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攻专治反派BOSS受[快穿] 第2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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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有了一个家,虽然他总说院子太小,将来要给我买一个更大的院子,可我又看不见,院子大小又有什么要紧,要他在我身边,即便是风餐露宿也无所谓。”
    “听你这样说,倒觉得你的情郎是一个很好的人。”
    曲昙的眼神中流露出一种名为骄傲的情绪,“他是最好的!”
    “他饱读诗书,学识十分渊博,不仅修行高深,又精通艰涩深奥的算学。”
    曲昙声音轻柔,眼中迸发出的光芒却十分强烈,“不仅如此,他还胸怀天下,虽看遍世态炎凉却仍有一腔热血,虽历经坎坷却不坠青云之志。”
    “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他便是这个样子的人。”
    曲昙眼中的光是朝圣者的光。
    于洲疑惑:“那他为什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
    曲昙眼中那朝圣者的光芒顿时散去了。
    他眼睫低垂,眉头轻蹙。
    于洲又疑惑:“你千年前的那位情郎会抢夺别人的气运吗?”
    曲昙脸色几度变换,最终还是咬牙说道:“若是千年之前的他,自然是不会的。”
    于洲适时的发出一声幽幽叹息:“他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你却还在用尽全力从他身上寻找当年的影子。”
    于洲低沉的声音带上了一丝怜惜:“你一定很辛苦吧。”
    这句话就像一把锤子,狠狠锤在了曲昙心上。
    是啊。
    怎么能不辛苦呢。
    他试图从面目全非的情郎身上寻找千年之前的影子,拾起那一枚破碎到不能再破碎的碎片在心中拼拼凑凑,却无论如何都拼凑不出记忆中的情郎的样子。
    就像水中捞月,那一轮明月看似就在眼前,可一伸手抓过去却什么也抓不到。
    曲昙红了眼眶。
    红着眼眶的鬼王看上去弱不禁风楚楚动人。
    于洲心里也有点不好受。
    “对不起,我让你难过了。”他的声音里带着愧疚。
    曲昙眨了眨眼睛,哑声说道:“不怪你,我只是太想他了。”
    平复了一会情绪,曲昙对于洲说道:“若你还有读不懂的地方,明日再来找我吧,他以前也很喜欢看佛学著作呢。”
    于是第二天,于洲又拿着佛经来找曲昙了。
    除了佛经,他还拿了一个素描本和一盒水彩笔。
    一人一鬼坐在池子边,中间依旧隔着一个人的距离。
    曲昙看于洲带来的素描本和水彩笔,不禁有些好奇:“你带这些做什么?”
    于洲笑着看了他一眼,他那张高岭之花的面孔一旦露出一丁点笑意,都会让人大脑空白。
    人们往往把这种现象称之为颜值霸凌。
    于洲把佛经放在一旁,打开素描本放在膝盖上,又从笔筒里拿出一支水彩笔,在素描本上画了一朵玫瑰花。
    他画得认真,曲昙就在一旁静静看着,也不出声打扰。
    一枝玫瑰终于画好,于洲对着画好的玫瑰打量了一会,又拿着笔在上面添了几滴露水。
    素描纸上的玫瑰花十分好看,曲昙正想出口夸赞几句,就见于洲从背包里拿出一把小剪刀将玫瑰花剪下来,又从兜里拿出一个打火机点燃了它。
    火苗燃尽后,一朵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出现在于洲手中。
    于洲把沾着露水的红玫瑰递给曲昙。
    “昨天不是把你惹哭了么。”
    “今天我带这些东西过来,是为了哄你开心的。”
    第265章 苍雪11
    郑池也送过他玫瑰花。
    是一大束九十九朵红玫瑰,那些玫瑰拥挤在一起,看上去很吵闹。
    他又和千年之前不一样了。
    二其实更喜欢素净的花朵,他不需要多大的排场,不需要多么名贵的礼物,他最看重的是那份心意,是所爱之人时刻把他放在心上的关怀与体贴。
    那时的情郎是一个贫穷的天师,连看书的蜡烛都要省着用。
    曲昙收到的第一个礼物,是他用草叶叠成的蚂蚱。
    情郎温暖有力的手掌覆盖在他的手背上,捏着他的指腹去摸蚂蚱的脚。
    草叶的纹理滑过他的指腹,耳边是低沉醇厚的声音。
    “蚂蚱是这个模样的,你虽然看不见,但是可以在脑中想象它的样子,把触摸到的细节一点一点拼凑起来。”
    他一直很珍惜那个草叶折成的蚂蚱,后来他的情郎又陆陆续续给他折了许多动物。
    有蜻蜓、有蝴蝶、有兔子......
    又带他去摸毛茸茸的小猫和小狗。
    他的世界突然有了颜色。
    手中的红玫瑰是如此的娇艳欲滴,青年的眼眸是如此的温柔深邃。
    一朵花,胜过千言万语。
    曲昙小心地握着玫瑰的枝干,垂眸看着叶片上的露珠。
    枝干上的倒刺扎进了他的指腹,他没有流血,而是从指腹上冒起一缕淡淡的青烟。
    还没感觉到痛,手指就被于洲握住了,他深深地皱着眉,脸上带着自责和担忧,“你没事吧,手指疼不疼?”
    又是那似曾相识的体温。
    被于洲捏住的指腹微微蜷缩了一下,指尖轻轻颤抖。
    于洲拿过他手里那朵玫瑰花,把上面的倒刺一根一根地拔了下去,又重新递给他。
    “给你,这样就不会扎到了。”
    曲昙接过被拔光刺的玫瑰花,一时间心跳如雷。
    一股奇特的感觉传遍他的全身,让他指尖颤抖,筋骨发软,就连脚趾也不自觉地蜷缩起来。
    于洲把素描本和笔筒整理好,一派风轻云淡的念起了《大悲咒》。
    池子里的鸳鸯正在戏水,曲昙拿着玫瑰坐在一旁静静听着。
    于洲偶尔会读错一两个字,这时曲昙就会指出来。
    读了两遍《大悲咒》,于洲便开始背诵。
    他容颜俊美无俦,声音低沉和缓,明明万鬼城光线幽暗,他身上却好像散发出万丈光芒似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于洲这种顶级学霸拥有超强的记忆力,本来读一遍就过目不忘,却偏偏当着曲昙的面背了六七遍。
    而且每一遍都会有细微的进步,成功迎来了曲昙的欣赏与夸赞:“不错,学得很快。”
    得到赞扬,继续拉近关系,推进彼此感情。
    于洲谦虚地说道:“我不如你的情郎博闻强记,只好勤能补拙多背几遍了。”
    提起情郎,曲昙的眼神又变得温柔似水,面带骄傲的说道:“他过目不忘,再难的书籍看一遍就能背诵下来,再难的天师术法练一遍就能完全掌握,虽然天赋如此出众,他却不骄不躁,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天世界的翘楚。”
    于洲继续夸夸夸:“他真厉害,怪不得让你念念不忘。”
    背诵完《大悲咒》,于洲又拿了一篇佛经向曲昙请教。
    这篇佛经是古汉字,辨认起来更加艰难,曲昙耐心指点。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一个小时之后,坐在池子边的一人一鬼中间原本隔着一个人的距离,现在却又贴到了一起。
    佛经放在两人中间,我的头挨着你的头,你的肩膀贴着我的肩膀。
    从远处看过去,还以为是互相依偎在一起的恩爱眷侣。
    于洲只要微微一抬眼,就能看到曲昙近在咫尺的脸,就连他的睫毛都看得根根分明,清清楚楚。
    虽然这鬼王是个没有原则没有底线的恋爱脑,但是他实在美貌,就像一株柔柔的昙花。
    那些年代久远的书籍字体很大,一本书的内容其实并不多,一本佛经很快就讲完了。
    于洲离开曲昙的院子回到自己的小院里,继续想着如何挥舞锄头。
    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了。
    他把这句话在心中默念数遍,挖墙脚的心虽然坚定了,可心里却莫名有些不是滋味。
    想到鬼王秀雅绝伦的侧脸,想到鬼王那轻轻颤抖如蝶翼一般的睫毛,想到鬼王那花枝般漂亮的指尖,想到带着鬼王去唐装店里量尺寸时被他揽在怀里的窄瘦腰肢......
    于洲的心有点乱。
    池边又只剩曲昙一个人了。
    他这里虽然大,平时却没什么人来,只有郑池会每隔一段时间来他这里坐上一儿,给他带一些礼物。
    鬼王已经活了数千年,郑池脸上的勉强和抗拒自然逃不过他的眼睛。
    想来也是,他身上煞气腾腾鬼气森森,若是阳气不够旺盛又没有大气运护体,接近他的人便会感到阴寒彻骨,就像往骨头缝里扎满了冰冷的钢针。
    曲昙心疼好不容易找到的情郎,平时也不去主动找他,至于郑池什么时候来全靠自觉。
    郑池穿着像模像样的西装,抱着一束玫瑰花走进曲昙的庭院。
    曲昙正坐在池边看里面游来游去的鸳鸯,他实在是生得很美,郑池每次见到他还是会被他的相貌惊艳到。
    可惜只能看不能吃,叫郑池心里痒痒的,望着曲昙那张脸和风流的身段,真是叫他馋的厉害。
    见到郑池,曲昙还是很高兴的。 ↑返回顶部↑
    “我们有了一个家,虽然他总说院子太小,将来要给我买一个更大的院子,可我又看不见,院子大小又有什么要紧,要他在我身边,即便是风餐露宿也无所谓。”
    “听你这样说,倒觉得你的情郎是一个很好的人。”
    曲昙的眼神中流露出一种名为骄傲的情绪,“他是最好的!”
    “他饱读诗书,学识十分渊博,不仅修行高深,又精通艰涩深奥的算学。”
    曲昙声音轻柔,眼中迸发出的光芒却十分强烈,“不仅如此,他还胸怀天下,虽看遍世态炎凉却仍有一腔热血,虽历经坎坷却不坠青云之志。”
    “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他便是这个样子的人。”
    曲昙眼中的光是朝圣者的光。
    于洲疑惑:“那他为什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
    曲昙眼中那朝圣者的光芒顿时散去了。
    他眼睫低垂,眉头轻蹙。
    于洲又疑惑:“你千年前的那位情郎会抢夺别人的气运吗?”
    曲昙脸色几度变换,最终还是咬牙说道:“若是千年之前的他,自然是不会的。”
    于洲适时的发出一声幽幽叹息:“他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你却还在用尽全力从他身上寻找当年的影子。”
    于洲低沉的声音带上了一丝怜惜:“你一定很辛苦吧。”
    这句话就像一把锤子,狠狠锤在了曲昙心上。
    是啊。
    怎么能不辛苦呢。
    他试图从面目全非的情郎身上寻找千年之前的影子,拾起那一枚破碎到不能再破碎的碎片在心中拼拼凑凑,却无论如何都拼凑不出记忆中的情郎的样子。
    就像水中捞月,那一轮明月看似就在眼前,可一伸手抓过去却什么也抓不到。
    曲昙红了眼眶。
    红着眼眶的鬼王看上去弱不禁风楚楚动人。
    于洲心里也有点不好受。
    “对不起,我让你难过了。”他的声音里带着愧疚。
    曲昙眨了眨眼睛,哑声说道:“不怪你,我只是太想他了。”
    平复了一会情绪,曲昙对于洲说道:“若你还有读不懂的地方,明日再来找我吧,他以前也很喜欢看佛学著作呢。”
    于是第二天,于洲又拿着佛经来找曲昙了。
    除了佛经,他还拿了一个素描本和一盒水彩笔。
    一人一鬼坐在池子边,中间依旧隔着一个人的距离。
    曲昙看于洲带来的素描本和水彩笔,不禁有些好奇:“你带这些做什么?”
    于洲笑着看了他一眼,他那张高岭之花的面孔一旦露出一丁点笑意,都会让人大脑空白。
    人们往往把这种现象称之为颜值霸凌。
    于洲把佛经放在一旁,打开素描本放在膝盖上,又从笔筒里拿出一支水彩笔,在素描本上画了一朵玫瑰花。
    他画得认真,曲昙就在一旁静静看着,也不出声打扰。
    一枝玫瑰终于画好,于洲对着画好的玫瑰打量了一会,又拿着笔在上面添了几滴露水。
    素描纸上的玫瑰花十分好看,曲昙正想出口夸赞几句,就见于洲从背包里拿出一把小剪刀将玫瑰花剪下来,又从兜里拿出一个打火机点燃了它。
    火苗燃尽后,一朵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出现在于洲手中。
    于洲把沾着露水的红玫瑰递给曲昙。
    “昨天不是把你惹哭了么。”
    “今天我带这些东西过来,是为了哄你开心的。”
    第265章 苍雪11
    郑池也送过他玫瑰花。
    是一大束九十九朵红玫瑰,那些玫瑰拥挤在一起,看上去很吵闹。
    他又和千年之前不一样了。
    二其实更喜欢素净的花朵,他不需要多大的排场,不需要多么名贵的礼物,他最看重的是那份心意,是所爱之人时刻把他放在心上的关怀与体贴。
    那时的情郎是一个贫穷的天师,连看书的蜡烛都要省着用。
    曲昙收到的第一个礼物,是他用草叶叠成的蚂蚱。
    情郎温暖有力的手掌覆盖在他的手背上,捏着他的指腹去摸蚂蚱的脚。
    草叶的纹理滑过他的指腹,耳边是低沉醇厚的声音。
    “蚂蚱是这个模样的,你虽然看不见,但是可以在脑中想象它的样子,把触摸到的细节一点一点拼凑起来。”
    他一直很珍惜那个草叶折成的蚂蚱,后来他的情郎又陆陆续续给他折了许多动物。
    有蜻蜓、有蝴蝶、有兔子......
    又带他去摸毛茸茸的小猫和小狗。
    他的世界突然有了颜色。
    手中的红玫瑰是如此的娇艳欲滴,青年的眼眸是如此的温柔深邃。
    一朵花,胜过千言万语。
    曲昙小心地握着玫瑰的枝干,垂眸看着叶片上的露珠。
    枝干上的倒刺扎进了他的指腹,他没有流血,而是从指腹上冒起一缕淡淡的青烟。
    还没感觉到痛,手指就被于洲握住了,他深深地皱着眉,脸上带着自责和担忧,“你没事吧,手指疼不疼?”
    又是那似曾相识的体温。
    被于洲捏住的指腹微微蜷缩了一下,指尖轻轻颤抖。
    于洲拿过他手里那朵玫瑰花,把上面的倒刺一根一根地拔了下去,又重新递给他。
    “给你,这样就不会扎到了。”
    曲昙接过被拔光刺的玫瑰花,一时间心跳如雷。
    一股奇特的感觉传遍他的全身,让他指尖颤抖,筋骨发软,就连脚趾也不自觉地蜷缩起来。
    于洲把素描本和笔筒整理好,一派风轻云淡的念起了《大悲咒》。
    池子里的鸳鸯正在戏水,曲昙拿着玫瑰坐在一旁静静听着。
    于洲偶尔会读错一两个字,这时曲昙就会指出来。
    读了两遍《大悲咒》,于洲便开始背诵。
    他容颜俊美无俦,声音低沉和缓,明明万鬼城光线幽暗,他身上却好像散发出万丈光芒似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于洲这种顶级学霸拥有超强的记忆力,本来读一遍就过目不忘,却偏偏当着曲昙的面背了六七遍。
    而且每一遍都会有细微的进步,成功迎来了曲昙的欣赏与夸赞:“不错,学得很快。”
    得到赞扬,继续拉近关系,推进彼此感情。
    于洲谦虚地说道:“我不如你的情郎博闻强记,只好勤能补拙多背几遍了。”
    提起情郎,曲昙的眼神又变得温柔似水,面带骄傲的说道:“他过目不忘,再难的书籍看一遍就能背诵下来,再难的天师术法练一遍就能完全掌握,虽然天赋如此出众,他却不骄不躁,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天世界的翘楚。”
    于洲继续夸夸夸:“他真厉害,怪不得让你念念不忘。”
    背诵完《大悲咒》,于洲又拿了一篇佛经向曲昙请教。
    这篇佛经是古汉字,辨认起来更加艰难,曲昙耐心指点。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一个小时之后,坐在池子边的一人一鬼中间原本隔着一个人的距离,现在却又贴到了一起。
    佛经放在两人中间,我的头挨着你的头,你的肩膀贴着我的肩膀。
    从远处看过去,还以为是互相依偎在一起的恩爱眷侣。
    于洲只要微微一抬眼,就能看到曲昙近在咫尺的脸,就连他的睫毛都看得根根分明,清清楚楚。
    虽然这鬼王是个没有原则没有底线的恋爱脑,但是他实在美貌,就像一株柔柔的昙花。
    那些年代久远的书籍字体很大,一本书的内容其实并不多,一本佛经很快就讲完了。
    于洲离开曲昙的院子回到自己的小院里,继续想着如何挥舞锄头。
    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了。
    他把这句话在心中默念数遍,挖墙脚的心虽然坚定了,可心里却莫名有些不是滋味。
    想到鬼王秀雅绝伦的侧脸,想到鬼王那轻轻颤抖如蝶翼一般的睫毛,想到鬼王那花枝般漂亮的指尖,想到带着鬼王去唐装店里量尺寸时被他揽在怀里的窄瘦腰肢......
    于洲的心有点乱。
    池边又只剩曲昙一个人了。
    他这里虽然大,平时却没什么人来,只有郑池会每隔一段时间来他这里坐上一儿,给他带一些礼物。
    鬼王已经活了数千年,郑池脸上的勉强和抗拒自然逃不过他的眼睛。
    想来也是,他身上煞气腾腾鬼气森森,若是阳气不够旺盛又没有大气运护体,接近他的人便会感到阴寒彻骨,就像往骨头缝里扎满了冰冷的钢针。
    曲昙心疼好不容易找到的情郎,平时也不去主动找他,至于郑池什么时候来全靠自觉。
    郑池穿着像模像样的西装,抱着一束玫瑰花走进曲昙的庭院。
    曲昙正坐在池边看里面游来游去的鸳鸯,他实在是生得很美,郑池每次见到他还是会被他的相貌惊艳到。
    可惜只能看不能吃,叫郑池心里痒痒的,望着曲昙那张脸和风流的身段,真是叫他馋的厉害。
    见到郑池,曲昙还是很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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