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宋归宜拗不过她,就把口罩摘下来给她看了。之后黄宣仪整整笑了一路。宋归宜两指抵着太阳穴, 一脸郁卒地想着,女人都是大骗子。
杨云亭家在二楼,当年算个中高档楼盘。小区大门正对一条林荫道,梧桐树高大,两侧并没有小商铺,所以当时很难找到目击者取证。但最近的车站就在五百米外,旁边是主干道,作案后使用交通工具逃逸并不难。
杨云亭失踪后三年,她外婆就过世了,之后她母亲杨露搬出这栋房子。但房子并没有出租或售出,而是保持原有的布置,方便重启调查时再取证。
沈若墨说杨露对他还是有怨气,觉得不是他丢掉那烟头,人早就被找到了。不知道他是怎么说服她的,倒也允许让他们来此调查。
如果说沈若墨当真有什么天赋,便是亲和力。他就是盯着个垃圾桶也是情真意切,但凡和他待上十分钟,就能相信他是你失散多年的兄弟。宋归宜学不会这本事,要他搞定这事,只能用威胁,黎素则要利诱。
房子是三室两厅标准间,杨云亭的房间在外侧,如果发生争执或打斗,客厅是能听到的,当时家里也确实有人在,只是杨云亭的外婆有阿兹海默,完全不能作为证人。当时是有看护照顾老人的,但不是全天候,是从早上的八点到下午两点。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很大,是特意掐准时间上门的。
杨云亭的房间很素净,书桌下面铺着地毯,对面是衣柜,衣柜旁是床头柜和床。房间里是落地窗,外面就是阳台。案卷上说外面当时有个平台,想从外面爬到阳台,再闯入杨云亭的房间,困难不大,至少对男人是这样。但是现场没发现脚印,沈若墨的功劳应该不小。他对这个案子念念不忘,宋归宜多少明白原因,问心有愧是少不了的。
黄宣仪跟着出来,以为是郊游,在一旁百无聊赖着和黎素聊天,又夸她新染的头发好看。宋归宜气闷,好像世上就他一个是色盲。他拍拍黄宣仪肩膀,说道:“叫你出来就是一个事,装死人。好了,你挂了,倒下。”
黄宣仪犹豫着往地上瞥一眼,“地上干净吗?我能不能铺个什么东西。”
宋归宜说道:“没事的,你看桌上都没有灰,地板肯定是定期清理,我们也是脱了鞋进来的。”
黎素见她依旧犹豫,便提出由自己代替,宋归宜拦住她,“你还有别的事,你来当凶手。”
听了这话,黄宣仪顿时来了兴致,干脆利落往地上一倒,闭上眼,歪着头,舌头吐出来。一副横死的样子,逗笑了黎素。宋归宜倒是没笑,他伤口还在疼,口罩下面的脸依旧肿。
宋归宜指挥黎素,“好,你现在把人捅死了,地上一滩血。你准备怎么处理现场?”
黎素的眼神沉下来,倒也入戏,蹲下身打量着死状活泼的黄宣仪,“她现在浑身是血,如果我贸然拖动尸体,血会沾在我身上,还可能会留下指纹。”她找了块抹布,装模作样擦起了地,“现在血基本擦干净了,就是处理尸体,怎么带出房间?”她双腿分开微屈,弯腰压低重心,双手环住黄宣仪胸口,想把她往外拖,她咬紧牙关,下狠力,却也没把人完全抱起。黄宣仪倒是痒得发笑,蜷缩着把黎素往怀里一拉,两人笑成一团。
宋归宜上前拍拍她,“喂喂喂,严肃点,你死了,怎么还诈尸啊。不要乱动。黎素你也是,杀人杀的很随便,就你这个态度,枪毙十次都够了。还有多吃点饭,你力气太小了。”
他捏紧鼻梁,叹口气,“这就是第一个问题,一个普通的女高中生抱起一具年龄相仿的尸体是很困难的。如果是拖尸,不事先做准备的话,地上还会有别的血痕。所以有几种可能,一种是分尸后带走,可是时间应该来不及,黄宣仪骑车回家,时间应该在三十分钟左右。这样的话,到你们到这里,中间只有一个小时,杀人分尸带离现场,太勉强了。要么杨云亭受伤后,还有意识,她是自己逃离房子的。那她又是在哪里被追上的呢?还有种可能就是合谋作案,有个男人也在现场。”
宋归宜一把黎素打横搞起,轻轻松松把她抱到阳台,再放下来。手在窗台上一撑,纵身跳了出去。
第33章 哪一个都不像是省油的灯
宋归宜当场跳楼,实在把人吓得够呛。黎素急忙探头出去看他情况,沈若墨也冲到阳台,反倒黄宣仪坐在地上,还是一脸不明所以,“刚才那是什么动静?”
宋归宜没有事,站在一楼的平台上挥手。确实对成年人而言,从外面爬入房间并不算困难,可要是带着尸体离开就是另一回事了。他从平台跳下楼,又绕回了杨云亭家,问向沈若墨,“为什么你们那时候会有她家里的钥匙?”
沈若墨道:“这是她给另一个女同学的,只要和她关系好的同学,她都会给。因为她自己会忘带钥匙,遇到这种情况就可以找朋友要。”
“那你有吗?”
沈若墨解嘲般地低头一笑,“没有,这种事总还是男女有别的。”
宋归宜道:“我在考虑一种可能,凶手就是她的熟人,不然在白天入室,并且带着一个人离开风险太大,很可能凶手不是从窗外走的,而是从正门离开。你们刚才都听到了,就算是一个人,从窗口跳出去,声音是很响的,周围邻居必然会有人听到。这就意味着,凶手是知道杨家的情况,知道她家的老人是老年痴呆,看护有一段时间不在家,并且有钥匙。行凶的可能是一到两人,可能是一个身高在 170 以上的女高中生,或是两个女生合作,也是可以把尸体搬走的。当然,有个男生的话会更方便。还有肯定是有计划的作案,地板上的血是处理过的,但是没有在现场找到带血的抹布,也没有丢掉东西。所以清理工具是凶手自带的。” ↑返回顶部↑
杨云亭家在二楼,当年算个中高档楼盘。小区大门正对一条林荫道,梧桐树高大,两侧并没有小商铺,所以当时很难找到目击者取证。但最近的车站就在五百米外,旁边是主干道,作案后使用交通工具逃逸并不难。
杨云亭失踪后三年,她外婆就过世了,之后她母亲杨露搬出这栋房子。但房子并没有出租或售出,而是保持原有的布置,方便重启调查时再取证。
沈若墨说杨露对他还是有怨气,觉得不是他丢掉那烟头,人早就被找到了。不知道他是怎么说服她的,倒也允许让他们来此调查。
如果说沈若墨当真有什么天赋,便是亲和力。他就是盯着个垃圾桶也是情真意切,但凡和他待上十分钟,就能相信他是你失散多年的兄弟。宋归宜学不会这本事,要他搞定这事,只能用威胁,黎素则要利诱。
房子是三室两厅标准间,杨云亭的房间在外侧,如果发生争执或打斗,客厅是能听到的,当时家里也确实有人在,只是杨云亭的外婆有阿兹海默,完全不能作为证人。当时是有看护照顾老人的,但不是全天候,是从早上的八点到下午两点。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很大,是特意掐准时间上门的。
杨云亭的房间很素净,书桌下面铺着地毯,对面是衣柜,衣柜旁是床头柜和床。房间里是落地窗,外面就是阳台。案卷上说外面当时有个平台,想从外面爬到阳台,再闯入杨云亭的房间,困难不大,至少对男人是这样。但是现场没发现脚印,沈若墨的功劳应该不小。他对这个案子念念不忘,宋归宜多少明白原因,问心有愧是少不了的。
黄宣仪跟着出来,以为是郊游,在一旁百无聊赖着和黎素聊天,又夸她新染的头发好看。宋归宜气闷,好像世上就他一个是色盲。他拍拍黄宣仪肩膀,说道:“叫你出来就是一个事,装死人。好了,你挂了,倒下。”
黄宣仪犹豫着往地上瞥一眼,“地上干净吗?我能不能铺个什么东西。”
宋归宜说道:“没事的,你看桌上都没有灰,地板肯定是定期清理,我们也是脱了鞋进来的。”
黎素见她依旧犹豫,便提出由自己代替,宋归宜拦住她,“你还有别的事,你来当凶手。”
听了这话,黄宣仪顿时来了兴致,干脆利落往地上一倒,闭上眼,歪着头,舌头吐出来。一副横死的样子,逗笑了黎素。宋归宜倒是没笑,他伤口还在疼,口罩下面的脸依旧肿。
宋归宜指挥黎素,“好,你现在把人捅死了,地上一滩血。你准备怎么处理现场?”
黎素的眼神沉下来,倒也入戏,蹲下身打量着死状活泼的黄宣仪,“她现在浑身是血,如果我贸然拖动尸体,血会沾在我身上,还可能会留下指纹。”她找了块抹布,装模作样擦起了地,“现在血基本擦干净了,就是处理尸体,怎么带出房间?”她双腿分开微屈,弯腰压低重心,双手环住黄宣仪胸口,想把她往外拖,她咬紧牙关,下狠力,却也没把人完全抱起。黄宣仪倒是痒得发笑,蜷缩着把黎素往怀里一拉,两人笑成一团。
宋归宜上前拍拍她,“喂喂喂,严肃点,你死了,怎么还诈尸啊。不要乱动。黎素你也是,杀人杀的很随便,就你这个态度,枪毙十次都够了。还有多吃点饭,你力气太小了。”
他捏紧鼻梁,叹口气,“这就是第一个问题,一个普通的女高中生抱起一具年龄相仿的尸体是很困难的。如果是拖尸,不事先做准备的话,地上还会有别的血痕。所以有几种可能,一种是分尸后带走,可是时间应该来不及,黄宣仪骑车回家,时间应该在三十分钟左右。这样的话,到你们到这里,中间只有一个小时,杀人分尸带离现场,太勉强了。要么杨云亭受伤后,还有意识,她是自己逃离房子的。那她又是在哪里被追上的呢?还有种可能就是合谋作案,有个男人也在现场。”
宋归宜一把黎素打横搞起,轻轻松松把她抱到阳台,再放下来。手在窗台上一撑,纵身跳了出去。
第33章 哪一个都不像是省油的灯
宋归宜当场跳楼,实在把人吓得够呛。黎素急忙探头出去看他情况,沈若墨也冲到阳台,反倒黄宣仪坐在地上,还是一脸不明所以,“刚才那是什么动静?”
宋归宜没有事,站在一楼的平台上挥手。确实对成年人而言,从外面爬入房间并不算困难,可要是带着尸体离开就是另一回事了。他从平台跳下楼,又绕回了杨云亭家,问向沈若墨,“为什么你们那时候会有她家里的钥匙?”
沈若墨道:“这是她给另一个女同学的,只要和她关系好的同学,她都会给。因为她自己会忘带钥匙,遇到这种情况就可以找朋友要。”
“那你有吗?”
沈若墨解嘲般地低头一笑,“没有,这种事总还是男女有别的。”
宋归宜道:“我在考虑一种可能,凶手就是她的熟人,不然在白天入室,并且带着一个人离开风险太大,很可能凶手不是从窗外走的,而是从正门离开。你们刚才都听到了,就算是一个人,从窗口跳出去,声音是很响的,周围邻居必然会有人听到。这就意味着,凶手是知道杨家的情况,知道她家的老人是老年痴呆,看护有一段时间不在家,并且有钥匙。行凶的可能是一到两人,可能是一个身高在 170 以上的女高中生,或是两个女生合作,也是可以把尸体搬走的。当然,有个男生的话会更方便。还有肯定是有计划的作案,地板上的血是处理过的,但是没有在现场找到带血的抹布,也没有丢掉东西。所以清理工具是凶手自带的。” ↑返回顶部↑
宋归宜拗不过她,就把口罩摘下来给她看了。之后黄宣仪整整笑了一路。宋归宜两指抵着太阳穴, 一脸郁卒地想着,女人都是大骗子。
杨云亭家在二楼,当年算个中高档楼盘。小区大门正对一条林荫道,梧桐树高大,两侧并没有小商铺,所以当时很难找到目击者取证。但最近的车站就在五百米外,旁边是主干道,作案后使用交通工具逃逸并不难。
杨云亭失踪后三年,她外婆就过世了,之后她母亲杨露搬出这栋房子。但房子并没有出租或售出,而是保持原有的布置,方便重启调查时再取证。
沈若墨说杨露对他还是有怨气,觉得不是他丢掉那烟头,人早就被找到了。不知道他是怎么说服她的,倒也允许让他们来此调查。
如果说沈若墨当真有什么天赋,便是亲和力。他就是盯着个垃圾桶也是情真意切,但凡和他待上十分钟,就能相信他是你失散多年的兄弟。宋归宜学不会这本事,要他搞定这事,只能用威胁,黎素则要利诱。
房子是三室两厅标准间,杨云亭的房间在外侧,如果发生争执或打斗,客厅是能听到的,当时家里也确实有人在,只是杨云亭的外婆有阿兹海默,完全不能作为证人。当时是有看护照顾老人的,但不是全天候,是从早上的八点到下午两点。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很大,是特意掐准时间上门的。
杨云亭的房间很素净,书桌下面铺着地毯,对面是衣柜,衣柜旁是床头柜和床。房间里是落地窗,外面就是阳台。案卷上说外面当时有个平台,想从外面爬到阳台,再闯入杨云亭的房间,困难不大,至少对男人是这样。但是现场没发现脚印,沈若墨的功劳应该不小。他对这个案子念念不忘,宋归宜多少明白原因,问心有愧是少不了的。
黄宣仪跟着出来,以为是郊游,在一旁百无聊赖着和黎素聊天,又夸她新染的头发好看。宋归宜气闷,好像世上就他一个是色盲。他拍拍黄宣仪肩膀,说道:“叫你出来就是一个事,装死人。好了,你挂了,倒下。”
黄宣仪犹豫着往地上瞥一眼,“地上干净吗?我能不能铺个什么东西。”
宋归宜说道:“没事的,你看桌上都没有灰,地板肯定是定期清理,我们也是脱了鞋进来的。”
黎素见她依旧犹豫,便提出由自己代替,宋归宜拦住她,“你还有别的事,你来当凶手。”
听了这话,黄宣仪顿时来了兴致,干脆利落往地上一倒,闭上眼,歪着头,舌头吐出来。一副横死的样子,逗笑了黎素。宋归宜倒是没笑,他伤口还在疼,口罩下面的脸依旧肿。
宋归宜指挥黎素,“好,你现在把人捅死了,地上一滩血。你准备怎么处理现场?”
黎素的眼神沉下来,倒也入戏,蹲下身打量着死状活泼的黄宣仪,“她现在浑身是血,如果我贸然拖动尸体,血会沾在我身上,还可能会留下指纹。”她找了块抹布,装模作样擦起了地,“现在血基本擦干净了,就是处理尸体,怎么带出房间?”她双腿分开微屈,弯腰压低重心,双手环住黄宣仪胸口,想把她往外拖,她咬紧牙关,下狠力,却也没把人完全抱起。黄宣仪倒是痒得发笑,蜷缩着把黎素往怀里一拉,两人笑成一团。
宋归宜上前拍拍她,“喂喂喂,严肃点,你死了,怎么还诈尸啊。不要乱动。黎素你也是,杀人杀的很随便,就你这个态度,枪毙十次都够了。还有多吃点饭,你力气太小了。”
他捏紧鼻梁,叹口气,“这就是第一个问题,一个普通的女高中生抱起一具年龄相仿的尸体是很困难的。如果是拖尸,不事先做准备的话,地上还会有别的血痕。所以有几种可能,一种是分尸后带走,可是时间应该来不及,黄宣仪骑车回家,时间应该在三十分钟左右。这样的话,到你们到这里,中间只有一个小时,杀人分尸带离现场,太勉强了。要么杨云亭受伤后,还有意识,她是自己逃离房子的。那她又是在哪里被追上的呢?还有种可能就是合谋作案,有个男人也在现场。”
宋归宜一把黎素打横搞起,轻轻松松把她抱到阳台,再放下来。手在窗台上一撑,纵身跳了出去。
第33章 哪一个都不像是省油的灯
宋归宜当场跳楼,实在把人吓得够呛。黎素急忙探头出去看他情况,沈若墨也冲到阳台,反倒黄宣仪坐在地上,还是一脸不明所以,“刚才那是什么动静?”
宋归宜没有事,站在一楼的平台上挥手。确实对成年人而言,从外面爬入房间并不算困难,可要是带着尸体离开就是另一回事了。他从平台跳下楼,又绕回了杨云亭家,问向沈若墨,“为什么你们那时候会有她家里的钥匙?”
沈若墨道:“这是她给另一个女同学的,只要和她关系好的同学,她都会给。因为她自己会忘带钥匙,遇到这种情况就可以找朋友要。”
“那你有吗?”
沈若墨解嘲般地低头一笑,“没有,这种事总还是男女有别的。”
宋归宜道:“我在考虑一种可能,凶手就是她的熟人,不然在白天入室,并且带着一个人离开风险太大,很可能凶手不是从窗外走的,而是从正门离开。你们刚才都听到了,就算是一个人,从窗口跳出去,声音是很响的,周围邻居必然会有人听到。这就意味着,凶手是知道杨家的情况,知道她家的老人是老年痴呆,看护有一段时间不在家,并且有钥匙。行凶的可能是一到两人,可能是一个身高在 170 以上的女高中生,或是两个女生合作,也是可以把尸体搬走的。当然,有个男生的话会更方便。还有肯定是有计划的作案,地板上的血是处理过的,但是没有在现场找到带血的抹布,也没有丢掉东西。所以清理工具是凶手自带的。”
杨云亭家在二楼,当年算个中高档楼盘。小区大门正对一条林荫道,梧桐树高大,两侧并没有小商铺,所以当时很难找到目击者取证。但最近的车站就在五百米外,旁边是主干道,作案后使用交通工具逃逸并不难。
杨云亭失踪后三年,她外婆就过世了,之后她母亲杨露搬出这栋房子。但房子并没有出租或售出,而是保持原有的布置,方便重启调查时再取证。
沈若墨说杨露对他还是有怨气,觉得不是他丢掉那烟头,人早就被找到了。不知道他是怎么说服她的,倒也允许让他们来此调查。
如果说沈若墨当真有什么天赋,便是亲和力。他就是盯着个垃圾桶也是情真意切,但凡和他待上十分钟,就能相信他是你失散多年的兄弟。宋归宜学不会这本事,要他搞定这事,只能用威胁,黎素则要利诱。
房子是三室两厅标准间,杨云亭的房间在外侧,如果发生争执或打斗,客厅是能听到的,当时家里也确实有人在,只是杨云亭的外婆有阿兹海默,完全不能作为证人。当时是有看护照顾老人的,但不是全天候,是从早上的八点到下午两点。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很大,是特意掐准时间上门的。
杨云亭的房间很素净,书桌下面铺着地毯,对面是衣柜,衣柜旁是床头柜和床。房间里是落地窗,外面就是阳台。案卷上说外面当时有个平台,想从外面爬到阳台,再闯入杨云亭的房间,困难不大,至少对男人是这样。但是现场没发现脚印,沈若墨的功劳应该不小。他对这个案子念念不忘,宋归宜多少明白原因,问心有愧是少不了的。
黄宣仪跟着出来,以为是郊游,在一旁百无聊赖着和黎素聊天,又夸她新染的头发好看。宋归宜气闷,好像世上就他一个是色盲。他拍拍黄宣仪肩膀,说道:“叫你出来就是一个事,装死人。好了,你挂了,倒下。”
黄宣仪犹豫着往地上瞥一眼,“地上干净吗?我能不能铺个什么东西。”
宋归宜说道:“没事的,你看桌上都没有灰,地板肯定是定期清理,我们也是脱了鞋进来的。”
黎素见她依旧犹豫,便提出由自己代替,宋归宜拦住她,“你还有别的事,你来当凶手。”
听了这话,黄宣仪顿时来了兴致,干脆利落往地上一倒,闭上眼,歪着头,舌头吐出来。一副横死的样子,逗笑了黎素。宋归宜倒是没笑,他伤口还在疼,口罩下面的脸依旧肿。
宋归宜指挥黎素,“好,你现在把人捅死了,地上一滩血。你准备怎么处理现场?”
黎素的眼神沉下来,倒也入戏,蹲下身打量着死状活泼的黄宣仪,“她现在浑身是血,如果我贸然拖动尸体,血会沾在我身上,还可能会留下指纹。”她找了块抹布,装模作样擦起了地,“现在血基本擦干净了,就是处理尸体,怎么带出房间?”她双腿分开微屈,弯腰压低重心,双手环住黄宣仪胸口,想把她往外拖,她咬紧牙关,下狠力,却也没把人完全抱起。黄宣仪倒是痒得发笑,蜷缩着把黎素往怀里一拉,两人笑成一团。
宋归宜上前拍拍她,“喂喂喂,严肃点,你死了,怎么还诈尸啊。不要乱动。黎素你也是,杀人杀的很随便,就你这个态度,枪毙十次都够了。还有多吃点饭,你力气太小了。”
他捏紧鼻梁,叹口气,“这就是第一个问题,一个普通的女高中生抱起一具年龄相仿的尸体是很困难的。如果是拖尸,不事先做准备的话,地上还会有别的血痕。所以有几种可能,一种是分尸后带走,可是时间应该来不及,黄宣仪骑车回家,时间应该在三十分钟左右。这样的话,到你们到这里,中间只有一个小时,杀人分尸带离现场,太勉强了。要么杨云亭受伤后,还有意识,她是自己逃离房子的。那她又是在哪里被追上的呢?还有种可能就是合谋作案,有个男人也在现场。”
宋归宜一把黎素打横搞起,轻轻松松把她抱到阳台,再放下来。手在窗台上一撑,纵身跳了出去。
第33章 哪一个都不像是省油的灯
宋归宜当场跳楼,实在把人吓得够呛。黎素急忙探头出去看他情况,沈若墨也冲到阳台,反倒黄宣仪坐在地上,还是一脸不明所以,“刚才那是什么动静?”
宋归宜没有事,站在一楼的平台上挥手。确实对成年人而言,从外面爬入房间并不算困难,可要是带着尸体离开就是另一回事了。他从平台跳下楼,又绕回了杨云亭家,问向沈若墨,“为什么你们那时候会有她家里的钥匙?”
沈若墨道:“这是她给另一个女同学的,只要和她关系好的同学,她都会给。因为她自己会忘带钥匙,遇到这种情况就可以找朋友要。”
“那你有吗?”
沈若墨解嘲般地低头一笑,“没有,这种事总还是男女有别的。”
宋归宜道:“我在考虑一种可能,凶手就是她的熟人,不然在白天入室,并且带着一个人离开风险太大,很可能凶手不是从窗外走的,而是从正门离开。你们刚才都听到了,就算是一个人,从窗口跳出去,声音是很响的,周围邻居必然会有人听到。这就意味着,凶手是知道杨家的情况,知道她家的老人是老年痴呆,看护有一段时间不在家,并且有钥匙。行凶的可能是一到两人,可能是一个身高在 170 以上的女高中生,或是两个女生合作,也是可以把尸体搬走的。当然,有个男生的话会更方便。还有肯定是有计划的作案,地板上的血是处理过的,但是没有在现场找到带血的抹布,也没有丢掉东西。所以清理工具是凶手自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