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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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琛端着一碗煮好的红糖水进来,暗红的汤面,冒着一股热气,圆滚滚的鸡蛋沉在底下,漂浮着的是红枣和枸杞。
    他袖子卷上去半截,手指骨节分明,一点茧子也没有,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后才暴露出被烫红的手心。
    宋琛:“我给你煮了红糖水。”
    乔春雪依旧穿着那件白背心,盘腿坐在床上,手里拿了本看不清封面的书,书页因为浸过水而变得皱巴巴。
    她没答话,房间里只有页面翻动的声音。
    宋琛静静地站在一旁看着她,过了一小会,他怕红糖水凉了,她喝着不暖和,才叫了声:“乔乔。”
    听见这个称呼乔春雪也只是抬了抬眼,就又低下了头,仿佛根本没注意到他这个人。
    “红糖水要放凉了,我在里面加了鸡蛋,你就算不想理我也先把红糖水喝了吧。”他说着就不自觉地唠叨了起来,靠近床边挨着她坐下。
    她的头发长到了肩,不过有些参差不齐,薄薄的背心让人可以看清背部明显的肌肉线条,右肩上有一道不深不浅的疤痕,已经长出了新肉,像一条崎岖不平的线。
    宋琛低下头,薄唇轻轻地贴在在了那道疤痕上,他一点也不觉得丑陋,相反,他每次动情时都忍不住吻这里,跟条小狗似的,努力地用舌尖舔舐主人的伤口。
    他又去吻她的肩胛骨,鼻间的热气喷洒而出,她身上那股独特的香气令他深陷其中。
    乔春雪合上书,动了动肩,宋琛立即心领神会地把手放在她肩上给她按摩,他专门去学了,因此手法不错。
    肩膀上的酸胀得到缓解,摁到穴位时像有一阵酥麻电流窜过,她舒服地眯起了眼,又抬了抬手,示意他把碗递过来。
    他用手摸了下碗试温度,“还有点烫,要不我喂你吧?”
    “你废话真多。”
    “哦……”他有些委屈,把碗递给了她。
    乔春雪用勺子舀起一勺,放在嘴边抿了抿,入口是甜味,到嗓子眼里又变得有些辣,里面放了姜。
    宋琛眼神期待地看着她喝下去,见她喝完第一口,又继续喝了第二口,便知道她是喜欢,心情顿时就好了起来。
    肩上的动作慢了下来,她督促道:“继续按,别偷懒。”
    宋琛在她耳边发出一声轻笑,继续专心致志地替她按肩,他虽然做饭暂时还比不上牧寻知,但其它方面还是他更有优势。
    ……
    冰箱里塞满了宋琛叫人送来的食材,塞不进的直接放在了地上。
    焯好水的排骨下锅,直到沸腾的热水飘出白雾,乔怜才把火调小。
    他把地上的食材整理好放进橱柜里后,排骨也炖得差不多了。
    牧寻知去世前是一名作家,平时没事的时候就喜欢专研厨艺,所以他也跟着学到了很多东西。
    饭桌上的氛围微妙,乔春雪坐一边,宋琛坐她旁边,一直给她夹菜,自己的饭一口没动。
    宋琛不会做饭,原本要过来的厨师又被他叫了回去,他当然不会承认自己连个十四岁的初中生都比不上,所以也不想纡尊降贵吃情敌儿子做的饭。
    不过为了在乔春雪面前表现得贤惠持家,他换了双筷子给自己的“继子”夹菜,语气虚伪:“你现在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点。”
    乔怜低着头吃饭,宋琛夹过来的菜他看都没看一眼,筷子过去的时候恰好碰掉,油腥沾在了桌上。
    “对不起宋叔叔,它不小心掉了。”
    宋琛心里再咬牙切齿,也不能在乔春雪面前表现出来,只好一笑置之,“没关系,下次小心。”
    乔春雪没去管两人间的暗潮涌动,视线落在乔怜身上,问他:“你明天去学校?”
    他嘴唇上有一层油光,小心地舔掉了,头抬起了一点,但没看她,眼睛瞟着自己的手,“没,我请了几天假。”
    她“嗯”了声,没继续问下去。
    牧寻知的骨灰还没下葬,他生前无母无父,这些后事除了她也没人帮忙处理,本来想把他的骨灰撒进花盆里一了百了,但这种事在一般人看来确实有点丧心病狂。
    乔春雪:“既然如此,那你就找时间把骨灰撒了吧。”
    她说得极为自然,仿佛那人不是与朝夕相处的丈夫,而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
    乔怜感觉自己的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发出的声音艰涩而带了一丝哽咽:“好。”
    难过吗?那是当然的,她就那么狠心。他为自己难过,也为他的父亲感到不值。
    餐桌下,宋琛悄悄握住了他的手,她看过去,只见他一脸无辜地朝她笑了笑,那神情中似乎还有一丝得意。
    他和她才是一类人。
    ……
    居民楼里,楼道一到晚上便会变得异常漆黑,声控灯时好时坏,跺脚的声音响起的同时总是伴随着几声咒骂,老旧的墙壁受潮起了皮,被手脚不老实的小孩抠下来一大块。
    乔春雪下楼买烟,走到一半,前面的路被堵住了,刚要绕开,那人直接栽在了她身上。
    “对……对不起。”男人急忙道歉,想从她怀里起来,可惜一条腿瘸了,根本使不上力气,手里拎的鸡蛋也全碎在了地上。
    她没说话,等这个男人从她怀里起来,等了半天,也不见他动。
    乔春雪松开下意识扶住他的那只手,声音冷淡地问:“还不起来?”
    男人像是以她为支点撑住了身体,看不见脸,露出一双通红的耳根,后颈也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变红,他难为情地开口:“我……没力气,腿有点抽筋了。”
    “你可以帮帮我吗?”此时他想找个洞立马钻进去,可身体条件却不允许他这么做,那条完好的腿发出阵阵的抽痛折磨着他。
    她拎住他的后领,一把将他从自己怀里拔了出来,男人身材清瘦,她拎起来毫不费劲。
    他抓住楼梯护栏,重心往下,小腿不停地颤抖着,身体一副摇摇欲坠的模样。
    “谢谢你。”
    男人低着头向她道谢,身体上的难堪让他始终不敢抬起头看她。
    乔春雪看了看他的两条腿,才发现他原来是个瘸子,轻飘飘地丢下一句话就走了。
    她说:“真晦气。”
    她走之后,身后传来一阵响声,像是有人从楼梯上滚了下去,乔春雪当没听见,径直下了楼。 ↑返回顶部↑
    宋琛端着一碗煮好的红糖水进来,暗红的汤面,冒着一股热气,圆滚滚的鸡蛋沉在底下,漂浮着的是红枣和枸杞。
    他袖子卷上去半截,手指骨节分明,一点茧子也没有,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后才暴露出被烫红的手心。
    宋琛:“我给你煮了红糖水。”
    乔春雪依旧穿着那件白背心,盘腿坐在床上,手里拿了本看不清封面的书,书页因为浸过水而变得皱巴巴。
    她没答话,房间里只有页面翻动的声音。
    宋琛静静地站在一旁看着她,过了一小会,他怕红糖水凉了,她喝着不暖和,才叫了声:“乔乔。”
    听见这个称呼乔春雪也只是抬了抬眼,就又低下了头,仿佛根本没注意到他这个人。
    “红糖水要放凉了,我在里面加了鸡蛋,你就算不想理我也先把红糖水喝了吧。”他说着就不自觉地唠叨了起来,靠近床边挨着她坐下。
    她的头发长到了肩,不过有些参差不齐,薄薄的背心让人可以看清背部明显的肌肉线条,右肩上有一道不深不浅的疤痕,已经长出了新肉,像一条崎岖不平的线。
    宋琛低下头,薄唇轻轻地贴在在了那道疤痕上,他一点也不觉得丑陋,相反,他每次动情时都忍不住吻这里,跟条小狗似的,努力地用舌尖舔舐主人的伤口。
    他又去吻她的肩胛骨,鼻间的热气喷洒而出,她身上那股独特的香气令他深陷其中。
    乔春雪合上书,动了动肩,宋琛立即心领神会地把手放在她肩上给她按摩,他专门去学了,因此手法不错。
    肩膀上的酸胀得到缓解,摁到穴位时像有一阵酥麻电流窜过,她舒服地眯起了眼,又抬了抬手,示意他把碗递过来。
    他用手摸了下碗试温度,“还有点烫,要不我喂你吧?”
    “你废话真多。”
    “哦……”他有些委屈,把碗递给了她。
    乔春雪用勺子舀起一勺,放在嘴边抿了抿,入口是甜味,到嗓子眼里又变得有些辣,里面放了姜。
    宋琛眼神期待地看着她喝下去,见她喝完第一口,又继续喝了第二口,便知道她是喜欢,心情顿时就好了起来。
    肩上的动作慢了下来,她督促道:“继续按,别偷懒。”
    宋琛在她耳边发出一声轻笑,继续专心致志地替她按肩,他虽然做饭暂时还比不上牧寻知,但其它方面还是他更有优势。
    ……
    冰箱里塞满了宋琛叫人送来的食材,塞不进的直接放在了地上。
    焯好水的排骨下锅,直到沸腾的热水飘出白雾,乔怜才把火调小。
    他把地上的食材整理好放进橱柜里后,排骨也炖得差不多了。
    牧寻知去世前是一名作家,平时没事的时候就喜欢专研厨艺,所以他也跟着学到了很多东西。
    饭桌上的氛围微妙,乔春雪坐一边,宋琛坐她旁边,一直给她夹菜,自己的饭一口没动。
    宋琛不会做饭,原本要过来的厨师又被他叫了回去,他当然不会承认自己连个十四岁的初中生都比不上,所以也不想纡尊降贵吃情敌儿子做的饭。
    不过为了在乔春雪面前表现得贤惠持家,他换了双筷子给自己的“继子”夹菜,语气虚伪:“你现在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点。”
    乔怜低着头吃饭,宋琛夹过来的菜他看都没看一眼,筷子过去的时候恰好碰掉,油腥沾在了桌上。
    “对不起宋叔叔,它不小心掉了。”
    宋琛心里再咬牙切齿,也不能在乔春雪面前表现出来,只好一笑置之,“没关系,下次小心。”
    乔春雪没去管两人间的暗潮涌动,视线落在乔怜身上,问他:“你明天去学校?”
    他嘴唇上有一层油光,小心地舔掉了,头抬起了一点,但没看她,眼睛瞟着自己的手,“没,我请了几天假。”
    她“嗯”了声,没继续问下去。
    牧寻知的骨灰还没下葬,他生前无母无父,这些后事除了她也没人帮忙处理,本来想把他的骨灰撒进花盆里一了百了,但这种事在一般人看来确实有点丧心病狂。
    乔春雪:“既然如此,那你就找时间把骨灰撒了吧。”
    她说得极为自然,仿佛那人不是与朝夕相处的丈夫,而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
    乔怜感觉自己的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发出的声音艰涩而带了一丝哽咽:“好。”
    难过吗?那是当然的,她就那么狠心。他为自己难过,也为他的父亲感到不值。
    餐桌下,宋琛悄悄握住了他的手,她看过去,只见他一脸无辜地朝她笑了笑,那神情中似乎还有一丝得意。
    他和她才是一类人。
    ……
    居民楼里,楼道一到晚上便会变得异常漆黑,声控灯时好时坏,跺脚的声音响起的同时总是伴随着几声咒骂,老旧的墙壁受潮起了皮,被手脚不老实的小孩抠下来一大块。
    乔春雪下楼买烟,走到一半,前面的路被堵住了,刚要绕开,那人直接栽在了她身上。
    “对……对不起。”男人急忙道歉,想从她怀里起来,可惜一条腿瘸了,根本使不上力气,手里拎的鸡蛋也全碎在了地上。
    她没说话,等这个男人从她怀里起来,等了半天,也不见他动。
    乔春雪松开下意识扶住他的那只手,声音冷淡地问:“还不起来?”
    男人像是以她为支点撑住了身体,看不见脸,露出一双通红的耳根,后颈也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变红,他难为情地开口:“我……没力气,腿有点抽筋了。”
    “你可以帮帮我吗?”此时他想找个洞立马钻进去,可身体条件却不允许他这么做,那条完好的腿发出阵阵的抽痛折磨着他。
    她拎住他的后领,一把将他从自己怀里拔了出来,男人身材清瘦,她拎起来毫不费劲。
    他抓住楼梯护栏,重心往下,小腿不停地颤抖着,身体一副摇摇欲坠的模样。
    “谢谢你。”
    男人低着头向她道谢,身体上的难堪让他始终不敢抬起头看她。
    乔春雪看了看他的两条腿,才发现他原来是个瘸子,轻飘飘地丢下一句话就走了。
    她说:“真晦气。”
    她走之后,身后传来一阵响声,像是有人从楼梯上滚了下去,乔春雪当没听见,径直下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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