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啪。
调羹摔在碗里,发出不轻不重的一声动静,郑知夏似乎被吓了一跳,无措地抬眼看向他,而后勾着嘴角说:“这么着急啊?”
“嗯,”林霁说起这事时平淡至极,“我二十七了,她认为再晚会不太好——怎么用这副表情看着我?”
郑知夏看不见自己的表情,想来是十分难看的,褪去血色的嘴唇习惯性地往上扯,他用微微颤抖的手指捡起调羹,说:“没有,就是没想到那么快。”
他自然而然地抬手喝汤,而后看向林霁,问:“和valina?”
“不出意外的话,是她,”林霁的目光温和而包容,“你不喜欢她吗?”
这都是哪跟哪,郑知夏喝了口茶,说:“没有,她挺好的,你们很相配。”
他攥了攥手掌,指尖有些冰凉,连带着胸膛的苦涩一起占领感官,林霁倒是笑了声,说:“只是合适而已。”
“那肯定比不上初恋相配。”
刚说完他便已经开始后悔——这都在不过脑子地讲什么胡话?
林霁的沉默像是被他戳到了经年都不曾结痂的伤口,郑知夏欲盖弥彰地低咳一声:“我瞎说的。”
他不敢抬眼,握着茶杯的手抬起又放下,几乎有些坐立难安,林霁觉得有趣,笑道:“我知道,你怕什么?又不会揍你。”
郑知夏夸张地地瞪着眼:“好哇,你还想揍我!”
他作势要起身走人,林霁抓住他的手腕,安抚般地摩挲一下,像是主动认输:“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况且,你说的没错。”
郑知夏慢慢抽回手,在桌布的遮掩下摩挲着自己的手腕,笑容被收敛成明显的困惑。
“相配在哪里?我记得她……那个女生,家境普通,成绩也普通,大家都说她配不上你。”
林霁似乎是叹了口气,很释然:“灵魂的相配。那时候年轻,觉得什么金钱家世的太俗,不该出现在感情里,喜欢她,是因为她很有趣,也很有生命力,正好是压力最大的那一年,她在一片灰扑扑的学生中——”
他笑了声,仿佛是为自己的感慨与坦白觉得不好意思。
“最鲜活。”
郑知夏安静地夹菜,直到话音停止才停下,咬肌酸涩喉咙胀痛,抬起眼飞快地笑了下。
“其实我以为,我还算是鲜活的?”
“不一样,”林霁失笑摇头,“这都没有比较性,好了,快吃饭吧。”
郑知夏闷闷噢了声,没有再问,慢吞吞地嚼着排骨,酸涩的味道炸开,他皱着眉,含糊不清地小声说:“今天这做的也太酸了吧。”
“有吗?”林霁也尝了一块,“我觉得还好,跟以前的味道差不多。”
“那大概是我的味觉出问题了。”
郑知夏笑了笑,仍旧微微皱着眉,无能为力地感受着酸涩感在胸膛和口腔中横冲直撞。
原来同样的鲜活,在同一个人眼中也是不同的。
他突然感觉到了习以为常的迷茫,那是在青春期每一个辗转反侧的深夜里都不曾想通的疑问,至今都没能得到解答。
好看不行,听话不行,相似不行,能让他感到轻松愉快也不行。
喜欢是世界上最难解释的命题。
……
邓明城一条腿搭在沙发上,端着酒杯啧啧叹气。
“你这是上班上出怨气了?这么玩命地喝。”
桌上摆的酒瓶密密麻麻——大半是进了郑知夏腹中,红的白的混着喝,现在轮到了威士忌,他看得咋舌,其他人则碍于那股颓丧冷厉的气场不敢接近,不远不近地坐在不远处聊天。
邓明城等了片刻,又啧了声。
“咋回事啊?半死不活的,被你爸训自闭了?”
“没有,”郑知夏的声音很淡漠,“失恋。”
“嚯,你骗谁呢,”邓明城笑着挑眉,“恋都没恋过,失的哪门子?不会是分手后发现自己爱裴如许爱得不可自拔了吧?”
怪恶心的,郑知夏无语道:“别膈应人,你到底喝不喝?那一杯端在手上看半小时了。”
邓明城立即仰头一饮而尽,反手翻过杯子抖了抖,示意自己喝得十分干净。
“我说真的,你这几天都不对劲,那天本来说好了来谈正事,结果你全程就没说超过十句话,净逮着我的私人酒柜霍霍,别说,真跟失恋了有点像。”
郑知夏支着额,在昏沉醉意中眯眼侧脸,说:“你就说正事有没有解决吧。”
“谁跟你聊这个了,”邓明城坐到他身边,“哥们又不是掉到钱眼里去了,关心你一下不行吗?”
郑知夏深深地吸气,鼻音略重,哼哼地笑:“我看你是想找笑话吧?”
邓明城朝他摊手,无辜喊冤:“我怎么可能是这种人!你不信的话,给你上点实际的?”
多年交情让郑知夏默契地理解了他的意思,短暂的沉默后,他点点头,仰头靠在沙发上,昏暗暧昧的灯光从头顶落下,旁边有人在和漂亮女孩玩游戏,雪白大腿和卡其色工装裤挨在一块,脚踝已经暧昧地勾缠在一起。
他感到了熟悉的荒谬与不可救药感——为旁人,也为自己。
和林霁不同,郑知夏天生就明白自己爱纸醉金迷,爱低级快感,爱放纵欲望,更爱用移情解决失意。恶劣的基因组成他的躯体和灵魂,好在喜欢坚持这点是为数不多的优良品德。 ↑返回顶部↑
调羹摔在碗里,发出不轻不重的一声动静,郑知夏似乎被吓了一跳,无措地抬眼看向他,而后勾着嘴角说:“这么着急啊?”
“嗯,”林霁说起这事时平淡至极,“我二十七了,她认为再晚会不太好——怎么用这副表情看着我?”
郑知夏看不见自己的表情,想来是十分难看的,褪去血色的嘴唇习惯性地往上扯,他用微微颤抖的手指捡起调羹,说:“没有,就是没想到那么快。”
他自然而然地抬手喝汤,而后看向林霁,问:“和valina?”
“不出意外的话,是她,”林霁的目光温和而包容,“你不喜欢她吗?”
这都是哪跟哪,郑知夏喝了口茶,说:“没有,她挺好的,你们很相配。”
他攥了攥手掌,指尖有些冰凉,连带着胸膛的苦涩一起占领感官,林霁倒是笑了声,说:“只是合适而已。”
“那肯定比不上初恋相配。”
刚说完他便已经开始后悔——这都在不过脑子地讲什么胡话?
林霁的沉默像是被他戳到了经年都不曾结痂的伤口,郑知夏欲盖弥彰地低咳一声:“我瞎说的。”
他不敢抬眼,握着茶杯的手抬起又放下,几乎有些坐立难安,林霁觉得有趣,笑道:“我知道,你怕什么?又不会揍你。”
郑知夏夸张地地瞪着眼:“好哇,你还想揍我!”
他作势要起身走人,林霁抓住他的手腕,安抚般地摩挲一下,像是主动认输:“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况且,你说的没错。”
郑知夏慢慢抽回手,在桌布的遮掩下摩挲着自己的手腕,笑容被收敛成明显的困惑。
“相配在哪里?我记得她……那个女生,家境普通,成绩也普通,大家都说她配不上你。”
林霁似乎是叹了口气,很释然:“灵魂的相配。那时候年轻,觉得什么金钱家世的太俗,不该出现在感情里,喜欢她,是因为她很有趣,也很有生命力,正好是压力最大的那一年,她在一片灰扑扑的学生中——”
他笑了声,仿佛是为自己的感慨与坦白觉得不好意思。
“最鲜活。”
郑知夏安静地夹菜,直到话音停止才停下,咬肌酸涩喉咙胀痛,抬起眼飞快地笑了下。
“其实我以为,我还算是鲜活的?”
“不一样,”林霁失笑摇头,“这都没有比较性,好了,快吃饭吧。”
郑知夏闷闷噢了声,没有再问,慢吞吞地嚼着排骨,酸涩的味道炸开,他皱着眉,含糊不清地小声说:“今天这做的也太酸了吧。”
“有吗?”林霁也尝了一块,“我觉得还好,跟以前的味道差不多。”
“那大概是我的味觉出问题了。”
郑知夏笑了笑,仍旧微微皱着眉,无能为力地感受着酸涩感在胸膛和口腔中横冲直撞。
原来同样的鲜活,在同一个人眼中也是不同的。
他突然感觉到了习以为常的迷茫,那是在青春期每一个辗转反侧的深夜里都不曾想通的疑问,至今都没能得到解答。
好看不行,听话不行,相似不行,能让他感到轻松愉快也不行。
喜欢是世界上最难解释的命题。
……
邓明城一条腿搭在沙发上,端着酒杯啧啧叹气。
“你这是上班上出怨气了?这么玩命地喝。”
桌上摆的酒瓶密密麻麻——大半是进了郑知夏腹中,红的白的混着喝,现在轮到了威士忌,他看得咋舌,其他人则碍于那股颓丧冷厉的气场不敢接近,不远不近地坐在不远处聊天。
邓明城等了片刻,又啧了声。
“咋回事啊?半死不活的,被你爸训自闭了?”
“没有,”郑知夏的声音很淡漠,“失恋。”
“嚯,你骗谁呢,”邓明城笑着挑眉,“恋都没恋过,失的哪门子?不会是分手后发现自己爱裴如许爱得不可自拔了吧?”
怪恶心的,郑知夏无语道:“别膈应人,你到底喝不喝?那一杯端在手上看半小时了。”
邓明城立即仰头一饮而尽,反手翻过杯子抖了抖,示意自己喝得十分干净。
“我说真的,你这几天都不对劲,那天本来说好了来谈正事,结果你全程就没说超过十句话,净逮着我的私人酒柜霍霍,别说,真跟失恋了有点像。”
郑知夏支着额,在昏沉醉意中眯眼侧脸,说:“你就说正事有没有解决吧。”
“谁跟你聊这个了,”邓明城坐到他身边,“哥们又不是掉到钱眼里去了,关心你一下不行吗?”
郑知夏深深地吸气,鼻音略重,哼哼地笑:“我看你是想找笑话吧?”
邓明城朝他摊手,无辜喊冤:“我怎么可能是这种人!你不信的话,给你上点实际的?”
多年交情让郑知夏默契地理解了他的意思,短暂的沉默后,他点点头,仰头靠在沙发上,昏暗暧昧的灯光从头顶落下,旁边有人在和漂亮女孩玩游戏,雪白大腿和卡其色工装裤挨在一块,脚踝已经暧昧地勾缠在一起。
他感到了熟悉的荒谬与不可救药感——为旁人,也为自己。
和林霁不同,郑知夏天生就明白自己爱纸醉金迷,爱低级快感,爱放纵欲望,更爱用移情解决失意。恶劣的基因组成他的躯体和灵魂,好在喜欢坚持这点是为数不多的优良品德。 ↑返回顶部↑
啪。
调羹摔在碗里,发出不轻不重的一声动静,郑知夏似乎被吓了一跳,无措地抬眼看向他,而后勾着嘴角说:“这么着急啊?”
“嗯,”林霁说起这事时平淡至极,“我二十七了,她认为再晚会不太好——怎么用这副表情看着我?”
郑知夏看不见自己的表情,想来是十分难看的,褪去血色的嘴唇习惯性地往上扯,他用微微颤抖的手指捡起调羹,说:“没有,就是没想到那么快。”
他自然而然地抬手喝汤,而后看向林霁,问:“和valina?”
“不出意外的话,是她,”林霁的目光温和而包容,“你不喜欢她吗?”
这都是哪跟哪,郑知夏喝了口茶,说:“没有,她挺好的,你们很相配。”
他攥了攥手掌,指尖有些冰凉,连带着胸膛的苦涩一起占领感官,林霁倒是笑了声,说:“只是合适而已。”
“那肯定比不上初恋相配。”
刚说完他便已经开始后悔——这都在不过脑子地讲什么胡话?
林霁的沉默像是被他戳到了经年都不曾结痂的伤口,郑知夏欲盖弥彰地低咳一声:“我瞎说的。”
他不敢抬眼,握着茶杯的手抬起又放下,几乎有些坐立难安,林霁觉得有趣,笑道:“我知道,你怕什么?又不会揍你。”
郑知夏夸张地地瞪着眼:“好哇,你还想揍我!”
他作势要起身走人,林霁抓住他的手腕,安抚般地摩挲一下,像是主动认输:“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况且,你说的没错。”
郑知夏慢慢抽回手,在桌布的遮掩下摩挲着自己的手腕,笑容被收敛成明显的困惑。
“相配在哪里?我记得她……那个女生,家境普通,成绩也普通,大家都说她配不上你。”
林霁似乎是叹了口气,很释然:“灵魂的相配。那时候年轻,觉得什么金钱家世的太俗,不该出现在感情里,喜欢她,是因为她很有趣,也很有生命力,正好是压力最大的那一年,她在一片灰扑扑的学生中——”
他笑了声,仿佛是为自己的感慨与坦白觉得不好意思。
“最鲜活。”
郑知夏安静地夹菜,直到话音停止才停下,咬肌酸涩喉咙胀痛,抬起眼飞快地笑了下。
“其实我以为,我还算是鲜活的?”
“不一样,”林霁失笑摇头,“这都没有比较性,好了,快吃饭吧。”
郑知夏闷闷噢了声,没有再问,慢吞吞地嚼着排骨,酸涩的味道炸开,他皱着眉,含糊不清地小声说:“今天这做的也太酸了吧。”
“有吗?”林霁也尝了一块,“我觉得还好,跟以前的味道差不多。”
“那大概是我的味觉出问题了。”
郑知夏笑了笑,仍旧微微皱着眉,无能为力地感受着酸涩感在胸膛和口腔中横冲直撞。
原来同样的鲜活,在同一个人眼中也是不同的。
他突然感觉到了习以为常的迷茫,那是在青春期每一个辗转反侧的深夜里都不曾想通的疑问,至今都没能得到解答。
好看不行,听话不行,相似不行,能让他感到轻松愉快也不行。
喜欢是世界上最难解释的命题。
……
邓明城一条腿搭在沙发上,端着酒杯啧啧叹气。
“你这是上班上出怨气了?这么玩命地喝。”
桌上摆的酒瓶密密麻麻——大半是进了郑知夏腹中,红的白的混着喝,现在轮到了威士忌,他看得咋舌,其他人则碍于那股颓丧冷厉的气场不敢接近,不远不近地坐在不远处聊天。
邓明城等了片刻,又啧了声。
“咋回事啊?半死不活的,被你爸训自闭了?”
“没有,”郑知夏的声音很淡漠,“失恋。”
“嚯,你骗谁呢,”邓明城笑着挑眉,“恋都没恋过,失的哪门子?不会是分手后发现自己爱裴如许爱得不可自拔了吧?”
怪恶心的,郑知夏无语道:“别膈应人,你到底喝不喝?那一杯端在手上看半小时了。”
邓明城立即仰头一饮而尽,反手翻过杯子抖了抖,示意自己喝得十分干净。
“我说真的,你这几天都不对劲,那天本来说好了来谈正事,结果你全程就没说超过十句话,净逮着我的私人酒柜霍霍,别说,真跟失恋了有点像。”
郑知夏支着额,在昏沉醉意中眯眼侧脸,说:“你就说正事有没有解决吧。”
“谁跟你聊这个了,”邓明城坐到他身边,“哥们又不是掉到钱眼里去了,关心你一下不行吗?”
郑知夏深深地吸气,鼻音略重,哼哼地笑:“我看你是想找笑话吧?”
邓明城朝他摊手,无辜喊冤:“我怎么可能是这种人!你不信的话,给你上点实际的?”
多年交情让郑知夏默契地理解了他的意思,短暂的沉默后,他点点头,仰头靠在沙发上,昏暗暧昧的灯光从头顶落下,旁边有人在和漂亮女孩玩游戏,雪白大腿和卡其色工装裤挨在一块,脚踝已经暧昧地勾缠在一起。
他感到了熟悉的荒谬与不可救药感——为旁人,也为自己。
和林霁不同,郑知夏天生就明白自己爱纸醉金迷,爱低级快感,爱放纵欲望,更爱用移情解决失意。恶劣的基因组成他的躯体和灵魂,好在喜欢坚持这点是为数不多的优良品德。
调羹摔在碗里,发出不轻不重的一声动静,郑知夏似乎被吓了一跳,无措地抬眼看向他,而后勾着嘴角说:“这么着急啊?”
“嗯,”林霁说起这事时平淡至极,“我二十七了,她认为再晚会不太好——怎么用这副表情看着我?”
郑知夏看不见自己的表情,想来是十分难看的,褪去血色的嘴唇习惯性地往上扯,他用微微颤抖的手指捡起调羹,说:“没有,就是没想到那么快。”
他自然而然地抬手喝汤,而后看向林霁,问:“和valina?”
“不出意外的话,是她,”林霁的目光温和而包容,“你不喜欢她吗?”
这都是哪跟哪,郑知夏喝了口茶,说:“没有,她挺好的,你们很相配。”
他攥了攥手掌,指尖有些冰凉,连带着胸膛的苦涩一起占领感官,林霁倒是笑了声,说:“只是合适而已。”
“那肯定比不上初恋相配。”
刚说完他便已经开始后悔——这都在不过脑子地讲什么胡话?
林霁的沉默像是被他戳到了经年都不曾结痂的伤口,郑知夏欲盖弥彰地低咳一声:“我瞎说的。”
他不敢抬眼,握着茶杯的手抬起又放下,几乎有些坐立难安,林霁觉得有趣,笑道:“我知道,你怕什么?又不会揍你。”
郑知夏夸张地地瞪着眼:“好哇,你还想揍我!”
他作势要起身走人,林霁抓住他的手腕,安抚般地摩挲一下,像是主动认输:“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况且,你说的没错。”
郑知夏慢慢抽回手,在桌布的遮掩下摩挲着自己的手腕,笑容被收敛成明显的困惑。
“相配在哪里?我记得她……那个女生,家境普通,成绩也普通,大家都说她配不上你。”
林霁似乎是叹了口气,很释然:“灵魂的相配。那时候年轻,觉得什么金钱家世的太俗,不该出现在感情里,喜欢她,是因为她很有趣,也很有生命力,正好是压力最大的那一年,她在一片灰扑扑的学生中——”
他笑了声,仿佛是为自己的感慨与坦白觉得不好意思。
“最鲜活。”
郑知夏安静地夹菜,直到话音停止才停下,咬肌酸涩喉咙胀痛,抬起眼飞快地笑了下。
“其实我以为,我还算是鲜活的?”
“不一样,”林霁失笑摇头,“这都没有比较性,好了,快吃饭吧。”
郑知夏闷闷噢了声,没有再问,慢吞吞地嚼着排骨,酸涩的味道炸开,他皱着眉,含糊不清地小声说:“今天这做的也太酸了吧。”
“有吗?”林霁也尝了一块,“我觉得还好,跟以前的味道差不多。”
“那大概是我的味觉出问题了。”
郑知夏笑了笑,仍旧微微皱着眉,无能为力地感受着酸涩感在胸膛和口腔中横冲直撞。
原来同样的鲜活,在同一个人眼中也是不同的。
他突然感觉到了习以为常的迷茫,那是在青春期每一个辗转反侧的深夜里都不曾想通的疑问,至今都没能得到解答。
好看不行,听话不行,相似不行,能让他感到轻松愉快也不行。
喜欢是世界上最难解释的命题。
……
邓明城一条腿搭在沙发上,端着酒杯啧啧叹气。
“你这是上班上出怨气了?这么玩命地喝。”
桌上摆的酒瓶密密麻麻——大半是进了郑知夏腹中,红的白的混着喝,现在轮到了威士忌,他看得咋舌,其他人则碍于那股颓丧冷厉的气场不敢接近,不远不近地坐在不远处聊天。
邓明城等了片刻,又啧了声。
“咋回事啊?半死不活的,被你爸训自闭了?”
“没有,”郑知夏的声音很淡漠,“失恋。”
“嚯,你骗谁呢,”邓明城笑着挑眉,“恋都没恋过,失的哪门子?不会是分手后发现自己爱裴如许爱得不可自拔了吧?”
怪恶心的,郑知夏无语道:“别膈应人,你到底喝不喝?那一杯端在手上看半小时了。”
邓明城立即仰头一饮而尽,反手翻过杯子抖了抖,示意自己喝得十分干净。
“我说真的,你这几天都不对劲,那天本来说好了来谈正事,结果你全程就没说超过十句话,净逮着我的私人酒柜霍霍,别说,真跟失恋了有点像。”
郑知夏支着额,在昏沉醉意中眯眼侧脸,说:“你就说正事有没有解决吧。”
“谁跟你聊这个了,”邓明城坐到他身边,“哥们又不是掉到钱眼里去了,关心你一下不行吗?”
郑知夏深深地吸气,鼻音略重,哼哼地笑:“我看你是想找笑话吧?”
邓明城朝他摊手,无辜喊冤:“我怎么可能是这种人!你不信的话,给你上点实际的?”
多年交情让郑知夏默契地理解了他的意思,短暂的沉默后,他点点头,仰头靠在沙发上,昏暗暧昧的灯光从头顶落下,旁边有人在和漂亮女孩玩游戏,雪白大腿和卡其色工装裤挨在一块,脚踝已经暧昧地勾缠在一起。
他感到了熟悉的荒谬与不可救药感——为旁人,也为自己。
和林霁不同,郑知夏天生就明白自己爱纸醉金迷,爱低级快感,爱放纵欲望,更爱用移情解决失意。恶劣的基因组成他的躯体和灵魂,好在喜欢坚持这点是为数不多的优良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