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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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崇礼,你不要摸那里。”谭文韬含煳地说了一句,在男人的怀里找一个舒服的位置。
    “不喜欢吗?”男人咬着他的耳朵问他。
    “不,不是……”就是太喜欢了。
    刚从外面应酬回来的男人喝了一点酒,这会儿脑子有点兴奋。
    这这个时候谭文韬的人根本就还没清醒,脑子还是一团煳桨,被吻地舒服了,他发出低低的呻吟声,跟小猫儿似的,挠在人的心上。王崇礼是爱死了青年窝在他的怀里,收起了爪子的样子。
    感觉到男人的吻落到他的脸上,鼻翼里闻到王崇礼刚洗完澡出来带着的沐浴液的香味,混合着男人的体味,总感觉变成了另外一种味道似的,谭文韬受不住蛊惑的仰起头和男人接吻,任由男人的手抚摸和爱抚他的身体。
    身上昨夜留下的还未褪去的旧痕又添上了新痕,到了后面青年只能随波逐浪,在男人的身下承欢。
    一场性爱结束后,青年都已经半昏睡过去了,所以后面男人抱着他去清理的事,谭文韬都一概不知道了。
    第二天他是在腰酸背痛中醒过来的,总感觉昨儿夜里被人揍了一顿似的。事实上他也是被人“揍”了一顿,只是这个“揍”的方式有点不太一样罢了。
    到他醒来的时候,才知道那个昨儿夜里折腾了他半宿的男人第二天一早就去公司上班了。在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谭文韬一阵咬牙,一个人坐在餐厅上吃他的早餐+中餐。
    等吃饱了肚子后,而后他就坐在小花园里的椅子上,桌子上摆着一台电脑,继续未对完的稿子。
    两个人就这样开始了这种莫名的同居生活。
    是同居的生活吧?谭文韬手里敲着键盘的动作停顿了一下,他想。
    不过他意外的并不排斥这种感觉,内心居然还觉得不错。
    王崇礼的工作非常地繁忙,他每天都有开不完的大大小小各种会议,见不完的人,吃不完的饭局和参加不完的宴会。两个人虽然是住在一个屋子里,基本上都是在他睡觉了之后,王崇礼才回来。
    在习惯了这个男人半夜回来后,夜里男人回来他还没有多大的察觉。如果夜里那个男人不弄醒他折腾他的话,谭文韬能后面能一觉睡到一天,第二天醒来发现床那边有人睡过的痕迹,才是知道男人夜里回来睡过。
    一般等到早上他醒来,王崇礼的人都已经出门去了。
    所以两个人虽然是同居,但是奇异般的彼此的生活都不受到对方的打扰,各做各的事情,互不干扰。谭文韬最近都把心思放到稿子上面,在原小说的基础上,他开始着手写剧本,这是一件很耗神的事情,并不轻松,所以他要很多一部分的精力都放在这上面。
    他在m网上的文又开始断更了,下面一大群的读者留言催更,他发了一个有事请假一段时间的通知,而后就没了音讯。下面的留言谭文韬偶尔也会看,见到感兴趣的也会回复,不过基本上断更的时候他都不敢现身,怕被读者催文。
    熊老大知道他最近在忙着对稿子写剧本的事,基本上也不打电话来催稿了。
    住在王崇礼这里一日三餐都有人端到他的面前,还有管家和仆人做事。再加上王总的身材保养的不错,床上把他伺候的也舒服,但是那个男人在床上能稍微克制一点的话,谭文韬回觉得他住在王崇礼这里的日子会更怯意一点。
    不过现在他的小日子过地也挺滋润就是了。
    昨晚睡地早,早上在王崇礼一醒来,谭文韬也跟着醒了。
    “晚上陪我去参加一个宴会?”王崇礼在镜子前站着穿衣服,想起了今晚有一位老朋友举办的宴会,到时候他可能要出席一下,他就想顺便地带青年过去见见人。
    他人虽然不在家里,青年在家里每做的一件事他都是知道的。青年总是宅在房子里也不好,还是得把人带出去外头透透气,他最近忙了点儿,等忙完了这段时间可能要好一些。
    有时候王崇礼会觉得自己在家里养了一只猫儿,一想起来让人心里就痒痒的,所以每天不管是忙到多晚他都想回来抱着人睡觉。
    平时他的睡眠是有点困难的,这段时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青年在,他夜里奇迹般的好睡了很多,基本上能一觉睡到早上的那个点醒来。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享受过这么好的睡眠状态了,所以这让他每天看起来都精神奕奕的,状态非常的好。
    既然他把青年拐了回来,王崇礼也不是想着玩玩就散,而是存了心想找一个人定下来的心思。他已经过了纸醉金迷,过那花花世界的日子的年纪,现在就是想找一个能一起过日子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一个固定的伴儿。
    “哦。”早上起地太早了,谭文韬打了一个哈欠,又趴在了床上。听到男人的话,他嗯了一声,也没问是什么宴会,会有什么人,就答应了。
    反正去参加宴会,就会有人不是?只当是王总带他出门去应酬。
    “起来吃完早饭,等中午再上来睡会?”王崇礼穿好了衣服,过去亲了亲青年的脸,带着宠溺的说道。
    “嗯。”谭文韬应了一声,才有点不情愿地从床上爬了起来。
    站在后面的王总看着青年进入的背影,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
    难得的是这一天早上两个人一起坐在餐厅里吃饭,桌上是熬的香浓的小米粥,还有包子和菜,口味比较偏淡。王崇礼是一个习惯了中式饮食的人,他并不兴西方人吃面包牛排热狗那一套,早些年他出去外面学习,他身边跟着的保姆都是会做中餐的人。 ↑返回顶部↑
    “王崇礼,你不要摸那里。”谭文韬含煳地说了一句,在男人的怀里找一个舒服的位置。
    “不喜欢吗?”男人咬着他的耳朵问他。
    “不,不是……”就是太喜欢了。
    刚从外面应酬回来的男人喝了一点酒,这会儿脑子有点兴奋。
    这这个时候谭文韬的人根本就还没清醒,脑子还是一团煳桨,被吻地舒服了,他发出低低的呻吟声,跟小猫儿似的,挠在人的心上。王崇礼是爱死了青年窝在他的怀里,收起了爪子的样子。
    感觉到男人的吻落到他的脸上,鼻翼里闻到王崇礼刚洗完澡出来带着的沐浴液的香味,混合着男人的体味,总感觉变成了另外一种味道似的,谭文韬受不住蛊惑的仰起头和男人接吻,任由男人的手抚摸和爱抚他的身体。
    身上昨夜留下的还未褪去的旧痕又添上了新痕,到了后面青年只能随波逐浪,在男人的身下承欢。
    一场性爱结束后,青年都已经半昏睡过去了,所以后面男人抱着他去清理的事,谭文韬都一概不知道了。
    第二天他是在腰酸背痛中醒过来的,总感觉昨儿夜里被人揍了一顿似的。事实上他也是被人“揍”了一顿,只是这个“揍”的方式有点不太一样罢了。
    到他醒来的时候,才知道那个昨儿夜里折腾了他半宿的男人第二天一早就去公司上班了。在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谭文韬一阵咬牙,一个人坐在餐厅上吃他的早餐+中餐。
    等吃饱了肚子后,而后他就坐在小花园里的椅子上,桌子上摆着一台电脑,继续未对完的稿子。
    两个人就这样开始了这种莫名的同居生活。
    是同居的生活吧?谭文韬手里敲着键盘的动作停顿了一下,他想。
    不过他意外的并不排斥这种感觉,内心居然还觉得不错。
    王崇礼的工作非常地繁忙,他每天都有开不完的大大小小各种会议,见不完的人,吃不完的饭局和参加不完的宴会。两个人虽然是住在一个屋子里,基本上都是在他睡觉了之后,王崇礼才回来。
    在习惯了这个男人半夜回来后,夜里男人回来他还没有多大的察觉。如果夜里那个男人不弄醒他折腾他的话,谭文韬能后面能一觉睡到一天,第二天醒来发现床那边有人睡过的痕迹,才是知道男人夜里回来睡过。
    一般等到早上他醒来,王崇礼的人都已经出门去了。
    所以两个人虽然是同居,但是奇异般的彼此的生活都不受到对方的打扰,各做各的事情,互不干扰。谭文韬最近都把心思放到稿子上面,在原小说的基础上,他开始着手写剧本,这是一件很耗神的事情,并不轻松,所以他要很多一部分的精力都放在这上面。
    他在m网上的文又开始断更了,下面一大群的读者留言催更,他发了一个有事请假一段时间的通知,而后就没了音讯。下面的留言谭文韬偶尔也会看,见到感兴趣的也会回复,不过基本上断更的时候他都不敢现身,怕被读者催文。
    熊老大知道他最近在忙着对稿子写剧本的事,基本上也不打电话来催稿了。
    住在王崇礼这里一日三餐都有人端到他的面前,还有管家和仆人做事。再加上王总的身材保养的不错,床上把他伺候的也舒服,但是那个男人在床上能稍微克制一点的话,谭文韬回觉得他住在王崇礼这里的日子会更怯意一点。
    不过现在他的小日子过地也挺滋润就是了。
    昨晚睡地早,早上在王崇礼一醒来,谭文韬也跟着醒了。
    “晚上陪我去参加一个宴会?”王崇礼在镜子前站着穿衣服,想起了今晚有一位老朋友举办的宴会,到时候他可能要出席一下,他就想顺便地带青年过去见见人。
    他人虽然不在家里,青年在家里每做的一件事他都是知道的。青年总是宅在房子里也不好,还是得把人带出去外头透透气,他最近忙了点儿,等忙完了这段时间可能要好一些。
    有时候王崇礼会觉得自己在家里养了一只猫儿,一想起来让人心里就痒痒的,所以每天不管是忙到多晚他都想回来抱着人睡觉。
    平时他的睡眠是有点困难的,这段时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青年在,他夜里奇迹般的好睡了很多,基本上能一觉睡到早上的那个点醒来。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享受过这么好的睡眠状态了,所以这让他每天看起来都精神奕奕的,状态非常的好。
    既然他把青年拐了回来,王崇礼也不是想着玩玩就散,而是存了心想找一个人定下来的心思。他已经过了纸醉金迷,过那花花世界的日子的年纪,现在就是想找一个能一起过日子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一个固定的伴儿。
    “哦。”早上起地太早了,谭文韬打了一个哈欠,又趴在了床上。听到男人的话,他嗯了一声,也没问是什么宴会,会有什么人,就答应了。
    反正去参加宴会,就会有人不是?只当是王总带他出门去应酬。
    “起来吃完早饭,等中午再上来睡会?”王崇礼穿好了衣服,过去亲了亲青年的脸,带着宠溺的说道。
    “嗯。”谭文韬应了一声,才有点不情愿地从床上爬了起来。
    站在后面的王总看着青年进入的背影,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
    难得的是这一天早上两个人一起坐在餐厅里吃饭,桌上是熬的香浓的小米粥,还有包子和菜,口味比较偏淡。王崇礼是一个习惯了中式饮食的人,他并不兴西方人吃面包牛排热狗那一套,早些年他出去外面学习,他身边跟着的保姆都是会做中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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