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432节
也不知道从哪里拿了一个篮子递给她。
“你用篮子挖鱼。”
“这样——”
他还给沈美云做了个示范,一篮子下去,果断挖起来了一个活蹦乱跳的鱼。
瞧着最少有两三斤重。
沈美云,“?”
这么轻松吗?
“试下?”
季长峥把鱼放到了蛇皮袋子里面去,把篮子递给了沈美云。
沈美云一挖,没挖到。
二挖,好家伙,好事成双,一口气挖进来了两条鱼,不过不大,也就才去去五斤重。
于是——
沈美云发现了一个问题,挖进去是挖进去了,但是根本就提不起来啊。
两条鱼少说十斤重,还带着一篮子的水。
她提不起来,重的恨不得把她都给沉水里面去。
季长峥看了忍不住笑了笑,把篮子接了过来,单手给提起来了,只是在提起来的那一瞬间,几乎能看到他胳膊上的线条肌肉,一瞬间隆起。
连带着胸口的位置,迅速跟着鼓动起来。
贲长又勃发。
这一身皮骨,天生的本钱。
难怪之前的嫂子们苦中作乐,还要拿季长峥打趣。
沈美云恍惚了片刻,她忍不住上前掐了下季长峥的胳膊。
季长峥的胳膊跟着瞬间僵硬了起来,他的耳朵尖也跟着红了,“美云,不要在这里摸我了。”
怕沈美云不高兴,他又补充了一句,“回家给你摸。”
沈美云,“……”
她不是摸喂,她是掐!
掐!
只是,可惜季长峥不听也不信,他给沈美云做了示范后,便把原先的大篮子换成了一个小篮子。
递给她,“你用这个,肯定提的起来。”
沈美云试了下,果然很轻松就提起来了。
“好了,你快去忙吧,不用在操心我了。”
季长峥要带着所有的队伍呢,他嗯了一声,一步三回头,看的人都忍不住发笑了起来。
“季同志和沈知青的感情真好。”
“是啊,你看到没,季同志望着沈知青的眼睛都跟打上了糯米水一样,黏糊糊的。”
这个比喻,大可不必。
沈美云听了,自觉的又换了个位置,嫂子们开黄腔起来,她受不了,还不如跑快点。
远离!
她自己尝试了,在浅滩上用着篮子挖鱼,一挖一个准。
水很浅也就刚刚小腿的位置,所以用篮子叩下去,刚好能把鱼给罩在篮子里面。
她在从侧面把手探进去,把鱼给抓出来。
她这次抓了一条鲫鱼,不算重勉强一斤左右,她篮子小,所以挑的也都是小鱼。
抓了鲫鱼后,放到了舅舅陈荷塘的袋子里面,沈美云继续,拿着篮子瞄准目标。
又是一篮子下去,得!
收起!
一只白条,筷子长,细细长长,背部灰色,但是下方的位置全部都是雪白。
“美云,你怎么都抓那么小的鱼?”
这话问的,沈美云斜眼,“大的鱼,我抓得到吗?”
一篮子下去,把她沉篮了算了。
乔丽华哈哈大笑,把自己袋子里面的一条胖头鱼,递给她,“分给你!”
“我刚让人估重量了,最少十斤以上哦。”
大胖头鱼光看着就喜人。
沈美云却不要,“我拿不动,算了,我就抓小鱼。”
“拿着嘛,我给你舅舅了。”
乔丽华拿着那胖头鱼,跑到了陈荷塘旁边,“舅舅,给你。”
陈荷塘笑了下,指着自己的蛇皮袋子,“我也有。”
“这条给美云。”
乔丽华不由分说,便把最大的那条胖头鱼,塞到了陈荷塘的袋子里面。
“我继续抓。”
“美云,怪可怜的。”
第111章 穿越第一百零七天
陈荷塘听到这话,哭笑不得,“乔知青,我会抓给她的,你把你的鱼收回去吧。”
乔丽华摇头,“就这一条,后面的我抓了都带到知青点去。”
眼见着说不通,陈荷塘想了下,从水里面赶了一波鱼,赶到了乔丽华面前。
“来抓。”
送鱼送到眼跟前,算是还人情了。
乔丽华哭笑不得,不过到底是没拒绝,也算是有来有往了。
这一通鱼抓下来,几乎人人回去的时候,都是挑着篮子,挑着木桶,在或者是提着麻袋的。
没一个空手的,哪怕就算是光吃鱼,大家也能度过一段时间饥荒了。
只能说是老天不绝人之路。
大家收获颇丰的回去后,整个溶洞的气氛,都跟着热闹起来,说实话这也成了唯一的好消息了。
让大家头顶的阴霾,都跟着消散了几分。
*
在大暴雨过后,天气倏地就转晴朗起来,而且还是烈日炎炎。
很快生产队的洪水就跟着退下去了,大家也都从溶洞转慢慢回家了。
只是在看到被洪水冲刷过的房子,所有人都跟着沉默了下去。
“房子。”
有人低低的哭了起来。
“我们的房子。”
“这是我们的家啊。”
老支书抽旱烟,声音冷静,“你们忘记了,季同志带来的消息吗?整个胜利公社,就属我们大队保存的最为完整,而且我们大队小两百号人,没有伤,没有丢一个人,这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就连你们哭诉的房子,也只冲走了七家,但是隔壁的康庄大队,却整个大队都没了。”
前进大队的地势比较高,这才算是勉强幸运的保存了下来,但是康庄大队就在河边上的位置,地势低矮,而且康庄大队的人,不像是前进大队的人这般听话。
主要还是,康庄大队的人少了一个主心骨,他们那边的人并不服从大队长的话。
这也就导致了,各自为政。
当战士们要求他们放弃屋子去转移到山上的时候,许多人都不愿意。
他们不相信,他们这种偏远的地方,还会发生洪涝,他们更不愿意去放弃自己的家。
这也就导致了,战士们强行转移的时候,还是有不少人偷偷跑回去了。
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洪水最先从上面来的,哪怕是救人都来不及了。
“康庄大队的房子,被洪水冲走了大半,至于人一共失联一十一人。”
这些人都是后面被其他社员打掩护,偷偷跑回去的,觉得战士们小题大做。
于是,这一跑回去,就在也没有以后了。
听到老支书这话后。
所有的人都跟着安静了下来。
有人颤抖着问,“没能找回来吗?”
老支书摇头,“当时的大水你们都看了,怎么能找得回来?”
“所以季同志他们才会提前离开吧?”
当天上午抓完鱼,季长峥他们中午连饭都没顾得吃,便被紧急征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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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篮子挖鱼。”
“这样——”
他还给沈美云做了个示范,一篮子下去,果断挖起来了一个活蹦乱跳的鱼。
瞧着最少有两三斤重。
沈美云,“?”
这么轻松吗?
“试下?”
季长峥把鱼放到了蛇皮袋子里面去,把篮子递给了沈美云。
沈美云一挖,没挖到。
二挖,好家伙,好事成双,一口气挖进来了两条鱼,不过不大,也就才去去五斤重。
于是——
沈美云发现了一个问题,挖进去是挖进去了,但是根本就提不起来啊。
两条鱼少说十斤重,还带着一篮子的水。
她提不起来,重的恨不得把她都给沉水里面去。
季长峥看了忍不住笑了笑,把篮子接了过来,单手给提起来了,只是在提起来的那一瞬间,几乎能看到他胳膊上的线条肌肉,一瞬间隆起。
连带着胸口的位置,迅速跟着鼓动起来。
贲长又勃发。
这一身皮骨,天生的本钱。
难怪之前的嫂子们苦中作乐,还要拿季长峥打趣。
沈美云恍惚了片刻,她忍不住上前掐了下季长峥的胳膊。
季长峥的胳膊跟着瞬间僵硬了起来,他的耳朵尖也跟着红了,“美云,不要在这里摸我了。”
怕沈美云不高兴,他又补充了一句,“回家给你摸。”
沈美云,“……”
她不是摸喂,她是掐!
掐!
只是,可惜季长峥不听也不信,他给沈美云做了示范后,便把原先的大篮子换成了一个小篮子。
递给她,“你用这个,肯定提的起来。”
沈美云试了下,果然很轻松就提起来了。
“好了,你快去忙吧,不用在操心我了。”
季长峥要带着所有的队伍呢,他嗯了一声,一步三回头,看的人都忍不住发笑了起来。
“季同志和沈知青的感情真好。”
“是啊,你看到没,季同志望着沈知青的眼睛都跟打上了糯米水一样,黏糊糊的。”
这个比喻,大可不必。
沈美云听了,自觉的又换了个位置,嫂子们开黄腔起来,她受不了,还不如跑快点。
远离!
她自己尝试了,在浅滩上用着篮子挖鱼,一挖一个准。
水很浅也就刚刚小腿的位置,所以用篮子叩下去,刚好能把鱼给罩在篮子里面。
她在从侧面把手探进去,把鱼给抓出来。
她这次抓了一条鲫鱼,不算重勉强一斤左右,她篮子小,所以挑的也都是小鱼。
抓了鲫鱼后,放到了舅舅陈荷塘的袋子里面,沈美云继续,拿着篮子瞄准目标。
又是一篮子下去,得!
收起!
一只白条,筷子长,细细长长,背部灰色,但是下方的位置全部都是雪白。
“美云,你怎么都抓那么小的鱼?”
这话问的,沈美云斜眼,“大的鱼,我抓得到吗?”
一篮子下去,把她沉篮了算了。
乔丽华哈哈大笑,把自己袋子里面的一条胖头鱼,递给她,“分给你!”
“我刚让人估重量了,最少十斤以上哦。”
大胖头鱼光看着就喜人。
沈美云却不要,“我拿不动,算了,我就抓小鱼。”
“拿着嘛,我给你舅舅了。”
乔丽华拿着那胖头鱼,跑到了陈荷塘旁边,“舅舅,给你。”
陈荷塘笑了下,指着自己的蛇皮袋子,“我也有。”
“这条给美云。”
乔丽华不由分说,便把最大的那条胖头鱼,塞到了陈荷塘的袋子里面。
“我继续抓。”
“美云,怪可怜的。”
第111章 穿越第一百零七天
陈荷塘听到这话,哭笑不得,“乔知青,我会抓给她的,你把你的鱼收回去吧。”
乔丽华摇头,“就这一条,后面的我抓了都带到知青点去。”
眼见着说不通,陈荷塘想了下,从水里面赶了一波鱼,赶到了乔丽华面前。
“来抓。”
送鱼送到眼跟前,算是还人情了。
乔丽华哭笑不得,不过到底是没拒绝,也算是有来有往了。
这一通鱼抓下来,几乎人人回去的时候,都是挑着篮子,挑着木桶,在或者是提着麻袋的。
没一个空手的,哪怕就算是光吃鱼,大家也能度过一段时间饥荒了。
只能说是老天不绝人之路。
大家收获颇丰的回去后,整个溶洞的气氛,都跟着热闹起来,说实话这也成了唯一的好消息了。
让大家头顶的阴霾,都跟着消散了几分。
*
在大暴雨过后,天气倏地就转晴朗起来,而且还是烈日炎炎。
很快生产队的洪水就跟着退下去了,大家也都从溶洞转慢慢回家了。
只是在看到被洪水冲刷过的房子,所有人都跟着沉默了下去。
“房子。”
有人低低的哭了起来。
“我们的房子。”
“这是我们的家啊。”
老支书抽旱烟,声音冷静,“你们忘记了,季同志带来的消息吗?整个胜利公社,就属我们大队保存的最为完整,而且我们大队小两百号人,没有伤,没有丢一个人,这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就连你们哭诉的房子,也只冲走了七家,但是隔壁的康庄大队,却整个大队都没了。”
前进大队的地势比较高,这才算是勉强幸运的保存了下来,但是康庄大队就在河边上的位置,地势低矮,而且康庄大队的人,不像是前进大队的人这般听话。
主要还是,康庄大队的人少了一个主心骨,他们那边的人并不服从大队长的话。
这也就导致了,各自为政。
当战士们要求他们放弃屋子去转移到山上的时候,许多人都不愿意。
他们不相信,他们这种偏远的地方,还会发生洪涝,他们更不愿意去放弃自己的家。
这也就导致了,战士们强行转移的时候,还是有不少人偷偷跑回去了。
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洪水最先从上面来的,哪怕是救人都来不及了。
“康庄大队的房子,被洪水冲走了大半,至于人一共失联一十一人。”
这些人都是后面被其他社员打掩护,偷偷跑回去的,觉得战士们小题大做。
于是,这一跑回去,就在也没有以后了。
听到老支书这话后。
所有的人都跟着安静了下来。
有人颤抖着问,“没能找回来吗?”
老支书摇头,“当时的大水你们都看了,怎么能找得回来?”
“所以季同志他们才会提前离开吧?”
当天上午抓完鱼,季长峥他们中午连饭都没顾得吃,便被紧急征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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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从哪里拿了一个篮子递给她。
“你用篮子挖鱼。”
“这样——”
他还给沈美云做了个示范,一篮子下去,果断挖起来了一个活蹦乱跳的鱼。
瞧着最少有两三斤重。
沈美云,“?”
这么轻松吗?
“试下?”
季长峥把鱼放到了蛇皮袋子里面去,把篮子递给了沈美云。
沈美云一挖,没挖到。
二挖,好家伙,好事成双,一口气挖进来了两条鱼,不过不大,也就才去去五斤重。
于是——
沈美云发现了一个问题,挖进去是挖进去了,但是根本就提不起来啊。
两条鱼少说十斤重,还带着一篮子的水。
她提不起来,重的恨不得把她都给沉水里面去。
季长峥看了忍不住笑了笑,把篮子接了过来,单手给提起来了,只是在提起来的那一瞬间,几乎能看到他胳膊上的线条肌肉,一瞬间隆起。
连带着胸口的位置,迅速跟着鼓动起来。
贲长又勃发。
这一身皮骨,天生的本钱。
难怪之前的嫂子们苦中作乐,还要拿季长峥打趣。
沈美云恍惚了片刻,她忍不住上前掐了下季长峥的胳膊。
季长峥的胳膊跟着瞬间僵硬了起来,他的耳朵尖也跟着红了,“美云,不要在这里摸我了。”
怕沈美云不高兴,他又补充了一句,“回家给你摸。”
沈美云,“……”
她不是摸喂,她是掐!
掐!
只是,可惜季长峥不听也不信,他给沈美云做了示范后,便把原先的大篮子换成了一个小篮子。
递给她,“你用这个,肯定提的起来。”
沈美云试了下,果然很轻松就提起来了。
“好了,你快去忙吧,不用在操心我了。”
季长峥要带着所有的队伍呢,他嗯了一声,一步三回头,看的人都忍不住发笑了起来。
“季同志和沈知青的感情真好。”
“是啊,你看到没,季同志望着沈知青的眼睛都跟打上了糯米水一样,黏糊糊的。”
这个比喻,大可不必。
沈美云听了,自觉的又换了个位置,嫂子们开黄腔起来,她受不了,还不如跑快点。
远离!
她自己尝试了,在浅滩上用着篮子挖鱼,一挖一个准。
水很浅也就刚刚小腿的位置,所以用篮子叩下去,刚好能把鱼给罩在篮子里面。
她在从侧面把手探进去,把鱼给抓出来。
她这次抓了一条鲫鱼,不算重勉强一斤左右,她篮子小,所以挑的也都是小鱼。
抓了鲫鱼后,放到了舅舅陈荷塘的袋子里面,沈美云继续,拿着篮子瞄准目标。
又是一篮子下去,得!
收起!
一只白条,筷子长,细细长长,背部灰色,但是下方的位置全部都是雪白。
“美云,你怎么都抓那么小的鱼?”
这话问的,沈美云斜眼,“大的鱼,我抓得到吗?”
一篮子下去,把她沉篮了算了。
乔丽华哈哈大笑,把自己袋子里面的一条胖头鱼,递给她,“分给你!”
“我刚让人估重量了,最少十斤以上哦。”
大胖头鱼光看着就喜人。
沈美云却不要,“我拿不动,算了,我就抓小鱼。”
“拿着嘛,我给你舅舅了。”
乔丽华拿着那胖头鱼,跑到了陈荷塘旁边,“舅舅,给你。”
陈荷塘笑了下,指着自己的蛇皮袋子,“我也有。”
“这条给美云。”
乔丽华不由分说,便把最大的那条胖头鱼,塞到了陈荷塘的袋子里面。
“我继续抓。”
“美云,怪可怜的。”
第111章 穿越第一百零七天
陈荷塘听到这话,哭笑不得,“乔知青,我会抓给她的,你把你的鱼收回去吧。”
乔丽华摇头,“就这一条,后面的我抓了都带到知青点去。”
眼见着说不通,陈荷塘想了下,从水里面赶了一波鱼,赶到了乔丽华面前。
“来抓。”
送鱼送到眼跟前,算是还人情了。
乔丽华哭笑不得,不过到底是没拒绝,也算是有来有往了。
这一通鱼抓下来,几乎人人回去的时候,都是挑着篮子,挑着木桶,在或者是提着麻袋的。
没一个空手的,哪怕就算是光吃鱼,大家也能度过一段时间饥荒了。
只能说是老天不绝人之路。
大家收获颇丰的回去后,整个溶洞的气氛,都跟着热闹起来,说实话这也成了唯一的好消息了。
让大家头顶的阴霾,都跟着消散了几分。
*
在大暴雨过后,天气倏地就转晴朗起来,而且还是烈日炎炎。
很快生产队的洪水就跟着退下去了,大家也都从溶洞转慢慢回家了。
只是在看到被洪水冲刷过的房子,所有人都跟着沉默了下去。
“房子。”
有人低低的哭了起来。
“我们的房子。”
“这是我们的家啊。”
老支书抽旱烟,声音冷静,“你们忘记了,季同志带来的消息吗?整个胜利公社,就属我们大队保存的最为完整,而且我们大队小两百号人,没有伤,没有丢一个人,这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就连你们哭诉的房子,也只冲走了七家,但是隔壁的康庄大队,却整个大队都没了。”
前进大队的地势比较高,这才算是勉强幸运的保存了下来,但是康庄大队就在河边上的位置,地势低矮,而且康庄大队的人,不像是前进大队的人这般听话。
主要还是,康庄大队的人少了一个主心骨,他们那边的人并不服从大队长的话。
这也就导致了,各自为政。
当战士们要求他们放弃屋子去转移到山上的时候,许多人都不愿意。
他们不相信,他们这种偏远的地方,还会发生洪涝,他们更不愿意去放弃自己的家。
这也就导致了,战士们强行转移的时候,还是有不少人偷偷跑回去了。
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洪水最先从上面来的,哪怕是救人都来不及了。
“康庄大队的房子,被洪水冲走了大半,至于人一共失联一十一人。”
这些人都是后面被其他社员打掩护,偷偷跑回去的,觉得战士们小题大做。
于是,这一跑回去,就在也没有以后了。
听到老支书这话后。
所有的人都跟着安静了下来。
有人颤抖着问,“没能找回来吗?”
老支书摇头,“当时的大水你们都看了,怎么能找得回来?”
“所以季同志他们才会提前离开吧?”
当天上午抓完鱼,季长峥他们中午连饭都没顾得吃,便被紧急征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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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篮子挖鱼。”
“这样——”
他还给沈美云做了个示范,一篮子下去,果断挖起来了一个活蹦乱跳的鱼。
瞧着最少有两三斤重。
沈美云,“?”
这么轻松吗?
“试下?”
季长峥把鱼放到了蛇皮袋子里面去,把篮子递给了沈美云。
沈美云一挖,没挖到。
二挖,好家伙,好事成双,一口气挖进来了两条鱼,不过不大,也就才去去五斤重。
于是——
沈美云发现了一个问题,挖进去是挖进去了,但是根本就提不起来啊。
两条鱼少说十斤重,还带着一篮子的水。
她提不起来,重的恨不得把她都给沉水里面去。
季长峥看了忍不住笑了笑,把篮子接了过来,单手给提起来了,只是在提起来的那一瞬间,几乎能看到他胳膊上的线条肌肉,一瞬间隆起。
连带着胸口的位置,迅速跟着鼓动起来。
贲长又勃发。
这一身皮骨,天生的本钱。
难怪之前的嫂子们苦中作乐,还要拿季长峥打趣。
沈美云恍惚了片刻,她忍不住上前掐了下季长峥的胳膊。
季长峥的胳膊跟着瞬间僵硬了起来,他的耳朵尖也跟着红了,“美云,不要在这里摸我了。”
怕沈美云不高兴,他又补充了一句,“回家给你摸。”
沈美云,“……”
她不是摸喂,她是掐!
掐!
只是,可惜季长峥不听也不信,他给沈美云做了示范后,便把原先的大篮子换成了一个小篮子。
递给她,“你用这个,肯定提的起来。”
沈美云试了下,果然很轻松就提起来了。
“好了,你快去忙吧,不用在操心我了。”
季长峥要带着所有的队伍呢,他嗯了一声,一步三回头,看的人都忍不住发笑了起来。
“季同志和沈知青的感情真好。”
“是啊,你看到没,季同志望着沈知青的眼睛都跟打上了糯米水一样,黏糊糊的。”
这个比喻,大可不必。
沈美云听了,自觉的又换了个位置,嫂子们开黄腔起来,她受不了,还不如跑快点。
远离!
她自己尝试了,在浅滩上用着篮子挖鱼,一挖一个准。
水很浅也就刚刚小腿的位置,所以用篮子叩下去,刚好能把鱼给罩在篮子里面。
她在从侧面把手探进去,把鱼给抓出来。
她这次抓了一条鲫鱼,不算重勉强一斤左右,她篮子小,所以挑的也都是小鱼。
抓了鲫鱼后,放到了舅舅陈荷塘的袋子里面,沈美云继续,拿着篮子瞄准目标。
又是一篮子下去,得!
收起!
一只白条,筷子长,细细长长,背部灰色,但是下方的位置全部都是雪白。
“美云,你怎么都抓那么小的鱼?”
这话问的,沈美云斜眼,“大的鱼,我抓得到吗?”
一篮子下去,把她沉篮了算了。
乔丽华哈哈大笑,把自己袋子里面的一条胖头鱼,递给她,“分给你!”
“我刚让人估重量了,最少十斤以上哦。”
大胖头鱼光看着就喜人。
沈美云却不要,“我拿不动,算了,我就抓小鱼。”
“拿着嘛,我给你舅舅了。”
乔丽华拿着那胖头鱼,跑到了陈荷塘旁边,“舅舅,给你。”
陈荷塘笑了下,指着自己的蛇皮袋子,“我也有。”
“这条给美云。”
乔丽华不由分说,便把最大的那条胖头鱼,塞到了陈荷塘的袋子里面。
“我继续抓。”
“美云,怪可怜的。”
第111章 穿越第一百零七天
陈荷塘听到这话,哭笑不得,“乔知青,我会抓给她的,你把你的鱼收回去吧。”
乔丽华摇头,“就这一条,后面的我抓了都带到知青点去。”
眼见着说不通,陈荷塘想了下,从水里面赶了一波鱼,赶到了乔丽华面前。
“来抓。”
送鱼送到眼跟前,算是还人情了。
乔丽华哭笑不得,不过到底是没拒绝,也算是有来有往了。
这一通鱼抓下来,几乎人人回去的时候,都是挑着篮子,挑着木桶,在或者是提着麻袋的。
没一个空手的,哪怕就算是光吃鱼,大家也能度过一段时间饥荒了。
只能说是老天不绝人之路。
大家收获颇丰的回去后,整个溶洞的气氛,都跟着热闹起来,说实话这也成了唯一的好消息了。
让大家头顶的阴霾,都跟着消散了几分。
*
在大暴雨过后,天气倏地就转晴朗起来,而且还是烈日炎炎。
很快生产队的洪水就跟着退下去了,大家也都从溶洞转慢慢回家了。
只是在看到被洪水冲刷过的房子,所有人都跟着沉默了下去。
“房子。”
有人低低的哭了起来。
“我们的房子。”
“这是我们的家啊。”
老支书抽旱烟,声音冷静,“你们忘记了,季同志带来的消息吗?整个胜利公社,就属我们大队保存的最为完整,而且我们大队小两百号人,没有伤,没有丢一个人,这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就连你们哭诉的房子,也只冲走了七家,但是隔壁的康庄大队,却整个大队都没了。”
前进大队的地势比较高,这才算是勉强幸运的保存了下来,但是康庄大队就在河边上的位置,地势低矮,而且康庄大队的人,不像是前进大队的人这般听话。
主要还是,康庄大队的人少了一个主心骨,他们那边的人并不服从大队长的话。
这也就导致了,各自为政。
当战士们要求他们放弃屋子去转移到山上的时候,许多人都不愿意。
他们不相信,他们这种偏远的地方,还会发生洪涝,他们更不愿意去放弃自己的家。
这也就导致了,战士们强行转移的时候,还是有不少人偷偷跑回去了。
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洪水最先从上面来的,哪怕是救人都来不及了。
“康庄大队的房子,被洪水冲走了大半,至于人一共失联一十一人。”
这些人都是后面被其他社员打掩护,偷偷跑回去的,觉得战士们小题大做。
于是,这一跑回去,就在也没有以后了。
听到老支书这话后。
所有的人都跟着安静了下来。
有人颤抖着问,“没能找回来吗?”
老支书摇头,“当时的大水你们都看了,怎么能找得回来?”
“所以季同志他们才会提前离开吧?”
当天上午抓完鱼,季长峥他们中午连饭都没顾得吃,便被紧急征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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