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首战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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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军一连走了半月才抵达边地蒙城。
    上战场前一晚将士们同以往一样,开了数坛美酒,吃着当地能供给来最好的饭菜,以此来鼓舞士气。
    篝火摇曳间,尉迟并没有加入其中,他独自坐在角落,手中握着那条绿发带。
    “楚理的?”北云归拿了两坛酒,看着尉迟手中问。
    尉迟点头。
    “上战场前惦念自己所爱是正常的,就像我,我也惦念庆王府,惦念阿娘,惦念小妹,”北云归递给尉迟一坛子酒,“正是因为惦念,战场上才要拼命,拼来功勋,叫自己能值得上他们的期望。”
    北云归并非庆王血脉,所以他入军营拼了命地挣军功,起初是为了养育自己的庆王血脉不没落,后来他发现自己一直惦念着楚梧,所以一直存着心思,希望能让两人的关系得以见天光。
    这次一战后,北云归准备向母亲请罪,坦白自己心悦楚梧。再用军功求得一封圣旨,给他与楚梧赐婚。
    在身份上,北云归和尉迟如出一辙,都是高攀了天上月亮。他能坦然地和尉迟交谈,也是因为他明白,只有靠自己拼出一条路,才能给月亮以港湾。
    尉迟接过酒坛,大口喝了几口,心中将北云归的话记住。
    北狄驻扎在蒙城的营地上,北狄人驻扎了已有一月有余,见楚氏王朝并没有动静,以为这位楚皇帝软了骨头,便日日载歌载舞,饮酒吃肉。
    “烤全羊来咯!”两位伙夫架着插着树枝将烤全羊抬到首领与几位副将的桌上。
    其他的兵卒也在桌上享用着饭菜,桌桌都是荤腥,这些都是他们进城得来的,不过他们不称之为抢,而称征,意为蒙城早晚攻下,自己将士用自己国土的东西哪里叫抢呢。
    首领哲布撕扯下羊腿塞进嘴里,一边嚼动一边听身边人的汇报。
    近日他才赶来这里,北狄探子称北云归率领军队往蒙城来了,他也率领部队一路赶来。
    大战是一触即发。
    黑压压的铁甲排列在城下,期间伴随着马匹的嘶鸣声,为首的男人裹着一厚重的羊皮袄子,远看肩背宽大跟个熊似的,面庞黝黑,腮边蓄的一圈胡子,他骑在一纯黑精壮的马上,狂放地朝着城楼大喊,“好久不见,北云归。”
    北云归在城楼上垂眸看着哲布,语气玩味,“不知哲布首领这次准备撑个多少日子?”
    话语一出,哲布恼了,他也是年少成名,领着兵卒给北狄打下了不少城池,从未落败过,但都是遇到北云归之前。
    当年哲布领兵准备拿下蒙城,从没有吃过败仗的他意气风发,认为蒙城抬手就能拿下,北云归却冒了出来,以精秒的兵法耍地他团团转,在此之后,北云归阴魂不散地压制着他。
    哲布收起恼怒,转而挥舞弯刀指向北云归身侧的尉迟,“都说中原保守,你怎地带了个小倌来?”这话一出引得身后一众人纷纷大笑起来。
    北云归没被激怒,只是朗声道,“首领有口好牙,闲时伶牙俐齿胡乱编排,可到了战时那口好牙就要被打地满地乱找了。”
    哲布听懂了北云归的嘲讽,他咬着牙怒气怎么止也止不住,弯刀一挥,高呼开战。
    随着冲锋的呐喊,哲布身侧的一队铁骑嗖地冲出去,狄人的铁骑本就精悍,这次哲布更是抱着一雪前耻下决心,派的是百里挑一的精兵铁骑。
    铁骑马蹄的达达声混着城楼上凌厉的破空声,炽热的火焰伴随着铁箭一齐窜出,火舌落地无情舔舐着大地,落地的一瞬燃起,浓烟四起。
    铁骑也不是吃素的,驾着胯下的马匹躲过箭雨,身上的铁甲也能抵挡住箭雨的侵袭,马蹄疾速的跑动在地面上腾起阵阵沙土。
    北云归见火攻见效不大,挥手派出炮筒,这是北云归新研制出来的兵器,这炮筒比一般的威力要大,点燃投出后爆炸的范围更广,杀伤力也更强,此次一战是它第一次亮相。
    轰鸣声一声接着一声,火药的气味浓烈,落在脚边可以连人带马炸飞。北狄人再魁梧高大也难挡火药的威力,两军僵持了两盏茶的时间,哲布派出的铁骑已经折损了近一半,他知道不能再战了,再战下去辛苦培养的铁骑就要付之一炬了,身侧的士兵挥舞军旗,吹响了号角,宣告撤退。
    首战告捷,尉迟回到营帐就提笔开始写信,兔毫沾上墨水,落在纸张上泅出一个一个墨团,兴冲冲地提起笔来却不知道要写什么了,想来想去终于落笔,将纸张写了个满。
    楚理收到信时已经是暮春了,尉迟已经去了一个月。
    彼时她正处于京城脚下的岳下学堂,这是陈姝和她同办的学堂,收留孤儿和上不起学堂的孩童,
    因为陈姝精通医术,她挂了牌子,帮助妇女看病。
    看到来人送来的信,陈姝挤了挤楚理的肩膀,脸上的笑带着暧昧。
    楚理看着信封上爬虫的字,确定了这是尉迟写的。
    她松了一口气,早就听到前线开战的消息,信封还能送来说明尉迟还好好的,想到这里,看着爬虫样的字,她的心里泛出蜜般的甜。
    走到内屋僻静处,她信手拆开信封,展开纸张,尉迟的字映入眼帘,一张纸被他写了个满,不过字数并不多,占满纸张的是他奇之又奇的笔画,和一个字顶十个字大小的爬虫体。
    若是他人看了定以为这是什么密信,毕竟这大张大合的字眼不说一般人能看懂的。
    楚理看了两眼,依稀辨明出来,上面赫然写着“理理,我想你,你想我吗”
    她阅遍了话本,看多了“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这样的情话。如此直接的话语她还是第一次见,这情话还是她日日盼着的人写的。
    即便如此,楚理还是漾起笑来。 ↑返回顶部↑
    大军一连走了半月才抵达边地蒙城。
    上战场前一晚将士们同以往一样,开了数坛美酒,吃着当地能供给来最好的饭菜,以此来鼓舞士气。
    篝火摇曳间,尉迟并没有加入其中,他独自坐在角落,手中握着那条绿发带。
    “楚理的?”北云归拿了两坛酒,看着尉迟手中问。
    尉迟点头。
    “上战场前惦念自己所爱是正常的,就像我,我也惦念庆王府,惦念阿娘,惦念小妹,”北云归递给尉迟一坛子酒,“正是因为惦念,战场上才要拼命,拼来功勋,叫自己能值得上他们的期望。”
    北云归并非庆王血脉,所以他入军营拼了命地挣军功,起初是为了养育自己的庆王血脉不没落,后来他发现自己一直惦念着楚梧,所以一直存着心思,希望能让两人的关系得以见天光。
    这次一战后,北云归准备向母亲请罪,坦白自己心悦楚梧。再用军功求得一封圣旨,给他与楚梧赐婚。
    在身份上,北云归和尉迟如出一辙,都是高攀了天上月亮。他能坦然地和尉迟交谈,也是因为他明白,只有靠自己拼出一条路,才能给月亮以港湾。
    尉迟接过酒坛,大口喝了几口,心中将北云归的话记住。
    北狄驻扎在蒙城的营地上,北狄人驻扎了已有一月有余,见楚氏王朝并没有动静,以为这位楚皇帝软了骨头,便日日载歌载舞,饮酒吃肉。
    “烤全羊来咯!”两位伙夫架着插着树枝将烤全羊抬到首领与几位副将的桌上。
    其他的兵卒也在桌上享用着饭菜,桌桌都是荤腥,这些都是他们进城得来的,不过他们不称之为抢,而称征,意为蒙城早晚攻下,自己将士用自己国土的东西哪里叫抢呢。
    首领哲布撕扯下羊腿塞进嘴里,一边嚼动一边听身边人的汇报。
    近日他才赶来这里,北狄探子称北云归率领军队往蒙城来了,他也率领部队一路赶来。
    大战是一触即发。
    黑压压的铁甲排列在城下,期间伴随着马匹的嘶鸣声,为首的男人裹着一厚重的羊皮袄子,远看肩背宽大跟个熊似的,面庞黝黑,腮边蓄的一圈胡子,他骑在一纯黑精壮的马上,狂放地朝着城楼大喊,“好久不见,北云归。”
    北云归在城楼上垂眸看着哲布,语气玩味,“不知哲布首领这次准备撑个多少日子?”
    话语一出,哲布恼了,他也是年少成名,领着兵卒给北狄打下了不少城池,从未落败过,但都是遇到北云归之前。
    当年哲布领兵准备拿下蒙城,从没有吃过败仗的他意气风发,认为蒙城抬手就能拿下,北云归却冒了出来,以精秒的兵法耍地他团团转,在此之后,北云归阴魂不散地压制着他。
    哲布收起恼怒,转而挥舞弯刀指向北云归身侧的尉迟,“都说中原保守,你怎地带了个小倌来?”这话一出引得身后一众人纷纷大笑起来。
    北云归没被激怒,只是朗声道,“首领有口好牙,闲时伶牙俐齿胡乱编排,可到了战时那口好牙就要被打地满地乱找了。”
    哲布听懂了北云归的嘲讽,他咬着牙怒气怎么止也止不住,弯刀一挥,高呼开战。
    随着冲锋的呐喊,哲布身侧的一队铁骑嗖地冲出去,狄人的铁骑本就精悍,这次哲布更是抱着一雪前耻下决心,派的是百里挑一的精兵铁骑。
    铁骑马蹄的达达声混着城楼上凌厉的破空声,炽热的火焰伴随着铁箭一齐窜出,火舌落地无情舔舐着大地,落地的一瞬燃起,浓烟四起。
    铁骑也不是吃素的,驾着胯下的马匹躲过箭雨,身上的铁甲也能抵挡住箭雨的侵袭,马蹄疾速的跑动在地面上腾起阵阵沙土。
    北云归见火攻见效不大,挥手派出炮筒,这是北云归新研制出来的兵器,这炮筒比一般的威力要大,点燃投出后爆炸的范围更广,杀伤力也更强,此次一战是它第一次亮相。
    轰鸣声一声接着一声,火药的气味浓烈,落在脚边可以连人带马炸飞。北狄人再魁梧高大也难挡火药的威力,两军僵持了两盏茶的时间,哲布派出的铁骑已经折损了近一半,他知道不能再战了,再战下去辛苦培养的铁骑就要付之一炬了,身侧的士兵挥舞军旗,吹响了号角,宣告撤退。
    首战告捷,尉迟回到营帐就提笔开始写信,兔毫沾上墨水,落在纸张上泅出一个一个墨团,兴冲冲地提起笔来却不知道要写什么了,想来想去终于落笔,将纸张写了个满。
    楚理收到信时已经是暮春了,尉迟已经去了一个月。
    彼时她正处于京城脚下的岳下学堂,这是陈姝和她同办的学堂,收留孤儿和上不起学堂的孩童,
    因为陈姝精通医术,她挂了牌子,帮助妇女看病。
    看到来人送来的信,陈姝挤了挤楚理的肩膀,脸上的笑带着暧昧。
    楚理看着信封上爬虫的字,确定了这是尉迟写的。
    她松了一口气,早就听到前线开战的消息,信封还能送来说明尉迟还好好的,想到这里,看着爬虫样的字,她的心里泛出蜜般的甜。
    走到内屋僻静处,她信手拆开信封,展开纸张,尉迟的字映入眼帘,一张纸被他写了个满,不过字数并不多,占满纸张的是他奇之又奇的笔画,和一个字顶十个字大小的爬虫体。
    若是他人看了定以为这是什么密信,毕竟这大张大合的字眼不说一般人能看懂的。
    楚理看了两眼,依稀辨明出来,上面赫然写着“理理,我想你,你想我吗”
    她阅遍了话本,看多了“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这样的情话。如此直接的话语她还是第一次见,这情话还是她日日盼着的人写的。
    即便如此,楚理还是漾起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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