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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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可以形成,不是肯定是它形成,对吗?王局长问。
    我点点头,说:如果让我推断出一定是什么工具形成的,这个就不科学了。不过,既然现场有正常情况下不该有的印痕,我们就不能牵强附会地认为只是简单的巧合。既然能将两者结合起来,我们就要尽力去结合起来。
    然而这把u形锁却不在现场上。林涛小声说了一句。
    对啊,这更加印证了现场有其他人逗留的推断。我说,长条形的u形锁,一般都是摩托车使用的,电动车和三轮车不需要。更何况,我一会儿再说说,凶手可能还戴着头盔呢。在农村,骑电动车的人戴头盔的都少,更不用说是开汽车或者骑三轮车了。所以凶手骑摩托车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我不担心会破不了案,但耗费的时间确实不好保证,你有什么好办法吗?王局长问。
    我沉思了一会儿,说:我倒是有一些想法,仅供参考。
    大家坐直了身子,听我解说。
    话还要从死者裙子上的血迹说起。我说,你们说,这处血迹是哪里来的?
    和死者的内裤上的血迹是一样的?用手掀裙子的时候擦蹭上去的?王局长说。
    不,从内裤上的血迹量来看,死者的手上黏附的血迹是很少的。我没有卖关子,说,而裙子上的血迹却不少。裙子不薄,可是都浸透了。后来,我们测量了裙子上血迹到腰带的距离,又量了腰带到头顶损伤处血迹的距离,是一样的。
    王局长想了想,说:哦,你是说,凶手拉着死者的裙子,将裙摆罩到死者的头上,所以头上的伤口出血留在了裙摆上。
    我点了点头,说:为什么要这样做?多此一举!我猜,既然现场有路灯,是有光线的,所以凶手是怕死者认出了自己。
    可是,凶手是在击打死者头部之后,再做这个事情的,对吧?不然裙子上不可能有血,头上的创口也不是有裙子衬垫而形成的损伤。孙法医插话道,既然是这样,为什么凶手击打的时候不怕死者认出来,反而是击打致死之后,才去蒙头?
    这也是我昨天晚上一直思考的问题,不过我现在觉得有答案了。我说,刚才我们说,死者额部骨骼很薄,很容易骨折。而死者头部的损伤只有一下,损伤程度也不是非常重,说明使用的力道也不是很足。凶手既然要去杀人,手上又有钝器,为什么不去多击打几下,确保死亡呢?这个迹象反映出一个问题,凶手的目的不是为了杀人,这个刚才也说过了。凶手在击打死者的时候,并不担心她认出他。在击打之后,凶手虽然用裙子蒙头怕她看见他,但是也没有一定要杀死她的主观故意,只要她失去反抗意识就可以了。
    对啊。死者身上没有恐其不死的加固型损伤,所以之前我们一直认为即便是命案也一定不是熟人作案。可是按你说的,为什么凶手开始不担心她认出来?孙法医问。
    我猜,是因为当时凶手戴着头盔。我说,这是唯一一种可以解释所有问题的方式。本来就戴着头盔、骑着摩托的凶手见到沟里的死者,临时起意,拿着车上的u形锁,击打了一下本来还在挣扎求救的死者,见她不再动弹,就开始脱她内裤。因为某种原因,他只能猥亵,而这种猥亵方式必须要摘下头盔,为了以防万一,凶手用裙子蒙住了死者的头部,摘下头盔,开始了猥亵行为,并在结束后,整理好了死者的衣衫,骑车离去。
    啊。王局长一脸的恍然大悟,也就是说,凶手和死者是熟人。
    除了这种推测,就没有其他的可能可以还原所有的案件细节了。我说,当然,这一切都只是推测。
    这就好办了,死者是个高中生,社会关系非常简单,熟人就那些,太好查了。主办侦查员的眼睛里闪着光芒,说。
    何止这些。王局长说,洪萌冉的熟人,平时习惯戴头盔骑摩托,可能会在案发时间经过现场附近,使用长条形u形锁,可能是性变态或者性无能,而且还有dna证据帮助你们甄别凶手。别告诉我这个案子的破获还要等到天黑。
    不会的。主办侦查员腾地一下站起身,挥了挥手,带着几名侦查员离开了会场。
    4
    远远没有等到天黑,午饭过后没多久,王局长就来到了专案会议室,告诉我们,嫌疑人已经抓到了,各种条件非常符合,而且从侦查员的直觉来看,就是他错不了。dna还在进一步验证,但估计是没错了。
    我们几个人兴奋地来到了地下一层的办案区,在审讯室隔壁的监控室里,观看审讯视频。
    这人是死者洪萌冉的亲戚,平时就骑着摩托车、戴头盔,关键是结婚二十年了也没孩子,立即就成了我们的目标。他还就在现场附近居住,也使用长条形的u形锁。经过调查,这人对外声称是不想要孩子,但有小道消息是说他不行,他老婆嫁给他,也是因为性冷淡。一名侦查员说。
    我看了看视频,审讯椅上坐着一个瘦弱的男人,三角眼、秃头,下巴上还有几缕稀疏的胡须。
    这,这不就是死者的姨夫吗?那个闹事的家伙!我指着显示屏说道。
    侦查员微笑着点点头,说:我们这可不是公报私仇,这可是有明确证据证实的。而且,他已经开始交代罪行了。 ↑返回顶部↑
    只是可以形成,不是肯定是它形成,对吗?王局长问。
    我点点头,说:如果让我推断出一定是什么工具形成的,这个就不科学了。不过,既然现场有正常情况下不该有的印痕,我们就不能牵强附会地认为只是简单的巧合。既然能将两者结合起来,我们就要尽力去结合起来。
    然而这把u形锁却不在现场上。林涛小声说了一句。
    对啊,这更加印证了现场有其他人逗留的推断。我说,长条形的u形锁,一般都是摩托车使用的,电动车和三轮车不需要。更何况,我一会儿再说说,凶手可能还戴着头盔呢。在农村,骑电动车的人戴头盔的都少,更不用说是开汽车或者骑三轮车了。所以凶手骑摩托车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我不担心会破不了案,但耗费的时间确实不好保证,你有什么好办法吗?王局长问。
    我沉思了一会儿,说:我倒是有一些想法,仅供参考。
    大家坐直了身子,听我解说。
    话还要从死者裙子上的血迹说起。我说,你们说,这处血迹是哪里来的?
    和死者的内裤上的血迹是一样的?用手掀裙子的时候擦蹭上去的?王局长说。
    不,从内裤上的血迹量来看,死者的手上黏附的血迹是很少的。我没有卖关子,说,而裙子上的血迹却不少。裙子不薄,可是都浸透了。后来,我们测量了裙子上血迹到腰带的距离,又量了腰带到头顶损伤处血迹的距离,是一样的。
    王局长想了想,说:哦,你是说,凶手拉着死者的裙子,将裙摆罩到死者的头上,所以头上的伤口出血留在了裙摆上。
    我点了点头,说:为什么要这样做?多此一举!我猜,既然现场有路灯,是有光线的,所以凶手是怕死者认出了自己。
    可是,凶手是在击打死者头部之后,再做这个事情的,对吧?不然裙子上不可能有血,头上的创口也不是有裙子衬垫而形成的损伤。孙法医插话道,既然是这样,为什么凶手击打的时候不怕死者认出来,反而是击打致死之后,才去蒙头?
    这也是我昨天晚上一直思考的问题,不过我现在觉得有答案了。我说,刚才我们说,死者额部骨骼很薄,很容易骨折。而死者头部的损伤只有一下,损伤程度也不是非常重,说明使用的力道也不是很足。凶手既然要去杀人,手上又有钝器,为什么不去多击打几下,确保死亡呢?这个迹象反映出一个问题,凶手的目的不是为了杀人,这个刚才也说过了。凶手在击打死者的时候,并不担心她认出他。在击打之后,凶手虽然用裙子蒙头怕她看见他,但是也没有一定要杀死她的主观故意,只要她失去反抗意识就可以了。
    对啊。死者身上没有恐其不死的加固型损伤,所以之前我们一直认为即便是命案也一定不是熟人作案。可是按你说的,为什么凶手开始不担心她认出来?孙法医问。
    我猜,是因为当时凶手戴着头盔。我说,这是唯一一种可以解释所有问题的方式。本来就戴着头盔、骑着摩托的凶手见到沟里的死者,临时起意,拿着车上的u形锁,击打了一下本来还在挣扎求救的死者,见她不再动弹,就开始脱她内裤。因为某种原因,他只能猥亵,而这种猥亵方式必须要摘下头盔,为了以防万一,凶手用裙子蒙住了死者的头部,摘下头盔,开始了猥亵行为,并在结束后,整理好了死者的衣衫,骑车离去。
    啊。王局长一脸的恍然大悟,也就是说,凶手和死者是熟人。
    除了这种推测,就没有其他的可能可以还原所有的案件细节了。我说,当然,这一切都只是推测。
    这就好办了,死者是个高中生,社会关系非常简单,熟人就那些,太好查了。主办侦查员的眼睛里闪着光芒,说。
    何止这些。王局长说,洪萌冉的熟人,平时习惯戴头盔骑摩托,可能会在案发时间经过现场附近,使用长条形u形锁,可能是性变态或者性无能,而且还有dna证据帮助你们甄别凶手。别告诉我这个案子的破获还要等到天黑。
    不会的。主办侦查员腾地一下站起身,挥了挥手,带着几名侦查员离开了会场。
    4
    远远没有等到天黑,午饭过后没多久,王局长就来到了专案会议室,告诉我们,嫌疑人已经抓到了,各种条件非常符合,而且从侦查员的直觉来看,就是他错不了。dna还在进一步验证,但估计是没错了。
    我们几个人兴奋地来到了地下一层的办案区,在审讯室隔壁的监控室里,观看审讯视频。
    这人是死者洪萌冉的亲戚,平时就骑着摩托车、戴头盔,关键是结婚二十年了也没孩子,立即就成了我们的目标。他还就在现场附近居住,也使用长条形的u形锁。经过调查,这人对外声称是不想要孩子,但有小道消息是说他不行,他老婆嫁给他,也是因为性冷淡。一名侦查员说。
    我看了看视频,审讯椅上坐着一个瘦弱的男人,三角眼、秃头,下巴上还有几缕稀疏的胡须。
    这,这不就是死者的姨夫吗?那个闹事的家伙!我指着显示屏说道。
    侦查员微笑着点点头,说:我们这可不是公报私仇,这可是有明确证据证实的。而且,他已经开始交代罪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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