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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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心里有一根定海神针,认定的方向,想做的事,喜欢的人被牢固地、宁静地、无风无雨地立在了胸腔中央。
    方恒安当时花了整整三个月才有了入驻这酒吧的机会。
    原因很简单——因为想见一个人,而那个人是这个酒吧的常客。
    *
    这一天,顾临奚很晚才来stockholm酒吧。
    他一直是衣冠楚楚的,那天肩头却被雨水淋湿了大半。还第一次点了一首歌——斯德哥尔摩情人。
    方恒安弹唱完,顾临奚笑着对他抬酒杯致意,说想请他喝一杯。
    方恒安抱着吉他走过去,点了杯白俄罗斯。
    两人碰了碰杯。
    外面大雨滂沱,在温暖的酒吧里,温热的酒水滚过咽喉,这种感觉很容易让人觉得,坐在对面的不是萍水相逢的酒吧驻唱和客人,而是可以交心的知己。
    方恒安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句:“点这首歌是想起了女朋友?”
    顾临奚摇头。
    “那……男朋友?”
    当时方恒安刚20岁,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
    他总不知道用语言和表情正确表达自己的情绪,因此看起来很冷淡寡言,但音乐就好像他的另一种语言,刚刚以最真诚炽热的方式帮他做了自白。
    这种人不管说了什么,都让人觉得不应该生气,并且慎重对待。
    因此,顾临奚只是愣了一下后失笑了。
    “不,是送给我妈。”他顿了顿:“今天是她的忌日。”
    “抱歉。”方恒安抬起那杯白俄罗斯致意,低头喝了一口。
    “没有……”顾临奚笑着摇了摇头,似乎不知从何说起。
    他苍白修长的手指无意识地摸索着玻璃酒杯,绝对伏特加还未燃尽的蓝色火焰映在他的瞳孔中。
    “……这首歌算是代我爸点给她的。”他慢悠悠地说。
    这天晚上的顾教授和平时很不一样,最明显的区别是,平时有他参加的聊天绝不会冷场,他天生就知道怎么让氛围舒适,怎么让对话进行下去。
    但这一晚,他惜字如金。
    方恒安静静地握着酒杯,半晌才轻轻地问:“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因为这句聪明的猜测,顾临奚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
    一般人总会觉得是定情曲目,如果觉得不是就会因为觉得不便窥探隐私而停止这个话题。
    但是这个弹吉他的少年用一种温和又直白地方式直接问了出来。
    这种反差,和他这个人和他的歌给人的反差感很像。
    更奇特的是,此刻,顾临奚居然没觉得被冒犯。
    “是很特殊,非常适合作为他这个混蛋的自白。”顾临奚笑着说。
    方恒安沉默地点了点头。当时他才刚刚成年,其实平时说话做事还带着少年未脱的稚气,但沉默的时候很特别,带着一种温柔的力量感。
    顾临奚轻轻晃着火焰熄灭的酒杯,仰头灌了一口:“……我爸是个坏到骨子里的人,偏偏非常聪明……有权力,天生知道怎么影响别人。”
    “而我妈太弱势了,她是那种需要通过别人证明自己价值的女人。那男人对她越不屑一顾,她就越是期待他的回应,甚至把他的控制也当作恩典的一部分。”
    他的神色始终是游离的,一边喝着酒,一边断断续续地说着。
    方恒安抱着个木吉他在给它调弦,吉他发出一些无意义的杂音,但是就是这种漫不经心地嘈杂让顾临奚奇异地放松。
    “……从第一次被那个男人抓住,我妈就成了他的猎物,她其实死在11年前的今天。但真正的她,可能在很久以前就消失了吧。”
    顾临奚说:“哪怕后来身体自由了,也如同所谓的斯德哥尔摩症患者一样,再没有真正逃脱……”
    一声杯子和桌子撞击的清脆声传来,顾临奚刚刚太投入,失神时杯子从手里滑落了。
    他脸上残留着如梦初醒的茫然。似乎这才意识到刚刚自己对这个陌生人说了什么,一瞬间神色非常奇怪,混杂着惊讶和恼怒。
    伏特加让他的脸色微红,这个青年忽然鲜活起来。
    “调好了。”尴尬的沉默中,方恒安勾了下琴弦,一段乐曲流淌而出,他轻轻跟着唱了一段。
    “别喊冤别叫屈别诉苦 在这宗惨案;”
    “全赖我忍受才令你享受;”
    “我是同谋……”
    “绝对是同谋。”
    是斯德哥尔摩情人的最后一段。
    顾临奚静静听完,然后说:“我可能有点醉了。”
    后来,方恒安再也没在那个酒吧里见到顾临奚。
    直到几年后,在a大的心理系办公室里,顾教授带上了细框眼镜,在方恒安的导师申请表上签下了锋利精致的签名。
    “方恒安,”那是顾临奚第一次认真念出他的名字:“互相指教,希望未来三年相处愉快。”
    他就说了这几个字,签完后,就温和冷淡地点头示意,然后低头处理其他工作了。但方恒安注视着他握着钢笔的手,心却跳得飞快。
    那天的顾临奚穿着黑色的高领毛衣,外套是军装立领式样,锋利的折线勾勒出他棱角分明的下颌,他的神色隐藏在薄而凉的镜片后。
    他说着“希望相处愉快”,却多一秒钟的注意力都懒得分给眼前的学生。显然只是出于教养的客套。当然,作为一名导师,他的行为再正常不过。 ↑返回顶部↑
    他的心里有一根定海神针,认定的方向,想做的事,喜欢的人被牢固地、宁静地、无风无雨地立在了胸腔中央。
    方恒安当时花了整整三个月才有了入驻这酒吧的机会。
    原因很简单——因为想见一个人,而那个人是这个酒吧的常客。
    *
    这一天,顾临奚很晚才来stockholm酒吧。
    他一直是衣冠楚楚的,那天肩头却被雨水淋湿了大半。还第一次点了一首歌——斯德哥尔摩情人。
    方恒安弹唱完,顾临奚笑着对他抬酒杯致意,说想请他喝一杯。
    方恒安抱着吉他走过去,点了杯白俄罗斯。
    两人碰了碰杯。
    外面大雨滂沱,在温暖的酒吧里,温热的酒水滚过咽喉,这种感觉很容易让人觉得,坐在对面的不是萍水相逢的酒吧驻唱和客人,而是可以交心的知己。
    方恒安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句:“点这首歌是想起了女朋友?”
    顾临奚摇头。
    “那……男朋友?”
    当时方恒安刚20岁,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
    他总不知道用语言和表情正确表达自己的情绪,因此看起来很冷淡寡言,但音乐就好像他的另一种语言,刚刚以最真诚炽热的方式帮他做了自白。
    这种人不管说了什么,都让人觉得不应该生气,并且慎重对待。
    因此,顾临奚只是愣了一下后失笑了。
    “不,是送给我妈。”他顿了顿:“今天是她的忌日。”
    “抱歉。”方恒安抬起那杯白俄罗斯致意,低头喝了一口。
    “没有……”顾临奚笑着摇了摇头,似乎不知从何说起。
    他苍白修长的手指无意识地摸索着玻璃酒杯,绝对伏特加还未燃尽的蓝色火焰映在他的瞳孔中。
    “……这首歌算是代我爸点给她的。”他慢悠悠地说。
    这天晚上的顾教授和平时很不一样,最明显的区别是,平时有他参加的聊天绝不会冷场,他天生就知道怎么让氛围舒适,怎么让对话进行下去。
    但这一晚,他惜字如金。
    方恒安静静地握着酒杯,半晌才轻轻地问:“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因为这句聪明的猜测,顾临奚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
    一般人总会觉得是定情曲目,如果觉得不是就会因为觉得不便窥探隐私而停止这个话题。
    但是这个弹吉他的少年用一种温和又直白地方式直接问了出来。
    这种反差,和他这个人和他的歌给人的反差感很像。
    更奇特的是,此刻,顾临奚居然没觉得被冒犯。
    “是很特殊,非常适合作为他这个混蛋的自白。”顾临奚笑着说。
    方恒安沉默地点了点头。当时他才刚刚成年,其实平时说话做事还带着少年未脱的稚气,但沉默的时候很特别,带着一种温柔的力量感。
    顾临奚轻轻晃着火焰熄灭的酒杯,仰头灌了一口:“……我爸是个坏到骨子里的人,偏偏非常聪明……有权力,天生知道怎么影响别人。”
    “而我妈太弱势了,她是那种需要通过别人证明自己价值的女人。那男人对她越不屑一顾,她就越是期待他的回应,甚至把他的控制也当作恩典的一部分。”
    他的神色始终是游离的,一边喝着酒,一边断断续续地说着。
    方恒安抱着个木吉他在给它调弦,吉他发出一些无意义的杂音,但是就是这种漫不经心地嘈杂让顾临奚奇异地放松。
    “……从第一次被那个男人抓住,我妈就成了他的猎物,她其实死在11年前的今天。但真正的她,可能在很久以前就消失了吧。”
    顾临奚说:“哪怕后来身体自由了,也如同所谓的斯德哥尔摩症患者一样,再没有真正逃脱……”
    一声杯子和桌子撞击的清脆声传来,顾临奚刚刚太投入,失神时杯子从手里滑落了。
    他脸上残留着如梦初醒的茫然。似乎这才意识到刚刚自己对这个陌生人说了什么,一瞬间神色非常奇怪,混杂着惊讶和恼怒。
    伏特加让他的脸色微红,这个青年忽然鲜活起来。
    “调好了。”尴尬的沉默中,方恒安勾了下琴弦,一段乐曲流淌而出,他轻轻跟着唱了一段。
    “别喊冤别叫屈别诉苦 在这宗惨案;”
    “全赖我忍受才令你享受;”
    “我是同谋……”
    “绝对是同谋。”
    是斯德哥尔摩情人的最后一段。
    顾临奚静静听完,然后说:“我可能有点醉了。”
    后来,方恒安再也没在那个酒吧里见到顾临奚。
    直到几年后,在a大的心理系办公室里,顾教授带上了细框眼镜,在方恒安的导师申请表上签下了锋利精致的签名。
    “方恒安,”那是顾临奚第一次认真念出他的名字:“互相指教,希望未来三年相处愉快。”
    他就说了这几个字,签完后,就温和冷淡地点头示意,然后低头处理其他工作了。但方恒安注视着他握着钢笔的手,心却跳得飞快。
    那天的顾临奚穿着黑色的高领毛衣,外套是军装立领式样,锋利的折线勾勒出他棱角分明的下颌,他的神色隐藏在薄而凉的镜片后。
    他说着“希望相处愉快”,却多一秒钟的注意力都懒得分给眼前的学生。显然只是出于教养的客套。当然,作为一名导师,他的行为再正常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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