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他这两年总会产生类似的幻想——或许哪一天的街道转角撞上熟悉的身影,又或许哪次应酬完的醉意中看见路灯下站着等待自己的那个人,更不遑论每一次碰见邓明城,他都要问一次郑知夏的去向。
可邓明城每一次的回复都很一致:不清楚,不知道,很久没有联系了。
还有我以为你会知道。
每一次的臆想都是不可能的幻梦,他是靠着想象的希冀麻木度日的提线木偶。
助理示意他回来继续主持会议,临近结束时低声道:“今晚陈局约您吃饭,在思心斋订了包间。”
“我知道了。”
林霁在晚上七点离开公司,包厢内觥筹交错,吹捧劝酒的话络绎不绝,他陪着喝了不少,好不容易散场时他竟然也有些头晕,助理领着他往外走,繁华夜色下街道寂静,远处停着一辆熟悉的黑色轿车。
是邓明城。
今天倒是有些太凑巧了,他想着,转头便看见邓明城被施嬅搀扶着走出来,视线对上一瞬,他朝走去。
“你也来这里吃饭?”
邓明城醉醺醺地眯着眼,咧嘴一笑。
“是啊,我老婆说想吃嘛,这里的叉烧做得一绝!”
“这样,”林霁微微颔首,“不如……我送你们一程?”
“不劳烦您,”施嬅冷淡而礼貌,“我没喝酒,能开车。”
林霁没有坚持,站在原地目送他们上车离开,脑中却开始流淌起莫名其妙的思绪。
思心斋通常是请人吃饭和应酬时才会选择的地方,而邓明城醉成这样,不太可能是自己喝的。
——那么,陪邓明城喝酒的人是谁?
他眯了眯眼,转身上车。
“先不回去。”
林霁报出一个助理很熟悉的地址,位于大学城附近的单身公寓,精确到了具体的楼栋。
“去那里看看。”
作者有话说:
其实知夏是为爱做0呢(。)
第45章 正常关系
助理姓周,叫周皓,林霁还没自己出来创业时就跟着做事了,这些年勤勤恳恳陪着林霁当工作狂,几乎是全年无休,好不容易混到现在这地位,也能算作人生赢家,老板事情少给的多,不需要参加乱七八糟的灯红酒绿,还有时间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
唯一需要注意的大概只有老板的怪癖——喝了酒不回家,开车绕着大学城转圈,夜色喧嚣,他载着林霁,觉得自己像是游历在人群外的孤寂幽灵,那栋高级公寓每一天都灯火通明,他曾站在路灯下抽过很多根烟,也曾好奇地仰望过几次,暗暗好奇林霁等待的是哪一处灯火中的人从楼上走下来。
但整整五年,他都没有等到过那个答案。
车停下,周皓识趣地下去抽烟,夏夜蚊虫多,他边跺脚边在草丛边踱步,大学城附近几乎都是年轻人,是不是便有人在路过时好奇地打量这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直到街道渐渐变得寂寥,车窗终于摇下来一些。
“回去了。”
林霁俊美却淡漠的侧脸模糊在夜色中,他应了声,上车前下意识抬头往前看了眼,一个棕色卷发的混英俊青年从大门处走出来,脚步轻快得像一曲夏日的歌。
“是往右边走吗?”他在打电话,表情很鲜活,“可是右边离导航远很多诶……”
他甜蜜,活泼,生机勃勃,就这么路过半开的车窗,林霁收回视线,平淡的眉眼微微一动,像半截失败的笑意。
好熟悉的笑容,却不是熟悉的人。
助理转动方向盘驶离这条街道,原先的公寓楼中走出一道身影,黑衬衫解开两颗扣子,挑染的银发在灯下显得十分惹人注目,他拿着手机,低垂的眉眼含着温柔轻松的笑意。
“马上到,你别乱走,找个椅子坐着。”
“都说了等我两分钟,这么着急干什么?”
郑知夏转身,和那辆车背道而驰,另一边车窗缓慢合上,空调冷风将残存的酒气催发得昏昏沉沉,林霁闭上眼,思绪再一次飘向似乎很漫长的时间之前——即便只是五年。
五十五个月,一千六百多天,岁月恒定地流淌,像河流,像吞噬一切的饕餮巨兽,留下的吉光片羽便愈发深刻,林霁总是沉思,一遍遍让郑知夏在自己的记忆中长大、
因此被刻意掩盖的细节便慢慢清晰起来,譬如十八岁那年的教学楼角落,夏天闷热的阳光中他坐在楼梯上,听郑知夏边看书边哼歌,偶有长风穿过,惊掠一地光影,窗外的树叶摇曳作响,竟是他漫长年少光阴中印象最深刻的一幕。
后来林霁找到了那首歌,郑知夏最喜欢的那段无意义哼唱铺陈在那日深重寒冷的夜色和飞雪中,成为一柄锈迹斑斑的刀刃。
——52秒钟的哼唱,藏着一句话。
“我喜欢你呀,你知道吗?”
你知道吗?
车停下,林霁睁开眼,温声道:“辛苦了,你今晚好好休息,明天晚些来。”
周皓道了声谢,又问:“您这个月底的机票,什么时候订?”
“不用,过了这个月再看。”
邓明城的婚礼就在月底。
……
周末时林霁回了趟家,客厅里坐着两个陌生女人陪着林夫人喝茶,柔顺的卷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兴致缺缺地转头,又被叫住。
“回家啦?来,坐着陪我聊会天。” ↑返回顶部↑
可邓明城每一次的回复都很一致:不清楚,不知道,很久没有联系了。
还有我以为你会知道。
每一次的臆想都是不可能的幻梦,他是靠着想象的希冀麻木度日的提线木偶。
助理示意他回来继续主持会议,临近结束时低声道:“今晚陈局约您吃饭,在思心斋订了包间。”
“我知道了。”
林霁在晚上七点离开公司,包厢内觥筹交错,吹捧劝酒的话络绎不绝,他陪着喝了不少,好不容易散场时他竟然也有些头晕,助理领着他往外走,繁华夜色下街道寂静,远处停着一辆熟悉的黑色轿车。
是邓明城。
今天倒是有些太凑巧了,他想着,转头便看见邓明城被施嬅搀扶着走出来,视线对上一瞬,他朝走去。
“你也来这里吃饭?”
邓明城醉醺醺地眯着眼,咧嘴一笑。
“是啊,我老婆说想吃嘛,这里的叉烧做得一绝!”
“这样,”林霁微微颔首,“不如……我送你们一程?”
“不劳烦您,”施嬅冷淡而礼貌,“我没喝酒,能开车。”
林霁没有坚持,站在原地目送他们上车离开,脑中却开始流淌起莫名其妙的思绪。
思心斋通常是请人吃饭和应酬时才会选择的地方,而邓明城醉成这样,不太可能是自己喝的。
——那么,陪邓明城喝酒的人是谁?
他眯了眯眼,转身上车。
“先不回去。”
林霁报出一个助理很熟悉的地址,位于大学城附近的单身公寓,精确到了具体的楼栋。
“去那里看看。”
作者有话说:
其实知夏是为爱做0呢(。)
第45章 正常关系
助理姓周,叫周皓,林霁还没自己出来创业时就跟着做事了,这些年勤勤恳恳陪着林霁当工作狂,几乎是全年无休,好不容易混到现在这地位,也能算作人生赢家,老板事情少给的多,不需要参加乱七八糟的灯红酒绿,还有时间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
唯一需要注意的大概只有老板的怪癖——喝了酒不回家,开车绕着大学城转圈,夜色喧嚣,他载着林霁,觉得自己像是游历在人群外的孤寂幽灵,那栋高级公寓每一天都灯火通明,他曾站在路灯下抽过很多根烟,也曾好奇地仰望过几次,暗暗好奇林霁等待的是哪一处灯火中的人从楼上走下来。
但整整五年,他都没有等到过那个答案。
车停下,周皓识趣地下去抽烟,夏夜蚊虫多,他边跺脚边在草丛边踱步,大学城附近几乎都是年轻人,是不是便有人在路过时好奇地打量这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直到街道渐渐变得寂寥,车窗终于摇下来一些。
“回去了。”
林霁俊美却淡漠的侧脸模糊在夜色中,他应了声,上车前下意识抬头往前看了眼,一个棕色卷发的混英俊青年从大门处走出来,脚步轻快得像一曲夏日的歌。
“是往右边走吗?”他在打电话,表情很鲜活,“可是右边离导航远很多诶……”
他甜蜜,活泼,生机勃勃,就这么路过半开的车窗,林霁收回视线,平淡的眉眼微微一动,像半截失败的笑意。
好熟悉的笑容,却不是熟悉的人。
助理转动方向盘驶离这条街道,原先的公寓楼中走出一道身影,黑衬衫解开两颗扣子,挑染的银发在灯下显得十分惹人注目,他拿着手机,低垂的眉眼含着温柔轻松的笑意。
“马上到,你别乱走,找个椅子坐着。”
“都说了等我两分钟,这么着急干什么?”
郑知夏转身,和那辆车背道而驰,另一边车窗缓慢合上,空调冷风将残存的酒气催发得昏昏沉沉,林霁闭上眼,思绪再一次飘向似乎很漫长的时间之前——即便只是五年。
五十五个月,一千六百多天,岁月恒定地流淌,像河流,像吞噬一切的饕餮巨兽,留下的吉光片羽便愈发深刻,林霁总是沉思,一遍遍让郑知夏在自己的记忆中长大、
因此被刻意掩盖的细节便慢慢清晰起来,譬如十八岁那年的教学楼角落,夏天闷热的阳光中他坐在楼梯上,听郑知夏边看书边哼歌,偶有长风穿过,惊掠一地光影,窗外的树叶摇曳作响,竟是他漫长年少光阴中印象最深刻的一幕。
后来林霁找到了那首歌,郑知夏最喜欢的那段无意义哼唱铺陈在那日深重寒冷的夜色和飞雪中,成为一柄锈迹斑斑的刀刃。
——52秒钟的哼唱,藏着一句话。
“我喜欢你呀,你知道吗?”
你知道吗?
车停下,林霁睁开眼,温声道:“辛苦了,你今晚好好休息,明天晚些来。”
周皓道了声谢,又问:“您这个月底的机票,什么时候订?”
“不用,过了这个月再看。”
邓明城的婚礼就在月底。
……
周末时林霁回了趟家,客厅里坐着两个陌生女人陪着林夫人喝茶,柔顺的卷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兴致缺缺地转头,又被叫住。
“回家啦?来,坐着陪我聊会天。” ↑返回顶部↑
他这两年总会产生类似的幻想——或许哪一天的街道转角撞上熟悉的身影,又或许哪次应酬完的醉意中看见路灯下站着等待自己的那个人,更不遑论每一次碰见邓明城,他都要问一次郑知夏的去向。
可邓明城每一次的回复都很一致:不清楚,不知道,很久没有联系了。
还有我以为你会知道。
每一次的臆想都是不可能的幻梦,他是靠着想象的希冀麻木度日的提线木偶。
助理示意他回来继续主持会议,临近结束时低声道:“今晚陈局约您吃饭,在思心斋订了包间。”
“我知道了。”
林霁在晚上七点离开公司,包厢内觥筹交错,吹捧劝酒的话络绎不绝,他陪着喝了不少,好不容易散场时他竟然也有些头晕,助理领着他往外走,繁华夜色下街道寂静,远处停着一辆熟悉的黑色轿车。
是邓明城。
今天倒是有些太凑巧了,他想着,转头便看见邓明城被施嬅搀扶着走出来,视线对上一瞬,他朝走去。
“你也来这里吃饭?”
邓明城醉醺醺地眯着眼,咧嘴一笑。
“是啊,我老婆说想吃嘛,这里的叉烧做得一绝!”
“这样,”林霁微微颔首,“不如……我送你们一程?”
“不劳烦您,”施嬅冷淡而礼貌,“我没喝酒,能开车。”
林霁没有坚持,站在原地目送他们上车离开,脑中却开始流淌起莫名其妙的思绪。
思心斋通常是请人吃饭和应酬时才会选择的地方,而邓明城醉成这样,不太可能是自己喝的。
——那么,陪邓明城喝酒的人是谁?
他眯了眯眼,转身上车。
“先不回去。”
林霁报出一个助理很熟悉的地址,位于大学城附近的单身公寓,精确到了具体的楼栋。
“去那里看看。”
作者有话说:
其实知夏是为爱做0呢(。)
第45章 正常关系
助理姓周,叫周皓,林霁还没自己出来创业时就跟着做事了,这些年勤勤恳恳陪着林霁当工作狂,几乎是全年无休,好不容易混到现在这地位,也能算作人生赢家,老板事情少给的多,不需要参加乱七八糟的灯红酒绿,还有时间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
唯一需要注意的大概只有老板的怪癖——喝了酒不回家,开车绕着大学城转圈,夜色喧嚣,他载着林霁,觉得自己像是游历在人群外的孤寂幽灵,那栋高级公寓每一天都灯火通明,他曾站在路灯下抽过很多根烟,也曾好奇地仰望过几次,暗暗好奇林霁等待的是哪一处灯火中的人从楼上走下来。
但整整五年,他都没有等到过那个答案。
车停下,周皓识趣地下去抽烟,夏夜蚊虫多,他边跺脚边在草丛边踱步,大学城附近几乎都是年轻人,是不是便有人在路过时好奇地打量这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直到街道渐渐变得寂寥,车窗终于摇下来一些。
“回去了。”
林霁俊美却淡漠的侧脸模糊在夜色中,他应了声,上车前下意识抬头往前看了眼,一个棕色卷发的混英俊青年从大门处走出来,脚步轻快得像一曲夏日的歌。
“是往右边走吗?”他在打电话,表情很鲜活,“可是右边离导航远很多诶……”
他甜蜜,活泼,生机勃勃,就这么路过半开的车窗,林霁收回视线,平淡的眉眼微微一动,像半截失败的笑意。
好熟悉的笑容,却不是熟悉的人。
助理转动方向盘驶离这条街道,原先的公寓楼中走出一道身影,黑衬衫解开两颗扣子,挑染的银发在灯下显得十分惹人注目,他拿着手机,低垂的眉眼含着温柔轻松的笑意。
“马上到,你别乱走,找个椅子坐着。”
“都说了等我两分钟,这么着急干什么?”
郑知夏转身,和那辆车背道而驰,另一边车窗缓慢合上,空调冷风将残存的酒气催发得昏昏沉沉,林霁闭上眼,思绪再一次飘向似乎很漫长的时间之前——即便只是五年。
五十五个月,一千六百多天,岁月恒定地流淌,像河流,像吞噬一切的饕餮巨兽,留下的吉光片羽便愈发深刻,林霁总是沉思,一遍遍让郑知夏在自己的记忆中长大、
因此被刻意掩盖的细节便慢慢清晰起来,譬如十八岁那年的教学楼角落,夏天闷热的阳光中他坐在楼梯上,听郑知夏边看书边哼歌,偶有长风穿过,惊掠一地光影,窗外的树叶摇曳作响,竟是他漫长年少光阴中印象最深刻的一幕。
后来林霁找到了那首歌,郑知夏最喜欢的那段无意义哼唱铺陈在那日深重寒冷的夜色和飞雪中,成为一柄锈迹斑斑的刀刃。
——52秒钟的哼唱,藏着一句话。
“我喜欢你呀,你知道吗?”
你知道吗?
车停下,林霁睁开眼,温声道:“辛苦了,你今晚好好休息,明天晚些来。”
周皓道了声谢,又问:“您这个月底的机票,什么时候订?”
“不用,过了这个月再看。”
邓明城的婚礼就在月底。
……
周末时林霁回了趟家,客厅里坐着两个陌生女人陪着林夫人喝茶,柔顺的卷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兴致缺缺地转头,又被叫住。
“回家啦?来,坐着陪我聊会天。”
可邓明城每一次的回复都很一致:不清楚,不知道,很久没有联系了。
还有我以为你会知道。
每一次的臆想都是不可能的幻梦,他是靠着想象的希冀麻木度日的提线木偶。
助理示意他回来继续主持会议,临近结束时低声道:“今晚陈局约您吃饭,在思心斋订了包间。”
“我知道了。”
林霁在晚上七点离开公司,包厢内觥筹交错,吹捧劝酒的话络绎不绝,他陪着喝了不少,好不容易散场时他竟然也有些头晕,助理领着他往外走,繁华夜色下街道寂静,远处停着一辆熟悉的黑色轿车。
是邓明城。
今天倒是有些太凑巧了,他想着,转头便看见邓明城被施嬅搀扶着走出来,视线对上一瞬,他朝走去。
“你也来这里吃饭?”
邓明城醉醺醺地眯着眼,咧嘴一笑。
“是啊,我老婆说想吃嘛,这里的叉烧做得一绝!”
“这样,”林霁微微颔首,“不如……我送你们一程?”
“不劳烦您,”施嬅冷淡而礼貌,“我没喝酒,能开车。”
林霁没有坚持,站在原地目送他们上车离开,脑中却开始流淌起莫名其妙的思绪。
思心斋通常是请人吃饭和应酬时才会选择的地方,而邓明城醉成这样,不太可能是自己喝的。
——那么,陪邓明城喝酒的人是谁?
他眯了眯眼,转身上车。
“先不回去。”
林霁报出一个助理很熟悉的地址,位于大学城附近的单身公寓,精确到了具体的楼栋。
“去那里看看。”
作者有话说:
其实知夏是为爱做0呢(。)
第45章 正常关系
助理姓周,叫周皓,林霁还没自己出来创业时就跟着做事了,这些年勤勤恳恳陪着林霁当工作狂,几乎是全年无休,好不容易混到现在这地位,也能算作人生赢家,老板事情少给的多,不需要参加乱七八糟的灯红酒绿,还有时间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
唯一需要注意的大概只有老板的怪癖——喝了酒不回家,开车绕着大学城转圈,夜色喧嚣,他载着林霁,觉得自己像是游历在人群外的孤寂幽灵,那栋高级公寓每一天都灯火通明,他曾站在路灯下抽过很多根烟,也曾好奇地仰望过几次,暗暗好奇林霁等待的是哪一处灯火中的人从楼上走下来。
但整整五年,他都没有等到过那个答案。
车停下,周皓识趣地下去抽烟,夏夜蚊虫多,他边跺脚边在草丛边踱步,大学城附近几乎都是年轻人,是不是便有人在路过时好奇地打量这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直到街道渐渐变得寂寥,车窗终于摇下来一些。
“回去了。”
林霁俊美却淡漠的侧脸模糊在夜色中,他应了声,上车前下意识抬头往前看了眼,一个棕色卷发的混英俊青年从大门处走出来,脚步轻快得像一曲夏日的歌。
“是往右边走吗?”他在打电话,表情很鲜活,“可是右边离导航远很多诶……”
他甜蜜,活泼,生机勃勃,就这么路过半开的车窗,林霁收回视线,平淡的眉眼微微一动,像半截失败的笑意。
好熟悉的笑容,却不是熟悉的人。
助理转动方向盘驶离这条街道,原先的公寓楼中走出一道身影,黑衬衫解开两颗扣子,挑染的银发在灯下显得十分惹人注目,他拿着手机,低垂的眉眼含着温柔轻松的笑意。
“马上到,你别乱走,找个椅子坐着。”
“都说了等我两分钟,这么着急干什么?”
郑知夏转身,和那辆车背道而驰,另一边车窗缓慢合上,空调冷风将残存的酒气催发得昏昏沉沉,林霁闭上眼,思绪再一次飘向似乎很漫长的时间之前——即便只是五年。
五十五个月,一千六百多天,岁月恒定地流淌,像河流,像吞噬一切的饕餮巨兽,留下的吉光片羽便愈发深刻,林霁总是沉思,一遍遍让郑知夏在自己的记忆中长大、
因此被刻意掩盖的细节便慢慢清晰起来,譬如十八岁那年的教学楼角落,夏天闷热的阳光中他坐在楼梯上,听郑知夏边看书边哼歌,偶有长风穿过,惊掠一地光影,窗外的树叶摇曳作响,竟是他漫长年少光阴中印象最深刻的一幕。
后来林霁找到了那首歌,郑知夏最喜欢的那段无意义哼唱铺陈在那日深重寒冷的夜色和飞雪中,成为一柄锈迹斑斑的刀刃。
——52秒钟的哼唱,藏着一句话。
“我喜欢你呀,你知道吗?”
你知道吗?
车停下,林霁睁开眼,温声道:“辛苦了,你今晚好好休息,明天晚些来。”
周皓道了声谢,又问:“您这个月底的机票,什么时候订?”
“不用,过了这个月再看。”
邓明城的婚礼就在月底。
……
周末时林霁回了趟家,客厅里坐着两个陌生女人陪着林夫人喝茶,柔顺的卷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兴致缺缺地转头,又被叫住。
“回家啦?来,坐着陪我聊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