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养生系统(慢穿) 第90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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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洋人贩卖华人出国,俗称卖猪仔。)
    “我看把你的脑子割开, 里头全被橡胶给糊住了”胤礽骂人的嘴特别毒, “你说马六甲的土地有多大?大清的土地有多大?马六甲的人口有多少?而大清的人口又有多少?”
    老头子冷笑一声:“你想要跟皇帝分庭抗礼, 且把朝鲜和日本打下来再说。你有这个本事吗?没本事就别把牛皮吹上天!”
    弘皙被训斥一顿,脸色非常难看。他低头认错:“是儿子见识浅薄,不比阿玛高瞻远瞩。”
    “知道就好。”胤礽吩咐长子,“出去的时候记得叫人给老头我开一个椰子,火气大,得喝椰子水下火。”
    马六甲的气候和大清完全不一样,这里不仅有榴莲,还有椰子。理亲王府众人在京城的时候,什么叫榴莲和椰子,他们听都没听说过。等来到这一处海岛之后,他们开始适应此地的气候,品尝此地的瓜果。
    胤礽甚至下令更改自家的服饰。
    如今的理亲王一把年纪,他已经骑不动很快的烈马。再说马六甲没有草原,跟蒙古那个策马奔腾的地方没法比。原本为适应草原游牧生活而诞生的满洲旗装,对于马六甲这片土地来说并不适宜。
    在冬天的时候,草原上的汉子们最喜欢毛皮做的围脖和大氅。而马六甲全年不会下雪,压根不会给人穿毛皮大衣的机会。这里太热了,经常热得胤礽的脑袋冒出来一层汗。
    长辫子的清洗是很麻烦的,尤其是天热沾满汗水的长辫子,那股味儿不亚于刺激性武器。理亲王瞅着自己日益稀疏的发量,后面干脆让人把自己的脑袋剃成光头,只在公开场合戴一顶长辫子的假发。人活到一定年纪,便越活越小,做事随心所欲。胤礽最是怕热,他不爱穿长袖的旗装,他学会上身单穿马甲,脚上配一双轻便的木屐。
    大抵算是改良版老头背心加拖鞋?
    古有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其实改变发型和服饰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儿。
    光头老王爷单穿一件背心到处溜达,王府里面主子们的穿着也开始变得“清凉”,头发变得越来越短。至于普通百姓和穷人,人们做衣裳能省些布料,那是巴不得的好事,因为布料很费钱的。
    永琛带着人马去迎接新娘子的那一日,年轻人穿着一件无袖的背心,一眼看过去皮肤是偏深的小麦色。小灯泡看着马背上的这个大侄子,他看到大侄子的寸头和露出来的胳膊,小孩倒吸了一口凉气——
    九阿哥不敢相信,永琛侄儿的衣裳竟然如此……单薄?
    九阿哥以为自己单穿一件长袖已经很出格了,谁想到有人竟然穿背心出门!
    “永琛侄儿是刚从哪个寺庙还俗回来?”小灯泡胡思乱想,“怎么他的头发弄成这般?永琛侄儿的辫子去哪里了?”
    永琛将要去到码头的时候,才想起自己忘了把假辫子戴上。他十分尴尬地跟来自大清的使团会面,打听清楚在场诸位的身份。
    十三爷穿着一身亲王吉服,吉服上面的龙栩栩如生。永琛只在自己的祖父屋子里见过这种五爪四团龙的花样,年轻人的神色顿时一凛。永琛早看见那个大声喊叫的小孩子,敢喊他作“侄儿”的,应当是他的堂叔?
    小孩子旁边站着一个貌若天仙的姑娘,姑娘的旗袍上面绣着的五爪金龙,这是固伦公主或者和硕公主才有资格用的图样。
    永琛猜测这位公主或许是他的哪个姑姑?
    他又看到有一个穿着红色婚服的姑娘,姑娘的脸上画了浓浓的妆容。永琛心中一动,这位是他将来的福晋吧?
    妆太糊,他看不清楚女子的模样,不过此女五官秀气,应该不丑。
    永琛心神一定,福晋不丑就好。在场那么多人里头,他的辈分是最小的那一个。他打探清楚各人的排行,躬身道:“永琛拜见十三叔公!拜见九堂叔!拜见五姑姑!”
    “不必多礼。”十三爷看着人高马大的永琛,微微皱起眉头。他认为这个侄孙穿着打扮太过离奇,甚至连头发都变成这样……
    等到十三爷见到二哥的时候,他终于明白这股“奇装异服”的风气是打哪里来的。
    年老的胤礽穿着一件背心,他打听到是十三爷来了,连假辫子都懒得戴。他跟十三的关系其实挺好的,当年兄弟二人之间并没有龌龊,反而十三被他连累过好几回。
    老头舒服得靠在一张贵妃椅上面,旁边搁着一只青绿色的大椰子,他将芦管插过椰子的孔,大口地喝着甘甜的椰子水。理亲王看到离别多年的弟弟,脸上露出怀念的笑容:“是十三啊,你快过来坐。二哥这里有椰子可饮,还有榴莲可以吃。”
    胤礽看到十三爷身后的两个崽子,忍不住道:“这是你家的?生得这般俊,十三好福气啊!”
    “二哥,这可不是我家的孩子。”十三爷改换了一身轻薄的常服,接过二哥递过来的椰子,“阿哥是四哥家里的,排行第九。格格是四哥收养的姑娘,也是跟咱们同宗的爱新觉罗氏。”
    “嘿嘿。”
    胤礽笑了两声,看来老四没他有福气。他有好几个亲闺女,老四没有亲闺女,只能收养族里的女儿。他看清楚九阿哥的长相,当年他离开的时候,这个孩子才刚满月,如今一别多年,都长这么大了。
    老头指了指十三爷身后的一男一女,道:“阿哥和公主也坐吧,二伯这里没什么好东西招待你们,想吃什么想喝什么,自己拿,别把自己当外人。”
    茉雅奇和小灯泡对视了一眼,都说:“多谢二伯。”他们的目光都落在桌上的榴莲上面。
    他们离开皇宫之前,都知道皇上馋榴莲馋得要紧。传说榴莲的名字是下西洋的三宝太监起的,因为榴莲之美味让他们“流连忘返”。
    五公主和九阿哥都没吃过榴莲,只听说是有一种长满刺的大果。胤礽随着侄子侄女的目光看过去,他有些得意地说:“这就是榴莲,刚来的那一年我还吃不惯,嫌弃它味道恶臭。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便渐渐吃得惯了。都说榴莲十分滋补,这边的大夫说吃一只榴莲跟吃一只鸡差不多。”
    对于王公贵族来说,一只鸡还真不算什么。不过榴莲的美味,是许多马六甲人都认可的。
    胤礽虽然年迈,但他握着刀子,颇有兴致地说要亲自开榴莲。随着金黄色果肉暴露在空气中的那一刹那,十三爷表情一变,要不是顾及礼貌,他几乎是要捂着鼻子落荒而逃。
    “这个什么榴莲……味道实在是太冲了!”
    “就跟那个什么似的……”
    小灯泡动了动鼻子,他是能吃螺蛳粉和臭豆腐的人,自然无惧榴莲的气味。茉雅奇记得有些跃跃欲试,她答应过皇阿玛,要把榴莲带回去孝敬他的。
    “二伯,这个榴莲真的好吃吗?”茉雅奇有些好奇,“它满身刺,是长在地里还是树上的?采摘榴莲岂不是一项危险的工作?”
    胤礽诙谐地说:“传说榴莲长着眼睛呢,它从树上落下的时候总不会砸到人。”他故意顿了顿,五公主和九阿哥露出惊讶的表情,他们真的被骗到了。
    理亲王被他们的反应愉悦到了。
    “哈哈哈哈哈,骗你们的——”老头把金黄色的果肉取出,轻轻地放在瓷盘里面,他接着说,“榴莲果实从树上落下的时候,之所以不容易砸到人,是因为它总在深夜落下。大半夜的,谁会没事干在果园里闲逛啊,除非是做贼的。”
    他盛情地邀请道:“你们快尝尝,这个榴莲到底好不好吃。十三,别想着躲,二哥总想给你吃点好东西,这个榴莲补得很——”
    十爷屏住呼吸,他伸手拿了一块榴莲。他看了看吃得很欢乐的小灯泡和茉雅奇,终于一口咬了下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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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911章 四爷不熬夜(70)
    ◎清世宗的儿子参加婚宴◎
    独属于榴莲的浓郁香气一下子弥漫开来。
    十三爷不太喜欢这股臭臭的味道, 起初他也无法理解为什么天底下竟然有如此臭得浓烈的水果。但是当榴莲的果肉在他舌尖化开的时候,这股令人难以忍受的臭味竟然逐渐转变成一股香甜的气息。
    金黄色的果肉裹着一股浓郁之际的甜香味道, 袭得人措手不及。这种水果的果肉是软糯的口感, 其软化的程度和数透的水蜜桃可以相比,甚至还要更软一些。
    一抿就融化。
    要说榴莲还有干包和湿包之分,许多年轻人爱吃干包榴莲, 认为外脆里软的榴莲口感更好。而胤礽上了年纪,他很喜欢吃软糯的湿包榴莲,所以送到理亲王面前的榴莲都是极软的。
    今日胤礽请弟弟品尝的便是软到极致的果子狸榴莲。
    “据说果园里面的人用果子狸来分辨榴莲是否成熟。”胤礽在吃这方面颇有心得, “要是果子狸闻着觉得好, 那么这个榴莲肯定是熟透了。”
    榴莲的火气大,理亲王一边吃榴莲,一边喝着椰子水降火。小灯泡人小胃口却不小, 他一口气吃掉两块榴莲, 眼睛滴溜溜地看向案上的大椰子。小孩本身又是自来熟的性子,笑嘻嘻地说:“二伯,我想要喝您喝的这种果子。”
    九阿哥没喝过椰子,他脸大,心想自己如此可爱,二伯肯定会帮他开一个椰子来喝。
    “这是椰子,二伯给你开啊。”胤礽听得小孩甜滋滋的声音, 当即允诺下来。他有些好奇,老四那样冰块般的性子竟然生出来爱笑爱撒娇的孩子。
    他一看就知道,这个孩子在家里是被骄纵惯的。
    理亲王年过七十,他的功夫虽然不像年轻时候砍/人那么利索, 但是拿刀子砍几个椰子还是行的。平常老头喝的椰子都是仆人们砍好递过来的, 这会儿有兄弟和侄儿瞧着, 老夫聊发少年狂,非要自己拿刀子砍椰子!
    十三爷劝都劝不动。
    “二哥,你何必要自己动刀!”十三爷怕哥哥砍伤自己的老胳膊老腿,他连忙劝道,“您说砍哪儿,我替你砍吧。”
    胤礽本性有点倔强,他一意孤行:“老十三,你哥我喝这几年喝的椰子比你吃的饭还多!你之前都没喝过椰子,哪里懂得怎么个砍法!”
    十三爷:“……”
    他读的书多,确实不懂得怎么砍椰子。
    十三爷睁大眼睛,一阵胆战心惊。他瞧着哥哥提着一把大菜刀,锋利的刀锋落在青色的椰子皮上面。这一层皮极厚,等到把着一层皮砍没了,底下是一层坚硬的椰子壳。椰子壳上面似乎有几个圆孔,再用刀尖把圆孔戳破,源源不断的椰子汁便能顺着这个孔流出来。
    胤礽把芦苇管往孔内一插,他把这个砍好的椰子递给侄儿。
    “十三叔先喝。”小灯泡双手捧过椰子,他借花献佛,“十三叔脸上出来好多汗,肯定是渴了。”
    十三爷:我那是看老哥砍椰子,看得我紧张的。
    胤礽挑了挑眉,他觉得这个侄儿挺会来事的,性情比老四圆滑不少。老头忙活了这一阵子,眉间有点倦色,他把菜刀放下,吩咐仆人再跟小灯泡和茉雅奇各砍两个椰子,又换了几回当地特色的瓜果。
    茉雅奇默默地喝着椰子水,她跟这位二伯没有话题,都是旁人在说话,她静静听着。反观小灯泡的脑筋转的飞快,他跟第一次见二伯可多话说了!若是旁人不知道的,恐怕以为他们是熟人久别重逢呢!
    “二伯,你这儿的榴莲真好吃啊,我想要带些回去给皇阿玛尝尝。他最近口味可奇怪啦,不但爱吃臭豆腐,还爱吃臭臭的酸笋……”
    “二伯,你这儿的椰子水真甜啊,比蜂蜜水还甜。二伯你说能不能在椰子里头煮糯米饭?跟那个云南竹筒饭差不多,肯定煮出来的米饭特别好吃!”
    “二伯,你每年送过我的雨衣和雨鞋,都特别好!哥哥们都羡慕我呢,我穿着雨鞋在外面跑步都不会弄湿脚趾……”
    “二伯,我想去橡胶园玩玩,您带我去嘛……我没见过橡胶树,听闻您又开了好几个橡胶园,肯定能挣好多钱吧……”
    “二伯,您说我去吃大侄子的婚宴,我是不是要给他弄点红包啊?我是长辈,是不是得坐在上席,让侄儿媳妇要给我敬酒?”
    被小孩嗡嗡嗡的说话声吵得脑袋发胀,胤礽忍不住深呼吸一口气。
    “呼——”
    他好久没见过如此活泼的小孩了。
    胤礽当太子的那会儿,他能见到的小孩多是在皇宫里遇见的。宫里的阿哥和格格最讲究谨言慎行,很少跟竹筒倒豆子似的讲个不停的。等到他被废的时候,旁人生怕触及他的怒火,便是他亲儿子经过他面前的时候,也跟鹌鹑似的很少说话。
    再后来,他带着好几个儿子和孙子们来到南洋这边,他为了在马六甲树立威信,施展过许多铁血手段,对外一直不苟言笑。家里的孩子们都认为“玛法(祖父)”很凶,几乎不会在他面前说笑。
    直到今日,他遇到了九阿哥这个奇奇怪怪的孩子,胤礽感受到什么叫枝头的麻雀叫喳喳——
    老头险些要把耳朵捂上,九阿哥真的是不怕生啊。
    胤礽大手一挥,道:“九阿哥想要榴莲和椰子,二伯叫人弄几车过来,随你怎么折腾。过几日天气好的话,咱们可以去橡胶园看看。至于九阿哥还不算成人……唔,你过来吃永琛的喜酒,不必准备礼物和红包。等到吃酒的时候你坐在十三旁边,永琛媳妇会给你敬酒的。”
    二伯这么一说,小灯泡的脸上露出笑容。
    他,小孩子,居然凭本事能混到大人的那一桌酒席!
    等到永琛结婚的那一日,九阿哥惊奇地发现,便是永琛的亲爹弘皙都混不上他这一桌呢。
    理亲王的身份最尊贵,又年长,只有十三爷才配和他坐一桌。而九阿哥穿着一身绛紫色的小马甲,头上戴着同色的瓜皮帽,看起来十分精神且可爱。小孩狐假虎威,坐在十三叔和二伯的中间,往来的宾客们没有不给这两位大佬敬酒的。
    每逢有人过来的时候,总不能略过十三爷和理亲王中间的那个小孩吧?
    “那个孩子是谁家的?辈分竟然如此之大?”
    “是王爷的这一辈吗?”
    “听说是从宫里出来的……” ↑返回顶部↑
    (洋人贩卖华人出国,俗称卖猪仔。)
    “我看把你的脑子割开, 里头全被橡胶给糊住了”胤礽骂人的嘴特别毒, “你说马六甲的土地有多大?大清的土地有多大?马六甲的人口有多少?而大清的人口又有多少?”
    老头子冷笑一声:“你想要跟皇帝分庭抗礼, 且把朝鲜和日本打下来再说。你有这个本事吗?没本事就别把牛皮吹上天!”
    弘皙被训斥一顿,脸色非常难看。他低头认错:“是儿子见识浅薄,不比阿玛高瞻远瞩。”
    “知道就好。”胤礽吩咐长子,“出去的时候记得叫人给老头我开一个椰子,火气大,得喝椰子水下火。”
    马六甲的气候和大清完全不一样,这里不仅有榴莲,还有椰子。理亲王府众人在京城的时候,什么叫榴莲和椰子,他们听都没听说过。等来到这一处海岛之后,他们开始适应此地的气候,品尝此地的瓜果。
    胤礽甚至下令更改自家的服饰。
    如今的理亲王一把年纪,他已经骑不动很快的烈马。再说马六甲没有草原,跟蒙古那个策马奔腾的地方没法比。原本为适应草原游牧生活而诞生的满洲旗装,对于马六甲这片土地来说并不适宜。
    在冬天的时候,草原上的汉子们最喜欢毛皮做的围脖和大氅。而马六甲全年不会下雪,压根不会给人穿毛皮大衣的机会。这里太热了,经常热得胤礽的脑袋冒出来一层汗。
    长辫子的清洗是很麻烦的,尤其是天热沾满汗水的长辫子,那股味儿不亚于刺激性武器。理亲王瞅着自己日益稀疏的发量,后面干脆让人把自己的脑袋剃成光头,只在公开场合戴一顶长辫子的假发。人活到一定年纪,便越活越小,做事随心所欲。胤礽最是怕热,他不爱穿长袖的旗装,他学会上身单穿马甲,脚上配一双轻便的木屐。
    大抵算是改良版老头背心加拖鞋?
    古有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其实改变发型和服饰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儿。
    光头老王爷单穿一件背心到处溜达,王府里面主子们的穿着也开始变得“清凉”,头发变得越来越短。至于普通百姓和穷人,人们做衣裳能省些布料,那是巴不得的好事,因为布料很费钱的。
    永琛带着人马去迎接新娘子的那一日,年轻人穿着一件无袖的背心,一眼看过去皮肤是偏深的小麦色。小灯泡看着马背上的这个大侄子,他看到大侄子的寸头和露出来的胳膊,小孩倒吸了一口凉气——
    九阿哥不敢相信,永琛侄儿的衣裳竟然如此……单薄?
    九阿哥以为自己单穿一件长袖已经很出格了,谁想到有人竟然穿背心出门!
    “永琛侄儿是刚从哪个寺庙还俗回来?”小灯泡胡思乱想,“怎么他的头发弄成这般?永琛侄儿的辫子去哪里了?”
    永琛将要去到码头的时候,才想起自己忘了把假辫子戴上。他十分尴尬地跟来自大清的使团会面,打听清楚在场诸位的身份。
    十三爷穿着一身亲王吉服,吉服上面的龙栩栩如生。永琛只在自己的祖父屋子里见过这种五爪四团龙的花样,年轻人的神色顿时一凛。永琛早看见那个大声喊叫的小孩子,敢喊他作“侄儿”的,应当是他的堂叔?
    小孩子旁边站着一个貌若天仙的姑娘,姑娘的旗袍上面绣着的五爪金龙,这是固伦公主或者和硕公主才有资格用的图样。
    永琛猜测这位公主或许是他的哪个姑姑?
    他又看到有一个穿着红色婚服的姑娘,姑娘的脸上画了浓浓的妆容。永琛心中一动,这位是他将来的福晋吧?
    妆太糊,他看不清楚女子的模样,不过此女五官秀气,应该不丑。
    永琛心神一定,福晋不丑就好。在场那么多人里头,他的辈分是最小的那一个。他打探清楚各人的排行,躬身道:“永琛拜见十三叔公!拜见九堂叔!拜见五姑姑!”
    “不必多礼。”十三爷看着人高马大的永琛,微微皱起眉头。他认为这个侄孙穿着打扮太过离奇,甚至连头发都变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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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胤礽看到十三爷身后的两个崽子,忍不住道:“这是你家的?生得这般俊,十三好福气啊!”
    “二哥,这可不是我家的孩子。”十三爷改换了一身轻薄的常服,接过二哥递过来的椰子,“阿哥是四哥家里的,排行第九。格格是四哥收养的姑娘,也是跟咱们同宗的爱新觉罗氏。”
    “嘿嘿。”
    胤礽笑了两声,看来老四没他有福气。他有好几个亲闺女,老四没有亲闺女,只能收养族里的女儿。他看清楚九阿哥的长相,当年他离开的时候,这个孩子才刚满月,如今一别多年,都长这么大了。
    老头指了指十三爷身后的一男一女,道:“阿哥和公主也坐吧,二伯这里没什么好东西招待你们,想吃什么想喝什么,自己拿,别把自己当外人。”
    茉雅奇和小灯泡对视了一眼,都说:“多谢二伯。”他们的目光都落在桌上的榴莲上面。
    他们离开皇宫之前,都知道皇上馋榴莲馋得要紧。传说榴莲的名字是下西洋的三宝太监起的,因为榴莲之美味让他们“流连忘返”。
    五公主和九阿哥都没吃过榴莲,只听说是有一种长满刺的大果。胤礽随着侄子侄女的目光看过去,他有些得意地说:“这就是榴莲,刚来的那一年我还吃不惯,嫌弃它味道恶臭。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便渐渐吃得惯了。都说榴莲十分滋补,这边的大夫说吃一只榴莲跟吃一只鸡差不多。”
    对于王公贵族来说,一只鸡还真不算什么。不过榴莲的美味,是许多马六甲人都认可的。
    胤礽虽然年迈,但他握着刀子,颇有兴致地说要亲自开榴莲。随着金黄色果肉暴露在空气中的那一刹那,十三爷表情一变,要不是顾及礼貌,他几乎是要捂着鼻子落荒而逃。
    “这个什么榴莲……味道实在是太冲了!”
    “就跟那个什么似的……”
    小灯泡动了动鼻子,他是能吃螺蛳粉和臭豆腐的人,自然无惧榴莲的气味。茉雅奇记得有些跃跃欲试,她答应过皇阿玛,要把榴莲带回去孝敬他的。
    “二伯,这个榴莲真的好吃吗?”茉雅奇有些好奇,“它满身刺,是长在地里还是树上的?采摘榴莲岂不是一项危险的工作?”
    胤礽诙谐地说:“传说榴莲长着眼睛呢,它从树上落下的时候总不会砸到人。”他故意顿了顿,五公主和九阿哥露出惊讶的表情,他们真的被骗到了。
    理亲王被他们的反应愉悦到了。
    “哈哈哈哈哈,骗你们的——”老头把金黄色的果肉取出,轻轻地放在瓷盘里面,他接着说,“榴莲果实从树上落下的时候,之所以不容易砸到人,是因为它总在深夜落下。大半夜的,谁会没事干在果园里闲逛啊,除非是做贼的。”
    他盛情地邀请道:“你们快尝尝,这个榴莲到底好不好吃。十三,别想着躲,二哥总想给你吃点好东西,这个榴莲补得很——”
    十爷屏住呼吸,他伸手拿了一块榴莲。他看了看吃得很欢乐的小灯泡和茉雅奇,终于一口咬了下去。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05-09 23:58:05~2022-05-11 23:59:0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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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11章 四爷不熬夜(70)
    ◎清世宗的儿子参加婚宴◎
    独属于榴莲的浓郁香气一下子弥漫开来。
    十三爷不太喜欢这股臭臭的味道, 起初他也无法理解为什么天底下竟然有如此臭得浓烈的水果。但是当榴莲的果肉在他舌尖化开的时候,这股令人难以忍受的臭味竟然逐渐转变成一股香甜的气息。
    金黄色的果肉裹着一股浓郁之际的甜香味道, 袭得人措手不及。这种水果的果肉是软糯的口感, 其软化的程度和数透的水蜜桃可以相比,甚至还要更软一些。
    一抿就融化。
    要说榴莲还有干包和湿包之分,许多年轻人爱吃干包榴莲, 认为外脆里软的榴莲口感更好。而胤礽上了年纪,他很喜欢吃软糯的湿包榴莲,所以送到理亲王面前的榴莲都是极软的。
    今日胤礽请弟弟品尝的便是软到极致的果子狸榴莲。
    “据说果园里面的人用果子狸来分辨榴莲是否成熟。”胤礽在吃这方面颇有心得, “要是果子狸闻着觉得好, 那么这个榴莲肯定是熟透了。”
    榴莲的火气大,理亲王一边吃榴莲,一边喝着椰子水降火。小灯泡人小胃口却不小, 他一口气吃掉两块榴莲, 眼睛滴溜溜地看向案上的大椰子。小孩本身又是自来熟的性子,笑嘻嘻地说:“二伯,我想要喝您喝的这种果子。”
    九阿哥没喝过椰子,他脸大,心想自己如此可爱,二伯肯定会帮他开一个椰子来喝。
    “这是椰子,二伯给你开啊。”胤礽听得小孩甜滋滋的声音, 当即允诺下来。他有些好奇,老四那样冰块般的性子竟然生出来爱笑爱撒娇的孩子。
    他一看就知道,这个孩子在家里是被骄纵惯的。
    理亲王年过七十,他的功夫虽然不像年轻时候砍/人那么利索, 但是拿刀子砍几个椰子还是行的。平常老头喝的椰子都是仆人们砍好递过来的, 这会儿有兄弟和侄儿瞧着, 老夫聊发少年狂,非要自己拿刀子砍椰子!
    十三爷劝都劝不动。
    “二哥,你何必要自己动刀!”十三爷怕哥哥砍伤自己的老胳膊老腿,他连忙劝道,“您说砍哪儿,我替你砍吧。”
    胤礽本性有点倔强,他一意孤行:“老十三,你哥我喝这几年喝的椰子比你吃的饭还多!你之前都没喝过椰子,哪里懂得怎么个砍法!”
    十三爷:“……”
    他读的书多,确实不懂得怎么砍椰子。
    十三爷睁大眼睛,一阵胆战心惊。他瞧着哥哥提着一把大菜刀,锋利的刀锋落在青色的椰子皮上面。这一层皮极厚,等到把着一层皮砍没了,底下是一层坚硬的椰子壳。椰子壳上面似乎有几个圆孔,再用刀尖把圆孔戳破,源源不断的椰子汁便能顺着这个孔流出来。
    胤礽把芦苇管往孔内一插,他把这个砍好的椰子递给侄儿。
    “十三叔先喝。”小灯泡双手捧过椰子,他借花献佛,“十三叔脸上出来好多汗,肯定是渴了。”
    十三爷:我那是看老哥砍椰子,看得我紧张的。
    胤礽挑了挑眉,他觉得这个侄儿挺会来事的,性情比老四圆滑不少。老头忙活了这一阵子,眉间有点倦色,他把菜刀放下,吩咐仆人再跟小灯泡和茉雅奇各砍两个椰子,又换了几回当地特色的瓜果。
    茉雅奇默默地喝着椰子水,她跟这位二伯没有话题,都是旁人在说话,她静静听着。反观小灯泡的脑筋转的飞快,他跟第一次见二伯可多话说了!若是旁人不知道的,恐怕以为他们是熟人久别重逢呢!
    “二伯,你这儿的榴莲真好吃啊,我想要带些回去给皇阿玛尝尝。他最近口味可奇怪啦,不但爱吃臭豆腐,还爱吃臭臭的酸笋……”
    “二伯,你这儿的椰子水真甜啊,比蜂蜜水还甜。二伯你说能不能在椰子里头煮糯米饭?跟那个云南竹筒饭差不多,肯定煮出来的米饭特别好吃!”
    “二伯,你每年送过我的雨衣和雨鞋,都特别好!哥哥们都羡慕我呢,我穿着雨鞋在外面跑步都不会弄湿脚趾……”
    “二伯,我想去橡胶园玩玩,您带我去嘛……我没见过橡胶树,听闻您又开了好几个橡胶园,肯定能挣好多钱吧……”
    “二伯,您说我去吃大侄子的婚宴,我是不是要给他弄点红包啊?我是长辈,是不是得坐在上席,让侄儿媳妇要给我敬酒?”
    被小孩嗡嗡嗡的说话声吵得脑袋发胀,胤礽忍不住深呼吸一口气。
    “呼——”
    他好久没见过如此活泼的小孩了。
    胤礽当太子的那会儿,他能见到的小孩多是在皇宫里遇见的。宫里的阿哥和格格最讲究谨言慎行,很少跟竹筒倒豆子似的讲个不停的。等到他被废的时候,旁人生怕触及他的怒火,便是他亲儿子经过他面前的时候,也跟鹌鹑似的很少说话。
    再后来,他带着好几个儿子和孙子们来到南洋这边,他为了在马六甲树立威信,施展过许多铁血手段,对外一直不苟言笑。家里的孩子们都认为“玛法(祖父)”很凶,几乎不会在他面前说笑。
    直到今日,他遇到了九阿哥这个奇奇怪怪的孩子,胤礽感受到什么叫枝头的麻雀叫喳喳——
    老头险些要把耳朵捂上,九阿哥真的是不怕生啊。
    胤礽大手一挥,道:“九阿哥想要榴莲和椰子,二伯叫人弄几车过来,随你怎么折腾。过几日天气好的话,咱们可以去橡胶园看看。至于九阿哥还不算成人……唔,你过来吃永琛的喜酒,不必准备礼物和红包。等到吃酒的时候你坐在十三旁边,永琛媳妇会给你敬酒的。”
    二伯这么一说,小灯泡的脸上露出笑容。
    他,小孩子,居然凭本事能混到大人的那一桌酒席!
    等到永琛结婚的那一日,九阿哥惊奇地发现,便是永琛的亲爹弘皙都混不上他这一桌呢。
    理亲王的身份最尊贵,又年长,只有十三爷才配和他坐一桌。而九阿哥穿着一身绛紫色的小马甲,头上戴着同色的瓜皮帽,看起来十分精神且可爱。小孩狐假虎威,坐在十三叔和二伯的中间,往来的宾客们没有不给这两位大佬敬酒的。
    每逢有人过来的时候,总不能略过十三爷和理亲王中间的那个小孩吧?
    “那个孩子是谁家的?辈分竟然如此之大?”
    “是王爷的这一辈吗?”
    “听说是从宫里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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