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冷情知青的佛系妻 第15节
前两天挖河沟,裴行之那双穿了两年的解放鞋终于跑废了,鞋底跟鞋面完全分开了,孟晚秋还想跟他补一下,但被裴行之拒绝了。
裴行之今年二十岁,快二十一了,还在长身高,那双解放鞋他穿着已经挤脚了,这次坏掉就扔了。
扔倒是没扔成,被孟母留了下来,毕竟现在很多人还在穿草鞋,解放鞋只要鞋底没损坏,那也是很抢手的,自然不能扔。
缝缝补补,留给了孟逢冬。
而裴行之现在就只有一双用来干活的鞋子,孟晚秋寻思着给他做两双换着穿,吃完饭就跟孟奶奶一起开始纳鞋。
孟晚秋力气大,动作又快,因为千层底已经提前做好,一个上午过去,孟晚秋就做好了大半部分,引得孟奶奶直夸她手巧。
孟晚秋抿嘴一笑,这是孟奶奶的客套话,她动作是快,但是鞋子外观并不好看,不像孟奶奶做的,每一个边边角角都很整齐。
但是,鞋子是用来穿的,好不好看不重要,实用耐穿就是。
因为要孟父他们要下工了,孟晚秋没有再继续,而是去厨房开始做饭。
孟晚秋先烧起了火,现在可没有打火机,而是从把前一天没烧完的柴用灰掩埋,留下一个通气孔,这样能保持火星不灭,能够方便第二天使用。
再用从山里捡的松毛来点火,晒干的柴火劈成细短的一条,放在点燃的松毛上面,然后放下粗柴,很快就燃起了大火,关上灶门。
接着就是烧水、淘米,等水沸腾就把米下锅煮。然后孟晚秋就开始准备菜,前几天她和大哥去抓黄鳝都大丰收,吃了两天都没吃完。
黄鳝还养在院子里的木盆里,别的姑娘都怕这玩意,但是孟晚秋前世经常露宿野外,连蛇都她都扒皮吃过,这小小的黄鳝跟蛇一比简直不堪一提。
孟晚秋拿着菜刀和砧板坐在水井边,先提上了一桶水,就开始处理黄鳝。
处理黄鳝也是有讲究的,需要把它先摔晕,不动弹之后,利落地放血,扔掉内脏,再用清水冲洗。
第一个菜,孟晚秋准备做爆炒鳝鱼,前世她喜好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努力给自己能力范围最好的。吃得多了,自然也就会了。
其他的也是一样,她会给自己做衣服,做鞋子,甚至还会做首饰发饰。
只不过现在,资源匮乏她想动手都没有材料,也就只有厨艺,偶尔能露两手。
爆炒鳝鱼是一道简单的家常菜,当年孟晚秋去南边执行任务,住过一家客栈,爆炒鳝鱼就是那家客栈的拿手菜。
孟晚秋吃过之后,就对这道爆炒鳝鱼念念不忘,跟客栈老板交钱也想学,但是人家的拿手绝活怎么可能随意教给她,孟晚秋是跟客栈儿子挖了半个月的鳝鱼,客栈老板才答应教她。
但是前提条件是学成之后,孟晚秋不能用这道菜开店。
原来,这道爆炒鳝鱼味道为什么远超其他,是因为往里面加了秘制酱料,酱料是老板娘的研究出来的,原材料竟然是满山常见的香椿。
香椿芽焯水去掉熏人的气味,在切碎成末放到陶罐里,再加上酱油发酵,整整一年才能使用。
拿出来之后的香椿已经没了本身的味道,而变成了另一种特殊醇厚的味道,并且与鳝鱼的鲜味融合得恰到好处,变成了一道绝佳美味。
因为香椿并不是什么珍贵食材,这辈子孟晚秋才有机会把它做出来,这制酱料不仅炒什么菜都好吃,但是炒鳝鱼时两者才是最佳拍档。
葱姜蒜在后院的菜地种的有,需要时直接去摘就行,又方便又新鲜。
油热,放入葱段,姜片,蒜瓣,辣椒煸香后;倒入切段的鳝鱼,翻炒至变色;再加入秘制蘸料和盐调味,继续翻炒;然后倒开水淹没鳝段,盖上盖子,用中火焖煮至鳝鱼软烂入味;收汁后加葱花,出锅。
一道爆炒鳝鱼就做好了。
一大家子吃饭,一道菜可不够,于是孟晚秋又做了一道西红柿土豆汤,酸酸的很开胃,舀一勺泡饭都能吃掉一碗饭。
中间孟晚秋还抽空去舀了米汤,孟奶奶爱喝这个,浓稠浓稠的,不比米粥差,米香反而更浓厚。
等做好一家人的饭,孟晚秋热得脸都红了,背上也全是汗水,决定去房间里洗个澡。
另一边,裴行之跟在孟父身后进门,进入七月之后,气温越来越高,对于他们这些在田间劳作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场酷刑。
但是无论是谁都没有抱怨,这个时代的人,天生就带着吃苦耐劳的属性,国家在摸爬滚打中前进,底层人民也莽足了劲搞生产。
把女人当牲口使,把男人当机器使,这样的说法一点也不为过。
从井提上了一桶清凉的水,把头埋进盆里,再舀一瓢水浇在身上,才暂且劝退了那要人命的热意。
当然这么干的是当过兵的孟父,裴行之身上带着文化人的毛病,从来不肯在外面露胳膊露肚子,再热也就是打湿了帕子擦拭脸跟脖子,擦身体要到进屋子。
这不,他端着一盆水,推开了房门。
“嘭——”
木盆翻了,水溅得一地都是,打湿了裴行之的裤脚。
又是“嘭”地一声。
门又被狠狠关上了。
裴行之木然地转过身体,动作僵硬得好像生锈的机械,脑子里不停地上演刚才的画面。
白皙丰满的玉体,玲珑有致的曲线,打湿的黑发如海藻一样披在脊背上,一滴水珠沿着肩头滑落至雪峰,还有那道看过来懵懂的视线,深深刺红了裴行之的眼。
还有下面的风景……
“呀,行之,那么热怎么不洗把脸啊,你看你脸都红成什么样了,跟发烧了一样。”
裴行之:“……没事娘,我不热,就想坐一会儿。”
屋里的孟晚秋:……
被看光了,心情有一点震惊,还有一点点不知所措。
算了,看就看吧,反正早晚都得看。
不行,还是吃亏了,下次找机会看回去。
饭桌上,裴行之还是坐在孟晚秋旁边,但是全程两人没说过一句话,眼神没有一次对视。
董含韵注意到了两人的不对劲,狐疑地瞧了裴行之一眼。
裴行之没有理她,上次两人有过一次短暂的交锋,都清楚了对方的本性。目前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但前提是裴行之没有让孟晚秋伤心。
第17章 被嘲
因为中午的事情,裴行之下午一直走神,连孙哥喊他都没有听见。
“想什么呢?”孙哥骑着自行车,到裴行之背后拍他。
裴行之这才回过神来,连忙叫了一声孙哥,“孙哥,你怎么来了?”
孙哥闻言,环顾四周,见没人之后,才悄声说道:“来了一个大生意,不知道是跟谁打听到,都直接找到我了。”说着凑到裴行之耳边说了什么,才拉开距离,继续道:“怎么了,这活儿你能不能接。”
裴行之听到内容后,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不确定,但是可以试一下,那边同意吗?”
孙哥一听,拧紧的眉头才松开,“放心,我都给你打听好了,那边说你愿意出手就行,只要不变得更坏就行。”
那边说出这话后,孙哥就放心了,他对裴行之的能力很有信心,就算不成功,也不会变得更坏。
裴行之点点头,又问:“那边出价多少?”
孙哥比了四个手指,牙龈都露了出来。
果然大方,都快顶他一年的收入了,怪不得会让孙哥忍不住跑到清河村来找他。
“知道我的规矩吧?”
“放心放心,我都跟那边商量妥当了,保证不打扰你。”
裴行之点头,“孙哥你先等我一下,我去找人请个假。”
孙哥趴在自行车把手上,朝裴行之挥手,让他快去快回。
裴行之没有去很久,路上碰到了皮景轩,就托他帮忙请个假。
皮景轩自然不会拒绝。
看着裴行之离去的背影,皮景轩突然想起一个问题,行之哥去得那么匆忙,不知道有没有跟嫂子说。
毕竟行之哥现在已经结婚了,不像以前一样总是一个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需要向谁报备。
不过转念一想,行之哥那么周到的人,应该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肯定跟嫂子说过了。
而此时,孟晚秋刚刚完成她给裴行之做的第一只鞋,想着动作快点,争取等裴行之回来就做好一双,给他试穿一下,看看合不合脚。
红山公社是清河村的直属上层机构,就在红山镇里,公社办公室就在镇子中心,那里是一个十字街口,公社对面就是派出所,旁边是供销社和招待所。
用镇上人们的话来说,这个十字街口就是红山镇的政治文化中心,又有公社又有派出所,小偷小摸们可不敢往这边来。
但是,裴行之人不一样,他跟孙哥租的小仓库就在公社后面,跟派出所面面相对,顶风作案说的就是裴行之。
当初孙哥一听裴行之竟然把仓库租到这里,震惊得话都说不出来,同时对裴行之更加佩服,这赌性也太大了。
虽然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但又有几个人敢这样做呢,反正他是不敢,孙哥心想。
每天面对派出所巡逻看守的警察,这心理压力不知道有多大,孙哥一开始连看都不敢看,时间久了才慢慢习惯。
转头去看裴行之,好家伙,一点波动都没有,甚至还进供销社里面看了几眼。
明明裴行之不常来,却比他还淡定,孙哥背地里暗自咋舌,怪不得他爹说他比不上裴行之,确实比不上啊。
“东西放进去了吗?”裴行之问道。
“放进去了,工具也给你放好了,我就在外面,有什么事你叫我。”
裴行之跟孙哥合作的事,就是替人修理机器,小到手表收音机,大到电视和小汽车,反正凡是涉及机械的,裴行之都能修。
一开始的契机是孙哥结婚之后,某次跟裴行之抱怨,因为厂里很多人买到了不需要票,而且价格很便宜的收音机。
孙哥跟他媳妇也跟风买了一台,结果到手没多久,收音机就出问题了。
而且不是一家,但凡是买了便宜收音机的人家,都出现问题了。
虽然说价格便宜,但那也是对比正规途径售卖的收音机价格而言,结果用了不到一个月就坏掉,孙哥都要心痛死了。
裴行之听完,就让孙哥把收音机给他,看能不能修好,孙哥抱着试着的态度就同意了。
没想到竟然真的被修好了,那时候裴行之才十六岁。
而孙哥的媳妇又不小心把孙哥找人修好了自家收音机的消息泄露了出去,引得全厂的人都找上门来。
孙哥本来不想去麻烦裴行之,但架不住找上门的竟然还有厂领导,他的直系上级,只能无奈去找了裴行之。
裴行之答应了,但是孙哥还是觉得不好意思,就替他争取到了用钱交易,不然修那么多收音机,裴行之太吃亏了。
久而久之,裴行之的名声就打了出去,陆陆续续就有各种人找了过来,请裴行之帮他们修理东西,手表、汽车什么都有。
不过裴行之一开始就定下了规矩,一是他不见外人,他干活的时候,不准有人在场;二是上门求帮助的人,要全程听他的安排。
凭借这两个规矩,直到如今除了孙哥,没有人知道修理东西的人就是裴行之。 ↑返回顶部↑
裴行之今年二十岁,快二十一了,还在长身高,那双解放鞋他穿着已经挤脚了,这次坏掉就扔了。
扔倒是没扔成,被孟母留了下来,毕竟现在很多人还在穿草鞋,解放鞋只要鞋底没损坏,那也是很抢手的,自然不能扔。
缝缝补补,留给了孟逢冬。
而裴行之现在就只有一双用来干活的鞋子,孟晚秋寻思着给他做两双换着穿,吃完饭就跟孟奶奶一起开始纳鞋。
孟晚秋力气大,动作又快,因为千层底已经提前做好,一个上午过去,孟晚秋就做好了大半部分,引得孟奶奶直夸她手巧。
孟晚秋抿嘴一笑,这是孟奶奶的客套话,她动作是快,但是鞋子外观并不好看,不像孟奶奶做的,每一个边边角角都很整齐。
但是,鞋子是用来穿的,好不好看不重要,实用耐穿就是。
因为要孟父他们要下工了,孟晚秋没有再继续,而是去厨房开始做饭。
孟晚秋先烧起了火,现在可没有打火机,而是从把前一天没烧完的柴用灰掩埋,留下一个通气孔,这样能保持火星不灭,能够方便第二天使用。
再用从山里捡的松毛来点火,晒干的柴火劈成细短的一条,放在点燃的松毛上面,然后放下粗柴,很快就燃起了大火,关上灶门。
接着就是烧水、淘米,等水沸腾就把米下锅煮。然后孟晚秋就开始准备菜,前几天她和大哥去抓黄鳝都大丰收,吃了两天都没吃完。
黄鳝还养在院子里的木盆里,别的姑娘都怕这玩意,但是孟晚秋前世经常露宿野外,连蛇都她都扒皮吃过,这小小的黄鳝跟蛇一比简直不堪一提。
孟晚秋拿着菜刀和砧板坐在水井边,先提上了一桶水,就开始处理黄鳝。
处理黄鳝也是有讲究的,需要把它先摔晕,不动弹之后,利落地放血,扔掉内脏,再用清水冲洗。
第一个菜,孟晚秋准备做爆炒鳝鱼,前世她喜好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努力给自己能力范围最好的。吃得多了,自然也就会了。
其他的也是一样,她会给自己做衣服,做鞋子,甚至还会做首饰发饰。
只不过现在,资源匮乏她想动手都没有材料,也就只有厨艺,偶尔能露两手。
爆炒鳝鱼是一道简单的家常菜,当年孟晚秋去南边执行任务,住过一家客栈,爆炒鳝鱼就是那家客栈的拿手菜。
孟晚秋吃过之后,就对这道爆炒鳝鱼念念不忘,跟客栈老板交钱也想学,但是人家的拿手绝活怎么可能随意教给她,孟晚秋是跟客栈儿子挖了半个月的鳝鱼,客栈老板才答应教她。
但是前提条件是学成之后,孟晚秋不能用这道菜开店。
原来,这道爆炒鳝鱼味道为什么远超其他,是因为往里面加了秘制酱料,酱料是老板娘的研究出来的,原材料竟然是满山常见的香椿。
香椿芽焯水去掉熏人的气味,在切碎成末放到陶罐里,再加上酱油发酵,整整一年才能使用。
拿出来之后的香椿已经没了本身的味道,而变成了另一种特殊醇厚的味道,并且与鳝鱼的鲜味融合得恰到好处,变成了一道绝佳美味。
因为香椿并不是什么珍贵食材,这辈子孟晚秋才有机会把它做出来,这制酱料不仅炒什么菜都好吃,但是炒鳝鱼时两者才是最佳拍档。
葱姜蒜在后院的菜地种的有,需要时直接去摘就行,又方便又新鲜。
油热,放入葱段,姜片,蒜瓣,辣椒煸香后;倒入切段的鳝鱼,翻炒至变色;再加入秘制蘸料和盐调味,继续翻炒;然后倒开水淹没鳝段,盖上盖子,用中火焖煮至鳝鱼软烂入味;收汁后加葱花,出锅。
一道爆炒鳝鱼就做好了。
一大家子吃饭,一道菜可不够,于是孟晚秋又做了一道西红柿土豆汤,酸酸的很开胃,舀一勺泡饭都能吃掉一碗饭。
中间孟晚秋还抽空去舀了米汤,孟奶奶爱喝这个,浓稠浓稠的,不比米粥差,米香反而更浓厚。
等做好一家人的饭,孟晚秋热得脸都红了,背上也全是汗水,决定去房间里洗个澡。
另一边,裴行之跟在孟父身后进门,进入七月之后,气温越来越高,对于他们这些在田间劳作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场酷刑。
但是无论是谁都没有抱怨,这个时代的人,天生就带着吃苦耐劳的属性,国家在摸爬滚打中前进,底层人民也莽足了劲搞生产。
把女人当牲口使,把男人当机器使,这样的说法一点也不为过。
从井提上了一桶清凉的水,把头埋进盆里,再舀一瓢水浇在身上,才暂且劝退了那要人命的热意。
当然这么干的是当过兵的孟父,裴行之身上带着文化人的毛病,从来不肯在外面露胳膊露肚子,再热也就是打湿了帕子擦拭脸跟脖子,擦身体要到进屋子。
这不,他端着一盆水,推开了房门。
“嘭——”
木盆翻了,水溅得一地都是,打湿了裴行之的裤脚。
又是“嘭”地一声。
门又被狠狠关上了。
裴行之木然地转过身体,动作僵硬得好像生锈的机械,脑子里不停地上演刚才的画面。
白皙丰满的玉体,玲珑有致的曲线,打湿的黑发如海藻一样披在脊背上,一滴水珠沿着肩头滑落至雪峰,还有那道看过来懵懂的视线,深深刺红了裴行之的眼。
还有下面的风景……
“呀,行之,那么热怎么不洗把脸啊,你看你脸都红成什么样了,跟发烧了一样。”
裴行之:“……没事娘,我不热,就想坐一会儿。”
屋里的孟晚秋:……
被看光了,心情有一点震惊,还有一点点不知所措。
算了,看就看吧,反正早晚都得看。
不行,还是吃亏了,下次找机会看回去。
饭桌上,裴行之还是坐在孟晚秋旁边,但是全程两人没说过一句话,眼神没有一次对视。
董含韵注意到了两人的不对劲,狐疑地瞧了裴行之一眼。
裴行之没有理她,上次两人有过一次短暂的交锋,都清楚了对方的本性。目前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但前提是裴行之没有让孟晚秋伤心。
第17章 被嘲
因为中午的事情,裴行之下午一直走神,连孙哥喊他都没有听见。
“想什么呢?”孙哥骑着自行车,到裴行之背后拍他。
裴行之这才回过神来,连忙叫了一声孙哥,“孙哥,你怎么来了?”
孙哥闻言,环顾四周,见没人之后,才悄声说道:“来了一个大生意,不知道是跟谁打听到,都直接找到我了。”说着凑到裴行之耳边说了什么,才拉开距离,继续道:“怎么了,这活儿你能不能接。”
裴行之听到内容后,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不确定,但是可以试一下,那边同意吗?”
孙哥一听,拧紧的眉头才松开,“放心,我都给你打听好了,那边说你愿意出手就行,只要不变得更坏就行。”
那边说出这话后,孙哥就放心了,他对裴行之的能力很有信心,就算不成功,也不会变得更坏。
裴行之点点头,又问:“那边出价多少?”
孙哥比了四个手指,牙龈都露了出来。
果然大方,都快顶他一年的收入了,怪不得会让孙哥忍不住跑到清河村来找他。
“知道我的规矩吧?”
“放心放心,我都跟那边商量妥当了,保证不打扰你。”
裴行之点头,“孙哥你先等我一下,我去找人请个假。”
孙哥趴在自行车把手上,朝裴行之挥手,让他快去快回。
裴行之没有去很久,路上碰到了皮景轩,就托他帮忙请个假。
皮景轩自然不会拒绝。
看着裴行之离去的背影,皮景轩突然想起一个问题,行之哥去得那么匆忙,不知道有没有跟嫂子说。
毕竟行之哥现在已经结婚了,不像以前一样总是一个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需要向谁报备。
不过转念一想,行之哥那么周到的人,应该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肯定跟嫂子说过了。
而此时,孟晚秋刚刚完成她给裴行之做的第一只鞋,想着动作快点,争取等裴行之回来就做好一双,给他试穿一下,看看合不合脚。
红山公社是清河村的直属上层机构,就在红山镇里,公社办公室就在镇子中心,那里是一个十字街口,公社对面就是派出所,旁边是供销社和招待所。
用镇上人们的话来说,这个十字街口就是红山镇的政治文化中心,又有公社又有派出所,小偷小摸们可不敢往这边来。
但是,裴行之人不一样,他跟孙哥租的小仓库就在公社后面,跟派出所面面相对,顶风作案说的就是裴行之。
当初孙哥一听裴行之竟然把仓库租到这里,震惊得话都说不出来,同时对裴行之更加佩服,这赌性也太大了。
虽然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但又有几个人敢这样做呢,反正他是不敢,孙哥心想。
每天面对派出所巡逻看守的警察,这心理压力不知道有多大,孙哥一开始连看都不敢看,时间久了才慢慢习惯。
转头去看裴行之,好家伙,一点波动都没有,甚至还进供销社里面看了几眼。
明明裴行之不常来,却比他还淡定,孙哥背地里暗自咋舌,怪不得他爹说他比不上裴行之,确实比不上啊。
“东西放进去了吗?”裴行之问道。
“放进去了,工具也给你放好了,我就在外面,有什么事你叫我。”
裴行之跟孙哥合作的事,就是替人修理机器,小到手表收音机,大到电视和小汽车,反正凡是涉及机械的,裴行之都能修。
一开始的契机是孙哥结婚之后,某次跟裴行之抱怨,因为厂里很多人买到了不需要票,而且价格很便宜的收音机。
孙哥跟他媳妇也跟风买了一台,结果到手没多久,收音机就出问题了。
而且不是一家,但凡是买了便宜收音机的人家,都出现问题了。
虽然说价格便宜,但那也是对比正规途径售卖的收音机价格而言,结果用了不到一个月就坏掉,孙哥都要心痛死了。
裴行之听完,就让孙哥把收音机给他,看能不能修好,孙哥抱着试着的态度就同意了。
没想到竟然真的被修好了,那时候裴行之才十六岁。
而孙哥的媳妇又不小心把孙哥找人修好了自家收音机的消息泄露了出去,引得全厂的人都找上门来。
孙哥本来不想去麻烦裴行之,但架不住找上门的竟然还有厂领导,他的直系上级,只能无奈去找了裴行之。
裴行之答应了,但是孙哥还是觉得不好意思,就替他争取到了用钱交易,不然修那么多收音机,裴行之太吃亏了。
久而久之,裴行之的名声就打了出去,陆陆续续就有各种人找了过来,请裴行之帮他们修理东西,手表、汽车什么都有。
不过裴行之一开始就定下了规矩,一是他不见外人,他干活的时候,不准有人在场;二是上门求帮助的人,要全程听他的安排。
凭借这两个规矩,直到如今除了孙哥,没有人知道修理东西的人就是裴行之。 ↑返回顶部↑
前两天挖河沟,裴行之那双穿了两年的解放鞋终于跑废了,鞋底跟鞋面完全分开了,孟晚秋还想跟他补一下,但被裴行之拒绝了。
裴行之今年二十岁,快二十一了,还在长身高,那双解放鞋他穿着已经挤脚了,这次坏掉就扔了。
扔倒是没扔成,被孟母留了下来,毕竟现在很多人还在穿草鞋,解放鞋只要鞋底没损坏,那也是很抢手的,自然不能扔。
缝缝补补,留给了孟逢冬。
而裴行之现在就只有一双用来干活的鞋子,孟晚秋寻思着给他做两双换着穿,吃完饭就跟孟奶奶一起开始纳鞋。
孟晚秋力气大,动作又快,因为千层底已经提前做好,一个上午过去,孟晚秋就做好了大半部分,引得孟奶奶直夸她手巧。
孟晚秋抿嘴一笑,这是孟奶奶的客套话,她动作是快,但是鞋子外观并不好看,不像孟奶奶做的,每一个边边角角都很整齐。
但是,鞋子是用来穿的,好不好看不重要,实用耐穿就是。
因为要孟父他们要下工了,孟晚秋没有再继续,而是去厨房开始做饭。
孟晚秋先烧起了火,现在可没有打火机,而是从把前一天没烧完的柴用灰掩埋,留下一个通气孔,这样能保持火星不灭,能够方便第二天使用。
再用从山里捡的松毛来点火,晒干的柴火劈成细短的一条,放在点燃的松毛上面,然后放下粗柴,很快就燃起了大火,关上灶门。
接着就是烧水、淘米,等水沸腾就把米下锅煮。然后孟晚秋就开始准备菜,前几天她和大哥去抓黄鳝都大丰收,吃了两天都没吃完。
黄鳝还养在院子里的木盆里,别的姑娘都怕这玩意,但是孟晚秋前世经常露宿野外,连蛇都她都扒皮吃过,这小小的黄鳝跟蛇一比简直不堪一提。
孟晚秋拿着菜刀和砧板坐在水井边,先提上了一桶水,就开始处理黄鳝。
处理黄鳝也是有讲究的,需要把它先摔晕,不动弹之后,利落地放血,扔掉内脏,再用清水冲洗。
第一个菜,孟晚秋准备做爆炒鳝鱼,前世她喜好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努力给自己能力范围最好的。吃得多了,自然也就会了。
其他的也是一样,她会给自己做衣服,做鞋子,甚至还会做首饰发饰。
只不过现在,资源匮乏她想动手都没有材料,也就只有厨艺,偶尔能露两手。
爆炒鳝鱼是一道简单的家常菜,当年孟晚秋去南边执行任务,住过一家客栈,爆炒鳝鱼就是那家客栈的拿手菜。
孟晚秋吃过之后,就对这道爆炒鳝鱼念念不忘,跟客栈老板交钱也想学,但是人家的拿手绝活怎么可能随意教给她,孟晚秋是跟客栈儿子挖了半个月的鳝鱼,客栈老板才答应教她。
但是前提条件是学成之后,孟晚秋不能用这道菜开店。
原来,这道爆炒鳝鱼味道为什么远超其他,是因为往里面加了秘制酱料,酱料是老板娘的研究出来的,原材料竟然是满山常见的香椿。
香椿芽焯水去掉熏人的气味,在切碎成末放到陶罐里,再加上酱油发酵,整整一年才能使用。
拿出来之后的香椿已经没了本身的味道,而变成了另一种特殊醇厚的味道,并且与鳝鱼的鲜味融合得恰到好处,变成了一道绝佳美味。
因为香椿并不是什么珍贵食材,这辈子孟晚秋才有机会把它做出来,这制酱料不仅炒什么菜都好吃,但是炒鳝鱼时两者才是最佳拍档。
葱姜蒜在后院的菜地种的有,需要时直接去摘就行,又方便又新鲜。
油热,放入葱段,姜片,蒜瓣,辣椒煸香后;倒入切段的鳝鱼,翻炒至变色;再加入秘制蘸料和盐调味,继续翻炒;然后倒开水淹没鳝段,盖上盖子,用中火焖煮至鳝鱼软烂入味;收汁后加葱花,出锅。
一道爆炒鳝鱼就做好了。
一大家子吃饭,一道菜可不够,于是孟晚秋又做了一道西红柿土豆汤,酸酸的很开胃,舀一勺泡饭都能吃掉一碗饭。
中间孟晚秋还抽空去舀了米汤,孟奶奶爱喝这个,浓稠浓稠的,不比米粥差,米香反而更浓厚。
等做好一家人的饭,孟晚秋热得脸都红了,背上也全是汗水,决定去房间里洗个澡。
另一边,裴行之跟在孟父身后进门,进入七月之后,气温越来越高,对于他们这些在田间劳作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场酷刑。
但是无论是谁都没有抱怨,这个时代的人,天生就带着吃苦耐劳的属性,国家在摸爬滚打中前进,底层人民也莽足了劲搞生产。
把女人当牲口使,把男人当机器使,这样的说法一点也不为过。
从井提上了一桶清凉的水,把头埋进盆里,再舀一瓢水浇在身上,才暂且劝退了那要人命的热意。
当然这么干的是当过兵的孟父,裴行之身上带着文化人的毛病,从来不肯在外面露胳膊露肚子,再热也就是打湿了帕子擦拭脸跟脖子,擦身体要到进屋子。
这不,他端着一盆水,推开了房门。
“嘭——”
木盆翻了,水溅得一地都是,打湿了裴行之的裤脚。
又是“嘭”地一声。
门又被狠狠关上了。
裴行之木然地转过身体,动作僵硬得好像生锈的机械,脑子里不停地上演刚才的画面。
白皙丰满的玉体,玲珑有致的曲线,打湿的黑发如海藻一样披在脊背上,一滴水珠沿着肩头滑落至雪峰,还有那道看过来懵懂的视线,深深刺红了裴行之的眼。
还有下面的风景……
“呀,行之,那么热怎么不洗把脸啊,你看你脸都红成什么样了,跟发烧了一样。”
裴行之:“……没事娘,我不热,就想坐一会儿。”
屋里的孟晚秋:……
被看光了,心情有一点震惊,还有一点点不知所措。
算了,看就看吧,反正早晚都得看。
不行,还是吃亏了,下次找机会看回去。
饭桌上,裴行之还是坐在孟晚秋旁边,但是全程两人没说过一句话,眼神没有一次对视。
董含韵注意到了两人的不对劲,狐疑地瞧了裴行之一眼。
裴行之没有理她,上次两人有过一次短暂的交锋,都清楚了对方的本性。目前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但前提是裴行之没有让孟晚秋伤心。
第17章 被嘲
因为中午的事情,裴行之下午一直走神,连孙哥喊他都没有听见。
“想什么呢?”孙哥骑着自行车,到裴行之背后拍他。
裴行之这才回过神来,连忙叫了一声孙哥,“孙哥,你怎么来了?”
孙哥闻言,环顾四周,见没人之后,才悄声说道:“来了一个大生意,不知道是跟谁打听到,都直接找到我了。”说着凑到裴行之耳边说了什么,才拉开距离,继续道:“怎么了,这活儿你能不能接。”
裴行之听到内容后,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不确定,但是可以试一下,那边同意吗?”
孙哥一听,拧紧的眉头才松开,“放心,我都给你打听好了,那边说你愿意出手就行,只要不变得更坏就行。”
那边说出这话后,孙哥就放心了,他对裴行之的能力很有信心,就算不成功,也不会变得更坏。
裴行之点点头,又问:“那边出价多少?”
孙哥比了四个手指,牙龈都露了出来。
果然大方,都快顶他一年的收入了,怪不得会让孙哥忍不住跑到清河村来找他。
“知道我的规矩吧?”
“放心放心,我都跟那边商量妥当了,保证不打扰你。”
裴行之点头,“孙哥你先等我一下,我去找人请个假。”
孙哥趴在自行车把手上,朝裴行之挥手,让他快去快回。
裴行之没有去很久,路上碰到了皮景轩,就托他帮忙请个假。
皮景轩自然不会拒绝。
看着裴行之离去的背影,皮景轩突然想起一个问题,行之哥去得那么匆忙,不知道有没有跟嫂子说。
毕竟行之哥现在已经结婚了,不像以前一样总是一个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需要向谁报备。
不过转念一想,行之哥那么周到的人,应该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肯定跟嫂子说过了。
而此时,孟晚秋刚刚完成她给裴行之做的第一只鞋,想着动作快点,争取等裴行之回来就做好一双,给他试穿一下,看看合不合脚。
红山公社是清河村的直属上层机构,就在红山镇里,公社办公室就在镇子中心,那里是一个十字街口,公社对面就是派出所,旁边是供销社和招待所。
用镇上人们的话来说,这个十字街口就是红山镇的政治文化中心,又有公社又有派出所,小偷小摸们可不敢往这边来。
但是,裴行之人不一样,他跟孙哥租的小仓库就在公社后面,跟派出所面面相对,顶风作案说的就是裴行之。
当初孙哥一听裴行之竟然把仓库租到这里,震惊得话都说不出来,同时对裴行之更加佩服,这赌性也太大了。
虽然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但又有几个人敢这样做呢,反正他是不敢,孙哥心想。
每天面对派出所巡逻看守的警察,这心理压力不知道有多大,孙哥一开始连看都不敢看,时间久了才慢慢习惯。
转头去看裴行之,好家伙,一点波动都没有,甚至还进供销社里面看了几眼。
明明裴行之不常来,却比他还淡定,孙哥背地里暗自咋舌,怪不得他爹说他比不上裴行之,确实比不上啊。
“东西放进去了吗?”裴行之问道。
“放进去了,工具也给你放好了,我就在外面,有什么事你叫我。”
裴行之跟孙哥合作的事,就是替人修理机器,小到手表收音机,大到电视和小汽车,反正凡是涉及机械的,裴行之都能修。
一开始的契机是孙哥结婚之后,某次跟裴行之抱怨,因为厂里很多人买到了不需要票,而且价格很便宜的收音机。
孙哥跟他媳妇也跟风买了一台,结果到手没多久,收音机就出问题了。
而且不是一家,但凡是买了便宜收音机的人家,都出现问题了。
虽然说价格便宜,但那也是对比正规途径售卖的收音机价格而言,结果用了不到一个月就坏掉,孙哥都要心痛死了。
裴行之听完,就让孙哥把收音机给他,看能不能修好,孙哥抱着试着的态度就同意了。
没想到竟然真的被修好了,那时候裴行之才十六岁。
而孙哥的媳妇又不小心把孙哥找人修好了自家收音机的消息泄露了出去,引得全厂的人都找上门来。
孙哥本来不想去麻烦裴行之,但架不住找上门的竟然还有厂领导,他的直系上级,只能无奈去找了裴行之。
裴行之答应了,但是孙哥还是觉得不好意思,就替他争取到了用钱交易,不然修那么多收音机,裴行之太吃亏了。
久而久之,裴行之的名声就打了出去,陆陆续续就有各种人找了过来,请裴行之帮他们修理东西,手表、汽车什么都有。
不过裴行之一开始就定下了规矩,一是他不见外人,他干活的时候,不准有人在场;二是上门求帮助的人,要全程听他的安排。
凭借这两个规矩,直到如今除了孙哥,没有人知道修理东西的人就是裴行之。
裴行之今年二十岁,快二十一了,还在长身高,那双解放鞋他穿着已经挤脚了,这次坏掉就扔了。
扔倒是没扔成,被孟母留了下来,毕竟现在很多人还在穿草鞋,解放鞋只要鞋底没损坏,那也是很抢手的,自然不能扔。
缝缝补补,留给了孟逢冬。
而裴行之现在就只有一双用来干活的鞋子,孟晚秋寻思着给他做两双换着穿,吃完饭就跟孟奶奶一起开始纳鞋。
孟晚秋力气大,动作又快,因为千层底已经提前做好,一个上午过去,孟晚秋就做好了大半部分,引得孟奶奶直夸她手巧。
孟晚秋抿嘴一笑,这是孟奶奶的客套话,她动作是快,但是鞋子外观并不好看,不像孟奶奶做的,每一个边边角角都很整齐。
但是,鞋子是用来穿的,好不好看不重要,实用耐穿就是。
因为要孟父他们要下工了,孟晚秋没有再继续,而是去厨房开始做饭。
孟晚秋先烧起了火,现在可没有打火机,而是从把前一天没烧完的柴用灰掩埋,留下一个通气孔,这样能保持火星不灭,能够方便第二天使用。
再用从山里捡的松毛来点火,晒干的柴火劈成细短的一条,放在点燃的松毛上面,然后放下粗柴,很快就燃起了大火,关上灶门。
接着就是烧水、淘米,等水沸腾就把米下锅煮。然后孟晚秋就开始准备菜,前几天她和大哥去抓黄鳝都大丰收,吃了两天都没吃完。
黄鳝还养在院子里的木盆里,别的姑娘都怕这玩意,但是孟晚秋前世经常露宿野外,连蛇都她都扒皮吃过,这小小的黄鳝跟蛇一比简直不堪一提。
孟晚秋拿着菜刀和砧板坐在水井边,先提上了一桶水,就开始处理黄鳝。
处理黄鳝也是有讲究的,需要把它先摔晕,不动弹之后,利落地放血,扔掉内脏,再用清水冲洗。
第一个菜,孟晚秋准备做爆炒鳝鱼,前世她喜好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努力给自己能力范围最好的。吃得多了,自然也就会了。
其他的也是一样,她会给自己做衣服,做鞋子,甚至还会做首饰发饰。
只不过现在,资源匮乏她想动手都没有材料,也就只有厨艺,偶尔能露两手。
爆炒鳝鱼是一道简单的家常菜,当年孟晚秋去南边执行任务,住过一家客栈,爆炒鳝鱼就是那家客栈的拿手菜。
孟晚秋吃过之后,就对这道爆炒鳝鱼念念不忘,跟客栈老板交钱也想学,但是人家的拿手绝活怎么可能随意教给她,孟晚秋是跟客栈儿子挖了半个月的鳝鱼,客栈老板才答应教她。
但是前提条件是学成之后,孟晚秋不能用这道菜开店。
原来,这道爆炒鳝鱼味道为什么远超其他,是因为往里面加了秘制酱料,酱料是老板娘的研究出来的,原材料竟然是满山常见的香椿。
香椿芽焯水去掉熏人的气味,在切碎成末放到陶罐里,再加上酱油发酵,整整一年才能使用。
拿出来之后的香椿已经没了本身的味道,而变成了另一种特殊醇厚的味道,并且与鳝鱼的鲜味融合得恰到好处,变成了一道绝佳美味。
因为香椿并不是什么珍贵食材,这辈子孟晚秋才有机会把它做出来,这制酱料不仅炒什么菜都好吃,但是炒鳝鱼时两者才是最佳拍档。
葱姜蒜在后院的菜地种的有,需要时直接去摘就行,又方便又新鲜。
油热,放入葱段,姜片,蒜瓣,辣椒煸香后;倒入切段的鳝鱼,翻炒至变色;再加入秘制蘸料和盐调味,继续翻炒;然后倒开水淹没鳝段,盖上盖子,用中火焖煮至鳝鱼软烂入味;收汁后加葱花,出锅。
一道爆炒鳝鱼就做好了。
一大家子吃饭,一道菜可不够,于是孟晚秋又做了一道西红柿土豆汤,酸酸的很开胃,舀一勺泡饭都能吃掉一碗饭。
中间孟晚秋还抽空去舀了米汤,孟奶奶爱喝这个,浓稠浓稠的,不比米粥差,米香反而更浓厚。
等做好一家人的饭,孟晚秋热得脸都红了,背上也全是汗水,决定去房间里洗个澡。
另一边,裴行之跟在孟父身后进门,进入七月之后,气温越来越高,对于他们这些在田间劳作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场酷刑。
但是无论是谁都没有抱怨,这个时代的人,天生就带着吃苦耐劳的属性,国家在摸爬滚打中前进,底层人民也莽足了劲搞生产。
把女人当牲口使,把男人当机器使,这样的说法一点也不为过。
从井提上了一桶清凉的水,把头埋进盆里,再舀一瓢水浇在身上,才暂且劝退了那要人命的热意。
当然这么干的是当过兵的孟父,裴行之身上带着文化人的毛病,从来不肯在外面露胳膊露肚子,再热也就是打湿了帕子擦拭脸跟脖子,擦身体要到进屋子。
这不,他端着一盆水,推开了房门。
“嘭——”
木盆翻了,水溅得一地都是,打湿了裴行之的裤脚。
又是“嘭”地一声。
门又被狠狠关上了。
裴行之木然地转过身体,动作僵硬得好像生锈的机械,脑子里不停地上演刚才的画面。
白皙丰满的玉体,玲珑有致的曲线,打湿的黑发如海藻一样披在脊背上,一滴水珠沿着肩头滑落至雪峰,还有那道看过来懵懂的视线,深深刺红了裴行之的眼。
还有下面的风景……
“呀,行之,那么热怎么不洗把脸啊,你看你脸都红成什么样了,跟发烧了一样。”
裴行之:“……没事娘,我不热,就想坐一会儿。”
屋里的孟晚秋:……
被看光了,心情有一点震惊,还有一点点不知所措。
算了,看就看吧,反正早晚都得看。
不行,还是吃亏了,下次找机会看回去。
饭桌上,裴行之还是坐在孟晚秋旁边,但是全程两人没说过一句话,眼神没有一次对视。
董含韵注意到了两人的不对劲,狐疑地瞧了裴行之一眼。
裴行之没有理她,上次两人有过一次短暂的交锋,都清楚了对方的本性。目前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但前提是裴行之没有让孟晚秋伤心。
第17章 被嘲
因为中午的事情,裴行之下午一直走神,连孙哥喊他都没有听见。
“想什么呢?”孙哥骑着自行车,到裴行之背后拍他。
裴行之这才回过神来,连忙叫了一声孙哥,“孙哥,你怎么来了?”
孙哥闻言,环顾四周,见没人之后,才悄声说道:“来了一个大生意,不知道是跟谁打听到,都直接找到我了。”说着凑到裴行之耳边说了什么,才拉开距离,继续道:“怎么了,这活儿你能不能接。”
裴行之听到内容后,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不确定,但是可以试一下,那边同意吗?”
孙哥一听,拧紧的眉头才松开,“放心,我都给你打听好了,那边说你愿意出手就行,只要不变得更坏就行。”
那边说出这话后,孙哥就放心了,他对裴行之的能力很有信心,就算不成功,也不会变得更坏。
裴行之点点头,又问:“那边出价多少?”
孙哥比了四个手指,牙龈都露了出来。
果然大方,都快顶他一年的收入了,怪不得会让孙哥忍不住跑到清河村来找他。
“知道我的规矩吧?”
“放心放心,我都跟那边商量妥当了,保证不打扰你。”
裴行之点头,“孙哥你先等我一下,我去找人请个假。”
孙哥趴在自行车把手上,朝裴行之挥手,让他快去快回。
裴行之没有去很久,路上碰到了皮景轩,就托他帮忙请个假。
皮景轩自然不会拒绝。
看着裴行之离去的背影,皮景轩突然想起一个问题,行之哥去得那么匆忙,不知道有没有跟嫂子说。
毕竟行之哥现在已经结婚了,不像以前一样总是一个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需要向谁报备。
不过转念一想,行之哥那么周到的人,应该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肯定跟嫂子说过了。
而此时,孟晚秋刚刚完成她给裴行之做的第一只鞋,想着动作快点,争取等裴行之回来就做好一双,给他试穿一下,看看合不合脚。
红山公社是清河村的直属上层机构,就在红山镇里,公社办公室就在镇子中心,那里是一个十字街口,公社对面就是派出所,旁边是供销社和招待所。
用镇上人们的话来说,这个十字街口就是红山镇的政治文化中心,又有公社又有派出所,小偷小摸们可不敢往这边来。
但是,裴行之人不一样,他跟孙哥租的小仓库就在公社后面,跟派出所面面相对,顶风作案说的就是裴行之。
当初孙哥一听裴行之竟然把仓库租到这里,震惊得话都说不出来,同时对裴行之更加佩服,这赌性也太大了。
虽然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但又有几个人敢这样做呢,反正他是不敢,孙哥心想。
每天面对派出所巡逻看守的警察,这心理压力不知道有多大,孙哥一开始连看都不敢看,时间久了才慢慢习惯。
转头去看裴行之,好家伙,一点波动都没有,甚至还进供销社里面看了几眼。
明明裴行之不常来,却比他还淡定,孙哥背地里暗自咋舌,怪不得他爹说他比不上裴行之,确实比不上啊。
“东西放进去了吗?”裴行之问道。
“放进去了,工具也给你放好了,我就在外面,有什么事你叫我。”
裴行之跟孙哥合作的事,就是替人修理机器,小到手表收音机,大到电视和小汽车,反正凡是涉及机械的,裴行之都能修。
一开始的契机是孙哥结婚之后,某次跟裴行之抱怨,因为厂里很多人买到了不需要票,而且价格很便宜的收音机。
孙哥跟他媳妇也跟风买了一台,结果到手没多久,收音机就出问题了。
而且不是一家,但凡是买了便宜收音机的人家,都出现问题了。
虽然说价格便宜,但那也是对比正规途径售卖的收音机价格而言,结果用了不到一个月就坏掉,孙哥都要心痛死了。
裴行之听完,就让孙哥把收音机给他,看能不能修好,孙哥抱着试着的态度就同意了。
没想到竟然真的被修好了,那时候裴行之才十六岁。
而孙哥的媳妇又不小心把孙哥找人修好了自家收音机的消息泄露了出去,引得全厂的人都找上门来。
孙哥本来不想去麻烦裴行之,但架不住找上门的竟然还有厂领导,他的直系上级,只能无奈去找了裴行之。
裴行之答应了,但是孙哥还是觉得不好意思,就替他争取到了用钱交易,不然修那么多收音机,裴行之太吃亏了。
久而久之,裴行之的名声就打了出去,陆陆续续就有各种人找了过来,请裴行之帮他们修理东西,手表、汽车什么都有。
不过裴行之一开始就定下了规矩,一是他不见外人,他干活的时候,不准有人在场;二是上门求帮助的人,要全程听他的安排。
凭借这两个规矩,直到如今除了孙哥,没有人知道修理东西的人就是裴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