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上午中午才做的主食类,傍晚得了猪肘子,又鼓捣上酱肘花了。
大土锅烧开,将肉处理干净,酱制好的肉放凉,简单切制,再配上一碗料汁就成了。
猪肘子做的酱香肘花,属于冷盘,吃起来肥而不腻,外肥里瘦的肉质结合,入口的层次感,让人吃起来舍不得停下。
里面可是有沈常念从万物生弄出来的香料,搭配起来更添异香,成品时已经是次日,因此改为中午上桌添个菜,春杏便只搭配做了个鸡蛋汤,炒青菜。
从第一天跟着封母熟悉家里的饭菜大概是什么成色,她和孩子们都是惊讶的,因为封家有一日三餐的习惯就算了,还每日不能超过一顿的清粥,还必须三个菜打底,若是吃面也必须每个人有蛋菜,或者臊子搭配。
连他们也不需要和以前一样等着吃主人的剩菜或者随便吃两口粗粮打发,可以预留!!!
吃的是和主子们一样的!!
也就十来日,全长肉了,特别是喜儿,因为年纪小还是女儿家,家里小姐们全投喂,脸直接圆了一圈!
题外话,施灵韵觉得挺感同身受的。
她可是在封家住了不多时,胖了十斤!
沈常念在家做可以冷放的新点心时,季冠森再一次出现在了封家。
顾怀安没好气的在季冠森背后白他。
自己好友是他临时厨子吗,为什么要负责他在北境谈判时的伙食啊!
他爹不焦头烂额能正常吃饭后,都没有再麻烦常念了好嘛!
第121章 好。
季冠森回头时,顾怀安又恢复了客气的表情,完全看不出前一刻的龇牙咧嘴。
这变脸只有沈常念因为角度的关系,看了个正着。
这家伙,什么时候去学了川渝绝技回来?
也不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了,沈常念按着印象中对方的口味,做了几个口味不重,摆盘看,口味清爽的菜肴。
有两个灶房的好处就是,这边做的菜可以用小炒锅。
菜品更加精致。
龙井虾仁,香菇肉末,琉璃茄子,麻辣鸡丝,白灼青菜丝瓜肉丸汤。
龙井虾仁并非第一次做了,这次更加得心应手,还用小果子切片摆了边。
香菇肉末并非囫囵的掺和一块炒制,而是香菇的杆去掉,反扣香菇伞帽,挤入调配好的肉末,先煎而后慢火煨,肉汁的鲜美深入菌菇被蒸汽挤出来的汤汁,混合的液体又被伞帽吸收,咬一口满口溢香。
琉璃茄子不难,切小块,裹上特制的粉浆炸过以后,用新的小锅上个糖色最后裹上芝麻,颜色如浅棕玉石,带着一股通透感,一小块一小块,吃起来可以非常文雅,比寻常做法多了几分高大上。
要不是对方来得突然,便是古籍中的茄鳖也是能做。
麻辣鸡丝算是今日重口味的菜了,白灼青菜上上撒了红葱酥而不是蒜末,更显口味清新少了几分蒜味。
便是这汤,都是丝瓜翠绿,手打的肉丸煮汤不散,汤液表面无大油花。
每个菜品份量不多,靠菜色已然取胜的宴客餐吃得客人满意不已,米饭都来了第二碗。
这对于相对自律的贵家子来说,是很难得的行为。
最后还有花茶漱口。
哪怕季冠森是世家子弟,也难免称赞一句心思细腻。“沈小哥的手艺又精进了不少。”
怕是比顾家的老厨子也差不了多少。
毕竟,年老了,味觉是会出现偏差的。
“不过,这些菜,便是我也知道再有一两月才堪堪成熟,为何沈小哥能有这么丰富的食材呢。”
沈常念不见慌张,一旁的顾怀安知道答案:“我们前年冬就开始鼓捣小农庄,你忘啦?后来加了暖棚种菜,如今很有规模了,
在精心培育下,让菜早成熟一月,有什么稀罕的,京城不也有大冬日供蔬果,大夏日供冰么。”
季冠森被堵得一噎。
这能一样吗,京城,天子脚下,什么都是最好的,还多得是舍得花钱的,这种抛费资源人力的事自然有人做,便是大财主都有几个庄子种菜养猪送肉呢。
可这是北境,季冠森就是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只顾怀安说的也通,他不是来找茬的,便揭过这一茬,改口说了别的事。
“原是觉得要前往境外谈判,怕吃不惯蛮子的带血牛羊肉,来你这儿找点吃的,既瞧见你有那么多的食材,不如你随我前去境外做几顿饭,食材我按十倍收,你的辛苦费,一日十两。”
一日。
十两。
来帮忙端茶倒水的吉祥没忍住半张嘴。
哇。
主子好厉害。
难怪养得起大家这样吃饭开销。
别说北境了,往外走几百上千里,也找不出第二个靠手艺的活儿是一日十两的。
季冠森是很有诚意的,可沈常念并不想去境外。
且不说这边胜仗打了,谈判的时候人家是不是真心服口服,来一出反水怎么办?
就说自己,实在不愿卷入这些贵人的圈子中。
他就是个俗人。
是个小民。
前世在境外,着实算不上好回忆。
“若是有其他顾虑,我一并帮你解决了,若是钱不够,一日二十两。”
沈常念表情不变:“那就恭敬不如从命。” ↑返回顶部↑
大土锅烧开,将肉处理干净,酱制好的肉放凉,简单切制,再配上一碗料汁就成了。
猪肘子做的酱香肘花,属于冷盘,吃起来肥而不腻,外肥里瘦的肉质结合,入口的层次感,让人吃起来舍不得停下。
里面可是有沈常念从万物生弄出来的香料,搭配起来更添异香,成品时已经是次日,因此改为中午上桌添个菜,春杏便只搭配做了个鸡蛋汤,炒青菜。
从第一天跟着封母熟悉家里的饭菜大概是什么成色,她和孩子们都是惊讶的,因为封家有一日三餐的习惯就算了,还每日不能超过一顿的清粥,还必须三个菜打底,若是吃面也必须每个人有蛋菜,或者臊子搭配。
连他们也不需要和以前一样等着吃主人的剩菜或者随便吃两口粗粮打发,可以预留!!!
吃的是和主子们一样的!!
也就十来日,全长肉了,特别是喜儿,因为年纪小还是女儿家,家里小姐们全投喂,脸直接圆了一圈!
题外话,施灵韵觉得挺感同身受的。
她可是在封家住了不多时,胖了十斤!
沈常念在家做可以冷放的新点心时,季冠森再一次出现在了封家。
顾怀安没好气的在季冠森背后白他。
自己好友是他临时厨子吗,为什么要负责他在北境谈判时的伙食啊!
他爹不焦头烂额能正常吃饭后,都没有再麻烦常念了好嘛!
第121章 好。
季冠森回头时,顾怀安又恢复了客气的表情,完全看不出前一刻的龇牙咧嘴。
这变脸只有沈常念因为角度的关系,看了个正着。
这家伙,什么时候去学了川渝绝技回来?
也不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了,沈常念按着印象中对方的口味,做了几个口味不重,摆盘看,口味清爽的菜肴。
有两个灶房的好处就是,这边做的菜可以用小炒锅。
菜品更加精致。
龙井虾仁,香菇肉末,琉璃茄子,麻辣鸡丝,白灼青菜丝瓜肉丸汤。
龙井虾仁并非第一次做了,这次更加得心应手,还用小果子切片摆了边。
香菇肉末并非囫囵的掺和一块炒制,而是香菇的杆去掉,反扣香菇伞帽,挤入调配好的肉末,先煎而后慢火煨,肉汁的鲜美深入菌菇被蒸汽挤出来的汤汁,混合的液体又被伞帽吸收,咬一口满口溢香。
琉璃茄子不难,切小块,裹上特制的粉浆炸过以后,用新的小锅上个糖色最后裹上芝麻,颜色如浅棕玉石,带着一股通透感,一小块一小块,吃起来可以非常文雅,比寻常做法多了几分高大上。
要不是对方来得突然,便是古籍中的茄鳖也是能做。
麻辣鸡丝算是今日重口味的菜了,白灼青菜上上撒了红葱酥而不是蒜末,更显口味清新少了几分蒜味。
便是这汤,都是丝瓜翠绿,手打的肉丸煮汤不散,汤液表面无大油花。
每个菜品份量不多,靠菜色已然取胜的宴客餐吃得客人满意不已,米饭都来了第二碗。
这对于相对自律的贵家子来说,是很难得的行为。
最后还有花茶漱口。
哪怕季冠森是世家子弟,也难免称赞一句心思细腻。“沈小哥的手艺又精进了不少。”
怕是比顾家的老厨子也差不了多少。
毕竟,年老了,味觉是会出现偏差的。
“不过,这些菜,便是我也知道再有一两月才堪堪成熟,为何沈小哥能有这么丰富的食材呢。”
沈常念不见慌张,一旁的顾怀安知道答案:“我们前年冬就开始鼓捣小农庄,你忘啦?后来加了暖棚种菜,如今很有规模了,
在精心培育下,让菜早成熟一月,有什么稀罕的,京城不也有大冬日供蔬果,大夏日供冰么。”
季冠森被堵得一噎。
这能一样吗,京城,天子脚下,什么都是最好的,还多得是舍得花钱的,这种抛费资源人力的事自然有人做,便是大财主都有几个庄子种菜养猪送肉呢。
可这是北境,季冠森就是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只顾怀安说的也通,他不是来找茬的,便揭过这一茬,改口说了别的事。
“原是觉得要前往境外谈判,怕吃不惯蛮子的带血牛羊肉,来你这儿找点吃的,既瞧见你有那么多的食材,不如你随我前去境外做几顿饭,食材我按十倍收,你的辛苦费,一日十两。”
一日。
十两。
来帮忙端茶倒水的吉祥没忍住半张嘴。
哇。
主子好厉害。
难怪养得起大家这样吃饭开销。
别说北境了,往外走几百上千里,也找不出第二个靠手艺的活儿是一日十两的。
季冠森是很有诚意的,可沈常念并不想去境外。
且不说这边胜仗打了,谈判的时候人家是不是真心服口服,来一出反水怎么办?
就说自己,实在不愿卷入这些贵人的圈子中。
他就是个俗人。
是个小民。
前世在境外,着实算不上好回忆。
“若是有其他顾虑,我一并帮你解决了,若是钱不够,一日二十两。”
沈常念表情不变:“那就恭敬不如从命。” ↑返回顶部↑
上午中午才做的主食类,傍晚得了猪肘子,又鼓捣上酱肘花了。
大土锅烧开,将肉处理干净,酱制好的肉放凉,简单切制,再配上一碗料汁就成了。
猪肘子做的酱香肘花,属于冷盘,吃起来肥而不腻,外肥里瘦的肉质结合,入口的层次感,让人吃起来舍不得停下。
里面可是有沈常念从万物生弄出来的香料,搭配起来更添异香,成品时已经是次日,因此改为中午上桌添个菜,春杏便只搭配做了个鸡蛋汤,炒青菜。
从第一天跟着封母熟悉家里的饭菜大概是什么成色,她和孩子们都是惊讶的,因为封家有一日三餐的习惯就算了,还每日不能超过一顿的清粥,还必须三个菜打底,若是吃面也必须每个人有蛋菜,或者臊子搭配。
连他们也不需要和以前一样等着吃主人的剩菜或者随便吃两口粗粮打发,可以预留!!!
吃的是和主子们一样的!!
也就十来日,全长肉了,特别是喜儿,因为年纪小还是女儿家,家里小姐们全投喂,脸直接圆了一圈!
题外话,施灵韵觉得挺感同身受的。
她可是在封家住了不多时,胖了十斤!
沈常念在家做可以冷放的新点心时,季冠森再一次出现在了封家。
顾怀安没好气的在季冠森背后白他。
自己好友是他临时厨子吗,为什么要负责他在北境谈判时的伙食啊!
他爹不焦头烂额能正常吃饭后,都没有再麻烦常念了好嘛!
第121章 好。
季冠森回头时,顾怀安又恢复了客气的表情,完全看不出前一刻的龇牙咧嘴。
这变脸只有沈常念因为角度的关系,看了个正着。
这家伙,什么时候去学了川渝绝技回来?
也不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了,沈常念按着印象中对方的口味,做了几个口味不重,摆盘看,口味清爽的菜肴。
有两个灶房的好处就是,这边做的菜可以用小炒锅。
菜品更加精致。
龙井虾仁,香菇肉末,琉璃茄子,麻辣鸡丝,白灼青菜丝瓜肉丸汤。
龙井虾仁并非第一次做了,这次更加得心应手,还用小果子切片摆了边。
香菇肉末并非囫囵的掺和一块炒制,而是香菇的杆去掉,反扣香菇伞帽,挤入调配好的肉末,先煎而后慢火煨,肉汁的鲜美深入菌菇被蒸汽挤出来的汤汁,混合的液体又被伞帽吸收,咬一口满口溢香。
琉璃茄子不难,切小块,裹上特制的粉浆炸过以后,用新的小锅上个糖色最后裹上芝麻,颜色如浅棕玉石,带着一股通透感,一小块一小块,吃起来可以非常文雅,比寻常做法多了几分高大上。
要不是对方来得突然,便是古籍中的茄鳖也是能做。
麻辣鸡丝算是今日重口味的菜了,白灼青菜上上撒了红葱酥而不是蒜末,更显口味清新少了几分蒜味。
便是这汤,都是丝瓜翠绿,手打的肉丸煮汤不散,汤液表面无大油花。
每个菜品份量不多,靠菜色已然取胜的宴客餐吃得客人满意不已,米饭都来了第二碗。
这对于相对自律的贵家子来说,是很难得的行为。
最后还有花茶漱口。
哪怕季冠森是世家子弟,也难免称赞一句心思细腻。“沈小哥的手艺又精进了不少。”
怕是比顾家的老厨子也差不了多少。
毕竟,年老了,味觉是会出现偏差的。
“不过,这些菜,便是我也知道再有一两月才堪堪成熟,为何沈小哥能有这么丰富的食材呢。”
沈常念不见慌张,一旁的顾怀安知道答案:“我们前年冬就开始鼓捣小农庄,你忘啦?后来加了暖棚种菜,如今很有规模了,
在精心培育下,让菜早成熟一月,有什么稀罕的,京城不也有大冬日供蔬果,大夏日供冰么。”
季冠森被堵得一噎。
这能一样吗,京城,天子脚下,什么都是最好的,还多得是舍得花钱的,这种抛费资源人力的事自然有人做,便是大财主都有几个庄子种菜养猪送肉呢。
可这是北境,季冠森就是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只顾怀安说的也通,他不是来找茬的,便揭过这一茬,改口说了别的事。
“原是觉得要前往境外谈判,怕吃不惯蛮子的带血牛羊肉,来你这儿找点吃的,既瞧见你有那么多的食材,不如你随我前去境外做几顿饭,食材我按十倍收,你的辛苦费,一日十两。”
一日。
十两。
来帮忙端茶倒水的吉祥没忍住半张嘴。
哇。
主子好厉害。
难怪养得起大家这样吃饭开销。
别说北境了,往外走几百上千里,也找不出第二个靠手艺的活儿是一日十两的。
季冠森是很有诚意的,可沈常念并不想去境外。
且不说这边胜仗打了,谈判的时候人家是不是真心服口服,来一出反水怎么办?
就说自己,实在不愿卷入这些贵人的圈子中。
他就是个俗人。
是个小民。
前世在境外,着实算不上好回忆。
“若是有其他顾虑,我一并帮你解决了,若是钱不够,一日二十两。”
沈常念表情不变:“那就恭敬不如从命。”
大土锅烧开,将肉处理干净,酱制好的肉放凉,简单切制,再配上一碗料汁就成了。
猪肘子做的酱香肘花,属于冷盘,吃起来肥而不腻,外肥里瘦的肉质结合,入口的层次感,让人吃起来舍不得停下。
里面可是有沈常念从万物生弄出来的香料,搭配起来更添异香,成品时已经是次日,因此改为中午上桌添个菜,春杏便只搭配做了个鸡蛋汤,炒青菜。
从第一天跟着封母熟悉家里的饭菜大概是什么成色,她和孩子们都是惊讶的,因为封家有一日三餐的习惯就算了,还每日不能超过一顿的清粥,还必须三个菜打底,若是吃面也必须每个人有蛋菜,或者臊子搭配。
连他们也不需要和以前一样等着吃主人的剩菜或者随便吃两口粗粮打发,可以预留!!!
吃的是和主子们一样的!!
也就十来日,全长肉了,特别是喜儿,因为年纪小还是女儿家,家里小姐们全投喂,脸直接圆了一圈!
题外话,施灵韵觉得挺感同身受的。
她可是在封家住了不多时,胖了十斤!
沈常念在家做可以冷放的新点心时,季冠森再一次出现在了封家。
顾怀安没好气的在季冠森背后白他。
自己好友是他临时厨子吗,为什么要负责他在北境谈判时的伙食啊!
他爹不焦头烂额能正常吃饭后,都没有再麻烦常念了好嘛!
第121章 好。
季冠森回头时,顾怀安又恢复了客气的表情,完全看不出前一刻的龇牙咧嘴。
这变脸只有沈常念因为角度的关系,看了个正着。
这家伙,什么时候去学了川渝绝技回来?
也不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了,沈常念按着印象中对方的口味,做了几个口味不重,摆盘看,口味清爽的菜肴。
有两个灶房的好处就是,这边做的菜可以用小炒锅。
菜品更加精致。
龙井虾仁,香菇肉末,琉璃茄子,麻辣鸡丝,白灼青菜丝瓜肉丸汤。
龙井虾仁并非第一次做了,这次更加得心应手,还用小果子切片摆了边。
香菇肉末并非囫囵的掺和一块炒制,而是香菇的杆去掉,反扣香菇伞帽,挤入调配好的肉末,先煎而后慢火煨,肉汁的鲜美深入菌菇被蒸汽挤出来的汤汁,混合的液体又被伞帽吸收,咬一口满口溢香。
琉璃茄子不难,切小块,裹上特制的粉浆炸过以后,用新的小锅上个糖色最后裹上芝麻,颜色如浅棕玉石,带着一股通透感,一小块一小块,吃起来可以非常文雅,比寻常做法多了几分高大上。
要不是对方来得突然,便是古籍中的茄鳖也是能做。
麻辣鸡丝算是今日重口味的菜了,白灼青菜上上撒了红葱酥而不是蒜末,更显口味清新少了几分蒜味。
便是这汤,都是丝瓜翠绿,手打的肉丸煮汤不散,汤液表面无大油花。
每个菜品份量不多,靠菜色已然取胜的宴客餐吃得客人满意不已,米饭都来了第二碗。
这对于相对自律的贵家子来说,是很难得的行为。
最后还有花茶漱口。
哪怕季冠森是世家子弟,也难免称赞一句心思细腻。“沈小哥的手艺又精进了不少。”
怕是比顾家的老厨子也差不了多少。
毕竟,年老了,味觉是会出现偏差的。
“不过,这些菜,便是我也知道再有一两月才堪堪成熟,为何沈小哥能有这么丰富的食材呢。”
沈常念不见慌张,一旁的顾怀安知道答案:“我们前年冬就开始鼓捣小农庄,你忘啦?后来加了暖棚种菜,如今很有规模了,
在精心培育下,让菜早成熟一月,有什么稀罕的,京城不也有大冬日供蔬果,大夏日供冰么。”
季冠森被堵得一噎。
这能一样吗,京城,天子脚下,什么都是最好的,还多得是舍得花钱的,这种抛费资源人力的事自然有人做,便是大财主都有几个庄子种菜养猪送肉呢。
可这是北境,季冠森就是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只顾怀安说的也通,他不是来找茬的,便揭过这一茬,改口说了别的事。
“原是觉得要前往境外谈判,怕吃不惯蛮子的带血牛羊肉,来你这儿找点吃的,既瞧见你有那么多的食材,不如你随我前去境外做几顿饭,食材我按十倍收,你的辛苦费,一日十两。”
一日。
十两。
来帮忙端茶倒水的吉祥没忍住半张嘴。
哇。
主子好厉害。
难怪养得起大家这样吃饭开销。
别说北境了,往外走几百上千里,也找不出第二个靠手艺的活儿是一日十两的。
季冠森是很有诚意的,可沈常念并不想去境外。
且不说这边胜仗打了,谈判的时候人家是不是真心服口服,来一出反水怎么办?
就说自己,实在不愿卷入这些贵人的圈子中。
他就是个俗人。
是个小民。
前世在境外,着实算不上好回忆。
“若是有其他顾虑,我一并帮你解决了,若是钱不够,一日二十两。”
沈常念表情不变:“那就恭敬不如从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