小女朋友言听计从。
看完后顾雁白随口说了句里头的男主长的跟肖廷玉有点像,他就来了劲,特意从网上搜了那位男星的高清照,仔仔细细看了又看,最后得出长的没他好看的结论。
这样就算了,他还抓着顾雁白让她认同他的结论,并且说出他的三个样貌优点。
肖廷玉一把把人抱到腿上,抓着手腕将脸凑到她的手心里。因为姿势的原因,他微微仰起头,刘海顺势滑到两旁,露出饱满的额头。
明明是再熟悉不过的脸庞,是屋内的白炽灯也在他眼中的缘故吗,不然为什么肖廷玉的眼睛亮晶晶的,好似透亮的琉璃。
顾雁白看得脸有些发热,下意识挪开与他对视的视线,转而看向他的唇。
那晚,顾雁白在冲撞之下被迫夸了他一整宿。
-艺术家X花花公子-
白又夏的父母并不支持她画画。
在尚未准备好前被人推着去面对未知的事物,这是白又夏人生的常态。
她妈妈总是很急切,总是怕慢别人一步,所以经常让白又夏按照她的步调来走。
在白又夏小时候,她妈妈还是挺乐意让她去学艺术陶冶情操的。
钢琴、芭蕾、绘画这些白又夏都有涉猎。
小时候的白又夏很傻,钢琴弹得磕磕绊绊,芭蕾老是进错拍子,唯独绘画能完完整整地画出一份还算不错的画。
只因画画时,没有所谓的固定的节奏,一切都按创作人的想法来。在她画画的时候,妈妈不会在一旁催促指挥,白又夏能按照自己的步调走。
白又夏有个弟弟,拉小提琴的。
弟弟比较惨,小时候总被妈妈拉到客人面前表演拉小提琴。他学的比白又夏好,也不像白又夏因为紧张和没有准备就在外人面前失误。
他好像永远都准备好了,而白又夏永远都在准备中。
当白又夏被叫着去做什么事的时候,例如表演弹钢琴,例如参加芭蕾比赛,她都会说自己没准备好。
确实没准备好。不管是钢琴曲目还是心理建设,白又夏都需要确保自己不会出错了,才算是准备好了。
妈妈不理解,觉得这是她不愿去做的借口。
然后就会很生气地瞪着她,压低声音吼道:“那你什么时候才能准备好?怎么别人都可以就你不行?你比别人差吗?”
是啊,我就是比别人差。
这句话在白又夏心里出现过无数次,从来都没能说出口。
没有机会去说,她妈妈总是直接将她推上去,让她猝不及防地应对一切。
所以当Aaron将要不要跟他过七夕的选择权递到她面前时,白又夏难得没有用嘲讽冷漠的态度去对待他。
外国人不知道从哪得知国内的传统节日,一大早就敲门问她今天能不能跟他约会。
Aaron看着她真挚地发出邀请,好像他的眼里永远只会有她,这个认知如同一座堡垒般令白又夏感到安心。
看在这份安心的面子上,白又夏决定答应他一回。
-阳光小狗X高岭之花-
方淮跟白云的七夕是在他舍友的婚礼上度过的。
这种场合白云向来很吃得开,她仗着酒量好,来者不拒,甚至还帮方淮挡了好几杯酒。
高考后的暑假,白云自己买了一箱酒在家里练酒量。
她喝酒不上脸,到婚礼结束时看起来都跟正常人一样,只在离开酒店时拽住了方淮的衣摆,小声说自己头有点晕。
酒品也好,醉了就睡觉,此刻困意是被晚风吹走了,否则在方淮揽住她的腰让她靠在身上的时候就得睡过去。
婚宴的酒店离他们家很近,方淮怕到时候要喝酒就没开车。他只喝了一杯,没醉,牵着白云的手慢悠悠走回家。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婚礼。”白云踩上街边的石墩,傻乎乎冒出一句话。
方淮担心她摔下来,牵住她另一只手站到面前护着。
八月的夜晚,云团飘走露出皎洁的明月,街边是为了配合节日氛围挂上了些许小灯装饰的大树。
白云突然松开他,一手摘掉头顶不存在的帽子,另一手转了圈放在胸前,学着英国电影里的绅士礼,望着他道:
“这位先生,从今天起,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顺境还是逆境——”
她学着婚礼上神父的话,声音清脆,字句都含着笑。情绪一句一句递进,说到最后尾音都飘了起来,声音也愈来愈大。
公交车驶过带来一阵明亮的光,方淮听见自己的心跳震耳欲聋,视线也没法从她脸上移开。
怦,怦,怦。
“你愿意跟随我,陪伴我,走进一段崭新的生活吗?”
她的话跟神父的话差了很多,语气也不那么正式,更像是随口说出的玩笑。
可随着话语落下,方淮觉得自己世界里所有的石头都被震了起来,麻雀落在石头上跳来跳去,没完没了地尖叫。
所有的声音都在慢慢融合,最终在起伏的心跳声里汇成一句我愿意。
白云笑了,张开双臂往前扑去,被方淮稳稳接住。
第二天,白云忍着宿醉的头痛,问方淮自己昨晚有没有做什么奇怪的事。
“在路边跟我求婚然后扑倒我怀里边喊老婆边把口红印印满全脸最后回到家吵着要吃章鱼小丸子,这样算奇怪吗?”
白云:……啊哈,好困继续睡了。
-青梅竹马-
书本翻页的声音是最治愈的,鱼礼是这么认为的。
放学后她总是会一个人搭18路公交车到学校附近的新华书店,盘腿在地上坐下后,将书压在校服裙摆上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她读得入神,连身边来人了也不知道。
迟珹用纸巾铺在地上才肯坐下,从身后抽了本书翻了几页觉得无聊,就撑着下巴盯着鱼礼想看看她何时会发现自己。
书里的故事要比他的吸引力大,鱼礼愣是没注意到他。如果不是天快黑了,迟珹在她面前打了个轻轻的响指,鱼礼可能直到书读完都发现不了他的存在。
看完书两个小学生手牵手背着书包去搭公交,鱼礼困了靠在他肩上睡觉,到站了被摇醒,边打哈欠边被牵着走回家。
迟珹明知在鱼礼心里书比他要重要,但还是找着机会就要去试一下。
他会在快要将她撞到某个临界点的时候停下来,附在耳边问起半小时前她看的那本书的情节。
鱼礼被撞得支离破碎,捕捉到书名后却被拼了起来,含糊着跟他说:就是男主他发现……唔……
迟珹听不下去,以吻封缄。
怎么就是不长记性。
迟珹暗骂自己,发誓下次再问这种问题自己就是狗。
一个小时后——
迟珹:汪汪汪。
-妹狗-
七夕,游迎夏和检元冬早早约完会回到家,做完该做的事后,她久违地没有立马睡觉,而是翻出护肤品做睡前护肤。
检元冬寸步不离跟在她旁边,在游迎夏坐下后也在桌子旁找了个位置,好奇地看着她。
“这是什么?”
“爽肤水。”
“这个呢?”
“眼霜。”
“这个是什么?”
“面霜。”
“涂那么多东西睡觉不会难受吗?”
游迎夏看了眼他没有一点瑕疵的皮肤,想起最近因为加班而冒出的痘痘,又恨又爱地将手中多余的护肤品抹在他脸上:“你今晚试试就知道了。”
检元冬想躲又不敢躲,象征性地挣扎了一下:“我不配用这些,你别浪费在我脸上了。”
游迎夏皮笑肉不笑:“不浪费,满足你的好奇心比较重要。”
当晚,检元冬悄悄起身去了卫生间。
等他回来后,游迎夏故作翻身他怀里缩,去蹭他的脸,感觉到他脸上带着凉意后,忍不住在心底笑出了声。
游迎夏确认完他刚刚起身是去洗脸这件事后,翻了个身背靠着他,双手握住他搭在腰上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一口。
检元冬察觉到她的动作,又把她翻过来面向自己,在她额前落下一吻。
“吵醒你了?”
“没睡着。”
“你今天还没说爱我。”检元冬声音压得很低,揉捏耳垂的手微微用力,听起来很是委屈。
游迎夏觉得好笑,“天天说不腻吗?”
“我天天都对你说,你觉得腻吗?”
检元冬每天早上出门前都会亲她一下然后说我爱你,出差的时候就发语音,总之每天都要说句爱你。
“游迎夏,我这个人很没安全感的。你今天如果不说爱我,我就会想你是不是在外面有别的狗了。”
游迎夏嘴角上扬的更厉害了:“真把自己当狗了啊?”
“对啊,我被你下咒变成小狗了,快点说爱我给我解咒。”
“行行行,今天我也很爱你。”
“明天呢?明天就不爱了吗?”
“明天更爱你,每天都更爱你一点。”
他哼了一声:“我就没你那么小气。”
“我每天都翻倍爱你,翻十倍。” ↑返回顶部↑
-女仆-
艾诺斯很少会后悔跟着简出来周游世界,只有在不得不用自己的宝剑抓鱼并串起来放在火上烤的时候,他才会生出些后悔之意。
虚华的饰物,漂亮的花束,美味的糖果,这些可以骗诱少女之心的东西对简来说完全不起作用,偷不得她的痴情。她只想用眼睛看遍世界,用双脚丈量这片大陆。
于是,公爵的儿子,未来的骑士团团长,国度里最年轻的荣誉骑士,为了得到所爱之人的芳心抛下一切无偿当她的护卫。
在旅行的第五天,艾诺斯买回来一辆马车。
简奇怪地看着他,问:“你不是说自己没有钱了吗?”
她曾说过不会嫌弃自己的爱人,艾诺斯便寻了个借口跟她说自己跟公爵断绝了父子关系,如今是个贫穷的骑士,小心翼翼地问简会不会不要他。
艾诺斯忘了这茬,大脑飞快运转,“嗯……你知道的,对于一个骑士来说赚钱不算什么难事,给我一天时间就能赚到一辆马车钱。”
从这里到最近的酒馆找侍卫买马车也就一天的事。
简:“为什么突然买马车?”
艾诺斯:“有辆马车的话你就可以坐在车里听雨了。”
两天前,他们在路边的酒馆里躲雨,简感叹说如果有辆马车的话就可以到外边去听雨了。
这话说得很轻很快,似有似无的感叹,艾诺斯还未来得及接话就换到了下一个话题。
“我随口说说的,你没必要放在心上。”
艾诺斯拉开车门,行了个礼示意她进去,“我也是随便买买,你无需在意。”
“败家子。”简嘟囔了一句,心底的甜意从压不住的嘴角溢出。
艾诺斯这么说只是不想让简有负担。
他知道简从小就没了亲人,拥有的东西都是自己努力赚来的,突然得到一件以爱为名的东西难免会感到不自在,觉得欠了对方什么。
马车只是一道前菜,艾诺斯在努力让简适应,毕竟以后她会得到更多更好的东西,未来的公爵夫人可不能因为别人送了她一条项链就感动得不行。
-黑白键-
即使是祝愿,偶尔也会因为一场个人音乐会而紧张。
她怕自己会失误,担心得整夜无法安眠,于是久违地生出不想再弹琴的念头。
“如果我出错了怎么办?”
“没事的,你不会出错的。”
“万一呢,万一就是出错了呢?”
陈述抱住她,道:“即使错了,我也爱你。”
“……你爱我有什么用。”祝愿咕哝着,压下嘴角以此掩饰心中莫名的愉悦。
曾经祝愿觉得这种无厘头的对话是不会出现她身上的,她也不觉得这样的话能起到什么安慰的作用。
可当陈述用这种眼神看着她表达爱意时,心里某处地方软的一塌糊涂,像是皑皑枝头的春雪融化,露出了新生的嫩芽。
祝愿不清楚自己是不是枯树,她比较想当一只小鸟。
她看过陈述小时候的作文,上面写着以后要成为一棵大树,为孤儿院的弟弟妹妹们遮风挡雨。
当时祝愿跟他说:那我就变成一只小鸟天天停在你枝头,你肯定会嫌我叽叽喳喳吵得你不得安宁。
陈述:为什么我们两个不能当人?
祝愿:可能是因为我们恋爱了吧。
恋爱中的人,要么是猫要么是狗。
他俩比较特殊,一个是树,一个是鸟。
- 行野-
温芃会做饭,但跟祝司年在一起后就没再做过了。
一是因为家里有负责做饭的阿姨,二是她对厨房很抗拒,除非必要否则不会下厨。
学做饭是因为父母工作忙,她得做饭给弟弟吃。
第一次独自下厨就被油溅到了手臂,起了一个很大的泡,很疼很疼,温芃用冷水泡了几分钟,又掰了段阳台的芦荟涂了好久才感到没那么痛。
妈妈下班后,她本来想跟妈妈讲这件事,可妈妈一回到家就问弟弟今天在学校里过得怎么样,全然没有看见她手臂上的伤。
温芃也很害怕洗碗。
十岁那年洗碗不小心摔碎了盘子,被爸妈揪着耳朵骂了一晚上,此后每次洗碗都小心翼翼,生怕再摔碎一个碗或一个盘子。
一个碗也才四五块钱,温芃却因为这四五块钱,担惊受怕了整个童年。
她厌食最严重的时候,会在跟祝司年推碗的过程里把不小心把碗给砸到地上。
里头的粥全洒了出来,碗碎得七零八落,那声音让温芃想起童年,僵在原地生怕祝司年像她爸妈一样发火。
“吓到了?有被烫到吗?”祝司年难得焦急,蹲下身去看她的腿生怕粥或者碗的碎片伤到了她。
后来温芃才知道,祝家的东西都不便宜。
她砸碎的那个碗比她一个月工资还贵,她生气时摔碎的那个花瓶可以买下她当时工作的公司,这些祝司年从没跟她提过,他只在意她有没有因此受伤。
事实上祝司年并不是如此大方的人。
祝愿曾不小心把他收藏的花瓶给撞到碎了一地,第二天就收到了单子让她还钱并且赔他新的花瓶。
学音乐的能赚多少钱,祝愿含泪从小金库里掏钱,然后再也没去过祝司年和温芃的家。
-狗-
冉瑾其实不怎么爱说话,但跟元序在一起时却像是变了个人似的。
特别是当元序质疑她的解题方法时,她能花上五分钟来证明自己,势必要让他承认她是正确的才肯罢休。
刚认识的时候,冉瑾的话特别少。
除去上课的时候,她讲话基本不超过五个字。
元序曾吐槽她是犯中二病装酷,换来冉瑾懵懂的眼神。
她不知道什么叫中二病,头一回虚心向他求教。
于是,元序花了一个周末带她补完网球王子灌篮高手等热血日漫。
那是冉瑾第一次接触书籍以外的东西。
在最活泼好动的年纪里,冉瑾没有玩伴陪她聊天。她好像天生就没朋友,家里只有一柜子的书。
小时候的冉瑾就是靠着这些书消磨时光,倒不是她有多爱看书,是家里只有这些。
闲下来的时候,元序会打游戏会看电影会玩模型,就是不会学习。他脑子好,考试前随便做两套题也能拿到不错的成绩。
而冉瑾会在晚上坐在茶几前,有时是做题,有时是看书。
他拉着冉瑾打过游戏,本想着秀一下自己高超的技术,最后看着战绩只能沉默。
聪明的人做什么都行,冉瑾刚玩的时候不了解人物和游戏规则,玩了两把后就展现出了较强的游戏天赋。说不上Carry全场,但也不拖后腿。
玩了两把觉得没意思,任凭元序怎么劝都不乐意陪他再玩,找了个洗澡的借口躲过去,换来一时的清静。
但冉瑾心里其实挺感谢元序的,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弥补了她很多的童年遗憾。
起码在未知晓真相前,元序是她晦暗人生里的一束光。
-因为我讨厌你-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简忆南不止一次问过江晏这个问题。
“我长得一般,家世普通,性格也不好。我懦弱,自私,永远都不会全心全意地去爱一个人。你现在能接受这些缺点毫无保留地爱我,十年二十年之后呢?你能保证对我的爱一如既往吗?”
承认缺点对简忆南来讲不是一件很难的事,这些缺点构成了一个真实的她,她接受这样的自己。
但是她有点害怕,怕从他口中听到“哪怕你一点可取之处也没有我也会喜欢你”“我知道你的缺点但是我还是爱你”之类的屁话。
他们在一起纠缠了五年,五年的时间对于人的一生来讲还是过于短暂。这五年里他可以包容所有的缺点,可爱意是会消磨的,会在鸡毛蒜皮的小事里,在歇斯底里的争吵中慢慢消磨。
当情欲所带来的刺激褪去,他还会包容这些缺点吗?
纵然简忆南明白自己对江晏的感情里没有爱意,但她享受了江晏这么久的爱,早已自私地将这些爱划为自己的物品。
江晏垂下眼,手指顺势将她遮挡住视线的发丝移到耳后。他的动作很轻很慢,像是在触碰一件珍宝。
“我不能保证。”
温润的嗓音在安静的空间里响起,这句话重重落在简忆南心上,击得她心口有些发麻。
“就像你之前说过的,未来的事情谁都没办法保证。我只知道我现在非你不可,如果你不在我身边,我会疯掉的。”
江晏俯下身,刻意压低的声音透过耳道传入心脏。
“所以别想着离开好吗?如果你不想被套上链子关在家里,身边只有我一个人,每天只能看的到我的话。”
“你知道的,我做得出来。”
简忆南的大脑已经没法思考,江晏揉捏着她的耳垂,继续说道:
“况且相貌家世根本就不重要,你的性格也没你想的那么糟糕。你接受并直视真实的自己,这并不懦弱,相反还很勇敢。你自身的魅力让你的缺点显得无关紧要,起码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你的缺点构成了真实的你,不能接受爱人的缺点,又怎么配谈爱?”
简忆南打断他的话,一开口是猝不及防的暗哑:“你分得清占有欲和爱吗?”
江晏俯下身吻住她,撬开齿关,双臂紧紧地把人困在怀里。
“那你分得清吗?占有欲和爱。”
在这个七夕,简忆南遇到了一个难题。
占有欲和爱,到底要怎样区分?
-公主与恶龙-
厉栀和裴屿都没有过七夕的习惯,他俩对这些节日不是很在意,甚至七夕当天裴屿还要去邻市出差。
裴屿是个自制力极强的人。
他的生活作息极其规律,十一点准时睡觉,早上七点起床晨跑,八点出门上班。
跟他同居后,厉栀比阎王还阴间的作息都被迫给调了回来,不过早上赖床的毛病还是没能改掉。
她睡眠浅,裴屿起床时的动静再轻都能感觉到。往常他都是闹钟一响就立马关掉起床,今天却一反常态地赖了会床。
厉栀背靠着他的胸膛,不耐烦地推开在脖颈处乱蹭的脑袋,啧了一声以示谴责。他报复性地掐了下她的腰,又亲了口她的脸才掀开被子起身。
谈了几年恋爱,裴屿一直在试图改变厉栀的坏习惯,效果不佳。比如厉栀喜欢一边吃东西一边喝水,他想改了四年都没改掉。
吃个早餐还要被盯着不能边喝酸奶边吃三明治,厉栀嫌烦,打发他道:“你今天不上班吗?”
裴屿皱起眉头:“我今天要出差,你不会忘了吧?”
厉栀沉默了会,自知理亏,在裴屿出门前都乖乖吃饭,还主动攀着他的肩给了一个送别吻。
清冽的气息将她整个人包围,呼吸被掠夺,酸奶的红枣味在唇齿间弥漫。灵活的舌尖肆无忌惮地乱闯,厉栀情不自禁轻哼出声,腰间的手跟着紧了几分。
不知吻了多久,等厉栀重新回到地面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四十五分了。
“一路顺风,我会想你的。”
来自恶龙的祝福,最好的七夕礼物。
-社畜X雏鸟-
社畜是没有七夕的。
肖廷玉跟顾雁白的七夕在周末提前过了,但在七夕这一天,顾雁白还是捧着花出现在了他公司楼下。
年轻人的精力很旺盛,回到家都快十一点了还想着找一部爱情电影来看当做过七夕。
虽然肖廷玉很想洗完澡抱着人睡觉,但心里因为没法在七夕当天出去约会感到愧疚,对他的小女朋友言听计从。
看完后顾雁白随口说了句里头的男主长的跟肖廷玉有点像,他就来了劲,特意从网上搜了那位男星的高清照,仔仔细细看了又看,最后得出长的没他好看的结论。
这样就算了,他还抓着顾雁白让她认同他的结论,并且说出他的三个样貌优点。
肖廷玉一把把人抱到腿上,抓着手腕将脸凑到她的手心里。因为姿势的原因,他微微仰起头,刘海顺势滑到两旁,露出饱满的额头。
明明是再熟悉不过的脸庞,是屋内的白炽灯也在他眼中的缘故吗,不然为什么肖廷玉的眼睛亮晶晶的,好似透亮的琉璃。
顾雁白看得脸有些发热,下意识挪开与他对视的视线,转而看向他的唇。
那晚,顾雁白在冲撞之下被迫夸了他一整宿。
-艺术家X花花公子-
白又夏的父母并不支持她画画。
在尚未准备好前被人推着去面对未知的事物,这是白又夏人生的常态。
她妈妈总是很急切,总是怕慢别人一步,所以经常让白又夏按照她的步调来走。
在白又夏小时候,她妈妈还是挺乐意让她去学艺术陶冶情操的。
钢琴、芭蕾、绘画这些白又夏都有涉猎。
小时候的白又夏很傻,钢琴弹得磕磕绊绊,芭蕾老是进错拍子,唯独绘画能完完整整地画出一份还算不错的画。
只因画画时,没有所谓的固定的节奏,一切都按创作人的想法来。在她画画的时候,妈妈不会在一旁催促指挥,白又夏能按照自己的步调走。
白又夏有个弟弟,拉小提琴的。
弟弟比较惨,小时候总被妈妈拉到客人面前表演拉小提琴。他学的比白又夏好,也不像白又夏因为紧张和没有准备就在外人面前失误。
他好像永远都准备好了,而白又夏永远都在准备中。
当白又夏被叫着去做什么事的时候,例如表演弹钢琴,例如参加芭蕾比赛,她都会说自己没准备好。
确实没准备好。不管是钢琴曲目还是心理建设,白又夏都需要确保自己不会出错了,才算是准备好了。
妈妈不理解,觉得这是她不愿去做的借口。
然后就会很生气地瞪着她,压低声音吼道:“那你什么时候才能准备好?怎么别人都可以就你不行?你比别人差吗?”
是啊,我就是比别人差。
这句话在白又夏心里出现过无数次,从来都没能说出口。
没有机会去说,她妈妈总是直接将她推上去,让她猝不及防地应对一切。
所以当Aaron将要不要跟他过七夕的选择权递到她面前时,白又夏难得没有用嘲讽冷漠的态度去对待他。
外国人不知道从哪得知国内的传统节日,一大早就敲门问她今天能不能跟他约会。
Aaron看着她真挚地发出邀请,好像他的眼里永远只会有她,这个认知如同一座堡垒般令白又夏感到安心。
看在这份安心的面子上,白又夏决定答应他一回。
-阳光小狗X高岭之花-
方淮跟白云的七夕是在他舍友的婚礼上度过的。
这种场合白云向来很吃得开,她仗着酒量好,来者不拒,甚至还帮方淮挡了好几杯酒。
高考后的暑假,白云自己买了一箱酒在家里练酒量。
她喝酒不上脸,到婚礼结束时看起来都跟正常人一样,只在离开酒店时拽住了方淮的衣摆,小声说自己头有点晕。
酒品也好,醉了就睡觉,此刻困意是被晚风吹走了,否则在方淮揽住她的腰让她靠在身上的时候就得睡过去。
婚宴的酒店离他们家很近,方淮怕到时候要喝酒就没开车。他只喝了一杯,没醉,牵着白云的手慢悠悠走回家。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婚礼。”白云踩上街边的石墩,傻乎乎冒出一句话。
方淮担心她摔下来,牵住她另一只手站到面前护着。
八月的夜晚,云团飘走露出皎洁的明月,街边是为了配合节日氛围挂上了些许小灯装饰的大树。
白云突然松开他,一手摘掉头顶不存在的帽子,另一手转了圈放在胸前,学着英国电影里的绅士礼,望着他道:
“这位先生,从今天起,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顺境还是逆境——”
她学着婚礼上神父的话,声音清脆,字句都含着笑。情绪一句一句递进,说到最后尾音都飘了起来,声音也愈来愈大。
公交车驶过带来一阵明亮的光,方淮听见自己的心跳震耳欲聋,视线也没法从她脸上移开。
怦,怦,怦。
“你愿意跟随我,陪伴我,走进一段崭新的生活吗?”
她的话跟神父的话差了很多,语气也不那么正式,更像是随口说出的玩笑。
可随着话语落下,方淮觉得自己世界里所有的石头都被震了起来,麻雀落在石头上跳来跳去,没完没了地尖叫。
所有的声音都在慢慢融合,最终在起伏的心跳声里汇成一句我愿意。
白云笑了,张开双臂往前扑去,被方淮稳稳接住。
第二天,白云忍着宿醉的头痛,问方淮自己昨晚有没有做什么奇怪的事。
“在路边跟我求婚然后扑倒我怀里边喊老婆边把口红印印满全脸最后回到家吵着要吃章鱼小丸子,这样算奇怪吗?”
白云:……啊哈,好困继续睡了。
-青梅竹马-
书本翻页的声音是最治愈的,鱼礼是这么认为的。
放学后她总是会一个人搭18路公交车到学校附近的新华书店,盘腿在地上坐下后,将书压在校服裙摆上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她读得入神,连身边来人了也不知道。
迟珹用纸巾铺在地上才肯坐下,从身后抽了本书翻了几页觉得无聊,就撑着下巴盯着鱼礼想看看她何时会发现自己。
书里的故事要比他的吸引力大,鱼礼愣是没注意到他。如果不是天快黑了,迟珹在她面前打了个轻轻的响指,鱼礼可能直到书读完都发现不了他的存在。
看完书两个小学生手牵手背着书包去搭公交,鱼礼困了靠在他肩上睡觉,到站了被摇醒,边打哈欠边被牵着走回家。
迟珹明知在鱼礼心里书比他要重要,但还是找着机会就要去试一下。
他会在快要将她撞到某个临界点的时候停下来,附在耳边问起半小时前她看的那本书的情节。
鱼礼被撞得支离破碎,捕捉到书名后却被拼了起来,含糊着跟他说:就是男主他发现……唔……
迟珹听不下去,以吻封缄。
怎么就是不长记性。
迟珹暗骂自己,发誓下次再问这种问题自己就是狗。
一个小时后——
迟珹:汪汪汪。
-妹狗-
七夕,游迎夏和检元冬早早约完会回到家,做完该做的事后,她久违地没有立马睡觉,而是翻出护肤品做睡前护肤。
检元冬寸步不离跟在她旁边,在游迎夏坐下后也在桌子旁找了个位置,好奇地看着她。
“这是什么?”
“爽肤水。”
“这个呢?”
“眼霜。”
“这个是什么?”
“面霜。”
“涂那么多东西睡觉不会难受吗?”
游迎夏看了眼他没有一点瑕疵的皮肤,想起最近因为加班而冒出的痘痘,又恨又爱地将手中多余的护肤品抹在他脸上:“你今晚试试就知道了。”
检元冬想躲又不敢躲,象征性地挣扎了一下:“我不配用这些,你别浪费在我脸上了。”
游迎夏皮笑肉不笑:“不浪费,满足你的好奇心比较重要。”
当晚,检元冬悄悄起身去了卫生间。
等他回来后,游迎夏故作翻身他怀里缩,去蹭他的脸,感觉到他脸上带着凉意后,忍不住在心底笑出了声。
游迎夏确认完他刚刚起身是去洗脸这件事后,翻了个身背靠着他,双手握住他搭在腰上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一口。
检元冬察觉到她的动作,又把她翻过来面向自己,在她额前落下一吻。
“吵醒你了?”
“没睡着。”
“你今天还没说爱我。”检元冬声音压得很低,揉捏耳垂的手微微用力,听起来很是委屈。
游迎夏觉得好笑,“天天说不腻吗?”
“我天天都对你说,你觉得腻吗?”
检元冬每天早上出门前都会亲她一下然后说我爱你,出差的时候就发语音,总之每天都要说句爱你。
“游迎夏,我这个人很没安全感的。你今天如果不说爱我,我就会想你是不是在外面有别的狗了。”
游迎夏嘴角上扬的更厉害了:“真把自己当狗了啊?”
“对啊,我被你下咒变成小狗了,快点说爱我给我解咒。”
“行行行,今天我也很爱你。”
“明天呢?明天就不爱了吗?”
“明天更爱你,每天都更爱你一点。”
他哼了一声:“我就没你那么小气。”
“我每天都翻倍爱你,翻十倍。”
艾诺斯很少会后悔跟着简出来周游世界,只有在不得不用自己的宝剑抓鱼并串起来放在火上烤的时候,他才会生出些后悔之意。
虚华的饰物,漂亮的花束,美味的糖果,这些可以骗诱少女之心的东西对简来说完全不起作用,偷不得她的痴情。她只想用眼睛看遍世界,用双脚丈量这片大陆。
于是,公爵的儿子,未来的骑士团团长,国度里最年轻的荣誉骑士,为了得到所爱之人的芳心抛下一切无偿当她的护卫。
在旅行的第五天,艾诺斯买回来一辆马车。
简奇怪地看着他,问:“你不是说自己没有钱了吗?”
她曾说过不会嫌弃自己的爱人,艾诺斯便寻了个借口跟她说自己跟公爵断绝了父子关系,如今是个贫穷的骑士,小心翼翼地问简会不会不要他。
艾诺斯忘了这茬,大脑飞快运转,“嗯……你知道的,对于一个骑士来说赚钱不算什么难事,给我一天时间就能赚到一辆马车钱。”
从这里到最近的酒馆找侍卫买马车也就一天的事。
简:“为什么突然买马车?”
艾诺斯:“有辆马车的话你就可以坐在车里听雨了。”
两天前,他们在路边的酒馆里躲雨,简感叹说如果有辆马车的话就可以到外边去听雨了。
这话说得很轻很快,似有似无的感叹,艾诺斯还未来得及接话就换到了下一个话题。
“我随口说说的,你没必要放在心上。”
艾诺斯拉开车门,行了个礼示意她进去,“我也是随便买买,你无需在意。”
“败家子。”简嘟囔了一句,心底的甜意从压不住的嘴角溢出。
艾诺斯这么说只是不想让简有负担。
他知道简从小就没了亲人,拥有的东西都是自己努力赚来的,突然得到一件以爱为名的东西难免会感到不自在,觉得欠了对方什么。
马车只是一道前菜,艾诺斯在努力让简适应,毕竟以后她会得到更多更好的东西,未来的公爵夫人可不能因为别人送了她一条项链就感动得不行。
-黑白键-
即使是祝愿,偶尔也会因为一场个人音乐会而紧张。
她怕自己会失误,担心得整夜无法安眠,于是久违地生出不想再弹琴的念头。
“如果我出错了怎么办?”
“没事的,你不会出错的。”
“万一呢,万一就是出错了呢?”
陈述抱住她,道:“即使错了,我也爱你。”
“……你爱我有什么用。”祝愿咕哝着,压下嘴角以此掩饰心中莫名的愉悦。
曾经祝愿觉得这种无厘头的对话是不会出现她身上的,她也不觉得这样的话能起到什么安慰的作用。
可当陈述用这种眼神看着她表达爱意时,心里某处地方软的一塌糊涂,像是皑皑枝头的春雪融化,露出了新生的嫩芽。
祝愿不清楚自己是不是枯树,她比较想当一只小鸟。
她看过陈述小时候的作文,上面写着以后要成为一棵大树,为孤儿院的弟弟妹妹们遮风挡雨。
当时祝愿跟他说:那我就变成一只小鸟天天停在你枝头,你肯定会嫌我叽叽喳喳吵得你不得安宁。
陈述:为什么我们两个不能当人?
祝愿:可能是因为我们恋爱了吧。
恋爱中的人,要么是猫要么是狗。
他俩比较特殊,一个是树,一个是鸟。
- 行野-
温芃会做饭,但跟祝司年在一起后就没再做过了。
一是因为家里有负责做饭的阿姨,二是她对厨房很抗拒,除非必要否则不会下厨。
学做饭是因为父母工作忙,她得做饭给弟弟吃。
第一次独自下厨就被油溅到了手臂,起了一个很大的泡,很疼很疼,温芃用冷水泡了几分钟,又掰了段阳台的芦荟涂了好久才感到没那么痛。
妈妈下班后,她本来想跟妈妈讲这件事,可妈妈一回到家就问弟弟今天在学校里过得怎么样,全然没有看见她手臂上的伤。
温芃也很害怕洗碗。
十岁那年洗碗不小心摔碎了盘子,被爸妈揪着耳朵骂了一晚上,此后每次洗碗都小心翼翼,生怕再摔碎一个碗或一个盘子。
一个碗也才四五块钱,温芃却因为这四五块钱,担惊受怕了整个童年。
她厌食最严重的时候,会在跟祝司年推碗的过程里把不小心把碗给砸到地上。
里头的粥全洒了出来,碗碎得七零八落,那声音让温芃想起童年,僵在原地生怕祝司年像她爸妈一样发火。
“吓到了?有被烫到吗?”祝司年难得焦急,蹲下身去看她的腿生怕粥或者碗的碎片伤到了她。
后来温芃才知道,祝家的东西都不便宜。
她砸碎的那个碗比她一个月工资还贵,她生气时摔碎的那个花瓶可以买下她当时工作的公司,这些祝司年从没跟她提过,他只在意她有没有因此受伤。
事实上祝司年并不是如此大方的人。
祝愿曾不小心把他收藏的花瓶给撞到碎了一地,第二天就收到了单子让她还钱并且赔他新的花瓶。
学音乐的能赚多少钱,祝愿含泪从小金库里掏钱,然后再也没去过祝司年和温芃的家。
-狗-
冉瑾其实不怎么爱说话,但跟元序在一起时却像是变了个人似的。
特别是当元序质疑她的解题方法时,她能花上五分钟来证明自己,势必要让他承认她是正确的才肯罢休。
刚认识的时候,冉瑾的话特别少。
除去上课的时候,她讲话基本不超过五个字。
元序曾吐槽她是犯中二病装酷,换来冉瑾懵懂的眼神。
她不知道什么叫中二病,头一回虚心向他求教。
于是,元序花了一个周末带她补完网球王子灌篮高手等热血日漫。
那是冉瑾第一次接触书籍以外的东西。
在最活泼好动的年纪里,冉瑾没有玩伴陪她聊天。她好像天生就没朋友,家里只有一柜子的书。
小时候的冉瑾就是靠着这些书消磨时光,倒不是她有多爱看书,是家里只有这些。
闲下来的时候,元序会打游戏会看电影会玩模型,就是不会学习。他脑子好,考试前随便做两套题也能拿到不错的成绩。
而冉瑾会在晚上坐在茶几前,有时是做题,有时是看书。
他拉着冉瑾打过游戏,本想着秀一下自己高超的技术,最后看着战绩只能沉默。
聪明的人做什么都行,冉瑾刚玩的时候不了解人物和游戏规则,玩了两把后就展现出了较强的游戏天赋。说不上Carry全场,但也不拖后腿。
玩了两把觉得没意思,任凭元序怎么劝都不乐意陪他再玩,找了个洗澡的借口躲过去,换来一时的清静。
但冉瑾心里其实挺感谢元序的,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弥补了她很多的童年遗憾。
起码在未知晓真相前,元序是她晦暗人生里的一束光。
-因为我讨厌你-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简忆南不止一次问过江晏这个问题。
“我长得一般,家世普通,性格也不好。我懦弱,自私,永远都不会全心全意地去爱一个人。你现在能接受这些缺点毫无保留地爱我,十年二十年之后呢?你能保证对我的爱一如既往吗?”
承认缺点对简忆南来讲不是一件很难的事,这些缺点构成了一个真实的她,她接受这样的自己。
但是她有点害怕,怕从他口中听到“哪怕你一点可取之处也没有我也会喜欢你”“我知道你的缺点但是我还是爱你”之类的屁话。
他们在一起纠缠了五年,五年的时间对于人的一生来讲还是过于短暂。这五年里他可以包容所有的缺点,可爱意是会消磨的,会在鸡毛蒜皮的小事里,在歇斯底里的争吵中慢慢消磨。
当情欲所带来的刺激褪去,他还会包容这些缺点吗?
纵然简忆南明白自己对江晏的感情里没有爱意,但她享受了江晏这么久的爱,早已自私地将这些爱划为自己的物品。
江晏垂下眼,手指顺势将她遮挡住视线的发丝移到耳后。他的动作很轻很慢,像是在触碰一件珍宝。
“我不能保证。”
温润的嗓音在安静的空间里响起,这句话重重落在简忆南心上,击得她心口有些发麻。
“就像你之前说过的,未来的事情谁都没办法保证。我只知道我现在非你不可,如果你不在我身边,我会疯掉的。”
江晏俯下身,刻意压低的声音透过耳道传入心脏。
“所以别想着离开好吗?如果你不想被套上链子关在家里,身边只有我一个人,每天只能看的到我的话。”
“你知道的,我做得出来。”
简忆南的大脑已经没法思考,江晏揉捏着她的耳垂,继续说道:
“况且相貌家世根本就不重要,你的性格也没你想的那么糟糕。你接受并直视真实的自己,这并不懦弱,相反还很勇敢。你自身的魅力让你的缺点显得无关紧要,起码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你的缺点构成了真实的你,不能接受爱人的缺点,又怎么配谈爱?”
简忆南打断他的话,一开口是猝不及防的暗哑:“你分得清占有欲和爱吗?”
江晏俯下身吻住她,撬开齿关,双臂紧紧地把人困在怀里。
“那你分得清吗?占有欲和爱。”
在这个七夕,简忆南遇到了一个难题。
占有欲和爱,到底要怎样区分?
-公主与恶龙-
厉栀和裴屿都没有过七夕的习惯,他俩对这些节日不是很在意,甚至七夕当天裴屿还要去邻市出差。
裴屿是个自制力极强的人。
他的生活作息极其规律,十一点准时睡觉,早上七点起床晨跑,八点出门上班。
跟他同居后,厉栀比阎王还阴间的作息都被迫给调了回来,不过早上赖床的毛病还是没能改掉。
她睡眠浅,裴屿起床时的动静再轻都能感觉到。往常他都是闹钟一响就立马关掉起床,今天却一反常态地赖了会床。
厉栀背靠着他的胸膛,不耐烦地推开在脖颈处乱蹭的脑袋,啧了一声以示谴责。他报复性地掐了下她的腰,又亲了口她的脸才掀开被子起身。
谈了几年恋爱,裴屿一直在试图改变厉栀的坏习惯,效果不佳。比如厉栀喜欢一边吃东西一边喝水,他想改了四年都没改掉。
吃个早餐还要被盯着不能边喝酸奶边吃三明治,厉栀嫌烦,打发他道:“你今天不上班吗?”
裴屿皱起眉头:“我今天要出差,你不会忘了吧?”
厉栀沉默了会,自知理亏,在裴屿出门前都乖乖吃饭,还主动攀着他的肩给了一个送别吻。
清冽的气息将她整个人包围,呼吸被掠夺,酸奶的红枣味在唇齿间弥漫。灵活的舌尖肆无忌惮地乱闯,厉栀情不自禁轻哼出声,腰间的手跟着紧了几分。
不知吻了多久,等厉栀重新回到地面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四十五分了。
“一路顺风,我会想你的。”
来自恶龙的祝福,最好的七夕礼物。
-社畜X雏鸟-
社畜是没有七夕的。
肖廷玉跟顾雁白的七夕在周末提前过了,但在七夕这一天,顾雁白还是捧着花出现在了他公司楼下。
年轻人的精力很旺盛,回到家都快十一点了还想着找一部爱情电影来看当做过七夕。
虽然肖廷玉很想洗完澡抱着人睡觉,但心里因为没法在七夕当天出去约会感到愧疚,对他的小女朋友言听计从。
看完后顾雁白随口说了句里头的男主长的跟肖廷玉有点像,他就来了劲,特意从网上搜了那位男星的高清照,仔仔细细看了又看,最后得出长的没他好看的结论。
这样就算了,他还抓着顾雁白让她认同他的结论,并且说出他的三个样貌优点。
肖廷玉一把把人抱到腿上,抓着手腕将脸凑到她的手心里。因为姿势的原因,他微微仰起头,刘海顺势滑到两旁,露出饱满的额头。
明明是再熟悉不过的脸庞,是屋内的白炽灯也在他眼中的缘故吗,不然为什么肖廷玉的眼睛亮晶晶的,好似透亮的琉璃。
顾雁白看得脸有些发热,下意识挪开与他对视的视线,转而看向他的唇。
那晚,顾雁白在冲撞之下被迫夸了他一整宿。
-艺术家X花花公子-
白又夏的父母并不支持她画画。
在尚未准备好前被人推着去面对未知的事物,这是白又夏人生的常态。
她妈妈总是很急切,总是怕慢别人一步,所以经常让白又夏按照她的步调来走。
在白又夏小时候,她妈妈还是挺乐意让她去学艺术陶冶情操的。
钢琴、芭蕾、绘画这些白又夏都有涉猎。
小时候的白又夏很傻,钢琴弹得磕磕绊绊,芭蕾老是进错拍子,唯独绘画能完完整整地画出一份还算不错的画。
只因画画时,没有所谓的固定的节奏,一切都按创作人的想法来。在她画画的时候,妈妈不会在一旁催促指挥,白又夏能按照自己的步调走。
白又夏有个弟弟,拉小提琴的。
弟弟比较惨,小时候总被妈妈拉到客人面前表演拉小提琴。他学的比白又夏好,也不像白又夏因为紧张和没有准备就在外人面前失误。
他好像永远都准备好了,而白又夏永远都在准备中。
当白又夏被叫着去做什么事的时候,例如表演弹钢琴,例如参加芭蕾比赛,她都会说自己没准备好。
确实没准备好。不管是钢琴曲目还是心理建设,白又夏都需要确保自己不会出错了,才算是准备好了。
妈妈不理解,觉得这是她不愿去做的借口。
然后就会很生气地瞪着她,压低声音吼道:“那你什么时候才能准备好?怎么别人都可以就你不行?你比别人差吗?”
是啊,我就是比别人差。
这句话在白又夏心里出现过无数次,从来都没能说出口。
没有机会去说,她妈妈总是直接将她推上去,让她猝不及防地应对一切。
所以当Aaron将要不要跟他过七夕的选择权递到她面前时,白又夏难得没有用嘲讽冷漠的态度去对待他。
外国人不知道从哪得知国内的传统节日,一大早就敲门问她今天能不能跟他约会。
Aaron看着她真挚地发出邀请,好像他的眼里永远只会有她,这个认知如同一座堡垒般令白又夏感到安心。
看在这份安心的面子上,白又夏决定答应他一回。
-阳光小狗X高岭之花-
方淮跟白云的七夕是在他舍友的婚礼上度过的。
这种场合白云向来很吃得开,她仗着酒量好,来者不拒,甚至还帮方淮挡了好几杯酒。
高考后的暑假,白云自己买了一箱酒在家里练酒量。
她喝酒不上脸,到婚礼结束时看起来都跟正常人一样,只在离开酒店时拽住了方淮的衣摆,小声说自己头有点晕。
酒品也好,醉了就睡觉,此刻困意是被晚风吹走了,否则在方淮揽住她的腰让她靠在身上的时候就得睡过去。
婚宴的酒店离他们家很近,方淮怕到时候要喝酒就没开车。他只喝了一杯,没醉,牵着白云的手慢悠悠走回家。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婚礼。”白云踩上街边的石墩,傻乎乎冒出一句话。
方淮担心她摔下来,牵住她另一只手站到面前护着。
八月的夜晚,云团飘走露出皎洁的明月,街边是为了配合节日氛围挂上了些许小灯装饰的大树。
白云突然松开他,一手摘掉头顶不存在的帽子,另一手转了圈放在胸前,学着英国电影里的绅士礼,望着他道:
“这位先生,从今天起,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顺境还是逆境——”
她学着婚礼上神父的话,声音清脆,字句都含着笑。情绪一句一句递进,说到最后尾音都飘了起来,声音也愈来愈大。
公交车驶过带来一阵明亮的光,方淮听见自己的心跳震耳欲聋,视线也没法从她脸上移开。
怦,怦,怦。
“你愿意跟随我,陪伴我,走进一段崭新的生活吗?”
她的话跟神父的话差了很多,语气也不那么正式,更像是随口说出的玩笑。
可随着话语落下,方淮觉得自己世界里所有的石头都被震了起来,麻雀落在石头上跳来跳去,没完没了地尖叫。
所有的声音都在慢慢融合,最终在起伏的心跳声里汇成一句我愿意。
白云笑了,张开双臂往前扑去,被方淮稳稳接住。
第二天,白云忍着宿醉的头痛,问方淮自己昨晚有没有做什么奇怪的事。
“在路边跟我求婚然后扑倒我怀里边喊老婆边把口红印印满全脸最后回到家吵着要吃章鱼小丸子,这样算奇怪吗?”
白云:……啊哈,好困继续睡了。
-青梅竹马-
书本翻页的声音是最治愈的,鱼礼是这么认为的。
放学后她总是会一个人搭18路公交车到学校附近的新华书店,盘腿在地上坐下后,将书压在校服裙摆上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她读得入神,连身边来人了也不知道。
迟珹用纸巾铺在地上才肯坐下,从身后抽了本书翻了几页觉得无聊,就撑着下巴盯着鱼礼想看看她何时会发现自己。
书里的故事要比他的吸引力大,鱼礼愣是没注意到他。如果不是天快黑了,迟珹在她面前打了个轻轻的响指,鱼礼可能直到书读完都发现不了他的存在。
看完书两个小学生手牵手背着书包去搭公交,鱼礼困了靠在他肩上睡觉,到站了被摇醒,边打哈欠边被牵着走回家。
迟珹明知在鱼礼心里书比他要重要,但还是找着机会就要去试一下。
他会在快要将她撞到某个临界点的时候停下来,附在耳边问起半小时前她看的那本书的情节。
鱼礼被撞得支离破碎,捕捉到书名后却被拼了起来,含糊着跟他说:就是男主他发现……唔……
迟珹听不下去,以吻封缄。
怎么就是不长记性。
迟珹暗骂自己,发誓下次再问这种问题自己就是狗。
一个小时后——
迟珹:汪汪汪。
-妹狗-
七夕,游迎夏和检元冬早早约完会回到家,做完该做的事后,她久违地没有立马睡觉,而是翻出护肤品做睡前护肤。
检元冬寸步不离跟在她旁边,在游迎夏坐下后也在桌子旁找了个位置,好奇地看着她。
“这是什么?”
“爽肤水。”
“这个呢?”
“眼霜。”
“这个是什么?”
“面霜。”
“涂那么多东西睡觉不会难受吗?”
游迎夏看了眼他没有一点瑕疵的皮肤,想起最近因为加班而冒出的痘痘,又恨又爱地将手中多余的护肤品抹在他脸上:“你今晚试试就知道了。”
检元冬想躲又不敢躲,象征性地挣扎了一下:“我不配用这些,你别浪费在我脸上了。”
游迎夏皮笑肉不笑:“不浪费,满足你的好奇心比较重要。”
当晚,检元冬悄悄起身去了卫生间。
等他回来后,游迎夏故作翻身他怀里缩,去蹭他的脸,感觉到他脸上带着凉意后,忍不住在心底笑出了声。
游迎夏确认完他刚刚起身是去洗脸这件事后,翻了个身背靠着他,双手握住他搭在腰上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一口。
检元冬察觉到她的动作,又把她翻过来面向自己,在她额前落下一吻。
“吵醒你了?”
“没睡着。”
“你今天还没说爱我。”检元冬声音压得很低,揉捏耳垂的手微微用力,听起来很是委屈。
游迎夏觉得好笑,“天天说不腻吗?”
“我天天都对你说,你觉得腻吗?”
检元冬每天早上出门前都会亲她一下然后说我爱你,出差的时候就发语音,总之每天都要说句爱你。
“游迎夏,我这个人很没安全感的。你今天如果不说爱我,我就会想你是不是在外面有别的狗了。”
游迎夏嘴角上扬的更厉害了:“真把自己当狗了啊?”
“对啊,我被你下咒变成小狗了,快点说爱我给我解咒。”
“行行行,今天我也很爱你。”
“明天呢?明天就不爱了吗?”
“明天更爱你,每天都更爱你一点。”
他哼了一声:“我就没你那么小气。”
“我每天都翻倍爱你,翻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