蛰伏 第4节
林笙颇有些意外,因为一般人是不会送白色的风信子给长辈的,花语不行,她小心翼翼的提醒,“白色风信子一般送恋人较多,近几年都快跟玫瑰齐名了,送长辈还是康乃馨和百合比较好,或者我给你搭配着包起来也不错。”
谢家乔很听劝,微微点头说‘好’,然后拿出手机,打开二维码:“要不加个微信,我转给你。”
林笙笑着指着旁边的二维码:“那边扫一扫就行。”
谢家乔停在空中的手有些僵硬,好看的眉眼间也流转着些许复杂的情绪。正要收回去时,林笙已经提起拿出手机扫了他的微信,只听到‘滴’的一声,她的声音传来:“主要是做账面好做,不过你私转给我也行。”
“好。”他的唇角挂着浅笑。
两人交换了微信后,林笙下意识的点开了谢家乔的头像,是一只非常可爱的小边牧。
“你养狗啊?”她笑着问。
“嗯,不过最近都没有机会看它,养在老家。”谢家乔给林笙转了三百后,问她,“你今天有空吗?”
林笙听他这意思是想约她,笑着开玩笑:“老同学,你看我像是有空的样子吗?明天就是七夕了,我今天能不能回家睡觉都是问题。”
“你要是忙的话,我找几个朋友帮帮你,过两天我就要离开榕洲了,想请你喝杯咖啡。”
林笙自问跟谢家乔的关系普普通通,算不上太好,也算不上太差,在高中时期只比别人多了些惺惺相惜。真论感情,那是没有多少的。
不过谢家乔都主动开口了,她也不好拒绝。
看了一下时钟,正好中午十二点,这个时候大家都在午休,没什么人会来花店。
“那去对面的大厦喝杯奶茶,我请客。”
林笙主动带路,为了照顾谢家乔,她特意走得很慢,与他并肩时,忍不住微微仰头打量着他的侧脸,他真的好高,一米六八的她,站在他身边,竟然只能到他的胸口。他身上有一股非常好闻的凌冽松柏的香味,像是游走在冰川与高山之间的风,灌入了大地的气息。
垂眸之际,又落在他握着拐杖的手上,犹记得高中时期,他的手并不算好看,粗糙又有伤痕,不知道是怎么造成的,总归给人一种不美的观感,可是现在,他从头到脚,连手都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
在那一刻,林笙心中冒出了一个念头——他若是以这种姿态生活在当时的高中,那恐怕许承洲的校草地位,就要拱手让人了。
几分钟后,两人来到对面大厦一楼的奶茶店,林笙点了一杯芝芝莓莓,扭头问谢家乔时,他只是笑着说都行。
于是林笙就给他点了杯原味的奶茶,加了奶盖。
两人在店里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正好对着出风口,林笙舒服的靠着椅子,说道:“好凉快啊,最近榕洲太热了,都是三十几度。”
谢家乔看着她自然又大方的举动,唇角微微上扬,“你好像一直没怎么变,跟高中一样。”
“是吗?”林笙笑着说:“你倒是变化不少,昨天我都没怎么认出来,你当时考上什么大学了?”
“嗯,国外的。”他似乎不想多谈,轻描淡写的带过。
林笙震惊,“你出国读书啦?”
不能怪她这么诧异,高中时期的谢家乔看起来瘦弱不堪,且非常艰苦,学校发的两套校服,冬夏各一套,都能被他穿出补丁来。
都二十一世纪了,谁还穿补丁的衣服。
除非家境不好。
“我以为你会上那种……”她停顿一下,没有接下去说,转了语风,“不过国外的学校也不错,那你毕业后都做什么?看你现在应该过得挺好的。”
她一边说着,一边大口的喝着奶茶,吹着凉爽的冷风看着谢家乔。
他真的长得好矜贵,就像是一只被摆放在橱窗里的缅因猫,紫铜色的眼眸里流露着天然的高贵。他沉吟片刻,摸了摸面前冰凉奶茶的杯身,“也没做什么,就是做点小生意。”
林笙不再追问了,微微点头,又大口的喝了几口,奶茶只剩下一半。
谢家乔看见她手上包着的纸巾,隐约还渗透一些血迹出来,眉头蹙起,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创可贴,递给她:“要不要用这个包扎一下手上的伤口?”
林笙笑着摇头:“没事,已经止住了,你怎么还随身带着创可贴。”
“偶尔摔倒会用到。”
林笙后知后觉的点了点头,下意识的看了看他的腿,心里不免生出几分的怜惜与感叹,好好的一个大帅哥,腿却带有残疾。
两人又聊了会高中的事,林笙看了一眼手机,不知不觉都快一点钟了,她连忙站起身来:“不好意思,我要回店里了,你看看你哪天有空,我们再聚一聚。”
谢家乔见她匆忙的样子,倒也没有多说什么,握着拐杖站起来后,说道:“嗯,好,我送你回花店。”
两人一道走出大厦,外面热浪滚滚,炙热的太阳将街上的景色都化出了虚影,两人走过红绿灯,便到了花店门口,林笙正欲跟谢家乔告别,他却莫名的问她:“昨天在聚会上,很多同学说你跟许承洲结婚了。”
提到这件事,林笙的脸色不太好,满脑子都是昨天在聚会上她从卫生间回来,听到他们小声议论的声音——笙胖到底怎么把我们校草勾到手的?她下蛊了?
——听说是人家老妈子有手段,把咱们校草的妈妈搞定了,这才能顺利进门,否则以她那模样,呵……谁看得上啊?
同学们的言语如高中时期那般,依旧带着嘲讽与讥笑,那种嘲讽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诋毁和污蔑,站在一种他们以为的高度上,来审判她作为许承洲妻子的合格性。
虽然其中很多都是夹杂着不甘心与嫉妒,但不能否认的是,在世俗的眼光看来,她天生与他不配。
林笙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她没有上前质问,也没有大吵大闹,她就像是一个在听别人故事的旁观者,淡定自若的走进餐厅。哪怕后来听到许承洲喊她雪婧,她也能将情绪本能的控制。
与生俱来的能力,何其可悲。
谢家乔一句简单的问话,如那些以高姿态审判她的同学没什么两样,本能的让林笙将他与那些人融为一体——都是来嘲讽她配不上许承洲的。
她的语气便冷了几分:“是啊,不过我们夫妻感情挺好的,怎么了?”
谢家乔敏感的捕捉到她语气的变化,握着拐杖的手紧了几分,“没怎么,就是挺诧异你们结婚的。”
果然又是来嘲讽她的。
林笙不由得握紧双手。
她知道自己跟许承洲差距很大,从外貌到工作,她都比不上他,可就算再不济,她已经是他的妻子了。
之前对谢家乔的好感,顿时荡然无存,连一句‘再见’都没给,转身就走进花店。
而谢家乔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漆黑的眼眸中泛起复杂的情绪,他站在那里站了许久,直到电话铃声响起,他才缓过神来,慢慢的转身离去。
等到坐上车后,他才拿出手机,点开林笙的头像,翻开她的朋友圈,除了鲜花的信息外,只有一条较为特别,那是一张林笙偷拍许承洲的背影照,上面配文:【下班跟许先生一起回家,好幸福……】
他看着那条朋友圈,眼神暗了暗。
——
第二天是七夕,林笙从早上四点开始就忙碌起来,同城鲜花的快递多到离谱,她跟小程、大陈二人忙到了太阳升起。
因为太忙,她不得已雇佣了三名临时工来帮忙,很大程度缓解了订单量带来的压力。
有几单就是附近的同城派送,林笙是能自己去送就自己去送,一是隔得不远,走路就能到,二是同城鲜花派送时效很难保证,有几单是专门备注要准点送达。
所以有备注几点送达的,林笙都会亲自去。
忙活到了晚上九点多,还有几单是对面cbd大楼的派送,一束玫瑰、一束满天星和百合,其中一单引起了小程的注意,她一边包花束一边问道:“欸,笙笙姐,这个订单派送的地址就是你老公的公司哎,留言还是说送给许先生的。”
林笙一愣,连忙拿起订单看了一眼,还真是同城送到对面广告公司的,留的还是许承洲的电话号码。
“可能是什么客户送给他的吧。”
小程也没有在意,‘哦’了一声就继续包花,毕竟在她们眼里看来,林笙跟许承洲还是很恩爱的。
林笙把花束捧起来,就急匆匆的朝着对面大厦跑去。许承洲也在公司加班,两人自从聚会后,就没有再说过话,即便她总在期待着他会主动来找她将话说清楚,亦或者同她解释那天晚上破口而出的‘雪婧’。
但许承洲天生就不是会主动道歉的人,微信的聊天界面更是停留在三天前的问候上。
因为广告公司位于十九楼,林笙靠着电梯,数着电梯爬高的楼层,无聊的看了看鲜花里的卡片。
卡片是小程写的,都是按照订单备注来的,上面只简单的留了一句:【承洲,七夕快乐,祝你幸福。】
落款是:阿雪。
林笙的眼睛只看得见‘阿雪’两个字,本就疲劳的神智一下子清醒过来,直觉告诉她,阿雪是梁雪婧。
正巧此时,电梯门‘叮’的一声打开,许承洲就站在门外。
第5章
◎“蛮厉害的,林笙,以前小瞧你了。”◎
两人就这么不可预期的撞上了,一个站在门外,一个站在门内。明明是亲密无间的夫妻,却有着比陌生人还要陌生的疏离感,她所有的言语卡在咽喉之中,连质问他的勇气都没有。
满脑中莫名的想起新婚当夜,他喝得酩酊大醉,她却在他的手机里发现一条私密的朋友圈,上面寥寥几个字,字字诛心——娶一个不爱的女人,余生就这么过吧,只要不是她,娶谁都一样。
林笙就像是普天之下所有结婚的女性,用一种期望丈夫会回头、会改变的想法,在默默的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她可以比他那些所谓的前任都要做得更好,更适合他。
但好像,并没有太多的成效。
就像是这一束玫瑰花旁边的绿叶,只能作为用来衬托玫瑰娇艳的存在。
千言万语卡在咽喉,只化作一句:“你下班了?”
许承洲平静的回她:“嗯,下班了。”
“哦。”她垂下眼眸,竟不知道如何接茬,右手就这么紧紧抓着那束玫瑰,如同烫手的热汤,不知道该送出去,还是该留下。
许承洲见她没有要出来的意思,就干脆走进电梯里,他瞥了她一眼,“来送花吗?”
许承洲是知道今天七夕的,还知道像这样的日子,林笙会很忙、很忙,忙得吃不上饭、忙得没法睡觉。
不过他好像从来不怎么关心她的生活,偶然有几次被他撞见林笙忙得低血糖,他也只是跟小程说让她多照顾她。小程却还当做两夫妻极其恩爱。
从不知道,许承洲对林笙的关心,不过是举手之劳,过了这个度,他只会选择漠视。
进入电梯后,他却才现林笙没有按楼层,或者说,她只按了这一层,所以没有显示别的层数。
他扭头看着她,又重复的问了一句:“你是来我公司送花的吗?”
林笙这才慢慢把花送到他跟前,“对,有人给你买了一束花,这个点送达。”
许承洲一愣,接过了林笙手中的花,低头看着鲜花里的卡片,看着那娟秀的字体以及留下的那行字,眼神莫名的暗了暗。
而站在身边的林笙却在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她很想大声质问许承洲,质问他这个‘阿雪’是否是梁雪婧,质问他与梁雪婧之间是不是还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可就在她要问的时候,许承洲却莫名的问她:“林笙,你也该下班了吧?”
林笙被他问得措手不及,下意识的点头:“快了。”
“那我等你吧,我看你应该还没吃晚饭,下班后我们一起回家吃宵夜。”
说完,他看了看腕表:“十二点能下班?”
林笙被他突如其来的‘邀请’打得有些错愕,“可能还要晚点,一两点左右吧。”
“那我去你店里等你,一起下班。”
林笙的心犹如擂鼓般拼命的跳动着,如初恋少女,只要稍稍给点甜头,就忘记了刚才‘阿雪’两字带来的痛苦。她微微用手将碎发别到耳后,压抑着内心的喜悦,“哦,好啊。”
许承洲是第一次等林笙下班,或者说是第一次主动陪林笙下班,以往更多的时候,是林笙等他,即便很多时候,他并不喜欢她这个举动,却也没有拒绝。 ↑返回顶部↑
谢家乔很听劝,微微点头说‘好’,然后拿出手机,打开二维码:“要不加个微信,我转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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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乔停在空中的手有些僵硬,好看的眉眼间也流转着些许复杂的情绪。正要收回去时,林笙已经提起拿出手机扫了他的微信,只听到‘滴’的一声,她的声音传来:“主要是做账面好做,不过你私转给我也行。”
“好。”他的唇角挂着浅笑。
两人交换了微信后,林笙下意识的点开了谢家乔的头像,是一只非常可爱的小边牧。
“你养狗啊?”她笑着问。
“嗯,不过最近都没有机会看它,养在老家。”谢家乔给林笙转了三百后,问她,“你今天有空吗?”
林笙听他这意思是想约她,笑着开玩笑:“老同学,你看我像是有空的样子吗?明天就是七夕了,我今天能不能回家睡觉都是问题。”
“你要是忙的话,我找几个朋友帮帮你,过两天我就要离开榕洲了,想请你喝杯咖啡。”
林笙自问跟谢家乔的关系普普通通,算不上太好,也算不上太差,在高中时期只比别人多了些惺惺相惜。真论感情,那是没有多少的。
不过谢家乔都主动开口了,她也不好拒绝。
看了一下时钟,正好中午十二点,这个时候大家都在午休,没什么人会来花店。
“那去对面的大厦喝杯奶茶,我请客。”
林笙主动带路,为了照顾谢家乔,她特意走得很慢,与他并肩时,忍不住微微仰头打量着他的侧脸,他真的好高,一米六八的她,站在他身边,竟然只能到他的胸口。他身上有一股非常好闻的凌冽松柏的香味,像是游走在冰川与高山之间的风,灌入了大地的气息。
垂眸之际,又落在他握着拐杖的手上,犹记得高中时期,他的手并不算好看,粗糙又有伤痕,不知道是怎么造成的,总归给人一种不美的观感,可是现在,他从头到脚,连手都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
在那一刻,林笙心中冒出了一个念头——他若是以这种姿态生活在当时的高中,那恐怕许承洲的校草地位,就要拱手让人了。
几分钟后,两人来到对面大厦一楼的奶茶店,林笙点了一杯芝芝莓莓,扭头问谢家乔时,他只是笑着说都行。
于是林笙就给他点了杯原味的奶茶,加了奶盖。
两人在店里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正好对着出风口,林笙舒服的靠着椅子,说道:“好凉快啊,最近榕洲太热了,都是三十几度。”
谢家乔看着她自然又大方的举动,唇角微微上扬,“你好像一直没怎么变,跟高中一样。”
“是吗?”林笙笑着说:“你倒是变化不少,昨天我都没怎么认出来,你当时考上什么大学了?”
“嗯,国外的。”他似乎不想多谈,轻描淡写的带过。
林笙震惊,“你出国读书啦?”
不能怪她这么诧异,高中时期的谢家乔看起来瘦弱不堪,且非常艰苦,学校发的两套校服,冬夏各一套,都能被他穿出补丁来。
都二十一世纪了,谁还穿补丁的衣服。
除非家境不好。
“我以为你会上那种……”她停顿一下,没有接下去说,转了语风,“不过国外的学校也不错,那你毕业后都做什么?看你现在应该过得挺好的。”
她一边说着,一边大口的喝着奶茶,吹着凉爽的冷风看着谢家乔。
他真的长得好矜贵,就像是一只被摆放在橱窗里的缅因猫,紫铜色的眼眸里流露着天然的高贵。他沉吟片刻,摸了摸面前冰凉奶茶的杯身,“也没做什么,就是做点小生意。”
林笙不再追问了,微微点头,又大口的喝了几口,奶茶只剩下一半。
谢家乔看见她手上包着的纸巾,隐约还渗透一些血迹出来,眉头蹙起,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创可贴,递给她:“要不要用这个包扎一下手上的伤口?”
林笙笑着摇头:“没事,已经止住了,你怎么还随身带着创可贴。”
“偶尔摔倒会用到。”
林笙后知后觉的点了点头,下意识的看了看他的腿,心里不免生出几分的怜惜与感叹,好好的一个大帅哥,腿却带有残疾。
两人又聊了会高中的事,林笙看了一眼手机,不知不觉都快一点钟了,她连忙站起身来:“不好意思,我要回店里了,你看看你哪天有空,我们再聚一聚。”
谢家乔见她匆忙的样子,倒也没有多说什么,握着拐杖站起来后,说道:“嗯,好,我送你回花店。”
两人一道走出大厦,外面热浪滚滚,炙热的太阳将街上的景色都化出了虚影,两人走过红绿灯,便到了花店门口,林笙正欲跟谢家乔告别,他却莫名的问她:“昨天在聚会上,很多同学说你跟许承洲结婚了。”
提到这件事,林笙的脸色不太好,满脑子都是昨天在聚会上她从卫生间回来,听到他们小声议论的声音——笙胖到底怎么把我们校草勾到手的?她下蛊了?
——听说是人家老妈子有手段,把咱们校草的妈妈搞定了,这才能顺利进门,否则以她那模样,呵……谁看得上啊?
同学们的言语如高中时期那般,依旧带着嘲讽与讥笑,那种嘲讽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诋毁和污蔑,站在一种他们以为的高度上,来审判她作为许承洲妻子的合格性。
虽然其中很多都是夹杂着不甘心与嫉妒,但不能否认的是,在世俗的眼光看来,她天生与他不配。
林笙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她没有上前质问,也没有大吵大闹,她就像是一个在听别人故事的旁观者,淡定自若的走进餐厅。哪怕后来听到许承洲喊她雪婧,她也能将情绪本能的控制。
与生俱来的能力,何其可悲。
谢家乔一句简单的问话,如那些以高姿态审判她的同学没什么两样,本能的让林笙将他与那些人融为一体——都是来嘲讽她配不上许承洲的。
她的语气便冷了几分:“是啊,不过我们夫妻感情挺好的,怎么了?”
谢家乔敏感的捕捉到她语气的变化,握着拐杖的手紧了几分,“没怎么,就是挺诧异你们结婚的。”
果然又是来嘲讽她的。
林笙不由得握紧双手。
她知道自己跟许承洲差距很大,从外貌到工作,她都比不上他,可就算再不济,她已经是他的妻子了。
之前对谢家乔的好感,顿时荡然无存,连一句‘再见’都没给,转身就走进花店。
而谢家乔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漆黑的眼眸中泛起复杂的情绪,他站在那里站了许久,直到电话铃声响起,他才缓过神来,慢慢的转身离去。
等到坐上车后,他才拿出手机,点开林笙的头像,翻开她的朋友圈,除了鲜花的信息外,只有一条较为特别,那是一张林笙偷拍许承洲的背影照,上面配文:【下班跟许先生一起回家,好幸福……】
他看着那条朋友圈,眼神暗了暗。
——
第二天是七夕,林笙从早上四点开始就忙碌起来,同城鲜花的快递多到离谱,她跟小程、大陈二人忙到了太阳升起。
因为太忙,她不得已雇佣了三名临时工来帮忙,很大程度缓解了订单量带来的压力。
有几单就是附近的同城派送,林笙是能自己去送就自己去送,一是隔得不远,走路就能到,二是同城鲜花派送时效很难保证,有几单是专门备注要准点送达。
所以有备注几点送达的,林笙都会亲自去。
忙活到了晚上九点多,还有几单是对面cbd大楼的派送,一束玫瑰、一束满天星和百合,其中一单引起了小程的注意,她一边包花束一边问道:“欸,笙笙姐,这个订单派送的地址就是你老公的公司哎,留言还是说送给许先生的。”
林笙一愣,连忙拿起订单看了一眼,还真是同城送到对面广告公司的,留的还是许承洲的电话号码。
“可能是什么客户送给他的吧。”
小程也没有在意,‘哦’了一声就继续包花,毕竟在她们眼里看来,林笙跟许承洲还是很恩爱的。
林笙把花束捧起来,就急匆匆的朝着对面大厦跑去。许承洲也在公司加班,两人自从聚会后,就没有再说过话,即便她总在期待着他会主动来找她将话说清楚,亦或者同她解释那天晚上破口而出的‘雪婧’。
但许承洲天生就不是会主动道歉的人,微信的聊天界面更是停留在三天前的问候上。
因为广告公司位于十九楼,林笙靠着电梯,数着电梯爬高的楼层,无聊的看了看鲜花里的卡片。
卡片是小程写的,都是按照订单备注来的,上面只简单的留了一句:【承洲,七夕快乐,祝你幸福。】
落款是:阿雪。
林笙的眼睛只看得见‘阿雪’两个字,本就疲劳的神智一下子清醒过来,直觉告诉她,阿雪是梁雪婧。
正巧此时,电梯门‘叮’的一声打开,许承洲就站在门外。
第5章
◎“蛮厉害的,林笙,以前小瞧你了。”◎
两人就这么不可预期的撞上了,一个站在门外,一个站在门内。明明是亲密无间的夫妻,却有着比陌生人还要陌生的疏离感,她所有的言语卡在咽喉之中,连质问他的勇气都没有。
满脑中莫名的想起新婚当夜,他喝得酩酊大醉,她却在他的手机里发现一条私密的朋友圈,上面寥寥几个字,字字诛心——娶一个不爱的女人,余生就这么过吧,只要不是她,娶谁都一样。
林笙就像是普天之下所有结婚的女性,用一种期望丈夫会回头、会改变的想法,在默默的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她可以比他那些所谓的前任都要做得更好,更适合他。
但好像,并没有太多的成效。
就像是这一束玫瑰花旁边的绿叶,只能作为用来衬托玫瑰娇艳的存在。
千言万语卡在咽喉,只化作一句:“你下班了?”
许承洲平静的回她:“嗯,下班了。”
“哦。”她垂下眼眸,竟不知道如何接茬,右手就这么紧紧抓着那束玫瑰,如同烫手的热汤,不知道该送出去,还是该留下。
许承洲见她没有要出来的意思,就干脆走进电梯里,他瞥了她一眼,“来送花吗?”
许承洲是知道今天七夕的,还知道像这样的日子,林笙会很忙、很忙,忙得吃不上饭、忙得没法睡觉。
不过他好像从来不怎么关心她的生活,偶然有几次被他撞见林笙忙得低血糖,他也只是跟小程说让她多照顾她。小程却还当做两夫妻极其恩爱。
从不知道,许承洲对林笙的关心,不过是举手之劳,过了这个度,他只会选择漠视。
进入电梯后,他却才现林笙没有按楼层,或者说,她只按了这一层,所以没有显示别的层数。
他扭头看着她,又重复的问了一句:“你是来我公司送花的吗?”
林笙这才慢慢把花送到他跟前,“对,有人给你买了一束花,这个点送达。”
许承洲一愣,接过了林笙手中的花,低头看着鲜花里的卡片,看着那娟秀的字体以及留下的那行字,眼神莫名的暗了暗。
而站在身边的林笙却在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她很想大声质问许承洲,质问他这个‘阿雪’是否是梁雪婧,质问他与梁雪婧之间是不是还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可就在她要问的时候,许承洲却莫名的问她:“林笙,你也该下班了吧?”
林笙被他问得措手不及,下意识的点头:“快了。”
“那我等你吧,我看你应该还没吃晚饭,下班后我们一起回家吃宵夜。”
说完,他看了看腕表:“十二点能下班?”
林笙被他突如其来的‘邀请’打得有些错愕,“可能还要晚点,一两点左右吧。”
“那我去你店里等你,一起下班。”
林笙的心犹如擂鼓般拼命的跳动着,如初恋少女,只要稍稍给点甜头,就忘记了刚才‘阿雪’两字带来的痛苦。她微微用手将碎发别到耳后,压抑着内心的喜悦,“哦,好啊。”
许承洲是第一次等林笙下班,或者说是第一次主动陪林笙下班,以往更多的时候,是林笙等他,即便很多时候,他并不喜欢她这个举动,却也没有拒绝。 ↑返回顶部↑
林笙颇有些意外,因为一般人是不会送白色的风信子给长辈的,花语不行,她小心翼翼的提醒,“白色风信子一般送恋人较多,近几年都快跟玫瑰齐名了,送长辈还是康乃馨和百合比较好,或者我给你搭配着包起来也不错。”
谢家乔很听劝,微微点头说‘好’,然后拿出手机,打开二维码:“要不加个微信,我转给你。”
林笙笑着指着旁边的二维码:“那边扫一扫就行。”
谢家乔停在空中的手有些僵硬,好看的眉眼间也流转着些许复杂的情绪。正要收回去时,林笙已经提起拿出手机扫了他的微信,只听到‘滴’的一声,她的声音传来:“主要是做账面好做,不过你私转给我也行。”
“好。”他的唇角挂着浅笑。
两人交换了微信后,林笙下意识的点开了谢家乔的头像,是一只非常可爱的小边牧。
“你养狗啊?”她笑着问。
“嗯,不过最近都没有机会看它,养在老家。”谢家乔给林笙转了三百后,问她,“你今天有空吗?”
林笙听他这意思是想约她,笑着开玩笑:“老同学,你看我像是有空的样子吗?明天就是七夕了,我今天能不能回家睡觉都是问题。”
“你要是忙的话,我找几个朋友帮帮你,过两天我就要离开榕洲了,想请你喝杯咖啡。”
林笙自问跟谢家乔的关系普普通通,算不上太好,也算不上太差,在高中时期只比别人多了些惺惺相惜。真论感情,那是没有多少的。
不过谢家乔都主动开口了,她也不好拒绝。
看了一下时钟,正好中午十二点,这个时候大家都在午休,没什么人会来花店。
“那去对面的大厦喝杯奶茶,我请客。”
林笙主动带路,为了照顾谢家乔,她特意走得很慢,与他并肩时,忍不住微微仰头打量着他的侧脸,他真的好高,一米六八的她,站在他身边,竟然只能到他的胸口。他身上有一股非常好闻的凌冽松柏的香味,像是游走在冰川与高山之间的风,灌入了大地的气息。
垂眸之际,又落在他握着拐杖的手上,犹记得高中时期,他的手并不算好看,粗糙又有伤痕,不知道是怎么造成的,总归给人一种不美的观感,可是现在,他从头到脚,连手都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
在那一刻,林笙心中冒出了一个念头——他若是以这种姿态生活在当时的高中,那恐怕许承洲的校草地位,就要拱手让人了。
几分钟后,两人来到对面大厦一楼的奶茶店,林笙点了一杯芝芝莓莓,扭头问谢家乔时,他只是笑着说都行。
于是林笙就给他点了杯原味的奶茶,加了奶盖。
两人在店里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正好对着出风口,林笙舒服的靠着椅子,说道:“好凉快啊,最近榕洲太热了,都是三十几度。”
谢家乔看着她自然又大方的举动,唇角微微上扬,“你好像一直没怎么变,跟高中一样。”
“是吗?”林笙笑着说:“你倒是变化不少,昨天我都没怎么认出来,你当时考上什么大学了?”
“嗯,国外的。”他似乎不想多谈,轻描淡写的带过。
林笙震惊,“你出国读书啦?”
不能怪她这么诧异,高中时期的谢家乔看起来瘦弱不堪,且非常艰苦,学校发的两套校服,冬夏各一套,都能被他穿出补丁来。
都二十一世纪了,谁还穿补丁的衣服。
除非家境不好。
“我以为你会上那种……”她停顿一下,没有接下去说,转了语风,“不过国外的学校也不错,那你毕业后都做什么?看你现在应该过得挺好的。”
她一边说着,一边大口的喝着奶茶,吹着凉爽的冷风看着谢家乔。
他真的长得好矜贵,就像是一只被摆放在橱窗里的缅因猫,紫铜色的眼眸里流露着天然的高贵。他沉吟片刻,摸了摸面前冰凉奶茶的杯身,“也没做什么,就是做点小生意。”
林笙不再追问了,微微点头,又大口的喝了几口,奶茶只剩下一半。
谢家乔看见她手上包着的纸巾,隐约还渗透一些血迹出来,眉头蹙起,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创可贴,递给她:“要不要用这个包扎一下手上的伤口?”
林笙笑着摇头:“没事,已经止住了,你怎么还随身带着创可贴。”
“偶尔摔倒会用到。”
林笙后知后觉的点了点头,下意识的看了看他的腿,心里不免生出几分的怜惜与感叹,好好的一个大帅哥,腿却带有残疾。
两人又聊了会高中的事,林笙看了一眼手机,不知不觉都快一点钟了,她连忙站起身来:“不好意思,我要回店里了,你看看你哪天有空,我们再聚一聚。”
谢家乔见她匆忙的样子,倒也没有多说什么,握着拐杖站起来后,说道:“嗯,好,我送你回花店。”
两人一道走出大厦,外面热浪滚滚,炙热的太阳将街上的景色都化出了虚影,两人走过红绿灯,便到了花店门口,林笙正欲跟谢家乔告别,他却莫名的问她:“昨天在聚会上,很多同学说你跟许承洲结婚了。”
提到这件事,林笙的脸色不太好,满脑子都是昨天在聚会上她从卫生间回来,听到他们小声议论的声音——笙胖到底怎么把我们校草勾到手的?她下蛊了?
——听说是人家老妈子有手段,把咱们校草的妈妈搞定了,这才能顺利进门,否则以她那模样,呵……谁看得上啊?
同学们的言语如高中时期那般,依旧带着嘲讽与讥笑,那种嘲讽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诋毁和污蔑,站在一种他们以为的高度上,来审判她作为许承洲妻子的合格性。
虽然其中很多都是夹杂着不甘心与嫉妒,但不能否认的是,在世俗的眼光看来,她天生与他不配。
林笙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她没有上前质问,也没有大吵大闹,她就像是一个在听别人故事的旁观者,淡定自若的走进餐厅。哪怕后来听到许承洲喊她雪婧,她也能将情绪本能的控制。
与生俱来的能力,何其可悲。
谢家乔一句简单的问话,如那些以高姿态审判她的同学没什么两样,本能的让林笙将他与那些人融为一体——都是来嘲讽她配不上许承洲的。
她的语气便冷了几分:“是啊,不过我们夫妻感情挺好的,怎么了?”
谢家乔敏感的捕捉到她语气的变化,握着拐杖的手紧了几分,“没怎么,就是挺诧异你们结婚的。”
果然又是来嘲讽她的。
林笙不由得握紧双手。
她知道自己跟许承洲差距很大,从外貌到工作,她都比不上他,可就算再不济,她已经是他的妻子了。
之前对谢家乔的好感,顿时荡然无存,连一句‘再见’都没给,转身就走进花店。
而谢家乔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漆黑的眼眸中泛起复杂的情绪,他站在那里站了许久,直到电话铃声响起,他才缓过神来,慢慢的转身离去。
等到坐上车后,他才拿出手机,点开林笙的头像,翻开她的朋友圈,除了鲜花的信息外,只有一条较为特别,那是一张林笙偷拍许承洲的背影照,上面配文:【下班跟许先生一起回家,好幸福……】
他看着那条朋友圈,眼神暗了暗。
——
第二天是七夕,林笙从早上四点开始就忙碌起来,同城鲜花的快递多到离谱,她跟小程、大陈二人忙到了太阳升起。
因为太忙,她不得已雇佣了三名临时工来帮忙,很大程度缓解了订单量带来的压力。
有几单就是附近的同城派送,林笙是能自己去送就自己去送,一是隔得不远,走路就能到,二是同城鲜花派送时效很难保证,有几单是专门备注要准点送达。
所以有备注几点送达的,林笙都会亲自去。
忙活到了晚上九点多,还有几单是对面cbd大楼的派送,一束玫瑰、一束满天星和百合,其中一单引起了小程的注意,她一边包花束一边问道:“欸,笙笙姐,这个订单派送的地址就是你老公的公司哎,留言还是说送给许先生的。”
林笙一愣,连忙拿起订单看了一眼,还真是同城送到对面广告公司的,留的还是许承洲的电话号码。
“可能是什么客户送给他的吧。”
小程也没有在意,‘哦’了一声就继续包花,毕竟在她们眼里看来,林笙跟许承洲还是很恩爱的。
林笙把花束捧起来,就急匆匆的朝着对面大厦跑去。许承洲也在公司加班,两人自从聚会后,就没有再说过话,即便她总在期待着他会主动来找她将话说清楚,亦或者同她解释那天晚上破口而出的‘雪婧’。
但许承洲天生就不是会主动道歉的人,微信的聊天界面更是停留在三天前的问候上。
因为广告公司位于十九楼,林笙靠着电梯,数着电梯爬高的楼层,无聊的看了看鲜花里的卡片。
卡片是小程写的,都是按照订单备注来的,上面只简单的留了一句:【承洲,七夕快乐,祝你幸福。】
落款是:阿雪。
林笙的眼睛只看得见‘阿雪’两个字,本就疲劳的神智一下子清醒过来,直觉告诉她,阿雪是梁雪婧。
正巧此时,电梯门‘叮’的一声打开,许承洲就站在门外。
第5章
◎“蛮厉害的,林笙,以前小瞧你了。”◎
两人就这么不可预期的撞上了,一个站在门外,一个站在门内。明明是亲密无间的夫妻,却有着比陌生人还要陌生的疏离感,她所有的言语卡在咽喉之中,连质问他的勇气都没有。
满脑中莫名的想起新婚当夜,他喝得酩酊大醉,她却在他的手机里发现一条私密的朋友圈,上面寥寥几个字,字字诛心——娶一个不爱的女人,余生就这么过吧,只要不是她,娶谁都一样。
林笙就像是普天之下所有结婚的女性,用一种期望丈夫会回头、会改变的想法,在默默的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她可以比他那些所谓的前任都要做得更好,更适合他。
但好像,并没有太多的成效。
就像是这一束玫瑰花旁边的绿叶,只能作为用来衬托玫瑰娇艳的存在。
千言万语卡在咽喉,只化作一句:“你下班了?”
许承洲平静的回她:“嗯,下班了。”
“哦。”她垂下眼眸,竟不知道如何接茬,右手就这么紧紧抓着那束玫瑰,如同烫手的热汤,不知道该送出去,还是该留下。
许承洲见她没有要出来的意思,就干脆走进电梯里,他瞥了她一眼,“来送花吗?”
许承洲是知道今天七夕的,还知道像这样的日子,林笙会很忙、很忙,忙得吃不上饭、忙得没法睡觉。
不过他好像从来不怎么关心她的生活,偶然有几次被他撞见林笙忙得低血糖,他也只是跟小程说让她多照顾她。小程却还当做两夫妻极其恩爱。
从不知道,许承洲对林笙的关心,不过是举手之劳,过了这个度,他只会选择漠视。
进入电梯后,他却才现林笙没有按楼层,或者说,她只按了这一层,所以没有显示别的层数。
他扭头看着她,又重复的问了一句:“你是来我公司送花的吗?”
林笙这才慢慢把花送到他跟前,“对,有人给你买了一束花,这个点送达。”
许承洲一愣,接过了林笙手中的花,低头看着鲜花里的卡片,看着那娟秀的字体以及留下的那行字,眼神莫名的暗了暗。
而站在身边的林笙却在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她很想大声质问许承洲,质问他这个‘阿雪’是否是梁雪婧,质问他与梁雪婧之间是不是还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可就在她要问的时候,许承洲却莫名的问她:“林笙,你也该下班了吧?”
林笙被他问得措手不及,下意识的点头:“快了。”
“那我等你吧,我看你应该还没吃晚饭,下班后我们一起回家吃宵夜。”
说完,他看了看腕表:“十二点能下班?”
林笙被他突如其来的‘邀请’打得有些错愕,“可能还要晚点,一两点左右吧。”
“那我去你店里等你,一起下班。”
林笙的心犹如擂鼓般拼命的跳动着,如初恋少女,只要稍稍给点甜头,就忘记了刚才‘阿雪’两字带来的痛苦。她微微用手将碎发别到耳后,压抑着内心的喜悦,“哦,好啊。”
许承洲是第一次等林笙下班,或者说是第一次主动陪林笙下班,以往更多的时候,是林笙等他,即便很多时候,他并不喜欢她这个举动,却也没有拒绝。
谢家乔很听劝,微微点头说‘好’,然后拿出手机,打开二维码:“要不加个微信,我转给你。”
林笙笑着指着旁边的二维码:“那边扫一扫就行。”
谢家乔停在空中的手有些僵硬,好看的眉眼间也流转着些许复杂的情绪。正要收回去时,林笙已经提起拿出手机扫了他的微信,只听到‘滴’的一声,她的声音传来:“主要是做账面好做,不过你私转给我也行。”
“好。”他的唇角挂着浅笑。
两人交换了微信后,林笙下意识的点开了谢家乔的头像,是一只非常可爱的小边牧。
“你养狗啊?”她笑着问。
“嗯,不过最近都没有机会看它,养在老家。”谢家乔给林笙转了三百后,问她,“你今天有空吗?”
林笙听他这意思是想约她,笑着开玩笑:“老同学,你看我像是有空的样子吗?明天就是七夕了,我今天能不能回家睡觉都是问题。”
“你要是忙的话,我找几个朋友帮帮你,过两天我就要离开榕洲了,想请你喝杯咖啡。”
林笙自问跟谢家乔的关系普普通通,算不上太好,也算不上太差,在高中时期只比别人多了些惺惺相惜。真论感情,那是没有多少的。
不过谢家乔都主动开口了,她也不好拒绝。
看了一下时钟,正好中午十二点,这个时候大家都在午休,没什么人会来花店。
“那去对面的大厦喝杯奶茶,我请客。”
林笙主动带路,为了照顾谢家乔,她特意走得很慢,与他并肩时,忍不住微微仰头打量着他的侧脸,他真的好高,一米六八的她,站在他身边,竟然只能到他的胸口。他身上有一股非常好闻的凌冽松柏的香味,像是游走在冰川与高山之间的风,灌入了大地的气息。
垂眸之际,又落在他握着拐杖的手上,犹记得高中时期,他的手并不算好看,粗糙又有伤痕,不知道是怎么造成的,总归给人一种不美的观感,可是现在,他从头到脚,连手都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
在那一刻,林笙心中冒出了一个念头——他若是以这种姿态生活在当时的高中,那恐怕许承洲的校草地位,就要拱手让人了。
几分钟后,两人来到对面大厦一楼的奶茶店,林笙点了一杯芝芝莓莓,扭头问谢家乔时,他只是笑着说都行。
于是林笙就给他点了杯原味的奶茶,加了奶盖。
两人在店里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正好对着出风口,林笙舒服的靠着椅子,说道:“好凉快啊,最近榕洲太热了,都是三十几度。”
谢家乔看着她自然又大方的举动,唇角微微上扬,“你好像一直没怎么变,跟高中一样。”
“是吗?”林笙笑着说:“你倒是变化不少,昨天我都没怎么认出来,你当时考上什么大学了?”
“嗯,国外的。”他似乎不想多谈,轻描淡写的带过。
林笙震惊,“你出国读书啦?”
不能怪她这么诧异,高中时期的谢家乔看起来瘦弱不堪,且非常艰苦,学校发的两套校服,冬夏各一套,都能被他穿出补丁来。
都二十一世纪了,谁还穿补丁的衣服。
除非家境不好。
“我以为你会上那种……”她停顿一下,没有接下去说,转了语风,“不过国外的学校也不错,那你毕业后都做什么?看你现在应该过得挺好的。”
她一边说着,一边大口的喝着奶茶,吹着凉爽的冷风看着谢家乔。
他真的长得好矜贵,就像是一只被摆放在橱窗里的缅因猫,紫铜色的眼眸里流露着天然的高贵。他沉吟片刻,摸了摸面前冰凉奶茶的杯身,“也没做什么,就是做点小生意。”
林笙不再追问了,微微点头,又大口的喝了几口,奶茶只剩下一半。
谢家乔看见她手上包着的纸巾,隐约还渗透一些血迹出来,眉头蹙起,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创可贴,递给她:“要不要用这个包扎一下手上的伤口?”
林笙笑着摇头:“没事,已经止住了,你怎么还随身带着创可贴。”
“偶尔摔倒会用到。”
林笙后知后觉的点了点头,下意识的看了看他的腿,心里不免生出几分的怜惜与感叹,好好的一个大帅哥,腿却带有残疾。
两人又聊了会高中的事,林笙看了一眼手机,不知不觉都快一点钟了,她连忙站起身来:“不好意思,我要回店里了,你看看你哪天有空,我们再聚一聚。”
谢家乔见她匆忙的样子,倒也没有多说什么,握着拐杖站起来后,说道:“嗯,好,我送你回花店。”
两人一道走出大厦,外面热浪滚滚,炙热的太阳将街上的景色都化出了虚影,两人走过红绿灯,便到了花店门口,林笙正欲跟谢家乔告别,他却莫名的问她:“昨天在聚会上,很多同学说你跟许承洲结婚了。”
提到这件事,林笙的脸色不太好,满脑子都是昨天在聚会上她从卫生间回来,听到他们小声议论的声音——笙胖到底怎么把我们校草勾到手的?她下蛊了?
——听说是人家老妈子有手段,把咱们校草的妈妈搞定了,这才能顺利进门,否则以她那模样,呵……谁看得上啊?
同学们的言语如高中时期那般,依旧带着嘲讽与讥笑,那种嘲讽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诋毁和污蔑,站在一种他们以为的高度上,来审判她作为许承洲妻子的合格性。
虽然其中很多都是夹杂着不甘心与嫉妒,但不能否认的是,在世俗的眼光看来,她天生与他不配。
林笙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她没有上前质问,也没有大吵大闹,她就像是一个在听别人故事的旁观者,淡定自若的走进餐厅。哪怕后来听到许承洲喊她雪婧,她也能将情绪本能的控制。
与生俱来的能力,何其可悲。
谢家乔一句简单的问话,如那些以高姿态审判她的同学没什么两样,本能的让林笙将他与那些人融为一体——都是来嘲讽她配不上许承洲的。
她的语气便冷了几分:“是啊,不过我们夫妻感情挺好的,怎么了?”
谢家乔敏感的捕捉到她语气的变化,握着拐杖的手紧了几分,“没怎么,就是挺诧异你们结婚的。”
果然又是来嘲讽她的。
林笙不由得握紧双手。
她知道自己跟许承洲差距很大,从外貌到工作,她都比不上他,可就算再不济,她已经是他的妻子了。
之前对谢家乔的好感,顿时荡然无存,连一句‘再见’都没给,转身就走进花店。
而谢家乔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漆黑的眼眸中泛起复杂的情绪,他站在那里站了许久,直到电话铃声响起,他才缓过神来,慢慢的转身离去。
等到坐上车后,他才拿出手机,点开林笙的头像,翻开她的朋友圈,除了鲜花的信息外,只有一条较为特别,那是一张林笙偷拍许承洲的背影照,上面配文:【下班跟许先生一起回家,好幸福……】
他看着那条朋友圈,眼神暗了暗。
——
第二天是七夕,林笙从早上四点开始就忙碌起来,同城鲜花的快递多到离谱,她跟小程、大陈二人忙到了太阳升起。
因为太忙,她不得已雇佣了三名临时工来帮忙,很大程度缓解了订单量带来的压力。
有几单就是附近的同城派送,林笙是能自己去送就自己去送,一是隔得不远,走路就能到,二是同城鲜花派送时效很难保证,有几单是专门备注要准点送达。
所以有备注几点送达的,林笙都会亲自去。
忙活到了晚上九点多,还有几单是对面cbd大楼的派送,一束玫瑰、一束满天星和百合,其中一单引起了小程的注意,她一边包花束一边问道:“欸,笙笙姐,这个订单派送的地址就是你老公的公司哎,留言还是说送给许先生的。”
林笙一愣,连忙拿起订单看了一眼,还真是同城送到对面广告公司的,留的还是许承洲的电话号码。
“可能是什么客户送给他的吧。”
小程也没有在意,‘哦’了一声就继续包花,毕竟在她们眼里看来,林笙跟许承洲还是很恩爱的。
林笙把花束捧起来,就急匆匆的朝着对面大厦跑去。许承洲也在公司加班,两人自从聚会后,就没有再说过话,即便她总在期待着他会主动来找她将话说清楚,亦或者同她解释那天晚上破口而出的‘雪婧’。
但许承洲天生就不是会主动道歉的人,微信的聊天界面更是停留在三天前的问候上。
因为广告公司位于十九楼,林笙靠着电梯,数着电梯爬高的楼层,无聊的看了看鲜花里的卡片。
卡片是小程写的,都是按照订单备注来的,上面只简单的留了一句:【承洲,七夕快乐,祝你幸福。】
落款是:阿雪。
林笙的眼睛只看得见‘阿雪’两个字,本就疲劳的神智一下子清醒过来,直觉告诉她,阿雪是梁雪婧。
正巧此时,电梯门‘叮’的一声打开,许承洲就站在门外。
第5章
◎“蛮厉害的,林笙,以前小瞧你了。”◎
两人就这么不可预期的撞上了,一个站在门外,一个站在门内。明明是亲密无间的夫妻,却有着比陌生人还要陌生的疏离感,她所有的言语卡在咽喉之中,连质问他的勇气都没有。
满脑中莫名的想起新婚当夜,他喝得酩酊大醉,她却在他的手机里发现一条私密的朋友圈,上面寥寥几个字,字字诛心——娶一个不爱的女人,余生就这么过吧,只要不是她,娶谁都一样。
林笙就像是普天之下所有结婚的女性,用一种期望丈夫会回头、会改变的想法,在默默的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她可以比他那些所谓的前任都要做得更好,更适合他。
但好像,并没有太多的成效。
就像是这一束玫瑰花旁边的绿叶,只能作为用来衬托玫瑰娇艳的存在。
千言万语卡在咽喉,只化作一句:“你下班了?”
许承洲平静的回她:“嗯,下班了。”
“哦。”她垂下眼眸,竟不知道如何接茬,右手就这么紧紧抓着那束玫瑰,如同烫手的热汤,不知道该送出去,还是该留下。
许承洲见她没有要出来的意思,就干脆走进电梯里,他瞥了她一眼,“来送花吗?”
许承洲是知道今天七夕的,还知道像这样的日子,林笙会很忙、很忙,忙得吃不上饭、忙得没法睡觉。
不过他好像从来不怎么关心她的生活,偶然有几次被他撞见林笙忙得低血糖,他也只是跟小程说让她多照顾她。小程却还当做两夫妻极其恩爱。
从不知道,许承洲对林笙的关心,不过是举手之劳,过了这个度,他只会选择漠视。
进入电梯后,他却才现林笙没有按楼层,或者说,她只按了这一层,所以没有显示别的层数。
他扭头看着她,又重复的问了一句:“你是来我公司送花的吗?”
林笙这才慢慢把花送到他跟前,“对,有人给你买了一束花,这个点送达。”
许承洲一愣,接过了林笙手中的花,低头看着鲜花里的卡片,看着那娟秀的字体以及留下的那行字,眼神莫名的暗了暗。
而站在身边的林笙却在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她很想大声质问许承洲,质问他这个‘阿雪’是否是梁雪婧,质问他与梁雪婧之间是不是还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可就在她要问的时候,许承洲却莫名的问她:“林笙,你也该下班了吧?”
林笙被他问得措手不及,下意识的点头:“快了。”
“那我等你吧,我看你应该还没吃晚饭,下班后我们一起回家吃宵夜。”
说完,他看了看腕表:“十二点能下班?”
林笙被他突如其来的‘邀请’打得有些错愕,“可能还要晚点,一两点左右吧。”
“那我去你店里等你,一起下班。”
林笙的心犹如擂鼓般拼命的跳动着,如初恋少女,只要稍稍给点甜头,就忘记了刚才‘阿雪’两字带来的痛苦。她微微用手将碎发别到耳后,压抑着内心的喜悦,“哦,好啊。”
许承洲是第一次等林笙下班,或者说是第一次主动陪林笙下班,以往更多的时候,是林笙等他,即便很多时候,他并不喜欢她这个举动,却也没有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