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城美食录 第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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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应该啊。小依皱皱眉头,那日看见的那位黑衣郎君,看林小郎君的眼神都快透出蜜来了,总归不可能是她看错。
    她笃定道:“小郎君一定能觅得如意郎君。”
    林稚:“……多谢小娘子。”怎么还惦记这件事呢!
    自从上次推荐了南风知我意林氏酒楼的菜肴,陶进近日又收到了不少粉丝来信,却不是推荐其他食店酒楼,而是和他一起讨论林氏哪道菜最好吃。
    比如这封,“昨日去林氏酒楼吃了藤椒风味的水煮鱼,甚美。不知饕先生最爱哪道口味?”
    陶进提笔蘸墨,写下“酸菜”两个字。
    下一封是提问信,“饕先生端午节有无吃过林氏的鲜肉粽子?竟比从前吃过的任何蜜淋粽子还要好吃,奇也怪哉!”
    想来端午那时候,他还不知道有林氏酒楼的存在,是以错过了那风味独特的咸粽,真是令人感到遗憾。
    陶进颇为惋惜地写下“不曾”两字,想了想,又补充一句,“明年若有机会,一定前往一试。”
    这封回完,他伸手取出下一封信。
    下一封不是提问信,也不是推荐信,如果一定要分类的话,大概是一封分享信。
    “林氏果甘美,菜色素至肉,遇余皆喜之,然要言所喜,犹为不言,意嗟乎愁人哉!”
    陶进皱眉瞅着那几行字。
    “林氏酒楼的饭菜实在是太好吃了,从素菜到肉菜,每一道我都很喜欢。但要让我说出最喜欢哪道,还真是说不出来,唉,真让人发愁!”
    陶进提笔看了半晌,也不知该回他些什么,好半天写下一个大字,“阅”。
    不得不说,被这几个粉丝朋友念叨一通,回忆了一番那日吃到的各式新奇菜色,陶进又起了想去林氏酒楼看一看的念头。
    多日未去,说不定这次能吃到什么新菜。
    他跃跃欲试地坐上前往林氏酒楼的马车。
    后厨里,林稚正在鼓捣羊肉新菜。
    羊排剁成小段,焯水,放油锅里煎一煎,听着油滋滋的声音响在耳边,撒上孜然、椒盐等调味料,等到拿筷子一戳能轻松戳进肉里,这孜然羊排便算好了。
    一根根齐整的小羊排码放在盘中,微微焦红的肉皮表面绽开透白的肉花,这是肥瘦相间的“肥”,零碎的椒盐孜然点缀其间,更显得诱人无比。
    林稚每次做完什么吃食,鲜少有忍不住想吃的时候,今儿算破了例,捏起一根小羊排啃起来。
    外皮香脆,内里的肉质松软香嫩,再配上香气独特的椒盐和孜然……喷喷香!
    一根啃完,林稚把剩下的骨头丢进渣斗,抬头就看见那熟悉的白胡子老头。
    他半点都没有刚吃完东西被发现的尴尬,“饕先生早啊。”
    陶进颔首:“店主郎君晨安。”说着找了一处位置坐下。
    林稚点把刚煎好的羊排端上去,“这羊排是刚煎好的,饕先生来得正是时候,且尝一尝。”
    又道:“吃肉不可无酒,流香、银光、雪醅……都是新进的酒,饕先生要喝哪一种?”
    “店主郎君开了酒肆?” 陶进惊讶抬头,听了听二楼投壶传来的欢声笑语,捋胡笑道:“能把食店开好已经不易,店主郎君居然还能兼顾酒肆……很好,很好!”
    林稚笑笑不说话,这刚开了三分之二,还有茶坊在等着他呢!
    “那就来壶雪醅吧。劳烦小郎君了。”
    又点了几道没吃过的新菜,待林稚拿着食单走后,陶进开始享用起面前的孜然羊排。
    煎好的羊排色泽焦黄油亮,就连每根骨头上都透出微黄的油泽,拿起一根轻轻一咬,外酥里嫩的肉块落入口中,微辣的味道中带着鲜香,不腻不膻,香嫩可口。
    盘中除了十来根酥嫩的羊排,还额外搭配放满孜然和椒盐的小碟子,陶进忍不住蘸着孜然又吃下一根。
    三四根吃下肚之后,林稚端着刚温好的酒,以及一盆羊肉汤走了过来。
    就像吃烤鸭送鸭架汤一样,烤羊排也有羊肉汤相赠。
    看着那盆色白浓郁的羊汤,陶进心里美滋滋的,“原汤化原食,店主郎君果真善解人意。”
    林稚笑道:“做吃食生意,应当如此。”
    色白微黄的汤汁里,一片片大小均匀的白萝卜片上下浮沉,几段切得碎碎的芫荽在汤面漂浮,没什么膻气味,全是羊肉的醇香和胡椒的呛香。
    一小碗热汤下去,陶进的身子骨都暖和起来,又喝了几口,依依不舍地放下汤碗——一会儿还要吃别的呢。
    片刻,他点的菜都端了上来,红烧猪蹄、蟹酿橙、辣炒花蛤……都是近日的新菜。一道道菜端上桌,很快就把食案摆满了。
    上完最后一道菜,沈小七朗声道:“您慢用!”说完却没走,而是凑到陶进身后看了起来。
    听阿蓝和阿青说,这个老头不一般,会给他们的酒楼写评语……那可得好好看看。
    然而看了一会儿沈小七就不看了——除了“林氏酒楼”之外,他基本上不认识几个字,只得遗憾退场。
    转天一早,林稚便从隔壁陈三娘那里看到了饕先生的推荐词,打开一看,挺好,终于不是“味成腴”句式,而是一句小诗,“陇地有熊腊,临安有羊扒。”
    陇西的熊掌出名,但临安城的羊排也不遑多让。
    虽然没直接说明是在哪里吃的羊排,但陶进近日除了林氏酒楼根本没探什么别的店铺,这层薄薄的马赛克作用约等于无。
    此信一出,食客们乌泱泱都来吃羊排了。
    这天来了个熟客,林稚记得对方很喜欢吟诗作对,谁知许是吃羊排吃美了,又许是小酒喝大了,竟拿着毛笔就要往他刷了清漆的墙壁上提诗!
    “您是要作诗?”林稚连忙拦住他,“请往楼上走。”
    被他一截,那人大发的诗兴稍稍冷却,“哦,这是一楼啊?我说这墙壁上为何如此干净……原来不是二楼的酒肆啊。”
    那人说完,拿着毛笔,念念有词地往二楼去了。
    林稚觉得,自己专门留了一面墙壁给食客写诗的做法很正确。
    晨间他去二楼看了一眼,那面被他写了“霎时醉霎时醒”的墙壁,已经提满了龙飞凤舞的诗句。
    有夸菜好吃、酒好喝的,有失恋了来借酒消愁的,有没中举来感叹怀才不遇的,还有爱上同性难以自拔的……可谓是业务丰富,包罗万象。
    不过就像酒吧必备氛围灯一样,这种“诗墙”放在酒肆里倒也很适宜,让想喝酒的人看一眼就觉得,嗯,是这个劲儿。
    和“孜然羊排”一同出现在酒楼的,还有新买的灯烛。
    这些日子客流量太大,特别是晚上,原先的灯烛很快消耗尽了。
    新买的灯烛品质不错,衬着门外贴着金红纱的栀子灯,眨眼间便是一片金光灿灿。
    孟琼舟便是在刚点好新灯烛的时候来的。
    看见那抹颀长的身影,林稚打趣:“孟郎君来得真是时候。”
    “为何?”
    “灯啊。”林稚指了指烛火葳蕤的灯盏,“这是今日刚买回来的灯盏,据说亮得很,能把食物照得很好看——人也一样。”
    孟琼舟默了默,片刻道:“那我确实来得很是时候。”
    “灯光能把小郎君照得也很好看。”
    “……”这回没话说的人换成了林稚。
    孟琼舟却不给他反应的机会,微微一笑,“听说小郎君这里上了道新菜,今日便吃这新菜吧。”
    林稚决定把刚才奇奇怪怪的对话抛在脑后,答应着,“好。”
    温了酒,上了孜然羊排和羊肉汤,还有一小碗青菜馎饦,林稚道:“孟郎君慢用。”
    “有劳小郎君。”
    林稚忍不住回头看了他一眼。
    孟琼舟仔细地用小刀把羊排肉轻轻剔到碗中,烛光下,那人俊美的容颜被映照得如同暖玉,少了几分冷冽,多了几分温柔。
    林稚觉得,新灯烛果然买得挺值。
    作者有话要说:
    1猜枚的规则参考百度百科
    2“临安有羊扒”改自“秦烹惟羊羹,陇馔有熊腊”
    第60章 椒盐虾蛄
    林稚提着食盒前往孟府。
    昨日傍晚秦夫人托人来, 说害了秋燥,想吃些清润可口的小食,便做了这冰糖银耳百合羹。
    把朵大且没有杂质的银耳洗净泡发, 切掉根部, 然后撕成小碎块,放砂锅里小火慢炖, 再放剪成两半的红枣、百合、枸杞、冰糖,边熬边搅, 粘稠的胶质很快冒出来。
    熬好的银耳羹呈现淡淡的金黄色泽,“色”这关算是过了。
    林稚舀出一小勺尝了尝——嗯, 浓甜润滑,软糯香甜, 关键吃起来是粘稠的胶质感, 不是脆的,味道这关也算过了。
    估摸着“色香味”每样都能打到九十分以上, 林稚这才提着熬好的银耳羹去了孟府。秦夫人给了那么多小费,合该做得精细些。
    适逢初秋, 孟府与记忆中的样子相比没什么变化,若说有,便是树上的绿叶都变黄了,微风一吹,纷纷扬扬地落下来。
    林稚轻轻拂去肩膀上的一片落叶, 冲门口的守卫奴仆微笑一点头, 跟着他一同迈入记忆中的院落。
    屋内,秦夫人正半靠着斑丝软枕看书, 听见动静, 笑着道:“有劳林小郎君亲送一趟, 快请坐。”
    因一会儿打算和秦夫人念叨一下秋燥的解决之法,林稚道了声“夫人万安”,坐下来。
    “听说夫人最近秋燥,可是症候厉害?”
    “说厉害,倒也不至于,就是有些津气干燥,吃不下东西。”秦夫人笑了笑,“到底是人老了,身子骨比不得从前,以前秋天就没这么多事。”
    秦夫人和林稚上辈子的亲妈年岁相仿,但论起身体健康程度,却比不过自己能吃能喝的亲妈。
    “秋季天亢旱燥,确实容易让人生了温燥。”林稚道,“夫人平日可多用些蜂蜜雪梨之类的小食,每日的朝暮食再多吃豆浆、羊肉汤、糖醋菘菜,还有添了枣、核桃仁、甜杏仁的米粥,应该能有所缓解。”
    听他如此细致认真地念叨一番,秦夫人心中一阵熨帖,“小郎君有心了。”吩咐身边的婢子素云记录下来。
    林稚道:“不过是一家之言,夫人随意听听便是,最好还是请大夫来看看。”
    “不用请大夫来。”秦夫人笑道:“往年秋天,大多是官家送来什么便吃什么,今年就依小郎君所说,添些雪梨雪耳、核仁杏仁之类。”
    林稚点头,又说起食盒中银耳羹的做法,“这冰糖雪耳羹里放了红枣、百合和枸杞,喝来清甜可口,很是滋阴润燥。夫人一会儿尝尝合不合口味。”
    “好,过会儿当然要好好尝一尝。”秦夫人满面含笑。
    与秦夫人聊了一会儿秋季日常饮食,林稚忍不住换了个话题:“孟少卿的恶食之症可有好转?” ↑返回顶部↑
    不应该啊。小依皱皱眉头,那日看见的那位黑衣郎君,看林小郎君的眼神都快透出蜜来了,总归不可能是她看错。
    她笃定道:“小郎君一定能觅得如意郎君。”
    林稚:“……多谢小娘子。”怎么还惦记这件事呢!
    自从上次推荐了南风知我意林氏酒楼的菜肴,陶进近日又收到了不少粉丝来信,却不是推荐其他食店酒楼,而是和他一起讨论林氏哪道菜最好吃。
    比如这封,“昨日去林氏酒楼吃了藤椒风味的水煮鱼,甚美。不知饕先生最爱哪道口味?”
    陶进提笔蘸墨,写下“酸菜”两个字。
    下一封是提问信,“饕先生端午节有无吃过林氏的鲜肉粽子?竟比从前吃过的任何蜜淋粽子还要好吃,奇也怪哉!”
    想来端午那时候,他还不知道有林氏酒楼的存在,是以错过了那风味独特的咸粽,真是令人感到遗憾。
    陶进颇为惋惜地写下“不曾”两字,想了想,又补充一句,“明年若有机会,一定前往一试。”
    这封回完,他伸手取出下一封信。
    下一封不是提问信,也不是推荐信,如果一定要分类的话,大概是一封分享信。
    “林氏果甘美,菜色素至肉,遇余皆喜之,然要言所喜,犹为不言,意嗟乎愁人哉!”
    陶进皱眉瞅着那几行字。
    “林氏酒楼的饭菜实在是太好吃了,从素菜到肉菜,每一道我都很喜欢。但要让我说出最喜欢哪道,还真是说不出来,唉,真让人发愁!”
    陶进提笔看了半晌,也不知该回他些什么,好半天写下一个大字,“阅”。
    不得不说,被这几个粉丝朋友念叨一通,回忆了一番那日吃到的各式新奇菜色,陶进又起了想去林氏酒楼看一看的念头。
    多日未去,说不定这次能吃到什么新菜。
    他跃跃欲试地坐上前往林氏酒楼的马车。
    后厨里,林稚正在鼓捣羊肉新菜。
    羊排剁成小段,焯水,放油锅里煎一煎,听着油滋滋的声音响在耳边,撒上孜然、椒盐等调味料,等到拿筷子一戳能轻松戳进肉里,这孜然羊排便算好了。
    一根根齐整的小羊排码放在盘中,微微焦红的肉皮表面绽开透白的肉花,这是肥瘦相间的“肥”,零碎的椒盐孜然点缀其间,更显得诱人无比。
    林稚每次做完什么吃食,鲜少有忍不住想吃的时候,今儿算破了例,捏起一根小羊排啃起来。
    外皮香脆,内里的肉质松软香嫩,再配上香气独特的椒盐和孜然……喷喷香!
    一根啃完,林稚把剩下的骨头丢进渣斗,抬头就看见那熟悉的白胡子老头。
    他半点都没有刚吃完东西被发现的尴尬,“饕先生早啊。”
    陶进颔首:“店主郎君晨安。”说着找了一处位置坐下。
    林稚点把刚煎好的羊排端上去,“这羊排是刚煎好的,饕先生来得正是时候,且尝一尝。”
    又道:“吃肉不可无酒,流香、银光、雪醅……都是新进的酒,饕先生要喝哪一种?”
    “店主郎君开了酒肆?” 陶进惊讶抬头,听了听二楼投壶传来的欢声笑语,捋胡笑道:“能把食店开好已经不易,店主郎君居然还能兼顾酒肆……很好,很好!”
    林稚笑笑不说话,这刚开了三分之二,还有茶坊在等着他呢!
    “那就来壶雪醅吧。劳烦小郎君了。”
    又点了几道没吃过的新菜,待林稚拿着食单走后,陶进开始享用起面前的孜然羊排。
    煎好的羊排色泽焦黄油亮,就连每根骨头上都透出微黄的油泽,拿起一根轻轻一咬,外酥里嫩的肉块落入口中,微辣的味道中带着鲜香,不腻不膻,香嫩可口。
    盘中除了十来根酥嫩的羊排,还额外搭配放满孜然和椒盐的小碟子,陶进忍不住蘸着孜然又吃下一根。
    三四根吃下肚之后,林稚端着刚温好的酒,以及一盆羊肉汤走了过来。
    就像吃烤鸭送鸭架汤一样,烤羊排也有羊肉汤相赠。
    看着那盆色白浓郁的羊汤,陶进心里美滋滋的,“原汤化原食,店主郎君果真善解人意。”
    林稚笑道:“做吃食生意,应当如此。”
    色白微黄的汤汁里,一片片大小均匀的白萝卜片上下浮沉,几段切得碎碎的芫荽在汤面漂浮,没什么膻气味,全是羊肉的醇香和胡椒的呛香。
    一小碗热汤下去,陶进的身子骨都暖和起来,又喝了几口,依依不舍地放下汤碗——一会儿还要吃别的呢。
    片刻,他点的菜都端了上来,红烧猪蹄、蟹酿橙、辣炒花蛤……都是近日的新菜。一道道菜端上桌,很快就把食案摆满了。
    上完最后一道菜,沈小七朗声道:“您慢用!”说完却没走,而是凑到陶进身后看了起来。
    听阿蓝和阿青说,这个老头不一般,会给他们的酒楼写评语……那可得好好看看。
    然而看了一会儿沈小七就不看了——除了“林氏酒楼”之外,他基本上不认识几个字,只得遗憾退场。
    转天一早,林稚便从隔壁陈三娘那里看到了饕先生的推荐词,打开一看,挺好,终于不是“味成腴”句式,而是一句小诗,“陇地有熊腊,临安有羊扒。”
    陇西的熊掌出名,但临安城的羊排也不遑多让。
    虽然没直接说明是在哪里吃的羊排,但陶进近日除了林氏酒楼根本没探什么别的店铺,这层薄薄的马赛克作用约等于无。
    此信一出,食客们乌泱泱都来吃羊排了。
    这天来了个熟客,林稚记得对方很喜欢吟诗作对,谁知许是吃羊排吃美了,又许是小酒喝大了,竟拿着毛笔就要往他刷了清漆的墙壁上提诗!
    “您是要作诗?”林稚连忙拦住他,“请往楼上走。”
    被他一截,那人大发的诗兴稍稍冷却,“哦,这是一楼啊?我说这墙壁上为何如此干净……原来不是二楼的酒肆啊。”
    那人说完,拿着毛笔,念念有词地往二楼去了。
    林稚觉得,自己专门留了一面墙壁给食客写诗的做法很正确。
    晨间他去二楼看了一眼,那面被他写了“霎时醉霎时醒”的墙壁,已经提满了龙飞凤舞的诗句。
    有夸菜好吃、酒好喝的,有失恋了来借酒消愁的,有没中举来感叹怀才不遇的,还有爱上同性难以自拔的……可谓是业务丰富,包罗万象。
    不过就像酒吧必备氛围灯一样,这种“诗墙”放在酒肆里倒也很适宜,让想喝酒的人看一眼就觉得,嗯,是这个劲儿。
    和“孜然羊排”一同出现在酒楼的,还有新买的灯烛。
    这些日子客流量太大,特别是晚上,原先的灯烛很快消耗尽了。
    新买的灯烛品质不错,衬着门外贴着金红纱的栀子灯,眨眼间便是一片金光灿灿。
    孟琼舟便是在刚点好新灯烛的时候来的。
    看见那抹颀长的身影,林稚打趣:“孟郎君来得真是时候。”
    “为何?”
    “灯啊。”林稚指了指烛火葳蕤的灯盏,“这是今日刚买回来的灯盏,据说亮得很,能把食物照得很好看——人也一样。”
    孟琼舟默了默,片刻道:“那我确实来得很是时候。”
    “灯光能把小郎君照得也很好看。”
    “……”这回没话说的人换成了林稚。
    孟琼舟却不给他反应的机会,微微一笑,“听说小郎君这里上了道新菜,今日便吃这新菜吧。”
    林稚决定把刚才奇奇怪怪的对话抛在脑后,答应着,“好。”
    温了酒,上了孜然羊排和羊肉汤,还有一小碗青菜馎饦,林稚道:“孟郎君慢用。”
    “有劳小郎君。”
    林稚忍不住回头看了他一眼。
    孟琼舟仔细地用小刀把羊排肉轻轻剔到碗中,烛光下,那人俊美的容颜被映照得如同暖玉,少了几分冷冽,多了几分温柔。
    林稚觉得,新灯烛果然买得挺值。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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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临安有羊扒”改自“秦烹惟羊羹,陇馔有熊腊”
    第60章 椒盐虾蛄
    林稚提着食盒前往孟府。
    昨日傍晚秦夫人托人来, 说害了秋燥,想吃些清润可口的小食,便做了这冰糖银耳百合羹。
    把朵大且没有杂质的银耳洗净泡发, 切掉根部, 然后撕成小碎块,放砂锅里小火慢炖, 再放剪成两半的红枣、百合、枸杞、冰糖,边熬边搅, 粘稠的胶质很快冒出来。
    熬好的银耳羹呈现淡淡的金黄色泽,“色”这关算是过了。
    林稚舀出一小勺尝了尝——嗯, 浓甜润滑,软糯香甜, 关键吃起来是粘稠的胶质感, 不是脆的,味道这关也算过了。
    估摸着“色香味”每样都能打到九十分以上, 林稚这才提着熬好的银耳羹去了孟府。秦夫人给了那么多小费,合该做得精细些。
    适逢初秋, 孟府与记忆中的样子相比没什么变化,若说有,便是树上的绿叶都变黄了,微风一吹,纷纷扬扬地落下来。
    林稚轻轻拂去肩膀上的一片落叶, 冲门口的守卫奴仆微笑一点头, 跟着他一同迈入记忆中的院落。
    屋内,秦夫人正半靠着斑丝软枕看书, 听见动静, 笑着道:“有劳林小郎君亲送一趟, 快请坐。”
    因一会儿打算和秦夫人念叨一下秋燥的解决之法,林稚道了声“夫人万安”,坐下来。
    “听说夫人最近秋燥,可是症候厉害?”
    “说厉害,倒也不至于,就是有些津气干燥,吃不下东西。”秦夫人笑了笑,“到底是人老了,身子骨比不得从前,以前秋天就没这么多事。”
    秦夫人和林稚上辈子的亲妈年岁相仿,但论起身体健康程度,却比不过自己能吃能喝的亲妈。
    “秋季天亢旱燥,确实容易让人生了温燥。”林稚道,“夫人平日可多用些蜂蜜雪梨之类的小食,每日的朝暮食再多吃豆浆、羊肉汤、糖醋菘菜,还有添了枣、核桃仁、甜杏仁的米粥,应该能有所缓解。”
    听他如此细致认真地念叨一番,秦夫人心中一阵熨帖,“小郎君有心了。”吩咐身边的婢子素云记录下来。
    林稚道:“不过是一家之言,夫人随意听听便是,最好还是请大夫来看看。”
    “不用请大夫来。”秦夫人笑道:“往年秋天,大多是官家送来什么便吃什么,今年就依小郎君所说,添些雪梨雪耳、核仁杏仁之类。”
    林稚点头,又说起食盒中银耳羹的做法,“这冰糖雪耳羹里放了红枣、百合和枸杞,喝来清甜可口,很是滋阴润燥。夫人一会儿尝尝合不合口味。”
    “好,过会儿当然要好好尝一尝。”秦夫人满面含笑。
    与秦夫人聊了一会儿秋季日常饮食,林稚忍不住换了个话题:“孟少卿的恶食之症可有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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