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贺子鑫和沈延宵是在初中时认识的,关系一直不错,在学校里几乎是如影随形,直到高三毕业后沈延宵去国外读大学,两人之间的联系才稍微淡了些。但五年的时间并没有消磨掉贺子鑫对沈延宵的情谊,他现在依然很向着沈延宵,哪怕对方差点搞砸了他的生日宴还任性地中途走掉。
而霍麟虽然是贺子鑫的发小,但因为学生时代就读的学校不同,所以和沈延宵交集甚少。而且那时沈延宵还是沈家的边缘人,和其大哥沈延馥相比完全没有存在感,霍麟根本不屑与他来往,碰了面也顶多敷衍地打个招呼而已。
贺子鑫看得出来霍麟不想和沈延宵来往,便也不怎么和霍麟讲沈延宵的事。然而如今风水轮流转,沈延宵得了父亲的青眼在集团内有了一席之地,曾经对他爱答不理的霍麟现在也得舔着脸想办法接近他。
贺子鑫是个“宵哥吹”,在他嘴里沈延宵就没有不好的地方。此前霍麟不过问了一句,贺子鑫就滔滔不绝地说了半天沈延宵有多好,霍麟听得将信将疑,因为他还从别人口中听过一些别的关于沈延宵的传言,和贺子鑫的形容大相径庭。
今晚在宴会上接触到沈延宵后,霍麟对这个人的困惑更深了。沈延宵既不是媒体营造出来的“温润如玉贵公子”,也不是贺子鑫口中“哪哪都好的宵哥”,一点也不和善,说是“核善”还差不多,仿佛一颗随时会爆炸的人形炸弹。
“宵哥平常不这样的,可能今天工作不顺吧。”贺子鑫很自然地为沈延宵的臭脾气说话,“而且他确实跟女的有点不对付,一直都这样,没办法的事。”
霍麟撇了下嘴。
对于奉行大男子主义的他而言,沈延宵对他女人动粗就等同于不给他脸,他心里其实挺不爽的。
霍麟在发小面前说话也没什么顾忌,他咂了下嘴,说道:“对女人这么粗暴,怪不得一直单身!我说,他这么不待见女人,该不会是阳痿吧?”
“卧槽,你别瞎说!”
贺子鑫赶紧把霍麟的嘴捂了,生怕他瞎说的话被周围其他人听见。而后,贺子鑫把声音压得更低:“……他可不痿。”
“啊?”
“高中那会儿去暑假游学的时候我跟他住一块儿,见过。“
“啧,那他为啥不喜欢女的?同性恋?”
“谁知道他,反正我以前说要给他介绍女朋友还被骂过。”贺子鑫摊手,“也不知道是不是喜欢男的,反正在国内的时候我没见他谈过男的,这几年在国外就不知道了。”
“要真是母胎solo的话那可牛逼了!”霍麟忍不住感叹道,“谁敢信,咱这圈子里居然还能有处男!”
这群不务正业的二世祖们就没有玩得不花的,有的人换女朋友甚至比买顶奢品牌运动鞋还勤快,母胎solo简直就像濒危动物一样稀有。
贺子鑫干笑两声,又提醒霍麟:“这些话你可别当着宵哥的面说啊。还有,以后有他在的场子不要不打招呼随便带这种不会看眼色的女人过来!”
霍麟“唔”了一声,也不知道到底听进去了没有。
-
沈延宵大步流星地离开了酒店,到了停车场正要掏车钥匙的时候才意识到今晚他不能开车,于是又临时喊了常用的代驾过来,随手把西装扔进车里。
地下车库闷得很,沈延宵只靠在车门上等了不到一分钟就待不住了,便先从里面出去,过了马路去酒店对面的江岸边吹风。
初秋的澜城夜晚渐凉,江风微冷,但对于浑身燥热的沈延宵来说刚刚好。
他靠在路灯杆子上,百无聊赖地看江上行驶过的一艘艘轮船,忽然觉得这夜晚的江景似曾相识,仿佛什么时候和某个人一起看过。
什么时候呢……
沈延宵用麻木的大脑努力想了几秒钟,没想起来,遂放弃。
反正对他来说,遗忘是一件好事。
大约是因为夜晚的江岸太过安静,困意冒了头,便一发不可收拾了。沈延宵疲惫地蹲下来,把脑袋抵在路灯上,在昏黄灯光的包裹之下合上了沉重的眼皮。
代驾怎么这么慢,还不给他打电话……
沈延宵迷迷糊糊地想着,全然忘了他把手机塞在西装衣兜中一起扔到了车里,没带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沈延宵忽然听到耳边有人叫他,用的是一个陌生又熟悉的称呼。
“沈同学、沈同学?”
有些耳熟的声音,这是谁来着?
沈延宵努力地想要撑开眼皮,但是还是没能睁开眼。
不知哪个多管闲事的家伙将他背到了背上,鼻腔里钻入一股清甜的橘子香,很淡。
沈延宵最终在这股令人安心的味道中彻底睡死了过去。
【??作者有话说】
开文了家人们!!(敲锣打鼓)
首日更两章,更新时间是每周四五六七一晚上九点!会随榜加更!(鞠躬)
这篇是日常感情流,没啥正经剧情啦:3
祝各位假日快乐!!
第2章 故人(2)
迈入三十岁大关的第一个年头,魏黎就像水逆了似的,遭遇了诸多不顺。
工作了快四年的学校三个月前新调来了一位老师,姓彭,据说是一位后台很硬的老师。
魏黎也不知道怎么的就让这位彭老师看不顺眼了,对方总是有意无意地针对他,还时不时仗着自己的资历给他穿小鞋。 ↑返回顶部↑
而霍麟虽然是贺子鑫的发小,但因为学生时代就读的学校不同,所以和沈延宵交集甚少。而且那时沈延宵还是沈家的边缘人,和其大哥沈延馥相比完全没有存在感,霍麟根本不屑与他来往,碰了面也顶多敷衍地打个招呼而已。
贺子鑫看得出来霍麟不想和沈延宵来往,便也不怎么和霍麟讲沈延宵的事。然而如今风水轮流转,沈延宵得了父亲的青眼在集团内有了一席之地,曾经对他爱答不理的霍麟现在也得舔着脸想办法接近他。
贺子鑫是个“宵哥吹”,在他嘴里沈延宵就没有不好的地方。此前霍麟不过问了一句,贺子鑫就滔滔不绝地说了半天沈延宵有多好,霍麟听得将信将疑,因为他还从别人口中听过一些别的关于沈延宵的传言,和贺子鑫的形容大相径庭。
今晚在宴会上接触到沈延宵后,霍麟对这个人的困惑更深了。沈延宵既不是媒体营造出来的“温润如玉贵公子”,也不是贺子鑫口中“哪哪都好的宵哥”,一点也不和善,说是“核善”还差不多,仿佛一颗随时会爆炸的人形炸弹。
“宵哥平常不这样的,可能今天工作不顺吧。”贺子鑫很自然地为沈延宵的臭脾气说话,“而且他确实跟女的有点不对付,一直都这样,没办法的事。”
霍麟撇了下嘴。
对于奉行大男子主义的他而言,沈延宵对他女人动粗就等同于不给他脸,他心里其实挺不爽的。
霍麟在发小面前说话也没什么顾忌,他咂了下嘴,说道:“对女人这么粗暴,怪不得一直单身!我说,他这么不待见女人,该不会是阳痿吧?”
“卧槽,你别瞎说!”
贺子鑫赶紧把霍麟的嘴捂了,生怕他瞎说的话被周围其他人听见。而后,贺子鑫把声音压得更低:“……他可不痿。”
“啊?”
“高中那会儿去暑假游学的时候我跟他住一块儿,见过。“
“啧,那他为啥不喜欢女的?同性恋?”
“谁知道他,反正我以前说要给他介绍女朋友还被骂过。”贺子鑫摊手,“也不知道是不是喜欢男的,反正在国内的时候我没见他谈过男的,这几年在国外就不知道了。”
“要真是母胎solo的话那可牛逼了!”霍麟忍不住感叹道,“谁敢信,咱这圈子里居然还能有处男!”
这群不务正业的二世祖们就没有玩得不花的,有的人换女朋友甚至比买顶奢品牌运动鞋还勤快,母胎solo简直就像濒危动物一样稀有。
贺子鑫干笑两声,又提醒霍麟:“这些话你可别当着宵哥的面说啊。还有,以后有他在的场子不要不打招呼随便带这种不会看眼色的女人过来!”
霍麟“唔”了一声,也不知道到底听进去了没有。
-
沈延宵大步流星地离开了酒店,到了停车场正要掏车钥匙的时候才意识到今晚他不能开车,于是又临时喊了常用的代驾过来,随手把西装扔进车里。
地下车库闷得很,沈延宵只靠在车门上等了不到一分钟就待不住了,便先从里面出去,过了马路去酒店对面的江岸边吹风。
初秋的澜城夜晚渐凉,江风微冷,但对于浑身燥热的沈延宵来说刚刚好。
他靠在路灯杆子上,百无聊赖地看江上行驶过的一艘艘轮船,忽然觉得这夜晚的江景似曾相识,仿佛什么时候和某个人一起看过。
什么时候呢……
沈延宵用麻木的大脑努力想了几秒钟,没想起来,遂放弃。
反正对他来说,遗忘是一件好事。
大约是因为夜晚的江岸太过安静,困意冒了头,便一发不可收拾了。沈延宵疲惫地蹲下来,把脑袋抵在路灯上,在昏黄灯光的包裹之下合上了沉重的眼皮。
代驾怎么这么慢,还不给他打电话……
沈延宵迷迷糊糊地想着,全然忘了他把手机塞在西装衣兜中一起扔到了车里,没带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沈延宵忽然听到耳边有人叫他,用的是一个陌生又熟悉的称呼。
“沈同学、沈同学?”
有些耳熟的声音,这是谁来着?
沈延宵努力地想要撑开眼皮,但是还是没能睁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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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黎也不知道怎么的就让这位彭老师看不顺眼了,对方总是有意无意地针对他,还时不时仗着自己的资历给他穿小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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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霍麟虽然是贺子鑫的发小,但因为学生时代就读的学校不同,所以和沈延宵交集甚少。而且那时沈延宵还是沈家的边缘人,和其大哥沈延馥相比完全没有存在感,霍麟根本不屑与他来往,碰了面也顶多敷衍地打个招呼而已。
贺子鑫看得出来霍麟不想和沈延宵来往,便也不怎么和霍麟讲沈延宵的事。然而如今风水轮流转,沈延宵得了父亲的青眼在集团内有了一席之地,曾经对他爱答不理的霍麟现在也得舔着脸想办法接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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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麟撇了下嘴。
对于奉行大男子主义的他而言,沈延宵对他女人动粗就等同于不给他脸,他心里其实挺不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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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那他为啥不喜欢女的?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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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的澜城夜晚渐凉,江风微冷,但对于浑身燥热的沈延宵来说刚刚好。
他靠在路灯杆子上,百无聊赖地看江上行驶过的一艘艘轮船,忽然觉得这夜晚的江景似曾相识,仿佛什么时候和某个人一起看过。
什么时候呢……
沈延宵用麻木的大脑努力想了几秒钟,没想起来,遂放弃。
反正对他来说,遗忘是一件好事。
大约是因为夜晚的江岸太过安静,困意冒了头,便一发不可收拾了。沈延宵疲惫地蹲下来,把脑袋抵在路灯上,在昏黄灯光的包裹之下合上了沉重的眼皮。
代驾怎么这么慢,还不给他打电话……
沈延宵迷迷糊糊地想着,全然忘了他把手机塞在西装衣兜中一起扔到了车里,没带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沈延宵忽然听到耳边有人叫他,用的是一个陌生又熟悉的称呼。
“沈同学、沈同学?”
有些耳熟的声音,这是谁来着?
沈延宵努力地想要撑开眼皮,但是还是没能睁开眼。
不知哪个多管闲事的家伙将他背到了背上,鼻腔里钻入一股清甜的橘子香,很淡。
沈延宵最终在这股令人安心的味道中彻底睡死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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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黎也不知道怎么的就让这位彭老师看不顺眼了,对方总是有意无意地针对他,还时不时仗着自己的资历给他穿小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