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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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发现竟有更好的用处,”季钦手上动作一直没停,回话间一低头,便笑了,这处殷红小眼儿翕张,颜色还胜红玉珠子三分,正是好时机了。
    “什么用处?”阮清攸问。
    他这一刻分神,就觉分身一阵冰凉,再低头,那顶着红玉珠子的针便到了他身上,他身里。
    “这是做什么?”他不舒服,想自个儿拔出来。
    季钦能准?一手将他两只伶仃的腕子反扣到头顶,另一手仍不停不歇地殷勤伺候着。
    不过几息时辰,阮清攸就扛不住了, “季钧希!王八蛋!快拿出来!”
    “急什么?”季钦自然能感觉到手里的变化,知道是差不多到顶了,却仍不肯收手, “还有,我不是王八蛋,哼。”
    “你是混蛋!天下间最大的混蛋!”
    瞧瞧,瞧这就是我年少倾心的郎君,连骂人的话都这样贫瘠,真是讨人喜欢。
    此刻若让季钦平白生一条尾巴,怕早摇上天了,他好声哄着:“好哥哥,好兰时,想想白日里我怀里那好东西,我是混蛋吗?我到底是谁?是你的谁?”
    阮清攸浑身通红,如同熟透的虾子,身子已经开始微微战栗,分身也不受控制地要打摆子。
    几乎是灭顶的快活,让他感觉自己七魂出窍,三魄离体,他急切地想要释放,却总不能得,他感觉自己要死了,呜咽出了声:“是夫君,是我的夫君!”
    季钦满意了,伸手一抽——就糊了他满脸。
    “我不活了……”阮清攸一翻身,趴在枕头上要死要活。
    “别介啊,”季钦草草清理二人,拥着赤果果的阮清攸,盖上了被,闭上了眼, “咱不还得白头偕老么?”
    ————————
    第64章 番外(6)
    “明儿就去大营了?”
    虽中午头一阵胡闹,让阮清攸多多少少对季钦有点嫌弃,但两口子就是这样的,莫说是小打小闹,便是真的薅起来了头发,一道躺床上去,便就没事儿了。
    得知明日季钦就要去上值,阮清攸还担心他当前缺一个职位,名不正言不顺。
    “我去年走的时候,陛下并未下旨摘了我的帽子,如今仍是少将军。”
    话说到了这里,季钦突然醍醐灌顶一般,很是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一样,对着阮清攸道:“这说明胤亓还是了解我,他晓得我是可以给去京中填个缺儿救急,但最终的归宿还是在边城,便将我职位留着了。”
    阮清攸有时候真想撬开这小子的脑壳瞧瞧……平时刑狱判案不是很会攻心么?怎么到了情情爱爱之事上就迟钝如斯了?
    他没直接挑破,而是凉凉地道:“若真如你所说,那他似乎也未将你那金吾卫指挥使的帽子给摘了罢…。。如何?是觉得京城,边城相距不远,让你季钧希能者多劳两头跑?”
    “诶,非也非也,”季钦忙忙摆手, “未摘去我金吾卫指挥使的帽子,只是因为此事并不着急,他如今已经将金吾卫牢牢攥在了手里,何时换人都无甚区别,但总归是要换人的……”
    “季钧希,你是不是傻啊!”
    阮清攸说完这句,翻身向内,不理人了。
    “怎了怎了?好生生的,如何又生气了?”
    季钦一头雾水,俯身过去,讨好的挠着阮清攸的后背, “好哥哥,快快与我来指点迷津……”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阮清攸咬牙。
    他与胤亓虽是异母兄弟,却又是水火之敌,胤亓时时刻刻想杀了他不错,但他又何尝不想剐了胤亓?
    虽他知道,族人站错了队,拥错了君,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是满门抄斩的下场,但到底是几百条人命,日日夜夜,他从来不曾放下一刻!
    季钦昏迷的那些日子,他便身弱力薄,但总是想行刺一遭的,可自己这条命不光是自己的,还是季钦的,他想到季钦为自己做的那些,到底不忍下手。
    但这呆子……这呆子真是傻得不透气儿,一言二语里,他脾气就上来了。
    早年当小郡王时留下的脾气,早年收了,这些日子却又被季钦养出来了——
    “那胤亓分明就是心悦于你,这么些年了你都不曾晓得吗?”
    季钦脸色有点迷茫, “我知道啊!”
    “你知道?”
    “嗯,”季钦点头, “但他心悦于我,同我有什么干系?我从来只当他是过命的兄弟。”
    阮清攸从没想过,这题竟然还能这样答。
    “他心悦我同我什么关系”,这到底是什么歪理啊,他一下子也愣住了, “你说什么?”
    “我说,”季钦哼哼唧唧地扑进了阮清攸怀里, “反正我从来心悦的,只有兰时哥哥。早同他说开了,为人臣子,我一条命可以给他,心却从来只给你。”
    二人如今相处渐渐地像几年前书院读书时的样子了,只是季钦到底是重生再来之人,他比那些年成熟许多,因家族而滋生的满身戾气已经渐渐被甜蜜美满的生活涤干净。
    他仍是弟弟。
    却不是那个只会皱着眉头示好的弟弟,而是可以耷拉眉眼撒娇的弟弟了。
    阮清攸说不出自己心里的震荡,言语万千也表达不了一分二分,他只能用自己的肢体去说。
    清瘦骨感一双雪白的手扯开了季钦寝衣的襻扣, “明日你还要上值,今儿不可胡闹太晚!” ↑返回顶部↑
    “后来发现竟有更好的用处,”季钦手上动作一直没停,回话间一低头,便笑了,这处殷红小眼儿翕张,颜色还胜红玉珠子三分,正是好时机了。
    “什么用处?”阮清攸问。
    他这一刻分神,就觉分身一阵冰凉,再低头,那顶着红玉珠子的针便到了他身上,他身里。
    “这是做什么?”他不舒服,想自个儿拔出来。
    季钦能准?一手将他两只伶仃的腕子反扣到头顶,另一手仍不停不歇地殷勤伺候着。
    不过几息时辰,阮清攸就扛不住了, “季钧希!王八蛋!快拿出来!”
    “急什么?”季钦自然能感觉到手里的变化,知道是差不多到顶了,却仍不肯收手, “还有,我不是王八蛋,哼。”
    “你是混蛋!天下间最大的混蛋!”
    瞧瞧,瞧这就是我年少倾心的郎君,连骂人的话都这样贫瘠,真是讨人喜欢。
    此刻若让季钦平白生一条尾巴,怕早摇上天了,他好声哄着:“好哥哥,好兰时,想想白日里我怀里那好东西,我是混蛋吗?我到底是谁?是你的谁?”
    阮清攸浑身通红,如同熟透的虾子,身子已经开始微微战栗,分身也不受控制地要打摆子。
    几乎是灭顶的快活,让他感觉自己七魂出窍,三魄离体,他急切地想要释放,却总不能得,他感觉自己要死了,呜咽出了声:“是夫君,是我的夫君!”
    季钦满意了,伸手一抽——就糊了他满脸。
    “我不活了……”阮清攸一翻身,趴在枕头上要死要活。
    “别介啊,”季钦草草清理二人,拥着赤果果的阮清攸,盖上了被,闭上了眼, “咱不还得白头偕老么?”
    ————————
    第64章 番外(6)
    “明儿就去大营了?”
    虽中午头一阵胡闹,让阮清攸多多少少对季钦有点嫌弃,但两口子就是这样的,莫说是小打小闹,便是真的薅起来了头发,一道躺床上去,便就没事儿了。
    得知明日季钦就要去上值,阮清攸还担心他当前缺一个职位,名不正言不顺。
    “我去年走的时候,陛下并未下旨摘了我的帽子,如今仍是少将军。”
    话说到了这里,季钦突然醍醐灌顶一般,很是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一样,对着阮清攸道:“这说明胤亓还是了解我,他晓得我是可以给去京中填个缺儿救急,但最终的归宿还是在边城,便将我职位留着了。”
    阮清攸有时候真想撬开这小子的脑壳瞧瞧……平时刑狱判案不是很会攻心么?怎么到了情情爱爱之事上就迟钝如斯了?
    他没直接挑破,而是凉凉地道:“若真如你所说,那他似乎也未将你那金吾卫指挥使的帽子给摘了罢…。。如何?是觉得京城,边城相距不远,让你季钧希能者多劳两头跑?”
    “诶,非也非也,”季钦忙忙摆手, “未摘去我金吾卫指挥使的帽子,只是因为此事并不着急,他如今已经将金吾卫牢牢攥在了手里,何时换人都无甚区别,但总归是要换人的……”
    “季钧希,你是不是傻啊!”
    阮清攸说完这句,翻身向内,不理人了。
    “怎了怎了?好生生的,如何又生气了?”
    季钦一头雾水,俯身过去,讨好的挠着阮清攸的后背, “好哥哥,快快与我来指点迷津……”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阮清攸咬牙。
    他与胤亓虽是异母兄弟,却又是水火之敌,胤亓时时刻刻想杀了他不错,但他又何尝不想剐了胤亓?
    虽他知道,族人站错了队,拥错了君,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是满门抄斩的下场,但到底是几百条人命,日日夜夜,他从来不曾放下一刻!
    季钦昏迷的那些日子,他便身弱力薄,但总是想行刺一遭的,可自己这条命不光是自己的,还是季钦的,他想到季钦为自己做的那些,到底不忍下手。
    但这呆子……这呆子真是傻得不透气儿,一言二语里,他脾气就上来了。
    早年当小郡王时留下的脾气,早年收了,这些日子却又被季钦养出来了——
    “那胤亓分明就是心悦于你,这么些年了你都不曾晓得吗?”
    季钦脸色有点迷茫, “我知道啊!”
    “你知道?”
    “嗯,”季钦点头, “但他心悦于我,同我有什么干系?我从来只当他是过命的兄弟。”
    阮清攸从没想过,这题竟然还能这样答。
    “他心悦我同我什么关系”,这到底是什么歪理啊,他一下子也愣住了, “你说什么?”
    “我说,”季钦哼哼唧唧地扑进了阮清攸怀里, “反正我从来心悦的,只有兰时哥哥。早同他说开了,为人臣子,我一条命可以给他,心却从来只给你。”
    二人如今相处渐渐地像几年前书院读书时的样子了,只是季钦到底是重生再来之人,他比那些年成熟许多,因家族而滋生的满身戾气已经渐渐被甜蜜美满的生活涤干净。
    他仍是弟弟。
    却不是那个只会皱着眉头示好的弟弟,而是可以耷拉眉眼撒娇的弟弟了。
    阮清攸说不出自己心里的震荡,言语万千也表达不了一分二分,他只能用自己的肢体去说。
    清瘦骨感一双雪白的手扯开了季钦寝衣的襻扣, “明日你还要上值,今儿不可胡闹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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