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阳鸟 第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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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念想了想,提出意见:“我还是觉得不保险,万一这事儿惊动警方,你们准备好坐牢了吗?”
    戚晚回道:“杀人的事哪有保险的?要么做,要么认命,根本没有安全、保险、万无一失的选项。”
    “可是万一呢?”辛念又一次问。
    郗晨自嘲地笑了,“反正豁出去了。就像你说的,真有万一,也要把姓靳的拉下水。谁都别想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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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红包继续么么哒~
    ……
    浅聊一下个人看法:
    悬疑题材有很多,这个角度的我是第一次写,这篇文的侧重点在“动机”。
    比起犯罪心理、犯罪手法,动机是源头,一切都从一个念头开始。
    心理和动机的区别就是,心理是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动机是存在其中的状态,也是“突变”。
    再说三个女生,她们的“联系”是脆弱的,如果不是各自有利益,有共同的目的,也不会凑到一起。
    但三个人性格不同,所以会出现两个牵着一个的情况。
    这种关系是很容易打破的,比如目标消失,彼此出现分歧。
    我看过一些共同犯罪的案例,最后自白的时候也都说是帮忙,没想过后果等等,好像犯罪只是不小心,一时脑子发热,被朋友坑了。
    但这种当事人口述是带有美化成分的,尤其是要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犯罪动机的说辞,越是为自己开脱越要打问号。
    再按照客观事实推导就不难发现,帮只是借口,在做这件事的时候人一定会本能的考虑自己,如果真能做到“舍己为人”,也就不会在事发之后反口了。
    我没有在本文强调友谊亲情,因不太相信犯罪的起点是一个“无私”的帮另一个人,趋利避害是人性本能。
    不是说绝对不会出现帮忙的情况,就是需要特定对象,特定性格。如果帮忙者比较“愚”,冲动容易受到摆布,或是本就抱着需要发泄的心情,并且和被帮助的人有着世界上他人无法取代的情感连接,倒是有这种可能。
    哪怕是亲人犯罪,帮忙的几率会大一点点,也要看是谁,什么情况,双方的性格。
    相比友谊亲情,动机是更复杂多变的东西,它的触发点既随机又有必然性。
    我们通常说的犯罪动机是依据法律定性犯罪的标准,是可以用客观证据来证明的。
    然而广义的心理层面的动机,在法律之外以一种碰不到的形式存在着,它可能只是一个念头,没有留下痕迹,可能只有当事人知道,或者连当事人自己都没意识到。
    ps,一个人犯罪后被另外一个人撞到,出于情感,对方的恳求或是要挟,这个人不得不“帮”,属于被拉下水。这种情况不能叫共同犯罪。
    第64章
    三个人的绊
    有些人在遭遇极端的一眼望不到头的, 自己无法解开的困境时,会生出某种“同归于尽”的想法。
    当然,是对那些始作俑者。
    就像戚晚、辛念认定她们的生活这样糟糕全是因为张大丰一样, 郗晨也有类似的想法, 只不过除了张大丰之外,她们各自还有要追讨的对象。
    戚晚对安闲那薄弱的母女情已经摇摇欲坠,辛念同时还计较着算计她的那个男生。
    不过辛念相对理智点, 她认为自己也有问题, 她不该上裸贷的当, 她那时候是可以选的,并没有人逼她。
    至于郗晨, 她要讨伐的人就有点多。
    说讨伐也不恰当, 最多是记恨,这里面不只有张大丰、靳寻,也有荞姐。
    但因为太多事堆积, 她的心脏也容纳不下那么多情绪, 又要冷静, 又要想办法脱身, 又要恨人,实在没办法负荷了就只能做减法,先甩掉最没用的包袱。
    辛念问郗晨:“你恨他们吗?”
    恨,自然是恨的, 但这种恨并非用尽全身力气去记住的恨不同,它似乎只是一种状态, 如同流水一般无害的存在着, 渗透着。
    郗晨是这样说的:“我应该恨, 但我不想这样。”
    辛念不懂:“什么意思?”
    郗晨说:“今天的事换一个男人, 我也会是这样的处境。张大丰就是靠这些歪门邪道起家的,他不压榨我才不合理。靳寻的阶级和地位在那里,他高高在上,对我这样一个陌生人有什么理由伸出援手。如果是因为不忍心就拉我一把,那他要拯救的女人实在太多了,我都排不上队。所以与其说是恨他们,不如说是恨自己的处境。”
    辛念摇头:“我不同意你的说法,我认为还是有好人的,只是咱们倒霉没遇上。”
    郗晨却笑了:“可今天这样的事,好人根本不可能入局,能加入进来的就不会是好人。”
    辛念接不上话,因她心里也认同郗晨的说法,如果是放眼整个世界,好人一定很多,但就这件事而言,就只有坏和更坏。
    辛念:“所以你不恨他们,反而恨自己为什么这么倒霉。”
    郗晨:“恨是需要力量的,如果只是情绪上的发泄,难受的是自己——你看戚晚,她每天都在吐,刚吃完就去吐,她已经瘦了十斤了。如果恨一个人,要付诸行动去做些什么,需要的是权力、手段。可我没有那个力量,我现在只想尽快解决这件事,咱们都能脱身,然后……回归正常生活。”
    还能回去吗?
    她们三个心里都没底。
    但如果不走这一步,结局是可以一眼望到的。
    一件事如果有两个选项,一个好一个坏,那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而生活里很多困境往往是这样的,一个不好,另一个也不好,要在两个“不好”中选择一个。
    很快,郗晨三人就开始针对如何“控制”周长生这步棋进行讨论。
    讨论的过程没有之前激烈,偶有分歧,但在大方向上三人的看法一致。
    控制,多么“强权”的两个字。
    它就像是小女孩手里最后那根火柴,燃起渺小的颤动的火苗。
    也可能是一直被人攥在手心里太久了,郗晨也想逆反一次,用自己的行动来反抗所有人。
    当郗晨主动联系荞姐问她要那种“控制”男人的药物时,她还在分神想着,整个青春期她都没有叛逆过,这次终于达成了。
    荞姐以为郗晨终于心软了,要用这种药去诱惑靳寻,很快就将药搞到手,一种给她,另一种给靳寻。
    但荞姐还是嘱咐道:“第一次会有点不舒服,你要是想少受罪就用这种,其实也可以不用。但这种你最好别碰,这药劲儿大,除非他受过抗药特训,普通人一碰就歇菜。”
    郗晨问:“这是什么药,有毒吗,会上瘾吗?不会闹出人命吧?”
    她不得不考虑这一点,以前也听过荞姐她们姐妹聊什么“马上风”,很多时候就是因为用了药,但自己的心脏承受不住。
    荞姐:“嗨,就是一点点lsd。倒是没听说那位靳先生心脏不好,而且这么年轻,不至于。但你还是要注意啊,最好少用一些……不过我又听说那这种富二代玩得很开,可能嗑过好几种药,这种人是有点抗药性的,少用了又未必有效。”
    荞姐十分在乎这件事的成败,纠结半天还是让郗晨少用,一点点助兴就好,反正她这么漂亮诱人,还怕靳寻不上钩?
    荞姐交代完就离开了,整个晚上都表现得很兴奋,在夜阳天长袖善舞,还多喝了好几杯,就连酒醉后做的梦都是郗晨成功嫁入豪门,连带她都母凭女贵。
    她却不知道就在这个晚上,她自认为一直掌控在手里的女儿,却用她给的药,向另一种人生迈出了第一步。
    同样等待消息的还有辛念和戚晚。
    辛念提出最后一个疑问:“你会后悔吗?”
    郗晨摇头,这样说:“后悔是非常奢侈的东西,说明还有余力反省。我现在没有这个心情,希望以后能体会到。”
    或许这样的人生不够完美,甚至漏洞百出,但这是她第一次自己做主,也是第一次实质性的反抗。
    所有人,不管是张大丰、靳寻、荞姐,还有那些包厢里叫不出名字的老板们,他们都极其看重她的第一次。
    全新的,二手的,有人用过吗?干不干净,有洁癖吗?
    这种在意不只针对□□,也针对商品。
    在他们看来,她就是商品。
    甚至连帮郗晨补课的妃妃,出于个人关心,私下都提醒过她一次,如果实在没得选非得走这一步,起码要挑一个自己顺眼的,或者干脆找个给钱最多的,千万不要选那种抠门吝啬的讨厌鬼。
    这大概是妃妃的前车之鉴,但郗晨没有多问。
    她高兴的是,他们都不知道她的心思,他们看到的只是她表现出来的模样,没有人知道她对这种东西的不在意,甚至还点急于甩掉的意思。
    老人说,将自己的身体、人格、尊严、良心这些无法用金钱衡量的“财富”拿去贱卖,就是卑贱之人。
    现在的她正在朝那条路走,虽然她不愿意。
    可她愿意与否重要吗,除了她自己谁会在意。
    反倒是她最不在意的东西,那些人这么当回事。
    她才不在乎靳寻跟那个拍板人是否承诺过,会送他一个没有“开封”过的郗晨,她和靳寻从未约定这件事。
    她也没有承诺过荞姐,这些药是要用在靳寻身上的,更加没有答应张大丰,会按照他的思路用自己当贡品献给靳寻。
    他们要她做的事,她一件都不会照办。
    于是就在这一晚,郗晨煮了一点食物,在周长生给她送东西的时候,出于礼貌请他一起吃。
    然后,她成功留下了周长生。
    ……
    药劲儿几个小时后就退干净了,但随之而来的是极度的困倦、疲乏,人就像是抽干了一样。
    周长生休息到后半夜,突然醒来。
    郗晨已经洗过澡,一直没有睡,也睡不着。
    她在等他醒,等他的反应,以及思考计划的下一步。
    郗晨就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她面前还有一个笔记本。
    周长生走出卧室时,神态中没有半分旖旎,他很清醒,显然已经想明白了。
    就算他再迟钝,也能意识到自己身体上的不对,以及今晚的各种失常,他看郗晨的眼神透着不可思议和深深的疑惑。 ↑返回顶部↑
    辛念想了想,提出意见:“我还是觉得不保险,万一这事儿惊动警方,你们准备好坐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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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郗晨自嘲地笑了,“反正豁出去了。就像你说的,真有万一,也要把姓靳的拉下水。谁都别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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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犯罪心理、犯罪手法,动机是源头,一切都从一个念头开始。
    心理和动机的区别就是,心理是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动机是存在其中的状态,也是“突变”。
    再说三个女生,她们的“联系”是脆弱的,如果不是各自有利益,有共同的目的,也不会凑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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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种当事人口述是带有美化成分的,尤其是要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犯罪动机的说辞,越是为自己开脱越要打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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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是亲人犯罪,帮忙的几率会大一点点,也要看是谁,什么情况,双方的性格。
    相比友谊亲情,动机是更复杂多变的东西,它的触发点既随机又有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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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广义的心理层面的动机,在法律之外以一种碰不到的形式存在着,它可能只是一个念头,没有留下痕迹,可能只有当事人知道,或者连当事人自己都没意识到。
    ps,一个人犯罪后被另外一个人撞到,出于情感,对方的恳求或是要挟,这个人不得不“帮”,属于被拉下水。这种情况不能叫共同犯罪。
    第64章
    三个人的绊
    有些人在遭遇极端的一眼望不到头的, 自己无法解开的困境时,会生出某种“同归于尽”的想法。
    当然,是对那些始作俑者。
    就像戚晚、辛念认定她们的生活这样糟糕全是因为张大丰一样, 郗晨也有类似的想法, 只不过除了张大丰之外,她们各自还有要追讨的对象。
    戚晚对安闲那薄弱的母女情已经摇摇欲坠,辛念同时还计较着算计她的那个男生。
    不过辛念相对理智点, 她认为自己也有问题, 她不该上裸贷的当, 她那时候是可以选的,并没有人逼她。
    至于郗晨, 她要讨伐的人就有点多。
    说讨伐也不恰当, 最多是记恨,这里面不只有张大丰、靳寻,也有荞姐。
    但因为太多事堆积, 她的心脏也容纳不下那么多情绪, 又要冷静, 又要想办法脱身, 又要恨人,实在没办法负荷了就只能做减法,先甩掉最没用的包袱。
    辛念问郗晨:“你恨他们吗?”
    恨,自然是恨的, 但这种恨并非用尽全身力气去记住的恨不同,它似乎只是一种状态, 如同流水一般无害的存在着, 渗透着。
    郗晨是这样说的:“我应该恨, 但我不想这样。”
    辛念不懂:“什么意思?”
    郗晨说:“今天的事换一个男人, 我也会是这样的处境。张大丰就是靠这些歪门邪道起家的,他不压榨我才不合理。靳寻的阶级和地位在那里,他高高在上,对我这样一个陌生人有什么理由伸出援手。如果是因为不忍心就拉我一把,那他要拯救的女人实在太多了,我都排不上队。所以与其说是恨他们,不如说是恨自己的处境。”
    辛念摇头:“我不同意你的说法,我认为还是有好人的,只是咱们倒霉没遇上。”
    郗晨却笑了:“可今天这样的事,好人根本不可能入局,能加入进来的就不会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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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她正在朝那条路走,虽然她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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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倒是她最不在意的东西,那些人这么当回事。
    她才不在乎靳寻跟那个拍板人是否承诺过,会送他一个没有“开封”过的郗晨,她和靳寻从未约定这件事。
    她也没有承诺过荞姐,这些药是要用在靳寻身上的,更加没有答应张大丰,会按照他的思路用自己当贡品献给靳寻。
    他们要她做的事,她一件都不会照办。
    于是就在这一晚,郗晨煮了一点食物,在周长生给她送东西的时候,出于礼貌请他一起吃。
    然后,她成功留下了周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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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郗晨已经洗过澡,一直没有睡,也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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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郗晨就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她面前还有一个笔记本。
    周长生走出卧室时,神态中没有半分旖旎,他很清醒,显然已经想明白了。
    就算他再迟钝,也能意识到自己身体上的不对,以及今晚的各种失常,他看郗晨的眼神透着不可思议和深深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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