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城美食录 第13节
店小二了然道:“那您请随我来。”
春风楼不愧家大业大,连竞价投标都有个单独的房间,不知道会不会有竞拍号码牌——事实证明没有,只能靠喊。
林稚到时屋内已经零零散散坐了几个人,有男有女,衣着华贵,一看就是大户人家。他心中暗叹:“怎么办,竞争对手看上去都好有实力啊。”
这样想着,他却并不如何着急,心平气和在位置上坐着。
不多时,门外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一男子嘟嘟囔囔“我不想去!”一女子斩钉截铁“你必须去!”话音刚落,一个绿衣男子推门——被推了进来。
林稚刚才就觉得那男子声音有点耳熟,抬起头来,发现不仅声音耳熟,人更面熟——程令宜他哥,程砚清。
程砚清显然是被人推进来的,衣领都歪了,他看了看台下的众人,故作正经地理了理袖口,走到大堂中央,将一叠子文书扔在案上,清了清嗓子道:“我阿姊有事,今日买扑一事由我代她进行。都到齐了?那我们就开始了。”
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大家都知道了,他刚刚是被程朝云推进来的。
林稚心中好笑,面上却不显,微微坐直身体,仔细听对方接下来的话。
程砚清声音没什么起伏地道:“先从五楼开始。”
春风楼一层是大堂,散座居多,供普通客人就餐,二楼和以上是阁子,供有钱的客人使用,是以五楼的租金最贵,从五楼先开始也没什么问题。
程砚清话音刚落,底下瞬间响起一阵此起彼伏的叫价声。
“我出五百两!”
“五百二十两。”
“六百!”
“……”
林稚心道:“有钱人真多。”他默默听着,五楼的租赁权最终被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以一千二百两纹银斩获。
接下来是四楼、三楼、二楼,各种各样的声音在耳边接二连三地响起。林稚听得百无聊赖,仿佛银子都不是银子了,只是一串数字。
直到程砚清的声音将他唤醒:“一楼。”
林稚马上精神起来,声音不大不小地说:“三十两。”
刚刚那群“五百两”、“六百两”的贵人还没走净,听到他叫价三十两,纷纷轻蔑地勾了勾嘴角,有的甚至直接嗤笑出声。
林稚不为所动。
这些人难道不懂得一个道理吗?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再说他现在已经有五十两的身家,怎么样也算达到小康*标准了。
程砚清眼光扫了过来,认出林稚是那日在夜市卖樱桃煎、被自己挑剔的弟弟夸了又夸的那人,挑了挑眉,问屋内众人:“还有要跟价的吗?”
一楼这种供普通客人的散座自然入不得贵人的法眼,纷纷摇摇头走了。
而真正和林稚竞争一楼的,身家甚至还不如他,根本付不起超过三十银两的价钱,也摇摇头走了。
春风楼一层,成功拿下。
这可真是出乎林稚的意料,原本已经做好会把五十两全部搭上的准备,没想到还能剩下二十两,真好!
他乐悠悠走过去签署文书,程砚清在一旁摇着扇子问他:“怎么,鸡蛋煎饼这么赚钱?”
林稚冲他笑了笑。
想不到吧,就是这么赚钱!
买扑完毕,接下来就该搬家了。春风楼一层有住间,也不用怎么打扫,干净得很,食宿问题完美解决。
临走前,林稚把那三株栀子送给赵二娘,对方对他表达了一番不舍,接着便把水晶生煎的方子讨了去;炉车体积太大,不好带走,有食店后也不用每日推着它摆摊,索性送给了胡大郎。
做了些零食杂嚼,林稚又去慈幼局看了看小蛮、阿福和云儿他们。接着便是采购食材碗筷、打扫卫生、做做广告。
一连忙了四五天,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处理完毕,林氏食铺总算是开了业。
作者有话要说:
1春风楼的相关描写参考樊楼
第19章 鲜虾烧麦
开业当天就有人送上贺礼,除了赵二娘和胡大郎两个老朋友、孟淮安和程令宜两个小朋友,孟琼舟居然也让陈平送来了一份礼物。
打开木箱,林稚瞬间被那流光溢彩的光泽南风知我意晃了晃眼。
是一套玻璃餐具。
玻璃在本朝可是稀罕物件。
与后世不同,本朝瓷器并不如何珍贵,因为宫廷和富商对瓷器并不喜爱,反倒以玻璃为重。所谓“南番酒色紫玻璃,碗碟杯盘入眼稀”,就是这个道理。
陈平胸有成竹地问:“这是我家阿郎精心挑选药玉盘碗,小郎君可还喜欢?”
玻璃碗壁晶莹剔透,透出淡蓝色的光芒,不见一丝杂质,仿若蓝莹莹的琉璃冰块造就而成。
别说是在古代,就连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如此澄澈透明的玻璃种都少见。
说不喜欢是假的,林稚推辞:“这太贵重了,我……”
“喜欢就收下,其余无需考虑。”陈平道,“这是我家阿郎原话。”
光是由别人转述,林稚就能想象出孟琼舟说这话时的表情,不禁哑然失笑,孟少卿还挺了解他。
送走陈平之后,他将玻璃餐具好生收了起来,还细心地垫上了软垫。
这么贵重的东西,还是等孟琼舟以后来这里吃饭,给他用吧。
既然开了食店,自然大有可卖的东西。
早晨依旧是卖升级版鸡蛋灌饼,主食有了,再并些小米粥、豆腐脑、馄饨之类的辅食,就是一顿丰盛的早饭。
朝食好说,午食和暮食却要仔细想想。
除了引进之前做过的水晶生煎,林稚还想卖烧麦。
本朝带馅的面食多为馒头,也就是包子。
市面上的各式馒头令人垂涎,除了羊肉馒头、鱼肉馒头、蟹肉馒头这些一般的馒头,还有些奇葩的菠萝果子馒头、糖饭馒头……
要想创新,就必须在这些馒头的基础上做出改变,好让大部分食客接受良好。生煎和烧麦就是很不错的选择。
现下有了本金,之前没能放成的肉冻就能加进生煎的馅料里,汁水更足,味道也更鲜美。
为了区分口味,林稚决定往烧麦里加虾仁。
虾蟹一般价格较贵,好在临安城依湖傍水,多的是人做水产生意,再加上有那二十两银子托底,林稚有恃无恐地买了十来斤活虾。
鲜虾烧麦,虾肉自然是主题。新鲜的虾肉洗净、剥壳、挑虾线,剁碎成泥,放蛋清、香菇丁、笋丁和各种作料搅拌均匀,馅儿就调好了。
烧麦是用未发酵面制皮,需得用拍皮刀拍出一个圆整的皮子,再用手指推出花边,包馅,收口处捏成花瓣状,最后在顶端放上一颗鲜虾仁。
成品有点本朝开花馒头的意思,但更好看。
沈小七在一旁直瞅得目不转睛:“阿郎这开花馒头包得可真好看,跟朵花儿似的。”
“这个不是馒头。”林稚笑着解释,“是烧麦。”
“烧麦?倒是没听过。“沈小七摇了摇头,叹道:“阿郎只大了我几岁,点子却那么多,我什么时候才能像阿郎一样聪明。”
林稚却很有数,他哪里是点子多,只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而已,解释道:“我也是从别人那里学来的。”
烧麦蒸熟,掀开锅盖一看,一个个胖嘟嘟地站在笼屉上,最上方白里透红的虾仁饱满诱人,和色泽淡黄的面皮相得益彰,虾肉的鲜美味道扑鼻而来,样子也好看。
“色”和“香”都有了,不知味道如何。
林稚和沈小七一人捏起一个,先吃了起来。
刚咬一口,沈小七就忍不住嚷起来:“好吃,太好吃了!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馒……呃,烧麦!”
虾肉鲜香脆嫩,带着独属于虾子的回甜,搭配柔软而富有嚼劲的饼皮和鲜美的香菇丁,让人一口接一口停不下来。
林稚却觉得还能做得更好,笋丁可以少放点,香菇多放些,另外是不是还可以再添些胡萝卜……
又将馅料仔细改进一番,鲜虾烧麦终于上市了。
春风楼的招牌在这儿摆着,和青天白日下的摆摊相比,店铺的客流量明显更大,单是晨间鸡蛋灌饼的销量就翻了一番——这还是在许多人不知道开了个林氏食铺的情况下。
到了午时,更是值得吃惊。
一屉烧麦刚刚蒸熟,赶忙又换上下一屉,林稚包馅的手就没停过;买生煎和买烧麦的客人四六分,在店门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就连原是打算去四五楼的贵客,都“纡尊降贵”地前来排队。
食客们的声音响成一团:“好香啊!闻着就好吃!”
有人疑惑:“这是在卖什么,怎么这么多人排队?我也来排一排。”
还有小孩子的声音,“阿娘,我想吃这个……”
烧麦能打包带走,也能堂食,一个食客成功买下心仪的鲜虾烧麦,寻了座位,另要一小碟点了香油和蒜泥的醋,还有一碗皮蛋瘦肉粥,就着吃了起来。
他夹起一只烧麦,咬一口,薄薄的面皮包裹着虾肉,一口下去,虾肉爽脆鲜甜,能吃到大颗大颗的虾肉,其中的香菇和笋丁更是点睛之笔,把虾肉的鲜美发挥到极致,好吃!
不光是他,店内其余食客也纷纷赞叹:“真的好好吃啊!”
“用料好良心,我从来没有一次性吃过这么多虾!”
“阿娘,我还想再吃一个……”
声音此消彼长,正在排队的食客肉眼可见地更加急迫了——怎么还没到我?
将入夜时,孟琼舟走进春风楼。
林氏食铺就在一层,面积不大,靠着大门,还算显眼。
店前别说彩楼欢门,甚至连个草葫芦、银大碗都没挂上去,只点了几盏红灯笼作为装饰。
却温馨、和暖,有家的感觉。
今日朝中有事,他忙了一天,朝时和午食都是在宫内用的。
为了迎合官家口味,公厨的膳食油重又辣,吃得他很不熨帖,两顿饭下来,也就勉强吃进了五六口。
原是想回孟府的,不知为何却来到了这里。
孟琼舟信步走了进去。
林稚忙了一天,感觉自己腿都有些发软,此时客人不多,正好有时间把饭吃了,刚冲着今日的热点鲜虾烧麦张开口,就看见一个红衣人走进来。 ↑返回顶部↑
春风楼不愧家大业大,连竞价投标都有个单独的房间,不知道会不会有竞拍号码牌——事实证明没有,只能靠喊。
林稚到时屋内已经零零散散坐了几个人,有男有女,衣着华贵,一看就是大户人家。他心中暗叹:“怎么办,竞争对手看上去都好有实力啊。”
这样想着,他却并不如何着急,心平气和在位置上坐着。
不多时,门外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一男子嘟嘟囔囔“我不想去!”一女子斩钉截铁“你必须去!”话音刚落,一个绿衣男子推门——被推了进来。
林稚刚才就觉得那男子声音有点耳熟,抬起头来,发现不仅声音耳熟,人更面熟——程令宜他哥,程砚清。
程砚清显然是被人推进来的,衣领都歪了,他看了看台下的众人,故作正经地理了理袖口,走到大堂中央,将一叠子文书扔在案上,清了清嗓子道:“我阿姊有事,今日买扑一事由我代她进行。都到齐了?那我们就开始了。”
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大家都知道了,他刚刚是被程朝云推进来的。
林稚心中好笑,面上却不显,微微坐直身体,仔细听对方接下来的话。
程砚清声音没什么起伏地道:“先从五楼开始。”
春风楼一层是大堂,散座居多,供普通客人就餐,二楼和以上是阁子,供有钱的客人使用,是以五楼的租金最贵,从五楼先开始也没什么问题。
程砚清话音刚落,底下瞬间响起一阵此起彼伏的叫价声。
“我出五百两!”
“五百二十两。”
“六百!”
“……”
林稚心道:“有钱人真多。”他默默听着,五楼的租赁权最终被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以一千二百两纹银斩获。
接下来是四楼、三楼、二楼,各种各样的声音在耳边接二连三地响起。林稚听得百无聊赖,仿佛银子都不是银子了,只是一串数字。
直到程砚清的声音将他唤醒:“一楼。”
林稚马上精神起来,声音不大不小地说:“三十两。”
刚刚那群“五百两”、“六百两”的贵人还没走净,听到他叫价三十两,纷纷轻蔑地勾了勾嘴角,有的甚至直接嗤笑出声。
林稚不为所动。
这些人难道不懂得一个道理吗?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再说他现在已经有五十两的身家,怎么样也算达到小康*标准了。
程砚清眼光扫了过来,认出林稚是那日在夜市卖樱桃煎、被自己挑剔的弟弟夸了又夸的那人,挑了挑眉,问屋内众人:“还有要跟价的吗?”
一楼这种供普通客人的散座自然入不得贵人的法眼,纷纷摇摇头走了。
而真正和林稚竞争一楼的,身家甚至还不如他,根本付不起超过三十银两的价钱,也摇摇头走了。
春风楼一层,成功拿下。
这可真是出乎林稚的意料,原本已经做好会把五十两全部搭上的准备,没想到还能剩下二十两,真好!
他乐悠悠走过去签署文书,程砚清在一旁摇着扇子问他:“怎么,鸡蛋煎饼这么赚钱?”
林稚冲他笑了笑。
想不到吧,就是这么赚钱!
买扑完毕,接下来就该搬家了。春风楼一层有住间,也不用怎么打扫,干净得很,食宿问题完美解决。
临走前,林稚把那三株栀子送给赵二娘,对方对他表达了一番不舍,接着便把水晶生煎的方子讨了去;炉车体积太大,不好带走,有食店后也不用每日推着它摆摊,索性送给了胡大郎。
做了些零食杂嚼,林稚又去慈幼局看了看小蛮、阿福和云儿他们。接着便是采购食材碗筷、打扫卫生、做做广告。
一连忙了四五天,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处理完毕,林氏食铺总算是开了业。
作者有话要说:
1春风楼的相关描写参考樊楼
第19章 鲜虾烧麦
开业当天就有人送上贺礼,除了赵二娘和胡大郎两个老朋友、孟淮安和程令宜两个小朋友,孟琼舟居然也让陈平送来了一份礼物。
打开木箱,林稚瞬间被那流光溢彩的光泽南风知我意晃了晃眼。
是一套玻璃餐具。
玻璃在本朝可是稀罕物件。
与后世不同,本朝瓷器并不如何珍贵,因为宫廷和富商对瓷器并不喜爱,反倒以玻璃为重。所谓“南番酒色紫玻璃,碗碟杯盘入眼稀”,就是这个道理。
陈平胸有成竹地问:“这是我家阿郎精心挑选药玉盘碗,小郎君可还喜欢?”
玻璃碗壁晶莹剔透,透出淡蓝色的光芒,不见一丝杂质,仿若蓝莹莹的琉璃冰块造就而成。
别说是在古代,就连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如此澄澈透明的玻璃种都少见。
说不喜欢是假的,林稚推辞:“这太贵重了,我……”
“喜欢就收下,其余无需考虑。”陈平道,“这是我家阿郎原话。”
光是由别人转述,林稚就能想象出孟琼舟说这话时的表情,不禁哑然失笑,孟少卿还挺了解他。
送走陈平之后,他将玻璃餐具好生收了起来,还细心地垫上了软垫。
这么贵重的东西,还是等孟琼舟以后来这里吃饭,给他用吧。
既然开了食店,自然大有可卖的东西。
早晨依旧是卖升级版鸡蛋灌饼,主食有了,再并些小米粥、豆腐脑、馄饨之类的辅食,就是一顿丰盛的早饭。
朝食好说,午食和暮食却要仔细想想。
除了引进之前做过的水晶生煎,林稚还想卖烧麦。
本朝带馅的面食多为馒头,也就是包子。
市面上的各式馒头令人垂涎,除了羊肉馒头、鱼肉馒头、蟹肉馒头这些一般的馒头,还有些奇葩的菠萝果子馒头、糖饭馒头……
要想创新,就必须在这些馒头的基础上做出改变,好让大部分食客接受良好。生煎和烧麦就是很不错的选择。
现下有了本金,之前没能放成的肉冻就能加进生煎的馅料里,汁水更足,味道也更鲜美。
为了区分口味,林稚决定往烧麦里加虾仁。
虾蟹一般价格较贵,好在临安城依湖傍水,多的是人做水产生意,再加上有那二十两银子托底,林稚有恃无恐地买了十来斤活虾。
鲜虾烧麦,虾肉自然是主题。新鲜的虾肉洗净、剥壳、挑虾线,剁碎成泥,放蛋清、香菇丁、笋丁和各种作料搅拌均匀,馅儿就调好了。
烧麦是用未发酵面制皮,需得用拍皮刀拍出一个圆整的皮子,再用手指推出花边,包馅,收口处捏成花瓣状,最后在顶端放上一颗鲜虾仁。
成品有点本朝开花馒头的意思,但更好看。
沈小七在一旁直瞅得目不转睛:“阿郎这开花馒头包得可真好看,跟朵花儿似的。”
“这个不是馒头。”林稚笑着解释,“是烧麦。”
“烧麦?倒是没听过。“沈小七摇了摇头,叹道:“阿郎只大了我几岁,点子却那么多,我什么时候才能像阿郎一样聪明。”
林稚却很有数,他哪里是点子多,只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而已,解释道:“我也是从别人那里学来的。”
烧麦蒸熟,掀开锅盖一看,一个个胖嘟嘟地站在笼屉上,最上方白里透红的虾仁饱满诱人,和色泽淡黄的面皮相得益彰,虾肉的鲜美味道扑鼻而来,样子也好看。
“色”和“香”都有了,不知味道如何。
林稚和沈小七一人捏起一个,先吃了起来。
刚咬一口,沈小七就忍不住嚷起来:“好吃,太好吃了!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馒……呃,烧麦!”
虾肉鲜香脆嫩,带着独属于虾子的回甜,搭配柔软而富有嚼劲的饼皮和鲜美的香菇丁,让人一口接一口停不下来。
林稚却觉得还能做得更好,笋丁可以少放点,香菇多放些,另外是不是还可以再添些胡萝卜……
又将馅料仔细改进一番,鲜虾烧麦终于上市了。
春风楼的招牌在这儿摆着,和青天白日下的摆摊相比,店铺的客流量明显更大,单是晨间鸡蛋灌饼的销量就翻了一番——这还是在许多人不知道开了个林氏食铺的情况下。
到了午时,更是值得吃惊。
一屉烧麦刚刚蒸熟,赶忙又换上下一屉,林稚包馅的手就没停过;买生煎和买烧麦的客人四六分,在店门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就连原是打算去四五楼的贵客,都“纡尊降贵”地前来排队。
食客们的声音响成一团:“好香啊!闻着就好吃!”
有人疑惑:“这是在卖什么,怎么这么多人排队?我也来排一排。”
还有小孩子的声音,“阿娘,我想吃这个……”
烧麦能打包带走,也能堂食,一个食客成功买下心仪的鲜虾烧麦,寻了座位,另要一小碟点了香油和蒜泥的醋,还有一碗皮蛋瘦肉粥,就着吃了起来。
他夹起一只烧麦,咬一口,薄薄的面皮包裹着虾肉,一口下去,虾肉爽脆鲜甜,能吃到大颗大颗的虾肉,其中的香菇和笋丁更是点睛之笔,把虾肉的鲜美发挥到极致,好吃!
不光是他,店内其余食客也纷纷赞叹:“真的好好吃啊!”
“用料好良心,我从来没有一次性吃过这么多虾!”
“阿娘,我还想再吃一个……”
声音此消彼长,正在排队的食客肉眼可见地更加急迫了——怎么还没到我?
将入夜时,孟琼舟走进春风楼。
林氏食铺就在一层,面积不大,靠着大门,还算显眼。
店前别说彩楼欢门,甚至连个草葫芦、银大碗都没挂上去,只点了几盏红灯笼作为装饰。
却温馨、和暖,有家的感觉。
今日朝中有事,他忙了一天,朝时和午食都是在宫内用的。
为了迎合官家口味,公厨的膳食油重又辣,吃得他很不熨帖,两顿饭下来,也就勉强吃进了五六口。
原是想回孟府的,不知为何却来到了这里。
孟琼舟信步走了进去。
林稚忙了一天,感觉自己腿都有些发软,此时客人不多,正好有时间把饭吃了,刚冲着今日的热点鲜虾烧麦张开口,就看见一个红衣人走进来。 ↑返回顶部↑
店小二了然道:“那您请随我来。”
春风楼不愧家大业大,连竞价投标都有个单独的房间,不知道会不会有竞拍号码牌——事实证明没有,只能靠喊。
林稚到时屋内已经零零散散坐了几个人,有男有女,衣着华贵,一看就是大户人家。他心中暗叹:“怎么办,竞争对手看上去都好有实力啊。”
这样想着,他却并不如何着急,心平气和在位置上坐着。
不多时,门外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一男子嘟嘟囔囔“我不想去!”一女子斩钉截铁“你必须去!”话音刚落,一个绿衣男子推门——被推了进来。
林稚刚才就觉得那男子声音有点耳熟,抬起头来,发现不仅声音耳熟,人更面熟——程令宜他哥,程砚清。
程砚清显然是被人推进来的,衣领都歪了,他看了看台下的众人,故作正经地理了理袖口,走到大堂中央,将一叠子文书扔在案上,清了清嗓子道:“我阿姊有事,今日买扑一事由我代她进行。都到齐了?那我们就开始了。”
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大家都知道了,他刚刚是被程朝云推进来的。
林稚心中好笑,面上却不显,微微坐直身体,仔细听对方接下来的话。
程砚清声音没什么起伏地道:“先从五楼开始。”
春风楼一层是大堂,散座居多,供普通客人就餐,二楼和以上是阁子,供有钱的客人使用,是以五楼的租金最贵,从五楼先开始也没什么问题。
程砚清话音刚落,底下瞬间响起一阵此起彼伏的叫价声。
“我出五百两!”
“五百二十两。”
“六百!”
“……”
林稚心道:“有钱人真多。”他默默听着,五楼的租赁权最终被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以一千二百两纹银斩获。
接下来是四楼、三楼、二楼,各种各样的声音在耳边接二连三地响起。林稚听得百无聊赖,仿佛银子都不是银子了,只是一串数字。
直到程砚清的声音将他唤醒:“一楼。”
林稚马上精神起来,声音不大不小地说:“三十两。”
刚刚那群“五百两”、“六百两”的贵人还没走净,听到他叫价三十两,纷纷轻蔑地勾了勾嘴角,有的甚至直接嗤笑出声。
林稚不为所动。
这些人难道不懂得一个道理吗?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再说他现在已经有五十两的身家,怎么样也算达到小康*标准了。
程砚清眼光扫了过来,认出林稚是那日在夜市卖樱桃煎、被自己挑剔的弟弟夸了又夸的那人,挑了挑眉,问屋内众人:“还有要跟价的吗?”
一楼这种供普通客人的散座自然入不得贵人的法眼,纷纷摇摇头走了。
而真正和林稚竞争一楼的,身家甚至还不如他,根本付不起超过三十银两的价钱,也摇摇头走了。
春风楼一层,成功拿下。
这可真是出乎林稚的意料,原本已经做好会把五十两全部搭上的准备,没想到还能剩下二十两,真好!
他乐悠悠走过去签署文书,程砚清在一旁摇着扇子问他:“怎么,鸡蛋煎饼这么赚钱?”
林稚冲他笑了笑。
想不到吧,就是这么赚钱!
买扑完毕,接下来就该搬家了。春风楼一层有住间,也不用怎么打扫,干净得很,食宿问题完美解决。
临走前,林稚把那三株栀子送给赵二娘,对方对他表达了一番不舍,接着便把水晶生煎的方子讨了去;炉车体积太大,不好带走,有食店后也不用每日推着它摆摊,索性送给了胡大郎。
做了些零食杂嚼,林稚又去慈幼局看了看小蛮、阿福和云儿他们。接着便是采购食材碗筷、打扫卫生、做做广告。
一连忙了四五天,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处理完毕,林氏食铺总算是开了业。
作者有话要说:
1春风楼的相关描写参考樊楼
第19章 鲜虾烧麦
开业当天就有人送上贺礼,除了赵二娘和胡大郎两个老朋友、孟淮安和程令宜两个小朋友,孟琼舟居然也让陈平送来了一份礼物。
打开木箱,林稚瞬间被那流光溢彩的光泽南风知我意晃了晃眼。
是一套玻璃餐具。
玻璃在本朝可是稀罕物件。
与后世不同,本朝瓷器并不如何珍贵,因为宫廷和富商对瓷器并不喜爱,反倒以玻璃为重。所谓“南番酒色紫玻璃,碗碟杯盘入眼稀”,就是这个道理。
陈平胸有成竹地问:“这是我家阿郎精心挑选药玉盘碗,小郎君可还喜欢?”
玻璃碗壁晶莹剔透,透出淡蓝色的光芒,不见一丝杂质,仿若蓝莹莹的琉璃冰块造就而成。
别说是在古代,就连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如此澄澈透明的玻璃种都少见。
说不喜欢是假的,林稚推辞:“这太贵重了,我……”
“喜欢就收下,其余无需考虑。”陈平道,“这是我家阿郎原话。”
光是由别人转述,林稚就能想象出孟琼舟说这话时的表情,不禁哑然失笑,孟少卿还挺了解他。
送走陈平之后,他将玻璃餐具好生收了起来,还细心地垫上了软垫。
这么贵重的东西,还是等孟琼舟以后来这里吃饭,给他用吧。
既然开了食店,自然大有可卖的东西。
早晨依旧是卖升级版鸡蛋灌饼,主食有了,再并些小米粥、豆腐脑、馄饨之类的辅食,就是一顿丰盛的早饭。
朝食好说,午食和暮食却要仔细想想。
除了引进之前做过的水晶生煎,林稚还想卖烧麦。
本朝带馅的面食多为馒头,也就是包子。
市面上的各式馒头令人垂涎,除了羊肉馒头、鱼肉馒头、蟹肉馒头这些一般的馒头,还有些奇葩的菠萝果子馒头、糖饭馒头……
要想创新,就必须在这些馒头的基础上做出改变,好让大部分食客接受良好。生煎和烧麦就是很不错的选择。
现下有了本金,之前没能放成的肉冻就能加进生煎的馅料里,汁水更足,味道也更鲜美。
为了区分口味,林稚决定往烧麦里加虾仁。
虾蟹一般价格较贵,好在临安城依湖傍水,多的是人做水产生意,再加上有那二十两银子托底,林稚有恃无恐地买了十来斤活虾。
鲜虾烧麦,虾肉自然是主题。新鲜的虾肉洗净、剥壳、挑虾线,剁碎成泥,放蛋清、香菇丁、笋丁和各种作料搅拌均匀,馅儿就调好了。
烧麦是用未发酵面制皮,需得用拍皮刀拍出一个圆整的皮子,再用手指推出花边,包馅,收口处捏成花瓣状,最后在顶端放上一颗鲜虾仁。
成品有点本朝开花馒头的意思,但更好看。
沈小七在一旁直瞅得目不转睛:“阿郎这开花馒头包得可真好看,跟朵花儿似的。”
“这个不是馒头。”林稚笑着解释,“是烧麦。”
“烧麦?倒是没听过。“沈小七摇了摇头,叹道:“阿郎只大了我几岁,点子却那么多,我什么时候才能像阿郎一样聪明。”
林稚却很有数,他哪里是点子多,只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而已,解释道:“我也是从别人那里学来的。”
烧麦蒸熟,掀开锅盖一看,一个个胖嘟嘟地站在笼屉上,最上方白里透红的虾仁饱满诱人,和色泽淡黄的面皮相得益彰,虾肉的鲜美味道扑鼻而来,样子也好看。
“色”和“香”都有了,不知味道如何。
林稚和沈小七一人捏起一个,先吃了起来。
刚咬一口,沈小七就忍不住嚷起来:“好吃,太好吃了!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馒……呃,烧麦!”
虾肉鲜香脆嫩,带着独属于虾子的回甜,搭配柔软而富有嚼劲的饼皮和鲜美的香菇丁,让人一口接一口停不下来。
林稚却觉得还能做得更好,笋丁可以少放点,香菇多放些,另外是不是还可以再添些胡萝卜……
又将馅料仔细改进一番,鲜虾烧麦终于上市了。
春风楼的招牌在这儿摆着,和青天白日下的摆摊相比,店铺的客流量明显更大,单是晨间鸡蛋灌饼的销量就翻了一番——这还是在许多人不知道开了个林氏食铺的情况下。
到了午时,更是值得吃惊。
一屉烧麦刚刚蒸熟,赶忙又换上下一屉,林稚包馅的手就没停过;买生煎和买烧麦的客人四六分,在店门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就连原是打算去四五楼的贵客,都“纡尊降贵”地前来排队。
食客们的声音响成一团:“好香啊!闻着就好吃!”
有人疑惑:“这是在卖什么,怎么这么多人排队?我也来排一排。”
还有小孩子的声音,“阿娘,我想吃这个……”
烧麦能打包带走,也能堂食,一个食客成功买下心仪的鲜虾烧麦,寻了座位,另要一小碟点了香油和蒜泥的醋,还有一碗皮蛋瘦肉粥,就着吃了起来。
他夹起一只烧麦,咬一口,薄薄的面皮包裹着虾肉,一口下去,虾肉爽脆鲜甜,能吃到大颗大颗的虾肉,其中的香菇和笋丁更是点睛之笔,把虾肉的鲜美发挥到极致,好吃!
不光是他,店内其余食客也纷纷赞叹:“真的好好吃啊!”
“用料好良心,我从来没有一次性吃过这么多虾!”
“阿娘,我还想再吃一个……”
声音此消彼长,正在排队的食客肉眼可见地更加急迫了——怎么还没到我?
将入夜时,孟琼舟走进春风楼。
林氏食铺就在一层,面积不大,靠着大门,还算显眼。
店前别说彩楼欢门,甚至连个草葫芦、银大碗都没挂上去,只点了几盏红灯笼作为装饰。
却温馨、和暖,有家的感觉。
今日朝中有事,他忙了一天,朝时和午食都是在宫内用的。
为了迎合官家口味,公厨的膳食油重又辣,吃得他很不熨帖,两顿饭下来,也就勉强吃进了五六口。
原是想回孟府的,不知为何却来到了这里。
孟琼舟信步走了进去。
林稚忙了一天,感觉自己腿都有些发软,此时客人不多,正好有时间把饭吃了,刚冲着今日的热点鲜虾烧麦张开口,就看见一个红衣人走进来。
春风楼不愧家大业大,连竞价投标都有个单独的房间,不知道会不会有竞拍号码牌——事实证明没有,只能靠喊。
林稚到时屋内已经零零散散坐了几个人,有男有女,衣着华贵,一看就是大户人家。他心中暗叹:“怎么办,竞争对手看上去都好有实力啊。”
这样想着,他却并不如何着急,心平气和在位置上坐着。
不多时,门外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一男子嘟嘟囔囔“我不想去!”一女子斩钉截铁“你必须去!”话音刚落,一个绿衣男子推门——被推了进来。
林稚刚才就觉得那男子声音有点耳熟,抬起头来,发现不仅声音耳熟,人更面熟——程令宜他哥,程砚清。
程砚清显然是被人推进来的,衣领都歪了,他看了看台下的众人,故作正经地理了理袖口,走到大堂中央,将一叠子文书扔在案上,清了清嗓子道:“我阿姊有事,今日买扑一事由我代她进行。都到齐了?那我们就开始了。”
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大家都知道了,他刚刚是被程朝云推进来的。
林稚心中好笑,面上却不显,微微坐直身体,仔细听对方接下来的话。
程砚清声音没什么起伏地道:“先从五楼开始。”
春风楼一层是大堂,散座居多,供普通客人就餐,二楼和以上是阁子,供有钱的客人使用,是以五楼的租金最贵,从五楼先开始也没什么问题。
程砚清话音刚落,底下瞬间响起一阵此起彼伏的叫价声。
“我出五百两!”
“五百二十两。”
“六百!”
“……”
林稚心道:“有钱人真多。”他默默听着,五楼的租赁权最终被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以一千二百两纹银斩获。
接下来是四楼、三楼、二楼,各种各样的声音在耳边接二连三地响起。林稚听得百无聊赖,仿佛银子都不是银子了,只是一串数字。
直到程砚清的声音将他唤醒:“一楼。”
林稚马上精神起来,声音不大不小地说:“三十两。”
刚刚那群“五百两”、“六百两”的贵人还没走净,听到他叫价三十两,纷纷轻蔑地勾了勾嘴角,有的甚至直接嗤笑出声。
林稚不为所动。
这些人难道不懂得一个道理吗?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再说他现在已经有五十两的身家,怎么样也算达到小康*标准了。
程砚清眼光扫了过来,认出林稚是那日在夜市卖樱桃煎、被自己挑剔的弟弟夸了又夸的那人,挑了挑眉,问屋内众人:“还有要跟价的吗?”
一楼这种供普通客人的散座自然入不得贵人的法眼,纷纷摇摇头走了。
而真正和林稚竞争一楼的,身家甚至还不如他,根本付不起超过三十银两的价钱,也摇摇头走了。
春风楼一层,成功拿下。
这可真是出乎林稚的意料,原本已经做好会把五十两全部搭上的准备,没想到还能剩下二十两,真好!
他乐悠悠走过去签署文书,程砚清在一旁摇着扇子问他:“怎么,鸡蛋煎饼这么赚钱?”
林稚冲他笑了笑。
想不到吧,就是这么赚钱!
买扑完毕,接下来就该搬家了。春风楼一层有住间,也不用怎么打扫,干净得很,食宿问题完美解决。
临走前,林稚把那三株栀子送给赵二娘,对方对他表达了一番不舍,接着便把水晶生煎的方子讨了去;炉车体积太大,不好带走,有食店后也不用每日推着它摆摊,索性送给了胡大郎。
做了些零食杂嚼,林稚又去慈幼局看了看小蛮、阿福和云儿他们。接着便是采购食材碗筷、打扫卫生、做做广告。
一连忙了四五天,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处理完毕,林氏食铺总算是开了业。
作者有话要说:
1春风楼的相关描写参考樊楼
第19章 鲜虾烧麦
开业当天就有人送上贺礼,除了赵二娘和胡大郎两个老朋友、孟淮安和程令宜两个小朋友,孟琼舟居然也让陈平送来了一份礼物。
打开木箱,林稚瞬间被那流光溢彩的光泽南风知我意晃了晃眼。
是一套玻璃餐具。
玻璃在本朝可是稀罕物件。
与后世不同,本朝瓷器并不如何珍贵,因为宫廷和富商对瓷器并不喜爱,反倒以玻璃为重。所谓“南番酒色紫玻璃,碗碟杯盘入眼稀”,就是这个道理。
陈平胸有成竹地问:“这是我家阿郎精心挑选药玉盘碗,小郎君可还喜欢?”
玻璃碗壁晶莹剔透,透出淡蓝色的光芒,不见一丝杂质,仿若蓝莹莹的琉璃冰块造就而成。
别说是在古代,就连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如此澄澈透明的玻璃种都少见。
说不喜欢是假的,林稚推辞:“这太贵重了,我……”
“喜欢就收下,其余无需考虑。”陈平道,“这是我家阿郎原话。”
光是由别人转述,林稚就能想象出孟琼舟说这话时的表情,不禁哑然失笑,孟少卿还挺了解他。
送走陈平之后,他将玻璃餐具好生收了起来,还细心地垫上了软垫。
这么贵重的东西,还是等孟琼舟以后来这里吃饭,给他用吧。
既然开了食店,自然大有可卖的东西。
早晨依旧是卖升级版鸡蛋灌饼,主食有了,再并些小米粥、豆腐脑、馄饨之类的辅食,就是一顿丰盛的早饭。
朝食好说,午食和暮食却要仔细想想。
除了引进之前做过的水晶生煎,林稚还想卖烧麦。
本朝带馅的面食多为馒头,也就是包子。
市面上的各式馒头令人垂涎,除了羊肉馒头、鱼肉馒头、蟹肉馒头这些一般的馒头,还有些奇葩的菠萝果子馒头、糖饭馒头……
要想创新,就必须在这些馒头的基础上做出改变,好让大部分食客接受良好。生煎和烧麦就是很不错的选择。
现下有了本金,之前没能放成的肉冻就能加进生煎的馅料里,汁水更足,味道也更鲜美。
为了区分口味,林稚决定往烧麦里加虾仁。
虾蟹一般价格较贵,好在临安城依湖傍水,多的是人做水产生意,再加上有那二十两银子托底,林稚有恃无恐地买了十来斤活虾。
鲜虾烧麦,虾肉自然是主题。新鲜的虾肉洗净、剥壳、挑虾线,剁碎成泥,放蛋清、香菇丁、笋丁和各种作料搅拌均匀,馅儿就调好了。
烧麦是用未发酵面制皮,需得用拍皮刀拍出一个圆整的皮子,再用手指推出花边,包馅,收口处捏成花瓣状,最后在顶端放上一颗鲜虾仁。
成品有点本朝开花馒头的意思,但更好看。
沈小七在一旁直瞅得目不转睛:“阿郎这开花馒头包得可真好看,跟朵花儿似的。”
“这个不是馒头。”林稚笑着解释,“是烧麦。”
“烧麦?倒是没听过。“沈小七摇了摇头,叹道:“阿郎只大了我几岁,点子却那么多,我什么时候才能像阿郎一样聪明。”
林稚却很有数,他哪里是点子多,只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而已,解释道:“我也是从别人那里学来的。”
烧麦蒸熟,掀开锅盖一看,一个个胖嘟嘟地站在笼屉上,最上方白里透红的虾仁饱满诱人,和色泽淡黄的面皮相得益彰,虾肉的鲜美味道扑鼻而来,样子也好看。
“色”和“香”都有了,不知味道如何。
林稚和沈小七一人捏起一个,先吃了起来。
刚咬一口,沈小七就忍不住嚷起来:“好吃,太好吃了!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馒……呃,烧麦!”
虾肉鲜香脆嫩,带着独属于虾子的回甜,搭配柔软而富有嚼劲的饼皮和鲜美的香菇丁,让人一口接一口停不下来。
林稚却觉得还能做得更好,笋丁可以少放点,香菇多放些,另外是不是还可以再添些胡萝卜……
又将馅料仔细改进一番,鲜虾烧麦终于上市了。
春风楼的招牌在这儿摆着,和青天白日下的摆摊相比,店铺的客流量明显更大,单是晨间鸡蛋灌饼的销量就翻了一番——这还是在许多人不知道开了个林氏食铺的情况下。
到了午时,更是值得吃惊。
一屉烧麦刚刚蒸熟,赶忙又换上下一屉,林稚包馅的手就没停过;买生煎和买烧麦的客人四六分,在店门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就连原是打算去四五楼的贵客,都“纡尊降贵”地前来排队。
食客们的声音响成一团:“好香啊!闻着就好吃!”
有人疑惑:“这是在卖什么,怎么这么多人排队?我也来排一排。”
还有小孩子的声音,“阿娘,我想吃这个……”
烧麦能打包带走,也能堂食,一个食客成功买下心仪的鲜虾烧麦,寻了座位,另要一小碟点了香油和蒜泥的醋,还有一碗皮蛋瘦肉粥,就着吃了起来。
他夹起一只烧麦,咬一口,薄薄的面皮包裹着虾肉,一口下去,虾肉爽脆鲜甜,能吃到大颗大颗的虾肉,其中的香菇和笋丁更是点睛之笔,把虾肉的鲜美发挥到极致,好吃!
不光是他,店内其余食客也纷纷赞叹:“真的好好吃啊!”
“用料好良心,我从来没有一次性吃过这么多虾!”
“阿娘,我还想再吃一个……”
声音此消彼长,正在排队的食客肉眼可见地更加急迫了——怎么还没到我?
将入夜时,孟琼舟走进春风楼。
林氏食铺就在一层,面积不大,靠着大门,还算显眼。
店前别说彩楼欢门,甚至连个草葫芦、银大碗都没挂上去,只点了几盏红灯笼作为装饰。
却温馨、和暖,有家的感觉。
今日朝中有事,他忙了一天,朝时和午食都是在宫内用的。
为了迎合官家口味,公厨的膳食油重又辣,吃得他很不熨帖,两顿饭下来,也就勉强吃进了五六口。
原是想回孟府的,不知为何却来到了这里。
孟琼舟信步走了进去。
林稚忙了一天,感觉自己腿都有些发软,此时客人不多,正好有时间把饭吃了,刚冲着今日的热点鲜虾烧麦张开口,就看见一个红衣人走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