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种田指南 第1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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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族的花样多,猪八戒一开始还不怎么吃猪肉,觉得自己到底投了猪胎,可他吃过一次东坡肉,便一发不可收拾,很馋那味。
    不对不对,罪过罪过,他一个学佛的如何能吃肉,只是偷偷尝过那么亿两次。
    此时的猪八戒看着那一只只嗷嗷待哺的小猪仔,不仅不想将它们咬死,还颇有耐心,在他的眼中,小猪仔已经不是小猪仔,而是一块块肉。
    即便如此,他也不是时刻都能保持如此良好的心情,尤其在给他们倒猪食的时候。
    猪八戒将一桶桶煮好的猪食倒给小猪仔吃,心中酸溜溜的。
    他想:吃这么好,俺老猪最饿的时候,吃得都不如你们,真是岂有此理!
    正这样想着,耳边却传来哄笑声,抬头看来,竟然是一群醉鬼隔着围栏在那哈哈大笑,拿他取乐。
    领头的是卵五郎,猪圈周围的围墙足够高,他现出原形也不够,双臂扒拉着墙垣,活似将翻墙而过。
    猪八戒看他这样,露出狰狞的笑容,见木桶中的饲料倒完了,刷的一下扔出去,那木桶的底边直接击中卵五郎的脑袋。
    卵五郎倒在地上,双手捂住自己的脑袋,不住地“哎哟——哎哟——”
    真是被打惨了。
    晕乎乎的涂寿等才意识到猪八戒的凶残,酒都醒了一大半,当即抖动三瓣嘴,差点被吓得昏死过去。
    他回头,却看见一目瞪口呆的年轻郎君,此人身着毛衣,外罩袍衫,看向自己的表情已经不能用惊讶来形容,说错愕还差不多。
    此人像怀疑自己身在梦中,先盯着他们一行人看,死命地眨巴眼睛,随后又伸手,狠狠往自己脸上抽了一记。
    杨晨喃喃自语:“疼啊。”
    疼的话就不是在梦中了。
    涂寿的尾巴紧张地抖动着,他吓死了,根本说不出话来。
    涂寿:怎、怎么办!被人看到原型了!
    ……
    高长松看着气急败坏的高香兰与低头认罪的精怪们,还有一脸“关我什么事”的猪八戒,倒吸一口冷气。
    钟离珺看后紧张地在他背后拍了好几掌。
    高长松被拍得有些疼,赶紧道:“不碍事,我没有气不顺。”
    可等他转头看向这群妖跟人,他还是觉得头疼,心想:这局面我也是猜到的,都是群管不住原型的妖怪,迟早是要被人看到的,给杨晨看到总比其他人好。
    杨晨就是顺德楼的少东家,给高长松救过一次后,偷偷信了道教,若说这镇上谁最推崇高长松,一定是他。
    这推崇还不是金钱层面的,而是降妖除魔能力方面的。
    无论怎么想的,高长松得先跟脸上写满兴奋的杨晨解释,他说:“这群……”他艰难措辞道,“这群妖怪是钟离郎君助我收服的,眼下在我这做帮工,并不害人。”
    哪怕以前害,现在都不害了。
    杨晨感叹道:“这就是所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吧。”他又觉得自己说错了话,“失敬失敬,我不该在十二郎面前说佛门的话,可你知道的,我就是那个意思。”
    高长松道:“也没那么夸张……”起码他就不觉得这些妖怪一心向善了。
    杨晨是个胆大的,说实话,黄鼠狼精他们看见杨晨,不是没起“杀人灭口”之心,这说的不是真杀人,在高长松治下他们没有胆,这里是说把他敲了闷棍,直接逃跑,反正杨晨不知道他们人型什么样。
    这坏就坏在杨晨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说要参观下高长松这的牧场,于是高长松点了高香兰带他来,这才目睹了妖怪们的斗争。于是乎,高香兰也很快意识到妖怪们不对劲了,都化成原型了。
    她虽知情,也是第一次见这局面,被吓了一跳。
    之后不用说,连同无辜的猪八戒都被扭送至高长松这。
    而高长松最后的处理是……
    “以后,太阳未落山前,一律不给喝酒。”
    高长松原本想说不给喝了,但转念一想,又觉得禁酒令要求太苛刻,他如此对妖怪,容易引起他们的反叛,想想看晚上喝也就罢了,村民都回家了,不怎么看得见妖怪们,到时候再严加看管,没什么问题。
    说完后,他给卵五郎他们一个“晚上收拾你们”的眼神,挥挥手让他们离开,先跟杨晨谈事。
    杨晨来这,是专门贺喜高长松的。
    只听见他神秘兮兮道:“我这里得了一首女冠诗,是专门赞美毛线衣的,我读给你听听。”
    原来,高长松的毛衣不仅被卖到了长安,还很受欢迎,引起轩然大波,无数追求风姿的道教人都赞美它,甚至还写了诗,传回乌斯藏,杨晨本来就找高长松有事,此时听说了女冠诗的事儿,不就得来跟他唠嗑一番,让高长松知道自己的成果?
    也是有心了。
    寒暄完后再说正事,他是来找高长松批量买酒的。
    杨晨家里也有买卖酒水的渠道,毕竟他是做酒楼生意的,不掌握点路子都说不过去,但他走量不大,只算是散户。
    杨晨道:“眼下十二郎你这的酒水热度未褪,若不是有你我这层关系在,我贸然还买不到哩。”
    “又听说远道而来的粟特人、长安的商贾都会来找你买酒,我能插在他们之前买,也时间可以吹嘘一段时间得儿。”
    由此可见,产自高老庄的白酒已经撒向世界各地了。
    而此时,在遥远的唐国,一艘船自大安国的方向缓缓驶入,最后停留在大唐的港口。
    从船上下来的有从大安国满载而归的唐朝商贾,也有远道而来行商的大安国人。
    因大安国人全民皆修士,针对他们的审核要严格许多,其中就包括从哪个门派来,学哪些法术,是不是正宗人族之类的。
    若抓到了人族与妖的混血,又没有经过报备,是要遣返、打回的。
    待船上人下到最后,守船的匠人眼前一花,竟然看见一段洁白无瑕的布匹,那是修士宽大的衣袖。
    随即看见了一袭比雪还要白的袍子,女剑修如刀刻般的下颌线,还有她凛然不可侵犯的神色。
    她腰间别着一把青萍剑,正是李白不离身那把的同款。
    这样卓绝的气度吸引了一大波人,守门的将领甚至想:这样一位修士,等进长安城后一定会引起渲染大波吧!真不知她是来游历的,还是来找大唐修士切磋的。
    凌霄派二师姐:非也,我来是背负了全派人的希望,为了能够创造一个安心修行的环境而来的。
    为此,他们派需要大笔的钱,定制更多的磨喝乐以服务弟子。
    重点就是钱。
    就在这时,穷得响叮当地剑修们忽然想起,去年他们发了一笔横财,就是从高长松那走的。
    真是多亏了他留下来的那些酒。
    二师姐的眼神十分犀利:这一次,务必要请他提供批量酒水才行。
    围观人:啊,她的眼神好锐利,她的穿着好入时,她甚至还信道教!
    这样的修道之人,不是大唐人的最爱吗?她一定能够在长安走红的!
    他们就是喜欢西门吹雪、叶孤城式的剑修!
    第143章
    几件仅有的印花毛衣,高长松并未交给粟特人,而是交给了唐人的商贾。
    粟特人有敏锐的商业嗅觉,但异邦人,到底对唐人的风尚不够了解,让他精准地卖给时尚弄潮儿,不大可能。
    最后交给出身益州四大家的刘毅,此人已然爱上了高老庄的日子,隔三差五就要跨越国境线,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游。
    唐代不出仕的世家子过得很舒服,仔细想想,他们一游学就是一年半载,说是游学,也就是访遍名山大川,穿插着去看名胜古迹,在各大书院中短期学习、拜访名士。
    说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实际上旅游的比例也很大。
    由此看来,刘毅的小日子过得还是很美的。
    他为什么更爱往高老庄跑,是因为这儿的人很朴实,生活却很先进。
    他去长安,会为了长安的繁华而动容,可那毕竟没什么创新,只有一派大国气象,刘毅会觉得长安城比益州好,却没觉得那的日子超出他的认知。
    高老庄却不同,这里的很多东西,譬如清酒、火炕、毛衣,都是超出他想象的,他在此,仿佛置身仙境。
    刘毅有时会想:陶潜笔下的桃花源,不过如此吧。
    高长松认识的大唐商贾甚少,乌斯藏距离长安太过遥远,更何况,比起做求购方,长安更像是一个巨大的、汇聚了世界各地商人的市场,他们习惯从远道而来的商贾手里买舶来品,却不会亲自去找。
    长安的羊毛袜热已传入益州,这不是说益州的羊毛袜也管够,只是这股风气随着游学的人与两地周转的商贾,传进益州人的耳朵里。
    当然了,身为高老庄的常客,刘毅当然也是有几双袜子的。
    几经改良的羊毛袜质地柔软,不如一开始刺脚,再加之高长松看士子都爱羊毛袜加木屐,推出更方便的分趾袜,刘毅连连称叹道:“不愧是高十二郎,他人学去羊毛又何妨,不过是拾人牙慧罢了,怎赶得上你推陈出新?”
    他越说越夸张:“古有甘罗十二为相,我虽听过此事,却一直不大信,知道见到高十二郎才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是哦,高长松才多大,还没有行冠礼呢,却已经成了这么多发明的“祖师爷”。
    本人听他这话,却有些臊得慌,连忙道:“并非我首创,不过是有了好师父,将这技艺交给我罢了。”
    刘毅神色一肃:“那定然是为仙家尊长,可否告知尊名,容我去上柱香。”
    这世上有神仙,民间动不动就冒出个神仙点化凡人的故事,高长松问钟离珺是真是假,钟离珺老实回答:“一些是真的,一些是杜撰的。”
    高长松不置可否,他童年看西游记时没有多想,可成年后再看二遍,觉得句句是机锋,那些神仙佛陀,看似慈悲为怀,实际上生了一百个一千个心眼,比人族还要人族。
    于是他将信将疑问道:”真的那些是为何?凡人有仙根还是神仙发善心?”
    钟离珺说:“多是为了香火,美名若不传唱,又何来人供奉?”
    人族的信仰可是仙人力量的来源。
    高长松只觉是意料之中,也是情理之中。
    可刘毅的问题他不能回答,教导高长松的人都在一千年后,且他未必就记得发明人是谁,于是他含糊道:“仙长尊名颇多,我也不知他真姓名如何,偶尔我从梦中见他,他脸上都蒙一层白雾,怕是不愿人见其真模样。”
    刘毅将信将疑,他从来都道高长松身上没有读书人的臭毛病,不仅谦逊还讲究和气生财,怕他是觉得自己锋芒太过,杜撰了个人出来,可他的奇思妙想遍布各行业,说是神仙传授的也在理,毕竟在他耶娘西去前,没看他表现出什么过人天赋。
    可若真有这样的神仙,未免也太高风亮节。
    最后他顺着高长松话:“原来如此,真真是可惜。”
    *
    刘毅先前提到高长松推陈出新他人所不能及,是因现在河西走廊地区也有商贾有样学样,开始收当地的羊毛并且织袜子。
    高长松是从未想过将织毛衣的技艺占为己有,不如说光是听别人提了,他就想发笑。
    他想:只准我家织毛衣,这话听起来怪极了。
    他本以为不出一俩月就有人模仿,可谁知唐人很看重契约精神,高长松在当地又是有名望的。 ↑返回顶部↑
    人族的花样多,猪八戒一开始还不怎么吃猪肉,觉得自己到底投了猪胎,可他吃过一次东坡肉,便一发不可收拾,很馋那味。
    不对不对,罪过罪过,他一个学佛的如何能吃肉,只是偷偷尝过那么亿两次。
    此时的猪八戒看着那一只只嗷嗷待哺的小猪仔,不仅不想将它们咬死,还颇有耐心,在他的眼中,小猪仔已经不是小猪仔,而是一块块肉。
    即便如此,他也不是时刻都能保持如此良好的心情,尤其在给他们倒猪食的时候。
    猪八戒将一桶桶煮好的猪食倒给小猪仔吃,心中酸溜溜的。
    他想:吃这么好,俺老猪最饿的时候,吃得都不如你们,真是岂有此理!
    正这样想着,耳边却传来哄笑声,抬头看来,竟然是一群醉鬼隔着围栏在那哈哈大笑,拿他取乐。
    领头的是卵五郎,猪圈周围的围墙足够高,他现出原形也不够,双臂扒拉着墙垣,活似将翻墙而过。
    猪八戒看他这样,露出狰狞的笑容,见木桶中的饲料倒完了,刷的一下扔出去,那木桶的底边直接击中卵五郎的脑袋。
    卵五郎倒在地上,双手捂住自己的脑袋,不住地“哎哟——哎哟——”
    真是被打惨了。
    晕乎乎的涂寿等才意识到猪八戒的凶残,酒都醒了一大半,当即抖动三瓣嘴,差点被吓得昏死过去。
    他回头,却看见一目瞪口呆的年轻郎君,此人身着毛衣,外罩袍衫,看向自己的表情已经不能用惊讶来形容,说错愕还差不多。
    此人像怀疑自己身在梦中,先盯着他们一行人看,死命地眨巴眼睛,随后又伸手,狠狠往自己脸上抽了一记。
    杨晨喃喃自语:“疼啊。”
    疼的话就不是在梦中了。
    涂寿的尾巴紧张地抖动着,他吓死了,根本说不出话来。
    涂寿:怎、怎么办!被人看到原型了!
    ……
    高长松看着气急败坏的高香兰与低头认罪的精怪们,还有一脸“关我什么事”的猪八戒,倒吸一口冷气。
    钟离珺看后紧张地在他背后拍了好几掌。
    高长松被拍得有些疼,赶紧道:“不碍事,我没有气不顺。”
    可等他转头看向这群妖跟人,他还是觉得头疼,心想:这局面我也是猜到的,都是群管不住原型的妖怪,迟早是要被人看到的,给杨晨看到总比其他人好。
    杨晨就是顺德楼的少东家,给高长松救过一次后,偷偷信了道教,若说这镇上谁最推崇高长松,一定是他。
    这推崇还不是金钱层面的,而是降妖除魔能力方面的。
    无论怎么想的,高长松得先跟脸上写满兴奋的杨晨解释,他说:“这群……”他艰难措辞道,“这群妖怪是钟离郎君助我收服的,眼下在我这做帮工,并不害人。”
    哪怕以前害,现在都不害了。
    杨晨感叹道:“这就是所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吧。”他又觉得自己说错了话,“失敬失敬,我不该在十二郎面前说佛门的话,可你知道的,我就是那个意思。”
    高长松道:“也没那么夸张……”起码他就不觉得这些妖怪一心向善了。
    杨晨是个胆大的,说实话,黄鼠狼精他们看见杨晨,不是没起“杀人灭口”之心,这说的不是真杀人,在高长松治下他们没有胆,这里是说把他敲了闷棍,直接逃跑,反正杨晨不知道他们人型什么样。
    这坏就坏在杨晨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说要参观下高长松这的牧场,于是高长松点了高香兰带他来,这才目睹了妖怪们的斗争。于是乎,高香兰也很快意识到妖怪们不对劲了,都化成原型了。
    她虽知情,也是第一次见这局面,被吓了一跳。
    之后不用说,连同无辜的猪八戒都被扭送至高长松这。
    而高长松最后的处理是……
    “以后,太阳未落山前,一律不给喝酒。”
    高长松原本想说不给喝了,但转念一想,又觉得禁酒令要求太苛刻,他如此对妖怪,容易引起他们的反叛,想想看晚上喝也就罢了,村民都回家了,不怎么看得见妖怪们,到时候再严加看管,没什么问题。
    说完后,他给卵五郎他们一个“晚上收拾你们”的眼神,挥挥手让他们离开,先跟杨晨谈事。
    杨晨来这,是专门贺喜高长松的。
    只听见他神秘兮兮道:“我这里得了一首女冠诗,是专门赞美毛线衣的,我读给你听听。”
    原来,高长松的毛衣不仅被卖到了长安,还很受欢迎,引起轩然大波,无数追求风姿的道教人都赞美它,甚至还写了诗,传回乌斯藏,杨晨本来就找高长松有事,此时听说了女冠诗的事儿,不就得来跟他唠嗑一番,让高长松知道自己的成果?
    也是有心了。
    寒暄完后再说正事,他是来找高长松批量买酒的。
    杨晨家里也有买卖酒水的渠道,毕竟他是做酒楼生意的,不掌握点路子都说不过去,但他走量不大,只算是散户。
    杨晨道:“眼下十二郎你这的酒水热度未褪,若不是有你我这层关系在,我贸然还买不到哩。”
    “又听说远道而来的粟特人、长安的商贾都会来找你买酒,我能插在他们之前买,也时间可以吹嘘一段时间得儿。”
    由此可见,产自高老庄的白酒已经撒向世界各地了。
    而此时,在遥远的唐国,一艘船自大安国的方向缓缓驶入,最后停留在大唐的港口。
    从船上下来的有从大安国满载而归的唐朝商贾,也有远道而来行商的大安国人。
    因大安国人全民皆修士,针对他们的审核要严格许多,其中就包括从哪个门派来,学哪些法术,是不是正宗人族之类的。
    若抓到了人族与妖的混血,又没有经过报备,是要遣返、打回的。
    待船上人下到最后,守船的匠人眼前一花,竟然看见一段洁白无瑕的布匹,那是修士宽大的衣袖。
    随即看见了一袭比雪还要白的袍子,女剑修如刀刻般的下颌线,还有她凛然不可侵犯的神色。
    她腰间别着一把青萍剑,正是李白不离身那把的同款。
    这样卓绝的气度吸引了一大波人,守门的将领甚至想:这样一位修士,等进长安城后一定会引起渲染大波吧!真不知她是来游历的,还是来找大唐修士切磋的。
    凌霄派二师姐:非也,我来是背负了全派人的希望,为了能够创造一个安心修行的环境而来的。
    为此,他们派需要大笔的钱,定制更多的磨喝乐以服务弟子。
    重点就是钱。
    就在这时,穷得响叮当地剑修们忽然想起,去年他们发了一笔横财,就是从高长松那走的。
    真是多亏了他留下来的那些酒。
    二师姐的眼神十分犀利:这一次,务必要请他提供批量酒水才行。
    围观人:啊,她的眼神好锐利,她的穿着好入时,她甚至还信道教!
    这样的修道之人,不是大唐人的最爱吗?她一定能够在长安走红的!
    他们就是喜欢西门吹雪、叶孤城式的剑修!
    第143章
    几件仅有的印花毛衣,高长松并未交给粟特人,而是交给了唐人的商贾。
    粟特人有敏锐的商业嗅觉,但异邦人,到底对唐人的风尚不够了解,让他精准地卖给时尚弄潮儿,不大可能。
    最后交给出身益州四大家的刘毅,此人已然爱上了高老庄的日子,隔三差五就要跨越国境线,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游。
    唐代不出仕的世家子过得很舒服,仔细想想,他们一游学就是一年半载,说是游学,也就是访遍名山大川,穿插着去看名胜古迹,在各大书院中短期学习、拜访名士。
    说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实际上旅游的比例也很大。
    由此看来,刘毅的小日子过得还是很美的。
    他为什么更爱往高老庄跑,是因为这儿的人很朴实,生活却很先进。
    他去长安,会为了长安的繁华而动容,可那毕竟没什么创新,只有一派大国气象,刘毅会觉得长安城比益州好,却没觉得那的日子超出他的认知。
    高老庄却不同,这里的很多东西,譬如清酒、火炕、毛衣,都是超出他想象的,他在此,仿佛置身仙境。
    刘毅有时会想:陶潜笔下的桃花源,不过如此吧。
    高长松认识的大唐商贾甚少,乌斯藏距离长安太过遥远,更何况,比起做求购方,长安更像是一个巨大的、汇聚了世界各地商人的市场,他们习惯从远道而来的商贾手里买舶来品,却不会亲自去找。
    长安的羊毛袜热已传入益州,这不是说益州的羊毛袜也管够,只是这股风气随着游学的人与两地周转的商贾,传进益州人的耳朵里。
    当然了,身为高老庄的常客,刘毅当然也是有几双袜子的。
    几经改良的羊毛袜质地柔软,不如一开始刺脚,再加之高长松看士子都爱羊毛袜加木屐,推出更方便的分趾袜,刘毅连连称叹道:“不愧是高十二郎,他人学去羊毛又何妨,不过是拾人牙慧罢了,怎赶得上你推陈出新?”
    他越说越夸张:“古有甘罗十二为相,我虽听过此事,却一直不大信,知道见到高十二郎才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是哦,高长松才多大,还没有行冠礼呢,却已经成了这么多发明的“祖师爷”。
    本人听他这话,却有些臊得慌,连忙道:“并非我首创,不过是有了好师父,将这技艺交给我罢了。”
    刘毅神色一肃:“那定然是为仙家尊长,可否告知尊名,容我去上柱香。”
    这世上有神仙,民间动不动就冒出个神仙点化凡人的故事,高长松问钟离珺是真是假,钟离珺老实回答:“一些是真的,一些是杜撰的。”
    高长松不置可否,他童年看西游记时没有多想,可成年后再看二遍,觉得句句是机锋,那些神仙佛陀,看似慈悲为怀,实际上生了一百个一千个心眼,比人族还要人族。
    于是他将信将疑问道:”真的那些是为何?凡人有仙根还是神仙发善心?”
    钟离珺说:“多是为了香火,美名若不传唱,又何来人供奉?”
    人族的信仰可是仙人力量的来源。
    高长松只觉是意料之中,也是情理之中。
    可刘毅的问题他不能回答,教导高长松的人都在一千年后,且他未必就记得发明人是谁,于是他含糊道:“仙长尊名颇多,我也不知他真姓名如何,偶尔我从梦中见他,他脸上都蒙一层白雾,怕是不愿人见其真模样。”
    刘毅将信将疑,他从来都道高长松身上没有读书人的臭毛病,不仅谦逊还讲究和气生财,怕他是觉得自己锋芒太过,杜撰了个人出来,可他的奇思妙想遍布各行业,说是神仙传授的也在理,毕竟在他耶娘西去前,没看他表现出什么过人天赋。
    可若真有这样的神仙,未免也太高风亮节。
    最后他顺着高长松话:“原来如此,真真是可惜。”
    *
    刘毅先前提到高长松推陈出新他人所不能及,是因现在河西走廊地区也有商贾有样学样,开始收当地的羊毛并且织袜子。
    高长松是从未想过将织毛衣的技艺占为己有,不如说光是听别人提了,他就想发笑。
    他想:只准我家织毛衣,这话听起来怪极了。
    他本以为不出一俩月就有人模仿,可谁知唐人很看重契约精神,高长松在当地又是有名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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