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第42章 我们去找死人问话
回去的路上,黄宣仪照例搭黎素的车。她为着先前流泪的事,还有些窘,有一段路没说话,却忽然冒出来一句,“我想成为黎小姐你这样的人。”
黎素先是一愣,继而冷飕飕笑出声,倒不是嘲弄她,是当真觉得这话很好笑,玩味道:“为什么你想成为我这样的人。”
黄宣仪摆出一副很执拗的面孔,认真道:“因为你很厉害,很温柔,很聪明,什么事都能独当一面。不像我,随随便便就发火,耍小孩子脾气。”
黎素笑得更厉害,“我哪里是这样的人。我也耍脾气啊,而且耍得比你厉害多了。只是你不知道罢了。”她眯着眼睛思索,倒是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我小时候,我妈刚嫁给我继父,家里有一个负责家务的保姆,是我继父死掉的妻子介绍来的人。所以她自持身份,觉得自己像是个陪嫁丫鬟,要给上一任夫人尽忠,就对我妈挑三拣四的,很不客气。我继父多少也知道点,但他懒得管。我妈也只能忍着。但我不会忍着。老狗一样的东西,也配乱吠?”
“所以你就和她吵架了吗?”黄宣仪怯怯的,黎素的表情是她从未见过,阴冷又和气,像是掺着毒药的蜂蜜。
“我那时候才只是小学生,吵也没用。我就偷了我继父的钱,每次五十块,放在这个保姆的包里。那时候五十块算是挺多的钱了。”她说这话时,脸上还是挂着淡淡的笑意,像是很为自己做的事情得意,“然而我继父还是没反应。所以有一次客人来,她给大家做了一桌子的菜,我就找个机会在汤里倒了夹竹桃叶子泡的水。客人也喝了,我也喝了,喝完都肚子痛,送去了医院。之后这个人就被开除了。”
“那这件事被发现了吗?”
“当然了,我继父就是搞司法的,当然看穿了。他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能好好说。我告诉他,要是好好说,他才不会听。”黎素微笑,眼神里飘荡过冷意,“我继父太喜欢当圣人了。他觉得他娶了新妻子,就开除之前的保姆,尤其那个保姆还是前妻介绍的熟人。开除后那人容易说三道四。名声不好。但是妻子被佣人欺负,这件事不太会传出去,所以他也懒得管。”
“你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个?”
“我和那时候比,没什么变化。我从小就觉得生活很残酷,会不停地伤害我,我必须要反击。就像是拳击比赛,别人打了我一拳,我不打回去,下一拳就打得更狠。 所以必须要回击,做那个站到最后的人。最好就是,我做那个第一个出拳的人,把人一击出局。”她悠然地望着黄宣仪,似笑非笑,“你现在还想成为我这样的人吗?”
“我不知道。”
“那你慢慢想。你还是很多时间。在你这个年纪迷茫不是坏事。”
“那你有迷茫过吗,黎小姐?”
“我现在就很迷茫,只是你看不出来。”
“你在迷茫什么?”
“我没有感觉。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太悲伤或太兴奋。所以我需要不断寻找刺激,来获得活着的感觉。现在就是一种找乐子。不过刺激总是越找越大的,很容易跨过底线。就像是偷东西找刺激了,不被抓住的话,很快就要杀人取乐。 ”
“你应该不会杀人吧。”
“不会,得不偿失。要达到同一个目的有很多方法,杀人,尤其是亲自动手是最不划算的一种。”
黎素送走黄宣仪才回家,一开门就看到宋归宜倒在血泊中,一大滩血迹从腹部淌出,旁边掉着一把刀。她连多余的表情都懒得做,抬腿从他身上跨过去,包随手一丢,就在沙发上歇起来。
宋归宜听到动静,偷偷睁开眼瞄她,见她确实不准备理睬自己,多少带点委屈,“你这个态度很冷淡啊。我都受伤倒地了,你一点反应都没有。”
黎素低头看手机,“没啊,我挺高兴的,你死了我终于可以换个男友了。下一个更乖。”
宋归宜穿着血衣站起身,拿着刀大大咧咧坐在她对面,“徐欣怡那里怎么样了?”
“不怎么样。她很坦诚,但是没得到什么有用的东西。”黎素简单叙述了徐欣怡的一番话,出于自尊,她略过了自己被揪衣领的那幕,“现在所有的可能对象都问过了,你有什么发现吗?反正我是没有花招能用了。”
“想听实话吗?实话是我和你一样没办法。这完全不是我擅长的领域。现场被破坏了,证据基本也不存在了,很难构建逻辑链条。只能从动机倒推。鬼知道有什么动机,说不定杨云亭在食堂吃饭时,买走了最后一个肉包,凶手就怀恨在心。”
“不止如此,也很难从动机倒推,青春期是个特殊的时间。那时候人是个矛盾体,自卑又自傲,偏执又多疑,迫不及待想长大成人,但是又害怕成人。从神经科学的角度看,青春期时的脑部结构与成人是有差别的。”
“所以你也没办法了?难得看你认输。”宋归宜顺手把一缕头发别在耳后,因为手上还沾着血,便在面颊上抹开一道血痕,衬着他黑色的长发与孩子气的笑,有一抹参差对照而出的森然,几乎能迅速使人联想到一切死不悔改的连环杀手。
“你也没比我好多少。”黎素讥嘲地一挑眉,“我早就想说了,从钥匙和对杨云亭家的了解,推理出现有的四个嫌疑人,这本来就是不严密的推理。其实还有其他可能,比如有人偷配了钥匙,杨云亭把钥匙给过其他人,但是沈若墨不知道。还有杨云亭的生父可能也有钥匙,想的离谱一点,可能他发现女儿杀了亲儿子,就顺便杀了女儿。” ↑返回顶部↑
回去的路上,黄宣仪照例搭黎素的车。她为着先前流泪的事,还有些窘,有一段路没说话,却忽然冒出来一句,“我想成为黎小姐你这样的人。”
黎素先是一愣,继而冷飕飕笑出声,倒不是嘲弄她,是当真觉得这话很好笑,玩味道:“为什么你想成为我这样的人。”
黄宣仪摆出一副很执拗的面孔,认真道:“因为你很厉害,很温柔,很聪明,什么事都能独当一面。不像我,随随便便就发火,耍小孩子脾气。”
黎素笑得更厉害,“我哪里是这样的人。我也耍脾气啊,而且耍得比你厉害多了。只是你不知道罢了。”她眯着眼睛思索,倒是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我小时候,我妈刚嫁给我继父,家里有一个负责家务的保姆,是我继父死掉的妻子介绍来的人。所以她自持身份,觉得自己像是个陪嫁丫鬟,要给上一任夫人尽忠,就对我妈挑三拣四的,很不客气。我继父多少也知道点,但他懒得管。我妈也只能忍着。但我不会忍着。老狗一样的东西,也配乱吠?”
“所以你就和她吵架了吗?”黄宣仪怯怯的,黎素的表情是她从未见过,阴冷又和气,像是掺着毒药的蜂蜜。
“我那时候才只是小学生,吵也没用。我就偷了我继父的钱,每次五十块,放在这个保姆的包里。那时候五十块算是挺多的钱了。”她说这话时,脸上还是挂着淡淡的笑意,像是很为自己做的事情得意,“然而我继父还是没反应。所以有一次客人来,她给大家做了一桌子的菜,我就找个机会在汤里倒了夹竹桃叶子泡的水。客人也喝了,我也喝了,喝完都肚子痛,送去了医院。之后这个人就被开除了。”
“那这件事被发现了吗?”
“当然了,我继父就是搞司法的,当然看穿了。他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能好好说。我告诉他,要是好好说,他才不会听。”黎素微笑,眼神里飘荡过冷意,“我继父太喜欢当圣人了。他觉得他娶了新妻子,就开除之前的保姆,尤其那个保姆还是前妻介绍的熟人。开除后那人容易说三道四。名声不好。但是妻子被佣人欺负,这件事不太会传出去,所以他也懒得管。”
“你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个?”
“我和那时候比,没什么变化。我从小就觉得生活很残酷,会不停地伤害我,我必须要反击。就像是拳击比赛,别人打了我一拳,我不打回去,下一拳就打得更狠。 所以必须要回击,做那个站到最后的人。最好就是,我做那个第一个出拳的人,把人一击出局。”她悠然地望着黄宣仪,似笑非笑,“你现在还想成为我这样的人吗?”
“我不知道。”
“那你慢慢想。你还是很多时间。在你这个年纪迷茫不是坏事。”
“那你有迷茫过吗,黎小姐?”
“我现在就很迷茫,只是你看不出来。”
“你在迷茫什么?”
“我没有感觉。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太悲伤或太兴奋。所以我需要不断寻找刺激,来获得活着的感觉。现在就是一种找乐子。不过刺激总是越找越大的,很容易跨过底线。就像是偷东西找刺激了,不被抓住的话,很快就要杀人取乐。 ”
“你应该不会杀人吧。”
“不会,得不偿失。要达到同一个目的有很多方法,杀人,尤其是亲自动手是最不划算的一种。”
黎素送走黄宣仪才回家,一开门就看到宋归宜倒在血泊中,一大滩血迹从腹部淌出,旁边掉着一把刀。她连多余的表情都懒得做,抬腿从他身上跨过去,包随手一丢,就在沙发上歇起来。
宋归宜听到动静,偷偷睁开眼瞄她,见她确实不准备理睬自己,多少带点委屈,“你这个态度很冷淡啊。我都受伤倒地了,你一点反应都没有。”
黎素低头看手机,“没啊,我挺高兴的,你死了我终于可以换个男友了。下一个更乖。”
宋归宜穿着血衣站起身,拿着刀大大咧咧坐在她对面,“徐欣怡那里怎么样了?”
“不怎么样。她很坦诚,但是没得到什么有用的东西。”黎素简单叙述了徐欣怡的一番话,出于自尊,她略过了自己被揪衣领的那幕,“现在所有的可能对象都问过了,你有什么发现吗?反正我是没有花招能用了。”
“想听实话吗?实话是我和你一样没办法。这完全不是我擅长的领域。现场被破坏了,证据基本也不存在了,很难构建逻辑链条。只能从动机倒推。鬼知道有什么动机,说不定杨云亭在食堂吃饭时,买走了最后一个肉包,凶手就怀恨在心。”
“不止如此,也很难从动机倒推,青春期是个特殊的时间。那时候人是个矛盾体,自卑又自傲,偏执又多疑,迫不及待想长大成人,但是又害怕成人。从神经科学的角度看,青春期时的脑部结构与成人是有差别的。”
“所以你也没办法了?难得看你认输。”宋归宜顺手把一缕头发别在耳后,因为手上还沾着血,便在面颊上抹开一道血痕,衬着他黑色的长发与孩子气的笑,有一抹参差对照而出的森然,几乎能迅速使人联想到一切死不悔改的连环杀手。
“你也没比我好多少。”黎素讥嘲地一挑眉,“我早就想说了,从钥匙和对杨云亭家的了解,推理出现有的四个嫌疑人,这本来就是不严密的推理。其实还有其他可能,比如有人偷配了钥匙,杨云亭把钥匙给过其他人,但是沈若墨不知道。还有杨云亭的生父可能也有钥匙,想的离谱一点,可能他发现女儿杀了亲儿子,就顺便杀了女儿。” ↑返回顶部↑
第42章 我们去找死人问话
回去的路上,黄宣仪照例搭黎素的车。她为着先前流泪的事,还有些窘,有一段路没说话,却忽然冒出来一句,“我想成为黎小姐你这样的人。”
黎素先是一愣,继而冷飕飕笑出声,倒不是嘲弄她,是当真觉得这话很好笑,玩味道:“为什么你想成为我这样的人。”
黄宣仪摆出一副很执拗的面孔,认真道:“因为你很厉害,很温柔,很聪明,什么事都能独当一面。不像我,随随便便就发火,耍小孩子脾气。”
黎素笑得更厉害,“我哪里是这样的人。我也耍脾气啊,而且耍得比你厉害多了。只是你不知道罢了。”她眯着眼睛思索,倒是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我小时候,我妈刚嫁给我继父,家里有一个负责家务的保姆,是我继父死掉的妻子介绍来的人。所以她自持身份,觉得自己像是个陪嫁丫鬟,要给上一任夫人尽忠,就对我妈挑三拣四的,很不客气。我继父多少也知道点,但他懒得管。我妈也只能忍着。但我不会忍着。老狗一样的东西,也配乱吠?”
“所以你就和她吵架了吗?”黄宣仪怯怯的,黎素的表情是她从未见过,阴冷又和气,像是掺着毒药的蜂蜜。
“我那时候才只是小学生,吵也没用。我就偷了我继父的钱,每次五十块,放在这个保姆的包里。那时候五十块算是挺多的钱了。”她说这话时,脸上还是挂着淡淡的笑意,像是很为自己做的事情得意,“然而我继父还是没反应。所以有一次客人来,她给大家做了一桌子的菜,我就找个机会在汤里倒了夹竹桃叶子泡的水。客人也喝了,我也喝了,喝完都肚子痛,送去了医院。之后这个人就被开除了。”
“那这件事被发现了吗?”
“当然了,我继父就是搞司法的,当然看穿了。他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能好好说。我告诉他,要是好好说,他才不会听。”黎素微笑,眼神里飘荡过冷意,“我继父太喜欢当圣人了。他觉得他娶了新妻子,就开除之前的保姆,尤其那个保姆还是前妻介绍的熟人。开除后那人容易说三道四。名声不好。但是妻子被佣人欺负,这件事不太会传出去,所以他也懒得管。”
“你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个?”
“我和那时候比,没什么变化。我从小就觉得生活很残酷,会不停地伤害我,我必须要反击。就像是拳击比赛,别人打了我一拳,我不打回去,下一拳就打得更狠。 所以必须要回击,做那个站到最后的人。最好就是,我做那个第一个出拳的人,把人一击出局。”她悠然地望着黄宣仪,似笑非笑,“你现在还想成为我这样的人吗?”
“我不知道。”
“那你慢慢想。你还是很多时间。在你这个年纪迷茫不是坏事。”
“那你有迷茫过吗,黎小姐?”
“我现在就很迷茫,只是你看不出来。”
“你在迷茫什么?”
“我没有感觉。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太悲伤或太兴奋。所以我需要不断寻找刺激,来获得活着的感觉。现在就是一种找乐子。不过刺激总是越找越大的,很容易跨过底线。就像是偷东西找刺激了,不被抓住的话,很快就要杀人取乐。 ”
“你应该不会杀人吧。”
“不会,得不偿失。要达到同一个目的有很多方法,杀人,尤其是亲自动手是最不划算的一种。”
黎素送走黄宣仪才回家,一开门就看到宋归宜倒在血泊中,一大滩血迹从腹部淌出,旁边掉着一把刀。她连多余的表情都懒得做,抬腿从他身上跨过去,包随手一丢,就在沙发上歇起来。
宋归宜听到动静,偷偷睁开眼瞄她,见她确实不准备理睬自己,多少带点委屈,“你这个态度很冷淡啊。我都受伤倒地了,你一点反应都没有。”
黎素低头看手机,“没啊,我挺高兴的,你死了我终于可以换个男友了。下一个更乖。”
宋归宜穿着血衣站起身,拿着刀大大咧咧坐在她对面,“徐欣怡那里怎么样了?”
“不怎么样。她很坦诚,但是没得到什么有用的东西。”黎素简单叙述了徐欣怡的一番话,出于自尊,她略过了自己被揪衣领的那幕,“现在所有的可能对象都问过了,你有什么发现吗?反正我是没有花招能用了。”
“想听实话吗?实话是我和你一样没办法。这完全不是我擅长的领域。现场被破坏了,证据基本也不存在了,很难构建逻辑链条。只能从动机倒推。鬼知道有什么动机,说不定杨云亭在食堂吃饭时,买走了最后一个肉包,凶手就怀恨在心。”
“不止如此,也很难从动机倒推,青春期是个特殊的时间。那时候人是个矛盾体,自卑又自傲,偏执又多疑,迫不及待想长大成人,但是又害怕成人。从神经科学的角度看,青春期时的脑部结构与成人是有差别的。”
“所以你也没办法了?难得看你认输。”宋归宜顺手把一缕头发别在耳后,因为手上还沾着血,便在面颊上抹开一道血痕,衬着他黑色的长发与孩子气的笑,有一抹参差对照而出的森然,几乎能迅速使人联想到一切死不悔改的连环杀手。
“你也没比我好多少。”黎素讥嘲地一挑眉,“我早就想说了,从钥匙和对杨云亭家的了解,推理出现有的四个嫌疑人,这本来就是不严密的推理。其实还有其他可能,比如有人偷配了钥匙,杨云亭把钥匙给过其他人,但是沈若墨不知道。还有杨云亭的生父可能也有钥匙,想的离谱一点,可能他发现女儿杀了亲儿子,就顺便杀了女儿。”
回去的路上,黄宣仪照例搭黎素的车。她为着先前流泪的事,还有些窘,有一段路没说话,却忽然冒出来一句,“我想成为黎小姐你这样的人。”
黎素先是一愣,继而冷飕飕笑出声,倒不是嘲弄她,是当真觉得这话很好笑,玩味道:“为什么你想成为我这样的人。”
黄宣仪摆出一副很执拗的面孔,认真道:“因为你很厉害,很温柔,很聪明,什么事都能独当一面。不像我,随随便便就发火,耍小孩子脾气。”
黎素笑得更厉害,“我哪里是这样的人。我也耍脾气啊,而且耍得比你厉害多了。只是你不知道罢了。”她眯着眼睛思索,倒是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我小时候,我妈刚嫁给我继父,家里有一个负责家务的保姆,是我继父死掉的妻子介绍来的人。所以她自持身份,觉得自己像是个陪嫁丫鬟,要给上一任夫人尽忠,就对我妈挑三拣四的,很不客气。我继父多少也知道点,但他懒得管。我妈也只能忍着。但我不会忍着。老狗一样的东西,也配乱吠?”
“所以你就和她吵架了吗?”黄宣仪怯怯的,黎素的表情是她从未见过,阴冷又和气,像是掺着毒药的蜂蜜。
“我那时候才只是小学生,吵也没用。我就偷了我继父的钱,每次五十块,放在这个保姆的包里。那时候五十块算是挺多的钱了。”她说这话时,脸上还是挂着淡淡的笑意,像是很为自己做的事情得意,“然而我继父还是没反应。所以有一次客人来,她给大家做了一桌子的菜,我就找个机会在汤里倒了夹竹桃叶子泡的水。客人也喝了,我也喝了,喝完都肚子痛,送去了医院。之后这个人就被开除了。”
“那这件事被发现了吗?”
“当然了,我继父就是搞司法的,当然看穿了。他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能好好说。我告诉他,要是好好说,他才不会听。”黎素微笑,眼神里飘荡过冷意,“我继父太喜欢当圣人了。他觉得他娶了新妻子,就开除之前的保姆,尤其那个保姆还是前妻介绍的熟人。开除后那人容易说三道四。名声不好。但是妻子被佣人欺负,这件事不太会传出去,所以他也懒得管。”
“你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个?”
“我和那时候比,没什么变化。我从小就觉得生活很残酷,会不停地伤害我,我必须要反击。就像是拳击比赛,别人打了我一拳,我不打回去,下一拳就打得更狠。 所以必须要回击,做那个站到最后的人。最好就是,我做那个第一个出拳的人,把人一击出局。”她悠然地望着黄宣仪,似笑非笑,“你现在还想成为我这样的人吗?”
“我不知道。”
“那你慢慢想。你还是很多时间。在你这个年纪迷茫不是坏事。”
“那你有迷茫过吗,黎小姐?”
“我现在就很迷茫,只是你看不出来。”
“你在迷茫什么?”
“我没有感觉。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太悲伤或太兴奋。所以我需要不断寻找刺激,来获得活着的感觉。现在就是一种找乐子。不过刺激总是越找越大的,很容易跨过底线。就像是偷东西找刺激了,不被抓住的话,很快就要杀人取乐。 ”
“你应该不会杀人吧。”
“不会,得不偿失。要达到同一个目的有很多方法,杀人,尤其是亲自动手是最不划算的一种。”
黎素送走黄宣仪才回家,一开门就看到宋归宜倒在血泊中,一大滩血迹从腹部淌出,旁边掉着一把刀。她连多余的表情都懒得做,抬腿从他身上跨过去,包随手一丢,就在沙发上歇起来。
宋归宜听到动静,偷偷睁开眼瞄她,见她确实不准备理睬自己,多少带点委屈,“你这个态度很冷淡啊。我都受伤倒地了,你一点反应都没有。”
黎素低头看手机,“没啊,我挺高兴的,你死了我终于可以换个男友了。下一个更乖。”
宋归宜穿着血衣站起身,拿着刀大大咧咧坐在她对面,“徐欣怡那里怎么样了?”
“不怎么样。她很坦诚,但是没得到什么有用的东西。”黎素简单叙述了徐欣怡的一番话,出于自尊,她略过了自己被揪衣领的那幕,“现在所有的可能对象都问过了,你有什么发现吗?反正我是没有花招能用了。”
“想听实话吗?实话是我和你一样没办法。这完全不是我擅长的领域。现场被破坏了,证据基本也不存在了,很难构建逻辑链条。只能从动机倒推。鬼知道有什么动机,说不定杨云亭在食堂吃饭时,买走了最后一个肉包,凶手就怀恨在心。”
“不止如此,也很难从动机倒推,青春期是个特殊的时间。那时候人是个矛盾体,自卑又自傲,偏执又多疑,迫不及待想长大成人,但是又害怕成人。从神经科学的角度看,青春期时的脑部结构与成人是有差别的。”
“所以你也没办法了?难得看你认输。”宋归宜顺手把一缕头发别在耳后,因为手上还沾着血,便在面颊上抹开一道血痕,衬着他黑色的长发与孩子气的笑,有一抹参差对照而出的森然,几乎能迅速使人联想到一切死不悔改的连环杀手。
“你也没比我好多少。”黎素讥嘲地一挑眉,“我早就想说了,从钥匙和对杨云亭家的了解,推理出现有的四个嫌疑人,这本来就是不严密的推理。其实还有其他可能,比如有人偷配了钥匙,杨云亭把钥匙给过其他人,但是沈若墨不知道。还有杨云亭的生父可能也有钥匙,想的离谱一点,可能他发现女儿杀了亲儿子,就顺便杀了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