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夜莺与玫瑰(250珠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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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夏,图书馆。虽然才五月份,但空气里已经隐约开始有了蝉鸣声,正午的阳光也带了一丝燥意。
    “晏承,能不能把你那本书借我看看?”十六岁的少女软着嗓子,破天荒地凑过来和他说话。
    晏承自顾自地整理着面前的书架,一边抽出自己要找的那本,一边低声回答秦招招:“哪本?”
    他和秦招招算不上朋友,淡漠的性格让他无法在她面前讨喜,虽然她小时候很喜欢他的长相,但时间久了,她身边又不缺玩伴,难免还是慢慢疏远。
    步入青春期以后,两个人交流的次数更是少之又少,说是青梅竹马,但其实也就是普通同学。平时秦招招是不会理他的,除非有求于他。
    “就是那本《夜莺与玫瑰》,书店的译本都不是你这一版的,我找了好久都没找到,连学校图书馆都没有。我记得以前在你那儿看到过,所以就来问问。”
    “宋聿最近在四处找这个,我想……”
    想帮他找来,借此讨好心上人。后面的话秦招招没说,但晏承已经明白了。
    宋聿在学校很出名,长得帅个子高,阳光开朗,桀骜不驯,又会打篮球嘴又甜,一笑起来两个梨涡;据说特别招女孩喜欢,抽屉里常年塞满了礼物和情书。
    秦招招也是那众多追求者之一,不过她冲在最最前线,更有知名度一些。
    一个有钱又漂亮的千金大小姐,行事张扬,连追求都那么轰轰烈烈人尽皆知,学校里但凡认识宋聿和秦招招的,都知道她喜欢他,在追他。
    晏承抬起手腕看了下表,声音清冽平稳:“书在我家,明天带过来给你。”
    秦招招一下子喜出望外:“那你答应我,千万别忘了!”
    “嗯。”
    晏承继续低头看书,余光看到秦招招离开的步子都是雀跃的。
    直到午休结束,晏承才离开图书馆回到教室里。
    室内比较安静,偶尔传来细碎的脚步声。有人小声请求坐窗边的同学开窗通下风,有人还趴在桌子上睡着,他后桌两个人在小声聊八卦。
    “昨天下午我出学校的时候就看见了,陈恒和苑丹也看见了。那个男的一直自称自己是简微的爸爸,穿的跟个流浪汉一样,还缠着简微向简微要钱,天底下哪儿有这样的爸爸啊……”
    “然后呢然后呢?”
    “然后秦招招就让她家的司机把那人赶走了,说让他滚远点以后不许再骚扰简微。简微后来还哭了呢,看她那样,可能那个人还真是她爸爸,她好可怜……”
    晏承合上笔盖,把下午第一节课要用的书拿出来时,后面两人的话题已经从简微和秦招招变成下星期的运动会了。
    直到预备铃响,秦招招才在众目睽睽之下推门进来,她身边是宋聿,还有其他几个经常和宋聿在一起打篮球的男生。
    “晏承,你看宋聿戴的护膝和腕带,”前桌的徐恕突然转过头来,一边小声说着,一边眼神示意他看宋聿,“……这个牌子刚出的联名限量版,和篮球配套卖的,秦招招送他的。”
    晏承笔尖一顿,一向对这种桃色八卦没什么兴趣的他,罕见地抬眼看向徐恕,“你怎么知道?”
    “因为是我给秦招招出的主意啊,她上次月考不是考了第一名嘛,宋聿不想接受她的礼物也得接受了,她昨天就跑来问我,什么东西男生会经常贴身带着,我就让她买这个了。”
    宋聿喜欢打篮球,护膝和腕带这种东西的确必不可少且常年不离身,徐恕的主意再合适不过。但,这不是重点——
    “你为什么说,秦招招考了第一名宋聿就不得不接受她的礼物了,”晏承皱了皱眉,“……什么意思?”
    在班里,晏承性格冷淡、两耳不闻窗外事是出了名的,徐恕还算能和他说的上几句话的,所以有什么新闻他不知道,也很正常。
    “宋聿不是一向不接受任何人的礼物吗,不管谁送的、送的什么,但是那次他被秦招招缠磨的受不了了,就随口说她要是能考到第一名,他就能接受她的礼物。”徐恕耐心解释道。
    想了想,徐恕又补充一句,“当时好几个人都听到了,包括我。”
    年级第一以前一直是晏承,他对什么事都没兴趣,总是一个人看书、学习,常年霸榜第一。秦招招学习成绩也好,但她是万年老二,每次都被晏承甩一条街;或许是太过相信秦招招干不过晏承,宋聿才提出了这样的条件。
    可奇异的是,上次月考,万年老二的秦招招史无前例地咸鱼翻身,竟然踩着晏承考了第一。
    这事一度成为他们整个年级的奇谈。
    就是难以想象,秦招招是费了多大的力气才做到的。
    “啧啧,爱情的力量真是伟大啊。”徐恕不由得感慨道。
    晏承目光左移,落在秦招招和她同桌的宋聿周围。
    开学的时候她本来不是坐在那里的,后来她喜欢上宋聿,又是给宋聿同桌的男生送东西又是请吃饭,对方就同意和她换座位了。
    情窦初开的少女双手托着下巴笑意盈盈,看起来心情不错,满心满眼都是喜欢的人,还是小时候那副明媚张扬、敢爱敢恨的样子。
    晏承收回视线,不再开口了。
    第二天,秦招招给晏承写了纸条,约他在图书馆把那本书给她。
    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不直接在教室转交,但晏承还是在放学后按照纸条上写的去了图书馆。
    拿到了书,秦招招翻来覆去地看了看,没有要走的意思,晏承坐下来,一边翻开习题册,一边问道:
    “还有别的事吗?”
    秦招招就笑了,一脸促狭,“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六月份学校不是有个文艺晚会嘛,宋聿报了个话剧,就是根据这本《夜莺与玫瑰》改编的。我想了解一下,到时候看看能不能和他一起演那个话剧。”
    女孩眼里都是憧憬,提起喜欢的人,眼神都在发光:“我要演夜莺,你觉得好不好?”
    晏承头都不抬,在本子上写写画画,修长白皙的指节弯曲出好看的弧度,“为什么问我?”他说。
    他的意思是,她有路存、简微等一堆熟悉的好朋友,何必舍近求远来问他。
    “你小的时候不是很喜欢夜莺吗?我记得你还跟我说过,你是因为这个故事才喜欢夜莺的,你还有一个夜莺的木雕。所以我才来问你,有没有什么建议?”
    年幼的晏承曾经从母亲那里听来了《夜莺与玫瑰》的故事,从此喜欢上了这只纯真无私、代表着爱情信徒的夜莺,故事内容他甚至都能倒背如流。
    但那是小时候,现在的他长大了。
    “宋聿演什么?”晏承又问。
    “他当然演那个爱而不得的男青年了。”秦招招的语气掺杂了一丝没有恶意的嘲弄,不明白晏承问这个干嘛。
    “既然他演那个男青年,你为什么不演被他暗恋的、教授的女儿?台词少、扮相美,还能听宋聿亲口说爱你。”晏承还是没抬头,语气一如既往的平淡。
    一个青年学生爱上了教授的女儿,被要求献上一朵红玫瑰才能和心爱之人跳舞。男青年遍寻不获,痛哭声被夜莺听到,夜莺认为他就是自己歌唱的有情人,决定帮他寻找红玫瑰。
    最终,夜莺以生命之血培育了一朵红玫瑰后凄惨死去。玫瑰被男青年拿去献给心上人,却惨遭嫌弃,于是红玫瑰被他随手扔掉,又被车轮轧得粉碎;男青年怨恨女孩无情无义,又埋怨爱情无聊,缩回家读书去了。
    “你不懂。”秦招招撇撇嘴,“教授的女儿不爱男青年,还嫌弃他,要是我演那个女孩,我不就要对宋聿说那些伤人的话了,我可不想。”
    “夜莺多好啊,她一直在帮助男青年,为了他可以付出生命。”
    晏承低声反驳:“可是夜莺和他之间没有爱情,夜莺也不是为了他付出生命,夜莺是为了自己信仰的爱情付出生命。”
    “对啊,我的意思是,就算哪天我和宋聿之间没有男女之情了,我也愿意像夜莺那样为他献出一切。”秦招招言之凿凿,仿佛恨不得把自己的心挖出来给晏承看看,以证明她的话。
    这样一个年轻的、从小在象牙塔里长大的女孩,因为被保护的太好,还没吃过感情的苦,误以为爱情这种东西,凭真心、靠奉献就可以得到一个美好的结局。
    “……说不定宋聿看了我演的夜莺,一感动,就喜欢上我了呢。”她执着地、锲而不舍地为自己人生初次的情意添砖加瓦,让它看起来热烈、高洁、坚不可摧。
    可爱,也可笑。
    到这时候,晏承才终于抬眼看向秦招招,他眼里一片雾霭沉沉,让人看不清里面的情绪;可他同时也面无表情,语气锋利:“你这是典型的奉献型人格,不叫爱。”
    就像戳破一个漂亮但脆弱的肥皂泡一样轻而易举,晏承警告她:“爱情这种东西,只是人类写给自己和其他人的甜蜜陷阱,夜莺不懂,所以下场悲惨。”
    秦招招脸色沉了下来,晏承的话让她感觉到很不舒服:“什么意思,你到底想说什么?”
    早知道他这么不解风情,她就不该来问他的。秦招招不由得在心里腹诽,同时又有些后悔——晏承真是太讨厌了,他怎么可以这么说宋聿,怎么可以这么说她的心意?
    晏承不说话,只是和秦招招静静地对峙着。良久,他终于还是败下阵来,语气稍微软了一些:
    “我的意思是,做你自己就好,别做夜莺。”
    他说的,既是书里的夜莺,也是她口中那种夜莺。
    夜莺太过相信爱情,才会下场悲惨,他不希望她做夜莺。
    彼时的秦招招并不相信晏承,她一意孤行地认为对方不过是在说风凉话。她反驳他说:
    “我会让宋聿喜欢我的,我以后也一定会嫁给宋聿,你等着瞧好了。” ↑返回顶部↑
    初夏,图书馆。虽然才五月份,但空气里已经隐约开始有了蝉鸣声,正午的阳光也带了一丝燥意。
    “晏承,能不能把你那本书借我看看?”十六岁的少女软着嗓子,破天荒地凑过来和他说话。
    晏承自顾自地整理着面前的书架,一边抽出自己要找的那本,一边低声回答秦招招:“哪本?”
    他和秦招招算不上朋友,淡漠的性格让他无法在她面前讨喜,虽然她小时候很喜欢他的长相,但时间久了,她身边又不缺玩伴,难免还是慢慢疏远。
    步入青春期以后,两个人交流的次数更是少之又少,说是青梅竹马,但其实也就是普通同学。平时秦招招是不会理他的,除非有求于他。
    “就是那本《夜莺与玫瑰》,书店的译本都不是你这一版的,我找了好久都没找到,连学校图书馆都没有。我记得以前在你那儿看到过,所以就来问问。”
    “宋聿最近在四处找这个,我想……”
    想帮他找来,借此讨好心上人。后面的话秦招招没说,但晏承已经明白了。
    宋聿在学校很出名,长得帅个子高,阳光开朗,桀骜不驯,又会打篮球嘴又甜,一笑起来两个梨涡;据说特别招女孩喜欢,抽屉里常年塞满了礼物和情书。
    秦招招也是那众多追求者之一,不过她冲在最最前线,更有知名度一些。
    一个有钱又漂亮的千金大小姐,行事张扬,连追求都那么轰轰烈烈人尽皆知,学校里但凡认识宋聿和秦招招的,都知道她喜欢他,在追他。
    晏承抬起手腕看了下表,声音清冽平稳:“书在我家,明天带过来给你。”
    秦招招一下子喜出望外:“那你答应我,千万别忘了!”
    “嗯。”
    晏承继续低头看书,余光看到秦招招离开的步子都是雀跃的。
    直到午休结束,晏承才离开图书馆回到教室里。
    室内比较安静,偶尔传来细碎的脚步声。有人小声请求坐窗边的同学开窗通下风,有人还趴在桌子上睡着,他后桌两个人在小声聊八卦。
    “昨天下午我出学校的时候就看见了,陈恒和苑丹也看见了。那个男的一直自称自己是简微的爸爸,穿的跟个流浪汉一样,还缠着简微向简微要钱,天底下哪儿有这样的爸爸啊……”
    “然后呢然后呢?”
    “然后秦招招就让她家的司机把那人赶走了,说让他滚远点以后不许再骚扰简微。简微后来还哭了呢,看她那样,可能那个人还真是她爸爸,她好可怜……”
    晏承合上笔盖,把下午第一节课要用的书拿出来时,后面两人的话题已经从简微和秦招招变成下星期的运动会了。
    直到预备铃响,秦招招才在众目睽睽之下推门进来,她身边是宋聿,还有其他几个经常和宋聿在一起打篮球的男生。
    “晏承,你看宋聿戴的护膝和腕带,”前桌的徐恕突然转过头来,一边小声说着,一边眼神示意他看宋聿,“……这个牌子刚出的联名限量版,和篮球配套卖的,秦招招送他的。”
    晏承笔尖一顿,一向对这种桃色八卦没什么兴趣的他,罕见地抬眼看向徐恕,“你怎么知道?”
    “因为是我给秦招招出的主意啊,她上次月考不是考了第一名嘛,宋聿不想接受她的礼物也得接受了,她昨天就跑来问我,什么东西男生会经常贴身带着,我就让她买这个了。”
    宋聿喜欢打篮球,护膝和腕带这种东西的确必不可少且常年不离身,徐恕的主意再合适不过。但,这不是重点——
    “你为什么说,秦招招考了第一名宋聿就不得不接受她的礼物了,”晏承皱了皱眉,“……什么意思?”
    在班里,晏承性格冷淡、两耳不闻窗外事是出了名的,徐恕还算能和他说的上几句话的,所以有什么新闻他不知道,也很正常。
    “宋聿不是一向不接受任何人的礼物吗,不管谁送的、送的什么,但是那次他被秦招招缠磨的受不了了,就随口说她要是能考到第一名,他就能接受她的礼物。”徐恕耐心解释道。
    想了想,徐恕又补充一句,“当时好几个人都听到了,包括我。”
    年级第一以前一直是晏承,他对什么事都没兴趣,总是一个人看书、学习,常年霸榜第一。秦招招学习成绩也好,但她是万年老二,每次都被晏承甩一条街;或许是太过相信秦招招干不过晏承,宋聿才提出了这样的条件。
    可奇异的是,上次月考,万年老二的秦招招史无前例地咸鱼翻身,竟然踩着晏承考了第一。
    这事一度成为他们整个年级的奇谈。
    就是难以想象,秦招招是费了多大的力气才做到的。
    “啧啧,爱情的力量真是伟大啊。”徐恕不由得感慨道。
    晏承目光左移,落在秦招招和她同桌的宋聿周围。
    开学的时候她本来不是坐在那里的,后来她喜欢上宋聿,又是给宋聿同桌的男生送东西又是请吃饭,对方就同意和她换座位了。
    情窦初开的少女双手托着下巴笑意盈盈,看起来心情不错,满心满眼都是喜欢的人,还是小时候那副明媚张扬、敢爱敢恨的样子。
    晏承收回视线,不再开口了。
    第二天,秦招招给晏承写了纸条,约他在图书馆把那本书给她。
    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不直接在教室转交,但晏承还是在放学后按照纸条上写的去了图书馆。
    拿到了书,秦招招翻来覆去地看了看,没有要走的意思,晏承坐下来,一边翻开习题册,一边问道:
    “还有别的事吗?”
    秦招招就笑了,一脸促狭,“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六月份学校不是有个文艺晚会嘛,宋聿报了个话剧,就是根据这本《夜莺与玫瑰》改编的。我想了解一下,到时候看看能不能和他一起演那个话剧。”
    女孩眼里都是憧憬,提起喜欢的人,眼神都在发光:“我要演夜莺,你觉得好不好?”
    晏承头都不抬,在本子上写写画画,修长白皙的指节弯曲出好看的弧度,“为什么问我?”他说。
    他的意思是,她有路存、简微等一堆熟悉的好朋友,何必舍近求远来问他。
    “你小的时候不是很喜欢夜莺吗?我记得你还跟我说过,你是因为这个故事才喜欢夜莺的,你还有一个夜莺的木雕。所以我才来问你,有没有什么建议?”
    年幼的晏承曾经从母亲那里听来了《夜莺与玫瑰》的故事,从此喜欢上了这只纯真无私、代表着爱情信徒的夜莺,故事内容他甚至都能倒背如流。
    但那是小时候,现在的他长大了。
    “宋聿演什么?”晏承又问。
    “他当然演那个爱而不得的男青年了。”秦招招的语气掺杂了一丝没有恶意的嘲弄,不明白晏承问这个干嘛。
    “既然他演那个男青年,你为什么不演被他暗恋的、教授的女儿?台词少、扮相美,还能听宋聿亲口说爱你。”晏承还是没抬头,语气一如既往的平淡。
    一个青年学生爱上了教授的女儿,被要求献上一朵红玫瑰才能和心爱之人跳舞。男青年遍寻不获,痛哭声被夜莺听到,夜莺认为他就是自己歌唱的有情人,决定帮他寻找红玫瑰。
    最终,夜莺以生命之血培育了一朵红玫瑰后凄惨死去。玫瑰被男青年拿去献给心上人,却惨遭嫌弃,于是红玫瑰被他随手扔掉,又被车轮轧得粉碎;男青年怨恨女孩无情无义,又埋怨爱情无聊,缩回家读书去了。
    “你不懂。”秦招招撇撇嘴,“教授的女儿不爱男青年,还嫌弃他,要是我演那个女孩,我不就要对宋聿说那些伤人的话了,我可不想。”
    “夜莺多好啊,她一直在帮助男青年,为了他可以付出生命。”
    晏承低声反驳:“可是夜莺和他之间没有爱情,夜莺也不是为了他付出生命,夜莺是为了自己信仰的爱情付出生命。”
    “对啊,我的意思是,就算哪天我和宋聿之间没有男女之情了,我也愿意像夜莺那样为他献出一切。”秦招招言之凿凿,仿佛恨不得把自己的心挖出来给晏承看看,以证明她的话。
    这样一个年轻的、从小在象牙塔里长大的女孩,因为被保护的太好,还没吃过感情的苦,误以为爱情这种东西,凭真心、靠奉献就可以得到一个美好的结局。
    “……说不定宋聿看了我演的夜莺,一感动,就喜欢上我了呢。”她执着地、锲而不舍地为自己人生初次的情意添砖加瓦,让它看起来热烈、高洁、坚不可摧。
    可爱,也可笑。
    到这时候,晏承才终于抬眼看向秦招招,他眼里一片雾霭沉沉,让人看不清里面的情绪;可他同时也面无表情,语气锋利:“你这是典型的奉献型人格,不叫爱。”
    就像戳破一个漂亮但脆弱的肥皂泡一样轻而易举,晏承警告她:“爱情这种东西,只是人类写给自己和其他人的甜蜜陷阱,夜莺不懂,所以下场悲惨。”
    秦招招脸色沉了下来,晏承的话让她感觉到很不舒服:“什么意思,你到底想说什么?”
    早知道他这么不解风情,她就不该来问他的。秦招招不由得在心里腹诽,同时又有些后悔——晏承真是太讨厌了,他怎么可以这么说宋聿,怎么可以这么说她的心意?
    晏承不说话,只是和秦招招静静地对峙着。良久,他终于还是败下阵来,语气稍微软了一些:
    “我的意思是,做你自己就好,别做夜莺。”
    他说的,既是书里的夜莺,也是她口中那种夜莺。
    夜莺太过相信爱情,才会下场悲惨,他不希望她做夜莺。
    彼时的秦招招并不相信晏承,她一意孤行地认为对方不过是在说风凉话。她反驳他说:
    “我会让宋聿喜欢我的,我以后也一定会嫁给宋聿,你等着瞧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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