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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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1986
    地点:东区
    天还没亮,摊贩、工人、卖菜的,杀猪的,就都在早市里活络了起来。
    在早市里长大的孩子,早看惯了各种杀鱼杀猪杀鸡宰鹅的剖肚放血,所以他几乎不怕血尿体液,这些世俗里所谓的污秽肮脏之物,所以走外科的初期,他倒是如鱼得水,很早就能克服,环境优越的孩子所难以克服的血腥之气,因此,他比同辈人还要积极跟往前去走那么一步,选择劳心劳力的外科。
    所以是早市养大了他,也给了他没有想过的恩赐。
    因此他从小就习惯性的,在放学后绕到早市去看看早市,那杳无人烟的样子,他觉得繁忙的早市都有这种门可罗雀的时候,那么为什么他的人生却永远都处在低迷?
    十五岁的那年,他像往日一样,放学后逛完早市便沿着大路走回家时,却意外看见了一台,他根本连看都没看过的黑色加长型豪车,就停在路边。
    车里下来一个中年梳着油头的男人,男人把一小女孩给抱了下车,甚至一路赶骂,脾气明显还有点上头。
    他甚至远远的,还能听见那男人,在骂这小女孩不受教不听话,不配当他的孩子,让她给别人家当小孩算了。
    男人骂完就自己让司机把车开走,小女孩子明明穿着美丽又好看的小裙子,却疯狂地哭泣追赶着车子。他觉得,怎么会有这样的父母,要用这种态度来对待自己的孩子,他甚至猜想,小女孩的父母应该会把车子停下,或是气消了就会回头接她的。
    可是,他跟着那小女孩走了五分钟十分钟,车子都没有回头,甚至边上有一个奇怪的老男人上前故意跟这小女孩说话,甚至拿糖果给她,让小女孩跟着老男人走。
    他突然走上前,把小女孩跟老男人隔开,甚至把小女孩牵到自己边上说,"我刚已经记住了这小女孩他家的车号,打电话报警就行了。况且她父母说不准就在边上偷看这小女孩子,估计就是想教训吓吓她,让她不敢再调皮不乖了。"
    老男人见状,便心虚的走的远远的,糖果也从新塞回自己的兜里,举止说有多怪就有多怪。
    他才蹲下看着小女孩,就见到这小女孩的红色小裙子上有着好看的蕾丝花边,边上有着加厚的兔毛外衣跟毛茸茸的小帽子,把小女孩圆滚滚的脸衬的冰雪可爱,哭过的眼睛又大又亮。
    绑在她头发上的蝴蝶结,也精致的像是会烫人那般的灼灼发亮。他这辈子都没看过有哪个女同学或是女人,能用着或是穿着那么细致又好看的发饰跟裙子。他觉得这小女孩的父母,应该很疼爱她的,不可能不要这小姑娘的。
    "我没有调皮,可是爸爸不要我了。"
    小女孩主动跟他说话时,还在哭,眼泪亮晶晶的像是汽水中,源源不断发散的气泡一样。
    方逮却觉得这小女孩很有趣,一般的六七岁孩子都是发脾气的乱哭闹,可她只敢轻轻的哭,轻轻地吸着鼻子,整个脸就胀的红红的,头发也因为刚才的奔跑有些乱乱的,小手冻得红红的还捏着自己的裙摆。
    他看着这小女孩,心里有些难过,就那么小的孩子能懂什么呢,何必要用那么激烈的手段,来吓孩子。
    孩子知道自己可能被父母抛弃的瞬间,那种情绪会有多惊恐失措,他比谁知道。
    因此,他轻声安慰,
    "不会的。你爸爸怎么可能会不要你,你那么可爱。如果我有个像你那么可爱的女儿,也舍不得不要你的。"
    小女孩听完他的话,还轻轻吸着鼻子,像是有些哭累了,可是乖的不像别人家的孩子,会发脾气撒泼或是哭闹求抱。
    他尔后一想,他这年纪怎可能会有这五六岁的女儿,说是妹妹好像更恰当一点。
    "哥哥带你去找警察吧?下回如果你迷路了,找不到爸爸妈妈,你就大声的告诉路人,说你的爸爸是第三分局的余鉴明警官,说你爸爸可厉害了,抓了很多的犯人跟小偷,让别人带你去第三分局。记住了吗?"
    他心思早熟的知道,如果是想拐卖这孩子的人,一但听到目标是警官的孩子,他们反而就很果断的放弃这种,容易给他们惹事或是引起注意的目标孩子。
    "好,谢谢哥哥。"
    小女孩抬头看着这个,已经长的有些高的哥哥,她肉乎乎的小手就捏着少年的长裤跟在他的身边。
    这下,他连走路都得小心翼翼的,怕跨太大步,会让小女孩追赶不上。
    到警局时,他见旁边有商店在卖汽水,他才把孩子先交给分局里的警察,自己到商店里买了一瓶汽水,拿给小女孩,"乖女孩有奖励,警察叔叔跟哥哥给你买的。"
    "谢谢哥哥,我们可以一人一半?"
    小女孩睁着眼睛,她摸摸这冰冰凉凉的瓶子,觉得哥哥跟汽水一样好。
    "你喝吧,哥哥不喜欢汽水。"
    方逮摇头拒绝,其实他小时候可喜欢喝汽水了,但他可没有跟小孩抢食的习惯,而且他身上的钱,也让他舍不得多买瓶汽水。
    余鉴明这才从警局里出来,听下属说明这小女孩是方逮送过来了,说是路上走丢的。警察沿着方逮所记下的车牌号码找到小女孩的父母,一查才知道这小女孩已经不是第一次被这样赶下车了。
    便跟方逮抱怨,说这小女孩的爸妈可有钱了,但是偏偏教养方式那么奇怪,也不怕这世风日下,有不小心丢孩子的时候,小孩子要被绑了,这可跟走失比起来更让人焦虑了。
    方逮当时也不懂,这些有钱人的思维,怎么会那么奇怪,说不在意自己的女儿,却会用尽心思的,把她把打扮成精致的小女娃。
    说不在意,谁会真的把自己的女儿,就丢在大马路上,让孩子自己哭泣追赶?
    大人说话时,小女孩就坐在椅上乖乖,把这种美丽又梦幻的液体,慢慢喝完了。
    小女孩摇摇汽水里的弹珠,听着叮叮咚咚的声音。
    她大概不知道,她长大以后会一直喜欢这种,冒着美丽气泡的液体。
    因为,他跟汽水一样。
    给她第一口的刺激跟清醒,又给了她梦幻又美好的气泡。
    最后,还能给她解渴舒压的滋味。 ↑返回顶部↑
    时间:1986
    地点:东区
    天还没亮,摊贩、工人、卖菜的,杀猪的,就都在早市里活络了起来。
    在早市里长大的孩子,早看惯了各种杀鱼杀猪杀鸡宰鹅的剖肚放血,所以他几乎不怕血尿体液,这些世俗里所谓的污秽肮脏之物,所以走外科的初期,他倒是如鱼得水,很早就能克服,环境优越的孩子所难以克服的血腥之气,因此,他比同辈人还要积极跟往前去走那么一步,选择劳心劳力的外科。
    所以是早市养大了他,也给了他没有想过的恩赐。
    因此他从小就习惯性的,在放学后绕到早市去看看早市,那杳无人烟的样子,他觉得繁忙的早市都有这种门可罗雀的时候,那么为什么他的人生却永远都处在低迷?
    十五岁的那年,他像往日一样,放学后逛完早市便沿着大路走回家时,却意外看见了一台,他根本连看都没看过的黑色加长型豪车,就停在路边。
    车里下来一个中年梳着油头的男人,男人把一小女孩给抱了下车,甚至一路赶骂,脾气明显还有点上头。
    他甚至远远的,还能听见那男人,在骂这小女孩不受教不听话,不配当他的孩子,让她给别人家当小孩算了。
    男人骂完就自己让司机把车开走,小女孩子明明穿着美丽又好看的小裙子,却疯狂地哭泣追赶着车子。他觉得,怎么会有这样的父母,要用这种态度来对待自己的孩子,他甚至猜想,小女孩的父母应该会把车子停下,或是气消了就会回头接她的。
    可是,他跟着那小女孩走了五分钟十分钟,车子都没有回头,甚至边上有一个奇怪的老男人上前故意跟这小女孩说话,甚至拿糖果给她,让小女孩跟着老男人走。
    他突然走上前,把小女孩跟老男人隔开,甚至把小女孩牵到自己边上说,"我刚已经记住了这小女孩他家的车号,打电话报警就行了。况且她父母说不准就在边上偷看这小女孩子,估计就是想教训吓吓她,让她不敢再调皮不乖了。"
    老男人见状,便心虚的走的远远的,糖果也从新塞回自己的兜里,举止说有多怪就有多怪。
    他才蹲下看着小女孩,就见到这小女孩的红色小裙子上有着好看的蕾丝花边,边上有着加厚的兔毛外衣跟毛茸茸的小帽子,把小女孩圆滚滚的脸衬的冰雪可爱,哭过的眼睛又大又亮。
    绑在她头发上的蝴蝶结,也精致的像是会烫人那般的灼灼发亮。他这辈子都没看过有哪个女同学或是女人,能用着或是穿着那么细致又好看的发饰跟裙子。他觉得这小女孩的父母,应该很疼爱她的,不可能不要这小姑娘的。
    "我没有调皮,可是爸爸不要我了。"
    小女孩主动跟他说话时,还在哭,眼泪亮晶晶的像是汽水中,源源不断发散的气泡一样。
    方逮却觉得这小女孩很有趣,一般的六七岁孩子都是发脾气的乱哭闹,可她只敢轻轻的哭,轻轻地吸着鼻子,整个脸就胀的红红的,头发也因为刚才的奔跑有些乱乱的,小手冻得红红的还捏着自己的裙摆。
    他看着这小女孩,心里有些难过,就那么小的孩子能懂什么呢,何必要用那么激烈的手段,来吓孩子。
    孩子知道自己可能被父母抛弃的瞬间,那种情绪会有多惊恐失措,他比谁知道。
    因此,他轻声安慰,
    "不会的。你爸爸怎么可能会不要你,你那么可爱。如果我有个像你那么可爱的女儿,也舍不得不要你的。"
    小女孩听完他的话,还轻轻吸着鼻子,像是有些哭累了,可是乖的不像别人家的孩子,会发脾气撒泼或是哭闹求抱。
    他尔后一想,他这年纪怎可能会有这五六岁的女儿,说是妹妹好像更恰当一点。
    "哥哥带你去找警察吧?下回如果你迷路了,找不到爸爸妈妈,你就大声的告诉路人,说你的爸爸是第三分局的余鉴明警官,说你爸爸可厉害了,抓了很多的犯人跟小偷,让别人带你去第三分局。记住了吗?"
    他心思早熟的知道,如果是想拐卖这孩子的人,一但听到目标是警官的孩子,他们反而就很果断的放弃这种,容易给他们惹事或是引起注意的目标孩子。
    "好,谢谢哥哥。"
    小女孩抬头看着这个,已经长的有些高的哥哥,她肉乎乎的小手就捏着少年的长裤跟在他的身边。
    这下,他连走路都得小心翼翼的,怕跨太大步,会让小女孩追赶不上。
    到警局时,他见旁边有商店在卖汽水,他才把孩子先交给分局里的警察,自己到商店里买了一瓶汽水,拿给小女孩,"乖女孩有奖励,警察叔叔跟哥哥给你买的。"
    "谢谢哥哥,我们可以一人一半?"
    小女孩睁着眼睛,她摸摸这冰冰凉凉的瓶子,觉得哥哥跟汽水一样好。
    "你喝吧,哥哥不喜欢汽水。"
    方逮摇头拒绝,其实他小时候可喜欢喝汽水了,但他可没有跟小孩抢食的习惯,而且他身上的钱,也让他舍不得多买瓶汽水。
    余鉴明这才从警局里出来,听下属说明这小女孩是方逮送过来了,说是路上走丢的。警察沿着方逮所记下的车牌号码找到小女孩的父母,一查才知道这小女孩已经不是第一次被这样赶下车了。
    便跟方逮抱怨,说这小女孩的爸妈可有钱了,但是偏偏教养方式那么奇怪,也不怕这世风日下,有不小心丢孩子的时候,小孩子要被绑了,这可跟走失比起来更让人焦虑了。
    方逮当时也不懂,这些有钱人的思维,怎么会那么奇怪,说不在意自己的女儿,却会用尽心思的,把她把打扮成精致的小女娃。
    说不在意,谁会真的把自己的女儿,就丢在大马路上,让孩子自己哭泣追赶?
    大人说话时,小女孩就坐在椅上乖乖,把这种美丽又梦幻的液体,慢慢喝完了。
    小女孩摇摇汽水里的弹珠,听着叮叮咚咚的声音。
    她大概不知道,她长大以后会一直喜欢这种,冒着美丽气泡的液体。
    因为,他跟汽水一样。
    给她第一口的刺激跟清醒,又给了她梦幻又美好的气泡。
    最后,还能给她解渴舒压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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