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城美食录 第10节
觉得差不多了,他冲沈小七招手:“回家吧。”
因为沈小七家中还有大病初愈的母亲需要照顾,他们两人并不在一起吃饭,而是各自回到家中。
林稚一向有什么吃什么,今日挖来的野菜理所应当地成为菜品主角。
马齿苋用来凉拌,芦蒿下锅清炒,莼菜制成羹,荠菜包进馄饨——好一顿野菜宴!
作为天蔬地果的野菜不光生长得平易近人,制成菜肴做法也不难,除了包馄饨略费时些,林稚这顿饭做得很是省事。
凉拌马齿苋清新爽滑,清炒芦蒿鲜香可口,莼菜羹入口即溶,最妙的要数那道荠菜猪肉馄饨。
荠菜是肉眼可见的翠嫩,清香鲜美,和多汁的猪肉糜调和在一起更是鲜上加鲜。包好的小馄饨皮薄馅嫩,内馅肥瘦适中,清爽不腻,味道鲜美极了。
吃完馄饨,再喝一碗浓缩成精华的馄饨汤,连身上都暖了不少。
据说诗人陆游就是荠菜的顶级饕客,还为它写下不少诗句。
这顿野菜宴吃得林稚兴味盎然,不禁开始出神思考:不知诗圣当年所食荠菜,是不是也同样这般鲜美?
作者有话要说:
1《过一场风雅的宋朝生活》
第14章 炭烤兔肉
林稚坐在胡床上,怀中抱着一个瓷坛,正在腌咸菜。
说是“腌”咸菜,其实不太准确,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鲊”和“糟”。
本朝人将发酵腌制过的食物称之为“鲊”,鲜鱼、虾蟹、鸡鸭、菜蔬,都可腌制成鲊。
做法是将食材洗净拭干,装入坛内,用盐、糖、酱油、姜葱丝等制成调料,装一层食材,铺一层调料,如此重复,直到食材装满,密封贮藏,可以存起来随时取食。1
至于糟,实际就是酒糟。本朝人喜欢用酒糟腌制食物,肉类可以糟,菜蔬也可以糟。
与鲊不同,糟的时间更短,食材用酒糟腌制一夜,转天就可以吃了。
不管是鲊还是糟,都有点咸菜的意味,用来送粥最适合。
在慈幼局时,林稚每天都要吃藕鲊和糟黄芽。藕鲊味道不错,清清爽爽,还很脆口,糟黄芽却是有些吃不惯,总觉得有股生酒味。是以这次他做的依旧是鲊:海带鲊和笋鲊。
海带打成结,与竹笋丝混在一起,米醋、酱油、香油和姜蒜制成料汁,再放茱萸酱调出辣味儿,颇有几分前世便利店热卖的海带脆笋的意思。
刚封好坛子,突然听到一阵拍门声,同时沈小七的声音响起来:“阿郎,快开门,看看我给你带什么好东西来了!”
这孩子自从给自己打工之后,精力越发旺盛,单单早起已经不能满足他了,林稚便把自己的客舍地址告诉给他,好让他来帮自己推一推炉车。
“等一下,马上就来。”
林稚洗净沾满调料的手,小跑过去给他开门:“什么东……”
门外,沈小七举着三只兔子,笑得牙不见脸:“今天我去给阿娘买药,回来的时候瞧见几只兔子,这不,抓起来收拾干净就给阿郎你送过来了!”
看了看那几只肥硕的兔子,林稚有些担心:“不会是谁家养的吧?”
“不会!这种兔子一看就是野兔子。”
虽然不知道怎么看出来是野兔的,但想到沈小七在外摸爬滚打的经验到底比自己丰富,林稚稍稍放下心来,“你母亲的病刚痊愈,还是拿回去给她补补身体。”
沈小七摆摆手:“我已经给阿娘留了!小郎君,你跟我客气什么?”
林稚笑开:“好吧,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兔子拾掇得很干净,无皮无毛,定是费了不少事。林稚边洗边想,下个月或许可以给沈小七涨涨工资。
擦干兔肉上残留的水,开个花刀,黄酒腌一下去除异味,姜片、葱节、盐、孜然粉、花椒粉、五香粉混合,按揉入味,最后刷一层香油,撒上芝麻,用小木棍叉起,放炭火上慢烤。
不多时,被火逼出来的油脂滴落到炭块上,发出嘶嘶的响声,烤兔肉的香味慢慢飘了出来。
香飘甚远,引得旁边几个客舍的人都探出头来,其中一人问道:“小郎君这是在炙什么?”
林稚边转动烤架边答:“炙些兔子。”
那人“嘶”了一声:“好香啊。不行,我也得去买些酱牛肉来解解馋!”说完探回身子,叮叮咣咣一顿收拾,似乎拿着钱袋出门了。
林稚笑了笑,无心插柳柳成荫,他这是不是也算促进了牛肉店的生意?
三只兔子,整整花了一个下午才烤完,买酱牛肉的邻居已经解完好几轮馋,林稚才刚刚把烤兔从木架取下。
烤好的兔肉酱色油亮,肉香扑鼻,林稚舔了舔嘴唇,撕下一条兔腿。
咬一口,外焦里嫩,鲜嫩多汁,醇香肥软的肉香混着孜然香,细细咀嚼,满口都是肉香。
要是配酒吃就更好了,一口兔肉一口酒,味道更加香醇。
自穿越以来,他还没怎么喝过酒。一来是对酒留有阴影,二来是酒价太贵,好酒买不起,便宜的酒不想喝。
绿蚁新醅,听着好听,其实连酒糟沫都没过滤干净。
吐槽完毕,林稚给自己做了碗青菜汤饼,舒舒服服地吃完一只兔腿。
吃完才后知后觉意识到,剩下的两只半兔子该怎么办?储存也只能储存个一两天,时间一长,还会失去酥香脆爽的口感,不如趁热拿到夜市出售。
摆上不过片刻便有客人来买,还是个很眼熟的客人——程家三郎,程令宜。
对方今日照例是一身花枝招展的打扮,走在长街上,像逛自家后花园一样悠然自得。
他似乎也认出了林稚,和他对上视线,愣了愣,接着目光下移,看到他面前油滋滋的两只半兔子。
然后他冲了过来。
就在林稚以为他要质问自己“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的时候,程令宜扒着边沿,眼睛亮晶晶的:“有没有辣酱?”
林稚忍俊不禁,自己怎么会对他的人设产生误解?这小少爷明显是那种“兔兔这么可爱当然要加辣才好吃”的人啊。
他笑着回答:“有的。”
想起几日前酸甜可口的樱桃煎,这兔肉的滋味定然不差,程令宜豪爽道:“那我全包了!”
林稚不放心地跟他报备:“有一只少了条兔腿,小郎君若介意的话,可以只买两只。”
闻言,程令宜露出一副纠结的表情:“这样啊,怎么办,我最爱吃兔腿了……那就买两只好了。”
“好。”林稚道。
听自己改口三只变两只也不恼,程令宜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心说这小郎君真是温柔,和自家兄长一点都不一样,道:“小郎君,你人真好,下次我还从你这里买嚼头。”
林稚依旧笑着:“好啊。”
送走他后,没过多久,喧闹的人群突然安静下来。
林稚莫名觉得这个场景似曾相识,回头一看,果不其然,一人红衣黑发端坐马上,正是孟琼舟。
今日竟又赶上巡视之日了。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最近这位孟少卿好像巡视得有些频繁,距离上一次巡视,好像才过去几天吧?
难道是近日治安事件频发?可也没听沈小七和赵二娘他们说起过啊……
正琢磨着,孟琼舟已经拉紧缰绳在他面前停住脚步,翻身下马,动作行云流水,一点都不像是来买烤兔的。
林稚冲他打招呼:“孟少卿今日想吃兔肉了?”
依旧是一个字的回答:“嗯。”
林稚忍住笑意,孟琼舟人不错,就是话太少了,未来的少卿夫人和他在一起,只怕是要憋闷坏了。
心中打趣,正事却不能忘,他把少一只兔腿之事同样了告诉孟琼舟——消费者有知情权嘛。
不买,或者继续买,无非是这两种情况,谁知,孟琼舟走了第三条路,他追问道:“兔腿呢?”
“……”林稚噎了噎,“我吃了。”
孟琼舟依然摆着那张冷淡俊美的脸,轻轻点了点头。
就在林稚以为对方会转身走人的时候,却听他道:“我买了。”说着就把银子推了过来——这次是两块。
林稚眨了眨眼,回过神来,把烤兔包好递给他。
看着孟琼舟的背影,他心中嘀咕:“要不是知道他有厌食症,我做饭还挺好吃,而且又是个男的——我都快要以为他对我有意思了。”
回到府宅,孟琼舟换上一身常服,看着盘中少了一只腿的烤兔,不知想到了什么,眼底泛起淡淡的笑意。
作者有话要说:
1《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
第15章 玫瑰花饼
挑菜节后,没过几日,槐花上场了。
不光是古代,现代人也有不少吃槐花的。
槐花的吃法比较多,最简单的是用开水焯一下,撒上盐和香油,直接拌着吃;也可以撒些面粉,拍成小薄饼,用油煎得两面焦黄,味道极鲜极嫩。
比较传统的吃法是用槐花蒸麦饭。淘净的槐花撒上薄盐,拌些玉米面,上笼屉蒸熟。
蒸好的槐花麦饭,玉米面里点缀着星星点点的槐花嫩蕊,鸭绿鹅黄,热气衬着清香,好看又好吃。
可惜本朝还没引入玉米,无法体会到最正宗的槐花麦饭的风味,林稚决定折中一下,用同样颜色澄黄的小米面代替。
小米面不好找,他把整条十里天街翻了个底朝天,终于在一个犄角旮旯的米粮铺子里买下二两,又沿路摘了不少槐花,遇见好几个那日在南湖挑菜的熟人,也在摘槐花。
视线对上,纷纷相视一笑——不愧是同样爱吃野菜的人!
把槐花带回家中,撒盐,放油,分次逐步添加小米面,让每一粒洋槐花均匀裹上面粉,再撒些碧绿的槐树嫩叶作为点缀。
林稚不喜欢吃面太少的,面少压不住生花味,因此加了不少小米面,金黄灿烂,十分喜人。
筷子轻轻拨散,拌好面的槐花可以上锅蒸了。还没蒸熟,槐花的清香气息就已经飘了出来。
蒸熟之后,浇上提前备好的料汁,饭中透露着丝丝缕缕的甜香,酥香爽口,每一口都是春天的味道。
就连从小到大吃惯了槐花饭的沈小七都忍不住夸赞:“阿郎好手艺,比我阿娘做的都好吃!”
林稚笑着拍了拍他的头:“这话可不能被你阿娘听见。”
过完挑菜节,很快就迎来花朝节。 ↑返回顶部↑
因为沈小七家中还有大病初愈的母亲需要照顾,他们两人并不在一起吃饭,而是各自回到家中。
林稚一向有什么吃什么,今日挖来的野菜理所应当地成为菜品主角。
马齿苋用来凉拌,芦蒿下锅清炒,莼菜制成羹,荠菜包进馄饨——好一顿野菜宴!
作为天蔬地果的野菜不光生长得平易近人,制成菜肴做法也不难,除了包馄饨略费时些,林稚这顿饭做得很是省事。
凉拌马齿苋清新爽滑,清炒芦蒿鲜香可口,莼菜羹入口即溶,最妙的要数那道荠菜猪肉馄饨。
荠菜是肉眼可见的翠嫩,清香鲜美,和多汁的猪肉糜调和在一起更是鲜上加鲜。包好的小馄饨皮薄馅嫩,内馅肥瘦适中,清爽不腻,味道鲜美极了。
吃完馄饨,再喝一碗浓缩成精华的馄饨汤,连身上都暖了不少。
据说诗人陆游就是荠菜的顶级饕客,还为它写下不少诗句。
这顿野菜宴吃得林稚兴味盎然,不禁开始出神思考:不知诗圣当年所食荠菜,是不是也同样这般鲜美?
作者有话要说:
1《过一场风雅的宋朝生活》
第14章 炭烤兔肉
林稚坐在胡床上,怀中抱着一个瓷坛,正在腌咸菜。
说是“腌”咸菜,其实不太准确,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鲊”和“糟”。
本朝人将发酵腌制过的食物称之为“鲊”,鲜鱼、虾蟹、鸡鸭、菜蔬,都可腌制成鲊。
做法是将食材洗净拭干,装入坛内,用盐、糖、酱油、姜葱丝等制成调料,装一层食材,铺一层调料,如此重复,直到食材装满,密封贮藏,可以存起来随时取食。1
至于糟,实际就是酒糟。本朝人喜欢用酒糟腌制食物,肉类可以糟,菜蔬也可以糟。
与鲊不同,糟的时间更短,食材用酒糟腌制一夜,转天就可以吃了。
不管是鲊还是糟,都有点咸菜的意味,用来送粥最适合。
在慈幼局时,林稚每天都要吃藕鲊和糟黄芽。藕鲊味道不错,清清爽爽,还很脆口,糟黄芽却是有些吃不惯,总觉得有股生酒味。是以这次他做的依旧是鲊:海带鲊和笋鲊。
海带打成结,与竹笋丝混在一起,米醋、酱油、香油和姜蒜制成料汁,再放茱萸酱调出辣味儿,颇有几分前世便利店热卖的海带脆笋的意思。
刚封好坛子,突然听到一阵拍门声,同时沈小七的声音响起来:“阿郎,快开门,看看我给你带什么好东西来了!”
这孩子自从给自己打工之后,精力越发旺盛,单单早起已经不能满足他了,林稚便把自己的客舍地址告诉给他,好让他来帮自己推一推炉车。
“等一下,马上就来。”
林稚洗净沾满调料的手,小跑过去给他开门:“什么东……”
门外,沈小七举着三只兔子,笑得牙不见脸:“今天我去给阿娘买药,回来的时候瞧见几只兔子,这不,抓起来收拾干净就给阿郎你送过来了!”
看了看那几只肥硕的兔子,林稚有些担心:“不会是谁家养的吧?”
“不会!这种兔子一看就是野兔子。”
虽然不知道怎么看出来是野兔的,但想到沈小七在外摸爬滚打的经验到底比自己丰富,林稚稍稍放下心来,“你母亲的病刚痊愈,还是拿回去给她补补身体。”
沈小七摆摆手:“我已经给阿娘留了!小郎君,你跟我客气什么?”
林稚笑开:“好吧,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兔子拾掇得很干净,无皮无毛,定是费了不少事。林稚边洗边想,下个月或许可以给沈小七涨涨工资。
擦干兔肉上残留的水,开个花刀,黄酒腌一下去除异味,姜片、葱节、盐、孜然粉、花椒粉、五香粉混合,按揉入味,最后刷一层香油,撒上芝麻,用小木棍叉起,放炭火上慢烤。
不多时,被火逼出来的油脂滴落到炭块上,发出嘶嘶的响声,烤兔肉的香味慢慢飘了出来。
香飘甚远,引得旁边几个客舍的人都探出头来,其中一人问道:“小郎君这是在炙什么?”
林稚边转动烤架边答:“炙些兔子。”
那人“嘶”了一声:“好香啊。不行,我也得去买些酱牛肉来解解馋!”说完探回身子,叮叮咣咣一顿收拾,似乎拿着钱袋出门了。
林稚笑了笑,无心插柳柳成荫,他这是不是也算促进了牛肉店的生意?
三只兔子,整整花了一个下午才烤完,买酱牛肉的邻居已经解完好几轮馋,林稚才刚刚把烤兔从木架取下。
烤好的兔肉酱色油亮,肉香扑鼻,林稚舔了舔嘴唇,撕下一条兔腿。
咬一口,外焦里嫩,鲜嫩多汁,醇香肥软的肉香混着孜然香,细细咀嚼,满口都是肉香。
要是配酒吃就更好了,一口兔肉一口酒,味道更加香醇。
自穿越以来,他还没怎么喝过酒。一来是对酒留有阴影,二来是酒价太贵,好酒买不起,便宜的酒不想喝。
绿蚁新醅,听着好听,其实连酒糟沫都没过滤干净。
吐槽完毕,林稚给自己做了碗青菜汤饼,舒舒服服地吃完一只兔腿。
吃完才后知后觉意识到,剩下的两只半兔子该怎么办?储存也只能储存个一两天,时间一长,还会失去酥香脆爽的口感,不如趁热拿到夜市出售。
摆上不过片刻便有客人来买,还是个很眼熟的客人——程家三郎,程令宜。
对方今日照例是一身花枝招展的打扮,走在长街上,像逛自家后花园一样悠然自得。
他似乎也认出了林稚,和他对上视线,愣了愣,接着目光下移,看到他面前油滋滋的两只半兔子。
然后他冲了过来。
就在林稚以为他要质问自己“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的时候,程令宜扒着边沿,眼睛亮晶晶的:“有没有辣酱?”
林稚忍俊不禁,自己怎么会对他的人设产生误解?这小少爷明显是那种“兔兔这么可爱当然要加辣才好吃”的人啊。
他笑着回答:“有的。”
想起几日前酸甜可口的樱桃煎,这兔肉的滋味定然不差,程令宜豪爽道:“那我全包了!”
林稚不放心地跟他报备:“有一只少了条兔腿,小郎君若介意的话,可以只买两只。”
闻言,程令宜露出一副纠结的表情:“这样啊,怎么办,我最爱吃兔腿了……那就买两只好了。”
“好。”林稚道。
听自己改口三只变两只也不恼,程令宜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心说这小郎君真是温柔,和自家兄长一点都不一样,道:“小郎君,你人真好,下次我还从你这里买嚼头。”
林稚依旧笑着:“好啊。”
送走他后,没过多久,喧闹的人群突然安静下来。
林稚莫名觉得这个场景似曾相识,回头一看,果不其然,一人红衣黑发端坐马上,正是孟琼舟。
今日竟又赶上巡视之日了。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最近这位孟少卿好像巡视得有些频繁,距离上一次巡视,好像才过去几天吧?
难道是近日治安事件频发?可也没听沈小七和赵二娘他们说起过啊……
正琢磨着,孟琼舟已经拉紧缰绳在他面前停住脚步,翻身下马,动作行云流水,一点都不像是来买烤兔的。
林稚冲他打招呼:“孟少卿今日想吃兔肉了?”
依旧是一个字的回答:“嗯。”
林稚忍住笑意,孟琼舟人不错,就是话太少了,未来的少卿夫人和他在一起,只怕是要憋闷坏了。
心中打趣,正事却不能忘,他把少一只兔腿之事同样了告诉孟琼舟——消费者有知情权嘛。
不买,或者继续买,无非是这两种情况,谁知,孟琼舟走了第三条路,他追问道:“兔腿呢?”
“……”林稚噎了噎,“我吃了。”
孟琼舟依然摆着那张冷淡俊美的脸,轻轻点了点头。
就在林稚以为对方会转身走人的时候,却听他道:“我买了。”说着就把银子推了过来——这次是两块。
林稚眨了眨眼,回过神来,把烤兔包好递给他。
看着孟琼舟的背影,他心中嘀咕:“要不是知道他有厌食症,我做饭还挺好吃,而且又是个男的——我都快要以为他对我有意思了。”
回到府宅,孟琼舟换上一身常服,看着盘中少了一只腿的烤兔,不知想到了什么,眼底泛起淡淡的笑意。
作者有话要说:
1《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
第15章 玫瑰花饼
挑菜节后,没过几日,槐花上场了。
不光是古代,现代人也有不少吃槐花的。
槐花的吃法比较多,最简单的是用开水焯一下,撒上盐和香油,直接拌着吃;也可以撒些面粉,拍成小薄饼,用油煎得两面焦黄,味道极鲜极嫩。
比较传统的吃法是用槐花蒸麦饭。淘净的槐花撒上薄盐,拌些玉米面,上笼屉蒸熟。
蒸好的槐花麦饭,玉米面里点缀着星星点点的槐花嫩蕊,鸭绿鹅黄,热气衬着清香,好看又好吃。
可惜本朝还没引入玉米,无法体会到最正宗的槐花麦饭的风味,林稚决定折中一下,用同样颜色澄黄的小米面代替。
小米面不好找,他把整条十里天街翻了个底朝天,终于在一个犄角旮旯的米粮铺子里买下二两,又沿路摘了不少槐花,遇见好几个那日在南湖挑菜的熟人,也在摘槐花。
视线对上,纷纷相视一笑——不愧是同样爱吃野菜的人!
把槐花带回家中,撒盐,放油,分次逐步添加小米面,让每一粒洋槐花均匀裹上面粉,再撒些碧绿的槐树嫩叶作为点缀。
林稚不喜欢吃面太少的,面少压不住生花味,因此加了不少小米面,金黄灿烂,十分喜人。
筷子轻轻拨散,拌好面的槐花可以上锅蒸了。还没蒸熟,槐花的清香气息就已经飘了出来。
蒸熟之后,浇上提前备好的料汁,饭中透露着丝丝缕缕的甜香,酥香爽口,每一口都是春天的味道。
就连从小到大吃惯了槐花饭的沈小七都忍不住夸赞:“阿郎好手艺,比我阿娘做的都好吃!”
林稚笑着拍了拍他的头:“这话可不能被你阿娘听见。”
过完挑菜节,很快就迎来花朝节。 ↑返回顶部↑
觉得差不多了,他冲沈小七招手:“回家吧。”
因为沈小七家中还有大病初愈的母亲需要照顾,他们两人并不在一起吃饭,而是各自回到家中。
林稚一向有什么吃什么,今日挖来的野菜理所应当地成为菜品主角。
马齿苋用来凉拌,芦蒿下锅清炒,莼菜制成羹,荠菜包进馄饨——好一顿野菜宴!
作为天蔬地果的野菜不光生长得平易近人,制成菜肴做法也不难,除了包馄饨略费时些,林稚这顿饭做得很是省事。
凉拌马齿苋清新爽滑,清炒芦蒿鲜香可口,莼菜羹入口即溶,最妙的要数那道荠菜猪肉馄饨。
荠菜是肉眼可见的翠嫩,清香鲜美,和多汁的猪肉糜调和在一起更是鲜上加鲜。包好的小馄饨皮薄馅嫩,内馅肥瘦适中,清爽不腻,味道鲜美极了。
吃完馄饨,再喝一碗浓缩成精华的馄饨汤,连身上都暖了不少。
据说诗人陆游就是荠菜的顶级饕客,还为它写下不少诗句。
这顿野菜宴吃得林稚兴味盎然,不禁开始出神思考:不知诗圣当年所食荠菜,是不是也同样这般鲜美?
作者有话要说:
1《过一场风雅的宋朝生活》
第14章 炭烤兔肉
林稚坐在胡床上,怀中抱着一个瓷坛,正在腌咸菜。
说是“腌”咸菜,其实不太准确,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鲊”和“糟”。
本朝人将发酵腌制过的食物称之为“鲊”,鲜鱼、虾蟹、鸡鸭、菜蔬,都可腌制成鲊。
做法是将食材洗净拭干,装入坛内,用盐、糖、酱油、姜葱丝等制成调料,装一层食材,铺一层调料,如此重复,直到食材装满,密封贮藏,可以存起来随时取食。1
至于糟,实际就是酒糟。本朝人喜欢用酒糟腌制食物,肉类可以糟,菜蔬也可以糟。
与鲊不同,糟的时间更短,食材用酒糟腌制一夜,转天就可以吃了。
不管是鲊还是糟,都有点咸菜的意味,用来送粥最适合。
在慈幼局时,林稚每天都要吃藕鲊和糟黄芽。藕鲊味道不错,清清爽爽,还很脆口,糟黄芽却是有些吃不惯,总觉得有股生酒味。是以这次他做的依旧是鲊:海带鲊和笋鲊。
海带打成结,与竹笋丝混在一起,米醋、酱油、香油和姜蒜制成料汁,再放茱萸酱调出辣味儿,颇有几分前世便利店热卖的海带脆笋的意思。
刚封好坛子,突然听到一阵拍门声,同时沈小七的声音响起来:“阿郎,快开门,看看我给你带什么好东西来了!”
这孩子自从给自己打工之后,精力越发旺盛,单单早起已经不能满足他了,林稚便把自己的客舍地址告诉给他,好让他来帮自己推一推炉车。
“等一下,马上就来。”
林稚洗净沾满调料的手,小跑过去给他开门:“什么东……”
门外,沈小七举着三只兔子,笑得牙不见脸:“今天我去给阿娘买药,回来的时候瞧见几只兔子,这不,抓起来收拾干净就给阿郎你送过来了!”
看了看那几只肥硕的兔子,林稚有些担心:“不会是谁家养的吧?”
“不会!这种兔子一看就是野兔子。”
虽然不知道怎么看出来是野兔的,但想到沈小七在外摸爬滚打的经验到底比自己丰富,林稚稍稍放下心来,“你母亲的病刚痊愈,还是拿回去给她补补身体。”
沈小七摆摆手:“我已经给阿娘留了!小郎君,你跟我客气什么?”
林稚笑开:“好吧,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兔子拾掇得很干净,无皮无毛,定是费了不少事。林稚边洗边想,下个月或许可以给沈小七涨涨工资。
擦干兔肉上残留的水,开个花刀,黄酒腌一下去除异味,姜片、葱节、盐、孜然粉、花椒粉、五香粉混合,按揉入味,最后刷一层香油,撒上芝麻,用小木棍叉起,放炭火上慢烤。
不多时,被火逼出来的油脂滴落到炭块上,发出嘶嘶的响声,烤兔肉的香味慢慢飘了出来。
香飘甚远,引得旁边几个客舍的人都探出头来,其中一人问道:“小郎君这是在炙什么?”
林稚边转动烤架边答:“炙些兔子。”
那人“嘶”了一声:“好香啊。不行,我也得去买些酱牛肉来解解馋!”说完探回身子,叮叮咣咣一顿收拾,似乎拿着钱袋出门了。
林稚笑了笑,无心插柳柳成荫,他这是不是也算促进了牛肉店的生意?
三只兔子,整整花了一个下午才烤完,买酱牛肉的邻居已经解完好几轮馋,林稚才刚刚把烤兔从木架取下。
烤好的兔肉酱色油亮,肉香扑鼻,林稚舔了舔嘴唇,撕下一条兔腿。
咬一口,外焦里嫩,鲜嫩多汁,醇香肥软的肉香混着孜然香,细细咀嚼,满口都是肉香。
要是配酒吃就更好了,一口兔肉一口酒,味道更加香醇。
自穿越以来,他还没怎么喝过酒。一来是对酒留有阴影,二来是酒价太贵,好酒买不起,便宜的酒不想喝。
绿蚁新醅,听着好听,其实连酒糟沫都没过滤干净。
吐槽完毕,林稚给自己做了碗青菜汤饼,舒舒服服地吃完一只兔腿。
吃完才后知后觉意识到,剩下的两只半兔子该怎么办?储存也只能储存个一两天,时间一长,还会失去酥香脆爽的口感,不如趁热拿到夜市出售。
摆上不过片刻便有客人来买,还是个很眼熟的客人——程家三郎,程令宜。
对方今日照例是一身花枝招展的打扮,走在长街上,像逛自家后花园一样悠然自得。
他似乎也认出了林稚,和他对上视线,愣了愣,接着目光下移,看到他面前油滋滋的两只半兔子。
然后他冲了过来。
就在林稚以为他要质问自己“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的时候,程令宜扒着边沿,眼睛亮晶晶的:“有没有辣酱?”
林稚忍俊不禁,自己怎么会对他的人设产生误解?这小少爷明显是那种“兔兔这么可爱当然要加辣才好吃”的人啊。
他笑着回答:“有的。”
想起几日前酸甜可口的樱桃煎,这兔肉的滋味定然不差,程令宜豪爽道:“那我全包了!”
林稚不放心地跟他报备:“有一只少了条兔腿,小郎君若介意的话,可以只买两只。”
闻言,程令宜露出一副纠结的表情:“这样啊,怎么办,我最爱吃兔腿了……那就买两只好了。”
“好。”林稚道。
听自己改口三只变两只也不恼,程令宜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心说这小郎君真是温柔,和自家兄长一点都不一样,道:“小郎君,你人真好,下次我还从你这里买嚼头。”
林稚依旧笑着:“好啊。”
送走他后,没过多久,喧闹的人群突然安静下来。
林稚莫名觉得这个场景似曾相识,回头一看,果不其然,一人红衣黑发端坐马上,正是孟琼舟。
今日竟又赶上巡视之日了。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最近这位孟少卿好像巡视得有些频繁,距离上一次巡视,好像才过去几天吧?
难道是近日治安事件频发?可也没听沈小七和赵二娘他们说起过啊……
正琢磨着,孟琼舟已经拉紧缰绳在他面前停住脚步,翻身下马,动作行云流水,一点都不像是来买烤兔的。
林稚冲他打招呼:“孟少卿今日想吃兔肉了?”
依旧是一个字的回答:“嗯。”
林稚忍住笑意,孟琼舟人不错,就是话太少了,未来的少卿夫人和他在一起,只怕是要憋闷坏了。
心中打趣,正事却不能忘,他把少一只兔腿之事同样了告诉孟琼舟——消费者有知情权嘛。
不买,或者继续买,无非是这两种情况,谁知,孟琼舟走了第三条路,他追问道:“兔腿呢?”
“……”林稚噎了噎,“我吃了。”
孟琼舟依然摆着那张冷淡俊美的脸,轻轻点了点头。
就在林稚以为对方会转身走人的时候,却听他道:“我买了。”说着就把银子推了过来——这次是两块。
林稚眨了眨眼,回过神来,把烤兔包好递给他。
看着孟琼舟的背影,他心中嘀咕:“要不是知道他有厌食症,我做饭还挺好吃,而且又是个男的——我都快要以为他对我有意思了。”
回到府宅,孟琼舟换上一身常服,看着盘中少了一只腿的烤兔,不知想到了什么,眼底泛起淡淡的笑意。
作者有话要说:
1《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
第15章 玫瑰花饼
挑菜节后,没过几日,槐花上场了。
不光是古代,现代人也有不少吃槐花的。
槐花的吃法比较多,最简单的是用开水焯一下,撒上盐和香油,直接拌着吃;也可以撒些面粉,拍成小薄饼,用油煎得两面焦黄,味道极鲜极嫩。
比较传统的吃法是用槐花蒸麦饭。淘净的槐花撒上薄盐,拌些玉米面,上笼屉蒸熟。
蒸好的槐花麦饭,玉米面里点缀着星星点点的槐花嫩蕊,鸭绿鹅黄,热气衬着清香,好看又好吃。
可惜本朝还没引入玉米,无法体会到最正宗的槐花麦饭的风味,林稚决定折中一下,用同样颜色澄黄的小米面代替。
小米面不好找,他把整条十里天街翻了个底朝天,终于在一个犄角旮旯的米粮铺子里买下二两,又沿路摘了不少槐花,遇见好几个那日在南湖挑菜的熟人,也在摘槐花。
视线对上,纷纷相视一笑——不愧是同样爱吃野菜的人!
把槐花带回家中,撒盐,放油,分次逐步添加小米面,让每一粒洋槐花均匀裹上面粉,再撒些碧绿的槐树嫩叶作为点缀。
林稚不喜欢吃面太少的,面少压不住生花味,因此加了不少小米面,金黄灿烂,十分喜人。
筷子轻轻拨散,拌好面的槐花可以上锅蒸了。还没蒸熟,槐花的清香气息就已经飘了出来。
蒸熟之后,浇上提前备好的料汁,饭中透露着丝丝缕缕的甜香,酥香爽口,每一口都是春天的味道。
就连从小到大吃惯了槐花饭的沈小七都忍不住夸赞:“阿郎好手艺,比我阿娘做的都好吃!”
林稚笑着拍了拍他的头:“这话可不能被你阿娘听见。”
过完挑菜节,很快就迎来花朝节。
因为沈小七家中还有大病初愈的母亲需要照顾,他们两人并不在一起吃饭,而是各自回到家中。
林稚一向有什么吃什么,今日挖来的野菜理所应当地成为菜品主角。
马齿苋用来凉拌,芦蒿下锅清炒,莼菜制成羹,荠菜包进馄饨——好一顿野菜宴!
作为天蔬地果的野菜不光生长得平易近人,制成菜肴做法也不难,除了包馄饨略费时些,林稚这顿饭做得很是省事。
凉拌马齿苋清新爽滑,清炒芦蒿鲜香可口,莼菜羹入口即溶,最妙的要数那道荠菜猪肉馄饨。
荠菜是肉眼可见的翠嫩,清香鲜美,和多汁的猪肉糜调和在一起更是鲜上加鲜。包好的小馄饨皮薄馅嫩,内馅肥瘦适中,清爽不腻,味道鲜美极了。
吃完馄饨,再喝一碗浓缩成精华的馄饨汤,连身上都暖了不少。
据说诗人陆游就是荠菜的顶级饕客,还为它写下不少诗句。
这顿野菜宴吃得林稚兴味盎然,不禁开始出神思考:不知诗圣当年所食荠菜,是不是也同样这般鲜美?
作者有话要说:
1《过一场风雅的宋朝生活》
第14章 炭烤兔肉
林稚坐在胡床上,怀中抱着一个瓷坛,正在腌咸菜。
说是“腌”咸菜,其实不太准确,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鲊”和“糟”。
本朝人将发酵腌制过的食物称之为“鲊”,鲜鱼、虾蟹、鸡鸭、菜蔬,都可腌制成鲊。
做法是将食材洗净拭干,装入坛内,用盐、糖、酱油、姜葱丝等制成调料,装一层食材,铺一层调料,如此重复,直到食材装满,密封贮藏,可以存起来随时取食。1
至于糟,实际就是酒糟。本朝人喜欢用酒糟腌制食物,肉类可以糟,菜蔬也可以糟。
与鲊不同,糟的时间更短,食材用酒糟腌制一夜,转天就可以吃了。
不管是鲊还是糟,都有点咸菜的意味,用来送粥最适合。
在慈幼局时,林稚每天都要吃藕鲊和糟黄芽。藕鲊味道不错,清清爽爽,还很脆口,糟黄芽却是有些吃不惯,总觉得有股生酒味。是以这次他做的依旧是鲊:海带鲊和笋鲊。
海带打成结,与竹笋丝混在一起,米醋、酱油、香油和姜蒜制成料汁,再放茱萸酱调出辣味儿,颇有几分前世便利店热卖的海带脆笋的意思。
刚封好坛子,突然听到一阵拍门声,同时沈小七的声音响起来:“阿郎,快开门,看看我给你带什么好东西来了!”
这孩子自从给自己打工之后,精力越发旺盛,单单早起已经不能满足他了,林稚便把自己的客舍地址告诉给他,好让他来帮自己推一推炉车。
“等一下,马上就来。”
林稚洗净沾满调料的手,小跑过去给他开门:“什么东……”
门外,沈小七举着三只兔子,笑得牙不见脸:“今天我去给阿娘买药,回来的时候瞧见几只兔子,这不,抓起来收拾干净就给阿郎你送过来了!”
看了看那几只肥硕的兔子,林稚有些担心:“不会是谁家养的吧?”
“不会!这种兔子一看就是野兔子。”
虽然不知道怎么看出来是野兔的,但想到沈小七在外摸爬滚打的经验到底比自己丰富,林稚稍稍放下心来,“你母亲的病刚痊愈,还是拿回去给她补补身体。”
沈小七摆摆手:“我已经给阿娘留了!小郎君,你跟我客气什么?”
林稚笑开:“好吧,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兔子拾掇得很干净,无皮无毛,定是费了不少事。林稚边洗边想,下个月或许可以给沈小七涨涨工资。
擦干兔肉上残留的水,开个花刀,黄酒腌一下去除异味,姜片、葱节、盐、孜然粉、花椒粉、五香粉混合,按揉入味,最后刷一层香油,撒上芝麻,用小木棍叉起,放炭火上慢烤。
不多时,被火逼出来的油脂滴落到炭块上,发出嘶嘶的响声,烤兔肉的香味慢慢飘了出来。
香飘甚远,引得旁边几个客舍的人都探出头来,其中一人问道:“小郎君这是在炙什么?”
林稚边转动烤架边答:“炙些兔子。”
那人“嘶”了一声:“好香啊。不行,我也得去买些酱牛肉来解解馋!”说完探回身子,叮叮咣咣一顿收拾,似乎拿着钱袋出门了。
林稚笑了笑,无心插柳柳成荫,他这是不是也算促进了牛肉店的生意?
三只兔子,整整花了一个下午才烤完,买酱牛肉的邻居已经解完好几轮馋,林稚才刚刚把烤兔从木架取下。
烤好的兔肉酱色油亮,肉香扑鼻,林稚舔了舔嘴唇,撕下一条兔腿。
咬一口,外焦里嫩,鲜嫩多汁,醇香肥软的肉香混着孜然香,细细咀嚼,满口都是肉香。
要是配酒吃就更好了,一口兔肉一口酒,味道更加香醇。
自穿越以来,他还没怎么喝过酒。一来是对酒留有阴影,二来是酒价太贵,好酒买不起,便宜的酒不想喝。
绿蚁新醅,听着好听,其实连酒糟沫都没过滤干净。
吐槽完毕,林稚给自己做了碗青菜汤饼,舒舒服服地吃完一只兔腿。
吃完才后知后觉意识到,剩下的两只半兔子该怎么办?储存也只能储存个一两天,时间一长,还会失去酥香脆爽的口感,不如趁热拿到夜市出售。
摆上不过片刻便有客人来买,还是个很眼熟的客人——程家三郎,程令宜。
对方今日照例是一身花枝招展的打扮,走在长街上,像逛自家后花园一样悠然自得。
他似乎也认出了林稚,和他对上视线,愣了愣,接着目光下移,看到他面前油滋滋的两只半兔子。
然后他冲了过来。
就在林稚以为他要质问自己“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的时候,程令宜扒着边沿,眼睛亮晶晶的:“有没有辣酱?”
林稚忍俊不禁,自己怎么会对他的人设产生误解?这小少爷明显是那种“兔兔这么可爱当然要加辣才好吃”的人啊。
他笑着回答:“有的。”
想起几日前酸甜可口的樱桃煎,这兔肉的滋味定然不差,程令宜豪爽道:“那我全包了!”
林稚不放心地跟他报备:“有一只少了条兔腿,小郎君若介意的话,可以只买两只。”
闻言,程令宜露出一副纠结的表情:“这样啊,怎么办,我最爱吃兔腿了……那就买两只好了。”
“好。”林稚道。
听自己改口三只变两只也不恼,程令宜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心说这小郎君真是温柔,和自家兄长一点都不一样,道:“小郎君,你人真好,下次我还从你这里买嚼头。”
林稚依旧笑着:“好啊。”
送走他后,没过多久,喧闹的人群突然安静下来。
林稚莫名觉得这个场景似曾相识,回头一看,果不其然,一人红衣黑发端坐马上,正是孟琼舟。
今日竟又赶上巡视之日了。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最近这位孟少卿好像巡视得有些频繁,距离上一次巡视,好像才过去几天吧?
难道是近日治安事件频发?可也没听沈小七和赵二娘他们说起过啊……
正琢磨着,孟琼舟已经拉紧缰绳在他面前停住脚步,翻身下马,动作行云流水,一点都不像是来买烤兔的。
林稚冲他打招呼:“孟少卿今日想吃兔肉了?”
依旧是一个字的回答:“嗯。”
林稚忍住笑意,孟琼舟人不错,就是话太少了,未来的少卿夫人和他在一起,只怕是要憋闷坏了。
心中打趣,正事却不能忘,他把少一只兔腿之事同样了告诉孟琼舟——消费者有知情权嘛。
不买,或者继续买,无非是这两种情况,谁知,孟琼舟走了第三条路,他追问道:“兔腿呢?”
“……”林稚噎了噎,“我吃了。”
孟琼舟依然摆着那张冷淡俊美的脸,轻轻点了点头。
就在林稚以为对方会转身走人的时候,却听他道:“我买了。”说着就把银子推了过来——这次是两块。
林稚眨了眨眼,回过神来,把烤兔包好递给他。
看着孟琼舟的背影,他心中嘀咕:“要不是知道他有厌食症,我做饭还挺好吃,而且又是个男的——我都快要以为他对我有意思了。”
回到府宅,孟琼舟换上一身常服,看着盘中少了一只腿的烤兔,不知想到了什么,眼底泛起淡淡的笑意。
作者有话要说:
1《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
第15章 玫瑰花饼
挑菜节后,没过几日,槐花上场了。
不光是古代,现代人也有不少吃槐花的。
槐花的吃法比较多,最简单的是用开水焯一下,撒上盐和香油,直接拌着吃;也可以撒些面粉,拍成小薄饼,用油煎得两面焦黄,味道极鲜极嫩。
比较传统的吃法是用槐花蒸麦饭。淘净的槐花撒上薄盐,拌些玉米面,上笼屉蒸熟。
蒸好的槐花麦饭,玉米面里点缀着星星点点的槐花嫩蕊,鸭绿鹅黄,热气衬着清香,好看又好吃。
可惜本朝还没引入玉米,无法体会到最正宗的槐花麦饭的风味,林稚决定折中一下,用同样颜色澄黄的小米面代替。
小米面不好找,他把整条十里天街翻了个底朝天,终于在一个犄角旮旯的米粮铺子里买下二两,又沿路摘了不少槐花,遇见好几个那日在南湖挑菜的熟人,也在摘槐花。
视线对上,纷纷相视一笑——不愧是同样爱吃野菜的人!
把槐花带回家中,撒盐,放油,分次逐步添加小米面,让每一粒洋槐花均匀裹上面粉,再撒些碧绿的槐树嫩叶作为点缀。
林稚不喜欢吃面太少的,面少压不住生花味,因此加了不少小米面,金黄灿烂,十分喜人。
筷子轻轻拨散,拌好面的槐花可以上锅蒸了。还没蒸熟,槐花的清香气息就已经飘了出来。
蒸熟之后,浇上提前备好的料汁,饭中透露着丝丝缕缕的甜香,酥香爽口,每一口都是春天的味道。
就连从小到大吃惯了槐花饭的沈小七都忍不住夸赞:“阿郎好手艺,比我阿娘做的都好吃!”
林稚笑着拍了拍他的头:“这话可不能被你阿娘听见。”
过完挑菜节,很快就迎来花朝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