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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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衬衫纽扣都要斟酌是解开一颗还是两颗。
    郑知夏看向落地镜中捯饬得利落干净的自己,没忍住笑出声。
    林霁一定会嘲笑他隆重得好似要去参加婚礼。
    但他还是这样出了门,路过街口时郑知夏下车走进花店,老板娘坐在柜台后看老港片,缠绵悱恻的配音混杂着揩鼻涕的声音。
    “您好,”郑知夏在不远不近的地方停下,“我想买一束花。”
    头发乱糟糟的女人从平板后探出头,看清郑知夏的那张脸时迅速把翘在椅子上大叉开的腿放下了,她抿了抿唇,招呼的笑容热切而柔和。
    “要买什么花?玫瑰?百合?还是郁金香?还是用现金折的花?我这儿都有的。”
    郑知夏却摇了摇头,指向脚边大红色的旧水桶。
    “我要绣球,不用很多,几枝就好。”
    欢迎许久未见的老朋友而已,用不着太隆重。
    他捧着那小小一扎的绣球出了门,旧报纸的铅字落在指纹下,郑知夏低头瞄了眼,很快地在脑中找出了那个单词的意思。
    ——“apricity”,冬日暖阳。
    一个很林霁的词。
    这让他不由抬头看了眼落拓的天光,浅金色的云层半遮半掩地藏在高楼之后,属于夏天的热度汹涌地奔来,是个很适合久别重逢的天气,连报纸上的单词都有一种宿命式的恰如其分。
    宿命意味着不管分隔了多久,郑知夏总能再见到林霁。
    郑知夏带着那束绣球在机场等了一整个下午,绣球花上被精细地洒了些水,在阳光下显得清丽而惹人注目,他在时间跳动到四点时走出咖啡店,剩了大半的冰拿铁被扔进垃圾桶,他将捧花妥帖地护在臂弯中,穿过人群站在了出口的最前方。
    林霁拖着箱子出来时就看见郑知夏站在最显眼的地方,像是心不在焉的样子抱着手臂,他的视线四处游移,又很快地落在了他的身上。
    这一瞬间,那张原本显得淡漠而无趣的脸陡然鲜活了起来,郑知夏张了张嘴,似乎是对他说了些什么,可惜离得太远,林霁并不能知晓那是什么。
    但他认为是一声“哥”。
    于是他也微笑起来,微微上挑的眼睛半弯着,对郑知夏挥了挥手,于是那个年轻男孩很快地拨开人群朝他走来,林霁在嘈杂的人群里闻见了香根草温暖干燥的气息。
    郑知夏站在林霁面前,一只手背在身后,微微仰着头看向许久未见的故人,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开口说哪一句寒暄。
    现在的林霁有点陌生,样貌还是曾经的模样,端方温润,穿着很合身的西装,浅棕色领带打得齐整,袖口的蓝宝石熠熠生辉,是成熟且稳重的大人模样,和郑知夏记忆里穿着白t恤和牛仔裤的那个好友兼邻居哥哥相差甚远,于是连雀跃都有些生疏,仿佛被放养多年的小狗终于再一次见到了主人。
    直到林霁的喉咙间滚出一声低低的笑,他才终于有了点真切感。
    “郑知夏,你该不会是认不出我了吧?”
    堵在舌根的开场白终于钻了出来,郑知夏也对他笑,圆润的眼和嘴唇一并弯着,是乖顺且懂事的模样。
    “我怎么会认不出?欢迎回来。”
    他顿了顿,才很轻地笑了声:“我还担心你认不出我呢。”
    林霁就无奈地叹了口气,神情也是郑知夏所熟悉的,说:“认不出谁都不会认不到你吧,我们是多好的关系?就算十年不回来,我也能一眼就把你从人群里找出来。”
    这么说话的林霁倒是让郑知夏少了许多的生疏,可他依然有些无措的局促,那只藏在背后的手终于伸到林霁面前,白绣球正漂漂亮亮地躺在旧报纸间。
    郑知夏对他眨了眨眼,有些俏皮:“给你的见面礼。”
    跟欢迎姑娘似的,林霁接过捧花,礼貌地点头赞美:“我很喜欢。”
    接着顿了顿,才笑着问:“不会是女朋友出的主意吧?”
    “怎么会,”郑知夏的语气有玩笑得些夸张,“我这些年连姑娘的手都没摸过。”
    于是林霁就用新奇且轻松的眼神打量他,调侃地笑:“不会吧?知夏不是一直都很受女孩子欢迎吗?”
    “受欢迎和谈女朋友是两回事,我又不喜欢她们。”
    郑知夏撇撇嘴,对这句话表达了自己的嫌弃,而后熟稔地走到林霁身侧,抬手搭上男人的肩。
    “走吧,我们到车上再继续聊。”
    “好。”
    林霁也抬手拍了拍他的脊背,亲热得恰到好处,是一位多年未见的合格老友。
    郑知夏垂下眼,又很快地抬起头微笑,林霁任由他搭着自己的肩,又笑着问:“那你这几年都在忙什么?”
    “上学啊。”
    郑知夏说得理直气壮,掰着手指一桩桩地跟他数:“要上专业课,还要参加学生会活动,假期要被我爸带去公司当免费劳工……我很忙的。”
    林霁微笑着,表情有些纵容:“那休息的时候呢?”
    “这个嘛——”
    郑知夏故意拖长尾音,用亮晶晶的,如小狗一般的眼睛和他对视着。
    “休息的时候,我都在想哥你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啊。”
    作者有话说:
    郑知夏:没关系的,林霁只是太久没见我了,生疏一点很正常,努力贴贴!(耶耶傻笑.jpg) ↑返回顶部↑
    连衬衫纽扣都要斟酌是解开一颗还是两颗。
    郑知夏看向落地镜中捯饬得利落干净的自己,没忍住笑出声。
    林霁一定会嘲笑他隆重得好似要去参加婚礼。
    但他还是这样出了门,路过街口时郑知夏下车走进花店,老板娘坐在柜台后看老港片,缠绵悱恻的配音混杂着揩鼻涕的声音。
    “您好,”郑知夏在不远不近的地方停下,“我想买一束花。”
    头发乱糟糟的女人从平板后探出头,看清郑知夏的那张脸时迅速把翘在椅子上大叉开的腿放下了,她抿了抿唇,招呼的笑容热切而柔和。
    “要买什么花?玫瑰?百合?还是郁金香?还是用现金折的花?我这儿都有的。”
    郑知夏却摇了摇头,指向脚边大红色的旧水桶。
    “我要绣球,不用很多,几枝就好。”
    欢迎许久未见的老朋友而已,用不着太隆重。
    他捧着那小小一扎的绣球出了门,旧报纸的铅字落在指纹下,郑知夏低头瞄了眼,很快地在脑中找出了那个单词的意思。
    ——“apricity”,冬日暖阳。
    一个很林霁的词。
    这让他不由抬头看了眼落拓的天光,浅金色的云层半遮半掩地藏在高楼之后,属于夏天的热度汹涌地奔来,是个很适合久别重逢的天气,连报纸上的单词都有一种宿命式的恰如其分。
    宿命意味着不管分隔了多久,郑知夏总能再见到林霁。
    郑知夏带着那束绣球在机场等了一整个下午,绣球花上被精细地洒了些水,在阳光下显得清丽而惹人注目,他在时间跳动到四点时走出咖啡店,剩了大半的冰拿铁被扔进垃圾桶,他将捧花妥帖地护在臂弯中,穿过人群站在了出口的最前方。
    林霁拖着箱子出来时就看见郑知夏站在最显眼的地方,像是心不在焉的样子抱着手臂,他的视线四处游移,又很快地落在了他的身上。
    这一瞬间,那张原本显得淡漠而无趣的脸陡然鲜活了起来,郑知夏张了张嘴,似乎是对他说了些什么,可惜离得太远,林霁并不能知晓那是什么。
    但他认为是一声“哥”。
    于是他也微笑起来,微微上挑的眼睛半弯着,对郑知夏挥了挥手,于是那个年轻男孩很快地拨开人群朝他走来,林霁在嘈杂的人群里闻见了香根草温暖干燥的气息。
    郑知夏站在林霁面前,一只手背在身后,微微仰着头看向许久未见的故人,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开口说哪一句寒暄。
    现在的林霁有点陌生,样貌还是曾经的模样,端方温润,穿着很合身的西装,浅棕色领带打得齐整,袖口的蓝宝石熠熠生辉,是成熟且稳重的大人模样,和郑知夏记忆里穿着白t恤和牛仔裤的那个好友兼邻居哥哥相差甚远,于是连雀跃都有些生疏,仿佛被放养多年的小狗终于再一次见到了主人。
    直到林霁的喉咙间滚出一声低低的笑,他才终于有了点真切感。
    “郑知夏,你该不会是认不出我了吧?”
    堵在舌根的开场白终于钻了出来,郑知夏也对他笑,圆润的眼和嘴唇一并弯着,是乖顺且懂事的模样。
    “我怎么会认不出?欢迎回来。”
    他顿了顿,才很轻地笑了声:“我还担心你认不出我呢。”
    林霁就无奈地叹了口气,神情也是郑知夏所熟悉的,说:“认不出谁都不会认不到你吧,我们是多好的关系?就算十年不回来,我也能一眼就把你从人群里找出来。”
    这么说话的林霁倒是让郑知夏少了许多的生疏,可他依然有些无措的局促,那只藏在背后的手终于伸到林霁面前,白绣球正漂漂亮亮地躺在旧报纸间。
    郑知夏对他眨了眨眼,有些俏皮:“给你的见面礼。”
    跟欢迎姑娘似的,林霁接过捧花,礼貌地点头赞美:“我很喜欢。”
    接着顿了顿,才笑着问:“不会是女朋友出的主意吧?”
    “怎么会,”郑知夏的语气有玩笑得些夸张,“我这些年连姑娘的手都没摸过。”
    于是林霁就用新奇且轻松的眼神打量他,调侃地笑:“不会吧?知夏不是一直都很受女孩子欢迎吗?”
    “受欢迎和谈女朋友是两回事,我又不喜欢她们。”
    郑知夏撇撇嘴,对这句话表达了自己的嫌弃,而后熟稔地走到林霁身侧,抬手搭上男人的肩。
    “走吧,我们到车上再继续聊。”
    “好。”
    林霁也抬手拍了拍他的脊背,亲热得恰到好处,是一位多年未见的合格老友。
    郑知夏垂下眼,又很快地抬起头微笑,林霁任由他搭着自己的肩,又笑着问:“那你这几年都在忙什么?”
    “上学啊。”
    郑知夏说得理直气壮,掰着手指一桩桩地跟他数:“要上专业课,还要参加学生会活动,假期要被我爸带去公司当免费劳工……我很忙的。”
    林霁微笑着,表情有些纵容:“那休息的时候呢?”
    “这个嘛——”
    郑知夏故意拖长尾音,用亮晶晶的,如小狗一般的眼睛和他对视着。
    “休息的时候,我都在想哥你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啊。”
    作者有话说:
    郑知夏:没关系的,林霁只是太久没见我了,生疏一点很正常,努力贴贴!(耶耶傻笑.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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