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真有穿越者? 第61节
“真可怜。你们说付拉娣晚上也睡得着觉吗?因为她去秦世春单位无理取闹,让苏媛着急赶回来,结果出了车祸。她害死了她女儿啊。”
“应该睡得着吧。你看看,她现在一天天的,不是在跳广场舞,就是去参加那些中老年活动。听说勾搭上了好几个男人,正在挑一个条件好的嫁呢。”
“是,之前看她死活不愿意离婚,还以为她多在乎秦世春呢,结果就这?”
“嘿,这你就不懂了吧?秦世春别的不说,能赚钱啊,性子还好,她离了秦世春再上哪儿找一个这样的男人去?离了婚她不就没有钱给她弟弟上供了吗?”
“所以现在离婚了,就在找下家了嘛。我听说她结婚要三万块钱彩礼呢。也不看看自己多大岁数了。也是真的敢。”
“可怜苏媛,可怜秦世春。我儿子说秦世春辞了体制内的工作,到了西山墓园去上班。说要给她女儿守墓。”
大家纷纷摇头叹息。
秦苏媛仰着头,拉着林夕离开。
到车上她怔怔地看着前面,脸上的悲伤怎么也掩饰不住。林夕拿出手机导航西山墓园,开着车往那边走,路过花店,她下去买了一束花。
西山墓园位于凌峰市西郊的山上。林夕按照路边的指示牌往墓园开。
上山的路是一条蜿蜒的水泥路,水泥路的两边是一片片的橘子树。
橘子红彤彤地挂在苍绿的橘子树上,硕果累累。
西山墓园在山上,墓园的两边用水泥砖砌了围墙。大门左边的黑色瓷砖上,贴着西山墓园几个鎏金大字。
黑色的大门边有三间屋子。边上最大的那间,写了骨灰寄存处,另外两间一间是办公室,一间是什么也没有写的。但从半开着的窗户可以看到,里面摆着一张铁架子床。
站在墓园往前面看,远处群山环绕,碧绿色的江水从山底下流过。偶尔还能见着缩小了无数倍的运输船从江上开过。
秦苏媛怔怔地看着这一切。她的爸爸在教育局工作,但在秦苏媛的心里,她对她爸爸的印象,好像一直停留在他年轻的时候。
那时候他还是一个普通的老师,他喜欢穿白色的衬衣,腋下好像永远都夹着一块三角板,他戴着眼镜,指间总是发白的,那是粉笔留下的印记。
她爸爸到了教育局以后,他还是那么的讲究,对待工作,也跟在学校的时候一样,从来没有马虎过。他的穿衣风格那么多年,也从来没有变过。
只不过他手里拿着的东西从三角板,变成了报纸、参考书、保温杯。
秦苏媛无法想象她那清隽儒雅的爸爸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从教育局辞职来到这里工作的。
“吱嘎”一声,大门被打开了,秦世春走出来:“你好,你们是来扫墓的吗?”
林夕准备齐全,在市里时她路过花店,从里面买了一把白色的菊花。
“是。我们来扫墓。但我们是第一次来,我们也不知道我的朋友葬在哪里,我们可以自己找找吗?”
秦世春的目光落在林夕身后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秦苏媛身上。
他才到西山墓园工作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像是秦苏媛这样的扫墓人他已经接待过好几波了。秦世春想,这恐怕又是一个被棒打鸳鸯,结果另一方没了的人吧?
世事总是那样的无常,他压下心里的悲痛:“去吧。走慢点,慢慢看慢慢找,不要大声喧哗。”
“好的。”
林夕拉着秦苏媛跟在秦世春身后进墓园,一层层短短的用大理石铺成的阶梯出现在两人的面前,一块块擦得干净的墓碑整齐地立在满山矮松之间。
秦苏媛的目光时不时地落在秦世春的身上。
她今年二十岁,她爸爸也才四十五岁,在她没有出事之前,他的身姿是挺拔的,他的头发是乌黑的。可他现在,身子好像佝偻了起来,他头发也变得花白了。
他那拿着笔杆子的手,如今拿着扫把簸箕。他还穿着他爱穿的白衬衣,只是他身上的白衬衣,没有以前的挺括了。
像是察觉到了秦苏媛的目光,秦世春转身,看着秦苏媛,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瘦小的女孩子,他的内心格外柔软,仿佛看到她,就看到了自家女儿一样。
这让秦世春十分恍惚,之后又有些自嘲地在心里笑笑。
自从他女儿走了以后,每当看到跟他女儿差不多大的女孩子,他总是会多看两眼,然后想,要是他的苏媛还在,该多好啊。
可每次这么想完,他都清楚地知道,他的女儿回不来了。
看着哭得快要晕厥过去的秦苏媛,他说:“去找你的朋友吧。逝者已逝,要朝前看。节哀。”
这句话让秦苏媛号啕大哭,林夕拉着她的手,拾级而上。她们满墓园地找,终于在山顶的位置,找到了秦苏媛的墓。
上面的秦苏媛长得跟现在的秦苏媛不一样,照片上的她梳着漂亮的双股麻花辫,笑得格外灿烂。墓碑面前摆着一些价值不菲的糕点,水果。
墓碑上写着“爱女秦苏媛之墓,父亲秦世春泣立。”
短短两行字,让林夕也跟着鼻子发酸。
那都是秦苏媛在这个世界爱吃的。林夕静静地把白菊花放在墓碑面前。
秦苏媛转身眺望远处的青山绿水,她看到墓碑四周长起来的绿色植物,植物矮矮的,都不到人的脚踝高。
那是她喜欢的格桑花。
她爸爸在她死后,在她的墓碑周围种满了格桑花。
秦苏媛心痛得无法呼吸。她无法想象她爸爸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去种下这些花的。
她在墓园中寻找秦世春的身影,他在墓园的那边,把落在道路上的石头、落叶扫到簸箕里。偶尔蹲下身子,把石头缝隙中的杂草拔掉。
她抹了眼泪,跟林夕说:“小夕姐,我们走吧。以后,请你多来看看他。”
这样的请求,林夕已经答应过了好几人,平远离这里不远,来去也方便,她说:“好。”
两人顺着台阶而下,每走一步,都是秦苏媛好好在那个世界活下去的勇气。
在半山腰,她们遇到了秦世春,秦世春看着她们,语气温和地问:“走了?”
“走了。”这句话是秦苏媛说的。
她说话时还带着抽泣,她从林夕的手里,拿过那小小一瓶的矿泉水:“我走了,你也要保重身体啊。”
秦世春不该要这瓶水的,可秦苏媛眼睛里的悲伤让他不由自主地接过那瓶水。
面对秦苏媛的那句莫名其妙的话,秦世春想,应该是回复自己之前劝她的那一句话。
他怔怔地点头:“好,你也是。”
秦苏媛哽咽着道:“再见啊,水一定要喝。”
“好的,再见。”
秦苏媛拉着林夕往山下走,走得极快,像是在逃跑一般。
秦世春看着她们的背影,他知道这样极其不礼貌,可好像内心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好好看看,好好看看,多看几眼。
秦苏媛不敢回头,她坐上了车子,林夕调头,开着朝山底下走,轰隆隆的汽车发动的声音,掩盖了秦苏媛的哭声。
秦苏媛跟林夕说:“小夕姐,我都不敢跟我爸爸好好地道个别……我都不敢多看他两眼……我都不敢跟他说让他不要太伤心……他的女儿在另一个世界会活得很好…我都不讲我就是他女儿…”
“对面不相识。小夕姐,我跟我的爸爸,对面不相识……”秦苏媛的哭声呜咽,悲伤绝望的情绪感染着林夕。
纵然见惯了离别,林夕还是忍不住跟着悲痛。
第44章 秦苏媛离开
从西山墓园下来,两人都已经饿了,秦苏媛情绪蔫蔫的,双眼红肿得很,林夕从空间里拿出她之前放在里面的冰袋给她。
秦苏媛对林夕的空间可好奇了,林夕看出她的好奇,道:“这是修仙世界楚千墨那边的,你可以跟他交换。他是个厨子,特别喜欢屯食材。”
林夕现在想起她家杀猪的时候楚千墨扭扭捏捏地问她要猪大腿就觉得好笑。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来,楚千墨真的是很喜欢很喜欢厨艺。
而且他的性格有点老好人那种,他随身空间里的那些功法、丹药,群里的小伙伴们需要他都是直接给的,要兑换什么东西也都是随着小伙伴们。
就算是给他拔一把葱他也不会说什么,还会很珍惜地把小葱种到他挖在随身空间的土里面。
修仙世界是个十分神奇的世界,因为有灵气的存在,植物长得特别好,当初发现这一点以后,楚千墨十分惊喜地在群里说了很久。
现在的他已经不急着往凡世去了。他在山上跟阿花花一样,圈了个山洞开始种菜。还经常在群里炫耀他种出来的东西。
俨然成了个菜农。但修仙世界不愧是修仙世界,种出来的菜看起来都比别的地方粗壮有精神。每次看到修仙世界的菜,再看看她家菜园子里的菜,林夕都感慨楚千墨当菜农也不是没有理由的。
阿花花那边就更不用说了,次次都要看着楚千墨的菜地流口水。
秦苏媛的眼睛亮晶晶的,空间戒指诶,这东西看小说的时候总是吐槽这个金手指烂大街,但真正放到自己面前的时候,谁不想要啊!
秦苏媛觉得自己要在那个真假千金世界生存,有个空间的金手指是非常必要的!她对那个世界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有了这个空间,她把重要证件随身带着,到时候跑路都好跑!多少小说里女主跑不掉是倒在回去拿证的路上的?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秦苏媛已经决定不惜代价跟楚千墨交换空间芥子了。
两人就早上吃了个糯米饭,虽然糯米饭抗饿,到了这个点也消化得差不多了,作为在凌峰市待了二十年的秦苏媛觉得林夕陪自己跑了那么久,有点不好意思,主动说了当地口碑好,味道好,价格实惠的饭店。
餐厅就位于城市中心区,那是一家火锅店,装修得很不错。下江腩牛腩火锅几个字在黑夜里闪着红光。还没到门口,就看到了外面停着的一排车子。
秦苏媛道:“这家的火锅是牛腩火锅,牛腩炖得软软烂烂的,味道很棒,先吃牛腩,再用牛腩汤涮菜,菜品免费,饮料免费。”
“这味道闻着就知道差不了。”林夕把窗户打开,一股浓郁的牛肉香味传入鼻腔。
秦苏媛从副驾驶跳下来,深呼吸一口:“就是这个味儿,咱们快走,现在还没到饭点先占个位置,要不然等下到饭点吃不上了。”
凌峰市人喜欢吃牛肉,而牛肉中他们又格外偏爱牛腩。尤其是到了冬天,吃一顿热乎乎的牛腩火锅更是舒服得不得了。
像秦苏媛,每个月都得来吃一两次。秦世春就她一个女儿,在吃穿用方面一直没短她。也因此总是招来付拉娣的埋怨。
当然了,付拉娣不是觉得她乱花钱,而是觉得她乱花钱的时候没有想着她的侄子侄女。
林夕一听这话,立马锁车往到店里走。
推开饭店的门,香味更加浓郁,大门往左边拐就是大厅,此刻大厅的桌子已经坐了七分满。
秦苏媛拉着林夕往最里面去:“咱们坐窗户边。”
两人坐下,立马有服务员送来餐具以及餐牌。
作为东道主,秦苏媛点了餐厅的招牌西红柿牛腩,要的双人份。服务员走后两人一块儿往右边靠墙的冰柜去。
冰柜里放着丸子青菜等火锅涮菜,想吃什么自己拿,但禁止浪费。
两人拿了个小篮子,各自拿了喜欢吃的菜品。
回来后她们点的牛腩锅已经到了。跟乌峰镇清真牛肉饭店的牛肉火锅不一样,这一锅牛腩火锅汤底呈现漂亮的酱红色,四四方方的牛腩在锅底中间堆成了小山,几根绿色的香菜点缀其中。
绿跟酱红的对比,让人光看,就足以知道其美味。
两人的手边各有一碗辣椒蘸水。凌峰市属于桂省,这边的辣椒蘸水跟林夕她们滇省的辣椒蘸水不一样。
小米辣圈、生抽、葱末、香菜,再淋上一圈花生油。小米辣生香味跟花生油的油香扑面而来。
两人坐下后连话都来不及说,夹了牛腩往小米辣沾水里涮一圈,放到嘴里,咸香软糯是林夕的第一感觉,再吃,还有一股浓浓的花生香在嘴里蔓延,这股花生味并不喧宾夺主,反而将牛腩的香味衬托得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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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睡得着吧。你看看,她现在一天天的,不是在跳广场舞,就是去参加那些中老年活动。听说勾搭上了好几个男人,正在挑一个条件好的嫁呢。”
“是,之前看她死活不愿意离婚,还以为她多在乎秦世春呢,结果就这?”
“嘿,这你就不懂了吧?秦世春别的不说,能赚钱啊,性子还好,她离了秦世春再上哪儿找一个这样的男人去?离了婚她不就没有钱给她弟弟上供了吗?”
“所以现在离婚了,就在找下家了嘛。我听说她结婚要三万块钱彩礼呢。也不看看自己多大岁数了。也是真的敢。”
“可怜苏媛,可怜秦世春。我儿子说秦世春辞了体制内的工作,到了西山墓园去上班。说要给她女儿守墓。”
大家纷纷摇头叹息。
秦苏媛仰着头,拉着林夕离开。
到车上她怔怔地看着前面,脸上的悲伤怎么也掩饰不住。林夕拿出手机导航西山墓园,开着车往那边走,路过花店,她下去买了一束花。
西山墓园位于凌峰市西郊的山上。林夕按照路边的指示牌往墓园开。
上山的路是一条蜿蜒的水泥路,水泥路的两边是一片片的橘子树。
橘子红彤彤地挂在苍绿的橘子树上,硕果累累。
西山墓园在山上,墓园的两边用水泥砖砌了围墙。大门左边的黑色瓷砖上,贴着西山墓园几个鎏金大字。
黑色的大门边有三间屋子。边上最大的那间,写了骨灰寄存处,另外两间一间是办公室,一间是什么也没有写的。但从半开着的窗户可以看到,里面摆着一张铁架子床。
站在墓园往前面看,远处群山环绕,碧绿色的江水从山底下流过。偶尔还能见着缩小了无数倍的运输船从江上开过。
秦苏媛怔怔地看着这一切。她的爸爸在教育局工作,但在秦苏媛的心里,她对她爸爸的印象,好像一直停留在他年轻的时候。
那时候他还是一个普通的老师,他喜欢穿白色的衬衣,腋下好像永远都夹着一块三角板,他戴着眼镜,指间总是发白的,那是粉笔留下的印记。
她爸爸到了教育局以后,他还是那么的讲究,对待工作,也跟在学校的时候一样,从来没有马虎过。他的穿衣风格那么多年,也从来没有变过。
只不过他手里拿着的东西从三角板,变成了报纸、参考书、保温杯。
秦苏媛无法想象她那清隽儒雅的爸爸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从教育局辞职来到这里工作的。
“吱嘎”一声,大门被打开了,秦世春走出来:“你好,你们是来扫墓的吗?”
林夕准备齐全,在市里时她路过花店,从里面买了一把白色的菊花。
“是。我们来扫墓。但我们是第一次来,我们也不知道我的朋友葬在哪里,我们可以自己找找吗?”
秦世春的目光落在林夕身后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秦苏媛身上。
他才到西山墓园工作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像是秦苏媛这样的扫墓人他已经接待过好几波了。秦世春想,这恐怕又是一个被棒打鸳鸯,结果另一方没了的人吧?
世事总是那样的无常,他压下心里的悲痛:“去吧。走慢点,慢慢看慢慢找,不要大声喧哗。”
“好的。”
林夕拉着秦苏媛跟在秦世春身后进墓园,一层层短短的用大理石铺成的阶梯出现在两人的面前,一块块擦得干净的墓碑整齐地立在满山矮松之间。
秦苏媛的目光时不时地落在秦世春的身上。
她今年二十岁,她爸爸也才四十五岁,在她没有出事之前,他的身姿是挺拔的,他的头发是乌黑的。可他现在,身子好像佝偻了起来,他头发也变得花白了。
他那拿着笔杆子的手,如今拿着扫把簸箕。他还穿着他爱穿的白衬衣,只是他身上的白衬衣,没有以前的挺括了。
像是察觉到了秦苏媛的目光,秦世春转身,看着秦苏媛,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瘦小的女孩子,他的内心格外柔软,仿佛看到她,就看到了自家女儿一样。
这让秦世春十分恍惚,之后又有些自嘲地在心里笑笑。
自从他女儿走了以后,每当看到跟他女儿差不多大的女孩子,他总是会多看两眼,然后想,要是他的苏媛还在,该多好啊。
可每次这么想完,他都清楚地知道,他的女儿回不来了。
看着哭得快要晕厥过去的秦苏媛,他说:“去找你的朋友吧。逝者已逝,要朝前看。节哀。”
这句话让秦苏媛号啕大哭,林夕拉着她的手,拾级而上。她们满墓园地找,终于在山顶的位置,找到了秦苏媛的墓。
上面的秦苏媛长得跟现在的秦苏媛不一样,照片上的她梳着漂亮的双股麻花辫,笑得格外灿烂。墓碑面前摆着一些价值不菲的糕点,水果。
墓碑上写着“爱女秦苏媛之墓,父亲秦世春泣立。”
短短两行字,让林夕也跟着鼻子发酸。
那都是秦苏媛在这个世界爱吃的。林夕静静地把白菊花放在墓碑面前。
秦苏媛转身眺望远处的青山绿水,她看到墓碑四周长起来的绿色植物,植物矮矮的,都不到人的脚踝高。
那是她喜欢的格桑花。
她爸爸在她死后,在她的墓碑周围种满了格桑花。
秦苏媛心痛得无法呼吸。她无法想象她爸爸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去种下这些花的。
她在墓园中寻找秦世春的身影,他在墓园的那边,把落在道路上的石头、落叶扫到簸箕里。偶尔蹲下身子,把石头缝隙中的杂草拔掉。
她抹了眼泪,跟林夕说:“小夕姐,我们走吧。以后,请你多来看看他。”
这样的请求,林夕已经答应过了好几人,平远离这里不远,来去也方便,她说:“好。”
两人顺着台阶而下,每走一步,都是秦苏媛好好在那个世界活下去的勇气。
在半山腰,她们遇到了秦世春,秦世春看着她们,语气温和地问:“走了?”
“走了。”这句话是秦苏媛说的。
她说话时还带着抽泣,她从林夕的手里,拿过那小小一瓶的矿泉水:“我走了,你也要保重身体啊。”
秦世春不该要这瓶水的,可秦苏媛眼睛里的悲伤让他不由自主地接过那瓶水。
面对秦苏媛的那句莫名其妙的话,秦世春想,应该是回复自己之前劝她的那一句话。
他怔怔地点头:“好,你也是。”
秦苏媛哽咽着道:“再见啊,水一定要喝。”
“好的,再见。”
秦苏媛拉着林夕往山下走,走得极快,像是在逃跑一般。
秦世春看着她们的背影,他知道这样极其不礼貌,可好像内心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好好看看,好好看看,多看几眼。
秦苏媛不敢回头,她坐上了车子,林夕调头,开着朝山底下走,轰隆隆的汽车发动的声音,掩盖了秦苏媛的哭声。
秦苏媛跟林夕说:“小夕姐,我都不敢跟我爸爸好好地道个别……我都不敢多看他两眼……我都不敢跟他说让他不要太伤心……他的女儿在另一个世界会活得很好…我都不讲我就是他女儿…”
“对面不相识。小夕姐,我跟我的爸爸,对面不相识……”秦苏媛的哭声呜咽,悲伤绝望的情绪感染着林夕。
纵然见惯了离别,林夕还是忍不住跟着悲痛。
第44章 秦苏媛离开
从西山墓园下来,两人都已经饿了,秦苏媛情绪蔫蔫的,双眼红肿得很,林夕从空间里拿出她之前放在里面的冰袋给她。
秦苏媛对林夕的空间可好奇了,林夕看出她的好奇,道:“这是修仙世界楚千墨那边的,你可以跟他交换。他是个厨子,特别喜欢屯食材。”
林夕现在想起她家杀猪的时候楚千墨扭扭捏捏地问她要猪大腿就觉得好笑。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来,楚千墨真的是很喜欢很喜欢厨艺。
而且他的性格有点老好人那种,他随身空间里的那些功法、丹药,群里的小伙伴们需要他都是直接给的,要兑换什么东西也都是随着小伙伴们。
就算是给他拔一把葱他也不会说什么,还会很珍惜地把小葱种到他挖在随身空间的土里面。
修仙世界是个十分神奇的世界,因为有灵气的存在,植物长得特别好,当初发现这一点以后,楚千墨十分惊喜地在群里说了很久。
现在的他已经不急着往凡世去了。他在山上跟阿花花一样,圈了个山洞开始种菜。还经常在群里炫耀他种出来的东西。
俨然成了个菜农。但修仙世界不愧是修仙世界,种出来的菜看起来都比别的地方粗壮有精神。每次看到修仙世界的菜,再看看她家菜园子里的菜,林夕都感慨楚千墨当菜农也不是没有理由的。
阿花花那边就更不用说了,次次都要看着楚千墨的菜地流口水。
秦苏媛的眼睛亮晶晶的,空间戒指诶,这东西看小说的时候总是吐槽这个金手指烂大街,但真正放到自己面前的时候,谁不想要啊!
秦苏媛觉得自己要在那个真假千金世界生存,有个空间的金手指是非常必要的!她对那个世界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有了这个空间,她把重要证件随身带着,到时候跑路都好跑!多少小说里女主跑不掉是倒在回去拿证的路上的?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秦苏媛已经决定不惜代价跟楚千墨交换空间芥子了。
两人就早上吃了个糯米饭,虽然糯米饭抗饿,到了这个点也消化得差不多了,作为在凌峰市待了二十年的秦苏媛觉得林夕陪自己跑了那么久,有点不好意思,主动说了当地口碑好,味道好,价格实惠的饭店。
餐厅就位于城市中心区,那是一家火锅店,装修得很不错。下江腩牛腩火锅几个字在黑夜里闪着红光。还没到门口,就看到了外面停着的一排车子。
秦苏媛道:“这家的火锅是牛腩火锅,牛腩炖得软软烂烂的,味道很棒,先吃牛腩,再用牛腩汤涮菜,菜品免费,饮料免费。”
“这味道闻着就知道差不了。”林夕把窗户打开,一股浓郁的牛肉香味传入鼻腔。
秦苏媛从副驾驶跳下来,深呼吸一口:“就是这个味儿,咱们快走,现在还没到饭点先占个位置,要不然等下到饭点吃不上了。”
凌峰市人喜欢吃牛肉,而牛肉中他们又格外偏爱牛腩。尤其是到了冬天,吃一顿热乎乎的牛腩火锅更是舒服得不得了。
像秦苏媛,每个月都得来吃一两次。秦世春就她一个女儿,在吃穿用方面一直没短她。也因此总是招来付拉娣的埋怨。
当然了,付拉娣不是觉得她乱花钱,而是觉得她乱花钱的时候没有想着她的侄子侄女。
林夕一听这话,立马锁车往到店里走。
推开饭店的门,香味更加浓郁,大门往左边拐就是大厅,此刻大厅的桌子已经坐了七分满。
秦苏媛拉着林夕往最里面去:“咱们坐窗户边。”
两人坐下,立马有服务员送来餐具以及餐牌。
作为东道主,秦苏媛点了餐厅的招牌西红柿牛腩,要的双人份。服务员走后两人一块儿往右边靠墙的冰柜去。
冰柜里放着丸子青菜等火锅涮菜,想吃什么自己拿,但禁止浪费。
两人拿了个小篮子,各自拿了喜欢吃的菜品。
回来后她们点的牛腩锅已经到了。跟乌峰镇清真牛肉饭店的牛肉火锅不一样,这一锅牛腩火锅汤底呈现漂亮的酱红色,四四方方的牛腩在锅底中间堆成了小山,几根绿色的香菜点缀其中。
绿跟酱红的对比,让人光看,就足以知道其美味。
两人的手边各有一碗辣椒蘸水。凌峰市属于桂省,这边的辣椒蘸水跟林夕她们滇省的辣椒蘸水不一样。
小米辣圈、生抽、葱末、香菜,再淋上一圈花生油。小米辣生香味跟花生油的油香扑面而来。
两人坐下后连话都来不及说,夹了牛腩往小米辣沾水里涮一圈,放到嘴里,咸香软糯是林夕的第一感觉,再吃,还有一股浓浓的花生香在嘴里蔓延,这股花生味并不喧宾夺主,反而将牛腩的香味衬托得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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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睡得着吧。你看看,她现在一天天的,不是在跳广场舞,就是去参加那些中老年活动。听说勾搭上了好几个男人,正在挑一个条件好的嫁呢。”
“是,之前看她死活不愿意离婚,还以为她多在乎秦世春呢,结果就这?”
“嘿,这你就不懂了吧?秦世春别的不说,能赚钱啊,性子还好,她离了秦世春再上哪儿找一个这样的男人去?离了婚她不就没有钱给她弟弟上供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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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苏媛,可怜秦世春。我儿子说秦世春辞了体制内的工作,到了西山墓园去上班。说要给她女儿守墓。”
大家纷纷摇头叹息。
秦苏媛仰着头,拉着林夕离开。
到车上她怔怔地看着前面,脸上的悲伤怎么也掩饰不住。林夕拿出手机导航西山墓园,开着车往那边走,路过花店,她下去买了一束花。
西山墓园位于凌峰市西郊的山上。林夕按照路边的指示牌往墓园开。
上山的路是一条蜿蜒的水泥路,水泥路的两边是一片片的橘子树。
橘子红彤彤地挂在苍绿的橘子树上,硕果累累。
西山墓园在山上,墓园的两边用水泥砖砌了围墙。大门左边的黑色瓷砖上,贴着西山墓园几个鎏金大字。
黑色的大门边有三间屋子。边上最大的那间,写了骨灰寄存处,另外两间一间是办公室,一间是什么也没有写的。但从半开着的窗户可以看到,里面摆着一张铁架子床。
站在墓园往前面看,远处群山环绕,碧绿色的江水从山底下流过。偶尔还能见着缩小了无数倍的运输船从江上开过。
秦苏媛怔怔地看着这一切。她的爸爸在教育局工作,但在秦苏媛的心里,她对她爸爸的印象,好像一直停留在他年轻的时候。
那时候他还是一个普通的老师,他喜欢穿白色的衬衣,腋下好像永远都夹着一块三角板,他戴着眼镜,指间总是发白的,那是粉笔留下的印记。
她爸爸到了教育局以后,他还是那么的讲究,对待工作,也跟在学校的时候一样,从来没有马虎过。他的穿衣风格那么多年,也从来没有变过。
只不过他手里拿着的东西从三角板,变成了报纸、参考书、保温杯。
秦苏媛无法想象她那清隽儒雅的爸爸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从教育局辞职来到这里工作的。
“吱嘎”一声,大门被打开了,秦世春走出来:“你好,你们是来扫墓的吗?”
林夕准备齐全,在市里时她路过花店,从里面买了一把白色的菊花。
“是。我们来扫墓。但我们是第一次来,我们也不知道我的朋友葬在哪里,我们可以自己找找吗?”
秦世春的目光落在林夕身后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秦苏媛身上。
他才到西山墓园工作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像是秦苏媛这样的扫墓人他已经接待过好几波了。秦世春想,这恐怕又是一个被棒打鸳鸯,结果另一方没了的人吧?
世事总是那样的无常,他压下心里的悲痛:“去吧。走慢点,慢慢看慢慢找,不要大声喧哗。”
“好的。”
林夕拉着秦苏媛跟在秦世春身后进墓园,一层层短短的用大理石铺成的阶梯出现在两人的面前,一块块擦得干净的墓碑整齐地立在满山矮松之间。
秦苏媛的目光时不时地落在秦世春的身上。
她今年二十岁,她爸爸也才四十五岁,在她没有出事之前,他的身姿是挺拔的,他的头发是乌黑的。可他现在,身子好像佝偻了起来,他头发也变得花白了。
他那拿着笔杆子的手,如今拿着扫把簸箕。他还穿着他爱穿的白衬衣,只是他身上的白衬衣,没有以前的挺括了。
像是察觉到了秦苏媛的目光,秦世春转身,看着秦苏媛,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瘦小的女孩子,他的内心格外柔软,仿佛看到她,就看到了自家女儿一样。
这让秦世春十分恍惚,之后又有些自嘲地在心里笑笑。
自从他女儿走了以后,每当看到跟他女儿差不多大的女孩子,他总是会多看两眼,然后想,要是他的苏媛还在,该多好啊。
可每次这么想完,他都清楚地知道,他的女儿回不来了。
看着哭得快要晕厥过去的秦苏媛,他说:“去找你的朋友吧。逝者已逝,要朝前看。节哀。”
这句话让秦苏媛号啕大哭,林夕拉着她的手,拾级而上。她们满墓园地找,终于在山顶的位置,找到了秦苏媛的墓。
上面的秦苏媛长得跟现在的秦苏媛不一样,照片上的她梳着漂亮的双股麻花辫,笑得格外灿烂。墓碑面前摆着一些价值不菲的糕点,水果。
墓碑上写着“爱女秦苏媛之墓,父亲秦世春泣立。”
短短两行字,让林夕也跟着鼻子发酸。
那都是秦苏媛在这个世界爱吃的。林夕静静地把白菊花放在墓碑面前。
秦苏媛转身眺望远处的青山绿水,她看到墓碑四周长起来的绿色植物,植物矮矮的,都不到人的脚踝高。
那是她喜欢的格桑花。
她爸爸在她死后,在她的墓碑周围种满了格桑花。
秦苏媛心痛得无法呼吸。她无法想象她爸爸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去种下这些花的。
她在墓园中寻找秦世春的身影,他在墓园的那边,把落在道路上的石头、落叶扫到簸箕里。偶尔蹲下身子,把石头缝隙中的杂草拔掉。
她抹了眼泪,跟林夕说:“小夕姐,我们走吧。以后,请你多来看看他。”
这样的请求,林夕已经答应过了好几人,平远离这里不远,来去也方便,她说:“好。”
两人顺着台阶而下,每走一步,都是秦苏媛好好在那个世界活下去的勇气。
在半山腰,她们遇到了秦世春,秦世春看着她们,语气温和地问:“走了?”
“走了。”这句话是秦苏媛说的。
她说话时还带着抽泣,她从林夕的手里,拿过那小小一瓶的矿泉水:“我走了,你也要保重身体啊。”
秦世春不该要这瓶水的,可秦苏媛眼睛里的悲伤让他不由自主地接过那瓶水。
面对秦苏媛的那句莫名其妙的话,秦世春想,应该是回复自己之前劝她的那一句话。
他怔怔地点头:“好,你也是。”
秦苏媛哽咽着道:“再见啊,水一定要喝。”
“好的,再见。”
秦苏媛拉着林夕往山下走,走得极快,像是在逃跑一般。
秦世春看着她们的背影,他知道这样极其不礼貌,可好像内心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好好看看,好好看看,多看几眼。
秦苏媛不敢回头,她坐上了车子,林夕调头,开着朝山底下走,轰隆隆的汽车发动的声音,掩盖了秦苏媛的哭声。
秦苏媛跟林夕说:“小夕姐,我都不敢跟我爸爸好好地道个别……我都不敢多看他两眼……我都不敢跟他说让他不要太伤心……他的女儿在另一个世界会活得很好…我都不讲我就是他女儿…”
“对面不相识。小夕姐,我跟我的爸爸,对面不相识……”秦苏媛的哭声呜咽,悲伤绝望的情绪感染着林夕。
纵然见惯了离别,林夕还是忍不住跟着悲痛。
第44章 秦苏媛离开
从西山墓园下来,两人都已经饿了,秦苏媛情绪蔫蔫的,双眼红肿得很,林夕从空间里拿出她之前放在里面的冰袋给她。
秦苏媛对林夕的空间可好奇了,林夕看出她的好奇,道:“这是修仙世界楚千墨那边的,你可以跟他交换。他是个厨子,特别喜欢屯食材。”
林夕现在想起她家杀猪的时候楚千墨扭扭捏捏地问她要猪大腿就觉得好笑。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来,楚千墨真的是很喜欢很喜欢厨艺。
而且他的性格有点老好人那种,他随身空间里的那些功法、丹药,群里的小伙伴们需要他都是直接给的,要兑换什么东西也都是随着小伙伴们。
就算是给他拔一把葱他也不会说什么,还会很珍惜地把小葱种到他挖在随身空间的土里面。
修仙世界是个十分神奇的世界,因为有灵气的存在,植物长得特别好,当初发现这一点以后,楚千墨十分惊喜地在群里说了很久。
现在的他已经不急着往凡世去了。他在山上跟阿花花一样,圈了个山洞开始种菜。还经常在群里炫耀他种出来的东西。
俨然成了个菜农。但修仙世界不愧是修仙世界,种出来的菜看起来都比别的地方粗壮有精神。每次看到修仙世界的菜,再看看她家菜园子里的菜,林夕都感慨楚千墨当菜农也不是没有理由的。
阿花花那边就更不用说了,次次都要看着楚千墨的菜地流口水。
秦苏媛的眼睛亮晶晶的,空间戒指诶,这东西看小说的时候总是吐槽这个金手指烂大街,但真正放到自己面前的时候,谁不想要啊!
秦苏媛觉得自己要在那个真假千金世界生存,有个空间的金手指是非常必要的!她对那个世界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有了这个空间,她把重要证件随身带着,到时候跑路都好跑!多少小说里女主跑不掉是倒在回去拿证的路上的?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秦苏媛已经决定不惜代价跟楚千墨交换空间芥子了。
两人就早上吃了个糯米饭,虽然糯米饭抗饿,到了这个点也消化得差不多了,作为在凌峰市待了二十年的秦苏媛觉得林夕陪自己跑了那么久,有点不好意思,主动说了当地口碑好,味道好,价格实惠的饭店。
餐厅就位于城市中心区,那是一家火锅店,装修得很不错。下江腩牛腩火锅几个字在黑夜里闪着红光。还没到门口,就看到了外面停着的一排车子。
秦苏媛道:“这家的火锅是牛腩火锅,牛腩炖得软软烂烂的,味道很棒,先吃牛腩,再用牛腩汤涮菜,菜品免费,饮料免费。”
“这味道闻着就知道差不了。”林夕把窗户打开,一股浓郁的牛肉香味传入鼻腔。
秦苏媛从副驾驶跳下来,深呼吸一口:“就是这个味儿,咱们快走,现在还没到饭点先占个位置,要不然等下到饭点吃不上了。”
凌峰市人喜欢吃牛肉,而牛肉中他们又格外偏爱牛腩。尤其是到了冬天,吃一顿热乎乎的牛腩火锅更是舒服得不得了。
像秦苏媛,每个月都得来吃一两次。秦世春就她一个女儿,在吃穿用方面一直没短她。也因此总是招来付拉娣的埋怨。
当然了,付拉娣不是觉得她乱花钱,而是觉得她乱花钱的时候没有想着她的侄子侄女。
林夕一听这话,立马锁车往到店里走。
推开饭店的门,香味更加浓郁,大门往左边拐就是大厅,此刻大厅的桌子已经坐了七分满。
秦苏媛拉着林夕往最里面去:“咱们坐窗户边。”
两人坐下,立马有服务员送来餐具以及餐牌。
作为东道主,秦苏媛点了餐厅的招牌西红柿牛腩,要的双人份。服务员走后两人一块儿往右边靠墙的冰柜去。
冰柜里放着丸子青菜等火锅涮菜,想吃什么自己拿,但禁止浪费。
两人拿了个小篮子,各自拿了喜欢吃的菜品。
回来后她们点的牛腩锅已经到了。跟乌峰镇清真牛肉饭店的牛肉火锅不一样,这一锅牛腩火锅汤底呈现漂亮的酱红色,四四方方的牛腩在锅底中间堆成了小山,几根绿色的香菜点缀其中。
绿跟酱红的对比,让人光看,就足以知道其美味。
两人的手边各有一碗辣椒蘸水。凌峰市属于桂省,这边的辣椒蘸水跟林夕她们滇省的辣椒蘸水不一样。
小米辣圈、生抽、葱末、香菜,再淋上一圈花生油。小米辣生香味跟花生油的油香扑面而来。
两人坐下后连话都来不及说,夹了牛腩往小米辣沾水里涮一圈,放到嘴里,咸香软糯是林夕的第一感觉,再吃,还有一股浓浓的花生香在嘴里蔓延,这股花生味并不喧宾夺主,反而将牛腩的香味衬托得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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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睡得着吧。你看看,她现在一天天的,不是在跳广场舞,就是去参加那些中老年活动。听说勾搭上了好几个男人,正在挑一个条件好的嫁呢。”
“是,之前看她死活不愿意离婚,还以为她多在乎秦世春呢,结果就这?”
“嘿,这你就不懂了吧?秦世春别的不说,能赚钱啊,性子还好,她离了秦世春再上哪儿找一个这样的男人去?离了婚她不就没有钱给她弟弟上供了吗?”
“所以现在离婚了,就在找下家了嘛。我听说她结婚要三万块钱彩礼呢。也不看看自己多大岁数了。也是真的敢。”
“可怜苏媛,可怜秦世春。我儿子说秦世春辞了体制内的工作,到了西山墓园去上班。说要给她女儿守墓。”
大家纷纷摇头叹息。
秦苏媛仰着头,拉着林夕离开。
到车上她怔怔地看着前面,脸上的悲伤怎么也掩饰不住。林夕拿出手机导航西山墓园,开着车往那边走,路过花店,她下去买了一束花。
西山墓园位于凌峰市西郊的山上。林夕按照路边的指示牌往墓园开。
上山的路是一条蜿蜒的水泥路,水泥路的两边是一片片的橘子树。
橘子红彤彤地挂在苍绿的橘子树上,硕果累累。
西山墓园在山上,墓园的两边用水泥砖砌了围墙。大门左边的黑色瓷砖上,贴着西山墓园几个鎏金大字。
黑色的大门边有三间屋子。边上最大的那间,写了骨灰寄存处,另外两间一间是办公室,一间是什么也没有写的。但从半开着的窗户可以看到,里面摆着一张铁架子床。
站在墓园往前面看,远处群山环绕,碧绿色的江水从山底下流过。偶尔还能见着缩小了无数倍的运输船从江上开过。
秦苏媛怔怔地看着这一切。她的爸爸在教育局工作,但在秦苏媛的心里,她对她爸爸的印象,好像一直停留在他年轻的时候。
那时候他还是一个普通的老师,他喜欢穿白色的衬衣,腋下好像永远都夹着一块三角板,他戴着眼镜,指间总是发白的,那是粉笔留下的印记。
她爸爸到了教育局以后,他还是那么的讲究,对待工作,也跟在学校的时候一样,从来没有马虎过。他的穿衣风格那么多年,也从来没有变过。
只不过他手里拿着的东西从三角板,变成了报纸、参考书、保温杯。
秦苏媛无法想象她那清隽儒雅的爸爸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从教育局辞职来到这里工作的。
“吱嘎”一声,大门被打开了,秦世春走出来:“你好,你们是来扫墓的吗?”
林夕准备齐全,在市里时她路过花店,从里面买了一把白色的菊花。
“是。我们来扫墓。但我们是第一次来,我们也不知道我的朋友葬在哪里,我们可以自己找找吗?”
秦世春的目光落在林夕身后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秦苏媛身上。
他才到西山墓园工作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像是秦苏媛这样的扫墓人他已经接待过好几波了。秦世春想,这恐怕又是一个被棒打鸳鸯,结果另一方没了的人吧?
世事总是那样的无常,他压下心里的悲痛:“去吧。走慢点,慢慢看慢慢找,不要大声喧哗。”
“好的。”
林夕拉着秦苏媛跟在秦世春身后进墓园,一层层短短的用大理石铺成的阶梯出现在两人的面前,一块块擦得干净的墓碑整齐地立在满山矮松之间。
秦苏媛的目光时不时地落在秦世春的身上。
她今年二十岁,她爸爸也才四十五岁,在她没有出事之前,他的身姿是挺拔的,他的头发是乌黑的。可他现在,身子好像佝偻了起来,他头发也变得花白了。
他那拿着笔杆子的手,如今拿着扫把簸箕。他还穿着他爱穿的白衬衣,只是他身上的白衬衣,没有以前的挺括了。
像是察觉到了秦苏媛的目光,秦世春转身,看着秦苏媛,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瘦小的女孩子,他的内心格外柔软,仿佛看到她,就看到了自家女儿一样。
这让秦世春十分恍惚,之后又有些自嘲地在心里笑笑。
自从他女儿走了以后,每当看到跟他女儿差不多大的女孩子,他总是会多看两眼,然后想,要是他的苏媛还在,该多好啊。
可每次这么想完,他都清楚地知道,他的女儿回不来了。
看着哭得快要晕厥过去的秦苏媛,他说:“去找你的朋友吧。逝者已逝,要朝前看。节哀。”
这句话让秦苏媛号啕大哭,林夕拉着她的手,拾级而上。她们满墓园地找,终于在山顶的位置,找到了秦苏媛的墓。
上面的秦苏媛长得跟现在的秦苏媛不一样,照片上的她梳着漂亮的双股麻花辫,笑得格外灿烂。墓碑面前摆着一些价值不菲的糕点,水果。
墓碑上写着“爱女秦苏媛之墓,父亲秦世春泣立。”
短短两行字,让林夕也跟着鼻子发酸。
那都是秦苏媛在这个世界爱吃的。林夕静静地把白菊花放在墓碑面前。
秦苏媛转身眺望远处的青山绿水,她看到墓碑四周长起来的绿色植物,植物矮矮的,都不到人的脚踝高。
那是她喜欢的格桑花。
她爸爸在她死后,在她的墓碑周围种满了格桑花。
秦苏媛心痛得无法呼吸。她无法想象她爸爸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去种下这些花的。
她在墓园中寻找秦世春的身影,他在墓园的那边,把落在道路上的石头、落叶扫到簸箕里。偶尔蹲下身子,把石头缝隙中的杂草拔掉。
她抹了眼泪,跟林夕说:“小夕姐,我们走吧。以后,请你多来看看他。”
这样的请求,林夕已经答应过了好几人,平远离这里不远,来去也方便,她说:“好。”
两人顺着台阶而下,每走一步,都是秦苏媛好好在那个世界活下去的勇气。
在半山腰,她们遇到了秦世春,秦世春看着她们,语气温和地问:“走了?”
“走了。”这句话是秦苏媛说的。
她说话时还带着抽泣,她从林夕的手里,拿过那小小一瓶的矿泉水:“我走了,你也要保重身体啊。”
秦世春不该要这瓶水的,可秦苏媛眼睛里的悲伤让他不由自主地接过那瓶水。
面对秦苏媛的那句莫名其妙的话,秦世春想,应该是回复自己之前劝她的那一句话。
他怔怔地点头:“好,你也是。”
秦苏媛哽咽着道:“再见啊,水一定要喝。”
“好的,再见。”
秦苏媛拉着林夕往山下走,走得极快,像是在逃跑一般。
秦世春看着她们的背影,他知道这样极其不礼貌,可好像内心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好好看看,好好看看,多看几眼。
秦苏媛不敢回头,她坐上了车子,林夕调头,开着朝山底下走,轰隆隆的汽车发动的声音,掩盖了秦苏媛的哭声。
秦苏媛跟林夕说:“小夕姐,我都不敢跟我爸爸好好地道个别……我都不敢多看他两眼……我都不敢跟他说让他不要太伤心……他的女儿在另一个世界会活得很好…我都不讲我就是他女儿…”
“对面不相识。小夕姐,我跟我的爸爸,对面不相识……”秦苏媛的哭声呜咽,悲伤绝望的情绪感染着林夕。
纵然见惯了离别,林夕还是忍不住跟着悲痛。
第44章 秦苏媛离开
从西山墓园下来,两人都已经饿了,秦苏媛情绪蔫蔫的,双眼红肿得很,林夕从空间里拿出她之前放在里面的冰袋给她。
秦苏媛对林夕的空间可好奇了,林夕看出她的好奇,道:“这是修仙世界楚千墨那边的,你可以跟他交换。他是个厨子,特别喜欢屯食材。”
林夕现在想起她家杀猪的时候楚千墨扭扭捏捏地问她要猪大腿就觉得好笑。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来,楚千墨真的是很喜欢很喜欢厨艺。
而且他的性格有点老好人那种,他随身空间里的那些功法、丹药,群里的小伙伴们需要他都是直接给的,要兑换什么东西也都是随着小伙伴们。
就算是给他拔一把葱他也不会说什么,还会很珍惜地把小葱种到他挖在随身空间的土里面。
修仙世界是个十分神奇的世界,因为有灵气的存在,植物长得特别好,当初发现这一点以后,楚千墨十分惊喜地在群里说了很久。
现在的他已经不急着往凡世去了。他在山上跟阿花花一样,圈了个山洞开始种菜。还经常在群里炫耀他种出来的东西。
俨然成了个菜农。但修仙世界不愧是修仙世界,种出来的菜看起来都比别的地方粗壮有精神。每次看到修仙世界的菜,再看看她家菜园子里的菜,林夕都感慨楚千墨当菜农也不是没有理由的。
阿花花那边就更不用说了,次次都要看着楚千墨的菜地流口水。
秦苏媛的眼睛亮晶晶的,空间戒指诶,这东西看小说的时候总是吐槽这个金手指烂大街,但真正放到自己面前的时候,谁不想要啊!
秦苏媛觉得自己要在那个真假千金世界生存,有个空间的金手指是非常必要的!她对那个世界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有了这个空间,她把重要证件随身带着,到时候跑路都好跑!多少小说里女主跑不掉是倒在回去拿证的路上的?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秦苏媛已经决定不惜代价跟楚千墨交换空间芥子了。
两人就早上吃了个糯米饭,虽然糯米饭抗饿,到了这个点也消化得差不多了,作为在凌峰市待了二十年的秦苏媛觉得林夕陪自己跑了那么久,有点不好意思,主动说了当地口碑好,味道好,价格实惠的饭店。
餐厅就位于城市中心区,那是一家火锅店,装修得很不错。下江腩牛腩火锅几个字在黑夜里闪着红光。还没到门口,就看到了外面停着的一排车子。
秦苏媛道:“这家的火锅是牛腩火锅,牛腩炖得软软烂烂的,味道很棒,先吃牛腩,再用牛腩汤涮菜,菜品免费,饮料免费。”
“这味道闻着就知道差不了。”林夕把窗户打开,一股浓郁的牛肉香味传入鼻腔。
秦苏媛从副驾驶跳下来,深呼吸一口:“就是这个味儿,咱们快走,现在还没到饭点先占个位置,要不然等下到饭点吃不上了。”
凌峰市人喜欢吃牛肉,而牛肉中他们又格外偏爱牛腩。尤其是到了冬天,吃一顿热乎乎的牛腩火锅更是舒服得不得了。
像秦苏媛,每个月都得来吃一两次。秦世春就她一个女儿,在吃穿用方面一直没短她。也因此总是招来付拉娣的埋怨。
当然了,付拉娣不是觉得她乱花钱,而是觉得她乱花钱的时候没有想着她的侄子侄女。
林夕一听这话,立马锁车往到店里走。
推开饭店的门,香味更加浓郁,大门往左边拐就是大厅,此刻大厅的桌子已经坐了七分满。
秦苏媛拉着林夕往最里面去:“咱们坐窗户边。”
两人坐下,立马有服务员送来餐具以及餐牌。
作为东道主,秦苏媛点了餐厅的招牌西红柿牛腩,要的双人份。服务员走后两人一块儿往右边靠墙的冰柜去。
冰柜里放着丸子青菜等火锅涮菜,想吃什么自己拿,但禁止浪费。
两人拿了个小篮子,各自拿了喜欢吃的菜品。
回来后她们点的牛腩锅已经到了。跟乌峰镇清真牛肉饭店的牛肉火锅不一样,这一锅牛腩火锅汤底呈现漂亮的酱红色,四四方方的牛腩在锅底中间堆成了小山,几根绿色的香菜点缀其中。
绿跟酱红的对比,让人光看,就足以知道其美味。
两人的手边各有一碗辣椒蘸水。凌峰市属于桂省,这边的辣椒蘸水跟林夕她们滇省的辣椒蘸水不一样。
小米辣圈、生抽、葱末、香菜,再淋上一圈花生油。小米辣生香味跟花生油的油香扑面而来。
两人坐下后连话都来不及说,夹了牛腩往小米辣沾水里涮一圈,放到嘴里,咸香软糯是林夕的第一感觉,再吃,还有一股浓浓的花生香在嘴里蔓延,这股花生味并不喧宾夺主,反而将牛腩的香味衬托得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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