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 第793节
这样做出来的炒肝儿喝着才过瘾,也更舒服。
趁着炸八角的时候,林旭拿了几个大蒜,拍扁后同样扔进了锅里。
等八角炸到黑褐色,大蒜变得金黄时,将澥开的干黄酱倒进去,把酱的香味炸一下,这样做出来的炒肝儿才够香。
过去那些炒肝店里都是这么炒一大盆酱,等开始做炒肝时舀一大勺丢进汤里,既快捷又方便。
不过自家吃的话,就不用那么多了,少来点就行。
干黄酱炒香,下入一大碗煮肥肠的原汤,再倒入一大碗口蘑汤,最后加清水,加到半锅为止。
口蘑汤和肥肠汤都不能少,但也不能放太多,否则口蘑的味道过于浓郁,会压住肥肠的香味和猪肝的鲜味。
趁着熬汤的时候,林旭将肥肠改刀切成滚刀块。
再把一直浸泡着的猪肝拿过来,先剔掉筋膜,再切成细长的柳叶片。
切好进行腌制,猪肝里放入一小勺食盐,一小勺胡椒粉,再来一把干淀粉,抓拌均匀后放在一边。
猪肝是一种非常容易熟的食材,所以不能放早了。
得等到快出锅时再放,那会儿猪肝的口感软嫩可口,鲜味十足。
要是煮老了,猪肝的会发干发苦,入口有种吃沙子的感觉。
锅里的汤要多熬一下,把干黄酱和口蘑汤香味完全熬出来,这会儿还有点时间,林旭用蒜臼子捣了一点蒜泥,又切了一点蒜末。
蒜是炒肝儿的灵魂,整个制作过程中要放三次以上的蒜。
第一次是炒干黄酱时放的整粒大蒜,第二遍是提味用的蒜泥,第三次是临出锅撒的蒜末。
为了让味道更好,有时候蒜米甚至要放两遍。
把蒜准备妥当,林旭又把绿豆淀粉用清水搅开。
做炒肝儿首选绿豆淀粉,因为这种淀粉做出来的糊糊口感最润滑,不用勺子舀,顺着碗边一吸溜就能喝下去。
据说老京城人从不说吃炒肝儿,而是说喝炒肝儿。
吃的时候不用勺子,也不用筷子,就这么端着碗,顺着碗边一口一口的把碗里的炒肝儿吸溜干净。
淀粉准备妥当后,林旭用漏勺将锅里的熟蒜和八角捞出来,料渣打一下。
接着放入切好的熟肥肠。
肥肠下锅后要加入老抽调色,把炒肝儿红润的颜色给调出来。
至于盐倒是不用放了,因为干黄酱本身就很咸,要是觉得咸味不够,放点生抽就行。
肥肠熬煮一会儿,重新煮到那种略微软烂的口感,舀一大勺调好的绿豆淀粉泼进锅里。
之所以用泼的形式,是为了让淀粉水散得更加均匀。
做炒肝儿勾芡也有讲究,一遍两遍肯定不行,得三遍以上,才能让锅里的汤把肥肠和猪肝托起来。
勾芡之后,用勺子在锅里搅动一下。
汤已经变得粘稠起来,搅起来有点面汤的感觉。
林旭将搡捣好的蒜泥倒进去,用勺子快速搅开,蒜香味儿立马升腾而起。
趁着这个功夫,把腌好的猪肝端过来,不直接往里倒,而是先从锅里舀一大勺汤倒进盛着猪肝的盆里。
用勺子稍稍搅拌一下,让猪肝稍稍变成粉红色,接着把猪肝带汤水全都倒进锅里,用勺子搅拌开。
等锅里的汤再次沸腾,再舀一勺淀粉水勾进去。
勾芡时一定要等到锅里的汤熬开,否则这些淀粉水会在锅里结成一个面疙瘩。
勾芡过后,撒入切好的蒜米。
这会儿入锅色泽不够,就再淋点老抽,如果色泽味道都没问题,那就再勾一遍芡,准备出锅。
猪肝下进锅里不能久煮,一定要尽快做好出锅,这样才能保持软嫩的口感。
三次勾芡,让锅里的汤变得浓稠,颜色红润,不过鲜香味还是挺好闻的,林旭用勺子往碗里盛的时候,脑海中响起了系统的提示音:
“京味小吃+1,任务进度为7/10。”
照这样的进度,完成任务还是很轻松的。
林旭把炒肝儿盛出来,用托盘端着往餐厅送,发现陈燕和任杰也来了,这会儿小两口正吃着刚炸出来的糖油饼。
“妹夫这炒肝儿做得不错,闻着挺香的。”
任杰咽了下口水说道:
“现在京城想喝到正经的炒肝儿真不容易,肥肠都切得跟指甲盖一样,碎得找不到,猪肝也少得可怜,全靠淀粉撑着了。”
沈国富点点头:
“对,想找到一家好喝的炒肝儿不容易,所以今天就在家做了,就小旭这厨艺,对那些小吃店绝对是降维打击。”
林旭笑着说道:
“那也未必,毕竟有些炒肝儿店都开上百年了。”
沈国富端着一碗,顺着碗边吸溜一口,随即竖起了大拇指:
“我女婿最大的问题就是太谦虚,这炒肝儿做得,别说那些上百年的店了,就是上千年也白搭……妈您赶紧尝尝,味儿可真好。”
林旭又去厨房盛了两碗,配上家里的小泡菜和小咸菜,就着糖油饼开吃。
喝一口炒肝儿,咬一口油饼。
虽然刚开始觉得挺重口味的,但真正吃下去就会发现,这么吃确实挺不错的,炒肝蒜香味十足,除了香就是鲜,想象中的异味全都没有。
而且因为是绿豆淀粉勾芡的缘故,喝起来顺滑无比,有种喝可吸果冻的感觉。
沈国富一边吃一边说道:
“从小到大,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吃一次炒肝儿,不吃就浑身刺挠不自在,对我来说,吃炒肝儿已经成了一种情怀和习惯。”
沈佳悦啧了一声:
“幸好在吃东西,要是单听你说,还以为你在怀念初恋呢。”
沈国富笑了笑:
“别说,在我心中,炒肝儿一直都是小清新,人家说重口味啥的,我倒是没觉得……至于吃内脏,南方不也有猪杂粥嘛,算是另一种形式的炒肝儿。”
见老爸这么说,沈佳悦赶紧在老妈那里拱火:
“原来炒肝儿在我爸心目中的地位这么高,都快赶上老妈了……韩主任,请问跟丑丑的炒肝儿并列是什么感受?”
哼哼,刚刚不给我拿糖油饼,那我拱一次火不过分吧?
韩淑珍剜了丈夫一眼,随即冲沈宝宝说道:
“赶紧吃你的饭吧,这么好吃的炒肝儿还占不住你的嘴啊?”
看着这一家三口斗嘴的场面,任杰不由露出了羡慕的神情,父母都是老学究,从小到大自己可从不敢这么说话。
为了尽早完成任务。
林旭喝了口炒肝儿说道:
“最近突然对京城的小吃感兴趣了,想做多几样试试,你们有什么想吃的吗?”
想吃的?
大家彼此对视一眼,挨个儿报出了想吃的美食。
“卤煮火烧!”
“烂蒜肥肠!”
“羊霜肠!”
“熏鱼儿!”
“豆汁儿!”
“……”
林旭:???????
咋都是重口味的?
你们就不能来点小清新的甜品点心?
第四百三十八章 再严谨的系统,也是有bug的!完美级红豆沙馅到手!
“我原本还想做点驴打滚儿呢……”
林旭咬了口酥香美味的红糖油饼,吃起来比白糖的更酥,而且有股红糖特有的淡淡苦味以及芝麻酱的香味。
对于京城人来说,芝麻酱真是无处不在。
不管做什么,都能用芝麻酱掺一脚。
一听说要做驴打滚,一直沉浸在美味中的沈老太太说道:
“这个可以,小旭不忙了给奶奶做点好不好?蒸江米面太麻烦,我想吃又懒得做,街口那家点心局自从换了老板,驴打滚做得越来越差了。”
既然奶奶发话了,那没什么好说的。
林旭当即答应了下来:
“行啊奶奶,我这两天不忙了就准备,等做好了趁热给您送来。”
虽然驴打滚也是冷吃热吃都行,但有一说一,还是刚做出来,热乎乎的吃着更过瘾。
糯米的香甜润滑以及黄豆面的香甜绵密,再加上红豆沙那细腻的口感,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林旭觉得就做驴打滚儿了。
而且红豆沙做出来后,还能用蒸好的芸豆做成芸豆卷,这不又是一道京城美食嘛?
另外红豆沙还能做成红豆糕和豆沙包、豆沙饼之类的甜品。
可以说,只要把红豆沙做出来,很多小吃就能一网打尽。 ↑返回顶部↑
趁着炸八角的时候,林旭拿了几个大蒜,拍扁后同样扔进了锅里。
等八角炸到黑褐色,大蒜变得金黄时,将澥开的干黄酱倒进去,把酱的香味炸一下,这样做出来的炒肝儿才够香。
过去那些炒肝店里都是这么炒一大盆酱,等开始做炒肝时舀一大勺丢进汤里,既快捷又方便。
不过自家吃的话,就不用那么多了,少来点就行。
干黄酱炒香,下入一大碗煮肥肠的原汤,再倒入一大碗口蘑汤,最后加清水,加到半锅为止。
口蘑汤和肥肠汤都不能少,但也不能放太多,否则口蘑的味道过于浓郁,会压住肥肠的香味和猪肝的鲜味。
趁着熬汤的时候,林旭将肥肠改刀切成滚刀块。
再把一直浸泡着的猪肝拿过来,先剔掉筋膜,再切成细长的柳叶片。
切好进行腌制,猪肝里放入一小勺食盐,一小勺胡椒粉,再来一把干淀粉,抓拌均匀后放在一边。
猪肝是一种非常容易熟的食材,所以不能放早了。
得等到快出锅时再放,那会儿猪肝的口感软嫩可口,鲜味十足。
要是煮老了,猪肝的会发干发苦,入口有种吃沙子的感觉。
锅里的汤要多熬一下,把干黄酱和口蘑汤香味完全熬出来,这会儿还有点时间,林旭用蒜臼子捣了一点蒜泥,又切了一点蒜末。
蒜是炒肝儿的灵魂,整个制作过程中要放三次以上的蒜。
第一次是炒干黄酱时放的整粒大蒜,第二遍是提味用的蒜泥,第三次是临出锅撒的蒜末。
为了让味道更好,有时候蒜米甚至要放两遍。
把蒜准备妥当,林旭又把绿豆淀粉用清水搅开。
做炒肝儿首选绿豆淀粉,因为这种淀粉做出来的糊糊口感最润滑,不用勺子舀,顺着碗边一吸溜就能喝下去。
据说老京城人从不说吃炒肝儿,而是说喝炒肝儿。
吃的时候不用勺子,也不用筷子,就这么端着碗,顺着碗边一口一口的把碗里的炒肝儿吸溜干净。
淀粉准备妥当后,林旭用漏勺将锅里的熟蒜和八角捞出来,料渣打一下。
接着放入切好的熟肥肠。
肥肠下锅后要加入老抽调色,把炒肝儿红润的颜色给调出来。
至于盐倒是不用放了,因为干黄酱本身就很咸,要是觉得咸味不够,放点生抽就行。
肥肠熬煮一会儿,重新煮到那种略微软烂的口感,舀一大勺调好的绿豆淀粉泼进锅里。
之所以用泼的形式,是为了让淀粉水散得更加均匀。
做炒肝儿勾芡也有讲究,一遍两遍肯定不行,得三遍以上,才能让锅里的汤把肥肠和猪肝托起来。
勾芡之后,用勺子在锅里搅动一下。
汤已经变得粘稠起来,搅起来有点面汤的感觉。
林旭将搡捣好的蒜泥倒进去,用勺子快速搅开,蒜香味儿立马升腾而起。
趁着这个功夫,把腌好的猪肝端过来,不直接往里倒,而是先从锅里舀一大勺汤倒进盛着猪肝的盆里。
用勺子稍稍搅拌一下,让猪肝稍稍变成粉红色,接着把猪肝带汤水全都倒进锅里,用勺子搅拌开。
等锅里的汤再次沸腾,再舀一勺淀粉水勾进去。
勾芡时一定要等到锅里的汤熬开,否则这些淀粉水会在锅里结成一个面疙瘩。
勾芡过后,撒入切好的蒜米。
这会儿入锅色泽不够,就再淋点老抽,如果色泽味道都没问题,那就再勾一遍芡,准备出锅。
猪肝下进锅里不能久煮,一定要尽快做好出锅,这样才能保持软嫩的口感。
三次勾芡,让锅里的汤变得浓稠,颜色红润,不过鲜香味还是挺好闻的,林旭用勺子往碗里盛的时候,脑海中响起了系统的提示音:
“京味小吃+1,任务进度为7/10。”
照这样的进度,完成任务还是很轻松的。
林旭把炒肝儿盛出来,用托盘端着往餐厅送,发现陈燕和任杰也来了,这会儿小两口正吃着刚炸出来的糖油饼。
“妹夫这炒肝儿做得不错,闻着挺香的。”
任杰咽了下口水说道:
“现在京城想喝到正经的炒肝儿真不容易,肥肠都切得跟指甲盖一样,碎得找不到,猪肝也少得可怜,全靠淀粉撑着了。”
沈国富点点头:
“对,想找到一家好喝的炒肝儿不容易,所以今天就在家做了,就小旭这厨艺,对那些小吃店绝对是降维打击。”
林旭笑着说道:
“那也未必,毕竟有些炒肝儿店都开上百年了。”
沈国富端着一碗,顺着碗边吸溜一口,随即竖起了大拇指:
“我女婿最大的问题就是太谦虚,这炒肝儿做得,别说那些上百年的店了,就是上千年也白搭……妈您赶紧尝尝,味儿可真好。”
林旭又去厨房盛了两碗,配上家里的小泡菜和小咸菜,就着糖油饼开吃。
喝一口炒肝儿,咬一口油饼。
虽然刚开始觉得挺重口味的,但真正吃下去就会发现,这么吃确实挺不错的,炒肝蒜香味十足,除了香就是鲜,想象中的异味全都没有。
而且因为是绿豆淀粉勾芡的缘故,喝起来顺滑无比,有种喝可吸果冻的感觉。
沈国富一边吃一边说道:
“从小到大,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吃一次炒肝儿,不吃就浑身刺挠不自在,对我来说,吃炒肝儿已经成了一种情怀和习惯。”
沈佳悦啧了一声:
“幸好在吃东西,要是单听你说,还以为你在怀念初恋呢。”
沈国富笑了笑:
“别说,在我心中,炒肝儿一直都是小清新,人家说重口味啥的,我倒是没觉得……至于吃内脏,南方不也有猪杂粥嘛,算是另一种形式的炒肝儿。”
见老爸这么说,沈佳悦赶紧在老妈那里拱火:
“原来炒肝儿在我爸心目中的地位这么高,都快赶上老妈了……韩主任,请问跟丑丑的炒肝儿并列是什么感受?”
哼哼,刚刚不给我拿糖油饼,那我拱一次火不过分吧?
韩淑珍剜了丈夫一眼,随即冲沈宝宝说道:
“赶紧吃你的饭吧,这么好吃的炒肝儿还占不住你的嘴啊?”
看着这一家三口斗嘴的场面,任杰不由露出了羡慕的神情,父母都是老学究,从小到大自己可从不敢这么说话。
为了尽早完成任务。
林旭喝了口炒肝儿说道:
“最近突然对京城的小吃感兴趣了,想做多几样试试,你们有什么想吃的吗?”
想吃的?
大家彼此对视一眼,挨个儿报出了想吃的美食。
“卤煮火烧!”
“烂蒜肥肠!”
“羊霜肠!”
“熏鱼儿!”
“豆汁儿!”
“……”
林旭:???????
咋都是重口味的?
你们就不能来点小清新的甜品点心?
第四百三十八章 再严谨的系统,也是有bug的!完美级红豆沙馅到手!
“我原本还想做点驴打滚儿呢……”
林旭咬了口酥香美味的红糖油饼,吃起来比白糖的更酥,而且有股红糖特有的淡淡苦味以及芝麻酱的香味。
对于京城人来说,芝麻酱真是无处不在。
不管做什么,都能用芝麻酱掺一脚。
一听说要做驴打滚,一直沉浸在美味中的沈老太太说道:
“这个可以,小旭不忙了给奶奶做点好不好?蒸江米面太麻烦,我想吃又懒得做,街口那家点心局自从换了老板,驴打滚做得越来越差了。”
既然奶奶发话了,那没什么好说的。
林旭当即答应了下来:
“行啊奶奶,我这两天不忙了就准备,等做好了趁热给您送来。”
虽然驴打滚也是冷吃热吃都行,但有一说一,还是刚做出来,热乎乎的吃着更过瘾。
糯米的香甜润滑以及黄豆面的香甜绵密,再加上红豆沙那细腻的口感,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林旭觉得就做驴打滚儿了。
而且红豆沙做出来后,还能用蒸好的芸豆做成芸豆卷,这不又是一道京城美食嘛?
另外红豆沙还能做成红豆糕和豆沙包、豆沙饼之类的甜品。
可以说,只要把红豆沙做出来,很多小吃就能一网打尽。 ↑返回顶部↑
这样做出来的炒肝儿喝着才过瘾,也更舒服。
趁着炸八角的时候,林旭拿了几个大蒜,拍扁后同样扔进了锅里。
等八角炸到黑褐色,大蒜变得金黄时,将澥开的干黄酱倒进去,把酱的香味炸一下,这样做出来的炒肝儿才够香。
过去那些炒肝店里都是这么炒一大盆酱,等开始做炒肝时舀一大勺丢进汤里,既快捷又方便。
不过自家吃的话,就不用那么多了,少来点就行。
干黄酱炒香,下入一大碗煮肥肠的原汤,再倒入一大碗口蘑汤,最后加清水,加到半锅为止。
口蘑汤和肥肠汤都不能少,但也不能放太多,否则口蘑的味道过于浓郁,会压住肥肠的香味和猪肝的鲜味。
趁着熬汤的时候,林旭将肥肠改刀切成滚刀块。
再把一直浸泡着的猪肝拿过来,先剔掉筋膜,再切成细长的柳叶片。
切好进行腌制,猪肝里放入一小勺食盐,一小勺胡椒粉,再来一把干淀粉,抓拌均匀后放在一边。
猪肝是一种非常容易熟的食材,所以不能放早了。
得等到快出锅时再放,那会儿猪肝的口感软嫩可口,鲜味十足。
要是煮老了,猪肝的会发干发苦,入口有种吃沙子的感觉。
锅里的汤要多熬一下,把干黄酱和口蘑汤香味完全熬出来,这会儿还有点时间,林旭用蒜臼子捣了一点蒜泥,又切了一点蒜末。
蒜是炒肝儿的灵魂,整个制作过程中要放三次以上的蒜。
第一次是炒干黄酱时放的整粒大蒜,第二遍是提味用的蒜泥,第三次是临出锅撒的蒜末。
为了让味道更好,有时候蒜米甚至要放两遍。
把蒜准备妥当,林旭又把绿豆淀粉用清水搅开。
做炒肝儿首选绿豆淀粉,因为这种淀粉做出来的糊糊口感最润滑,不用勺子舀,顺着碗边一吸溜就能喝下去。
据说老京城人从不说吃炒肝儿,而是说喝炒肝儿。
吃的时候不用勺子,也不用筷子,就这么端着碗,顺着碗边一口一口的把碗里的炒肝儿吸溜干净。
淀粉准备妥当后,林旭用漏勺将锅里的熟蒜和八角捞出来,料渣打一下。
接着放入切好的熟肥肠。
肥肠下锅后要加入老抽调色,把炒肝儿红润的颜色给调出来。
至于盐倒是不用放了,因为干黄酱本身就很咸,要是觉得咸味不够,放点生抽就行。
肥肠熬煮一会儿,重新煮到那种略微软烂的口感,舀一大勺调好的绿豆淀粉泼进锅里。
之所以用泼的形式,是为了让淀粉水散得更加均匀。
做炒肝儿勾芡也有讲究,一遍两遍肯定不行,得三遍以上,才能让锅里的汤把肥肠和猪肝托起来。
勾芡之后,用勺子在锅里搅动一下。
汤已经变得粘稠起来,搅起来有点面汤的感觉。
林旭将搡捣好的蒜泥倒进去,用勺子快速搅开,蒜香味儿立马升腾而起。
趁着这个功夫,把腌好的猪肝端过来,不直接往里倒,而是先从锅里舀一大勺汤倒进盛着猪肝的盆里。
用勺子稍稍搅拌一下,让猪肝稍稍变成粉红色,接着把猪肝带汤水全都倒进锅里,用勺子搅拌开。
等锅里的汤再次沸腾,再舀一勺淀粉水勾进去。
勾芡时一定要等到锅里的汤熬开,否则这些淀粉水会在锅里结成一个面疙瘩。
勾芡过后,撒入切好的蒜米。
这会儿入锅色泽不够,就再淋点老抽,如果色泽味道都没问题,那就再勾一遍芡,准备出锅。
猪肝下进锅里不能久煮,一定要尽快做好出锅,这样才能保持软嫩的口感。
三次勾芡,让锅里的汤变得浓稠,颜色红润,不过鲜香味还是挺好闻的,林旭用勺子往碗里盛的时候,脑海中响起了系统的提示音:
“京味小吃+1,任务进度为7/10。”
照这样的进度,完成任务还是很轻松的。
林旭把炒肝儿盛出来,用托盘端着往餐厅送,发现陈燕和任杰也来了,这会儿小两口正吃着刚炸出来的糖油饼。
“妹夫这炒肝儿做得不错,闻着挺香的。”
任杰咽了下口水说道:
“现在京城想喝到正经的炒肝儿真不容易,肥肠都切得跟指甲盖一样,碎得找不到,猪肝也少得可怜,全靠淀粉撑着了。”
沈国富点点头:
“对,想找到一家好喝的炒肝儿不容易,所以今天就在家做了,就小旭这厨艺,对那些小吃店绝对是降维打击。”
林旭笑着说道:
“那也未必,毕竟有些炒肝儿店都开上百年了。”
沈国富端着一碗,顺着碗边吸溜一口,随即竖起了大拇指:
“我女婿最大的问题就是太谦虚,这炒肝儿做得,别说那些上百年的店了,就是上千年也白搭……妈您赶紧尝尝,味儿可真好。”
林旭又去厨房盛了两碗,配上家里的小泡菜和小咸菜,就着糖油饼开吃。
喝一口炒肝儿,咬一口油饼。
虽然刚开始觉得挺重口味的,但真正吃下去就会发现,这么吃确实挺不错的,炒肝蒜香味十足,除了香就是鲜,想象中的异味全都没有。
而且因为是绿豆淀粉勾芡的缘故,喝起来顺滑无比,有种喝可吸果冻的感觉。
沈国富一边吃一边说道:
“从小到大,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吃一次炒肝儿,不吃就浑身刺挠不自在,对我来说,吃炒肝儿已经成了一种情怀和习惯。”
沈佳悦啧了一声:
“幸好在吃东西,要是单听你说,还以为你在怀念初恋呢。”
沈国富笑了笑:
“别说,在我心中,炒肝儿一直都是小清新,人家说重口味啥的,我倒是没觉得……至于吃内脏,南方不也有猪杂粥嘛,算是另一种形式的炒肝儿。”
见老爸这么说,沈佳悦赶紧在老妈那里拱火:
“原来炒肝儿在我爸心目中的地位这么高,都快赶上老妈了……韩主任,请问跟丑丑的炒肝儿并列是什么感受?”
哼哼,刚刚不给我拿糖油饼,那我拱一次火不过分吧?
韩淑珍剜了丈夫一眼,随即冲沈宝宝说道:
“赶紧吃你的饭吧,这么好吃的炒肝儿还占不住你的嘴啊?”
看着这一家三口斗嘴的场面,任杰不由露出了羡慕的神情,父母都是老学究,从小到大自己可从不敢这么说话。
为了尽早完成任务。
林旭喝了口炒肝儿说道:
“最近突然对京城的小吃感兴趣了,想做多几样试试,你们有什么想吃的吗?”
想吃的?
大家彼此对视一眼,挨个儿报出了想吃的美食。
“卤煮火烧!”
“烂蒜肥肠!”
“羊霜肠!”
“熏鱼儿!”
“豆汁儿!”
“……”
林旭:???????
咋都是重口味的?
你们就不能来点小清新的甜品点心?
第四百三十八章 再严谨的系统,也是有bug的!完美级红豆沙馅到手!
“我原本还想做点驴打滚儿呢……”
林旭咬了口酥香美味的红糖油饼,吃起来比白糖的更酥,而且有股红糖特有的淡淡苦味以及芝麻酱的香味。
对于京城人来说,芝麻酱真是无处不在。
不管做什么,都能用芝麻酱掺一脚。
一听说要做驴打滚,一直沉浸在美味中的沈老太太说道:
“这个可以,小旭不忙了给奶奶做点好不好?蒸江米面太麻烦,我想吃又懒得做,街口那家点心局自从换了老板,驴打滚做得越来越差了。”
既然奶奶发话了,那没什么好说的。
林旭当即答应了下来:
“行啊奶奶,我这两天不忙了就准备,等做好了趁热给您送来。”
虽然驴打滚也是冷吃热吃都行,但有一说一,还是刚做出来,热乎乎的吃着更过瘾。
糯米的香甜润滑以及黄豆面的香甜绵密,再加上红豆沙那细腻的口感,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林旭觉得就做驴打滚儿了。
而且红豆沙做出来后,还能用蒸好的芸豆做成芸豆卷,这不又是一道京城美食嘛?
另外红豆沙还能做成红豆糕和豆沙包、豆沙饼之类的甜品。
可以说,只要把红豆沙做出来,很多小吃就能一网打尽。
趁着炸八角的时候,林旭拿了几个大蒜,拍扁后同样扔进了锅里。
等八角炸到黑褐色,大蒜变得金黄时,将澥开的干黄酱倒进去,把酱的香味炸一下,这样做出来的炒肝儿才够香。
过去那些炒肝店里都是这么炒一大盆酱,等开始做炒肝时舀一大勺丢进汤里,既快捷又方便。
不过自家吃的话,就不用那么多了,少来点就行。
干黄酱炒香,下入一大碗煮肥肠的原汤,再倒入一大碗口蘑汤,最后加清水,加到半锅为止。
口蘑汤和肥肠汤都不能少,但也不能放太多,否则口蘑的味道过于浓郁,会压住肥肠的香味和猪肝的鲜味。
趁着熬汤的时候,林旭将肥肠改刀切成滚刀块。
再把一直浸泡着的猪肝拿过来,先剔掉筋膜,再切成细长的柳叶片。
切好进行腌制,猪肝里放入一小勺食盐,一小勺胡椒粉,再来一把干淀粉,抓拌均匀后放在一边。
猪肝是一种非常容易熟的食材,所以不能放早了。
得等到快出锅时再放,那会儿猪肝的口感软嫩可口,鲜味十足。
要是煮老了,猪肝的会发干发苦,入口有种吃沙子的感觉。
锅里的汤要多熬一下,把干黄酱和口蘑汤香味完全熬出来,这会儿还有点时间,林旭用蒜臼子捣了一点蒜泥,又切了一点蒜末。
蒜是炒肝儿的灵魂,整个制作过程中要放三次以上的蒜。
第一次是炒干黄酱时放的整粒大蒜,第二遍是提味用的蒜泥,第三次是临出锅撒的蒜末。
为了让味道更好,有时候蒜米甚至要放两遍。
把蒜准备妥当,林旭又把绿豆淀粉用清水搅开。
做炒肝儿首选绿豆淀粉,因为这种淀粉做出来的糊糊口感最润滑,不用勺子舀,顺着碗边一吸溜就能喝下去。
据说老京城人从不说吃炒肝儿,而是说喝炒肝儿。
吃的时候不用勺子,也不用筷子,就这么端着碗,顺着碗边一口一口的把碗里的炒肝儿吸溜干净。
淀粉准备妥当后,林旭用漏勺将锅里的熟蒜和八角捞出来,料渣打一下。
接着放入切好的熟肥肠。
肥肠下锅后要加入老抽调色,把炒肝儿红润的颜色给调出来。
至于盐倒是不用放了,因为干黄酱本身就很咸,要是觉得咸味不够,放点生抽就行。
肥肠熬煮一会儿,重新煮到那种略微软烂的口感,舀一大勺调好的绿豆淀粉泼进锅里。
之所以用泼的形式,是为了让淀粉水散得更加均匀。
做炒肝儿勾芡也有讲究,一遍两遍肯定不行,得三遍以上,才能让锅里的汤把肥肠和猪肝托起来。
勾芡之后,用勺子在锅里搅动一下。
汤已经变得粘稠起来,搅起来有点面汤的感觉。
林旭将搡捣好的蒜泥倒进去,用勺子快速搅开,蒜香味儿立马升腾而起。
趁着这个功夫,把腌好的猪肝端过来,不直接往里倒,而是先从锅里舀一大勺汤倒进盛着猪肝的盆里。
用勺子稍稍搅拌一下,让猪肝稍稍变成粉红色,接着把猪肝带汤水全都倒进锅里,用勺子搅拌开。
等锅里的汤再次沸腾,再舀一勺淀粉水勾进去。
勾芡时一定要等到锅里的汤熬开,否则这些淀粉水会在锅里结成一个面疙瘩。
勾芡过后,撒入切好的蒜米。
这会儿入锅色泽不够,就再淋点老抽,如果色泽味道都没问题,那就再勾一遍芡,准备出锅。
猪肝下进锅里不能久煮,一定要尽快做好出锅,这样才能保持软嫩的口感。
三次勾芡,让锅里的汤变得浓稠,颜色红润,不过鲜香味还是挺好闻的,林旭用勺子往碗里盛的时候,脑海中响起了系统的提示音:
“京味小吃+1,任务进度为7/10。”
照这样的进度,完成任务还是很轻松的。
林旭把炒肝儿盛出来,用托盘端着往餐厅送,发现陈燕和任杰也来了,这会儿小两口正吃着刚炸出来的糖油饼。
“妹夫这炒肝儿做得不错,闻着挺香的。”
任杰咽了下口水说道:
“现在京城想喝到正经的炒肝儿真不容易,肥肠都切得跟指甲盖一样,碎得找不到,猪肝也少得可怜,全靠淀粉撑着了。”
沈国富点点头:
“对,想找到一家好喝的炒肝儿不容易,所以今天就在家做了,就小旭这厨艺,对那些小吃店绝对是降维打击。”
林旭笑着说道:
“那也未必,毕竟有些炒肝儿店都开上百年了。”
沈国富端着一碗,顺着碗边吸溜一口,随即竖起了大拇指:
“我女婿最大的问题就是太谦虚,这炒肝儿做得,别说那些上百年的店了,就是上千年也白搭……妈您赶紧尝尝,味儿可真好。”
林旭又去厨房盛了两碗,配上家里的小泡菜和小咸菜,就着糖油饼开吃。
喝一口炒肝儿,咬一口油饼。
虽然刚开始觉得挺重口味的,但真正吃下去就会发现,这么吃确实挺不错的,炒肝蒜香味十足,除了香就是鲜,想象中的异味全都没有。
而且因为是绿豆淀粉勾芡的缘故,喝起来顺滑无比,有种喝可吸果冻的感觉。
沈国富一边吃一边说道:
“从小到大,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吃一次炒肝儿,不吃就浑身刺挠不自在,对我来说,吃炒肝儿已经成了一种情怀和习惯。”
沈佳悦啧了一声:
“幸好在吃东西,要是单听你说,还以为你在怀念初恋呢。”
沈国富笑了笑:
“别说,在我心中,炒肝儿一直都是小清新,人家说重口味啥的,我倒是没觉得……至于吃内脏,南方不也有猪杂粥嘛,算是另一种形式的炒肝儿。”
见老爸这么说,沈佳悦赶紧在老妈那里拱火:
“原来炒肝儿在我爸心目中的地位这么高,都快赶上老妈了……韩主任,请问跟丑丑的炒肝儿并列是什么感受?”
哼哼,刚刚不给我拿糖油饼,那我拱一次火不过分吧?
韩淑珍剜了丈夫一眼,随即冲沈宝宝说道:
“赶紧吃你的饭吧,这么好吃的炒肝儿还占不住你的嘴啊?”
看着这一家三口斗嘴的场面,任杰不由露出了羡慕的神情,父母都是老学究,从小到大自己可从不敢这么说话。
为了尽早完成任务。
林旭喝了口炒肝儿说道:
“最近突然对京城的小吃感兴趣了,想做多几样试试,你们有什么想吃的吗?”
想吃的?
大家彼此对视一眼,挨个儿报出了想吃的美食。
“卤煮火烧!”
“烂蒜肥肠!”
“羊霜肠!”
“熏鱼儿!”
“豆汁儿!”
“……”
林旭:???????
咋都是重口味的?
你们就不能来点小清新的甜品点心?
第四百三十八章 再严谨的系统,也是有bug的!完美级红豆沙馅到手!
“我原本还想做点驴打滚儿呢……”
林旭咬了口酥香美味的红糖油饼,吃起来比白糖的更酥,而且有股红糖特有的淡淡苦味以及芝麻酱的香味。
对于京城人来说,芝麻酱真是无处不在。
不管做什么,都能用芝麻酱掺一脚。
一听说要做驴打滚,一直沉浸在美味中的沈老太太说道:
“这个可以,小旭不忙了给奶奶做点好不好?蒸江米面太麻烦,我想吃又懒得做,街口那家点心局自从换了老板,驴打滚做得越来越差了。”
既然奶奶发话了,那没什么好说的。
林旭当即答应了下来:
“行啊奶奶,我这两天不忙了就准备,等做好了趁热给您送来。”
虽然驴打滚也是冷吃热吃都行,但有一说一,还是刚做出来,热乎乎的吃着更过瘾。
糯米的香甜润滑以及黄豆面的香甜绵密,再加上红豆沙那细腻的口感,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林旭觉得就做驴打滚儿了。
而且红豆沙做出来后,还能用蒸好的芸豆做成芸豆卷,这不又是一道京城美食嘛?
另外红豆沙还能做成红豆糕和豆沙包、豆沙饼之类的甜品。
可以说,只要把红豆沙做出来,很多小吃就能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